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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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马政办〔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目录第一章开启“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新征程第一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第三节新发展阶段面临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目标和指标第三章聚焦长江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一节深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节提升长江水生态环境第三节系统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第四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五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第四章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第一节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第二节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第三节优化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第四节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第五章加强协同控制,推进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第一节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第二节统筹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第三节严抓工业源污染治理第四节深化其他来源污染治理第六章开展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第一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第二节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第三节落实水资源开源节流第四节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第七章推行防治结合,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第一节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第二节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第三节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第四节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第五节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第八章防控环境风险,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第一节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及利用第二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第三节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第四节严控重金属和化学品环境风险第五节健全核与辐射安全保障第六节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第九章融入长三角共保,争当长三角的“白菜心”第一节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节参与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第三节筑牢跨界自然生态安全屏障第四节协同建立长效联动体制机制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第二节加强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保障第三节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第四节引导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第五节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础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第二节实施重点工程第三节保障投入力度第四节强化人才保障第五节加强评估考核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新发展定位,聚焦生态环保高水准、经济发展高质量、开放联动高水平、城乡建设高颜值、人民生活高品质“五高”目标,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大工程,为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以及《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马政秘〔2024〕57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29日马鞍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4〕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一)加快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航空、船舶、印染、汽车、家电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起重机械、叉车等更新和技术改造。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马鞍山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第42号令)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完成了由市委、市政府发布、批转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转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第十四次清理工作。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61件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1件自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3件已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列明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1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1件)3.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3件)附件1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1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1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行政村干部工资待遇若干暂行规定马发〔1990〕11号1990-3-14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的决定马政〔2003〕54号2003-9-29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2〕122号2012-12-314马鞍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马政办〔2013〕53号2013-4-245马鞍山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马政〔2013〕82号2013-9-24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14〕42号2014-6-12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2007〕11号2007-3-78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产业转移若干政策的通知马发〔2012〕1号2011-12-309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的意见党办〔2009〕17号2009-5-41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马政〔2010〕45号2010-6-211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发〔2009〕10 号2009-12-141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09〕30号2009-4-231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6〕41号2006-9-121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马政〔2015〕38号2015-7-151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马政〔1997〕51号1997-11-181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企业设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马政〔2003〕55号2003-10-81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禁止设置和发布烟草广告规定》的通知马政〔2006〕11号2006-3-171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3〕30号2013-3-71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通知马政〔2006〕7号2006-3-12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09〕88号2009-12-221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党办〔2008〕43号2008-9-52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马鞍山”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马政办〔2010〕71 号2010-9-112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的通知马政秘〔2009〕52号2009-6-112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马政〔2010〕82号2010-12-312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马政办〔2012〕108号2012-12-1326马鞍山市“放心菜”管理暂行办法马政〔2000〕8号2000-5-82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若干奖励政策(暂行)的通知马政办〔2012〕92号2012-9-152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气象局关于马鞍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0〕88号2010-11-429驻马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和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暂行办法马政〔2002〕72号2002-10-2230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就业的意见马发〔2002〕9号2002-12-3131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党办〔2012〕19号2012-3-2732马鞍山市中小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马政〔2009〕59号2009-9-223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市山鼓励港口和口岸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马政办〔2014〕62号2014-9-43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9〕52号2009-6-223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07〕70号2007-9-63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马政办〔2011〕97号2011-9-273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马政办〔2013〕108号2013-11-2838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马发〔2012〕15号2012-9-53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2〕4号2012-1-174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马政办〔2007〕60号2007-8-341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马鞍山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马发〔2008〕9号2008-4-224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07〕57号2007-7-314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区被征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3〕21号2013-3-284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市政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马政〔1997〕15号1997-5-74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马政〔1998〕5号1998-2-254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号2000-1-64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马政办〔2007〕95号2007-11-284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督办工作暂行制度的通知马政办〔1996〕33号1996-12-124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通知马政〔2000〕14号2000-6-75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知马政〔1991〕118号1991-10-235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我市实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的意见和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3〕59号2003-11-452马鞍山市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马政〔2007〕55号2007-10-105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名牌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马政办〔2009〕12号2009-3-25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5〕4号2005-1-75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1〕25号2011-3-85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马政办〔2012〕51号2012-5-95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马政办〔2010〕72号2010-9-145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限制标准的通知马政办〔2012〕68号2012-7-25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住宅小区配电设施规划建设与维护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政〔2012〕6号2012-2-160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马政办〔2013〕86号2013-8-156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马政秘〔2001〕20号2001-3-21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1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马政〔2000〕26号2000-9-25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强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放心豆腐”工程意见的通知马政秘〔2000〕81号2000-11-23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技术承包的实施意见马政秘〔2001〕19号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办等部门关于对改制企业提留资产加强监管的意见的通知马政秘〔2003〕28号2003-9-5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马政〔2003〕70号2003-12-10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国资办等部门关于对改制企业提留资产加强监管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4〕61号2004-9-137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马秘〔2006〕7号2006-2-168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鞍山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党办〔2006〕12号2006-3-289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关于马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07〕36号2007-6-810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马政〔2007〕28号1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促会关于促进马鞍山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07〕41号2007-7-21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马政办〔2009〕1号2009-1-61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2009-2013年)的通知马政〔2009〕47号2009-7-311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10〕36号2010-4-271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马政〔2011〕13号2011-2-281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马政〔2011〕27号2011-4-81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马鞍山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批复马政秘〔2011〕33号2011-4-2718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二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马发〔2011〕13号2011-5-2519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马发〔2011〕14号2011-6-2020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马发〔2011〕15号2011-7-212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知马政〔2011〕93号2011-11-2222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11〕109号2011-12-62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马政〔2011〕99号2011-12-1424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实施意见马发〔2011〕27号2011-12-232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12〕33号2012-3-2926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马政办〔2012〕106号2012-11-2827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马政〔2012〕134号2012-12-1528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项目提速年”指导意见的通知马政办〔2013〕46号2013-4-1029马鞍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资金筹措和管理暂行办法马政办〔2013〕60号2013-5-1030马鞍山市2013—2015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发展建设实施方案马政办〔2013〕85号2013-8-1431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十二五”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4〕13号2014-3-6附件3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3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说明1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政府令第45号2012-7-32016年8月10日市政府发布的《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马政〔2016〕45号)明令废止。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4•【字号】马政秘〔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培育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转移及转型升级机遇,将科技人才工作与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紧密结合,激发和释放科技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服务产业转型发展需求,推动实体经济再上新台阶。

