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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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用于预防和减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个人防护装备、工作场所安全设备等。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包括采购、配备、使用、检查和保养等方面。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风险等级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和数量。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选购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其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完整。

第七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确保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供货稳定。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方案,并向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九条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部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呼吸器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脚部防护用品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其使用效果良好。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调整或弃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加强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定期组织相关知识的考核。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和保养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制度,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十四条劳动保护用品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保养和更换,保证其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者:指从事劳动的个人,包括劳动合同关系的双方。

2. 企业: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要求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济组织。

3. 个人防护装备: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避免受到伤害或疾病的装备和设备。

4. 工作场所安全设备: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内避免遭受事故伤害的设备和设施。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3篇)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3篇)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呼吸器等防护装备。

第三条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二)拥有相应的生产经验和技术人员;(三)生产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的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相关的销售资质和许可证;(二)对所销售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检测;(三)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专职人员;(二)具备相应的场所和设备,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和使用条件;(三)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的特点,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监督管理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并负责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检测。

第八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当对其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综合性能测试,并按照相应标准出具质量合格证明。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档案,保存产品检测、抽查等相关记录,并定期进行回顾和整理,以便随时提供。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严禁生产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的产品,禁止串样批量生产,对生产的劣质产品应当及时予以淘汰和销毁。

第十一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并按照生产需要建立相应的区域办公室和工作场所。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广告宣传,在产品包装上标明产品的主要特点和性能,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在办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保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劳保用品的定义劳保用品是指为了防止事故和卫生疾病的发生,在劳动过程中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配备的个人防护设备、防护用品和防护药品等。

第四条劳保用品的分类依据用途和属性,劳保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口罩、防护眼镜等。

2.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鞋靴、防护服装等。

3.防护药品:如消毒液、止血贴等。

第五条劳保用品的采购和配备1.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企业办公室负责,采购合同应明确劳保用品的规格、品种、数量等。

2.劳保用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并依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管理第六条劳保用品的入库管理1.企业办公室负责接收并验收采购的劳保用品,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劳保用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予以退换。

2.入库的劳保用品应依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记录和存放。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和归还1.每位员工都应依照规定的程序领取劳保用品,并在领用时进行登记。

2.员工在离开岗位或者用完劳保用品后,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归还,并进行登记。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维护和保管1.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时应依照规定的方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注意保持其清洁。

2.劳保用品的保管由各部门负责,应保持干燥、乾净、防潮、防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劳保用品的报废处理1.劳保用品显现严重损坏、过期或磨损严重影响使用效果时应及时报废。

2.报废劳保用品应经过鉴定和确认后进行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流通使用。

第四章责任和惩罚第十条个人责任1.员工应依照规定正确、妥当使用劳保用品,不得随便拆卸、私自改装或擅自借用。

2.员工发现劳保用品存在问题或需要维护和修理时,应及时上报并搭配处理。

公司劳保用品佩戴管理制度

公司劳保用品佩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生产、办公、后勤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劳保用品的佩戴、使用、保养及回收等工作,确保劳保用品发挥应有的防护作用。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种类及要求第四条劳保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 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耳塞、防护手套、防护服等;2. 防尘、防毒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3. 防高温、防低温用品:如隔热手套、保温服等;4. 防腐蚀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等;5. 其他特殊岗位防护用品。

第五条劳保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以下要求:1. 防护性能良好,能有效降低或消除职业危害;2. 舒适、便于穿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3. 耐用,使用寿命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佩戴与使用第六条员工应根据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第七条佩戴劳保用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严格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说明进行佩戴;2. 劳保用品应保持完好,如有破损或损坏应及时更换;3. 不得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结构和功能;4. 使用劳保用品时,不得将防护面遮挡,确保防护效果。

第八条员工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劳保用品进入生产、工作场所;2. 不得在禁止佩戴劳保用品的区域工作;3. 不得将劳保用品借给他人使用;4. 不得擅自丢弃劳保用品。

