湖州专项检查一年一个主题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2.01.19•【字号】湖农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湖农发〔2022〕5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局各单位:2022年是第19届亚运会举办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意义重大。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关要求和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重要举措,对加强风险防控和执法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标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完成部、省和市级监测任务。
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监测计划,落实监测经费,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监测任务。
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在“发现问题、防范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农产品的监测频次,及时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加强分析和会商,有效指导农业生产,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合作机制,及时通报抽检结果,共同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合防控工作。
二、落实监测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按照“双随机”方式进行,尤其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强化风险排查,及时消除潜在隐患。
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农产品生产消费实际和存在的主要隐患,认真制定监测方案,监测品种和指标可根据本地实际进行调整。
2022年,市本级安排年度定量检测1000批次(附件2),其中风险监测500批次、监督抽查500批次,重在加大主要农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摸清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的突出风险隐患。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协同高效监管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协同高效监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6•【字号】湖政办发〔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协同高效监管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4〕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69号)精神,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八八战略”,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条块结合,加强区域联动,完善协同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统筹各类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2024年底前,在重点领域,涉及多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新兴领域,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统筹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大幅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的能力,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湖政发 [2014] 13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湖政发[2014]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市对2013年底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39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70号)2.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振兴”活动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6〕60号)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33号)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山企业环境专项整治的意见(湖政发〔2009〕6号)5.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5〕81号)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63号)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民生指数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函〔2008〕28号)8.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湖政发〔2005〕46号)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66号)10.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6〕69号)1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等行为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14号)1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15号)1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湖州电力局关于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基础工程电力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56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若干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0〕102号)1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103号)16.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6〕43号)17.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9〕24号)1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60号)1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125号)2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06〕72号)2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湖州市区集中供热管理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81号)2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企业服务若干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119号)2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08〕46号)2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9〕18号)2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开展湖州市区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10〕7号)2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与粘土砖窑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函〔2010〕15号)27.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11〕6号)28.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措施的通知(湖政发〔2008〕5号)2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湖州市抗震救灾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100号)3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关于化解义务教育债务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函〔2008〕18号)3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万村放心店”工程和加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42号)3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函〔2011〕35号)3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促进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5〕43号)3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8〕22号)3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杭州至嘉兴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湖州市区段建设借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湖政办函〔2009〕2号)36.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心城区规划区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意见(湖政发〔2005〕3号)3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125号)3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外商投资“一卡通”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120号)3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和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的通知(湖政办函〔2005〕27号)4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118号)4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湖州市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104号)4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粮局关于湖州市甲醇汽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函〔2010〕20号)4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湖州城区禁止乱涂写(刻画)乱张贴非法广告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函〔2005〕24号)44.