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印尼矿业管理动态及矿业投资形势
概况印度尼西亚矿业项目
本人近些年来从事印度尼西亚矿业项目,主打产品为镍矿和煤炭。
2003年开始涉足印尼煤炭领域,对印尼煤炭市场略有心得一二,借网络平台同国内广大同行分享经验,浅薄之处还望大家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印度尼西亚矿业资源丰富至极,除目前为大众熟悉的铁矿、镍矿、铬矿和锰矿等有色金属矿种以外,”黑金属”——煤炭(动力煤)资源相当可观。
由于其储量大、品位较高、开采容易、成本低廉,因而广泛受到国内用户的青睐,尤其是这两年来,澳大利亚煤炭价格逐年走高,内蒙古和外蒙古运力不畅且煤质不稳定,山西和宁夏煤的开采受到国家的严格管制,东三省生产的煤炭连自己都供不应求等等,更是导致了大量的印尼煤炭的进口。
国内大型港口,如天津港和日照港等都有不少印尼进口煤炭的库存。
以下便从四个方面对印尼煤炭进行简要的说明和分析。
一、主产地情况印尼又称”千岛之国”,其中煤炭的主产岛屿为加里曼丹岛,产量居印尼各大产煤岛屿之首。
在印尼民间就有”做铁矿去苏门答腊岛、做镍矿去苏拉威西岛、做煤矿去加里曼丹岛”的说法。
而加里曼丹岛的煤炭质量也参差不齐。
从整体环境上看,南加里曼丹岛的煤矿情况尚好,品位基本有保证,且矿主信誉较好,因此投资或从事贸易活动则相对有保证。
二、煤质简介1、发热量:印尼煤炭发热量普遍远远高于国内。
这倒不是印尼人诚信有问题,而是一来印尼煤炭化验方法及试剂标准按照美国的检验体系执行,与国内有一些区别;二来在印尼煤炭行规报盘中采用的是类似我国所谓的”高位发热量”指标,而国内普遍采用的是我们熟知的”低位发热量”指标。
因此综合上述两个因素,印尼煤炭发热量指标平均比国内的指标高出约600~800大卡/公斤,也就是说比如某一印尼煤发热量指标为6000大卡/公斤,换算成国内标准也就是约5300大卡/公斤。
这一点在商务谈判中必须注意!这里既然谈到商务就顺便多说几句。
一般在国内的煤炭市场上,热电厂对于煤炭发热量的指标并没有过于苛刻的要求,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普遍使用4600~5800大卡/公斤的煤炭进行供热和发电,指标高就结算价格高,指标低结算价格也就低,所以对于供应商而言价格也是随行就市,利润自然就锁定了。
中国投资印尼煤矿产业分析报告(精编版)
中国投资印尼煤矿产业分析报告(精编版) 中国投资印尼煤矿产业分析报告前言: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各国对于能源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
除了可再生能源外,其他绝大多数能源都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是否拥有充足的能源也成为各国经济能否稳定快速发展的判断标准之一,因而能源的争夺也成为各国竞争的重点。
煤炭作为能源领域重要的矿产资源,其用途十分广泛,可以用于发电、建材、工业锅炉、生活等等。
根据进出口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煤炭进口量达到1.8亿吨,已经超越了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煤炭进口国。
中国煤炭进口量激增的重要原因是国内煤炭行业的内部整合和技术改造迫使大量的中小煤矿主退出市场。
煤矿主拥有大量闲置资金,如何引导他们进行正确投资,正成为政府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印度尼西亚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炭输出国,拥有相当丰富的煤炭储备,如果将闲置资金用于海外煤炭资源的开发,一方面能为中国高速的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供应,另一方面也能丰富国内民间闲置资金的投资渠道。
本报告将阐述投资印度尼西亚煤矿开采的可行性分析。
一、印尼煤矿产业现状。
1、储量大。
据统计,印尼煤炭资源储量为580亿吨,已探明储量193亿吨,其中54亿吨为商业可开采储量;由于很多地区尚未探明储量,印尼政府估计煤炭资源总储量或达900亿吨以上。
2、产量大、出口量大。
印尼2011年煤炭产量为3.4亿吨,2012年预计可能达到3.9亿吨。
预计到2025年,印尼煤炭产量将达到4.05亿吨。
印尼2010年煤炭出口总量约为2.75亿吨,其中70%销往亚洲地区,主要是印度、日本、中国等。
印尼煤炭对中国的出口增长速度较快,平均年增长率达21%,2010年达到4290万吨。
如今印尼已经是中国南方部分地区的主要煤炭来源地。
3、露天开采。
与中国矿井采煤相比,印尼煤矿90%采取露天开采,开采成本较低,安全性强,易于管理控制。
4、主要矿区分布。
印尼已探明煤炭储量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两岛,特别是集中在苏门答腊岛的中部和南部,以及加里曼丹岛的中部、东部和南部。
印度尼西亚的矿业投资环境
理 , 律 将 矿 产 资 源 分 为 A、 C三 大 类 。 法 B、 A 类 为 战 略 矿 产 , 括 石 油 、 然 气 、 、 等 包 天 煤 铀 放 射 性 矿 产 、 、 、 。这 7类 矿 产 只 能 由 镍 钴 锡
国家 经 营 。 国公 司作 为 政 府 机 构 或 国营 公 外 司 的承 包 人 , 国会 批 准 后 也 可按 合 同规 定 经
划 内 国 民 生 产 总 值 年平 均 增 长 6/, 货 膨 6通 9
胀 控 制 在 1 6以 内 。1 9 0/ 9 9 4年 4月 印 尼进 入 第二个 2 5年 长 期 建 设 计 划 即 经 济 起 飞 阶 段 。政 府 采 取 了进 一 步 简 化 进 出 口手 续 、 降 低 关 税 、 宽 投 资 政 策 等 措 施 , 大 力 扶 持 放 把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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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土 资 源 情 报
20 0 2年 第 7期
没 有 一 家 矿 业 公 司 可 以 任 用 本 公 司 的 专 家
制 定 具 体 的 安 全 规 划 和 反 恐 计 划 。 此 矿 业 因
都富 有经验的专家担任 公司的安全顾问。
一
、
经 济 发 展
增长。
自 16 9 8年 以来 , 别 是 8 特 O年 代调 整 经 济 结 构 和 产 品 结 构 后 , 尼 的 经 济 发 展取 得 印 了很 大 的 成 就 , 第 一 个 2 在 5年 长 期 建 设 计
二 、 业 管 理 体制 矿
印 尼 拥 有 丰 富 的 矿 产 资 源 , 要 矿 产 主 有 : 油 、 然 气 、 、 、 、 、 和 高岭 土 石 天 煤 镍 锡 铅 硫 等 。19 9 9年 矿 产 值 1 . 8万 亿 印 尼 盾 , 14 合 1. 4 4亿 美 元 , 国 出 口 总 值 3 全 1亿 美 元 , 其 中矿 业 占 1 . 。政 府 从 矿 业 部 门 的 收 入 12
