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中的各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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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规中的申请日、递交日和期限汇总

专利法规中的申请日、递交日和期限汇总

专利法规中的申请日、递交日和期限汇总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此处申请日指的是: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没有优先权的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或者寄出的邮戳日。

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此处申请日指的是: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没有优先权的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或者寄出的邮戳日。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此处申请日指的是: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没有优先权的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或者寄出的邮戳日。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此处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指的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或者寄出的邮戳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此处申请日指的是: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没有优先权的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或者寄出的邮戳日。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期限汇总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期限汇总

专利制度概论1、执业证申请条件:连续实习满1年;颁发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不予颁发的:领取后不满1年又转换代理机构的;惩戒不满3年的。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等事宜,收到申请15日内颁发,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代理人从事业务期间和脱离代理工作后1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3、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股东应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申请设立代理机构时不超过65岁。

4、设立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各期限均为30 日。

5、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颁发或通知不符合的,均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6、年检每年9月1日~10月31日。

7、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包括“停止承接新代理业务3~6个月”。

8、辞退或辞职均提前30日通知对方。

9、职务发明:公告3个月内给奖金,发明3000,实用或外观1000;发明和实用新型按营业利润2%,外观0.2%;许可他人的,收取的使用费10%。

申请专利权的程度及手续1、抵触申请:申请日以前(不含申请日)提出,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或公告。

2、优先权:(1)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书面申请,自申请之日3个月内交原申请的副本。

(2)优先权转让证明: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申请人不完全一致的,应当在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

(3)PCT优先权:优先权书写错误,自进入日起2个月提出改正请求;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否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期限1、法定期限指《专利法》和《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各种期限,主要包括:提出实质审查的期限、优先权期限、申请人办理授权登记手续的期限、权利恢复期限以及寻求救济的期限等。

2、指定期限指审查员作出的各种通知中,规定申请人作出答复或进行某种行为的期限。

指定期限一般为2个月,自推定当事人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一般指定期限在缴纳规定的费用后可以申请延长,应在期限届满前提交请求书,并缴纳请求费,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同一通知或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

期限

期限

总体上看均由三种基本要素构成,即载体、期限、费用。

载体是指启动各种程序提交的在种类、形式、内容上满足要求的文件,或在电子化之后提交的软盘或光盘。

期限是指启动各种程序所应遵守的法定或指定的时间限制。

费用是指启动各种程序所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各种规定的费用。

下面将重要的期限按照时间长短顺序进行归纳。

一、基础期限(一)申请日前(1)先用权的期限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期限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其发明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

(二)当日(1)申请日的确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

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后生效期限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15天(1)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起诉期限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各种文件视为收到期限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世界各国各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世界各国各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世界各国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你了解多少?我国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保护期限分别为20年、10年和10年。

专利小常识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从申请日算起,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大家知道除了中国,国外其他国家的专利都有什么类型?保护期限有多长时间吗?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专利,它们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世界各国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①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②美国外观设计:自授权日起15年。

注意a.2015年5月13日前提交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4年。

b.2015年5月13日后提交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5年。

c.美国的药品、食品、色素添加剂、医疗器械、动物药品、兽用生物制品等专利的专利期可以延长,一个专利最多可以延长保护5年。

d.在1995年6月8日或之后提交的部分续展、分割或续展申请中授予的专利,其有效期自最早申请的提交日起20年届满;1995年6月8日之前的专利,保护期自授权之日起17年。

△:本文讨论的是1995年6月8日及之后申请的发明专利。

一般情况下,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这里的“申请日”是指哪一天呢?或者说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是哪一天呢?我们先看一下客户经常问到的问题:上述美国申请A2、A4、A6、A8和A9获得授权后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是哪一天呢?美国专利申请可以分为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 )非临时申请(Non-ProvisionalApplication )和后续申请三种类型,不同申请类型的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如下:(1)临时申请临时申请本身不存在保护期限,但临时申请可以通过“转化”为正式申请,或者可以作为正式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专利保护中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保护中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保护中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保护对于创新型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来说至关重要。

它为发明者提供了保护创新成果并获得相应收益的机制。

在专利保护中,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决定了专利权的有效期和权利的享受时间。

一、专利的保护期限及类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即专利权人可以享有专利权益的时间段。

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保护期限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是最常见的专利类型,保护期限为20年。

从专利授予之日起算,专利权人可以在这20年的时间内独占利用该项发明。

这意味着其他人不能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未经授权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该项发明。

2.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实用新型专利是对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改进或创新,对外观或结构产生实质性变化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与发明专利相比较短。

3.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观的独特性,如外形、图案等。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从授予专利的日期开始计算。

二、专利权保护期限延长在某些情况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延长。

1. 附加专利保护如果在发明专利有效期满之前,发明专利的实际使用或开发需要受其他专利保护的创新,专利权人可以提出附加专利申请。

该附加专利的有效期限将与原发明专利的剩余保护期限相同。

2. 从事新制药品研发的专利延期在药物和农药领域,如果一项专利用于新制药品的研发,而该新制药品由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上市的时间超过了专利期限,专利权人有权获得合理的延期保护。

