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012011003易燃易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内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项目部(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
3、职责安全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个相关部门负责本文件的实施。
各部门领导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文件的贯彻执行。
4、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4.1本文件所称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____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名称参照《危险化学品____》。
4.2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情况,并督促隐患整改的落实和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4.4安全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对项目部、仓库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灭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使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5安全部负责联系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检测部门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岗位职工,对不符合标准的地方督促进行整改,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4.6安全部负责____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提高职工应对____的能力。
4.7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遇火、遇湿、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
验收内容包括:a、数量;b、包装;c、危险标志。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指能在常温下接触到明火或者高温,导致燃烧或爆炸的物品。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操作等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场所。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内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本单位要从源头上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合理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尽量减少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量。
第七条针对易燃易爆物品,本单位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标记、包装和储存,确保物品的正常存放。
2. 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八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三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建设和改造,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通风设备良好,确保通风良好。
2. 储存设施、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操作方便。
3. 防火设施完善,配备灭火器材,保障安全。
4. 工作人员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定期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四章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十三条本单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制定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3. 组织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
4.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调查和处理易燃易爆事故,总结经验教训。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油库、油罐区、气体储存场所、化工厂、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保障场所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
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培训经历,熟悉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材等。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专门的防火安全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演练和检查,确保防火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定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运输、使用、维修等活动,以保护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基本要求
1、存放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在具有防火、防爆、防喷溅、防漏活性、防突发爆炸等功能的专用仓库内存放,存放的地点必须远离明火、热源等易燃物品;
(2)每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类别、数量、质量、产地、使用年限等进行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3)易燃易爆危险品期限存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易燃易爆危险品应视物品本身性质、存储条件、批次等情况确定期限,定期清查检查;
②大型、高容量易燃物品的期限应不超过一年,到期淘汰;
③其它特殊易燃物品的期限按照相关生产企业或质量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
2、运输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应根据危险物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物流方式,如汽车、船舶、航空等;
(2)每次运输的重量、体积、数量应满足运输工具的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储存、加工、生产、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由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很高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火灾、爆炸的预防、应急救援等工作。
同时,必须对从事火灾、爆炸危险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场所内的仓库、生产设备、燃气管道等设施也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因设备老化或故障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 防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措施,包括场所内禁止吸烟、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
同时,应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爆墙等安全设施,将易燃易爆物品与其他物品隔离开,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
4. 应急救援措施:易燃易爆场所应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报警系统和应急通道,确保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能够及时报警、疏散人员。
5. 合理储存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储存,防止火灾、爆炸的发生。
储存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识,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储存容器应经过专业检测认证,确保其密封性和安全性。
此外,易燃易爆场所还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隐患,必须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易燃易爆场所还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密切的联系,共同分享安全管理经验和信息,加强安全防控工作。
总之,在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制度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加强火灾、爆炸的预防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3篇)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
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是指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气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危险化学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放、使用或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相关场所的人员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工厂、化工厂、机场、港口、火车站、仓储物流园区等。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原则是“预防第一,安全第一,责任第一”。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来自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应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区域内设有明显的标识牌,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应定期进行巡检,特别是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区域,如储存区、操作区等。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应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防火措施,如安装消防设备、设立灭火器等。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应制定紧急处理措施,保证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疏散人员和报警。
第十一条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相关的存放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和义务:(一)负责制定和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和物品的安全;(二)负责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负责组织定期的防火演练和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其正常工作;(五)发现火灾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报告相关部门处理;(六)制定并实施紧急处理措施,保证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七)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审计,以确保经营和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等场所。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和管理,具体执行此制度。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测,确保场所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的收发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施设备必须保持良好,不得存在泄漏、腐蚀、损坏等情况。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事故预防等工作。
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如吸烟、擅自使用明火等。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措施,建立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备有完善的安全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专业的消防队伍,掌握有关消防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须重新评估并制定新的管理制度。