湖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4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城区“六小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123号)4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中心城区临街遮阳(雨)篷设置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函〔2006〕20号)47.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湖政发〔2006〕50号)48.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市容规定(试行)的通知(湖政发〔2006〕51号)4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实行城市管理督查监管工作制的通知(湖政办函〔2007〕38号)5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56号)5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8号)5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湖州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管理职责的通知(湖政办函〔2009〕27号)5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函〔2009〕30号)5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39号)55.湖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56.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5〕4号)5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36号)58.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安监局关于湖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湖政发〔2009〕28号)5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91号)6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关于湖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以奖代补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111号)6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74号)6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湖政办函〔2005〕44号)6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分市区畜禽禁养区的通知(湖政办函〔2005〕34号)6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蓄电池行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5〕72号)6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关于湖州市医疗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7〕1号)6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61号)6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109号)68.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09〕42号)69.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镇污水处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发〔2004〕63号)7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12号)71.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湖州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湖政函〔2005〕53号)72.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中心城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7〕12号)7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湖州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3〕75号)7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41号)75.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的通知(湖政发〔2004〕45号)76.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7〕46号)7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标准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69号)78.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6〕44号)7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11〕6号)80.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异产毗连成套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发〔1994〕92号)81.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6〕39号)8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有关问题的通知(湖政办函〔2006〕28号)8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湖政发〔2007〕8号)8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改制企业职工保障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08〕33号)85.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7〕68号)86.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7〕76号)8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78号)88.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845”工程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8〕35号)8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10〕9号)9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湖政办发〔2010〕36号)9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退出事业建制转为国有企业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湖政办函〔2008〕4号)9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32号)9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湖政办发〔2007〕82号)9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客运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17号)9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36号)9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116号)9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保安服务业建设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34号)9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94号)9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湖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52号)10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86号)10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108号)102.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有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湖政通〔2011〕5号)10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2011年湖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55号)10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90号)105.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求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6〕41号)106.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政发〔2004〕54号)10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49号)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印发湖州市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0〕160号)(ZJEC01—2000—0001)2.