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合集下载

干部考核条例

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试行)一、考核目的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使我院学生工作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透明化。

根据本条例,对上一学期学生干部的工作绩效予以考核,并为培养学生储备干部提供参考。

二、考核范围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干事不参与考核),及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见附一、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四、考核方式(层级考核)1.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考核,取其考核总分值的平均值。

2.学生会副主席: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考核。

3.各部门干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及各分管部门的学生会副主席考核。

4.班长、团支部书记:由各分管年级辅导员、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考核。

(备注:1.取平均分构成基本分。

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细则的各规定进行加减分。

2.在上述2、3、4条款中,老师所考核的分值占基本分的50%,团学会干部考核分值占基本分的50%。

)五、加分细则此条例基本分满分为 100 分,取平均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由团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客观的加减分)。

分数在90以上为优,分数在80--89为良,70--79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

在综合评估干部加分中,优不减分,良减0.3分,合格减0.5分,不合格不记分。

(详情见综合评估细则)六、考核须知1.学生干部在考核评分时,对同一张考核表中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如果该张考核表基本项中有80%以上分数都是按照同一比例计算而来,该张考核表将视为无效,同时考核也视为无效,但不重新考核。

如同一被考核人的考核表有60%的考核表被视为无效,该被考核者的考核成绩将视为合格。

2.考核等级分数记入该学期合评估加分,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

3.考核成绩作为个人、部门、班级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4.考核成绩作为换届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附件3:学生会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同学”的宗旨,以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真心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工作目的,踏踏实实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态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二条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严谨,态度认真。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主席团(一)主席:1. 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对内负责学生会会务的决策与执行,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2. 按照学院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定期向院党委,学生工作处汇报工作,督促并帮助院学生会各部及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4. 负责领导学生会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各部长大会,全体学生会会员大会与其它学生会会议。

(二)副主席1. 协助主席,协调分管各部落实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2. 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下设部门系学生会各部为院学生会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职能部门,应主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条例,聘任管理本部工作人员,领导下属履行工作职责。

院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责任制,部长享有本部职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各部干事协助部长工作。

各部必须协助其他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工作。

(一)秘书部1. 监督系各项安全问题与学生违纪问题, 管理学生会档案。

2. 负责学生会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严抓学生会纪律作风,全力搞好学生会内部建设。

(二)宣传部1. 采用多样的宣传形式,搞好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 负责学生会的日常有关宣传方面的工作。

3. 负责学生会的各台晚会的场景舞台设计,场地布置。

(三)学习部1. 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竞赛,促进广大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活跃学院学术气氛。

2. 开展有关调研方面的活动,组织调查学生的最新动态,关注热点,跟踪报道学院的各项活动的最新情况。

3. 组织开展有关思想政治理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

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试行)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学生工作水平,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综合评价学生干部的工作,使学生干部考核由据可依,特制定《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二、考核总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公众场合和工作中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穿拖鞋,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我院学生的形象。

三、考核制度1、考核对象:学院在校各班班委、宿舍长;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2、考核办法: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由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实施对班委、宿舍长的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带头,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

学院主管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干部有一票否决权,学生会主席团拥有对各部部长及部员有一票否决权,学生会各部部长拥有对本部及其他部门部员的一票否决权,班长、团支书有对本班其他班委、宿舍长的一票否决权。

3、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4、考核目的:对生干部任职期间为学校、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5、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一) 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学生会全体人员实行学期考核、年度鉴定制度。

主席团人员的考核由团总支直接负责,主席负责对其他主席团成员的考核;主席团负责各职能部门人员的考核。

2、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学习成绩、奖惩情况五个方面。

3、学生会干部考核于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主席团根据学期的课程进展情况决定。

4、学生会干部考核的实施过程分五个步骤进行,即个人答辩、部门推荐、全体投票、主席团鉴定、学院审核。

5、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级别: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 其中优秀级别不得超过学生会干部总人数的20 %)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优秀或称职学生干部:
(1)学习成绩出现一门不及格者;
(2)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
(3) 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领导,团结协作精神不强者;
(4)一学期累计无故旷会两次者;
(5)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惩罚者。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第二章考核制度第一条考核说明1、学生会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2、考核项(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基本考勤情况、学习成绩考核、素质拓展考核),其中各项基本分为10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纪检部负责,考核中由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第二条考核时间:半年制考核(具体时间看学生会工作安排情况而定)第三条奖项设置如下:1、新任助理评选“最佳苦力奖”“最高办事效率奖”“道德模范奖”“最佳进言奖”“最好成绩奖”“部门技术突出奖”“全能奖”“最佳人气奖”“多才多艺奖”。

