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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操作序列的技术工人,分为通用工种技术工人和公司特有工种技术工人。

(一)社会通用工种技术工人(如维修电工、钳工、焊工等、巡检员、调度员、集控员等)自行或由公司统一组织参加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技能等级鉴定。

(二)特有工种技术工人(如现场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筛分管理员、司磅员)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技能等级鉴定。

第三条本办法的施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四条生产类职业资格认定评审小组设置及职责(一)生产类职业资格认定评审小组构成:由机关及分子公司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等部门及公司各专业资深技术人员或专家组成。

(二)生产类职业资格认定评审小组职责:1.负责各工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课件、考试试题库的编制;2.负责制定公司特有工种技术工人技能等级鉴定中的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3.负责技能等级鉴定中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4.负责技术工人技能等级鉴定结果的综合评审;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生产类职业资格日常事务负责部门。

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核申报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人员的基本信息;(二)负责技能等级鉴定考试的准备和组织;(三)负责技能等级鉴定相关人员、设备、场地等协调工作;(四)负责技能等级鉴定中理论考试卷的批阅;(五)负责技能等级鉴定考试结果的汇总并提交公司生产类职业资格认定评审小组评审;(六)负责公示公司技能等级鉴定评审结果并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申报条件第六条社会通用工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等级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准,培训及鉴定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七条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以公司内部鉴定结果为准,特有工种等级级别划分:(一)初级工(二)中级工(三)高级工(四)技师(五)高级技师第八条公司特有工种申报条件:(一)初级:通过所在工种岗位独立上岗操作考评人员,直接认定为初级工。

公司职工资质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资质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资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职工的招聘、评定、培训和管理,提高职工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职工资质,是指职工特定的道德素质、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第二章职工招聘一、公司招聘职工应当按照需求制定招聘计划,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

招聘应当以岗位需求和职工资质为依据,不得以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为依据进行歧视。

二、公司招聘应加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确保其资质符合招聘要求。

三、招聘工作应当及时公布面试结果,并建立求职者的档案。

第三章职工评定一、公司职工评定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实际,对职工的业绩、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定。

二、公司应建立职工档案,记录职工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和考核情况等,作为评定依据。

三、定期进行职工评定工作,根据评定结果合理调整职工的岗位和薪酬。

第四章职工培训一、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职工的岗位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提供职工必要的培训机会。

二、公司应对新入职职工进行入职培训,提供公司的基本情况、文化理念、工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三、公司应不断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职工管理一、公司应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职工进行差别化管理。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职工奖惩制度,激励优秀职工,惩戒不良表现的职工。

三、公司应关注职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第六章职工退出一、公司职工退出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应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职工的离职手续和人事变动事宜。

三、对于因工作需要或者个人原因离职的职工,公司应做好离职交接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七章监督、评估和改进一、公司应建立职工资质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支撑公司转型升级相配套的各类职称及职业资质的学习与考试,创造吸引、培养和凝聚优秀人才的良好激励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全体员工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依据《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推动公司转型升级,保障“四做四商”的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的学习与考试;(二)学以致用、评聘结合原则:员工取得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一致方能享受相关待遇;(三)差异化原则:各类职称、职业资格津贴需通过相关部门评审,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及考取证书难易程度为衡量标准,制定不同的津贴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公司班子及其他领导、分子公司班子、税后制人员、内退或退休返聘人员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职称与职业资格津贴是指与公司经营工作、战略发展相关,与本人本职工作内容一致而发放的津贴。

对于与公司行业特性、本职工作无关的职称与职业资格不在本办法规定所享受的津贴范围之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管理机构:公司成立职称、职业资格津贴评审管理办公室,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津贴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各单位员工积极参与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负责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现有及各分子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申请新增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类别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负责检查各部门、分子公司津贴发放、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二)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现有及各分子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申请新增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类别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

第三章职称津贴标准第六条通过国家人事部门考试或评审认定的各类职称,在公司从事证书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可按月享受职称津贴,具体标准如下:(一)正高级职称: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经济师、正高级高级会计师、正高级高级审计师等1200元津贴。

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国水电七局

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国水电七局

附件1:水电七局成水公司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满足公司资质的需要,激发员工学习和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员工职业素质和技能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

