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跟建筑方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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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方案第1篇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方案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位于我国某城市中心区域,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及对该区域功能定位的调整,原建筑已无法满足当前发展需求。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经研究决定对项目地块进行重新规划与建设。

二、规划目标1.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地块价值;2. 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居民生活及产业发展需求;3. 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4.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城市规划要求。

三、规划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2. 整体协调原则:充分考虑地块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实现空间布局的合理性与美观性;3.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保障公共设施、绿化、交通等公共利益的实现;4.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

四、规划内容1. 用地性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地块性质调整为XX用地;2. 用地面积:XX平方米;3. 建筑面积:XX平方米;4. 容积率:XX;5. 建筑密度:XX%;6. 绿地率:XX%;7. 停车位:XX个;8. 建筑高度:XX米;9. 建筑层数:XX层;10. 建筑风格:现代简约风格;11. 公共设施:按照规划要求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绿化、休闲、教育、医疗、商业等;12. 道路交通:合理规划地块内部及与周边道路的衔接,确保交通便捷、安全。

五、建筑布局1. 地块整体布局:采用“一心、两轴、多组团”的布局结构,实现空间组织的有序性与层次感;2. 建筑布局:根据功能需求,合理划分建筑功能区域,实现各功能区域的相对独立与联系;3. 绿化布局:结合地块特点,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模式,形成优美的景观环境;4. 停车布局:设置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位,满足停车需求,同时兼顾美观与实用性。

六、建筑设计1. 建筑风格:采用现代简约风格,注重建筑造型与色彩搭配,体现时代特色;2. 建筑结构:采用框架结构,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和空间利用率;3. 建筑材料:选用绿色、环保、节能的材料,降低能耗,提高建筑物的舒适度;4. 设备设施:配置先进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梯、消防、智能化系统等;5. 室内设计:以人为本,注重室内空间布局的合理性、舒适性与美观性。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原则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原则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原则为提高审批时效,为申请单位提供超前服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项目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技术评审,评审不属于行政许可。

申请技术评审的,申请单位把申报的相关资料直接报送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评审的建议和评审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申请单位。

评审通过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局业务会审批,审批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作为行政审批的附件。

一、评审具备的条件㈠评审的依据1、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规划条件》;4、《控规图则》;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㈡具备的图纸1 •近日实际测量定界位置坐标图1张;2•达到设计深度的1:500或1:1000的总平面布置图、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用于核定绿地率1道路、停车位和市政设施空间布局图(用于核定用地平衡表、配套停车位和配套设施〉项目建筑面积统计表(用于核定建筑面积和基底面积)各1张;3.日照分析图1张或1套;4.雨污分流图1张;5.打印成A4大小的二个不同风格的效果图(包括乌瞰、沿街透视、单体);6.提供建筑平、立、剖图纸1套。

㈢还应提供的其他材料1 •申请评审的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现场区域不同角度的照片及周围建筑物照片1套;3.电子文件光盘3份(其中1个光盘内容为设计的总平面布置图、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道路、停车位和市政设施空间布局图、管线综合及竖向规划图、效果图、建筑平、立、剖图,此光盘上贴上封皮加盖设计单位和申请单位公童; 1个光盘内容为测量队提供的实际测量的位置坐标图,此光盘上贴上封皮加盖测量单位公童;另1个光盘内容为日照分析图、现场区域不同角度的照片及周围建筑物照片X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后,所有图纸,在原设计单位签字和印童的基础上申请单位加盖印童,规划局留存。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一)工作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是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项目的选址,结合城市控制性规划的要求对项目规划进行全方位的审查。

批准后的详细规划将是项目工程施工图、环境、环保、市政配套等设计文件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中心规划局窗口。

(三)工作内容:此项工作应按以下步骤分别进行:1、首先委托详细规划的设计院将规划总平面方案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再进行详细规划设计。

2、详规成果完成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汇集填报上述表格。

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3、详细规划批准后,委托施工图设计院设计建筑方案,方案应包括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和剖面等。

建筑方案设计完成后领取《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汇集填报上述表格。

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四)要件: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1)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书》;(2)总平面方案(包括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等)、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图等)、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3)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规划设计方案(含规划说明、图纸、电子文件,其中图纸包括:现状及规划方案、规划路网及横断面);(3)图纸比例要求:A、外环线以内:管线综合和路径规划1/500,选线规划1/2000;B、外环线以外:路径规划1/1000或1/2000。

