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更新工农业基本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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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2024年全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2024年全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2024年的全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是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次普查旨在全面了解我国农业污染源的数量、分布、类型、排放强度等情况,为制定农业污染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是对该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普查范围与方法本次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农田、农业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

普查工作采用了现场调查、抽样调查、问卷调查、资料调研等多种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普查数据经过全国各地的调查,我们获得了大量的普查数据。

据统计,我国农业污染源的数量达到了XX万个,主要分布在农业密集地区和重点农产品生产区。

其中,农田污染源约占总数的XX%,农业养殖污染源约占总数的XX%,农副产品加工污染源约占总数的XX%。

三、农业污染情况1. 农田污染农田污染是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普查数据显示,约XX%的农田存在土壤污染问题,其中重金属超标是主要问题。

推测主要污染源来自农药、化肥和生活废弃物的不当处理。

2. 农业养殖污染农业养殖是农业中的重要部分,然而,由于规模化养殖的普及,农业养殖污染也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普查结果显示,XX%的养殖场存在废弃物排放问题,尤其是饲料残渣、粪便和废水的处理不当,导致水体和大气污染。

3. 农副产品加工污染农副产品加工是实现农产品附加值提升的重要环节,但其严重的污染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调查数据显示,XX%的农副产品加工厂存在废弃物排放问题,尤其是废水和废气的处理不当,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四、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以上的污染情况,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1. 农田污染防治:加强农田土壤监测和污染防控,推广有机农业和绿色种植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2. 农业养殖污染防治:强化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建设,推行科学养殖和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3. 农副产品加工污染防治:加强加工工艺和设备的研发和升级,提高废水和废气的处理效率,推进农副产品的资源化利用。

精品(环境管理)03附件附件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精品(环境管理)03附件附件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附件二: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报表目录一、基表 (一)工业污染源表号表名G101 表 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G102 表 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费情况调查表G103 表 工业用水、排水情况调查表G104 表 废水处理设施调查表G105 表 废水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调查表G105-1 表 废水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测算表G105-2 表 废水污染物监测表G106 表 锅炉及废气处理设施调查表G107 表 窑炉及废气处理设施调查表G108 表 生产工艺废气处理设施调查表G109 表 废气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调查表G109-1 表 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测算表G109-2 表 废气污染物监测表G110 表 工业固体废物调查表G111 表 危险废物调查表(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J501 表 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J501-1 表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J501-2 表 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测表J502 表 垃圾处理厂(场)基本情况表J502-1 表 垃圾处理厂(场)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J502-2 表 垃圾处理厂(场)渗滤液监测表J502-3 表 垃圾处理厂(场)焚烧废气监测表J503 表 危险废物处置厂基本情况表J503-1 表 危险废物处置厂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J503-2 表 危险废物处置厂废水监测表J503-3 表 危险废物处置厂焚烧废气监测表J504 表 医疗废物处置厂基本情况表J504-1 表 医疗废物处置厂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J504-2 表 医疗废物处置厂废水监测表J504-3 表 医疗废物处置厂焚烧废气监测表(三)农业源N301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表N302-1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表(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N302-2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表(网箱养殖/围栏养 殖/浅海筏式养殖/滩涂增养殖/其他)报告 期别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报送单位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等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等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等 垃圾处理厂(场) 垃圾处理厂(场) 垃圾处理厂(场) 垃圾处理厂(场) 危险废物处置厂 危险废物处置厂 危险废物处置厂 危险废物处置厂 医疗废物处置厂 医疗废物处置厂 医疗废物处置厂 医疗废物处置厂年报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年报 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年报 规模化水产养殖场-1-报送日期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次年 4 月 30 日前N303 表 农业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综表 (一)工业污染源表号表名H101 表 工业源单位数量汇总表H102 表 工业源能源消费情况汇总表H103 表工业源用水、排水及废水处理 情况汇总表H104 表工业源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 放情况汇总表H105 表工业源废气治理设施与污染 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H106 表工业源固体废物产生、综合利 用及处置情况汇总表H107 表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综合利 用及处置情况汇总表工业源能源消费情况重点调 H102-1 表查单位汇总表工业源用水、排水及废水处理 H103-1 表情况重点调查单位汇总表工业源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 H104-1 表放情况重点调查单位汇总表工业源废气治理设施与污染H105-1 表 物产生及排放情况重点调查 单位汇总表工业源固体废物产生、综合利H106-1 表 用及处置情况重点调查单位汇总表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综合利H107-1 表 用及处置情况重点调查单位汇总表工业源能源消费情况非重点 H102-2 表估算表工业源用水、排水及废水处理 H103-2 表情况非重点估算表工业源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 H104-2 表放情况非重点估算表工业源废气治理设施与污染H105-2 表 物产生及排放情况非重点估算表工业源固体废物产生、综合利 H106-2 表用及处置情况非重点估算表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综合利 H107-2 表用及处置情况非重点估算表(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年报 县级行政区次年 4 月 30 日前报告 期别 年报 年报调查范围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年报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 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年报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年报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年报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 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年报 辖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 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年报 年报 年报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 业企业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 业企业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 业企业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年报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业企业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年报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业企业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年报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业企业年报 年报 年报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非重点调查 工业企业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非重点调查 工业企业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非重点调查 工业企业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年报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非重点调查 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工业企业年报 年报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非重点调查 工业企业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非重点调查 工业企业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2-H401 表 H402 表 H403 表污水处理厂调查信息汇总表 垃圾处理厂(场)调查信息汇 总表 危险废物处置厂(医疗废物处 置厂)调查信息汇总表(三)城镇生活污染源S405 表城镇居民生活污染调查表H305 表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汇总表(四)机动车污染源S406 表 机动车污染调查表H306 表 机动车污染汇总表(五)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汇总 H201-1 表表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汇总 H201-2 表表H202 表水产养殖业污染源调查汇总 表H203 表 农业污染源汇总表年报 年报 年报年报 年报年报 年报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辖区内所有污水处理厂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辖区内所有垃圾处理厂(场)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处置厂(医疗 各地区环保厅(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废物处置厂)辖区内城镇生活污染排放的县级行 政区 辖区内城镇生活污染排放的县级行 政区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辖区内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市级行政 区 辖区内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市级行政 区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排放 的县级行政区 辖区内规养殖小区污染排放的县级 行政区 辖区内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污染排放 的县级行政区 辖区农业污染源排放的县级行政区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 各地区环保厅(局)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 次年 4 月 30 日前-3-关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增删的说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原则上采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以下简称“污普”)的相关技术规定和报表制度,对于部分报表进行了适当的简化。