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1〕104号)(ZJEC01—2001—0001)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区城镇住宅用地分割登记试行办法(湖政办发〔2002〕81号)(ZJEC01—2002—0001)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门牌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02〕104号)(ZJEC01—2002—0002)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工会经费依法收缴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3〕73号)(ZJEC01—2003—0001)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档案局等部门关于湖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政办发〔2003〕121号)(ZJEC01—2003—0002)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46号)(ZJEC01—2004—0001)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市区村级建设留用地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60号)(ZJEC01—2004—0002)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80号)(ZJEC01—2004—0003)1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98号)(ZJEC01—2004—0004)1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湖州市区殡仪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99号)(ZJEC01—2004—0005)1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4〕119号)(ZJEC01—2004—0006)1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渔业水域养殖证制度的意见(湖政办发〔2005〕8号)(ZJEC01—2005—0001)1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生态葬法工作的意见(湖政办发〔2005〕34号)(ZJEC01—2005—0002)1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36号)(ZJEC01—2005—0003)1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防办关于湖州市人民防空设施保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50号)(ZJEC01—2005—0004)1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84号)(ZJEC01—2005—0005)1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的通知(湖政办函〔2005〕26号)(ZJEC01—2005—0006)1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89号)(ZJEC01—2005—0007)2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98号)(ZJEC01—2005—0008)2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5〕35号)(ZJEC01—2005—0009)2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05〕113号)(ZJEC01—2005—0010)2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151号)(ZJEC01—2005—0011)2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153号)(ZJEC01—2005—0012)2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劳动模范模范集体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32号)(ZJEC01—2006—0001)2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33号)(ZJEC01—2006—0002)2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44号)(ZJEC01—2006—0003)2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州市个体诊所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49号)(ZJEC01—2006—0004)2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62号)(ZJEC01—2006—0005)3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重点市场认定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6〕18号)(ZJEC01—2006—0006)3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处置水利工程险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70号)(ZJEC01—2006—0007)3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73号)(ZJEC01—2006—0008)3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86号)(ZJEC01—2006—0009)3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6〕22号)(ZJEC01—2006—0010)3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6〕26号)(ZJEC01—2006—0011)3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07号)(ZJEC01—2006—0012)3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河道清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09号)(ZJEC01—2006—0013)3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低保边缘残疾人救助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10号)(ZJEC01—2006—0014)3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湖州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13号)(ZJEC01—2006—0015)4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低收入困难职工帮扶措施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16号)(ZJEC01—2006—0016)4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28号)(ZJEC01—2006—0017)4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29号)(ZJEC01—2006—0018)4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30号)(ZJEC01—2006—0019)4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湖州市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6〕37号)(ZJEC01—2006—0020)4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39号)(ZJEC01—2006—0021)4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47号)(ZJEC01—2006—0022)4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49号)(ZJEC01—2006—0023)4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州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6〕152号)(ZJEC01—2006—0024)4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城乡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7〕6号)(ZJEC01—2007—0001)5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城市公用事业(电力)附加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7〕9号)(ZJEC01—2007—0002)5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湖政办函〔2007〕11号)(ZJEC01—2007—0003)5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保障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40号)(ZJEC01—2007—0004)5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41号)(ZJEC01—2007—0005)5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湖州市区建设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42号)(ZJEC01—2007—0006)5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湖政办函〔2007〕14号)(ZJEC01—2007—0007)5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函〔2007〕17号)(ZJEC01—2007—0008)5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55号)(ZJEC01—2007—0009)5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人行湖州中支关于湖州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函〔2007〕30号)(ZJEC01—2007—0010)5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86号)(ZJEC01—2007—0011)6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开发性金融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92号)(ZJEC01—2007—0012)6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93号)(ZJEC01—2007—0013)6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94号)(ZJEC01—2007—0014)6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7〕100号)(ZJEC01—2007—0015)6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29号)(ZJEC01—2008—0001)6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40号)(ZJEC01—2008—0002)6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中心城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湖州市中心城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实施细则》《湖州中心城市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42号)(ZJEC01—2008—0003)6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49号)( ZJEC01—2008—0004)68.