附件:易燃易爆场所管理责任矩阵责任单位|责任内容场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巡查和检测,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消防队伍等。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人员、车辆登记,保证场所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指的是存储、生产、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油库、气体站、工业园区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应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三)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立健全火灾警报、报警和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定期演练;(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工作制度,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六)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七)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八)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追责制度;(九)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循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二)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误报;(四)严格遵守禁烟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所;(五)配合安全检查和监督,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六)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火灾报警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七)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操作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三)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制度,落实防火、防爆、防毒的措施和设备;(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六)建立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制度,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七)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有效;(八)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流程,使之有章可循更好地做好安全工作,以确保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公司财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内所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生活场所(员工宿舍、食堂等)。
3、职责3.1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各车间,仓库的责任部门负责。
4、管理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各车间,仓库的消防安全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执行。
4.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3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4.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并做到以下五点:(1)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2)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3)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4)严禁超期超量储存;(5)严禁违章操作;4.6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4.7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范本(3篇)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范本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____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____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____在玻璃窗的外面。
电灯开关应该____在库房外面。
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
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____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2篇)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液化气、煤矿等易燃易爆行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分类和等级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火灾危险性划分为三类:(一)一类: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较大的火灾风险和较高的燃烧速度,如石油化工厂、化学实验室等;(二)二类:危险性一般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一般的火灾风险和燃烧速度,如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经营点等;(三)三类:危险性较低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较小的火灾风险和较低的燃烧速度,如煤矿、储油库等。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火灾风险划分为四级:(一)高风险级:具有重大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石油储存区、化工生产区等;(二)较高风险级:具有较大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液化气充装区、配电室等;(三)一般风险级:具有一般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液化气使用区、生产车间等;(四)低风险级:具有较小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储油库、煤矿井下等。
第三章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组织制度和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灭火设施、防爆设备、警示标志等。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满足应急灭火的需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可靠有效。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三、管理机构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设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具体管理职责。
四、分类管理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管理。
具体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及时公布。
五、登记备案凡是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其他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和认证。
六、安全措施1.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安全培训等。
2.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环境的营造。
七、禁止事项1.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内存放、使用、销售或者运输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物品和设备。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周围进行聚众游行、烟花爆竹放映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活动。
3.禁止私自更改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用途、结构或者其他可能危及火灾安全的行为。
八、监督检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违法责任凡是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典型案例依法对曾经发生过严重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案例公开,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以起到警示作用。
十一、宣传教育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火灾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管理,确保生产、使用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实验室、医疗机构等。
第三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零发生。
第四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和监管体系。
第二章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分类与管理第五条易燃、易爆、剧毒品按照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管理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
第六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管理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监控,确保其安全可控。
第八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储存地点应当符合相关要求,设置专门的存储区域,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库存应当按照实际需求进行控制,并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
第十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购买、领用和销毁必须有相关手续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第三章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指南。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防爆设备、灭火设备、防护装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仓库、加油站、化工厂等。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是本单位对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辖区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在易燃易爆场所的使用和经营活动中,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检查,但是应当适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妨碍、抗拒安全检查。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场所安全管理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管理规定;2. 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防爆设施建设和维护规定;3. 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设备配备和使用规定;4. 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安全演练及应急预案制定规定;5. 易燃易爆场所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责任制度规定;6. 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规定;7. 易燃易爆场所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规定。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检查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设备、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2. 监督和指导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3. 制定和组织实施防火防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计划;4. 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5. 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培训工作;6. 及时报告和处理易燃易爆场所的事故和隐患。
第三章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安装日期和检查维护记录;2. 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3. 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和实施记录;4. 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的故障和事故处理记录。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
第二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经过安全评估和验收。
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仓库应当设置专门的标识,标示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和储存位置。
第九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仓库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和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仓库应当定期清点库存,并做好库存记录,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应当严格控制出入口,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三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经过安全评估和验收。
第十四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采取防止泄漏和燃爆的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擅自改变或超时超载。
第十八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配备专职司机或配备专业驾驶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范文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存放、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个人以及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的场所。
第三条具有爆炸性能的物质和混合物,以及易发生燃烧的物质和混合物,均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场所,指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和使用条件的建筑、设施、区域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管理目标是减少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存储,确保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二章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所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八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制定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使用,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和时间。