(环境管理)附件附件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环境管理)附件附件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附件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报表目录一、基表(一)工业污染源(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三)农业源二、综表(一)工业污染源(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三)城镇生活污染源(四)机动车污染源(五)农业污染源关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增删的说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原则上采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普”)的相关技术规定和报表制度,对于部分报表进行了适当的简化。

具体调整变化如下:(一)工业源采用重点调查加非重点估算方式进行。

工业更新调查基表由污普详表简化而成,原有20张,更新调查保留15张,删去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普查表、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普查表、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变压器)普查表、消耗臭氧层物质普查表这5张,按照更新调查筛选原则,调查对象基本不涉及这5张表的内容,而且这些内容年际间变化不大。

工业更新调查汇总表污普原有10张,更新调查改为7张重点调查汇总表,删去了原污普对上述5张表内容的汇总;新增6张非重点估算,污普采取全部发表调查的方式,不存在估算的问题;新增7张加和汇总表,通过加和7张重点调查汇总表和6张非重点估算得出工业源整体情况。

(二)农业源发表调查畜禽养殖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水产中的规模化养殖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调查基表1张,汇总表1表,水产中的规模化养殖场调查基表2张,汇总表1张,农业源基本情况调查基表1张,农业源汇总表1张。

删去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普查表,统一按照污普得出的排放强度结合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表进行整体测算。

删去污普中的下列表格,统一按照污普得出的排放强度结合区县填报其他农业源基本情况调查基表进行整体测算:规模化农场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肥料施用情况调查表、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农药施用情况调查表、农户典型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农户典型地块肥料施用情况调查表、农户典型地块农药施用情况调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及报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及报表