第四章劳保用品的保养与回收第九条员工应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清洁、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劳保用品回收应遵循以下规定:1. 员工离职时,应将劳保用品退回公司;2. 员工因工作原因损坏或丢失劳保用品,应按规定赔偿;3. 公司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佩戴、使用、保养及回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劳动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不是职工的福利待遇,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事故伤害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伤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由公司为职工免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限于公司专职从事需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工人和干部。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1、工作服:公司员工每人每年2套;2、口罩、手套:生产部门每人每月各1个(付);3、毛巾、肥皂:生产部门每人每月各1个;办公室人员每人每3个月各1个;4、水靴:生产车间、浮沉室、澡堂管理员每人每年2双;5、安全帽:生产部门员工及办公室管理人员每人每年1顶;5、电焊手套:维修工每人每月3双;6、半胶手套:电工每人每月2双;7、防尘帽、防尘口罩:原煤车间、原煤现场管理员、化验室原煤采样每人每三个月1个;8、乳胶手套:化验室、浮沉室每人每月2付;9、冬季防寒用品(棉袄、棉帽、棉鞋):10、生产一线人员:每人每一年发放1套;11、生产二线人员:每人每两年发放1套;12、三线人员:每人每三年年发放1套;注:棉鞋----授煤坑的工人每年多加1双;13、反光马甲:⑴授煤坑、⑵煤场管理、⑶各大门门卫、⑷化验室采样每人每年1套。

(以上人员根据需要可增加领用)14、大头鞋:生产部长、生产部副部长、安监部部长、安监员、生产技术厂长、厂长助理、门卫每人每年1双。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和办法1、本标准是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严禁以货币或发放其他物品的形式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2、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多发或增发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从事多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的工种发给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合理配置、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保用品分类与标准第四条劳保用品分类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手套护目镜口罩耳塞或耳罩安全带其他特殊作业所需的劳保用品第五条发放标准安全帽: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

安全鞋: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工作服:每人每年春秋、夏、冬各一套。

手套:每人每月发放两副。

护目镜: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口罩:每人每月发放50个。

耳塞或耳罩: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安全带:特殊作业人员配备,每两年更换一次。

其他劳保用品:根据实际需要和作业环境发放。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申请与发放第六条申请流程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劳保用品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

人力资源部审批。

物资管理部门采购或调配。

第七条发放流程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准备劳保用品。

通知员工领取。

员工在《劳保用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劳保用品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使用规定员工应根据作业环境和安全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不得转借他人或用于非工作目的。

第九条保管责任员工应对个人劳保用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发现劳保用品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第十条定期检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且符合安全标准。

第五章劳保用品的补充与更新第十一条补充规定劳保用品使用完毕或损坏时,员工应及时申请补充。

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申请及时补充。

第十二条更新规定劳保用品达到使用年限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应予以更新。

更新后的旧劳保用品应统一回收处理。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规行为未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转借劳保用品给他人。

滥用劳保用品。

第十四条处罚措施警告。

罚款。

取消劳保用品发放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制度解释权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按标准、规定发放劳动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与发放。

三、管理细则第三条职责1.专职安全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采购计划的报批(劳保用品的种类、数量、厂家及质量标准)以及标准以外的公用及临时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监督劳保用品的进货标准及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2.专职安全员可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定期审查和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报厂长审批后方可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1.发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不同岗位(工种)和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的,不得随意改变发放标准。

2.发给个人的劳动用品,必须用在生产工作中。

员工上岗必须穿戴发放的当期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岗位严禁赤膊、穿裙子、穿高跟鞋,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应及时批评、纠正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50—____元罚款。

3.由于个人没有按规定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由此而损坏的个人劳保用品不予补发。

4.劳保用品实行个人洗补、丢失应由个人付款补发的办法,但因抢险、抢修中被损坏的个人护具,可凭本人所在部门证明,经专职安全员确认确无防护作用时(必须是当期护具),方可发给新的护具。

否则,须按该品原值参照使用年限折旧交款后,方可领新的护具。

5.员工在本厂内部调动,当月小件劳动保护不变,大件护具须在原岗位(工种)护具使用的期满后,方可按新的岗位(工种)标准领取。

遇有特殊情况由专职安全员审批。

6.员工病、事假或工伤、脱产学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上班后按休工时间顺延使用期限。