选线规划1—10公里管线工程1/10000,10公里以上长输管线工程1/50000;(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建筑设计方案申报(1)1/500现势地形图;(2)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方案的,提交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4)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附件 4-1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 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筑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2]第 74 号)第三十七 条、第三十八条;2、《城市地下空间开辟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7]58 号)第十 一条、第十二条;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59 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 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辟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 号)第十一条。

包含项目性质、 建设规模、 选址意向等 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原件原件立案申请表申请函121134 5 678 910111213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投资批准文件或者投资核准文件或者投资备案登记文件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绘制在1/500 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照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要求提交的资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属于以划拨方式取得政府储备用地1111111111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原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①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①用地面积小于10 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 公顷的,提供1/2000 现状地形图;②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 (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③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路线、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彩色、A4 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加说明和规划条件相关条款中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用地许可时应提交相应的资料。

济南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成果管理技术规定

济南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成果管理技术规定

1.总则1.1 为规范济南市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行为,统一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济南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依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对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内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1.3 经批准的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依据,指导下层次的总图设计和工程设计。

1.4 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超过3公顷的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成果,应符合本规定。

1.5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成果分为报审成果和报批成果两部分内容。

1.5.1 报审成果主要包括说明书、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分地块指标控制图、日照分析报告,根据项目的位置和重要程度可增加透视图、模型或动画。

1.5.2 报批成果主要包括说明书、规划总平面图、平面定位图、竖向规划图、分地块指标控制图和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

1.6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成果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报审成果的内容和深度要求2.1 说明书2.1.1 说明项目背景和基地及其周边的现状情况,包括土地权属情况、历史遗存和古树名木等情况。

2.1.2 分析研究相关规划控制要求以及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机会;明确规划方案的主导思想和设计目标,阐述规划方案的总体构思和规划布局。

2.1.3 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表”、“非配套建筑控制指标表”以及“建筑面积明细表”。

2.2 现状图 (图纸比例1:500或1:1000)2.2.1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项目基地及其周边现状自然地形、地貌、用地性质、道路宽度及名称、该项目及各单位用地范围。

2.2.2 标明各类建筑的平面形式、用途、层数、质量等,并附简要注释说明及图例。

规划报建图纸审批及设计修改审批指引

规划报建图纸审批及设计修改审批指引

规划报建图纸审批及设计修改审批指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规划部门已开始实施新的《城乡规划法》,为强化公司的设计管理,确保公司各项目开发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年度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促进设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或补充之处,应将意见及时上报计划监察室,以便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二章 规划报建图纸第三条 在项目开发中,影响规划报建工作较大的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单体报建图纸》,针对这两种图纸的前提条件、设计委托、方案会审、设计出图及审批等各阶段工作制定规则如下;第四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前提条件:1、项目成立后,开发中心(或企发旧城改造部)及时提供经公司审定的详细的项目经济指标给企业发展中心;2、企业发展中心市场研发部在一月内完成市场调研工作,提供包含公司需求在内的《项目定位报告》;3、市场研发部在一周内完成《项目定位报告》的会签和报经公司领导审定。

(二)设计委托:1、企业发展中心或开发中心根据项目经济指标和《项目定位报告》填写《设计委托审批表【修建性详细规划】》(详见附表1),发起设计委托审批;2、各相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完成《设计委托审批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会签,要求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正确提出设计要点或设计任务要点,每个部门会签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企业发展中心或开发中心向工程管理中心提出《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的设计委托。

(三)方案会审:1、工程管理中心接到《委托设计任务审批表》后,组织或外委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的设计;2、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定位及公司需求在一个月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方案设计;3、工程管理中心一周内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会审,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四)设计出图和审批:1、设计单位根据方案会审意见修改和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视会审意见的内容半个月~1.5个月内完成。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信息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编码:35574319601003690133440100子项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二、实施机关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人大公告第90号)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持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规划条件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市人大公告第56号)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涉及确定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的,应当征求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等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合.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定后应当公示,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修改方案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应当先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修改的,在批准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三)经审定的商品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产权人的专有部分或者产权人所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产权人的同意;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三十七条办理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 审定和公布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关于实施《荆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深度要点

关于实施《荆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深度要点

荆门市城市规划协会文件荆规协文[2010]2号关于实施《荆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深度要求规定(试行)》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使我会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技术论证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结合荆门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为试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各会员单位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便于我会修改完善。

第一条荆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技术论证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规划管理部门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划定批准的“五线”控制范围。

第三条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在相关等级资质范围内进行设计。

第四条详细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编制深度及内容要求(见附件)。

第五条对于无设计资质或资质等级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本协会不予受理。

第六条对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中不按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五线”和设计要求进行方案设计的,本协会不予受理。

