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规定
非开挖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非开挖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开挖工程施工活动,保障工程质量,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开挖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施工活动。
第三条非开挖工程是指在不挖开地面或地下物体的情况下进行管道敷设、修复等工程活动。
第四条非开挖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五条非开挖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章施工组织第六条非开挖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施工组织部门,负责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施工组织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安全措施。
第八条施工组织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第九条施工组织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应急抢救措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和检验方案,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质量检验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MPP顶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管理规定
MPP电力非开挖管施工管理规定MPP顶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工程在敷设电缆时,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经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从实际效果看,采用非开悟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至全国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上各区域地理位置不同,地下管线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全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
为便于电力部门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参照各地电力公司的相关技术文件并征求电力运行部门的意见,撰写了以下管理规定以供参考选用:1、供电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供电部门)在指定供电方案时,电缆敷设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尽量避免采用非开挖施工。
2、如经现场勘察,确实不能采取明挖施工的(如铁路、河流、繁华路段或其他障碍物等),需要采用非开挖技术,应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明(路径及长度)。
二、设计、施工前期从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供电部门不予验收送点;供电部门应提前向客户明确说明,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验。
1、施工单位应向供电部门提供本单位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听取供电部门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2、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供电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应督促客户提前与供电所联系,由供电所组织召集客户、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公司)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议、3、施工单位在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会之前,应提前一周向供电部门提供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材料,包括:施工说明书或施工大纲;施工平面图,施工剖面图;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地质探测报告;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并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
4、供电部门有权对施工设计进行审核和否决。
5、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做出明确承诺,并形成协议性文字,主要包括:施工质量保修期限,因施工质量造成电力故障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修期内缺陷处理承诺及违诺责任等。
MPP顶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管理规定
M P P顶管M P P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管理规定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M P P电力非开挖管施工管理规定MPP顶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工程在敷设电缆时,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经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从实际效果看,采用非开悟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至全国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上各区域地理位置不同,地下管线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全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
为便于电力部门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参照各地电力公司的相关技术文件并征求电力运行部门的意见,撰写了以下管理规定以供参考选用:1、供电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供电部门)在指定供电方案时,电缆敷设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尽量避免采用非开挖施工。
2、如经现场勘察,确实不能采取明挖施工的(如铁路、河流、繁华路段或其他障碍物等),需要采用非开挖技术,应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明(路径及长度)。
二、设计、施工前期从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供电部门不予验收送点;供电部门应提前向客户明确说明,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验。
1、施工单位应向供电部门提供本单位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听取供电部门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2、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供电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应督促客户提前与供电所联系,由供电所组织召集客户、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公司)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议、3、施工单位在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会之前,应提前一周向供电部门提供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材料,包括:施工说明书或施工大纲;施工平面图,施工剖面图;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地质探测报告;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非开挖管道施工规章制度
非开挖管道施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开挖管道施工作业,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城市道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河道等公共场所及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非开挖管道施工作业。
第三条非开挖管道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安全、科学、环保、文明的原则,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施工经验,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标准规范。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下管线、地质情况和环境影响等相关信息,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非开挖技术和工具,确保施工的安全和高效。
第八条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隔离和标识,区分施工限制区域和现场指引区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车辆安全。