附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18年8月—3—本普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4—目录一、总说明 (8)二、普查表目录 (12)三、普查表式 (15)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15)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17)工业企业主要原辅材料使用、能源消耗基本情况 (18)工业企业废水治理与排放情况 (19)工业企业锅炉/燃气轮机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21)工业企业炉窑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24)钢铁与炼焦企业炼焦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26)钢铁企业烧结/球团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30)钢铁企业炼铁生产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32)钢铁企业炼钢生产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34)水泥企业熟料生产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36)石化企业工艺加热炉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38)石化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40)工业企业有机液体储罐、装载信息 (42)工业企业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信息 (43)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信息 (44)工业企业其他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 (45)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理利用信息 (47)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利用信息 (48)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信息 (49)工业企业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核算信息 (51)工业企业废水监测数据 (52)工业企业废气监测数据 (53)伴生放射性矿产企业含放射性固体物料及废物情况 (54)园区环境管理信息 (55)规模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 (57)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与粪污处理情况 (59)—5—重点区域生活源社区(行政村)燃煤使用情况 (60)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 (61)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污染及防治情况 (62)入河(海)排污口情况 (64)入河(海)排污口水质监测数据 (65)生活源农村居民能源使用情况抽样调查 (66)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68)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69)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测数据 (70)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基本情况 (71)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运行情况 (72)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基本情况 (74)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运行情况 (75)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废水监测数据 (77)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焚烧废气监测数据 (78)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污染物排放量 (79)储油库油气回收情况 (81)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 (82)油品运输企业油气回收情况 (83)县(区、市、旗)种植业基本情况 (84)县(区、市、旗)种植业播种、覆膜与机械收获面积情况 (86)县(区、市、旗)农作物秸秆利用情况 (88)县(区、市、旗)规模以下养殖户养殖量及粪污处理情况 (89)县(区、市、旗)水产养殖基本情况 (91)城市生活污染基本信息 (93)县域城镇生活污染基本信息 (94)机动车保有量 (95)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97)农业机械拥有量 (98)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 (100)机动渔船拥有量 (101)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 (102)油品储运销污染物排放情况 (103)四、指标解释 (104)五、附录 (170)—6—(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170)(二)统计用区划代码 (170)(三)河流名称与代码 (170)(四)工业行业污染核算用主要产品、原料、生产工艺分类目录 (170)(五)指标解释通用代码表 (171)(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175)(七)生活源农村居民能源使用情况抽样方案 (184)—7—一、总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制定本普查制度。

污染源普资料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

污染源普资料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

附件三: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工业污染源G101表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更名的单位,要求填写现用名,同时用括号注明曾用名。

【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已经取得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法定代码。

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单位代码时,除填写其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

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或集团)内对其下属的不属于法定赋码范围的二级单位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或集团)统一编制。

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按各级环保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

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十一位码。

前六位为所在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填写,第七位为汉语拼音G(代表工业源),后四位为县(区)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编码,从0001~9999。

各地环保部门应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的临时代码不重不漏。

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已有临时代码的企业可沿用原有的代码。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农业污染源综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农业污染源综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农业污染源综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18年8月本普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县(区、市、旗)种植业基本情况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县(区、市、旗)农业部门根据统计数据填报;2.规模种植指一年一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25亩及以上,园地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3.审核关系:(1)08=09+10+11+12;(2)13=17+23=14+15+16;(3)17=18+19;(4)20=21+22;(5)23=24+25+26+27。

指标解释区划代码为统计用12位区划代码。

农户总数用于登记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

以居住地或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生产地为原则登记。

农村劳动力人口指乡村人口中经常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家庭副业劳务的劳动力的人数之和。

也指有劳动能力的农民的数量。

化肥施用量是指2017年每个县(区、市、旗)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实物总量,单位为吨。

氮肥施用折纯量、含氮复合肥施用折纯量是把施用的不同种类氮肥或含氮复合肥按含氮百分比成份(含氮折纯率)进行折算后的数量之和,单位为吨。

氮肥、含氮复合肥种类名称和含氮折纯率见表1。

用于种植业的农药使用量是指区域(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内2017年所有作物种植周期内所施用的农药实物总量,单位为吨。

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

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

七、清查表的填写与答疑
1、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 QC2-2
2、农业源乡镇常用肥料清查表 QC2-3
3、农业源乡镇常用农药清查表 QC2-4

QC2-2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 【1.乡镇名称】本乡镇所在的自治
区、市、、县(区、市)和本乡 镇的正式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根据乡镇名称 填写相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表1:主要肥料名称与代码对应表
名称 尿素 氮肥
代码 FN01
碳酸氢铵 硫酸铵 FN02 FN03
硝酸铵 氯化铵 氨水 FN04 FN05 FN06
缓释尿素 FN07
名称 磷肥
代码
普通过磷 酸钙
钙镁磷肥
重过磷酸 钙
磷矿粉
FP01
FP02 FP03
FP04
名称 钾肥
代码
复合 名称 肥 代码
有机 名称 肥 代码
•单季稻
•双季稻
•麦稻轮 •油作稻轮 •水作生蔬 •其菜他
•旱地
•果 园 •园地
•大田(主要模式1~6见下 张)
•苹果 梨 柑桔 香蕉 桃 葡萄
•其它果园
•其它 •茶园 桑园 其它园地