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矿业的现状及前景
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合作的现状及前景[摘要]:印尼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石油、天然气、煤、锡、铝钒土、镍、铜和金、银等。
已探明矿产储量为:石油500亿桶,天然气73万亿立方米,煤360亿吨。
印尼与中国间的距离优势和资源互补优势,使中国和印尼矿业合作前景广阔。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中—印尼矿业合作进行浅析。
关键词:中国印尼矿业合作现状合作前景印度尼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拥有丰富的自然矿产资源,素有“热带宝岛”的美称。
尤其是印尼的有色金属矿产,不仅种类较多,而且储量也居世界前列。
为了抢占印尼的资源市场,到印尼开发矿产资源也是周边国家在印尼的一个投资热点一、印尼矿业投资环境概览(一)、矿业管理体制印尼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镍、锡、铅、硫和高岭土等。
1999年矿产值11.48万亿印尼盾,合14.4亿美元,全国出口总值31亿美元,其中矿业占11.2%。
政府从矿业部门的收入6.88万亿印尼盾,合8.6亿美元。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是印度尼西亚矿业的政府主管部门。
其中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制定矿产资源和地矿产业政策,颁布和执行矿业法规,并通过政策导向、矿业执法进行全国矿业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全国基础地质调查、广义环境地质调查和研究、矿产资源总量调查和评价研究,为引导矿业投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该部下设的地质与矿产资源局、石油与天然气管理局分别管理全国的固体矿产和油气资源的有关工作。
根据1967年的矿业法,印尼的矿业管理是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矿产开发分类管理,法律将矿产资源分为A、B、C三大类。
A类为战略矿产,包括石油、天然气、煤、铀等放射性矿产、镍、钴、锡。
这7类矿产只能由国家经营。
外国公司作为政府机构或国营公司的承包人,经国会批准后也可按合同规定参与战略性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活动。
B类为重要矿产,包括铁、锰、铝土矿、铜、金、银等34种矿产。
这些矿产可以由国营公司、本土公司、合资公司和个体投资者进行勘查和开发。
印尼矿业政策与投资环境
七、印度尼西亚(一)印尼矿业政策(1)矿业管理体制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是印度尼西亚矿业的政府主管部门。
其中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制定矿产资源和地矿产业政策,颁布和执行矿业法规,并通过政策导向、矿业执法进行全国矿业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全国基础地质调查、广义环境地质调查和研究、矿产资源总量调查和评价研究,为引导矿业投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该部下设的地质与矿产资源局、石油与天然气管理局分别管理全国的固体矿产和油气资源的有关工作。
(2)矿业法规2009年1月印尼正式签发2009年4号令,即《矿产和煤炭矿业法》,新法取代了实施42年的1967年的11号法(印尼原矿业法)。
新矿法的主要有一下重要的内容:1)、矿业权的设置与管理新矿法中的矿业许可证包括3种:普通矿业许可证(IUP)、民间矿业许可证(IPR)、特别矿业许可证(IUPK)。
普通矿业许可证又分为两个阶段(或两部分):勘探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勘探许可证的权限包括普查、勘探和可行性研究;采矿许可证的权限包括矿山基建、矿产开采、加工运输和销售。
民间矿业许可证主要是用于小规模矿产开发,由当地县/市长负责发证,优先颁发给当地的个人、社会团体、合作社。
许可证初始期限最长5年,此后可以延长。
个人最大许可面积为1 公顷;社会团体最大面积5公顷;合作社最大面积10公顷。
特别矿业许可证由部长负责颁发,主要是针对特别可开采区而颁发的。
一个特别许可证的权限区内只授予1个品种金属或煤矿的特别开采权。
许可证持有者对矿权区内发现的新矿种拥有优先权。
特别矿业许可证包括勘探和生产运营两个阶段。
不同矿产各阶段在面积和期限上有不同的规定。
金属矿产勘探期间最大10万公顷,生产运营期间最大25000公顷;煤炭勘探期间最大面积5万公顷,生产运营期间最大15000公顷;金属特别矿业许可证的勘探期限最长8年,煤炭的勘探期限最长7年,金属或煤炭的生产运营期限最长20年,可延长2次,每次10年。
2)、权利和义务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持有者在符合法律规定下有权利用因生产所需要的公共设施及便利;除了放射性矿产衍生物,在缴纳了相关勘探和开采税费后,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持有者有权拥有生产的矿产品;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印度尼西亚持有者不能将其转让给第三方;只有在进行了一定阶段勘探后,才可在印度尼西亚股票交易中心转让其所有权或股票,转让前需通知主管的部长、省长或县/市长。
印尼矿产资源
印尼矿产资源(2012-03-17 01:12:00)文章来源:驻印尼使馆经商参处印尼是东盟最大的国家,陆地面积191.9万平方公里,海洋面积316万平方公里(不含专署经济区),矿产资源丰富。
金属矿主要有:铝土矿、镍矿、铁矿沙、铜、锡、金、银等;非金属矿主要有煤、石灰石和花岗岩。
锌、水银、锰、铅、白土、安山岩、石英沙、长石、白云石、高岭土、膨润土、沸石、磷酸盐、石膏等也有一定的储量。
但是由于印尼地质勘探技术落后,统计工作薄弱,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差,政府对本国的资源储备状况掌握极不完整,长期以来矿产资源主要由外国公司开发利用。
根据印尼能矿部的统计资料,其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和分布情况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和分布情况(一)主要金属矿1、铝土矿印尼铝土矿资源储量为19亿吨,探明储量为2400万吨,主要分布在邦加岛和勿里洞岛、西加里曼丹省和廖内省。
2004年产量为133万吨,出口110万吨。
目前主要由印尼国营矿业公司PT. Aneka Tambang TBK进行铝土矿的开采工作,开采地点主要在廖内省宾淡岛和西加里曼丹省。
印尼国内对铝土矿的需求量很少,虽然印尼有铝业公司如PT. Inalum,但其通常直接从国外(如澳大利亚)进口铝材。