第九条施工前应对相关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施工作业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指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地下管线和地质情况,选择合适的非开挖技术和工具,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保证施工作业的连续进行。
第四章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核,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MPP顶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管理规定
MPP顶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管理规定MPP电力非开挖管施工管理规定MPP顶管、MPP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工程在敷设电缆时,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经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从实际效果看,采用非开悟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至全国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上各区域地理位置不同,地下管线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全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
为便于电力部门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参照各地电力公司的相关技术文件并征求电力运行部门的意见,撰写了以下管理规定以供参考选用:1、供电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供电部门)在指定供电方案时,电缆敷设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尽量避免采用非开挖施工。
2、如经现场勘察,确实不能采取明挖施工的(如铁路、河流、繁华路段或其它障碍物等),需要采用非开挖技术,应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明(路径及长度)。
二、设计、施工前期从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供电部门不予验收送点;供电部门应提前向客户明确说明,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验。
1、施工单位应向供电部门提供本单位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听取供电部门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2、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供电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应督促客户提前与供电所联系,由供电所组织召集客户、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公司)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议、3、施工单位在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会之前,应提前一周向供电部门提供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材料,包括:施工说明书或施工大纲;施工平面图,施工剖面图;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地质探测报告;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并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
4、供电部门有权对施工设计进行审核和否决。
5、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做出明确承诺,并形成协议性文字,主要包括:施工质量保修期限,因施工质量造成电力故障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修期内缺陷处理承诺及违诺责任等。
电力非开挖管道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xxxxxxxxx标定向钻施工专项方案批准:审核:编制:xxxxxxxxx公司年月日目录一.顶管作业 (1)1.编制依据和原则: (1)1.1 编制依据 (1)1.2 编制原则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简述 (1)3.施工流程图: (2)4.作业准备: (2)4.1 人员配备 (2)4.2主要材料及仪器仪表配置 (3)4.3顶管机选型 (3)4.4作业前准备条件 (3)5. 作业方法: (4)5.2安全准备 (5)5.3测量放线 (5)5.4定向钻施工 (5)5.5泥浆配制 (5)5.6钻机试钻 (6)5.7钻导向孔 (6)5.8管材焊接 (7)5.9预扩孔、清孔 (8)5.10回拖管线 (8)6. 施工进度措施: (9)6.1施工进度计划 (9)6.2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9)6.3做好人、财、机合理调配 (10)7. 施工质量措施: (10)7.1完善质检制度,严把质检关 (10)7.2切实做好施工交底工作 (11)7.3认真做好测试工作 (11)7.4各类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11)7.5配制泥浆现场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1)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1)8.1安全风险辨析与预控 (11)8.2严格执行“四步法”,做好事前管控 (13)8.3文明施工措施 (13)9. 工程重点难点控制: (14)9.1工作井及接收井施工控制事项 (14)9.2顶进前的准备控制事项 (14)9.3顶进过程的控制要素 (14)10.安全施工应急预案: (15)10.1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15)10.2应急救援责任制及组织机构 (15)10.3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 (15)10.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16)附件: (17) (17)一.顶管作业1.编制依据和原则:1.1 编制依据1、设计合同;2、提供的沿线市政管线物探资料(2017年4月);3、提供的有关初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文件;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5、《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16;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7、南方电网相关典型设计及标准、电力管线迁改设计技术指引;8、沿线相关工程的设计资料或竣工资料,沿线相关供电局资料;9、总包院及各工点院提供的有关各阶段设计图纸、施工组织方案等文件。
非开挖工作制度规范
非开挖技术是指在不开挖地面的情况下,通过地下进行施工的一种技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非开挖技术在城市建设和地下管线更新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非开挖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造成影响,因此,制定非开挖工作制度规范十分必要。
一、非开挖工作制度规范的目的非开挖工作制度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非开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质量,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的影响,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提高非开挖施工技术水平。
二、非开挖工作制度规范的主要内容1. 施工前准备(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进度等。
(2)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地下管线、电缆、光纤等设施的分布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损坏现有设施。
(3)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过程控制(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地下管线、电缆、光纤等设施的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损坏。
(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污染。
3. 施工后验收(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进行自检,确保施工质量。
(2)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验收报告等。
(3)业主应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部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非开挖工作制度规范的实施与监督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2. 业主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非开挖施工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非开挖施工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非开挖工作制度规范的意义1. 提高非开挖施工安全水平,降低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电力电缆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系统规定