2、评选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总评由以下五部分综合产生。

4、①分团委学生会书记进行审核和评定(占总评的35%)。

5、②学生会成员互评(占总评的20%,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项目)。

6、③各年级学生代表进行评选(占总评的10%,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项目)7、④基本考勤情况的评定(占总评的20%,由参与例会和值班情况得出。

主席团监票,纪检部做参与会议的签到和值班签到的统计得出评分)。

8、⑸学习成绩考核(占总评的10%,由学习实践部根据学生会成员的课程成绩做出评分,100分制,按不同年级、专业学生会成员排名做出评分,挂科超过课程30%不得参与评选)。

9、⑹素质拓展考核(占总评的5%,获得校级、院级奖项分别加10分、5分,累计加分乘于5%)。

10、第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66分— 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连续两次得优秀等级的则评为标兵,连续两次得合格等级的则评为优秀。

第五条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由主席团、纪检部随时解答。

学生干部考核及选拔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及选拔条例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团分委领导下的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落实,提高广大同学的监督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的考核及选拔制度,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团分委现根据《学生手册》和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在学生干部的考核及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发挥广大同学的积极作用,加强团分委、学生会和广大同学的民主交流,旨在全面考查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以将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群众基础好的队伍。

本条例规定的考核及选拔办法坚持定期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全面挂钩,学生评议与团分委意见兼顾的原则。

本条例针对团分委下属的学生会全体成员。

具体为考核原主席团成员及各部正副部长,面向全体学生选拔新一届正副部长,面向正副部长选拔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在学生干部的考核及选拔过程中,将结合团分委成员、学生会成员和广大学生代表三部分评议意见进行决议,其中学生代表团由一、二、三年级每个宿舍分别推举的一名代表组成,要求该代表为非学生会干部或班委会成员,思想端正,关心我院学生工作。

主席的课外附加学分满分为 3 分,副主席为 2.5 分,部长为 2 分,副部长为 1.5 分;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学生干部每年的课外附加学分由本考核成绩决定,具体对应的标准为:考核成绩 70 分以下(≦) ,不予以加分,且取消继续任职的资格;考核成绩 70-90 分(﹥ 70 ,≦90 ),按照 70 分以上每增加 1 分对应课外附加学分满分的 1/20 从 0 分起计算;考核成绩 90 分以上 ( ﹥ ) ,按照职务对应的满分加分。

以下每项考核,满分 10 分的,优秀计 9-10 分,良好计 7-8 分,一般计 5-6 分,差计 5 分以下;满分20 分的,优秀计 17-20 分,良好计 14-16 分,一般计 10-13 分,差计 10 分以下。

加总得出最终分数。

(一)学生干部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不推诿,积极参与我院各项学生工作,占 20 分。

学生干部规章制度评分细则

学生干部规章制度评分细则

学生干部规章制度评分细则一、学生干部的选拔标准1.政治立场坚定:学生干部应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积极向上。

2.品德优良:学生干部应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3.能力过硬:学生干部应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能力,能够独立工作,解决问题。

4.基础知识扎实:学生干部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对学校各项工作有一定了解,能够胜任相关职务。

5.服务意识强:学生干部应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6.团结协作:学生干部应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能够团结同学,协作顺畅,共同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二、学生干部的规章制度1.学生干部应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模范遵守学校规章。

2.学生干部应保持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不良行为,言行举止严谨。

3.学生干部在履职期间应做好记录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做到言行一致。

4.学生干部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问题。

5.学生干部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同学们提供服务,传递正能量,做好榜样。

6.学生干部应保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关心同学的生活和学习,及时协助解决问题。

7.学生干部应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完善自身能力,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