2、镍印尼镍矿资源储量约13亿吨,探明储量6亿吨,主要分布在马露古群岛、南苏拉威西省、东加里曼丹省和巴布亚岛。
2004年镍矿砂产量约400万吨,出口约325万吨。
目前,主要由印尼国营矿业公司PT Aneka Tambang Tbk和加拿大的PT International Nickel Indonesia(INCO)公司经营。
与铝土矿一样,由于冶炼技术和设备的缺乏,印尼国内对镍矿需求很少,对镍产品的需求则从国外进口如中国、日本和美国。
3、铁矿印尼铁矿主要分布在爪哇岛南部沿海,西苏门答腊、南加里曼丹和南苏拉威西,总储量为21亿吨,但开发利用较少。
目前,从事铁矿生产的主要有印尼国营矿业公司和印尼铁矿砂公司,年产量仅几万吨。
印度尼西亚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风险分析
印度尼西亚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风险分析一、印尼基础设施行业现状1、印尼基础设施行业概述基础设施行业对印尼经济极为重要。
一方面,印度尼西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经济增长和投资环境改善的主要瓶颈。
印尼基础设施的整体得分为4.2,位居全球第72位,成为了印尼经济竞争力的一大短板。
亚洲开发银行的一份报告指出,糟糕的道路交通和电力供应是印尼基础设施的关键问题。
另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也是近年来保证印尼经济能够年均增长6%的重要因素。
目前,建筑业是印尼的第二大产业,建筑业产值约占GDP的10%,在2009-2013年间平均增长率达到7%,是印尼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基础设施建设又是建筑业中的主要部门,2013年基础设施建设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53.8%。
因此,历届印尼政府都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投资的优先方向。
图表印尼建筑业和基础设施行业的产值及增长率数据来源:产研智库目前,制约印尼基础设施投资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困难。
印尼政府的行政效率较低,常常需要经历冗长的程序和高昂的成本,特别是在营商许可和建筑许可方面。
据印尼官方统计,在MP3EI实施第一年遭遇挫折的59个项目中,有28个是由行政许可问题引起的。
——征地困难。
而印尼的土地属私人所有,土地价格纠纷经常出现,成为阻碍征地进行的关键矛盾。
征地是仅次于行政许可的第二大问题,在MP3EI实施第一年遭遇挫折的59个项目中,有27个项目因此难以进行。
——融资困难。
由于印尼经济本身存在结构性问题,国民经济各部门对信贷的依赖性大,加之通胀长期居高不下,迫使央行提高基准利率抑制通胀,印尼金融系统中短期贷款较为充足而长期贷款稀缺,这就在事实上给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带来了困难。
2、主要基础设施行业市场情况(1)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一直以来都是印尼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方向,交通基础设施的产值占全部基础设施行业产值的比重一直徘徊在60%-65%之间。
投资印尼矿山要注意的问题
投资印尼矿产七大问题须注意所属铁合金系别:关键字:矿产内容概述:近些年,国内不断有各类团体前往印度尼西亚考察矿产资源开发情况,投资意向浓厚,但投资落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印度尼西亚矿产资源丰富,金、铁、镍、铝、铅储量较大,较适合投资开发。
但有...近些年,国内不断有各类团体前往印度尼西亚考察矿产资源开发情况,投资意向浓厚,但投资落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印度尼西亚矿产资源丰富,金、铁、镍、铝、铅储量较大,较适合投资开发。
但有七大问题需要中国投资者注意。
要对所谓的中介多加防范。
因为国内各类团体到印尼投资矿产的意向较为迫切,所以有些矿产中介一旦发现投资意向便前来洽谈。
他们利用国内团体不谙印尼语、不了解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盲区,一边虚与回旋,一边利用各种机会套取多种形式的劳务费,结果使国内的团体花了钱却见不到矿,最后扫兴而归。
要小心投资陷阱。
印尼有些拥有矿产资源的公司往往自己不投入资金采矿,而是首先从中国寻找合作伙伴,以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由中方公司出资、出设备,启动采矿工作。
一旦发现有价值的矿产,印尼方公司马上翻脸,通过各种手段驱逐中方,如果中方坚持留下来采矿,印尼方公司就利用事先布好的法律陷阱,要求中方公司支付数百万美元的资金方能采矿,最终总是使中方公司吃亏。
要理清矿权。
矿产拥有权是一项极为复杂的事宜,在印尼现行法律之下,个人、地方政府、中央政府都有可能单独或者联合拥有对某一矿区的开采权。
在开采阶段可能干扰较少,一旦发现足量矿产,各方闻风而至,出具各种文件说明自己也拥有部分甚至全部的产权,其目的是为了分一杯羹。
这样的局面轻者会干扰开采工作,重者会使投资者的权益被瓜分甚至全部被掠夺,造成血本无归的结果。
要熟悉法律、法规。
有关矿产的法律、法规十分繁杂,有中央法规,还有地方法规。
在采矿之前最好安排专人详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知晓其中的奥秘,一来避免触雷,造成损失,二来可以趋利避害。
印尼煤炭公司简介1
重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印尼盾、%) 2006 2007 2008 财年 9,748,068 11,592,640 18,092,502 销售额 18.9% 56.1% 增长率(%) EBITDA 2,038,675 2,423,080 4,454,673 20.9% 20.9% 24.6% EBITDA利润率 -63,954 88,534 887,198 税后净利润 13,106,173 11,979,726 19,692,546 总负债 13,343,393 14,688,683 33,720,170 总资产 ROE(%) n.a. 4.10% 6.30%
营运数据
产量数据(单位:百万吨) 财政年度 2006 原煤产量 50.7 原煤销量 50 2007 52 55.4 2008 52.8 51.5 2009 63.1 58.4
重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美元、%) 2006 2007 财年 1851 2265 销售额 22.4% 增长率(%) EBITDA 430 951 23.2% 42.0% EBITDA利润率 222 789 税后净利润 2143 1418 总负债 2514 2819 总资产 ROE(%) 61.76% 70.32%
估 值 参 数 (基 于 2009财 年 数 据 ) EV/EBITDA(x) 6 P/E(x) 84.94 EV/Revenue 1.97