供电分公司电力电缆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规定(暂行)[投稿人:zhong 2006-5-20 阅读次数:433]【字体:】**供电分公司电力电缆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目前,我分公司业扩工程及重点工程在电缆敷设过程中,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部分客户委托非开挖公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从实际效果看,采用非开挖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至全国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上我分公司所辖区域地理位置特殊,地下管网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全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经征求运行部门意见,分公司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望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方案。
1、业扩报装科在制定供电方案时,电缆敷设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应尽量避免采用非开挖施工。
2、如经现场勘察,确实不能采取明挖施工的(如铁路、河流、繁华路段或其他障碍物等),需要采用非开挖技术,应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明(路径及长度)。
二、设计、施工前期。
1、从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城南供电分公司不予验收送电。
业扩报装科负责向客户提前明确说明,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验。
2、施工单位应向城南供电分公司提供本单位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争取城南供电分公司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3、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业扩报装科工程管理人员应督促客户提前与分公司供电所联系,由分公司供电所组织召集客户、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公司)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议。
4、施工单位在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会之前,应提前一周向城南供电分公司提供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材料,包括:施工说明书或施工大纲;施工平面图,施工剖面图;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地质探测报告;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非开挖工作制度是什么制度
非开挖技术是一种在不破坏地面交通、结构物和环境的情况下进行地下管线铺设的技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地下空间的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非开挖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非开挖工作制度是指在非开挖技术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周边环境影响最小化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一、非开挖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在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下管线、道路、桥梁、构筑物等周边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非开挖施工方法,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 文明施工,环保节能。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扬尘、废水等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
二、非开挖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对施工区域进行调查,了解地下管线、道路、桥梁、构筑物等周边环境情况,为施工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2)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步骤、工期等。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准备施工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工具等。
2. 施工过程中的规范操作(1)按照施工方案,有序进行非开挖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施工过程中,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施工结束后的验收与维护(1)施工结束后,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对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修复和补偿。
(3)建立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施工区域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电力电缆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规定
供电分公司电力电缆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规定(暂行)[投稿人:zhong 2006-5-20 阅读次数:433]【字体:】**供电分公司电力电缆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目前,我分公司业扩工程及重点工程在电缆敷设过程中,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部分客户委托非开挖公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从实际效果看,采用非开挖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至全国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上我分公司所辖区域地理位置特殊,地下管网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全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经征求运行部门意见,分公司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望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方案。
1、业扩报装科在制定供电方案时,电缆敷设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应尽量避免采用非开挖施工。
2、如经现场勘察,确实不能采取明挖施工的(如铁路、河流、繁华路段或其他障碍物等),需要采用非开挖技术,应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明(路径及长度)。
二、设计、施工前期。
1、从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城南供电分公司不予验收送电。
业扩报装科负责向客户提前明确说明,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验。
2、施工单位应向城南供电分公司提供本单位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争取城南供电分公司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3、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业扩报装科工程管理人员应督促客户提前与分公司供电所联系,由分公司供电所组织召集客户、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公司)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议。
4、施工单位在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会之前,应提前一周向城南供电分公司提供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材料,包括:施工说明书或施工大纲;施工平面图,施工剖面图;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地质探测报告;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非开挖工程管理制度
非开挖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非开挖工程,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非开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所有进行非开挖工程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非开挖工程的监督和管理,防范施工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非开挖工程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检查,确定施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规划施工区域,确保施工无障碍。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通道畅通,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施工区域。