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责任农技推广制度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50号)(ZJEC01—2008—0005)69.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54号)(ZJEC01—2008—0006)7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08〕59号)(ZJEC01—2008—0007)71.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8〕12号)(ZJEC01—2008—0008)72.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68号)(ZJEC01—2008—0009)7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中小学生接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75号)(ZJEC01—2008—0010)7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城市公用事业(电力)附加费收支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08〕16号)(ZJEC01—2008—0011)75.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08〕81号)(ZJEC01—2008—0012)76.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函〔2008〕20号)(ZJEC01—2008—0013)77.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体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体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湖体〔2024〕30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体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湖体〔2024〕30号各区县文广旅体局、南太湖新区旅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现将《湖州市体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体育局2024年4月9日湖州市体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是巴黎奥运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我市全力打造体育之城开局之年。
湖州体育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市全会精神,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后亚运综合效应,一体化推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赛事协调发展。
全年重点工作:锚定1个目标,突出2大关键,强化6项任务,实现6个新突破。
一、锚定一个目标以《湖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湖州市关于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为总框架,围绕湖州山水特色、长三角一体化、青创之城等发展规划,叠加湖州优势,积极放大亚运综合效应,全力打造“体育之城”,以体育赋能城市经济发展。
二、突出两大关键(一)坚持以严的基调加强纪律建设。
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把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净化体育发展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体育政治生态。
(二)坚持以高的标准推动质量提升。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牢把握后亚运体育工作如何赋能提质的新要求,强化系统性思维、提升工作谋划能力、统筹能力、业务能力,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湖州体育的“稳进立”为全市大局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印发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印发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4.07.31•【字号】湖农发〔2024〕70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印发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农发〔2024〕70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局各单位(处室):经研究,现将《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31日2024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浙江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紧盯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做好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机制。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结合机关学习日开展法治大讲堂,邀请专家专题讲解法律法规;组织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确保行政在编人员持证率100%;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
(二)开展农业普法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原则,结合科技下乡活动、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全市上下联动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重点抓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18•【字号】湖政办发[2003]11号•【施行日期】200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3]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湖州市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工作,避免或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条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督。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防范职责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行业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62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8〕91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浙安委办〔2008〕26号)和省监察厅《关于落实监察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通知如下:一、行动目的通过开展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全市各级各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坚持专项行动与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术进步相结合的要求。
市政府负责对县区政府(含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下同)及市级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的督查;市级部门负责职责领域内的专项督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本意见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9•【字号】湖政办发〔2015〕66号•【施行日期】2015.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深刻把握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
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督查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
督查工作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动态管理、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二、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抓好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始终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湖政办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政办发〔2021〕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8日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以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为目标,以系统观念谋划实施政务公开,深耕重点领域公开,做实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大探索创新,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数字化水平,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我市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