三、学生干部评分细则1.政治素质(满分10分):学生干部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程度,政治立场是否坚定。

评分标准:5分及以下为较差,6-8分为中等,9-10分为优秀。

2.品德修养(满分10分):学生干部的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是否诚实守信。

评分标准:5分及以下为较差,6-8分为中等,9-10分为优秀。

3.能力水平(满分10分):学生干部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能力水平。

评分标准:5分及以下为较差,6-8分为中等,9-10分为优秀。

4.工作业绩(满分10分):学生干部在履职期间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针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评分。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第二章考核制度第一条考核说明1、学生会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2、考核项(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基本考勤情况、学习成绩考核、素质拓展考核),其中各项基本分为10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纪检部负责,考核中由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第二条考核时间:半年制考核(具体时间看学生会工作安排情况而定)第三条奖项设置如下:1、新任助理评选“最佳苦力奖”“最高办事效率奖”“道德模范奖”“最佳进言奖”“最好成绩奖”“部门技术突出奖”“全能奖”“最佳人气奖”“多才多艺奖”。

2、评选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总评由以下五部分综合产生。

4、①分团委学生会书记进行审核和评定(占总评的35%)。

5、②学生会成员互评(占总评的20%,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项目)。

6、③各年级学生代表进行评选(占总评的10%,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项目)7、④基本考勤情况的评定(占总评的20%,由参与例会和值班情况得出。

主席团监票,纪检部做参与会议的签到和值班签到的统计得出评分)。

8、⑸学习成绩考核(占总评的10%,由学习实践部根据学生会成员的课程成绩做出评分,100分制,按不同年级、专业学生会成员排名做出评分,挂科超过课程30%不得参与评选)。

9、⑹素质拓展考核(占总评的5%,获得校级、院级奖项分别加10分、5分,累计加分乘于5%)。

10、第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66分— 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连续两次得优秀等级的则评为标兵,连续两次得合格等级的则评为优秀。

第五条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由主席团、纪检部随时解答。

学生会干部考核管理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管理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提高院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效率,促进院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规范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考查,推动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现就学生会成员会议及活动的考勤、工作实施情、学业成绩等方面而制定《理科专业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以平时考勤和工作表现为考核内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

二、考核时间:每学期开始至学期末三、考核对象:学生会成员四、考核方式:采取自上而下监督考查方式,主席团对各部长,各部长对本部门副部以及干事进行监督考查。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一)内容1.思想政治。

2.平时考勤。

3.工作表现4.学业成绩。

5.创新能力。

(二).标准1..思想政治(10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参加党的知识的学习,树立崇高理想,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上进。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思想汇报。

(5分)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分)2..平时考勤(30分)(1)、会议考勤(10分)准时参加召开的会议。

旷会一次扣4分。

迟到请假扣2分。

(2)、活动考勤(10分)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除特殊情况,所涉及的工作人员都应准时到场并签到。

(3)、值班考勤(10分)未值班一次扣4分。

3.工作表现(40分)(1)、优秀: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积极地互相支持和配合。

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

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在工作中发挥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模式,完成出色,并为学生会提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

善于与同学交往,做同学的朋友,深受欢迎,具有很强号召力。

(35分——40分)(2)、良好:在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才能及其职能作用。

长期主动地协助老师、主席及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能够合理分配任务并协调同学完成工作。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实施细则1. 考核目的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推进学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过对学生干部进行全面、科学、公正的考核,促使学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学校和广大学生群体。

2. 考核标准2.1. 能力水平考核根据学生干部所担任的职位要求,考核其相关能力和技能。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沟通能力:干部应具备优秀的组织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会议、活动等,并与各方面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

•协调能力: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各类问题和矛盾,并达到事事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的工作效果。

•创新能力:干部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开展创新性工作,提出合理的改进方案,并取得实际成效。

•学习能力: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并能将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中。

2.2. 工作表现考核根据学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责任心:干部应对所负责的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细致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能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工作效率: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工作效率,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并能适应工作压力。

•学风表现:干部应树立良好的学风表现,积极主动地学习、提升自己,并能够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

•团队合作: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他人完成共同的任务,并能够协调解决团队内部的问题。