立足现阶段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和成果转化,引导重点产业集聚,助力构建产业定位清晰、比较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进一步创新投资方式(二)科技人才团队来马创新创业,根据项目高、精、尖、缺和投资情况,县区、园区对落户的科技人才团队项目自主投资决策,按A、B、C三类,分别落实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扶持资金。

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

(三)积极设立或利用现有产业基金,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投资科技人才团队项目。

三、进一步拓宽招引渠道(四)充分发挥县区、园区对科技人才团队招引的投资和培育主体作用。

创新招商机制,整合招商资源,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对标高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以省科技人才团队申报条件为基本条件,加大对科技人才团队的招引力度。

在资金、土地供给、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和生活场所提供以及团队成员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充分发挥专业招商小组招引科技人才团队的前线作用。

在通信通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加强对科技人才团队招引线索的摸排,结合实际提出科技人才团队招引方案。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马鞍山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马鞍山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马鞍山市城区土地基
准地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27
•【字号】马政秘〔2012〕93号
•【施行日期】2012.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马鞍山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我市新一轮城市土地定级估价更新成果日前已通过省级验收。

根据规定,现将更新后的马鞍山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7日
一、马鞍山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供水、排水、通电、通气、通路、通讯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3.土地权利为完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4.容积率为商业、住宅用地相应级别的平均水平。

5.基准地价定义为不同土地用途各级别的平均市场价格,地价构成包含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

二、马鞍山市城区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1.基准地价必须与修正体系配套使用,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由市国土资源局另行颁布。

2.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及修正方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3.基准地价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马鞍山市城区商业用地级别分布范围
马鞍山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分布范围
马鞍山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分布范围。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马政〔2022〕48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关于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22日关于更加严格耕地保护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好耕地保护与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加严格耕地保护1.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地为粮基,牢固树立保耕地就是保粮食、保安全的强烈意识,坚决落实党政同责,扛稳扛牢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开发园区)2.探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路径。

对依法批准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在县域范围内补划空间不足的情况下,探索建立市域范围内的异地有偿补划政策。

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3.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政策要求。

完善补充耕地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备案、后期管护全链条闭环管理,强化项目选址论证,严格合规性审查;加大补充耕地项目资金投入和质量管控,确保补充耕地来源明、数量准、质量高、信息实、管护严。