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指导,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履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防止施工人员和他人受伤。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施工中的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和成果的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避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工程验收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非开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非开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开挖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非开挖作业现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所有从事非开挖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现场指挥,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案。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安全保卫部门协助,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五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否则不得参与非开挖作业。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确保现场安全,必须设立安全防护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具。
第七条每天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作业设备、道路状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严格禁止酒后作业,不得在工作中吸烟,不得私自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作业现场必须清洁整齐,杂物必须堆放整齐,严禁乱丢杂物。
第十条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作业要求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非开挖作业流程,不得在未了解作业方案的情况下擅自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必须互相配合,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作业纪律,不得私自离开作业现场,不得擅自更改作业计划。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打卡作业。
第十五条在作业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及时解决。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发生非开挖作业意外事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报警。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情况,作业人员必须迅速疏散现场,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调查,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复查评估第十九条非开挖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效果评估,检查作业质量。
第二十条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作业现场复查,检查是否存在未清理干净的杂物。
第二十一条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作业安全。
非开挖工程队管理制度
非开挖工程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开挖工程队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充分发挥工程队的生产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非开挖工程队是指进行管道维修、维护、疏通等工作的专业队伍,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非开挖工程的工作人员、领导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非开挖工程队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层、技术部、生产部、质检部、安全部和后勤部等部门,具体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1. 领导层:负责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决策重要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2. 技术部:负责工程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核,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3. 生产部:负责工程队的实际施工工作,严格按照工程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质检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
5. 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队员工的生命安全。
6. 后勤部:负责工程队的日常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施工需求的物资和人员。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四条工程队需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队伍,根据工程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五条工程队员工需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动施工方案或采取不合规操作。
第六条工程队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佩戴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七条工程队需对工程进度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八条工程队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工程队员工需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条工程队需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防止质量不合格。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队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工程队员工需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非开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非开挖施工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非开挖施工特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开挖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管道铺设、隧道开挖、地下空间开发等。
第三条非开挖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非开挖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章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非开挖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企业非开挖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研究、制定本企业非开挖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指导、协调本企业非开挖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四)监督检查本企业非开挖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六)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第八条非开挖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非开挖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议;(二)制定本企业非开挖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五)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章施工前的安全措施第十条施工前,非开挖施工企业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水文、环境等情况,评估施工风险。
第十一条施工前,非开挖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安全措施等。
第十二条施工前,非开挖施工企业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前,非开挖施工企业应办理相关安全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
非开挖工程规章制度内容
非开挖工程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开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非开挖工程是指不开挖地表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施工或维修工程的一种施工方法,包括管道铺设、管线修复、隧道施工等工程。