2008 3378 49.1% 1199 35.5% 372 3716 5235 31.89%
2009 3219 -4.7% 1056 32.8% 190 5814 7411 12.95%
中国原生镍行业现状
中国原生镍行业现状镍是一种硬而有延展性并具有铁磁性的金属,它能够高度磨光和抗腐蚀,属于亲铁元素。
由于其良好的延展性,使其易于进行加工处理,可以用来制造不锈钢和其他抗腐蚀合金,如镍钢、镍铬钢及各种有色金属合金,含镍成分较高的铜镍合金,使其不易腐蚀。
同时,也可以作加氢催化剂和用于陶瓷制品、特种化学器皿、电子线路、玻璃着绿色以及镍化合物制备等。
根据工信部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中国原生镍(原生物料生产的镍产品,包括电解镍、含镍生铁、镍盐等,折金属量)产量66。
9万吨,同比下降10。
1%。
1、印尼禁矿令和菲律宾环保政策影响国内原生镍进口中国原生镍进口主要依赖印尼和菲律宾,尤其是红土镍矿的进口90%以上来自于印尼和菲律宾。
而这几年印尼禁矿令和菲律宾环保政策直接影响中国镍矿进口量,进而影响国内镍矿市场供应。
印尼和菲律宾的镍矿相关政策显示,2020年,印尼镍矿产量达到76万吨,中国自印尼进口,镍矿骤降至296万实物吨;菲律宾镍矿产量32万吨金属量。
2、原生镍行业最大的应用领域-不锈钢全面限产镍铁是不锈钢生产的主要镍原料,并搭配一定比例的镍板和废不锈钢。
在不锈钢生产原料占比中,镍铁是不锈钢生产的主要原料,占比达54%,其次是废不锈钢占比28%,纯镍(镍板)占比16%。
2021年,中国能耗双控力度增强,原生镍生产受到影响,叠加印尼、菲律宾等海外原料端供给扰动不断,成本上移,导致不锈钢产业供需两旺。
不过,由于能源问题下半年扰动不断,不锈钢限产,造成供需不足,随后国家对能源供应进行调控,不锈钢产业链供给压力有所缓解,市场价格回落,进而使得企业利润压缩,产量下滑,等待需求修复。
因此,不锈钢作为原生镍行业最大的应用领域,其受到全面限产政策的因素,不锈钢原先产能过剩局面将有所缓解,但将对原生镍行业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产量或将有所下降。
全国不锈钢限产情形。
印尼矿业法(2009年新矿业法律中文版全文)
印尼2009年第4号法律矿产和煤炭矿业法来源:/view/b0de1b03a6c30c2259019ec3.html考虑到:a, 位于印尼境内的矿产为不可再生资源,对人们生活需求十分重要,因此必须由国家进行管理,以提高国家经济的附加值,实现人民公正、福利和繁荣;b, 采矿活动在对国家经济增长和地方建设提高附加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c,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旧的1967年矿业法已不再适用,需要对法律条例进行修正,以实现独立、自主、透明、高效地矿业监管;d, 基于a、b、c三个方面的考虑,需出台新的矿业法参照:1945年基本宪法第5条第1节、第20条及第33条第2节和第3节由国会和总统联合批准特出台矿业法第一章名词解释第1 条该法涉及到的名词解释:1、采矿:指针对矿物和煤炭的调查、加工及经营活动的所有阶段或某一阶段的活动,包括调查、勘探、可行性研究、矿区建设、开矿、加工、提炼、运输、销售及采矿终结后的一系列活动。
2、矿物:指在自然界中形成的具有特定物理及化学特征的呈规则晶体状或块状的无机物混合体。
3、煤炭:指自然中形成的碳化有机混合物。
4、矿物开采:指针对块状或粉状的矿物综合体的开采活动,但不包括地热、石油、天然气和地下水在内。
5、煤炭开采:指针对土地中包括沥青块、泥炭等碳化混合物的开采活动。
6、采矿经营活动:指针对矿物和煤炭的调查、加工及经营活动,包括调查、勘探、可行性研究、建筑、开矿、加工、提炼、运输、销售及采矿终结后的一系列活动。
7、采矿许可证:指授权进行采矿活动的许可。
8、勘探许可证:指授权可进行调查、勘探和可行性研究的许可。
9、采矿生产运营许可:指勘探许可执行完之后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
10、人民采矿许可证:指授权在人民矿区有限制区域内进行有限制投资的商业采矿活动许可。
11、特别采矿许可证:指授权在特别采矿许可区域进行采矿活动的许可。
12、特别勘探许可证:指授权在特别采矿许可区域进行调查、勘探及可行性研究活动的许可。
印度尼西亚矿业
印度尼西亚矿业管理办法Managerial measures for Indonesia mining industry印度尼西亚主要矿产资源是煤炭、铜、黄金、镍、石油、锡。
采矿业直接和间接形式,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印度尼西亚的大部分地区仍未勘探;有些地区有非常好的矿业开发前景。
采矿部门有潜力为国家经济和地区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前些年,由于世界矿业和金属价格下降以及印度尼西亚竞争力在全球行业中下降等外部因素的影响,矿业开采投资已开始放缓。
投资者和放贷人关注公平而具竞争力的税收。
投资者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协议会受到尊重,未来的税率将是稳定而可预测的。
政府意识到吸引投资的必要性,并已采取各种措施以改善投资环境。
2004年,印度尼西亚经济持续稳定,这为2005年及今后更为强劲的经济表现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
据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印尼政府将提供充分的基础设施,复苏地方经济,集中精力发展农业和制造业,加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保证合法商业的稳定,政府计划维持财政和金融的稳定以促进税收系统改革,2005 2009年年经济增长为7.6%,国民平均收入由2004年的968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1731美元。
2009年投资对国民生产总值贡献率将由2004年的16.7%提高到30%。
印度尼西亚自2001年实施22号[1999](地方自治权法)和25号[1999](财政分权法)以来,天然气、矿业和石油开发的收益,如地租、资源税等税赋的征收和分配就被破坏了。
外国直接投资对印度尼西亚经济的发展非常重要,因为它不仅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同时也是项目发展的融资来源,尤其是对基础设施。
但是,地方自治权法的实施,除了阻碍投资、贸易外,并未对社会保障和民主的改善起到多大作用。
印度尼西亚工商业联合会进行的调查发现,由225个城市和地区签发的条例有881条,其中有297条被认为是阻碍投资的。
有些条例对某些产品设置关税壁垒,要求生产商缴纳输入输出该区域自然资源产品的额外税。
印尼青山园区简介
印尼青山园区简介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印尼青山园区简介