中国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度

中国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度

DOI:10.13546/ki.t j y j c.2020.22.020 (----------—-------------------经济实证中国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度李晓慧,刘满成(淮阴工学院商学院,江苏淮安223001)摘要:基于2004—2017年服务业细分行业数据,运用Malmquist指数法对中国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测算分解,并对服务业T F P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结果表明:中国服务业T F P呈持续上升趋势,但服务业TFP 增长主要源自技术进步,技术效率水平低下成为制约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同时,服务业内部各行业全 要素生产率具有明显的异质性,而且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TFP增长高于消费服务业。

从影响因素看,起 点因素、资本密集度等是促进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因素中图分类号:F224.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487(2020)22-0091-04〇引言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互联网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了服务业领域取得一系列新进 展和新突破,新兴服务行业和业态不断涌现,服务业在优 化产业结构和推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尽管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就目前 而言,仍然存在着总量水平偏低、内部结构失衡、效率和生 产率低下等问题,如何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成为目前 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

在中国服务业 发展过程中,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的增长和产出效率还存在 较明显的差异,行业增长的非均衡性是影响服务业持续健 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新的时代发展背景下,如何真 实衡量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效率,分析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生 产率的差异,找出驱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因素,具有重要 的现实意义。

现有研究对认识和理解中国服务业发展效率的特征和趋势,对于更好地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也为本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1M21。

马鞍山介绍

马鞍山介绍

地处亚热带,年均降雨量1080mm、年均气温15.8℃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安徽省东部,紧邻南京市处于沿海和长江两大经济区交汇处,安徽省对外开放东大门,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距离南京40公里、上海300公里、杭州270公里交通便捷,高速公路到上海、杭州仅三个小时车程,到南京和禄口国际机场不到40分钟车程马鞍山港是长江十大港口之一、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全面开放,两岸直航,可停靠外国级船舶及万吨级船舶宁铜铁路贯穿全境,与京沪、京九、皖赣、宣杭等铁路干线相连正在建设的京沪高速铁路南京站距马鞍山市约20公里;正在建设的宁安(南京-安庆)城际铁路贯穿马鞍山正在兴建的马鞍山长江大桥与沪宁、宁杭、宁马高速公路连接经济发展主要人均经济指标连续多年居安徽省首位,2009年主要经济指标如下:(1)国内生产总值665.9亿元;人均GDP51879元(2)财政收入122.31亿元(3)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7.33亿美元(4)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390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947元主要上市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外来投资企业法国圣戈班、家乐福、欧尚、美国沃尔玛、英国BOC、日本丸红、香港中华煤气、台湾中橡、青岛啤酒、丰原生化、珠海格力、蒙牛乳业、雨润集团、广州立白、达利食品、科达机电等全市户籍人口128.61万,非农业人口64.09万全市总面积1686平方公里,市区规划面积715平方公里,境内辖三区一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当涂县)城市建设及规划(一)城市现状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市区绿化覆盖率达42.57%,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26平方米市区综合供水能力达39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20.5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1.4%市内不同规模变电所100余座(其中500千伏1座、220千伏9座、110千伏41座、35千伏49座)目前天然气供应量1.1亿立方米/年,到2015年天然气合同供应量将达5.2亿立方米/年 (二)城市发展规划马鞍山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决定:实行“1255”城市发展战略,力争在五年内形成具有马鞍山特色、城乡一体的现代化大城市框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马鞍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马鞍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做好对招商引资的考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招商引资载体单位。

包括当涂县(含当涂经济开发区)、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望新区、慈湖经济开发区、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滨江新区、秀山新区共10个单位。

(二)招商引资引荐单位。

分两类进行考核:第一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委、市旅游局、市招商局、市台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城发集团共18个单位。

第二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接待办、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室、市档案局、马鞍山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民委(宗教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市容局、市人防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地志办、市地震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招标采购监管局、市重点建设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立医疗集团、市大桥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马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烟草公司、市邮政局、国家统计局马鞍山调查队、市无线电管理处、市人民银行、马鞍山银监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残联、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共70个单位。

大同市(全市)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大同市(全市)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大同市(全市)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序言本报告对大同市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做出全面梳理,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大同市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理解,洞悉大同市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第一节大同市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一、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四、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5七、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5八、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一、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11)一、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11)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11)三、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11)四、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12)五、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12五、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12)六、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13)七、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13)八、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图表目录表1:大同市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4 表6: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大同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大同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11)表21: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12)表22: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13 表24: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13表24: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25:大同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

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安徽经济的发展先锋

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安徽经济的发展先锋

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安徽经济的发展先锋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安徽经济的发展先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安徽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经济大省之一,其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而在安徽省内,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无疑是经济发展的先锋。