种植模式以种植作物名称和种植制度来描 述,例如小麦玉米两种作物轮作21;代码22以 作物代码和种植制度符号进行标示,作物代码 表见表1,如果为两种作物轮作,则用“—”符 号连接,如果为两种作物套作,则用“/”符号 连接,如果为两种作物间作,则用“//”符号 连接,例如小麦玉米两种作物轮作,可表示为 “LC02—LC03”。
•缓坡地(坡 度5~15°)
•梯 田 •非梯田
•陡坡地(坡 度>15°)
•梯 田 •非梯田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附件二: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关于 2010 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的说明2010 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与 2009 年更新调查 相比,对于部分报表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变化如下:(一)工业源采用重点调查加非重点估算方式进行。

工业源更新调查基表仍为 15 张,但在 2009 年更新调查的基础上增删了部分指标,并进一步修正和完善了工 业污染物的核算方法。

工业源更新调查汇总表分为 6 张重点调查汇总表、1 张非重点调查测算表及 7 张加和汇总表。

2010 年更新调查对非重点测算的指标进行了精简,非重点调查测算 表由 6 张简化为 1 张。

(二)农业源只发表调查畜禽养殖业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不再 对水产养殖业中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发表调查。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调查 基表 1 张,汇总表 2 张,农业源基本情况调查基表 1 张,农业源基本情况汇总表 1 张,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1 张。

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在 2009 年更 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修正和完善。

(三)城镇生活调查表的基本填报单位由区县级改为地市级环保部门,调查表 由 1 张基表和 1 张汇总表调整为 2 张基表和 1 张汇总表。

城镇生活源的调查范围不 仅包括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还包括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 院及独立燃烧设施。

生活源污染物核算系数在 2009 年更新调查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0-修正和完善。

机动车调查表仍为 1 张基表和 1 张汇总表。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报表与 2009 年基本相同。

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表为 15 张基表和 3 张汇总表,其中污水处理厂调查表 3 张,垃圾处理厂(场)调查表 4 张, 危险废物处置厂调查表 4 张,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表 4 张。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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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
报表制度
报表目录一、基表
(三)城镇生活污染源
关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增删的说明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原则上采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普”)的相关技术规定和报表制度,对于部分报表进行了适当的简化。

具体调整变化如下:
(一)工业源采用重点调查加非重点估算方式进行。

工业更新调查基表由污普详表简化而成,原有20张,更新调查保留15张,删去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普查表、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普查表、含多氯联苯电容。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表填报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表填报

2
二、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物衡料算
产排污 系数法
实际监测法
产生、排放量
3
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实际监测法
依据实际监测调查对象产生和外排废水(气) (流)量及其污染物浓度,计算废水(气)排放量及 各种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
监测数据包括:历史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
历史监测数据包括:2009年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数据
行充分了解;
➢从物料平衡分析着手对企业的原材料、辅料、能源、水的消耗
量、生产工艺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使测算出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 放量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10
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三种方法使用原则
1、 以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法为主核算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 放量。
——监测数据符合“监测数据认定要求” ——产、排污系数的应用及计算正确 2、物料衡算法只在无法采用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时采 用。 3、采用实际监测法得到污染物产、排污量时,要用产排污系数法 进行核算。
乡, “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
江川 001 新虹 005?古美 006 莘庄 101 七宝 102 颛桥 103 华漕 106 虹桥 107 梅陇 108 吴泾 110 马桥 112 浦江 114 莘庄工业区 501
居民委员会的 代 码 (001—199) 村民委员会的 代 码 (200—399) 代码由小到大
填报注意:
⑴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⑵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 ⑶更名的单位
一个单位名称(法人单位名称)/现用名+[其他名称/曾用名]
23
G101 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2.单位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的代码填写。