职业资格证书是员工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定或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展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第三条公司所属员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与公司提供的工作平台和成长环境分不开的,是公司培养和员工努力相结合的成果。

特别是与公司资质、招投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职业资格证书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发展,是全体公司员工共同的责任。

因此公司员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优先满足公司资质的需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以及水电七局有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第五条凡是公司员工取得的与企业资质、招投标、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需要注册的,必须依照相关法规注册到公司。

第六条与企业申报资质、招投标、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国家、行业)、注册测绘师、注册工程师(岩土、土木、电气、城市规划、环保)、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招标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以下简称注册师)。

第七条证书管理及职责分工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职业证书的统计,归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负责注册聘任人员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归口公司人力资源部;注册造价师(国家、行业)归口公司经营经营部;注册安全工程师归口公司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归口公司财务部; 注册测绘师、注册工程师(岩土、土木、电气、城市规划、环保)、注册结构工程师归口公司工程科技部;注册招标师归口公司设备物资部。

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精品

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精品

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需要,为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实施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员工整体专业水平与操作技能,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员工素质。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工种岗位员工,均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其实际执业能力分别进行考评鉴定,向鉴定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落实职业准入。

第三条本办法中职业资格证书包括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类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操作证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公司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规定的需要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规划和统一组织员工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是公司员工职业资格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与完善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与岗位特点,制定相关岗位职业资格任职要求;(三)负责组织实施员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培训、复审、换证等工作;(四)负责职业资格鉴定的信息管理及咨询服务;(五)负责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六)负责与行业及地方鉴定机构的业务协调;(七)参与员工培训、考评、技能竞赛和职业资格管理;(八)负责有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与分工。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二)安质部:负责与安全生产相关取证的岗位及培训要求;(三)其他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取证、复审工作。

第三章取证范围及要求第七条实施职业资格认定的工种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的企业内职业工种。

第八条公司组织职业资格认证的对象是生产操作岗位的技能工种人员,其他岗位员工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岗位任职要求,结合本办法执行。

公司岗位任职要求的具体工种及岗位见附表。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九条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按报考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名材料。

公司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有效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外部合作单位有人员资格证书要求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三、管理规范1. 资格证书申领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须按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申请材料,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申领资格证书。

2. 证书信息登记领取资格证书的员工,须在公司人事档案中登记相关证书信息,包括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获证日期等。

3. 证书保管公司要求员工妥善保管自己的资格证书,如遗失或损坏,需及时向公司申请补办。

公司对员工的资格证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 证书更新员工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须提前向公司提交证书更新申请,确保持证上岗的合法性。

5. 证书使用持证上岗的员工,须在工作时携带相关证书,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单位进行查验。

证书被吊销或注销的员工,不得再以该资格从事相关工作。

6. 相关培训公司将在员工证书有效期内,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并帮助员工及时更新相关知识,确保员工持续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四、制度执行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全公司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 各部门领导应加强对员工证书的管理,确保员工的资格证书符合要求,落实持证上岗。

3. 员工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如有证书被吊销或注销的情况,应主动向公司部门汇报,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调查及处理。

五、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工资调整和解雇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即为公司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制度,希望全公司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共同推动公司的进步和发展。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XXXX公司职工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健康发展,满足企业资质及参加市场招投标需要,根据《XXXX 集团关于加强员工证书管理的通知》(XXX〔201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职工(不含试用期)证书管理。

第二章证书的定义及类别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证书包括:(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二)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四)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系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岗位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按国家统一规定,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包括:工程师职称、经济师职称、会计师职称、政工师职称等。

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三个级别,即助理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

其他资格证书:行业协会或政府机构对持证上岗的要求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四条职业资格包括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一)执业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是国家对特殊行业规定资格准入的凭证,根据我公司工作实际,主要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等。

(二)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1.施工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包括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操作员、土建施工员、电气施工员、水暖施工员、土建施工预算员、安装施工预算员、测量员、检验试验员等。

2.特种岗位从业资格,包括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架体、锅炉、爆破作业、矿山通风排水等。

单位员工证书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证书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证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员工证书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证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