小件劳保用品当月停发。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建立与现代劳动保护要求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及其他从事劳动劳务派遣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所采用的特定设备、材料和药品等。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合理、分类监管的原则,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生产、销售、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监管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技术和设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生产要求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产品检测和售后服务等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处理和追溯,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十条监督管理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样检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监管第十一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关的证照,依法经营,并明码标价,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进销存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企业应当明确产品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告知购买者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企业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产品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及时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和需求。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以防范、控制和保护作用的设备、用品、药品和消防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更新和替换老化、损伤、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标准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按其用途和领域的不同,分为职业防护用品、生活防护用品和应急防护用品三类。

第七条职业防护用品是指用于特定职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场所中受到特定劳动危害的防护用品。

职业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生活防护用品是指用于劳动者在劳动现场以外的生活场所或普通生活中,防范和减轻常见伤害风险的防护用品。

生活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应急防护用品是指在事故、灾难或突发事件等非正常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和救护设备的防护用品。

应急防护用品应当符合相关应急救援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要求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更新等工作,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法定程序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和技术参数,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试验和鉴定,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劳动者的使用权利和义务,强化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一)原则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正确发放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要求1.防护用品由生产部根据申购计划按时组织采购符合安全技术使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便按时发放。

2.岗位操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使用者必须填写领料单,经本部门领导签字,由办公室负责审核、登记,发放。

4.各部门如因特殊需要,需增加领用劳保用品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根据生产的发展和安全,文明生产的需要,对现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改进方案,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报上级安全主管备案。

6.员工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护,不得随意损坏,任意改制和转让、出售。

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赔偿、处罚、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劳保用品使用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有: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电焊防护面罩、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有色护目镜、白光护目镜、防辐射铅服、防酸工作服、防酸手套、防酸胶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绝缘胶鞋、防尘放毒面具等。

通常劳动保护用品为:工作服、劳保手套、绝缘鞋、雨靴、雨衣、口罩、卫生洗涤用品等。

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可分为:头部、眼面部、呼吸器官、听觉器官、手部、足部、躯干、皮肤、防坠落等,我们一定要正确使用与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应注意下列几点:①工作服要保持清洁,穿戴与体,敞开的袖口或者衣襟,有被机器夹卷的危险,要做到袖口、领口、下摆"三紧"才便于工作。

在遇静电的作业场所,要穿防静电工作服。

禁止赤膊工作。

②安全帽要戴正、系紧护绳。

缓冲衬垫要与帽体相距至少32毫米的空间,一缓冲高处坠落物的冲击力。

安全帽要定期检验,发现下凹、龟裂或者破旧盈利及更换。

③安全带:高处作业(2米以上)务必佩带安全带。

使用时要检查安全带有无破旧,挂钩是否完好可靠;安全带要系在腰部,挂钩应扣在身体重心以上的位置,固定靠前,安全带要防止日晒、雨淋,并定期检验。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范本很抱歉,由于文本篇幅限制,我无法为你提供____字的劳保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不过,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个简短的范本作为参考:劳保用品管理规定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保用品指的是为保护员工在工作中免受事故伤害、职业病侵害以及提供舒适工作环境所提供的各类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设施和设备。

第三条公司应设立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分发工作。

第四条劳保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管理规定,确保质量可靠、有效可用。

第五条劳保用品的管理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并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六条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劳保用品的使用和保养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七条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私自更换或减少劳保用品的数量。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分类和使用第八条劳保用品按照功能和使用范围分为以下几类:头部防护用品、面部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眼部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足部防护用品、身体防护用品等。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的不同,正确选择和使用相应的劳保用品。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时,应确保其状态良好、无损坏和过期,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第十一条有特殊健康状况、妊娠期等特殊情况的员工,应特别注意劳保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二条劳保用品的管理采取责任人制度,由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登记和清点工作。

第十三条劳保用品应存放在干燥、洁净、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和腐蚀性物质。

第十四条劳保用品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检查和维护劳保用品,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第十五条劳保用品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应记录在相关的登记册上,并保留相关资料。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劳保用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是指为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劳动意外事故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保护用品的认定和配备: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确定需要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类型和数量,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保护。

2.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劳动者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不按规定使用。

3. 劳动保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劳动者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或相关规定,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效果。

4. 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换和更新: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寿命到期或者出现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或更新。

