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供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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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供应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升重庆遵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蓝湖国际A区一期高品质小区形象,加大小区道路、景观区域、示范园林等的苗木供应,同时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变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特向乙方购买苗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苗木品种、规格、单价、数量如下:
其中:
1、以上单价为包干单价,包括苗木的货款、挖取费、草绳绑扎费、办理苗木准运证费、办理苗木检疫证、管理费、运费、保活费、上车装卸等,还包括供应该苗木所需的一切税、费及合理利润,以及乙方为供应该苗木产品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100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万元整)。
3、上表所列乔木干径测量高度为乔木距地面1米处的直径。
4、如甲方在合同签定后以书面通知方式调整苗木种类、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的,乙方按甲方调整后的苗木种类、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供应、交付苗木。
第二条: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向甲方供应、交付苗木。
2、办理所提供苗木的相关手续(准运证、检验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2、负责组织工人挖取苗木、吊装、捆绑、上车、运输并承担费用。
3、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运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苗
木。
4、土球挖取、树冠保护收枝、吊装、运输等质量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对乙方所供苗木进行验收。
2、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苗木货款。
3、按乙方要求作好栽种场地的准备,及时对供方所供苗木进行验收。
第四条:乙方保证其所供苗木的品种、规格、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以样品作为验收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乙方将本合同约定苗木运送至甲方指定的栽种场地交付。
2、乙方负责组织工人挖取苗木、吊装、捆绑、上下车、运输等工作,并承担
全部费用。
3、甲方负责栽种,并承担费用。
4、乙方应在 2014 年5月11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全部苗
木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付款:
货到付款。该批次货物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转入乙方账户。
2、付款方式: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付款前将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且乙方告知的开户名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账号必须为人民币结算帐户;乙方确保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内容真实无误并符合约定要求,因乙方未及时告知或告知的内容有误的,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名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款项支付事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务室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或单方面撤销或无故不履行合同者,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等)。
2、乙方所交苗木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立即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苗木经甲方验收符合约定之日止按日支付更换部分苗
木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如甲方要求退货、返还货款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退货之日起五日内将甲方要求退货部分货款返还甲方,并按退货货款总额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不返还退货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款利息承担违约金。甲方在使用中或收货后发现乙方所供苗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如甲方不要求退货或无法退货物的,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累计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等损失)。
4、甲方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若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承担甲方因追溯乙方责任而产生的合理的调查费用、律师代理费、业务费、审计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及其他与追溯乙方责任有关的所有费用。
6、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费用、甲方名誉损失等费用),甲方有权不经过裁决直接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含本合同生效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下同)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乙方同意在甲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参照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前述约定执行后而减少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如超过实际损失的,超过部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只主张违约金的,对是否产生实际损失的事实及损失大小等,不需再举证。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合同执行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供应计划,对部分苗木品种进
行调增、调减或延长供应周期。
3、如乙方提供的苗木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如未按时供应到指定场地、或土球裂
散、树皮受伤严重、树形差等情况,被甲方退货量达到当批到货总数的20%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