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一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2、凡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3、在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组织本单位新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手续。
4、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和台帐,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复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超期未进行复审的不得上岗操作。
5、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学习的内容包括: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特种设备业务知识、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分析、故障排查处理,故障应急处置技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分为班组教育、车间教育和厂级教育,班组教育每月应安排业务知识学习一次,教育学习记录应存入档案。
6、及时安排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机构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学习考核记录存入档案。
7、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奖惩制度,经常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情况的`检查,每年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工作表现的考核奖惩,考核意见存入档案。
8、按规定定期配发特种设备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改善特种设备操作条件,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队伍。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5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资料员(章):资料员证号:____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___通知总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能作用,确保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制定下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并严格落实。
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年月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
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1.目的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3.1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____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____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____批准后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作业中从事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格认定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年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颁发。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确保其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特种作业行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挖掘机、起重机、电焊等特种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对特种作业操作进行熟悉和掌握。
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进行特种作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常见的特种作业突发事故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理。
5.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6.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确保人身安全。
7. 特种作业人员应随时关注工作环境的安全状况,如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8.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工作。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程序1. 招聘和录用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应根据特种作业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人数和结构。
招聘和录用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指南、急救知识和技能等。
考核结果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晋升依据。
3. 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发放手续,并及时更新。
4. 安全教育和培训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案例分析、操作技能等。
教育和培训形式可以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安全会议等方式。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确保安全、提高效率,依法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进行特殊作业,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特殊操作技能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依照作业特点和不安全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高处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含登高、悬垂、架设等作业。
2.起重作业人员:从事吊装、起重、起吊等作业的人员。
3.焊接作业人员:从事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人员。
4.不安全品作业人员:从事不安全品储存、搬运、运输等作业的人员。
5.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爆破、拆除等作业的人员。
6.矿井作业人员:从事矿井井下作业的人员。
7.临时作业人员:临时被调配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特种作业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本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特种作业管理部门应订立特种作业人员的遴选标准、培训计划、考核方法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一节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程序应包含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确保人员的素养和身体情形符合要求。
第二节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依据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类型和级别,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操作技能的训练。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师资力气和培训设施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局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程局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局内工程施工生产中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和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生产设备,主要包括:l、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门机、塔机、缆机、龙门吊、吊车、卷扬机、固定扒杆等;2、升降设备(装置):额定起重量≥0.5t的电梯、吊栏、滑模;3、压力容器:气瓶、制冷设备、空压设备及压力管道;4、运输索道;5、锅炉:容积≥30l的承压锅炉;6、其他有关设备;不包括各种机动车辆、铁路机车、船舶和移动施工设备。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建筑安装施工作业。
主要包括:1、电工作业:电气安装、维修、值班。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安装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司机、安装维修;卷扬机司机;铁道专用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信号、司索等。
4、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场内运输汽车、轨道机车、铲车、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电机车、翻斗车、农用车等。
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各种排架、平台、栈桥的架设拆除;外墙、坝面清理、装修;悬挂设备安装维修。
6、制冷作业:制冷设备操作、维修。
7、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
8、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
9、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储存、加工、使用、销毁等。
10、金属探伤检测作业:射线、超声波探伤。
1l、建筑防水作业。
12、其它有关作业。
不包括国家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铁路机车、船舶驾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原创版4篇】篇1 目录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责任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篇1正文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此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财产范围内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分为多个类别,如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经营)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安全监督和指导、管理档案和培训、安全作业、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培训,确保其安全技术知识得到更新和提高。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责任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篇2 目录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和分类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六、总结篇2正文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旨在加强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4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特种作业安全、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及权限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从事特种作业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一)高处作业人员:指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人,包括建筑施工人员、电力维修人员、装饰装修工人等;(二)挖掘机操作人员:指从事挖掘机操作的工人;(三)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指从事危险化学品操作的工人;(四)爆破人员:指从事爆破作业的工人;(五)焊接人员:指从事焊接作业的工人;(六)电梯维保人员:指从事电梯维保的工人;(七)发电机维修人员:指从事发电机维修的工人;(八)叉车操作人员:指从事叉车操作的工人;(九)起重机操作人员:指从事起重机操作的工人;(十)吊车操作人员:指从事吊车操作的工人。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所属部门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限和职责。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及培训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条件为:(一)具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二)通过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和评定;(三)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适应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准入后,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二)特种作业的操作技能;(三)特种作业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方法;(四)特种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五)特种作业的管理制度及规范;(六)特种作业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结束后,需要通过相应的考核才能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第八条高处作业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在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佩戴头盔,并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安全降落器具;(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式或绕过安全措施;(三)及时报告并消除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保持作业场地的整洁和清晰;(四)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积极参与安全会议和活动。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和提升。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与作业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当熟悉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和作业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和安全素质。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工种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危险性较大,为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危险品(氰化物)配药工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⑴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⑵年满____周岁以上;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⑸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培训,而且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四、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按期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必须调离特殊作业工种。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工作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任务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特种作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作业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适用范围为本单位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工作人员。
二、特种作业工种的定义特种作业工种是指那些存在风险并需要特殊技能和专门设备才能进行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焊切割、起重吊装等。
三、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1. 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确保其履行职责。
2. 负责制定特种作业工种的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并进行教育和培训。
3.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特种作业工种培训和考核1. 对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培训,包括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等。