一、关注重点领域,促进政务公开服务透明化(一)完善重要政策文件发布,确保政令畅通。
建立完善全市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本市行政机关现行有效政策文件。
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式公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以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外,应通过南太湖号“政在问”“企业码”等栏目进行直播解读,解读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湖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水平,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等,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
清廉湖州建设实施方案
清廉湖州建设实施方案为了推动湖州市清廉政治建设,提高政府效能和廉洁自律意识,我们制定了清廉湖州建设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全面加强廉政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政府廉洁自律,为湖州市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
为了提高全市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我们将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月、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我们将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风险隐患,确保政府各项工作的廉洁进行。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我们将积极倡导廉政文化,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通过举办廉政文化宣传展览、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活动等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增强全社会的廉洁自律意识。
四、加强廉洁用权监督。
我们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廉洁用权监督机制。
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公正行使权力,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我们将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倾向,确保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六、加强廉政建设宣传。
我们将加大廉政建设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廉政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成效,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廉政建设的合力。
七、强化廉政建设督查考核。
我们将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强化廉政建设的督查考核力度。
对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廉政建设成效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八、加强廉政建设经费保障。
我们将加大对廉政建设的经费投入,确保廉政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经费,保障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全市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相信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湖州市的清廉政治建设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湖政办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湖政办发〔2020〕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将于年中、年末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十方面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顺势而为、乘胜前进"新使命,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聚焦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围绕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创造性地抓好落实。
要紧盯"六稳"工作、守牢"六保"底线,结合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抓紧排出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统筹联动、密切配合,突破常规、善于创新,确保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
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2.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2日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王纲市长主抓重点工作1.坚定不移支持企业发展。
认真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湖政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21〕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31日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源头治理工作,着力消除影响空气质量的内部因素,高标准完成“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减污与降碳协同推进、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排头兵,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夯实空气环境质量基础。
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计划执行。
二、主要目标——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力争到2023年PM2.5、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23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以上,各项指标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6位;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空气质量排名在高质量考核I 类地区中力争进入前10名,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力争进入前15名;——防治能力实现明显提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力争到2023年高标准完成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社会源等污染防治,基本消除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内部因素,逐年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现代化水平和监测监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市实现清新空气示范区全覆盖;涉气类环境信访逐年下降,力争到2023年涉气类信访下降30%以上。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25•【字号】湖政办发〔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5日湖州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46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健全环境监管执法体制,厘清工作职责(一)强化各县区的领导责任。
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各县区要切实履行本辖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市、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格局。
各县区不得设置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审计机关要将各县区主要领导干部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各县区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按照规定,落实各自辖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领导责任和监管职责。
(二)明确环境监管工作职责。
各县区要将本辖区划定若干环境监管网格,制定和落实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明确各网格负责人,落实所需的环境监管人员力量,配备执法装备。
各县区监管网格划分方案须上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市环保局要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指导各县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6.08•【字号】湖人大[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意见(湖人大[2010]1号2009年12月31日湖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0年06月08日公布)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省监督条例),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规范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推进湖州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湖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对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严格监督程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监督法明确地规定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