5. 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雇主应对劳动者进行关于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6. 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7.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企业和劳动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企业(单位)所有劳动者(以下简称“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保障劳动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对劳动者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定义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对劳动者从事工作时提供的用于保护其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设备、器材、材料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研发和生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管理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按其功能和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头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二、呼吸系统保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三、听力保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等;四、眼部保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护目镜等;五、手部保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耐酸碱手套等;六、足部保护用品,包括防护鞋、防静电鞋等;七、身体保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尘服等;八、各类特殊环境下使用的保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企事业单位和销售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生产、销售许可证书。

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三、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四、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相关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的使用档案。

第八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应当加强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生产。

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当立即停产并进行整改。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保护用品管理岗位,对劳动者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详细版)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详细版)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相关方。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穿戴、携带、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员工工作岗位、作业环境及作业特点,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公司应为员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回收、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员工的使用要求第九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调整、更换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员工应爱护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转借、损坏或丢失。

第十一条员工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十五条因员工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程范本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程范本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者的安全保护,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劳动者和职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临时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并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的申领和管理、使用和保养、报废和更新等方面。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申领和管理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申领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工作岗位上存在风险因素,需要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保护的;(二)按照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要求,具备需要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条件。

第七条劳动者申领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提供相应的申领凭证,并在劳动保护用品申领单上填写相关信息。

第八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实申领信息的真实性,并审核申领用品的合理性。

第九条申领到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妥善保存和管理,不得随意转借、丢失或私自挪用。

第十条每年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数量和品质符合要求。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严禁私自修改、拆解或擅自使用他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根据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劳动保护用品在非工作时间内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遗失。

第十五条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时,应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和环境需要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新第十六条劳动保护用品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报废:(一)经过正常使用后已失去原有的保护功能;(二)根据使用寿命的规定已达到报废期限。

第十七条劳动保护用品报废时应填写报废单,说明报废原因,并签字确认。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劳保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

二、劳保用品的定义及范围1.劳保用品:指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而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病防护用品。

2.个人防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3.劳动防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安全鞋、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4.职业病防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三、劳保用品的采购1.劳保用品的采购需经过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本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2.采购的劳保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的合格证明,并具备质量保证。

3.采购劳保用品的数量应依据员工的需求进行合理评估,以确保供应充分。

四、劳保用品的配发和管理1.劳保用品的配发由设立特地的劳保用品管理库房负责。

2.员工在正式入职时,应经过培训并依据岗位需要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

员工离职时,应归还公司配发的劳保用品。

3.部门负责人应确保下属员工配戴劳保用品,并对配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汇报。

4.劳保用品库房应做好登记记录,包含用品种类、数量、签收人等信息,并进行定期盘点。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和维护1.员工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依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和保养劳保用品。

2.劳保用品如有损坏或过期,员工应立刻报告所属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布置及时更换。

3.员工不得私自调离、挪用或损坏劳保用品,如有违反者,应承当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六、劳保用品的更新与报废1.劳保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特殊用品依照使用周期及使用频率进行更换。

2.劳保用品如实现报废标准,需由专人负责将其报废,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于因正常使用磨损导致的劳保用品更新,应及时告知员工并进行更换。

七、员工培训1.企业应定期开展关于劳保用品使用和管理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知识和规定。

2.培训内容应掩盖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使用、保养以及应急处理等方面。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对劳动者采购、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依法进行程序和管理。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求,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并报经上级部门核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和正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署购买合同。

第六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品质、性能、功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劳动者的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发放和使用管理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益。

第八条劳动者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规定。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以无偿方式进行,劳动者不得要求购买或者承担相关费用。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保证物资的数量和品质满足劳动者需求。

第十条劳动者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佩戴、穿戴和使用。

对于特殊环境下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必须坚决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者要妥善保管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转让或者私自修缮。

对于破损或者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的劳动者,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对于故意损坏、挪用或者转让劳动保护用品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第四章监督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警示、限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导致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受到损害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并可能出现相关法律责任。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1. 采购规定:
- 由企业或单位成立采购委员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 采购委员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采购清单,并根据需求进行供应商的比较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 采购委员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细节。

2. 发放规定:
- 企业或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发放制度,确保劳动保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给需要使用的员工。

-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应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进行分类,确保发放的用品符合员工的实际需求。

- 发放时要记录员工的姓名、工号、发放日期等信息,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收到。