第三条非开挖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环保优先、科学施工”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四条各参与非开挖工程的单位及个人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
第五条非开挖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划、环境保护和建设要求,保障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所有从事非开挖工程的单位及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报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熟悉相应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线,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量和勘察施工现场,确定施工路线和施工范围,并制定施工方案。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作业,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调整施工方案,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施工情况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非开挖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非开挖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非开挖工程的安全、高效进行,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非开挖工程,包括管道铺设、电缆敷设、通信线路建设等。
第三条公司非开挖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非开挖工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非开挖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非开挖工程项目应设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和责任,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风险管理第七条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价工程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八条对识别的重大安全风险,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第九条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设备、材料和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第十二条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故调查和处理等程序。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时,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非开挖工程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工程特点、安全风险和应急预案。
非开挖工程规章制度
非开挖工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非开挖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施工安全,保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非开挖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非开挖工程指在地面或地下进行管线、电缆等工程施工时,不采用传统的挖掘方式,而是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施工作业的工程。
第二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非开挖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安全施工。
第三章施工设备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九条施工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技能,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十条施工设备使用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责任人和安全监管人。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外人随意进入。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非开挖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发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进行处理。
第七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
非开挖管理制度
非开挖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保护地下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因为施工活动而导致的人为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中的非开挖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施工、管道维护、通信设施维护等。
三、管理要求1. 申请手续施工单位在进行非开挖作业前,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包括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地点、施工时间等。
施工单位需同时提供相关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和相关培训证书。
2. 危险品防护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对可能涉及的危险品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进行。
3. 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并装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4. 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对可能产生的噪音、粉尘等污染源进行管控,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5. 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6. 安全防护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区域的明显标识和隔离,以及相关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的设置。
同时,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应急处理。
7. 施工报备当施工单位需要进行非计划性的施工作业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施工原因、施工方式、施工时间等,以获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
8. 防止损坏施工单位在进行作业时,应避免损害地下设施,特别是涉及到管线、电缆等地下设施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损坏和事故的发生。
9. 施工结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将相关设备和材料搬离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顺畅。
10. 整改及追责一旦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对严重违规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可能受到相应处罚。
非开挖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非开挖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非开挖作业项目。
第三条非开挖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作业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非开挖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非开挖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非开挖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非开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非开挖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审查非开挖作业方案,确保方案安全可靠。
(四)监督非开挖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非开挖作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对非开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以下内容:(一)非开挖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八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作业方案审查第九条非开挖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方案,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作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地点、范围、时间。
(二)作业内容、方法、步骤。