三、证书管理流程1. 证书归集:员工入职时需将自己的各类证书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登记和归档,以备查验和管理。

2. 证书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员工提交的证书进行审核,并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证书备案:审核通过的证书将被整理归档并备案,形成员工档案。

同时,公司在员工个人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

4. 证书更新:员工所持证书如有更新、续展或其他变更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最新证书,并进行更新备案。

5. 证书动态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检查员工的证书有效期,提醒员工注意证书的有效期,以免因证书过期而影响工作。

四、证书使用规定1. 证书仅限于员工个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证书转借、出售或非法传播。

2. 公司可根据证书所代表的专业技能和资质,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和岗位晋升机会。

3. 员工在使用证书时,应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证书的尊严和信誉。

五、证书管理责任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证书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确保证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经理要负责员工所持证书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督促员工及时更新证书,促进员工的继续学习和提升。

3. 员工本人应自觉维护个人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从事任何伪造、涂改或欺骗行为。

六、违规处理1. 对于因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书而受到严重处罚或让公司蒙受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停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2. 对于未按要求及时更新证书或不合理使用证书影响公司业务的员工,公司有权要求其接受相关培训或调整工作,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保留对其修改的权利。

员工考取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的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的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奖励的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公司资质和发展的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报考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在岗期间所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

凡通过社会考试取得职称证书或申报、认定、评定等取得的资格证书,并在公司注册的员工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政策。

三、职称、资格证书类别3.1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3.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3.3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八大员证等;3.4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等。

以上所包含的职称资格证书与公司资质申报及发展成正相关。

四、证书所有权及使用权4.1员工自愿自行考取员工自愿自行报考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证书所有权归员工本人。

员工可参照本办法与公司签订《***证书聘用协议书》,协议期间内将相关证书原件由公司统一保管,并授权给公司使用,同时享受本办法的相关奖励政策。

学习及考试期间的学杂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4.2公司组织培训考取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有培训考试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交通费等),员工取得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后五年内使用权归公司,期满公司将与员工重新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相关补贴;员工提前离职并要求带证离岗的,按《培训协议书》约定按比例赔偿相关费用;取得证书后半年内离职的,赔偿培训考试费用的200%。

4.3参加与职称、资格考试培训相关的学习,需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因参加培训学习不能正常上班的按事假处理(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除外)。

五、奖励办法5.1备案人才库持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将在公司的人才库备案,在加薪、升职等情况优先考虑。

建筑公司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公司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检测人员等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执业资格要求1. 公司招聘员工时,必须对其执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2. 对于需要国家认证的专业技术职位,如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

3. 对于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四、培训与考核1. 公司将定期组织执业资格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对于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3.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执业资格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参加再培训直至合格。

五、执业资格更新与维护1. 员工应负责保持自己的执业资格有效,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和考核,以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 公司将建立执业资格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执业资格信息及其更新情况。

3. 对于执业资格即将到期的员工,公司将提前通知其进行续证工作。

六、责任与处罚1. 任何员工若伪造、冒用执业资格证书,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2. 若因员工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监督与执行1. 公司设立专门的执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2. 任何员工都有权举报执业资格管理的违规行为,公司将对举报人给予保护。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执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技能操作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聘任制度)

公司技能操作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聘任制度)

公司技能操作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推进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技能操作人才队伍,拓展技能操作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做好公司员工职业发展中技能操作岗位相关职级推荐、申报、评审、聘任等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技能操作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技能操作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注重操作技能和工作实绩的原则;(二)发挥重点激励的原则;(三)向生产一线重点职业、主体工种倾斜的原则;(四)严格遴选、择优聘任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建立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及相应组织机构,在集团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与企业管理部是技能操作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

第二章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第五条职业技能等级在技能操作岗位聘任。

职业技能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首席技能大师(二)技能大师(三)一级技能师(四)二级技能师(五)三级技能师(六)高级技工(七)中级技工(八)初级技工第六条公司暂设首席技能大师3名,在煤矿生产单位暂各设技能大师1名。

其中:首席技能大师只在重点职业中的主体工种设置;技能大师在重点职业中设置。

(注:主体工种和重点职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七条一级技能师职业技能等级的设置:煤炭生产单位重点职业中设置3名;洗选加工单位重点职业中设置2名;供电单位重点职业中设置1名。