3. 使用管理规定:
- 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根据相关规定正确佩戴或使用。

- 员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发现破损或失效的,应及时向主管或保卫部门报告,并更换新的用品。

-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的员工,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4. 废弃处理规定:
- 使用过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私自丢弃或转让他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企业或单位应建立废弃物管理制度,确保废弃的劳动保护用品得到正确的处置,例如回收处理或安全销毁。

以上为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可根据不同企业或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依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定义1.劳动保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服、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耳塞等各类用品,旨在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免受人身损害、健康危害以及其他祸害因素的侵害。

2.劳动保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合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归还1.本公司将依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员工的具体需求,合理配置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前,必需经过相关培训,并签署领用协议。

3.劳动保护用品由特地人员统一发放,且不得转借、转让或私自更改。

4.员工离职时,应将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归还给公司。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1.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依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使用,并保持干净乾净。

2.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或保卫部门报告,并申请更换或修理。

3.禁止员工以任何形式存在更换劳动保护用品的行为,更换必需由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

4.岗位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库存管理1.公司设立劳动保护用品库房,由专人负责库存管理。

2.劳动保护用品库房应做到分类储存、定期检查、定期盘点、统一发放。

3.劳动保护用品库存应依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合理设定数量,并提前进行增补。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和评估1.公司将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关档案中。

2.如发现劳动保护用品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评估应包含功能性、耐用性、舒适性、质量合格等方面。

第七条:违规处理1.如发现员工私自使用他人、损坏或弃用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工资、追究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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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提高生产、安全、卫生、防护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术语与定义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保障措施所配备的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手套等。

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规定不同的用品、不同的定额发放。

4.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定额确定、审批、监督、检查工作;必要时,行政部应组织对发放定额予以调整、再批准。

4.2 营业部采购组负责劳保用品的询价,按《采购管理程序》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执行采购工作。

4.3 营业部仓库负责按本规定,实施劳保用品的库存保管、发放、回收(以旧换新)工作。

5.管理过程
5.1 发放范围及定额
5.1.1常规/福利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定额:
类别名称发放对象发放频度
常规
工作服全体员工每年按季发放冬装(生产员工冬装含长裤)、长短袖衬衫各一套安全帽全体员工3年,或以旧换新
劳保皮鞋现场作业人员每年1双(暂定)
福利毛巾全体员工每季度一条
香皂全体员工每季度一块
洗衣粉全体员工每季度280g两包
5.1.2 对含有酸、碱等带有腐蚀性液体的作业现场,应考虑配发耐酸碱的劳保鞋。

5.1.3生产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标准:见附表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定额》(以下简称定额);5.1.4 清洗用碎布每月发放定额(计量单位:公斤):
班组焊管组拉拔组矫直包装组成品加工组机修组品管部合计数量15 65 100 25 10 6 226
5.2 发放办法
5.2.1 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凭行政部核准签发后的领料单向仓库领用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其中先按季节领发一套工作服,试用期满后再发一套。

5.2.2 行政部按季签发福利性劳保用品。

5.2.3 相关部门每月分上、下半个月,按现有岗位设置、人员定额,填写领料单,按实有人数向行政部申领劳保用品,行政部同步进行月度统计汇总。

5.2.4 仓库按行政部出具的领料单,核对定额发放。

5.2.5 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或非正常原因(如外出返工)需超额领用,需经行政部审批后,仓库予以发放。

5.3 劳保用品的补发、更换
5.3.1 员工应爱护、合理使用劳保用品,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下表的价格予以赔偿,在工资中扣除后重新发放。

5.3.2 员工领用的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属自我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无法再用的按下表实用周期50%赔偿后补发,除非采取领用相应旧的、可用劳保用品(安全帽除外);
5.3.3 员工领用的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属意外损坏、合理消耗的:
a)可考虑以旧换新发放,不建议发放相应新的劳保用品;
b)再次出现周期内的补发,按上表的采购均价50%赔偿后补发。

若属使用周期不合理,可考虑修订使用周期,应考虑不予赔偿。

劳保用品名称采购均价使用周期
赔偿额
1个月内≤2/3周期>2/3周期
秋冬季工作服(套)70元1年60元30元20元
短袖工作服上装35元1年30元20元10元
长短袖工作服(套)65元1年50元30元20元
劳保鞋85元1年80元40元20元
安全帽25元3年20元10元10元
5.4 离职人员劳保用品的管理
5.4.1 员工离职,应将工作服和安全帽、劳保鞋等劳保用品清洗干净后退还公司仓库,如未进行清洗、未认真清洗或未予以退还,则不予办理退还、离职手续或按上表在工资结算中扣除。