第七条对于临城市主次干道和重要地段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一次提交两个以上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方案,以利于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方案比选。

否则,本协会不予受理。

第八条对于单项工程,反复修改三次后仍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规划要求的,本协会三个月内不再受理该设计单位编制的该项工程设计方案。

若出现故意夸张立面图、透视图,或故意编制虚假指标的,本协会上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六个月内不再受理由该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

第九条方案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

如确需修改或调整,应当经原审批机关重新批准,否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邢台市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都市规划管理,深入规范建设工程旳规划工作,保证都市规划旳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河北省都市规划条例》、《邢台市都市规划管理措施》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邢台市都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旳规划管理。

第三条在邢台市都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0000m2旳,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用地面积在20000m2(含20000 m2)如下旳项目,需编制《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综合管线工程规划》和《竖向规划》。

各项建设工程旳建设应按已同意旳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旳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旳规定。

第五条在都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各类详细规划和重要建筑方案设计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面向国内外市场,鼓励规划设计方案竞标。

第六条在本市规划区内承担各类规划设计任务旳单位,应当具有对应旳规划设计资格。

外埠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从事规划设计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登记。

第七条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担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时,应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旳“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规划设计条件应根据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旳内容,提出对所规划地块旳详细规定,同步应符合本规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报批时,“规划设计条件”应作为附件。

第八条编制各类规划应按有关规定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和审批各类建设项目,不得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九条邢台市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都市重要街区、重要干道、重要景观节点、重要建设项目旳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邢台市都市一般旳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本市都市用地和建设用地旳重要用途和功能按照《都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原则》(GBJ137—90)执行。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讲课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讲课
对装卸货车位及出租车泊位 的控制。
与周边市政交通的衔接,如 地铁、公交站等。对集散要 求较高的项目要有充分的集 散空间,必要时进行交通影 响分析。
公建出入
主出入
住宅出入
车库出入
次出入
车库出入
19
■ 修详细划审批的具体内容
修 2、竖向规划: 竖向规划的核
建 心是室外地坪 标高的确定,
性 应根据防洪排 涝、市政管网、
复文中均已增加相应要求: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5
修详规管理目标 ——良好合理的空间环境和宜居的生活环境

建 居住组团



规 划
商业公建组团
学校组团
审 批
某住宅小区总平面图示意
宜居的生活 环境——合 理安排各功 能组团
功能分区明 确 使用上既相 互独立又相 对便捷 居住组团内 部空间宜人 景观上也基 本保证了层 次感。
6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审 批
式两份); 8).总平面方案图(一式两份); 9). 规划说明书(一式一份); 10).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11).越级设计的单位应提交单项规划设计资质许可文件; 12).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10
■ 修详规业务分类和审批程序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审 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立案资料

15
■ 修详规审批的具体内容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审 批
二、总平面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的审查: 1、总平面规划:
布局合理(比如学校等的主要出入口、静区尽量不临主要道路)、 注意跟外部环境的关系(良心作品是提供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城市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方案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详细规划和审批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流程。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的重要性、流程和程序。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具体建筑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进行详细的规划与布局。

这一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的功能需求、环境适应性、安全性、美观性等因素,并与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沟通和协商,最终形成一套可行的规划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建筑方案审批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建筑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建筑的安全性、功能性和美观性。

审批程序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包括各方面专业人员的意见,相关部门的审查,以及公众的意见征求等环节。

只有通过审批的建筑方案才能开始实施,否则将会被责令停工或拆除。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能够保障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确保建筑项目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其次,它能够促进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最后,它能够保障公众的利益和安全,确保建筑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立项: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向规划部门申请建筑项目的立项,提出建设意向和规划方案。

2.编制规划方案:规划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包括建筑功能布局、用地规划、环境设计等内容。

3.评审:将规划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专业意见。

4.公示征求意见: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审批:相关部门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进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要求。

6.批复:经过审批的建筑方案将获得行政部门的批复,具备开始施工的条件。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城市建设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城市系统内各个物质设施的实物形态。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希望你们喜欢!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条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目、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文 (项目建议书批复);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预先取得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5、建设项目位置图;6、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7、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8、工厂易地改造的,必须有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和环保部门的意见。

二、申请、调整或确认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置划法》第三十一条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惜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总平面意向规划图:5、我局历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及附图(复印件);6、我局历次有关规划建设的批复文件及附图(原规划条件失效的应提交复印件);7、已取得的国土部门批准核发的《建设用地通知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附件(复印件);8、市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到城市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或确认规划设计条件完善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函。