第八条二级技能师及以下职业技能等级的设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性质、任务、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实际,按照以下比例确定:(一)二级技能师:重点职业工种不超过在岗已取证人数的3%,普通职业工种不超过在岗已取证人数的2%,服务岗位不设;(注:服务岗位指后勤服务、治安保卫、汽车驾驶等服务性质的岗位;普通职业工种指除了重点职业工种、服务岗位之外的其他工种)(二)三级技能师:重点职业工种不超过在岗已取证人数的5%,普通职业工种不超过在岗已取证人数的3%,服务岗位不超过在岗已取证人数的1%;(三)高级技工:重点职业工种不超过在岗已取证人数的20%,普通职业工种不超过在岗已取证人数的15%,服务岗位不超过在岗已取证人数的5%。

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公司名称:批准人:批准依据: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版本:2013-01 发布范围:普发体系名称:人力资源编码:HR-01-09人力资源管理内控制度体系HR-01-09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编制依据 (1)4 释义 (1)5 职责分工 (2)6 管理要求与程序 (2)7 附则 (5)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1 目的科学规划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及配套政策,明确规范岗位职业资格要求,有效促进员工整体职业素质的提高。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HR-01,2011,总公司。

3.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HR-01,2013,公司。

4 释义4.1 公司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4.2 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一简称为“总公司”。

4.3 所属单位指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项目筹备组。

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

4.4 职业资格指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4.5 从业资格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4.6 执业资格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5 职责分工5.1 人力资源部a)根据总公司的要求,制定职业资格管理相关政策;b)组织搭建公司职业资格管理体系,报总公司批准;c)制定机关部门岗位族群职业资格管理方案;d)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职业资格体系的搭建及推进工作。

企业员工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管理办法做好企业员工各类专业技能职称和资格证书的管理,对于企业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稳定企业人才队伍,激励企业员工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各类现场管理专业技能的考核。

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

1、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的管理1、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毕业证书必须统一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到人证具在,公司将把员工的职称作为定薪的依据。

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书的人员不能调入本公司工作。

2、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司员工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

办公室应对所有证书登记造册并复印一套存档备份。

证书保管人员对公司各种证书的分类、数量必须做到了如指掌,随时保障需要。

证书保管人员如调整或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公司因业务需要临时借用员工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毕业证书等,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明确用途和借用时间,用完及时归还办公室存档,防止丢失损坏。

4、本公司员工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未经批准,不允许外借给任何单位。

5、公司员工辞职或者调离公司,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是自己带进公司的,由公司与员工协商处理,原则上归还给员工。

员工培训及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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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及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的热情、提高自身工作技能,促进员工完成个人素质提升计划,同时也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对符合公司再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教育、培训类型1、专业培训(1)专业技能培训:特殊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以赴外培训考取专业等级资格证书为主。

(2)上岗资格培训。

1)在国家规定须持有国家机构认可的资格证书(如电工证、焊工证等)方可上岗的情况下,特殊专业人员必须先考取并获得此类证书,才能在本公司上岗工作。

2)在国家没有此类规定而有行业习惯的认可证书(如工程师证等)时,该类专业人员应考取相应的认可资格证书。

3)对入司后根据需要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公司给予50%-80%的培训费用。

2、职业经理人培训公司努力使员工更全面的发展,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参加职业培训,此项培训有助于员工在短期内提高管理知识、管理技能和管理水平,公司承担培训费用。

3、专业证书培训入司满一年后,如果因为工作的需要,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地参加本职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证书的培训,公司将给予安排,成绩合格或取得证书后,公司承担80%的培训费用。

4、自学考试入司满一年后,经公司同意参加自学考试或更高层次学习、培训的员工,获得证书后,公司给予承担50%的费用。

5、攻读学位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各部门表现优秀的员工到国内、外院校脱产攻读学位或定向进修,公司将承担50%的学费。

6、其他培训公司定期邀请专家来公司举办讲座,让员工了解最新的管理技术和信息,确保员工学习并了解到他们所需要的管理策略。

第三条、教育、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1、员工参加全脱产且短期培训期间(短期培训指教育、培训时间一次性或学时不超过15日的)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公司全额支付。