5.4.2 作为一个特例,对入职不久且因个人原因离职人员部分劳保用品的管理
入职时间工作服(含秋冬季、衬衫类)劳保鞋
≤1个月
回收结算中扣除采购价的20%
不回收
结算中扣除采购价的90%
1个月~3个月结算中扣除采购价的10% 结算中扣除采购价的50%
3个月~半年不扣除结算中扣除采购价的20%
半年以上不扣除不扣除
5.4.3 仓库管理员对回收的旧劳保用品,能继续使用的,应组织进行必要的清洗、妥善保管好,再发放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定期进行销毁处理。

6. 监督和检查
6.1 所有员工进入生产车间作业区,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卡、戴安全帽;生产部作业人员、品管部检验人员、技术部设备维护人员还必须穿着劳保皮鞋;各工种岗位还应根据作业要求佩戴相应的手套;特殊岗位还应在作业中佩戴眼镜、保护面罩、耳塞等。

6.2 员工穿戴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应保证其基本的清洁、整洁,不应有影响厂纪厂容的现象。

6.3 行政部以及公司所有部门、人员均有责任随时对作业员工的劳保用品的穿戴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人身、生产安全。

6.4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视穿戴情况予以10~20元的罚款,第三次予以20~40元的罚款,以此类推。

6.5 对于情节严重、屡次发生的部门,对相关部门、班组的负责人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追究其管理不善之责任。

7. 说明
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4 20110830 修改发放定额苏婷周海彪孙时俊
3 20110508 定额细化,发放办法修订尤菲菲周海彪孙时俊
2 20100416 岗位劳保用品定额细化尤菲菲周海彪孙时俊
编制状态编制日期编制理由编制审核批准
附表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定额》
序号班组岗位
定额
帆布
手套
线
手套
一次性
手套
乳胶
手套
浸塑
手套
电焊
手套
耳塞
防护
眼镜
围裙
袖套
医用
口罩
1 焊管组长 4 2
5/组
1
上料 6 2 1 1 高频焊接 4 2 2 1
飞锯 4 2 2 1
过程检验 4 4 2 1
去内毛刺15 10 3 1 1 平头倒角 4 4 1
2 表面
处理
组长10
酸洗 6 2 1 2 润滑、烘干 5 5 2 4 2 打尖80 10 4 4 2 退火15
脱脂 4
锅炉工10
3 拉拔组长 6 4拉拔10
吊料 6
4 矫直组长10
10
矫直10
包装10
矫直放料15 10 涡流探伤10
行车工10
切断15
5 成品
加工
组长15
6/组
仪表车床16
圆盘切割10 4 1
倒角加工12 1
抛光12 1 20 清洗、包装8 4 1
6 营业仓库统计 1 2
1 五金仓管 3
原料仓管 5 2
焊管仓管 5 2
精管仓管 2 5
储运员 3 3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条例
QYXZ64003 共 4 页第4 页
序号班组岗位
定额
帆布
手套
线
手套
一次性
手套
乳胶
手套
浸塑
手套
围裙
袖套
防护
眼镜
防毒
面具
电焊
手套
防毒
面具
7 技术副部长 4 2
1
技术员 3 3
机修工 6 3 1 1 1 1 电工 4 2
8 生产生产技术员 3
生产统计 1
化学分析员 2 3
9 品管部长 3
品质技术员 2
实验室人员 5
1
2
试验员7
过程检验7 0.5 10
成品检验10 0.5 10 1
10 行政保洁员 1 0.25 1 杂务工 1 1
司机 1 1
注:1、以上劳保用品除一次性手套、医用手套、耳塞外,均要求定额发放及以旧换新。

2、一次性手套单位为包(50副),其中7~9月份原则上无定额或适度减半。

3、表面处理组酸洗岗位配备防毒面具,使用周期为2年,每半年应更换过滤盒。

4、检验组成品检验岗位配备围裙,每季度发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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