●2009年10月7日,青山与印尼八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合资设立印尼苏拉威西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SMI),获得开采权。
●2012年,青山钢铁进投资建设青山工业园区。
●青山园区位于印尼中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Bahodopi镇,离海岸约一公里,园区总规划用
地约2000公顷,园区土地所有者、园区管理者为印尼青山园区开发有限公司(IMIP)。
●2013年7月16日,一期镍铁及其配套电厂项目开工,年产30万吨含镍10%的镍铁。
2015
年1月试产,12月全面投产。
●2013年10月3日,中国国家主席和印尼前总统成功签约青山园区项目。
●2014年5月5日,青山二期,年产60万吨镍铁冶炼厂及其配套电厂项目开工。
●2015年7月28日,青山三期年产100万吨不锈钢连铸坯项目开工。
●此外,瑞浦镍铬年产60万吨铬铁(配套热回收焦化)和70万吨不锈钢冷轧项目,年产200万
吨1780MM热轧加工项目,青山园区(IMIP)十万吨散货码头项目相继开工及投产。
印尼煤矿现状分析报告总结
印尼煤矿现状分析报告总结介绍煤炭是印尼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占据了国内能源消耗的大部分份额。
本报告将对印尼煤矿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总结其主要特点和挑战。
煤矿资源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出口国之一,拥有丰富的煤矿资源。
根据统计,印尼的煤炭储量预计已达185亿吨。
这些资源主要分布在印尼东部的加里曼丹、苏拉威西和爪哇岛等地区。
其中,加里曼丹岛拥有最丰富的煤矿储量。
生产情况印尼的煤矿生产在过去几年有着持续增长的趋势。
根据数据,2019年印尼的煤炭产量达到了5.8亿吨。
这主要归因于国内外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以及煤炭出口市场的扩大。
印尼的煤炭产业主要由私营企业掌控,其中一些企业是全球知名煤矿开采公司。
这些企业在技术、设备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为印尼煤炭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主要特点印尼煤矿产业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 大规模开采印尼的煤矿开采以大规模和高产量为特点。
这主要是因为印尼的煤矿资源分布较广,许多矿区具有较高的可开采储量。
同时,煤矿企业拥有先进设备和技术,可以进行高效生产。
2. 对外出口印尼的煤炭产量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出口。
印尼的煤炭以其品质和价格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受到了青睐。
主要出口国家包括中国、印度和韩国等。
然而,由于全球能源市场的波动和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煤炭出口面临一定的风险。
3. 探索清洁煤技术印尼政府和煤矿企业正在积极投资研发清洁煤技术,以减少煤炭的污染排放。
这包括煤炭气化、二氧化碳捕获和利用以及煤矿的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创新。
清洁煤技术的发展对于提高印尼煤矿产业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具有重要意义。
面临的挑战尽管印尼煤矿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面临以下挑战:1. 环保问题煤矿开采和利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包括土地破坏、水资源污染和大气污染等。
印尼政府和煤矿企业需要加大力度,采取更多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绿色开采和绿色煤炭利用。
2. 价格波动煤炭价格的波动对印尼煤矿产业的影响较大。
印尼煤炭公司简介概要
2008 3378 49.1% 1199 35.5% 372 3716 5235 31.89%
2009 3219 -4.7% 1056 32.8% 190 5814 7411 12.95%
营运数据
产量数据(单位:百万吨) 财政年度 2006 原煤产量 50.7 原煤销量 50 2007 52 55.4 2008 52.8 51.5 2009 63.1 58.4
重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美元、%) 2006 2007 财年 1851 2265 销售额 22.4% 增长率(%) EBITDA 430 951 23.2% 42.0% EBITDA利润率 222 789 税后净利润 2143 1418 总负债 2514 2819 总资产 ROE(%) 61.76% 70.32%
营运数据
重要财务数据(单位:百万美元、%) 2006 2007 财年 732 772 销售额 5.5% 增长率(%) EBITDA 120 163 16.4% 21.1% EBITDA利润率 23 56 税后净利润 412 319 总负债 541 776 总资产 ROE(%) 18.25% 12.23%
PT Bumi Resources Tbk
公司简介 印尼最大产煤商,拥有29亿吨煤炭储量,100亿吨煤炭资源(2009年数 据)。旗下有煤矿开采、上游油气开采、能源产品推广等业务部门。 Bumi由印尼非常有影响的BAKRIE家族控制,该家族成员之一Aburizal Bakrie 为现任Golka党主席,前印尼人民福利部部长及经济部长。 2010年10月,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 Group, CSGN.VX)和RZB Austria购入Bumi Resources 13.7亿股无优先认购权的股票,价值3.6 亿美元。其中,瑞士信贷购买了6.0862亿股股票,RZB Austria购买了 7.6078亿股,每股价格为2,366印尼盾。Bumi表示出售上述股份的所得 将用于降低公司债务。据称,Bumi有意在2013年前提前还清中投的19亿 美元债务融资。 2010年12月,英国金融家罗斯柴尔德宣布将通过矿业投资公司Vallar Plc(VAA)收购PT Berau Coal Energy公司(以下简称“Berau”)75%的股 份,并收购PT Bakrie & Brothers旗下PT Bumi Resources公司(以下简 称“Bumi”)25%的股份,支付方式为现金加股票。合并后的Bakrie Group将成为Vallar最大的股东(占比43%),拥有指定公司董事长、首 席执行官和首次财务官的权力,并将Vallar更名为Bumi Plc.。该交易 把印尼最大的煤炭生产商Bumi和第五大煤炭生产商Berau合并到一起。 Bumi已开始着眼于铁矿、金矿等资产的并购。2010年12月9日,Bumi表 示,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起启动位于毛里塔尼亚的铁矿石矿生产,年产 量为600,000吨.Bumi非煤业务已于2010年12月9日上市,市值约22亿美 元。