三、新征建设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一)划拨用地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4、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一式三份);5、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核准文件(复印件);6、规划设计条件:7、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交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意见;9、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三类工业项目及有污染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提交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意见;10、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居住小区、交通枢纽以及引发交通量较大的项目,应提交交通规划部门的评估意见;(二)出让用地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一式三份);4、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5、成交确认书;6、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7、规划设计条件;8、企事业单位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四、调整建设用地性质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其他历次用地、规划和报建的批复文件:5、已取得的国土部门批准核发的《建设用地通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附件(复印件);6、建设项目的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7、拟调整的用地性质编制的总平面意向规划图(反映拟用地范围的界限及拐点坐标、建筑的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五、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或调整的立案资料审批性质:行政审批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批复期限:40个工作日1、立案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表中有关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原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延期的文件或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用地文件;5、规划设计条件(含历次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6、调整总平面方案时应提交原规划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7、规划设计条件或原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8、绘制在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9、总平面方案图(一式两份);10、规划说明书(一式一份);11、电子磁盘报批文件;12、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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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 率。通常以下限控制。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 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 ( 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 的人工绿地,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 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h)交通出人口方位: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具体 可分为以下几个指标:
1 、基础资料的收集
控制性详细规划至少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a) 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
的规划资料; (b) 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 (c) 人口分布现状; (d)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
保留建筑等; (e)公共设施规模及分布; (f)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g)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类型、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
第一节 城市详细规划编制 的内容和方法
1
本节知识结构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 3.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2
在我国,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二个 层面,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规划管理提供控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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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政策的载体
城市政策是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城市发展的某种目标而采取的特别 措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都包含诸如城市产业结构、 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 方面广泛的城市政策的内容。
例如,适当放宽规划地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可以更多的 吸引开发者的 投资意向,从而带动地区发展:适当加紧规划地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可以更好地保 障环境质量:而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多种选择,则可以实现 城市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建筑方案报建报批流程说明

建筑方案报建报批流程说明
建筑方案报建报批 流程及说明
国土局Leabharlann 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规划局
国土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红线图、地籍测绘
红线图、地籍测绘
投资备案证
投资备案证
城市基础配套费核 城市基础配套费核 准 准
规划局
建设委员会
建设委员会
相关职能部门
相关职能部门
用地许可证、总平 图及方案审查(建 用地许可证、总平
图及方案审查(建 管处审核,综合处
取得成果:总图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一份,规划局会议纪要原件一份;
总图日照、容量指标复核、并联审查取得成果
1、总图日照报告书两份;总办存档1份; 2、总图容量指标复核表两份;总办存档1份; 3、经办人、信息中心签章的总图1分;
4、根据规划经办人意见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后总图1份; 5、规划并联意见表2份;总办存档1份; 备注:
规划设计条件咨询
1、勘测院委托现状地形测绘,对宗地现状直观了解;掌握现状管线布局;用于上规划 依据图及日照复核 必备资料。 2、规划依据图:宗地的最新控规情况,包括地块类别、属性、面积、容积率、建筑密 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出入口方向、配套(垃圾站、停车场、广场、绿化控制线、 学校等)、道路、轨道等。 3、规划设计条件书:包括规划依据图内容,规定间距、离界与退让、及建筑设计相关 规定,明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飞机场、气象台、电台、无线电、城市视线走廊、 景观区域、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保护单位等)。 4、规划设计前针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征询意见:如教育、交警、消防、园林、城管、 轨道、铁路、公用设施、文物、地震、人防、白蚁、气象等。 5、设计部提供资料:3份深度符合规划要求的总平面图蓝图,须加盖设计院公章;
许可证阶段以及环 境审查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的审批办件流程是指在规划和建筑方案制定阶段,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认后,确保建筑项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以保障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

本文将介绍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的具体流程。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流程1.规划申请:业主或开发商向相关部门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设计说明等。

2.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符合规划法规要求,是否存在严重违规情况。

3.现场勘查:部门进行现场勘查,验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了解建筑环境情况,如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状况等。

4.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包括建筑设计、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

5.意见反馈:部门将专家评审意见与业主或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修改规划方案,确保符合法规和技术要求。

6.批复:经过前期审核和修改后,部门会出具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意见,批复通过后,可以进入建筑方案审批流程。

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1.方案编制:业主或开发商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编制建筑方案,包括建筑布局、结构设计、材料选用等内容。

