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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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议

关于制定公司章程的决议

本公司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元为一个表决权。

1、股东会成员:自然人股东名;

单位股东名;

2、法定代表人:;

3、本公司机构设置,全体股东表决,(√)为通过,(×)为否决;

A、本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选举为执行董事;()

B、本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选举为监事;()

C、本公司聘任为经理。

4、本公司经营期限年。()

5、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本公司章程(全文附后)。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年月日股东会议通过)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全体股东自愿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出资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万元人民币。

公司的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出资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2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一联交该股东,一联留公司备案。

第六章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不能签字办理受让或转让等手续时,可以出具书面委托文书,由被委托人代办属股东本人所有的股权受让、转让等手续。

第十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本公司股东共享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八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出资相同的股东共同协商决定首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首次股东会议,应根据公司规模大小确定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等事宜。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至少应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力。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

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的档案材料予以保存。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壹名执行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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