农业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汇总

农业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汇总

三、指标解释
【18.粪便处理利用量】一年内所有被利用的粪便数量。当指标17 中同时选择⑥和①~⑤、⑦其中任意一种处理方式时,请填写 粪便处理利用实际数量;当仅仅选择“⑥无处理、无利用”时, 粪便处理利用量应为“0”。 【19.20污水粪便排放受纳水体名称代码】
龙溪河(高滩河) FB660000
铜钵河(潼宝河) FF280900
三、指标解释
【6.联系电话】畜禽养殖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7.养殖场占地面积】养殖场占地总面积,含养殖用地、建 设用地、景观用地及养殖场为处置产品、处理废弃物等 所需的各类用地。 【8.饲养目的】指养殖畜禽用途:①种猪(或鸡)②商品猪 (或鸡)、 【9.存栏量】指被调查对象当年饲养的畜禽平均存栏数量。 【10.出栏量】指被调查对象当年畜禽出栏总数。 。
栏情况统一估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一、动态更新调查范围

水产养殖业
调查对象:规模化场(1个)
调查方法:采取以县(区)为基本调查单位,根
据产量情况统一估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二、动态更新表结构
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本 情 况 调 查 表 ( 养 殖 场 ) -N302
农业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
梁平县环境保护局 李 夏
主要内容
动态更新调查范围
动态更新表格结构
更新表指标解释
一、动态更新调查范围

种植业
调查基本单位:县(区)
调查参数:1.耕地总面积(分旱地、水田)
2.保护地面积
3.园地面积
一、动态更新调查范围

畜禽养殖业
调查对象:规模化场(66个)
调查方法:以县(区)为单位根据畜禽的出(存)
蛋鸡≥ 20000羽(存栏) 肉鸡≥50000羽(出栏)

污染源普查更新工农业基本报表

污染源普查更新工农业基本报表

(一)工业污染源 重点调查单位基表单位名称(盖章) : 调查表填报总页数 其中:G101 表 G104 表 G105-2 表 G108 表 G109-2 表 页 页 页 页 页 G102 表 G105 表 G106 表 G109 表 G110 表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G103 表 G105-1 表 G107 表 G109-1 表 G111 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页 页 页 页 页填报人(签字) : 审核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1。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2009 年 1.单位名称(公章) 2.单位代码 3.法定代表人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 ( )表 号:G101 表 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 年 12 月行政区划代码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5.地理坐标中心经度 ° ˊ " 中心纬度 ° ˊ "6.所在工业园区名称(位于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填报) 7.联系方式区号 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8.行业类别 9.登记注册类型 11.开业时间 13.年生产时间(小时)注:年生产时间保留整数;工业总产值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行业代码 10.企业规模 年 月 12.最新改扩建时间 14.工业总产值(万元)大型 中型 小型年月填表日期:20年月日。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单位名称(公章) : 单位代码: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及 能源消费情况调查表2009 年 一、主要产品3.计量单位□□□□□□□□-□(□□)1.产品名称 2.产品代码表 号:G102 表 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4.生产能力5.计量单位6.实际产量二、主要原辅材料1.原辅材料名称 2.原辅材料代码 3.计量单位 4.实际使用量三、能源消费情况1.能源名称 原煤 洗精煤 其他洗煤 型煤 焦炭 焦炉煤气 高炉煤气 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炼厂干气*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其他燃料* 热 力 电 力 综合能源消费量 2.代码 101 102 103 104 105 201 202 204 205 206 207 301 302 303 304 305 400 500 600 3.计量单位 吨 吨 吨 吨 吨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标准煤 百万千焦 万千瓦时 吨标准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源消费量 4.消费总量 6.硫份35.其中:用作原料量 (%,气态能源 mg/m )7.灰份(%)8.采用的折标系数——注:①标注*的能源,硫份为选填。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

附件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制度报表目录一、基表(一)工业污染源(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三)农业源二、综表(一)工业污染源(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三)城镇生活污染源(四)机动车污染源(五)农业污染源关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表增删的说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原则上采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普”)的相关技术规定和报表制度,对于部分报表进行了适当的简化。

具体调整变化如下:(一)工业源采用重点调查加非重点估算方式进行。

工业更新调查基表由污普详表简化而成,原有20张,更新调查保留15张,删去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普查表、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普查表、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变压器)普查表、消耗臭氧层物质普查表这5张,按照更新调查筛选原则,调查对象基本不涉及这5张表的内容,而且这些内容年际间变化不大。