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要坚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湖政办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六日湖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推行代建制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试点项目首先在市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中进行,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推广。
实行代建制的市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市级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中心、社会事业项目、政法设施项目和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代建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实行全过程管理;也可以采用分阶段的代建方式,将代建项目分前期和实施两阶段委托代建单位进行管理。
湖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湖政办发[2009]61号•【施行日期】200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61号二○○九年五月十五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每月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结材料,分别于5月20日前、当月30日前和11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022576、2033691,传真:2036230)湖州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办6号、7号、8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12号)部署要求,为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三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三项行动为抓手,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项行动,促进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大幅提升、非法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法制秩序逐步规范;促进隐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执行、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促进全社会安全发展的理念意识显著增强、舆论氛围持续改善,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意识明显提高,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实现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个零增长”,力争有所下降;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维持在低水平发生;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湖州专项检查一年一个主题
湖州专项检查一年一个主题湖州专项检查一年一个主题本陈东升本通讯员李翔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湖州在中间。
这座城市中,政法机关与山水景致一样,处处体现着清秀。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委政法委加强执法监督,连续3年牵头组织清理信访积案,100%完成清理目标;连续5年开展”另案处理“等不同类案件专项执法检查;监督60余起重大个案处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湖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金建新近日在接受《法制日》采访时说:”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是党委政法委一项最传统、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既是上级党委政法委的明确要求,更是政法部门公正执法的现实保障。
“信访积案100%清理2010年到2011年,中央政法委部署积案清理,湖州市积案清结率连续10个月保持浙江省第一名;2012年,又用3个月时间完成中央新交办8件积案化解,进京访、非进京访息诉率均达100%.在党委政府主导、政法委主抓、政法部门主办工作格局下,每件信访积案都有了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化解期限、一笔工作经费。
湖州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喻运鑫说,这种工作模式,形成了党政领导、政法委班子成员和政法部门班子成员”三位一体“的捆绑考核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湖州市委政法委每年都会根据执法办案实际,设计一个涉及政法各部门的专项执法检查主题,抽调市级政法部门业务骨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资深律师,对问题案件进行重点交叉评查。
”另案处理“是我国在刑事诉讼实务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常见处理方式。
据了解,由于犯罪嫌疑人归案时间不一、法律规范缺失等方面原因,司法部门个别办案人员受人情影响,极有可能出现对共同犯罪、结伙犯罪进行打击处理时,极少数犯罪嫌疑人由”另案处理“变成了”另案不处理“.喻运鑫表示,这样做不仅对被害人及社会造成二次伤害,导致司法不公,影响政法队伍形象,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009年,湖州市委政法委在对”另案处理“类案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基层检察院在侦办胡某、徐某共同受贿案时,将一个案件拆分为两个案件分别起诉。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平安湖州”建设的意见-湖委[2004]9号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平安湖州”建设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平安湖州”建设的意见(湖委[2004]9号2004年10月2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平安湖州”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意见:一、建设“平安湖州”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建设“平安湖州”的重要意义。
建设“平安湖州”,维护社会稳定,是市委、市政府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从根本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开创维护稳定工作新局面的迫切需要,也是湖州加快“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越”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
2、建设“平安湖州”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越”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平安湖州”建设,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推动湖州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3、建设“平安湖州”的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六个好”(即政治稳定好、治安状况好、经济运行好、安全生产好、公共安全好、安居乐业好),实现“五个更加”(即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
具体目标是,做到“六个不发生”、实现“七个全省较低水平”和“八个位居全省前列”(详见湖委办 [2004] 7号《关于开展“平安湖州”创建活动的通知》)。
湖州市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湖州市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1. 制定论坛活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非法信息发布和涉及政治敏感内容的讨论;
2. 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用户的宣传教育,引导用户理性发言、健康交流;
3. 检查审核各类论坛网站操作人员的资质和管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和内容安全;
4. 对违法违规的论坛活动进行重点整治,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追究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
5. 加强对论坛活动监测和管理,定期对论坛活动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表现良好的论坛予以奖励。
以上是湖州市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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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专项检查一年一个主题本陈东升本通讯员李翔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湖州在中间。
这座城市中,政法机关与山水景致一样,处处体现着清秀。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委政法委加强执法监督,连续3年牵头组织清理信访积案,100%完成清理目标;连续5年开展”另案处理“等不同类案件专项执法检查;监督60余起重大个案处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湖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金建新近日在接受《法制日》采访时说:”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是党委政法委一项最传统、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既是上级党委政法委的明确要求,更是政法部门公正执法的现实保障。
“信访积案100%清理2010年到2011年,中央政法委部署积案清理,湖州市积案清结率连续10个月保持浙江省第一名;2012年,又用3个月时间完成中央新交办8件积案化解,进京访、非进京访息诉率均达100%.在党委政府主导、政法委主抓、政法部门主办工作格局下,每件信访积案都有了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化解期限、一笔工作经费。
湖州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喻运鑫说,这种工作模式,形成了党政领导、政法委班子成员和政法部门班子成员”三位一体“的捆绑考核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1960年2月,安吉县人老许因猥亵学生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孤身一人,以捡破烂为生,开始了长期上访之路。