2、员工参加全脱产且中期培训期间(中期培训指教育、培训时间在15日以上3个月以下)的工资按照员工基本工资发放,福利待遇按规定正常发放。

【精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管理办法

【精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管理办法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证书的管理与使用,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维护公司和持证员工的正当权益。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证书,系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证书、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证书,及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其它证书。

第二章考试、培训、注册管理及费用第四条公司的证书管理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会计师、质量工程师等各类注册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统一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从业资格证由安全保卫部统一管理。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后由员工个人管理。

第五条凡由公司组织培训或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报考、评审取得的各类证书,必须在公司注册(使用),并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公司根据证书的种类,决定是否报销其考试费、书本费、培训费,并给予一定程度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持证人员必须参与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或考试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七条公司员工自行在外获得的各类证书,不能在公司之外使用或注册。

须交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公司证书管理体系中。

第八条各单位因投标、现场履约检查等工作原因需使用证书时,须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借用手续。

第九条借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所借证书,不得遗失、复制、涂改、出租、出卖、转借他人和转交给证书所有人。

证书使用完毕后,按期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第十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需要使用证书时,持证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排。

因工作原因需派本人亲自前往办理相关业务,或提供相关资料的,应积极配合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持证人员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领取证书。

第三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证书交付公司人力资源部代管,自证书交付之日起(需要注册的自通过注册之日起),公司将给予一定程度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党政联系会讨论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制表,公司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目的】为激励员工继续学习,提升自我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此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实用范围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正式员工。

【证书的定义及分类】学历证书: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的相关证书,员工在职期间参加的国家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教育,不包括脱产进行的学历教育。

专业技术及职业资格证书:是按国家统一规定,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初级、中级、高级,常见证件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等。

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常见证件如:客户服务管理师、维修电工等。

可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查询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其他资格证书:行业协会或政府机构对持证上岗的要求,颁发的资格证书。

【管理办法】一、申报条件1、申请参加考证培训的员工为公司的正式员工;2、申请学历继续教育获取的证书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教育,且须为不脱产教育培训;3、申请参加资格证书认证及必须与公司的业务相关(详见附件:证书清单),且培训时间为业余时间。

二、申报流程1、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日常实务呈批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经所在职能部门或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必须申请获批后方可参加学历、考证培训。

未经批准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或考证培训的员工不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

员工因参加学习/考试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有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处理,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申请人考试通过后,持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与费用报销手续,签订《培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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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需要,为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实施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员工整体专业水平与操作技能,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员工素质。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工种岗位员工,均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其实际执业能力分别进行考评鉴定,向鉴定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落实职业准入。

第三条本办法中职业资格证书包括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类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操作证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公司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规定的需要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规划和统一组织员工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是公司员工职业资格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与完善公司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与岗位特点,制定相关岗位职业资格任职要求;
(三)负责组织实施员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培训、复审、换证等工作;
(四)负责职业资格鉴定的信息管理及咨询服务;
(五)负责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六)负责与行业及地方鉴定机构的业务协调;
(七)参与员工培训、考评、技能竞赛和职业资格管理;
(八)负责有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与分工。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二)安质部:负责与安全生产相关取证的岗位及培训要求;
(三)其他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取证、复审工作。

第三章取证范围及要求
第七条实施职业资格认定的工种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的企业内职业工种。

第八条公司组织职业资格认证的对象是生产操作岗位的技能工种人员,其他岗位员工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岗位任职要求,结合本办法执行。

公司岗位任职要求的具体工种及岗位见附表。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九条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按报考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员工报名资质及材料,做到如实、准确。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核、登记并建立台账。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向主管部门报送考试、复审等材料。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
第十三条公司需具备职业资格的员工应根据发证机关要求接受相应取证或复审培训,其它培训可按《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岗位技能竞赛,用于考核员工职业技能水平,选拔专业人才。

在比赛中成绩优异的员工,可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取高等级的职业资格,取证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公司组织的员工职业资格考试、复审工作,员工未通过的,发生的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公司相关岗位职业资格参考目录
注:遇证书发放机构调整时,以实际发证机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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