本文将重点探讨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在促进安徽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读者深入了解该领域提供参考。

一、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中小企业作为马鞍山市的经济支柱,其发展现状不容忽视。

据统计,截至目前,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总数超过5000家,涉及多个产业领域,如制造业、服务业、科技创新等。

这些企业在就业岗位创造、税收贡献、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对就业的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仅为马鞍山市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也为周边地区创造了就业岗位。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生产能力的增强,中小企业在就业领域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不仅吸纳了大量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还提供了许多技术技能型的就业机会。

这不仅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也提升了马鞍山市及周边地区的整体经济水平。

三、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对地方税收的贡献中小企业作为经济活跃的主体之一,为马鞍山市及安徽省提供了可观的税收收入。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其纳税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这为马鞍山市提供了可观的财政支持,为加快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保障。

四、马鞍山市中小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众多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品质和技术含量,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这不仅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也带动了整个安徽省的科技创新水平。

五、马鞍山市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机遇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与挑战。

首先,资金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其次,市场竞争激烈,如何找准市场定位和差异化竞争策略也是摆在企业面前的难题。

此外,人才引进和培养也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对于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来说,面临挑战的同时也蕴含着发展机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5.22
•【字号】马政办〔2024〕7号
•【施行日期】2024.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
录(2024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监管职责,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及监管。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马政办〔2020〕18号)同时废止。

三、《目录》施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内容、规模
标准及范围有调整的,本目录涉及的内容自动调整。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正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速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导。

按照“1255”城市发展战略和“6653”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的要求,编制并实施好新一轮《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各类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开发时序上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安排。

各开发园区、示范园区、新区、工业集中区(以下统称园区),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节约”的要求,定位产业发展方向,编制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凡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要求的原则上不予供地。

二、严格项目准入。

要依据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编制《马鞍山市产业用地指南》,按照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四大类别进行划分,作为我市产业用地供应的依据。

用地计划安排要优先保证新材料、新能源、高科技、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等创新型鼓励类项目,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用地。

三、加强建设规划控制。

逐步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单位面积土地产出效率。

按照“目标考核,逐年提高”的原则,由市政府向县区、各园区下达年度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目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基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基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基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马政〔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基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把握好政策机遇窗口期,科学规划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扩大有效需求,提升城市功能,更多谋划与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等领域产业项目,支持线上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统筹推进1.坚持新发展理念引领。

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建设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聚焦信息新网络、融合新业态、创新新平台,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项目为支撑,发挥项目对城市功能提升、产业优化升级的带动作用;坚持产业为关键,围绕新型基础设施相关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突破;坚持市场为主体,打造公平开放、资本多元、效益显著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2.瞄准发展目标。

谋划实施253个市“新基建”重点项目,总投资2418亿元,2020年完成投资264亿元。

其中,新型基础设施项目35个,总投资1507亿元,2020年完成投资125亿元;关联产业项目218个,总投资889亿元,2020年完成投资135亿元。

全面提升5G网络基站密度、充电桩布局、“十”字型高速铁路网络格局等基础设施功能水平。

重点打造6个“新基建”关联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0家依托“新基建”产业环境创新发展的示范企业。

到2020年底,智能装备(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产值突破300亿元,新能源及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软件和互联网、通信通讯、半导体封装测试等产业集群产值超30亿元。

力争三年完成新基建及关联产业投资1000亿元以上,新增关联产业营收每年500亿元以上。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马政办[2013]86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马政办[2013]86号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正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马政办〔2013〕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凡列入本目录的交易项目,均应按照要求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交易。