3. 考核程序3.1. 考核周期学生干部考核周期为一学年,按学年分为两个考核期:第一学期末考核和第二学期末考核。

每个考核期的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2. 考核组成学生干部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组成,考核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对学生干部进行全面考察,收集相关评价材料,并综合评定学生干部的考核成绩。

3.3.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能力水平考核和工作表现考核。

在能力水平考核方面,考核委员会可以采用面试、答辩、模拟演练等方式来进行。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初稿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初稿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初稿1. 背景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作为学院重要的学生组织,为学院学生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为了促进学院学生会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2. 目的建立学生会考核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激励学生会成员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2.促进学生会工作的规范化和持续发展,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益;3.建立学生会成员之间的协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4.通过考核,筛选出优秀的学生会成员,为学生会的长期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3. 考核内容学生会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工作表现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取得好的效果;•主动承担学生会工作任务,并按时完成;•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3.2 组织协调能力学生会成员要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包括:•能够有效组织和协调学生会内的各项工作;•能够与其他学院组织或学生组织进行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3.3 沟通表达能力学生会成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包括:•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能够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能够在公开场合自信地演讲和发表见解。

3.4 团队合作能力学生会是一个团队,成员之间的团队合作至关重要,包括:•能够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主动参与团队合作,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完成任务;•能够为团队的共同目标而努力。

4. 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学生会的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定期考核和活动考核。

4.1 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学生会考核的主要方式,将根据学生会成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表现、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进行评分,并形成考核报告。

4.2 活动考核活动考核是根据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情况进行评分,主要包括活动的组织方案、执行过程、效果和评估等方面的考核。

学生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学生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试行)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干部管理职责,我系分团委考核小组特制定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干部队伍是联系学院、系部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和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由院团委进行统一布置,各系分团委和各级学生组织按照分工安排协助配合,共同完成考核工作。

第三条对学生干部的考核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按职考核、师生公认的原则,采用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多方位考核方法。

第四条此条例适用于所有学生干部,包括系级学生组织(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和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

第五条考核组组成及职责:(一)考核组组成考核组组长由系分团委书记担任,分团委主要干部担任成员。

(二)考核组职责(1)负责制定所属学生干部考核细则,并牵头对本系系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和班级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协助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2)负责对所属学生干部考核结果的审定工作;(3)负责对所属学生干部及其他同学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复查及审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条例第六条工作态度考核(一)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二)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行为。

(三)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能经常向系分团委领导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五)领导交办的任务能及时完成,无拖延现象,敬业精神强。

第七条例会制度(一)每周一次例会(要求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准时出席),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的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与会人员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三)例会请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主席团批准,办公室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给假。

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细则

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细则

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细则第一篇: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细则物理系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细则该考核结合会议、活动考勤,组织部考核,个人工作能力,成员之间相互评价,班级辅导员评价及学期自我总结等方面进行评分。

1、例会及活动考勤,60分。

(1)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无故缺席两次(含两次)以上者由团总支及主席团集体会议讨论具体情况,并给予相应处分;(2)已请假两次的,以后再请假,每次扣2分;(3)会议、活动中迟到或早退,第一次扣2分,累加两次扣5分,两次以上扣10分,并由主席团成员或所在部部长给予警告。

2、组织部依据《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主要涉及学习、思想、为人处事、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等五个方面,每项2分,共10分。

3、班级辅导员评价,5分。

辅导员根据学生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及其他各方面综合能力给予评分。

4、部长级学生干部之间、各部成员之间互相评分,主要涉及学习、思想、为人处事、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等五个方面,每项1分,共5分。

部长级学生干部打分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部成员之间打分由各部部长主持打分。

打分一律采用无计名方式,多人打分取平均值。

5、各部部长与干事之间互相打分,主要涉及学习、思想、为人处事、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等五个方面,每项1分,共5分。

干事对部长打分采用无记名方式,多人打分取平均值。

6、个人结合学期学习、工作及参与活动等情况,写一篇学期总结。

讲讲收获,谈谈教训,并用自己的观点指出学生工作中的重心及以后需要改进的事项,20分。

(1)荣获一、二等奖学金、参与院级活动获奖或英语、计算机等学科考试过级者,该学期每项加5分;(2)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的该学期加5分;(3)参与活动积极,涉及活动项目达五项(含五项)以上者,能起到一定模范带头作用的,该学期加3至5分。