印尼矿业法(2009年新矿业法律中文版全文)
印尼2009年第4号法律矿业法考虑到:a, 位于印尼境内的矿产为不可再生资源,对人们生活需求十分重要,因此必须由国家进行管理,以提高国家经济的附加值,实现人民公正、福利和繁荣;b, 采矿活动在对国家经济增长和地方建设提高附加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c,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旧的1967年矿业法已不再适用,需要对法律条例进行修正,以实现独立、自主、透明、高效地矿业监管;d, 基于a、b、c三个方面的考虑,需出台新的矿业法参照:1945年基本宪法第5条第1节、第20条及第33条第2节和第3节由国会和总统联合批准特出台矿业法第一章名词解释第1 条该法涉及到的名词解释:1、采矿:指针对矿物和煤炭的调查、加工及经营活动的所有阶段或某一阶段的活动,包括调查、勘探、可行性研究、矿区建设、开矿、加工、提炼、运输、销售及采矿终结后的一系列活动。
2、矿物:指在自然界中形成的具有特定物理及化学特征的呈规则晶体状或块状的无机物混合体。
3、煤炭:指自然中形成的碳化有机混合物。
4、矿物开采:指针对块状或粉状的矿物综合体的开采活动,但不包括地热、石油、天然气和地下水在内。
5、煤炭开采:指针对土地中包括沥青块、泥炭等碳化混合物的开采活动。
6、采矿经营活动:指针对矿物和煤炭的调查、加工及经营活动,包括调查、勘探、可行性研究、建筑、开矿、加工、提炼、运输、销售及采矿终结后的一系列活动。
7、采矿许可证:指授权进行采矿活动的许可。
8、勘探许可证:指授权可进行调查、勘探和可行性研究的许可。
9、采矿生产运营许可:指勘探许可执行完之后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
10、人民采矿许可证:指授权在人民矿区有限制区域内进行有限制投资的商业采矿活动许可。
11、特别采矿许可证:指授权在特别采矿许可区域进行采矿活动的许可。
12、特别勘探许可证:指授权在特别采矿许可区域进行调查、勘探及可行性研究活动的许可。
13、特别生产经营许可证:指在特别勘探许可证执行完之后,授权在特别采矿许可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
印度尼西亚矿业简述翻译
以往,矿业是依据1967年第11号法规矿业基本法规(“1967年第11号法规”)来实施监管的。
但是随着国际和国内采矿业的快速发展,1967年第11号法规已不再适用于当下的形势。
因此,需要对矿产和煤炭开采法规进行修正,以便更好的管理和利用印度尼西亚矿产和煤炭的潜能,从而保证持续的国家发展。
以往,矿业是依据1967年第11号法规矿业基本法规(“1967年第11号法规”)来实施监管的。
但是随着国际和国内采矿业的快速发展,1967年第11号法规已不再适用于当下的形势。
因此,需要对矿产和煤炭开采法规进行修正,以便更好的管理和利用印度尼西亚矿产和煤炭的潜能,从而保证持续的国家发展。
2009年1月,政府颁布了新的矿业监管法规,即2009年第4号法规矿产和煤炭开采法(“2009年第4号法规”)。
该法规将采矿授权变更为采矿许可证(“IUP”)。
采矿综述根据2009年第4号法规,采矿是指针对矿产和煤炭的调查,管理及使用的所有阶段或某一阶段的活动,包括总体调查、勘探、可行性研究、矿区建设、开采、利用、提炼、运输、销售及采矿终结后的一系列活动。
利用矿产或煤炭进行的活动称为采矿业。
采矿业包括矿产开采和煤炭开采,可分为以下3种形式,(i)采矿许可证(IUP),即授权进行采矿活动的许可证;(ii)民间采矿许可证(“IPR”),即授权在民间矿区和有限制区域内进行采矿活动或投资的许可证;(iii)特别采矿许可证(“IUPK”),即授权在特别采矿许可区域进行采矿活动的许可证。
煤炭开采依据2009年第4号法规,煤炭是指由植物遗体自然形成的有机化合物的沉淀物质。
IUP分类IUP包括两个阶段:a.勘探IUP,包括总体调查、勘探以及可行性研究活动;b.生产经营IUP,包括矿区建设、开采,利用、提炼运输及销售。
每个勘探IUP持有者均需保证可获得生产经营IUP,作为其采矿活动的延续。
IUP可颁发给(i)企业;(ii)合作社;以及(iii)个人,且只限于一种矿产或煤炭。
印尼最新矿业法和煤炭开采政策
2009年印尼最新矿业法和煤炭开采A.导言经过近四年的审议,印度尼西亚饱受争议的新矿业和煤炭法终于被批准,并于2009年1月12日颁布了2009年的第4号法律(“第4号法律”),在同日即时生效。
人们普遍认为第4号法律致力于更局部的控制印尼当地资源,这可能将阻碍外国投资,同时牵制该行业。
经过多年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关于到底谁该控制国家丰富资源(如煤炭,黄金,镍和铜)的分歧,该法案终于通过了众议院。
但是该条例草案并没有如想象中通过的那么顺利,其中有三个党派因众议院未能认可他们对该法案的一些实质性条款提出的焦虑而退出。
第4号法律生效时将取代1967年的第11号法律(又称“旧的基本矿业法”)。
B.明显变化第4号法律致力于管制在印尼开采矿业和煤炭的有关活动,代表着一个根本性的转变。
第4号法律带来了各种不同的重大变化,其中包括:(i)对矿产资源重新分类旧的矿业法把矿产资源分为了3类:(a)战略性,(二)重要性,以及(c)非战略性和非重要性(经常被称为“ C类”)。
第4号法律则将矿产资源划分为:“放射性”,“金属”,“非金属”和“煤矿,泥炭和油页岩”4类。
因此,这位矿业法增加了两个新的领域和规范条例:“地热”和“地下水”,而这两个方面在以前并没有列为矿产资源。
(ii)对矿产资源的控制管理第4号法律把对矿产资源控制管理的负责划分给各个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而旧的矿业法只承认中央政府的角色和其所起的作用。
(iii)极力下放第4号法律减少了中央政府在矿业法中所起的作用,现在中央政府只负责政策、管理监督和直接管理12海里以外的海底资源。
因此,地方政府所起的作用增强了,也界定的更清晰了。
县长或市长将发行许可证,如果矿区位于该县或该市;如果矿区位置跨越于几个县或市之间,许可证将要获得省长的审批和颁发;如果矿区面积超过一个省,矿业和能源部将对此进行审批并颁发许可证。
(iv)采矿许可证在现行制度下的采矿权如COW,CCOW和KP已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的采矿许可证方案包括:商业采矿权证(IUPs)和特别商业采矿权证(IUPKs)。
印尼石油工业概况
印尼石油业概况2010年7月2日来源:中国贸易促进网一、概况(一)简介印度尼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马来西亚接壤,与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隔海相望。
陆地面积190万平方公里,海洋面积3167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
印度尼西亚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石油、天然气、煤等。
人口亿,年增长率%,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国。