三、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终止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可以通过一些原因提前终止,导致专利权人失去专利保护。

1. 专利权的放弃或终止专利权人可以主动放弃专利权,并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权的终止。

此外,如果专利权人未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局将宣布专利权的终结。

2.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可能会被宣告为无效,在此情况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提前终止。

传-新专利法及专利申报中涉及的期限(按时间排序)

传-新专利法及专利申报中涉及的期限(按时间排序)

5日1)侵权纠纷处理国知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处理专利纠纷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承办人员(≥3),对于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批准,立案期限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2)驳回纠纷处理请求期限对于请求不符合规定的,国知局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

7日1)复审或无效宣告口头审理回执当事人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书之曰起,7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回执15日1)邮寄收文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文日。

2)缴纳申请费(通知日起)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必要的申请附加费。

3)侵权答辩书提交在收到国知局发出的请求书及其附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

4)行政处理侵权起诉期限对于国知局认定侵权成立,责令停止判决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5)复审请求形式审查补正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自收到补正通知书起15日内补正6)无效宣告请求形式补正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7)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补正《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形式不台格的,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8)电子发文自发文日起15日内,申请人未接收到电子版的通知书或决定的,国知局发出纸件形式的副本1个月1)公告送达日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视为己送达。

2)无效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请求人)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并具体说明,1个月后增加、补充的,不予考虑。

3)著录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著录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自提出申请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费用,否则视为未提出。

4)前置审查意见期限原审查部门收到“复审请求书”和案卷后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作出前置审查意见书。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

一、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任何申请的专利都是有保护期的,而这个保护期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

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

任何申请的专利都是有保护期的,而这个保护期是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

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

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申请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二、专利权终止情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The temper should never be greater than the abilit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什么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授予专利权之后,才能获得相关法律中的保护。

而在我国,专利主要分为了三类,自然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然而专利的类型不同,那么对应的保护期限也是不一样。

究竟我国对专利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保护期小于10年。

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超过保护期的专利即成为公共技术,人人均可无偿使用,此项专利在商品市场上也就没有了“卖点”,因此在购买专利时要注意申请日,此点将影响专利转让对价。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此专利“买家”要切记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部门做专利转让的备案登记,预防他人侵权,以保证自身拥有专利权利益的最大化。

二、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什么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按照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专利代理人考试各种期限思维导图

专利代理人考试各种期限思维导图

专利代理人考试各种期限思维导图48小时诉前禁令:当事人申请诉前禁令,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48小时。

诉前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口头审理信息公告:会议组在口头审理2天前公告相关信息15日1、邮寄送达:专利局及复审委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2、缴纳申请费: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3、专利侵权纠纷:专利局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诉前禁令解除:申请人自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5、诉前证据保全解除:申请人自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无效宣告请求形式审查补正: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自收到《补正通知书》起15日内补正复审请求形式审查补正: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自收到《补正通知书》起15日内补正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补正:《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形式不合格的,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电子发文:自发文日起15日内申请人未接收到电子版的通知书或决定的,专利局发出纸件形式的副本1个月1、公告送达:文件交送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2、专利无效补充证据:在复审委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3、缴纳专利费用: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作出前置审查意见的期限:原审查部门收到“复审请求书”和案卷后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作出《前置审查意见书》复审通知书的答复期限:自收到《复审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针对指出的缺陷进行局面答复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自收到“复审请求书”1个月内针对指出的缺陷进行局面答复,并参加口头审理无效宣告缴费:自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专利权人对无效宣告的答复: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附相关文件副本)起1个月内答复无效宣告请求提供证据:自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具体证据无效宣告的指定答复期限:1个月,未答复的,视为已得知相关内容,且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更正申请日: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或收到《受理通知书》1个月内中止手续的补正:《中止请求书》不符合格式要求或提交的证明不是正本或副本的,在一个月内补正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申请人在未在2个月的指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审查员在期满1个月后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通知书发出满4个月申请人未办理恢复手续的,专利申请失效专利权评价报告缴费:请求人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请求费2个月1、恢复权利请求: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法定期限或者指定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实审日是看哪个日期,及各种期限内容

专利实审日是看哪个日期,及各种期限内容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专利实审日是看哪个日期,及各种期限内容人是拥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生物,在生活中,有的人可能会想出一些从来没有出现的创意,这时候就可以申请专利。

那么关于专利的各种期限内容是如何规定的,这是作为专利人所需要了解的内容。

在下文中,就由赢了网知识产权律师为大家整理出有关专利的各种期限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12个月内2.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6个月内3.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4、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至申请日前6个月内5.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6.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7.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8.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9.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审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10.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11.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12、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13.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2年,从第3年起,每年缴纳14.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授权通知发出前15.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16.依据细则第六条,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2个月内17.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3个月内18.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3个月内19.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的期限自接到通知2个月内20.发明专利权期限,1993年以前的申请自申请日起15年,1993年以后的申请自申请日起20年。

