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作业中从事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格认定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年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颁发。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确保其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确保安全、提高效率,依法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进行特殊作业,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特殊操作技能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依照作业特点和不安全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高处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含登高、悬垂、架设等作业。
2.起重作业人员:从事吊装、起重、起吊等作业的人员。
3.焊接作业人员:从事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人员。
4.不安全品作业人员:从事不安全品储存、搬运、运输等作业的人员。
5.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爆破、拆除等作业的人员。
6.矿井作业人员:从事矿井井下作业的人员。
7.临时作业人员:临时被调配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特种作业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本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应订立特种作业人员的遴选标准、培训计划、考核方法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一节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程序应包含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确保人员的素养和身体情形符合要求。
第二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依据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类型和级别,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操作技能的训练。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师资力气和培训设施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原创版4篇】篇1 目录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责任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篇1正文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此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财产范围内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分为多个类别,如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安全监督和指导、管理档案和培训、安全作业、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培训,确保其安全技术知识得到更新和提高。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责任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篇2 目录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六、总结篇2正文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旨在加强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员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特种作业的要求。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确保其作业成果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复审,确保其继续保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性、专业性和责任性,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特种作业的秩序和正常进行。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监督人员以及与特种作业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需要特定技能和特殊知识,并处于较高危险程度的工作,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作。
特种作业分为机械类特种作业、起重类特种作业、化工类特种作业、高空类特种作业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并接受专业培训、考核和审查。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身体健康,技能合格,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接受定期检查和培训。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所持证书的专业范围和技能要求,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并保证操作安全。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维护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报告设备故障,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合特种作业监督人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操作资料和报告。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检查,确保健康状况符合特种作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发现和处理特种作业中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特种作业培训,全面了解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包括理论授课、实际操作示范和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通过特种作业培训后,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并定期进行复核。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和提升。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与作业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当熟悉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和作业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和安全素质。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指的是在危险、有害环境下从事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封闭空间作业人员、电焊切割作业人员等。
这些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性,需要特别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任何工作都不能以牺牲他们的安全为代价。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3. 合理配置人员。
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不得随意调配不熟悉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定期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5. 督促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对特种作业的组织、安排、监督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草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3.特种作业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是特种作业人员的直接上级,负责组织和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4.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责任保证自身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四、管理流程1.特种作业前准备(1)申请须知:特种作业人员应提前向单位申请特种作业,说明作业内容、地点、时间等。
(2)资格审核: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
(3)安全交底:特种作业负责人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4)安全装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完整的安全装备,并接受专业培训。
2.特种作业实施(1)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计划部门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必须收集、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件;如劳务分包、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件或证件过期的,计划部门有权不签合同。
第二条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在设备进场时,必须收集、整理、审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件,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必须禁止从事该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于无证或证件过期的有权利停止其进行作业;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台账应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证复审规定。
凡未按期复审的,均属无效证件,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作业。
在证件到期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提醒、监督作业人员进行延期培训,具体由项目部、劳务队伍协商后负责落实。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爱护本人具体使用的各种机具、机械、设备等,熟悉各种性能,完善各种运行记录,确保记录真实性。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严格按照本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各级检查人员的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参加企业的各项培训工作,爱岗敬业。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无证及人、证不符的人员,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九条外单位人员在我单位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
遵守本规定,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与作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持证上岗。
第四条培训与取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工作。
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训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五条日常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车间)负责对部门(车间)内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监督指导。
部门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电气、消防、危险化学品、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安全知识与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学习特种作业安全知识技能,识别特种作业岗位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掌握特种作业应急救援措施。
第八条个人防护作业前,特种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个人安全。
第九条安全检查作业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对所使用的工、器具,作业环境,设备状态,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条违章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意外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救援,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与检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十三条安全考核与评价企业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与评价,对不合格人员应进行培训、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记录与报告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记录,及时报告特种作业事故,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特种作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电工作业、爆破作业等特殊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定责任、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素质,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经过规范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好自身安全教育,了解岗位风险,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方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和专业教师,提供规范的培训课程和考核模式。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应包括特种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十二条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考核,通过考核后方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如未通过考核,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的疾病。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并正确佩戴使用。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或违章操作。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熟悉应急处理措施。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1.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2.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3.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不超过48小时。
4.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10m范围内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交叉施工。
5.雨雪天、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天、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
因生产确需用火,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6.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