(三)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四)作业人员配备及职责。
五、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通道。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作业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
六、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七、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对在非开挖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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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分公司电力电缆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规定(暂行)
[投稿人:zhong 2006-5-20 阅读次数: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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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分公司电力电缆
非开挖管线施工管理规定(暂行)
目前,我分公司业扩工程及重点工程在电缆敷设过程中,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部分客户委托非开挖公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从实际效果看,采用非开挖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至全国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上我分公司所辖区域地理位置特殊,地下管网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全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经征求运行部门意见,分公司特制
订以下管理规定,望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方案。
1、业扩报装科在制定供电方案时,电缆敷设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应尽量避免采用非开挖施工。
2、如经现场勘察,确实不能采取明挖施工的(如铁路、河流、繁华路段或其他障碍物等),需要
采用非开挖技术,应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明(路径及长度)。
二、设计、施工前期。
1、从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城南供电分公司不予验收送电。
业扩报装科负责向客户提前明确说明,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验。
2、施工单位应向城南供电分公司提供本单位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争取城南供电分公司
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3、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业扩报装科工程管理人员应督促客户提前与分公司供电所联系,由分公司供电所组织召集客户、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公司)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议。
4、施工单位在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会之前,应提前一周向城南供电分公司提供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材料,包括:施工说明书或施工大纲;施工平面图,施工剖面图;各类地下管线资料;
地质探测报告;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并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
5、城南供电分公司有权对施工设计进行审核和否决。
6、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做出明确承诺,并形成协议性文字,主要包括:施工质量保修期限,因施工质量造成电力故障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修期内缺陷处理承诺及违诺责任等。
协议上有三
方签字(甲方、乙方、公证)。
三、备品备件。
1、10kV电缆应满足天津市电力公司《10kV三芯交联聚乙烯电缆选型订货技术规范》。
2、10kV电缆套管应满足天津市电力公司《高压电缆敷设用PE管材订货技术条件》(见附件二)。
四、敷设施工。
1、施工时,客户应提前2天通知城南供电分公司业扩报装科,由业扩报装科通知供电所,派人到
现场共同监护。
2、施工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路由进行施工,并执行施工强制性标准、
施工规范、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质量达到一次合格标准。
现场使用的测量和施工设施应符合要求。
3、施工过程如遇特殊困难须变更设计时,施工单位必须征得城南供电分公司供电所的同意,并出
具设计变更。
4、PE管地下敷设路径应充分考虑地下岩土土质,并尽量减少与地下各种设施的交*跨越。
防止和避免PE套管及电缆线路遭受损坏:如:机械、化学腐蚀、震动、热力、杂质电流、虫害及其他损
坏。
5、非开挖深度应按设计和路面的标高决定,不应按地面暂时标高决定,保证实际施工与设计相符。
为方便日后电缆正常运行,根据地质条件及穿越铁路、河道规范要求,原则上管线埋深应控制在-
8m以上。
6、电缆敷设前应核对电缆规范,检查有无近期的试验合格证,并检查电缆端头是否完好,护层有
无损伤,如发现问题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和试验,合格后方可敷设。
7、敷设电缆前必须根据每盘电缆的长度,确定中间接头的位置。
应将接头放在工井位置内,避免
把接头放在交*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或地势狭窄不便维护之处。
8、原则上每隔120米挖掘一个工井,以免敷设电缆时摩擦力过大或检修时更换电缆太长,工井可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明井和暗井两种方式。
9、工井的尺寸应考虑电缆的弯曲半径和满足接头安装的需要,能使电缆在工井内做一个中间接头。
工井的高度应使工作人员站立操作。
10、定向钻进、导向钻进时,孔径弯曲程度应满足电缆及PE管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
11、非开挖回拉扩孔时,孔径应根据地下地质条件取套管外径的1.2—1.5倍。
避免孔径过小不利
于套管拉入和孔径过大引起地下岩土塌陷挤压套管。
施工中,应根据地层变化,及时调整钻压和泵量,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孔径均匀、内壁光滑平整。
12、采用非开挖定向钻进、导向钻进、顶管等技术时,在回拉扩孔将待敷设PE套管拉入钻孔时,
机械牵引强度应小于70N/mm2。
13、电缆牵引敷设穿入PE管时,应对电缆做牵引头,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电缆摩擦力及磨损。
电
缆两端应有人看守,防止电缆损伤。
14、电缆穿进PE管后,不必严格拉直,应松弛一些成波浪形(蛇形敷设),松弛长度约为全长的
0.5%。
15、拉管扩孔完成后,应采取措施避免砖石、硬块等物滑入孔径内。
完成电缆敷设后,应对PE
管做封堵,以防漏水和小动物入内。
16、管线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深度和与其他管线交*最小净距应当符合《城市工程管线
综合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89-98)。
PE管顶距铁路路轨底或公路路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距排水沟底不应小于0.5m;距城市街道路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管长除跨越公路或轨道宽度外,一般应在两端各伸出2m,在城市街道,管长应伸出车道路面;在道路、轨道两端应做明井或暗井。
沿普通铁路平行敷设时,距铁路路轨最小允许接近距离不应小于3m。
17、电缆两端的终端头、拉管工井内应安装铭牌,标明电缆线号、起止点及电缆的电压、长度和
截面。
地面上有明显标志。
五、竣工验收。
1、城南供电分公司业扩工程报装科和供电所负责对电缆非开挖施工进行验收。
2、非开挖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入口位置准确;
出口位置水平误差不超过±0.5m;
无路面塌陷和孔径塌陷;
工程范围内地下实际施工路径符合原设计要求。
3、对验收中提出的缺陷,特别是影响投运的缺陷,必须在投运前处理完毕,并做到达标投产,否
则城南供电分公司不予送电。
4、非开挖施工竣工后,业扩报装科应督促客户在电缆投运一个月内提供竣工档案资料,并转供电
所备案。
竣工资料应按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的要求,在1:500地形图上绘制电缆位置图;绘制1:50断面图;
填写施工、安装等记录。
5、供电所对移交的图纸、资料,要分类立档,妥善保管,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各种记录。
附件一
高压电缆敷设用PE管材订货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参考GB/T 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并结合电力电缆敷设的实际情
况而制订。
一、使用条件
1、环境温度:-10℃—+70℃。
2、采用开挖或非开挖拉管方式敷设。
3、所穿电缆外径:120mm。
二、性能参数
1、规格尺寸:管内径≥175mm,管壁厚≥11mm
2、颜色:黑色加蓝条标记。
3、外观:内外表面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
管
端切割平整,并与管轴线垂直。
4、摩擦系数≤0.4
5、维卡软化点≥70℃。
6、环钢度≥8kPa
7、扁平试验:压至管外径50%,无破坏。
8、纵向回缩率≤3%。
9、落锤试验:10次冲击,9次无破损。
10、环境应力开裂试验:≥165小时。
11、断裂伸长率≥350%。
12、弯曲半径≤45m
13、允许拉力≥50kN
三、连接方式
采用现场热熔焊接方式连接,接口内壁光滑、平整,能够承受与管材本体相同的轴向拉力及工作
温度。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