印度尼西亚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农业和油气产业是传统支柱产业。
建国初期,经济发展缓慢。
20世纪60年代后期,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迅速,跻身中等收入国家。
印度尼西亚主要出口产品有石油、天然气、纺织品等,主要进口产品有机械及运输设备、化工产品等。
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重创,经济严重衰退,货币大幅贬值。
1999年底开始缓慢复苏。
印尼是亚太地区重要的油气生产国,曾是亚洲唯一的OPEC成员国,长期以来,印尼的油气产量分别位居该地区第二位和首位。
石油主要出口到亚太国家和美国。
印度尼西亚石油进口国主要是沙特阿拉伯、中国、马来西亚、越南、尼日利亚和巴基斯坦。
近5年,尼日利亚进口的石油大幅度增加,到2002年已超过沙特阿拉伯,成为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石油供应国。
但由于油田老化以及产量下降,导致了印尼成为一个石油净进口国,并于2008年退出了欧佩克。
(二)分布情况印度尼西亚含油气盆地约60个,其中22个已经大面积开发。
印尼探明石油储量的大部分位于陆上,其中中苏门答腊是印尼最大的石油生产省,拥有Duri和Minas两大印尼国内最大的油田。
印尼国内一些其他的大油田主要位于爪哇岛西北部的海洋、东卡里曼坦和纳土纳海。
印尼的原油品质范围很广,其中大部分原油的API度处于22至37度之间。
印尼两大原油出口品种苏门答腊轻质油或米纳斯原油的API度为35,而更重的Duri原油的API度为22度。
目前,石油勘探开发集中在西印度尼西亚地区,大部分石油探明储量分布在CentralSumatra和K~imantan的海上和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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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印尼矿业管理动态及矿业投资形势作者:宋国明近年来,印尼矿业管理方面受到国际矿业界较多关注的事件是新矿法制定和颁布。
由于迟迟不能通过,一直困扰印尼的矿业投资环境。
另一个受到较多关注的问题是能源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
印尼是一个油气资源大国,也曾经是欧佩克成员国,但自从几年前因为本国需求增长而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印尼就打算退出欧佩克。
并在2008年宣布从2009年起暂停作为欧佩克正式成员。
但扩大油气资源的勘查和开发一直是印尼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
因此,2009年印尼矿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基本是围绕着这两个主题展开的。
一、印尼正式颁布新矿法(Mineral 2009年1月12日印尼总统正式鉴发2009年第4 号令。
即《矿产和煤炭矿业法》and Coal Mining Law)。
该法草案是2008年12月16日在印尼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法将取代实施了42年的1967年的11号法(印尼原矿业法)。
(一)新矿法产生的背景印尼矿产资源丰富,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
但是自2001年5月开始实施有关地方自治的1999年22号法后,印尼矿业管理似乎进入到了一个法律混乱的时代。
依据1967的矿业法,印尼矿业管理是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而1999年的22号法强调的是地方自治。
22号法将中央政府的一些权力下放到了地方政府,包括相当多矿权管理权和产业政策等。
事实上,在2001年5月以后,1967年11号法在对矿业投资的保护方面似乎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效力,特别是对新的矿业投资。
依据22号法,地方政府有权颁发采矿授权。
2001年以后非能源矿产的采矿授权(KP)主要由地方政府颁发。
2007年初统计,地方政府已经发放了1200多份采矿授权,大大超过了中央政府在2001年以前30多年颁发的采矿授权数(597份)。
有些采矿授权甚至出现在中央政府已经与外国投资商鉴订的标准工作合同(COW)限定的区域内。
由于法律上的空缺,矿业投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过去十年印尼矿业领域基本上没有大规模的外资项目上马。
许多矿业投资者,特别是外国投资者对印尼矿业一直保持观望态度。
为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完善矿业方面的法律体系,印尼政府一直在努力制定新的矿业法以取代1967年的矿业法。
最初的新矿业法草案(矿产和煤炭矿业法)是2001年10月提交审议的,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参与了该法律草案的制订。
但由于各方争议太大并没通过。
本次的法律草案是2005年提出的,经过约4年漫长的审议过程,包括不断的争吵、让步、各方利益的平衡,最终得以通过。
(二)新矿法的主要变化1.矿业许可证制度取代标准工作合同制(COW)新矿法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将旧法的矿产及煤炭标准工作合同制度改变为政府颁发矿业许可证的制度。
“标准工作合同制度”是1967年印尼政府为促进矿业发展吸引外资专门为外国投资商设计的。
此后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以“改善矿业投资环境、促进矿业私人投资”为主旨的修法浪潮,印尼的标准工作合同制受到发展中国家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推崇,不少发展中国家曾仿效印尼出台了促进私人投资的制度。
印尼的标准工作合同有两项最核心的内容。
一是矿业权保障,它规定了矿业权的连续性,投资者在取得一般勘查权并开展相应工作、有所发现后可直接取得探矿权,继之在圈定矿产储量后直接取得矿山开发、矿产生产、选冶和营销的权利。
二是投资保障,在合同签署之后,有关条款不再受此后新通过的政府法律或政策调整的影响,税收等相对稳定,确保了投资安全。
投资者必须遵循的条件并不是由印尼1967年的矿业法规定,而是来自于标准合同规范。
此次改革,政府与企业界的看法差异较大,印尼政府认为新的许可证制度将给予政府更大的监管力度,但企业界则认为原来的标准工作合同制更具法律保障。
新矿法中的矿业许可证包括3种:普通矿业许可证(IUP)、民间矿业许可证(IPR)、特别矿业许可证(IUPK)。
1)普通矿业许可证普通矿业许可证又分为两个阶段(或两部分):勘探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勘探许可证的权限包括普查、勘探和可行性研究。