对采取惰性置换的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7.用火分析与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分钟,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分钟。
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分析.特级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监护人应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进行全程8、MTO车间测爆合格标准为可燃气监测≤6%。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1.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包2.高处作业分为4个等级:I级(2米≤hw≤5米)、Ⅱ级(5米<hw≤15米)、Ⅲ级(15米<hw≤30米)、Ⅳ级(hw>30米)。
经过危害分析,由于作业环境的危害因素导致风险度增加时,高3.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4.Ⅱ级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5米及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作业过程中面临高风险、高危险因素影响的作业人员。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安全,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指参与高风险、高危险因素的工作环境下的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化学品作业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原则1. 无证上岗,无法进入工作现场。
2. 不得擅自变更特种作业工作的内容、方法和工艺。
3. 不得超过特种作业工作的范围和权限。
4. 严格遵守特种作业工作的安全规章制度。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措施1. 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2)特种作业证书需定期更新,过期未更新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体检,如患有相关疾病或生理障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的授权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仅在取得特种作业证书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特种作业,并且仅能按照特种作业证书标明的范围进行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需特殊授权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相关授权只限于特定的时间和场所。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复训,以更新工作知识和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应对特种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记录(1)特种作业人员需按照规定记录工作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如作业时间、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
(2)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记录需留存备查,以备日后工作验证和事故调查使用。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督导与考核(1)特种作业人员需接受定期的工作督导和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设备副总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岗位的身体条件;(二)经体检健康合格,无妨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疾病;(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二)作业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安全可靠;(三)作业时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四)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精神集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五)作业结束后应关闭设备电源,确保设备安全。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操作资格证书管理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过期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八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河北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发有关作业票证制度的通知(暂行)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我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根据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创建安全标准化的需要,制定了《吊装作业》、《动土作业》、《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八大作业票证的制度,并对其进行分类管理,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由作业单位(作业区或工段)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填写执行,厂和公司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监察的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有:1、《吊装作业》票证管理制度2、《动土作业》票证管理制度3、《设备检修作业》票证管理制度4、《临时用电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二、由作业单位(作业区或工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填写执行,厂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察的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有:1、《动火作业》票证管理制度2、《高处作业》票证管理制度3、《盲板抽堵作业》票证管理制度4、《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河北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8日八大作业票管理制度(一)吊装作业1制定目的为规范吊装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作业引起的作业伤害,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内的检维修及日常吊装作业(日常生产检修等频繁作业除外)3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4.1吊装机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4。
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4。
3起吊重物室外吊装重量大于20吨的物体或吊装高度高于5米以及危险区域的一般吊装作业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格式见附表一.厂房内吊物不足40吨重,对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作业条件特殊等情况下,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安全知识、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或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课时,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第十一条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安全知识等。
第十二条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十三条考核合格者,由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四条考核不合格者,可以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第五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前需进行复审。
第十七条复审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六章日常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种作业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8628
八、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3.内容3。
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3。
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变动。
3。
3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6)司炉工作业(7)登高作业3.4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
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高处作业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等。
三、管理机构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培训和考核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复审培训,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以确保其具备从事特种作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复审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五、持证上岗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备查验。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教育等。
七、安全防护措施1. 公司应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 特种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严格遵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八、违章行为处理1.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2. 对违章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培训、降级、辞退等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可靠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准入、操作、监督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高风险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挖掘作业等。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应急避险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等内容。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准入与操作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作业规范和操作要求。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活动时,应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应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密切配合,做到相互协作,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应特种作业活动的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逐步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需求。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特种作业管理部门所有。
结束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完整版已经制定并公布,该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准入、操作、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可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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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F 杭州联发电化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F G06008-201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11-08-06发布2011-08-06实施
杭州联发电化有限公司发布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工作,提高作业人员技术素质,促进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
3 职责
3.1 质安部的安全职责
3.1.1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进行检查和监督。
3.1.2对外来施工队伍特种作业证的审查、备案。
3.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3.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3.2.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进行维护保养;
3.2.3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质安部;
3.2.4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2.5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3 办公室安全职责
3.3.1 办公室负责每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的识别。
3.3.2 办公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联系及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特殊工种的分类
4.1.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4.1.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涉及本公司的特种作业工种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等。
4.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4.2.1年龄满18周岁;
4.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
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4.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有资质的单位组织的并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3.2办公室应按《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和年度再教育。
4.4证件使用及管理
4.4.1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周期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
未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视作无效。
4.4.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证原件由质安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持相关的复印件。
4.4.3 委托外单位施工时,由质安部审验相关的特种作业证原件,并对复印件登记备案。
5 附加说明
起草:质安部
批准:总经理
实施时间:2011-8-6
版本号: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