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务会议决议情况的报告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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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

有关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

2008年11月日在葫芦岛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上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崔枫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就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和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作出了决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述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市政府制定了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在已有《葫芦岛教育》和《教育工作简报》的基础上,投入10万元在电视台、日报开设了“教育新天地”、“教育周刊”等栏目,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目前,市电视台制作教育专题节目29期,《葫芦岛日报》发表各类文章400余篇。同时,充分发挥学生会、小记者站的作用,利用校园网、学校广播、校刊、宣传窗(栏)等载体宣传《义务教育法》,通

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依法治教,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一是教育经费得到落实。2007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9.5亿元,增长31.2%,教育经费总支出12.3亿元,增长24.7%;预算内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4639万元,拨款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由130元提高到160元,初中由170元提高到220元。今年,市本级教育经费2.1亿元,预算内教育经费1.3亿元,已拨付1.2亿元,完成92.3%。小学生人均年教育经费300元,初中生人均420元全部得到落实。

二是免费政策得到落实。今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861.2万元,免除23.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费4412万元。从今年秋季开始,各级财政又投入478.1万元,对全市49182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

三是困难补助得到落实。2008年,市、县两级财政落实补助资金98.4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给予补助,补助金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学年300元提高到550元,初中由300元提高到了800元,解决了1244名中小学学生入学难的问题。

(三)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改善教育基础设施。我市采取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和布局调整、危房改造相结合的办法,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办学差距。2007年,全市投资6208万元,完成12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投资1468万元,改造危房学校61所、2.1万平方米,撤并

中小学校43所。今年,投资4974万元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10所,7所已经竣工、5所投入使用;投入1300万元,改造学校危房2.2万平方米,撤并中小学校30所。目前,全市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已完成40所,在2013年前再建设38所,共计87所;撤并学校139所,完全取消不足100人的学校和不足20人的班级,彻底改善我市农村办学条件。

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两类新三片”和“普九”工作,今年,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分别预算拨付2500万元、960万元、1500万元、958万元,目前,分别完成拨付19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958万元。在9月省检查验收中,四个县(市)区以高分通过省“两类新三片”和“普九”验收,这是继去年连山区“提高水平”,龙港区“双高”、“普九”通过省验收后的又一阶段性成果。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始终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做为提升教育质量的首要任务,每年投入100万元培训专项资金,改善教师培训基地,制定出台了《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葫芦岛市“十一五”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等十个培训工程,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举行“师德论坛”活动,把师德建设纳入教职工考核聘任内容,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管理,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水平。

(四)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控辍保学得到加强。近年来,我市以农村学校控辍保学为重点,全面加强了义务教育的普及,形成了政府、社会、家庭、

学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市小学入学率106%,初中入学率101.1%,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85.2%。我市辍学率始终稳控在省定标准3%以内,2007年为2.4%,今年控制在2%以内。

二是课程教改积极推进。继2007年“创设课堂教学情境年”之后,我市将今年确定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堂教学有效管理,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通过开展“加强课堂教学有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论坛”、组织现场观摩、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了学校管理水平,推进了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

三是招考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全市统一组织初二地理和生物学科结业考试,以卷面得分的50%计入初中升学总分。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小学按学区招生,整体向初中移交。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为主”的要求,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全市各省级重点高中和示范性高中定向比例逐年增长,今年定向比例达到80%,比2007年增加了10个百分点。免试“双优生”由2007年的5%达到了10%。

(五)强化教育督导,建立现代管理体系。按照继承、完善、创新的原则,以督政、督学为切入,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线,加强了教育督导建设。从今年开始,组建了社会各界兼职督学队伍的教育督导团,建立完善了市、县两级对义务教育阶段监督督导机制,实施市对县(市)、县(市)对乡(镇)、学校对教师和社会对整个教育系统的多角度、多层面监督评价机制,促进了《义务教育法》有效落实。

二、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体育法,进一步推动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深入开展体育法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体育系统学习宣传。7~10月份,在体育系统举办3期培训班,进行2次体育协会工作人员培训,组织了《体育法》知识竞赛,通过培训和竞赛,依法治体,依法兴体的行业氛围不断得到强化,体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修养不断提高。

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以设立展版、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网络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7月份以来,设立宣传展牌190块,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在葫芦岛信息网设立体育法宣传网页,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体育法》宣传与全民健身活动接轨。先后举办社区家庭趣味运动会、青少年篮球赛、乒乓球赛等19项“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体育活动,26次开展体育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机关、进军营及“体育三下乡”活动,在体育活动中宣传贯彻《体育法》内容。

(二)加大体育事业投入,逐步改善体育基础设施。在城乡开发建设中,把体育文化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今年,投入520万元用于体育设施建设与维护,投入120万元购置健身器材,不断完善群众体育健身基础设施。龙湾CB D“中的体育场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规划,明年将开工建设。

(三)加强竞技体育训练工作,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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