工业更新调查汇总表污普原有10张,更新调查改为7张重点调查汇总表,删去了原污普对上述5张表内容的汇总;新增6张非重点估算,污普采取全部发表调查的方式,不存在估算的问题;新增7张加和汇总表,通过加和7张重点调查汇总表和6张非重点估算得出工业源整体情况。

(二)农业源发表调查畜禽养殖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水产中的规模化养殖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调查基表1张,汇总表1表,水产中的规模化养殖场调查基表2张,汇总表1张,农业源基本情况调查基表1张,农业源汇总表1张。

删去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普查表,统一按照污普得出的排放强度结合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调查表进行整体测算。

删去污普中的下列表格,统一按照污普得出的排放强度结合区县填报其他农业源基本情况调查基表进行整体测算:规模化农场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肥料施用情况调查表、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农药施用情况调查表、农户典型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农户典型地块肥料施用情况调查表、农户典型地块农药施用情况调查表。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更新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更新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更新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更新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局: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已圆满完成各项普查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及时掌握全国农业污染源变化趋势,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决策水平,农业部决定对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更新,本次更新是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延续,是以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为基础,按照有关要求调查收集2008年和2009年度农业污染源数据,实现农业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

为做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数据更新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填报,主要内容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源的具体数据。

内容见附表1-4。

二、数据更新基准年限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源等农业源的动态更新分别以2008年和2009年为基准年的两套数据表。

三、上报方式及时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数据更新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协调好辖区内动态更新的数据填报,并于2010年7月15日前,由各设区市将表格上报至江西省农业环境监测站,并发送电子版本。

联系人:涂香明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二路邮编:330046 电话:************E-mail:*****************附件1、种植业普查表(略)2、畜禽养殖业普查表(略)3、水产养殖业普查表(略)4、农村生活源普查表(略)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结束——。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更新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更新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更新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布部门】江西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0.06.08
【实施日期】2010.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更新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局: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已圆满完成各项普查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及时掌握全国农业污染源变化趋势,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决策水平,农业部决定对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更新,本次更新是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延续,是以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为基础,按照有关要求调查收集2008年和2009年度农业污染源数据,实现农业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

为做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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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污染源 重点调查单位基表单位名称(盖章) : 调查表填报总页数 其中:G101 表 G104 表 G105-2 表 G108 表 G109-2 表 页 页 页 页 页 G102 表 G105 表 G106 表 G109 表 G110 表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G103 表 G105-1 表 G107 表 G109-1 表 G111 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页 页 页 页 页填报人(签字) : 审核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1。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2009 年 1.单位名称(公章) 2.单位代码 3.法定代表人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 ( )表 号:G101 表 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 年 12 月行政区划代码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5.地理坐标中心经度 ° ˊ " 中心纬度 ° ˊ "6.所在工业园区名称(位于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填报) 7.联系方式区号 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8.行业类别 9.登记注册类型 11.开业时间 13.年生产时间(小时)注:年生产时间保留整数;工业总产值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行业代码 10.企业规模 年 月 12.最新改扩建时间 14.工业总产值(万元)大型 中型 小型年月填表日期:20年月日。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单位名称(公章) : 单位代码: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及 能源消费情况调查表2009 年 一、主要产品3.计量单位□□□□□□□□-□(□□)1.产品名称 2.产品代码表 号:G102 表 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4.生产能力5.计量单位6.实际产量二、主要原辅材料1.原辅材料名称 2.原辅材料代码 3.计量单位 4.实际使用量三、能源消费情况1.能源名称 原煤 洗精煤 其他洗煤 型煤 焦炭 焦炉煤气 高炉煤气 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炼厂干气*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其他燃料* 热 力 电 力 综合能源消费量 2.代码 101 102 103 104 105 201 202 204 205 206 207 301 302 303 304 305 400 500 600 3.计量单位 吨 吨 吨 吨 吨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标准煤 百万千焦 万千瓦时 吨标准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源消费量 4.消费总量 6.硫份35.其中:用作原料量 (%,气态能源 mg/m )7.灰份(%)8.采用的折标系数——注:①标注*的能源,硫份为选填。