第九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装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工具,做好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安全和物资保护。
第三章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管理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所有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场所和设施,并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四条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保持干燥、通风,并定期对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第十六条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保证防火设施完好,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检验。
第四章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管理第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八条所有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并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九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第二十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并具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使用管理制度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危险物品所属部门负责管理,使用部门领取使用时,要办理严格的审批手续。
2.危险物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危险物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分装、使用和销毁的安全。
3.危险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放在专室专柜专用工具内保存。
其中剧毒药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采取“双人双锁”管理。
要保证不失窃,不发生事故。
管理人员做到登记造册,底数清晰。
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熟悉保管物品的性能、特点,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漏洞,有不安全因素,应主动加以解决,及时上报。
人员密集场所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危险药品库内要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通风等防护设施。
做好通风排气工作,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保管人员要将危险品分隔存放在危险品柜内,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
存放剧毒药品的专柜要双人双锁保管。
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食品,5.要严格危险品领用手续,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教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签名并负责领出药品的安全保护工作,要切实防止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严禁由学生代领。
6.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
7.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
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
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8.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9.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的设置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备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
10.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3)采取配备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4)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导除静电的装置;(5)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要按不同性质的物资,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致突变性等危险性质的物质。
由于这些物质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对其管理成为了社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主要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这些危险物品的合法使用和生产,避免因为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事故发生。
同时,也是为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检测监管能力,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和备案、危险品的储存和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通过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和信息共享,实现对危险物品的全过程管理。
首先,制度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通过立法来明确危险物品的合法使用和生产标准。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刑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定性、量化和处罚力度的规定,来保证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和经营。
其次,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要求,通过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不同的类别并且标识出来,减少了因为对其性质的判断错误而引发的事故风险。
同时,在产品标识上注明有害性质和处理方法,既可以提醒使用人员注意安全,也可以为应急处理提供必要的信息。
再次,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和备案进行了规定,凡是从事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必须经过合法的申请、审批和备案程序,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备案登记,才能够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这可以有效地提高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减少事故的发生。
最后,管理制度还明确了对危险物品的储存和运输要求,包括储存场所的选址要求、设施设备的要求、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以及运输车辆和装备的要求等。
通过对储存和运输环节的规范,有效地降低了事故发生的风险,并提供了应急处理的基础。
实施效果方面,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推行对保障社会安全和环境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四条车间内的工作人员需穿棉布工作服装,防止产生静电。
第十五条定期检查维修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调漆、喷漆工工作场地如须动用明火时,必须按临时用火规定实施,禁止同时作业。
第十七条本部位的消防器材要认真检查维护,现场作业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八条物流部油库、漆料库的管理。
第十九条油库、漆料库除执行“仓库防火规定”外,并应执行以下规定。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装卸、储存、发放的操作规程,按生产需求限量储备。
第二十一条不得用铁制工具,开启容器或修理敲打,只准使用铜制工具。
第二十二条进入库内,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宜穿氯纶化纤之类容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八)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各种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必须按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在危险品库,不准随意乱放,不准使用塑料桶、玻璃瓶盛放易燃液体,应使用导电性能好的铁制品。
(二)使用危险化学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领取、发放、使用保管规定执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行谁领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四)工作站内,不准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宜穿氯纶之类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五)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漏气和乱接管道,严禁在站区乱拉临时线路、安装照明设施。
(六)在使用煤气时要按操作规程本着先点火后开气的原则,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关闭节门,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七)站区周围及管线上如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按临时用火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一)性质特别危险的物品,必须单独储存。
(二)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隔离储存。
(三)遇水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
(四)遇热分解自燃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第二十八条对存放物品定期检查,发现包装容器不良、破损、残缺及物质变质、分解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二十九条临时煤气站、煤气调压站的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地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器设施严格防爆。站区设立防火标志。
(二)煤气站、煤气调压站在运行中,其周围3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三)经常检查煤气管道,法兰盘及节门,以防漏气,使用单位要加强对煤气使用的管理,发现漏气等情况要及时报告修复。在检修室内设备时,应打开全部门窗,保证空气流通。
(三)公司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必须做到“五定”:
1)定人: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使用,并把名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定点: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指定的安全地点,严禁随意乱放不分地点随意使用,对用后的剩余品交回危险品库。
3)定容器:各单位在领取、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时,必须是导电性能好的铁制品容器,并在容器上标明“名称”。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采购供应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品质保证部负责化学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装配工段负责临时煤气站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的检查。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喷漆现场的管理
4)定量:各单位应按生产使用指标和实际需要量,限量发放、领取。
5)定措施:除严格遵守储存、使用的有关规定外,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执行各使用点的防火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引用法规及标准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劳动部、化工部1997.01.01实施)》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经贸委2002.11.15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油库、化工库区严禁乱拉临时线路和安装照明设备。
第二十四条每日上班后应打开门窗及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
第二十五条经常检查加油设备、油桶等设施以防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第二十六条库区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第二十七条油库管理人员要懂得所储存物品的化学性质,火灾危险性及灭火常识,库存管理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制度名称
《易燃易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Z-01-2011-003
制度版本
A
业务类别
行政管理类
制度层级
01级
起草部门
行政管理部
会签部门
审核部门
企管运营部
批准
适用范围
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
解释权归属
行政管理部
修订/废止说明
无
签发日期
年月日
执行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油漆库、喷漆工作间及喷漆场地严禁烟火,并有良好的通风装置,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
第九条喷漆车间的电器设备必须防爆,排风扇叶轮应为金属材质。
第十条使用静电喷漆,喷嘴与零件的距离要不小于20公分,不准带电调整喷嘴距离。
第十一条调漆应在单独房间的排风罩下进行,严禁在喷漆车间内进行。
第十二条调漆间及场地存放油漆和稀释剂等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下班前要及时清理,送危险品库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