采矿许可证的权限包括矿山基建、矿产开采、加工运输和销售。
勘探许可证根据不同矿种确定不同的最长期限和面积,金属矿最长期限为8年,非金属矿为3年,特定种类的非金属矿(用于生产水泥的石灰石、金刚石和其他宝石)为7年,石材矿为3年,煤炭为7年。
金属矿面积最少为5000公顷,最大10万公顷;非金属矿最少500公顷,最大2.5万公顷;石材矿最少5公顷,最大5000公顷;煤矿最少5000公顷,最大5万公顷。
采矿许可证也根据不同矿种确定不同的最长期限和面积。
金属矿采矿许可证的最初期限为20年,可延长2次,每次10年;非金属矿采矿许可证最初期限为10年,可延长2次,每次5年;特定非金属矿采矿许可证最初期限为20年,可延长2次,每次10年;石材矿采矿许可证最初期限为5年,可延长2次,每次5年;煤矿采矿许可证最初期限为20年,可延长2次,每次10年。
金属矿采矿许可证的最大面积为2.5万公顷;非金属矿为5000公顷;石材矿为1000公顷;煤矿为1.5万公顷;放射性矿开采区的面积由中央政府划定。
普通矿业许可证的颁发由各级政府分别负责。
如果矿业权区在一个县/市,由所在地的县/市长颁发;如果矿业权区在一个省内,且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县/市,经当地县/市长推荐后由省长颁发;如果矿业权区跨两个省或两个以上的省,经当地省长和县/市长推荐后由部长颁发;2)民间矿业许可证主要是用于小规模矿产开发,由当地县/市长负责发证,优先颁发给当地的个人、社会团体、合作社。
许可证初始期限最长5年,此后可以延长。
个人最大许可面积为1 公顷;社会团体最大面积5公顷;合作社最大面积10公顷。
3)特别矿业许可证特别矿业许可证由部长负责颁发,主要是针对特别可开采区而颁发的。
一个特别许可证的权限区内只授予1个品种金属或煤矿的特别开采权。
许可证持有者对矿权区内发现的新矿种拥有优先权。
特别矿业许可证包括勘探和生产运营两个阶段。
不同矿产各阶段在面积和期限上有不同的规定。
金属矿产勘探期间最大10万公顷,生产运营期间最大25000公顷;煤炭勘探期间最大面积5万公顷,生产运营期间最大15000公顷;金属特别矿业许可证的勘探期限最长8年,煤炭的勘探期限最长7年,金属或煤炭的生产运营期限最长20年,可延长2次,每次10年2.重新划分各级政府的权限,地方政府权力明显扩大依据1967的矿业法。
印尼矿业管理是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新矿法重新划分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矿产资源管理权限。
新矿法律对中央政府的矿政管理权限作出明确限制,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国家矿业政策;制定法律条例、制定国家标准及指南、制定矿产开发许可证颁发的相关规则;颁发普通矿业许可证(IUP)、特别矿业许可证(IUPK);划定矿产潜力区;指导和帮助解决社区矛盾;对跨省和离海岸12英里以外的矿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生产、销售、利用及环保的政策;制定提高社区参与和合作能力的政策;制定对矿产及煤炭生产征收国家非税收入的政策;监督和指导地方政府的矿业管理工作和地方政府地方矿业条例的制定工作;收集和管理全国的矿业信息,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相关地质条件、开发情况,以及矿权区和国家矿产储备区的相关信息;对开采后的土地复垦活动进行指导;合理安排全国的矿产资源开发,使其均衡发展(编制全国矿产煤炭资源平衡表);发展与提高矿产经营活动的附加值;提高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经营管理矿产活动的能力。
地方政府的权限明显扩大,旧法中只由中央政府负责的A和B类矿产(战略矿产和重要矿产),新法中由地方政府共同管理。
地方政府负责所辖地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包括制定相关的地方管理条例、发放矿业许可证、监督和指导本地的矿业活动等。
3.要求获得矿业许可证的现有生产企业在国内冶炼加工其矿产品新法的一项重要变化是要求获得矿业许可证的现有生产企业在国内冶炼加工其矿产品。
就是说要么自已建设矿产冶炼加工厂,要么交给国内其他合法的冶炼加工厂。
而持有原有标准工作合同的现有生产企业则最迟在新法实施后5年内要建立上述冶炼厂。
实际上就是规定5年后任何金属采矿企业将不允许出口金属矿石,生产的矿石必须在本地区加工,不管该企业是否在本地区拥有冶炼厂。
4.增加了一项10%附加税生产金属和煤炭的矿业权人在缴纳正常的所得税和权利金外,新矿法还增加了一项附加税,即生产企业净利润的10%。
中央政府得4%,地方政府得6%。
这种附加税的政策并不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显然将增加在印尼投资矿业的成本。
此条被认为是新法中不利于吸引新的投资者的重要条款之一。
5.投资者必须缴纳矿区土地复垦保证金新法律要求采矿许可证持有人有责任推动社区发展,必须缴纳矿区土地复垦保证金。
更具体的细则由中央政府规定。
以前的法律未作出具体规定,只要求作业者在完成采矿作业后恢复采矿区的原始条件。
6.矿业许可证持有者有义务使用当地或国内的矿业服务公司新矿法要求矿业企业优先使用本土公司提供矿业服务,以增强本地企业竞争力和扩大就业。
根据中央政府后来颁布的细则规定,只有本土公司在技术和资金上无力提供某项矿业服务时,使用该项服务的矿业企业经公开招标,才可使用外资公司的服务。
同时,提供矿业服务的外资公司必须将一部分工作量分包给本地同行企业,这部分工作量必须包含核心矿业服务。
细则也适用于在新矿业许可证规定下印尼方与外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而对在以前工作合同规定下成立的合资公司,则给予三年的过渡期。
该项规定的目的是,通过发展相关服务,给本地矿业服务公司创造更多发展机会,使印尼更多地从矿业开发中受益。
目前,共有120家矿业服务企业会员加入了印尼矿业服务协会,其中九成是印尼本土公司。
7.外资在矿业项目的前一段时期没有比重限制新矿法对外国资本初始投入股权比重没有限制,可以达到100%的股权。
旧法律规定了相应的限制,外资必须与印尼企业建立合资公司。
但新矿法中规定,矿业企业中的外资股权在其矿山投产5年后有义务向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地方企业、国内私营企业减持其股份。
是否对吸引外资有利,在细则出台前还不能确定。
8.调整矿产资源分类旧矿法把矿产分为三类:战略矿产、重要矿产、非战略和非重要矿产(主要是非金属矿产)。
新矿法把矿产分为四类:放射性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煤(该法不涉及油气资源)。
此外,对矿业许可证权限的面积范围和期限有了新的限制。
(三)新矿法中仍然存在的疑问和不确定性1.外资在矿山投产5年后如何向本土公司减持股权新矿法要求矿业企业的中外资股权在其矿山投产5年后向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地方企业、国内私营企业减持其股份。
但如何减持,减持多少,价格如何,还没具体规定。
因此,这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