2. 定期进行特种作业工种的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的技能和安全意识符合要求。
五、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防护要求1.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特定工作场所及条件下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他们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职责和权利1.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包括:(1) 熟悉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2) 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3) 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4) 定期检查和维护特种作业设备,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5) 及时上报特种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2. 特种作业人员的权利包括:(1) 参与特种作业计划的制定和评估;(2) 获得必要的操作设备和工具;(3) 提出特种作业中存在的隐患和风险,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4) 在特种作业中享有与其他人员相同的安全保障和福利待遇。
三、培训与考核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 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
3. 培训期满后须通过相关考核方可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四、安全措施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特种作业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4. 特种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以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责任与惩罚1. 特种作业人员有责任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得故意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存在隐患和风险,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3. 特种作业人员如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或安全事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惩罚。
4. 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他人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认其合格才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
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
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其行为和工作程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
2.管理责任: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相关职责。
3.人员资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5.操作规范: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6.作业设备: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作业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7.作业安全措施: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篇)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1工程项目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2一、基本定义(一)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尾矿库工、安全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符合本制度基本定义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
3、矿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建立档案、登记、培训、考试、考核相关内容,并由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复审。
4、复审内容:(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2)进行体格检查。
5、对特殊工种的奖惩:(1)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不合格者要没收特殊工种资格证,不得继续独立作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工作认真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技术知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合格,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特殊工种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3第一条本制度适用本厂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6、制冷作业;7、液化气充装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作业过程中面临高风险、高危险因素影响的作业人员。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安全,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指参与高风险、高危险因素的工作环境下的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化学品作业等。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原则1. 无证上岗,无法进入工作现场。
2. 不得擅自变更特种作业工作的内容、方法和工艺。
3. 不得超过特种作业工作的范围和权限。
4. 严格遵守特种作业工作的安全规章制度。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措施1. 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2)特种作业证书需定期更新,过期未更新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体检,如患有相关疾病或生理障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的授权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仅在取得特种作业证书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特种作业,并且仅能按照特种作业证书标明的范围进行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需特殊授权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相关授权只限于特定的时间和场所。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复训,以更新工作知识和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应对特种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记录(1)特种作业人员需按照规定记录工作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如作业时间、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
(2)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记录需留存备查,以备日后工作验证和事故调查使用。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督导与考核(1)特种作业人员需接受定期的工作督导和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篇1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区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在我校,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从业人员指电工。
4、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电工的同意。
5、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
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5、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的电器、电路,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6、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篇2一、总则目的是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安全知识、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或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课时,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第十一条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安全知识等。
第十二条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知识等。
第十三条考核合格者,由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四条考核不合格者,可以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第五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前需进行复审。
第十七条复审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六章日常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种作业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他们的权益和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1. 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资格认证,获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包括资格审核、身体条件检查等。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熟悉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纪律,确保作业安全。
4. 特种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配戴必要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并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设备的有效性。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定期的培训和技能提升,了解最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高。
6. 特种作业人员的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生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应及时报告并接受相关调查和处理。
对于违规行为或事故责任,将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7. 特种作业人员的权益保障:特种作业人员享有劳动权益和保护,包括合理的劳动报酬、工时管理、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应根据不同的特种作业类型和特殊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以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管理制度应不断改进和创新,适应新技术、新要求和新挑战,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能。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气割)作业;(3)、起重作业(包括电梯驾驶);(4)、起重设备拆装作业;(5)、建筑登高作业;(6)、场内机动车辆驾驶。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
第3条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明确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使用单位、安装位置等信息。
第4条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5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
第6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2章特种设备管理第7条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8条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评估,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维护保养情况等内容。
第9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第10条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确保在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3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11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证明。
第12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更新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第13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安全意识,保证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性。
第14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第15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4章管理措施第16条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17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18条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操作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19条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维修记录,记录特种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结果。
第20条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5章法律责任第21条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法规范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运行和作业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检验、验收等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特种设备管理第五条特种设备所有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证,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检验、检测和维护。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特种设备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自查和维护。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有权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评估,并出具检验报告和评估意见。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事故和隐患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保证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安全作业的疾病。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保证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保持岗位技能,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对违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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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登高架设作业;
(五)爆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
第三章用人单位
第八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四条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条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等。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
(一)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第二十一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