2.方案提交:提交建筑方案申请资料,包括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消防设计说明等,同时附上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文件。

3.初审:相关部门对建筑方案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是否符合法规和规划要求。

4.专家审查:邀请建筑设计师、结构工程师等专家对建筑方案进行审查,评估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5.规划衔接:确认建筑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衔接情况,保证方案符合规划要求。

6.意见整合:整合专家审查意见和部门初审意见,与业主或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修正建筑方案。

7.审批:经过意见整合和修改后,部门出具建筑方案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业主或开发商可以开始施工。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图如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流程1. 规划申请2. 初审3. 现场勘查4. 专家评审5. 意见反馈6. 批复建筑方案审批办件流程1. 方案编制2. 方案提交3. 初审4. 专家审查5. 规划衔接6. 意见整合7. 审批通过以上流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办件可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顺利进行,确保城市建设规划和建筑质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管理办法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管理办法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管理办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阶段进行。

根据城市不同区域和建设发展需要的不同情况,应当编制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一)根据不同时期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发展的需要,应当编制与之相适应的城市总体规划;(二)城市规划发展区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城市规划发展区内的建制镇,应当纳入分区规划,原则上不需编制镇的总体规划,若确需编制镇的总体规划的,应当符合分区规划;特定管理区和县级市,根据需要可编制分区规划;(三)城市近期建设地区,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法定图例;(四)净建设用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建设项目,在实施建设前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五)城市重要地区和重要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专项规划;(六)村庄应当根据城市的发展和农村各项建设需要,编制村庄规划。

第六条为了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体现社会公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展示城市规划方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实现公众参与。

规划方案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城市规划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纳并修改方案。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的内容、深度和成果文件要求,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和本细则的规定。

城市规划的审批,应当遵守《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中没有明确的,由本细则规定。

第八条承接城市规划设计任务,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非本市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当经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承接本市城市规划设计任务。

规划设计图纸中的图章、图签及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人的签名应当齐全,规划成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城市规划部门对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在二十日内提供;对报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申请,应当分别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四十日内批复。

15-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15-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提纲一、设计方案审核的依据和意义二、设计方案审核的范围和要点三、设计方案审核的程序和公示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地位和作用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既不属于行政许可,也不属于行政审批,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之前必须进行的技术审核。

可将其视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阶段,既可以减少建设单位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反复修改和重大调整,又有利于提高规划行政许可效率。

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一般指建设单位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依据规划主管部门拟定的规划条件而作出的建设项目的具体布局安排。

对于用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或城镇中的历史文化街区、重要的景观风貌区、重点发展建设区等城市重要地段,或可能涉及周边单位公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控制的成片建设地段,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

有缘学习更多+谓ygd3076考证资料或关注桃报:奉献教育(店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于用地规模不大的建设项目和单体建筑项目,为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将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合并审核;对于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已审核通过的,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可直接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适用范围以上海市为例,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审核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管线工程;(二)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大修工程;(三)市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

免于审核的范围(一)建筑面积五百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可能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建设项目除外;(二)工业园区内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程;(三)不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大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除外;(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免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其他建设项目。

新开发项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要求报批标准

新开发项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要求报批标准

新开发项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要求报批标准新开发项目设计成果内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内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范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大地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内设计布臵,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臵;*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5)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6)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内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臵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7)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臵,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8)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臵(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9)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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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一)工作目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是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项目的选址,结合城市控制性规划的要求对项目规划进行全方位的审查。

批准后的详细规划将是项目工程施工图、环境、环保、市政配套等设计文件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中心规划局窗口。

(三)工作内容:
此项工作应按以下步骤分别进行:
1、首先委托详细规划的设计院将规划总平面方案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再进行详细规划设计。

2、详规成果完成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汇集填报上述表格。

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3、详细规划批准后,委托施工图设计院设计建筑方案,方案应包括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和剖面等。

建筑方案设计完成后领取《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汇集填报上述表格。

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四)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1)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书》;
(2)总平面方案(包括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等)、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图等)、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
(3)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方案(含规划说明、图纸、电子文件,其中图纸包括:现状及规划方案、规划路网及横断面);
(3)图纸比例要求:
A、外环线以内:管线综合和路径规划1/500,选线规划1/2000;
B、外环线以外:路径规划1/1000或1/2000。

选线规划1—10公里管线工程1/10000,10公里以上长输管线工程1/50000;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1)1/500现势地形图;
(2)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方案的,提交审定的规划设
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
(4)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时限:
每个申报表在要件齐备后到窗口进件,5个工作日到窗口获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

获得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行政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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