②产品的生产能力保留整数;主要原辅材料实际使用量、以“%”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一位小 数;以“mg/m ”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三位小数;其他指标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3。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3填表日期:20年月日单位名称(公章) : 单位代码:工业用水、排水情况 调查表2009 年 一、用水情况表号:G103 表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 年 12 月□□□□□□□□-□(□□)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用水总量 其中:1.取水总量 ⑴城市自来水 ⑵自备水 其中:①地表水 ②地下水 ③其他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年实际其中:利用周边工业企业水量 其中:2.重复用水量二、废水产生情况1.废水类型名称 —— 2.废水类型代码 —— 总计: 3.废水产生量(吨)三、废水排放情况1.排水去向类型代码 —— 2.废水排放量(吨) 总计: 3.受纳水体名称 —— 4.受纳水体代码 ——5.受委托处理单位名称 (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废水的企业填报) 注:表中各项指标均保留整数。

用水情况指标关系:1=2+9,2=3+4,4=5+6+7,7≥8。

单位负责人:。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20年月日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废水处理设施调查表2009 年表号:G104 表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 年 12 月处理设施基本情况废水处理设施 1.编号 SZ— SZ— SZ— 2.名称 3.总投资额(万元) 4.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5.运行费用(万元)处理设施基本情况6.运行小时 7.耗电量(万千瓦时) 废水实际处理量 8.处理本单位量 9.处理外单位量处理方法及主要污染物1.废水处理设施编号 处理的废水类型 10.名称 11.代码 12.名称 处理方法 13.代码SZ—SZ—SZ— 处理的主要污染物 14.名称 15.代码 16.处理效率 (%) 17.名称 18.代码 19.处理效率 (%) 20.名称 21.代码 22.处理效率 (%)注:①如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

②运行小时和以“吨/日、吨”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整数;以“万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一位小数;以“万千瓦时”为 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20年月日。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废水污染物产生量、 排放量调查表2009 年主要污染物 氨氮(吨) 5.产生量 6.排放量表号:G105 表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 年 12 月 石油类(吨) 7.产生量 8.排放量1.排水去向类型2.数据来源化学需氧量(吨) 3.产生量 4.排放量□ □ □ □ □总计 1.排水去向类型□ □ □ □ □主要污染物 生化需氧量(吨) 11.产生量 12.排放量2.数据来源挥发酚(吨) 9.产生量 10.排放量氰化物(千克) 13.产生量 14.排放量□ □ □ □ □总计 1.排水去向类型□ □ □ □ □主要污染物 总铬(千克) 17.产生量 18.排放量2.数据来源砷(千克) 15.产生量 16.排放量六价铬(千克) 19.产生量 20.排放量□ □ □ □ □总计 1.排水去向类型□ □ □ □ □主要污染物 镉(千克) 23.产生量 24.排放量2.数据来源铅(千克) 21.产生量 22.排放量汞(千克) 25.产生量 26.排放量□ □ □ □ □总计□ □ □ □ □注:①如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

②数据来源:1 产排污系数、2 实际监测、3 物料衡算,将代码填入表格内。

③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量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废水污染物产排污系数 测算表2009 年4.计量单位 5.生产能力表号:G105-1 表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 年 12 月 7.废水处理工艺 名称1.产品名称2.原料名称3.生产工艺名称6.生产/使用量8.污染物名称9.产污系数10.排污系数11.计量单位12.污染物产生量13.污染物排放量注:①如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

②污染物包括废水量。

③生产能力保留整数;污染物产生、排放量保留两位小数;其他指标允许保 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20 年 月 日。

效 成 定 得 取 均 电 车 托 摩 驶 驾 后 酒 理 项 专 治 整 中 集 路 道 求 要 支 会 委 安 府 政 州 照 按 队 我 份 月 五 四 、 ;在 故 事 通 交 的 发 引 而 劳 疲 超 "三 因 制 遏 , 动 行 一 统 国 全 6次 了 展 开 真 认 还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处理设施编号:SZ对应的排放口编号:FS排水去向类型:数据来源 1.监测时间 (年月) 2.废水流量 (立方米/时)表号:G105-2 表废水污染物监测表2009 年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09]113 号 有效期至:2011 年 12 月□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 3.进口 4.排口 5. 进口 氨氮 6. 排口 7. 进口 石油类 8. 排口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1.监测时间(年月) 9. 进口 挥发酚 10. 排口 生化需氧量 11. 进口 12. 排口 13. 进口 氰化物 14. 排口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1.监测时间(年月) 15. 进口 砷 16. 排口 17. 进口 总铬 18. 排口 19. 进口 六价铬 20. 排口污染物浓度(除汞为微克/升外,其余为毫克/升) 1.监测时间(年月) 21. 进口 铅 22. 排口 23. 进口 镉 24. 排口 25. 进口 汞 26. 排口注:①如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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