随着时间推移,案件当事人先后离世,相关证据也无从核查,这起积案成了”无头案“.2011年,湖州市委政法委将其作为必须化解的信访积案之一,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小组。
安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必正告诉,他们多次上门释法明理,还通过其外甥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但是作用都不大。
六安团购网 WDS经过分析,工作小组认为只能针对信访症结,采取人文关怀等一揽子举措才能让当事人息访。
工作小组积极启动司法救助,同时结合农房整治,按特困户待遇为其翻新生活用房。
政府的救助、亲人的劝说最终感动了老许。
当年12月,他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烧掉了两麻袋信访材料,鞠躬致谢,签下息诉罢访承诺书。
为减少新积案发生,湖州市在认真梳理、系统分析基础上,强化源头治理,出台了《涉法涉诉初信初访案件办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每日信访信息告和信访稳控督查等制度。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湖州市委政法委每年都会根据执法办案实际,设计一个涉及政法各部门的专项执法检查主题,抽调市级政法部门业务骨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资深律师,对问题案件进行重点交叉评查。
”另案处理“是我国在刑事诉讼实务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常见处理方式。
据了解,由于犯罪嫌疑人归案时间不一、法律规范缺失等方面原因,司法部门个别办案人员受人情影响,极有可能出现对共同犯罪、结伙犯罪进行打击处理时,极少数犯罪嫌疑人由”另案处理“变成了”另案不处理“.喻运鑫表示,这样做不仅对被害人及社六安团购网 WDS会造成二次伤害,导致司法不公,影响政法队伍形象,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009年,湖州市委政法委在对”另案处理“类案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基层检察院在侦办胡某、徐某共同受贿案时,将一个案件拆分为两个案件分别起诉。
这样做是为了增加案件侦破数量,却浪费了司法资源。
为规范”另案处理“类案件操作规程,去年,湖州市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刑事诉讼中办理”另案处理“类案件的若干规定》。
规定中,对”另案处理“的适用范围、审核手续、动态管理、入卷备查、监督考核、配合制约、档案管理七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统一。
监督60余重大个案”从2009年到现在,市委政法委监督各类重大疑难案件处置60余起,出台工作规范15个,没有出现任何差错,有力支持了政法部门依法公正办案。
“喻运鑫向介绍。
监督司法部门正确履职是党委政法委工作职责,也是执法监督重要内容,但同时也应积极协调,整合社会资源,服务司法部门依法公正执法办案。
在单独听取诉求部门和其他办案部门意见基础上,通过组织专家团队共同商议,达成最佳处置方案,成为湖州市委政法委监督执法的法宝。
由于讲究执法监督艺术,湖州司法部门从未因原有意见分歧影响到案件办理和工作六安团购网 WDS执行。
来源法制日--法制本陈东升本通讯员李翔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湖州在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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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金建新近日在接受《法制日》采访时说:”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是党委政法委一项最传统、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既是上级党委政法委的明确要求,更是政法部门公正执法的现实保障。
“信访积案100%清理2010年到2011年,中央政法委部署积案清理,湖州市积案清结率连续10个月保持浙江省第一名;2012年,又用3个月时间完成中央新交办8件积案化解,进京访、非进京访息诉率均达100%.在党委政府主导、政法委主抓、政法部门主办工作格局下,每件信访积案都有了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化解期限、一笔工作经费。
湖州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喻运鑫说,这种工作模式,形成了党政领导、六安团购网 WDS政法委班子成员和政法部门班子成员”三位一体“的捆绑考核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1960年2月,安吉县人老许因猥亵学生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孤身一人,以捡破烂为生,开始了长期上访之路。
随着时间推移,案件当事人先后离世,相关证据也无从核查,这起积案成了”无头案“.2011年,湖州市委政法委将其作为必须化解的信访积案之一,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小组。
安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必正告诉,他们多次上门释法明理,还通过其外甥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但是作用都不大。
经过分析,工作小组认为只能针对信访症结,采取人文关怀等一揽子举措才能让当事人息访。
工作小组积极启动司法救助,同时结合农房整治,按特困户待遇为其翻新生活用房。
政府的救助、亲人的劝说最终感动了老许。
当年12月,他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烧掉了两麻袋信访材料,鞠躬致谢,签下息诉罢访承诺书。
为减少新积案发生,湖州市在认真梳理、系统分析基础上,强化源头治理,出台了《涉法涉诉初信初访案件办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每日信访信息告和信访稳控督查等制度。
六安团购网 WDS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湖州市委政法委每年都会根据执法办案实际,设计一个涉及政法各部门的专项执法检查主题,抽调市级政法部门业务骨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资深律师,对问题案件进行重点交叉评查。
”另案处理“是我国在刑事诉讼实务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常见处理方式。
据了解,由于犯罪嫌疑人归案时间不一、法律规范缺失等方面原因,司法部门个别办案人员受人情影响,极有可能出现对共同犯罪、结伙犯罪进行打击处理时,极少数犯罪嫌疑人由”另案处理“变成了”另案不处理“.喻运鑫表示,这样做不仅对被害人及社会造成二次伤害,导致司法不公,影响政法队伍形象,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009年,湖州市委政法委在对”另案处理“类案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基层检察院在侦办胡某、徐某共同受贿案时,将一个案件拆分为两个案件分别起诉。
这样做是为了增加案件侦破数量,却浪费了司法资源。
为规范”另案处理“类案件操作规程,去年,湖州市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刑事诉讼中办理”另案处理“类案件的若干规定》。
规定中,对”另案处理“的适用范围、审核手续、动态管理、入卷备查、监督考核、配合制约、档案管理七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统一。
六安团购网 WDS监督60余重大个案”从2009年到现在,市委政法委监督各类重大疑难案件处置60余起,出台工作规范15个,没有出现任何差错,有力支持了政法部门依法公正办案。
“喻运鑫向介绍。
监督司法部门正确履职是党委政法委工作职责,也是执法监督重要内容,但同时也应积极协调,整合社会资源,服务司法部门依法公正执法办案。
在单独听取诉求部门和其他办案部门意见基础上,通过组织专家团队共同商议,达成最佳处置方案,成为湖州市委政法委监督执法的法宝。
由于讲究执法监督艺术,湖州司法部门从未因原有意见分歧影响到案件办理和工作执行。
来源法制日--法制本陈东升本通讯员李翔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湖州在中间。
这座城市中,政法机关与山水景致一样,处处体现着清秀。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委政法委加强执法监督,连续3年牵头组织清理信访积案,100%完成清理目标;连续5年开展”另案处理“等不同类案件专项执法检查;监督60余起重大个案处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湖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金建新近日在接受《法制日》采访时说:”加强执法监六安团购网 WDS督工作,是党委政法委一项最传统、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既是上级党委政法委的明确要求,更是政法部门公正执法的现实保障。
“信访积案100%清理2010年到2011年,中央政法委部署积案清理,湖州市积案清结率连续10个月保持浙江省第一名;2012年,又用3个月时间完成中央新交办8件积案化解,进京访、非进京访息诉率均达100%.在党委政府主导、政法委主抓、政法部门主办工作格局下,每件信访积案都有了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化解期限、一笔工作经费。
湖州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喻运鑫说,这种工作模式,形成了党政领导、政法委班子成员和政法部门班子成员”三位一体“的捆绑考核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1960年2月,安吉县人老许因猥亵学生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孤身一人,以捡破烂为生,开始了长期上访之路。
随着时间推移,案件当事人先后离世,相关证据也无从核查,这起积案成了”无头案“.2011年,湖州市委政法委将其作为必须化解的信访积案之一,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小组。
六安团购网 WDS安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必正告诉,他们多次上门释法明理,还通过其外甥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但是作用都不大。
经过分析,工作小组认为只能针对信访症结,采取人文关怀等一揽子举措才能让当事人息访。
工作小组积极启动司法救助,同时结合农房整治,按特困户待遇为其翻新生活用房。
政府的救助、亲人的劝说最终感动了老许。
当年12月,他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烧掉了两麻袋信访材料,鞠躬致谢,签下息诉罢访承诺书。
为减少新积案发生,湖州市在认真梳理、系统分析基础上,强化源头治理,出台了《涉法涉诉初信初访案件办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领导接访、每日信访信息告和信访稳控督查等制度。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湖州市委政法委每年都会根据执法办案实际,设计一个涉及政法各部门的专项执法检查主题,抽调市级政法部门业务骨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资深律师,对问题案件进行重点交叉评查。
”另案处理“是我国在刑事诉讼实务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常见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