计分方法:考核分=各项评分相加+奖励加分—批评扣分按照本细则,每学期对系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该考核分与“综合测评”学生干部加分一项挂钩,凡得分低于60分的学生干部,根据情况,劝其辞去所任职务并扣除相应的职务分;得分在60—70分之间者,既不加分也不扣除其相应的职务分;得分在70分以上者,按照相应的职务给予加分。

建工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执行条例)

建工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执行条例)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执行条例)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例会制度1.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迟到一次或早退扣2分/次,无故缺席5分/次。

3.请假必须向主席请示,并告知秘书部,未提前告知秘书部视作无故缺席。

二.对于工作态度的考核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使工作能圆满完成。

4.能经常向在会议上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对学生会工作要有重大创新性,建设性的贡献。

三.工作计划的考核1.各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2.各部长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学期的工作。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四.工作总结的考核1.每学期末各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不废话连篇。

五.评分标准以80分为基础分,以扣分为主,加分为辅。

(一)加分项:1.学习成绩优秀,给予内部表扬。

获一等奖学金者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2、积极向学生会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3分。

3、勇于对系学生会成员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者,每人次加3分。

4、向上级提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且被采纳的每人次加3分。

5、本部门本学期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的加5分。

6、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人次加5分。

7、与其他学部该部门联谊加5分。

(二)1、开会、学生会开展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未戴工作牌扣1分。

2、若有醉酒闹事、打架、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立即开除学生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同学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以振兴建工为己任,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做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条例。

本条例分两大部分,考核对象为院团委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

一、考核目标
1、团委、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党员、预备党员在各方面应起模范带头作用。

其他同学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接受党组织的考查。

3、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4、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5、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6、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子,为学校、学院争荣誉。

二、考核办法
本条例实行量化考核,须要用打分制形式,总分100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政治思想素质(满分10分)
要求:关心时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对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学可酌情加分。

二、学习成绩(满分10分)
其中在班级名列前五名记10分,6~10名记9分,10~15名记6分,16~20名记3分。

20名以下记0分,成绩特别差者视情节给予除名;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有补考或重修的每科扣两分,扣完为止;通过3级的同学加2分,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的竞赛获奖的同学可酌情加分;在地区及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加2分,校级报刊上发表文章作品者,每篇加1分。

三、严格遵守例会制度(满分10分)
若迟到一次,扣两分;请事假一次,扣一分;迟到两次算旷到一次;事假四次算旷到一次;无故旷到二次以上者给予除名。

四、各类活动的参与积极性(满分10分)
要求:积极参与学校和校团委、学院基层团委及学生各个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对积极参与同学给予基础分,对于获得名次的同学给予奖励加分鼓励,对于不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的同学给予相应扣分处罚。

五、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满分10分)
要求:有很高的工作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和严格的工作作风,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一律免除职务。

若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职将酌情扣分,情况严格者可免除职务,对工作任务繁重且完成出色的干部可酌情加分。

六、工作能力(满分20分)
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以及创新能力,能够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对学生工作有贡献者可酌情加分。

七、群众基础(满分10分)
要求:能够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好干群关系,对于群众反映群众基础较差的干部经调查属实可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

八、寝室卫生文明行为(满分10分)
要求:注重文明礼貌,讲究寝室卫生,穿着得体大方待人诚恳。

对在校区内有不文明行为者,情节稍轻该项记0分,严重者给予除名的处罚,在每周二的寝室大检查中,按学校打分计入考核,特优级加二分;优秀级加一分;良好不加不扣分;一般级扣一分;较差级扣二分,每学期末统计平均分计入期末考核。

九、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满分10分)
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不旷课迟到,对学习时间进“三室两厅”,不按时归寝等行为酌情扣分,若参与财博、打架等严重事件者给予除名处罚。

十、对于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的干部同学,可在总评分上酌情加分。

十一、本考核办法除第二条可超过该条基分外,其余各条原则上都不能超过该条满分,总评分不超过100分。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