否则,对政府投资(采购)项目,财政部门不予资金拨付与结算,审计部门将对项目作违规处理,监察机关将对项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013年8月15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备注A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下,30万以上市、区政府投资零星施工项目,必须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县级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以上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招标A01房屋建筑工程具体项目1工业建筑(构筑物)工程2民用建筑(构筑物)工程3公共建筑(构筑物)工程4地基与基础工程5土石方工程6建筑装修装饰工程7钢结构工程8消防设施工程9电梯安装工程10建筑智能化工程1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12园林古建筑(含古建筑修缮)工程13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人单独发包的)14建筑幕墙工程15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6电子工程17环保工程A02市政公用工程具体项目18城市道路工程19桥梁工程20隧道工程21公共广场工程22给水工程23排水工程24污水处理工程25泵站工程26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27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9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30体育场地设施工程31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人单独发包的)32交通工程(红绿灯、标线、标志牌等)A03园林绿化工程具体项目33园林工程34绿化工程35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养护工程36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人单独发包的)A04交通工程具体项目37各等级公路工程38交通安全设施工程39桥梁工程40隧道工程41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人单独发包的)A05水利工程具体项目42防洪、灌溉、引(供)水工程43河道、滩涂治理工程44水土保持工程45水利枢纽工程46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人单独发包的)A06港口工程具体项目47码头工程(含水下地基和基础工程、围堤护岸工程)48航道工程49通航建筑设备安装工程50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51水下开挖与清障工程52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B政府采购符合我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进入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采购具体项目53货物类54工程类55服务类C土地具体项目56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出让57工业用地出让,包括仓储用地出让不包括采矿用地58土地整治59地质灾害防治D矿业权出让具体项目60采矿权有偿出让、探矿权有偿转让E产权具体项目6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权的转让省里有特别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62国有(集体)企业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权的转让63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中的国有(集体)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权的转让64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执行资产、罚没财物的拍卖具体项目65其他涉及国有(集体)权属的其他有偿使用的交易品种和相关公共资源衍生权的转让,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出让、集体林权出让、100亩以上水面发包。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马政办秘〔2024〕76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马鞍山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9日马鞍山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年版)为进一步深化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构建科学公正评价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方法(一)行业评价方法1.评价范围开展全市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所属行业评价,为开展企业评价提供行业参照数据。

2.评价指标行业评价指标选用单位能耗税收(万元/吨标准煤),对全市评价企业所属行业能耗产出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为产业布局、招商引资、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参考。

(二)企业评价方法1.评价范围评价对象是全市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

2.评价指标(1)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评价分行业开展,采用“经济-技术双效率矩阵”评价法,依托能源经济效率和能源技术效率两项指标综合计算和定档(各分成四个等级),组成4行与4列的矩阵。

根据预设的矩阵分类规则,将企业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类,见下表。

表1 双效率矩阵表(2)企业能源经济效率指标计算和分档。

能源经济效率为企业单位能耗税收(万元/吨标准煤)。

利用先进线、提升线、限定线3个标准将能源经济效率值划为a、b、c、d四个档次。

3个标准暂定为行业平均先进值(平均值以上二次平均值)、平均值、平均落后值(平均值以下二次平均值)。

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9〕89号)、《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马政〔2018〕69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发布、评价、使用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混凝土生产、工程检测等企业及其注册执业人员,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指导工作,制定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认定、汇总和发布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并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马鞍山”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档案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人民银行、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应急管理、信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数据实时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2•【字号】皖政秘〔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请批准〈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马鞍山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国家园林城市。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要求,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紧扣落实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马鞍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5.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1.8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2.9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403.73平方千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39%;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30.17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不少于60%;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151.37万亩。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构建“两脉四区四中心”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马鞍山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价款最低收取标准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马鞍山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价款最低收取标准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马鞍山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价款最低收取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马政办秘〔2024〕33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马鞍山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价款最低收取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行为,显化国有划拨土地价值,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行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价款最低收取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价款(以下简称划拨价款)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成本费用。

划拨价款依据土地取得成本确定,具体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等分项。

二、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马鞍山经开区(北区)、慈湖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最低价款标准为50万元/亩;马鞍山经开区(南区,原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最低价款标准为30万元/亩。

土地实际取得成本高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款的,按照实际核定的土地取得成本计收土地划拨价款。

三、有关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建设项目,土地实际取得成本低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款的,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按照实际核定的土地取得成本计收土地划拨价款。

四、划拨价款原则上自划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清;确需分期缴纳的,自划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

五、对于已由用地单位先行承担土地取得成本及相关税费的土地,相关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予以完善相关手续。

六、对于跨区域的同一项目划拨用地,可由各区(开发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别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各自计算划拨价款并各自缴纳;也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有关分局牵头办理,明确各区域划拨面积和土地划拨价款,由用地单位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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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分析
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趋势变化。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及发展趋势。

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本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三、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
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 (3)
四、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
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
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7三、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图表目录
表1: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1 表2: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4: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
表5: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
表6: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7: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2: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
表13: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5: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9 表16: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第一节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
表1: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第二节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
一、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表2: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二、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表3: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三、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表4: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四、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表5: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五、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表6: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六、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表7: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七、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表8:全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
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八、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表9:马鞍山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
第三节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
一、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表10: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表11: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三、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表12: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四、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表13: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五、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表14: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六、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表15: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
(2016-2018)统计表
七、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表16: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八、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表17:马鞍山市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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