专利权期限专利保护的时间限制及延长方法

专利权期限专利保护的时间限制及延长方法

专利权期限专利保护的时间限制及延长方法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持有人享有专利保护的时间限制。

在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持有人可以独占地使用、制造、销售自己的专利产品或技术,并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地进行类似的活动。

本文将介绍专利权期限的基本规定,以及专利保护期延长的方法。

一、专利权期限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这些期限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保护期限的延长方法虽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固定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专利保护期限可以进行延长。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延长方法:1. PCT国际专利申请系统PCT(专利合作条约)是一项国际专利申请制度,通过在多个国家或地区提交PCT国际申请,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同时申请专利。

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专利的保护期限会在国际申请的优先权日起算,通常可延长至21年。

2. 补充保护证书(SPC)SPC是一种针对药物和植物品种的专利保护延期制度。

根据欧洲专利局规定,如果在一些情况下(如新的药物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期),专利持有人无法充分利用专利权,可以申请SPC延长专利的保护期限。

3. 备案延期在中国,当专利申请的公布以及授权被推迟时,专利保护期限可以进行延长。

例如,当专利授权时间推迟超过4年时,申请人可以申请专利保护期限的延长,每推迟1年可以延长专利保护期1年。

4. 欠费补缴专利持有人在缴纳年费时,如果因各种原因未按时缴纳费用,可以通过欠费补缴的方式继续享受专利保护,从而延长专利保护期。

5. 非正当竞争行为当他人利用专利技术从事非正当竞争行为,对专利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时,可以通过起诉或调解等方式争取保护自己的专利权利,并要求相应的补偿。

这种方式虽然不能直接延长专利保护期限,但可以维护专利持有人的权益。

三、专利保护期限的意义专利保护期限的设定,可以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专利持有人在专利保护期内可以拥有独占的市场地位,从而有更多的时间和动力进行技术研发和商业推广。

专利中的期限届满日是怎样确定的

专利中的期限届满日是怎样确定的

专利中的期限届满日是怎样确定的专利各项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关于专利中的期限届满日是怎样确定的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专利中的期限届满日是怎样确定的1、专利法各项期限届满日的规定如下:(一)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三)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发明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在产品发明中,发明既可以针对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还能针对没有具体形状的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仅限于产品发明,而且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方法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针对的是工业产品的外形视觉感受,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同时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能够在产业上重复实现。

外观设计专利中产品形状在于使产品产生美感,而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中的产品形状在于解决某一技术问题,追求的是功能效果。

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则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则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专利保护的期限费用和维护管理

专利保护的期限费用和维护管理

专利保护的期限费用和维护管理专利保护的期限、费用和维护管理专利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它可以为发明者提供一定的独占权利,使其能够享受到其发明所带来的利益。

在专利保护的过程中,期限、费用和维护管理是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利保护的期限、费用以及维护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专利保护的期限专利保护的期限是指专利的有效期限,即专利权的享受时间。

根据不同的专利类型和国家的法律规定,专利的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分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两种类型。

1.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是指对任何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其保护期限通常为二十年。

在申请发明专利时,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专利申请文件,并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一旦发明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申请获得批准之日起享受专利保护,保护期限为二十年。

2.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新的、有实用性的技术方案的保护,其保护期限通常为十年。

与发明专利不同的是,实用新型专利更注重于技术方案的实用性,而不是其创造性。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也是从专利申请获得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二、专利保护的费用专利保护的费用包括申请费用、授权费用和年费等。

这些费用的缴纳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保护过程中必须承担的开支。

1. 申请费用申请费用是指在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申请费、初审费和实审费等。

申请费用的具体金额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差异。

2. 授权费用授权费用是指在专利得到授权之后需要缴纳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授权费和印花税等。

授权费用的数额根据不同的专利类型和国家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3. 年费在专利保护的期限内,专利权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年费的数额随着专利的年限逐渐递增,专利权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缴纳。

如果未及时缴纳年费,专利权将会失效。

三、专利保护的维护管理专利保护的维护管理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需要履行的一系列义务。

专利申请中的公开与保密期限解析

专利申请中的公开与保密期限解析

专利申请中的公开与保密期限解析专利申请是创新者保护自己发明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需要了解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公开与保密期限,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机密性。

一、专利申请的公开期限专利申请公开期是指专利申请在提交后经过一定时期后公开的时间段。

公开期的设定旨在实现专利制度的公开和透明。

在中国,专利申请的公开期为18个月。

即从专利申请提交之日起,经过18个月后,相关申请材料将被向社会公开。

专利申请公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

公开后的专利申请成果可以供其他创新者参考和借鉴,避免了同一领域内的重复研究和创新,提高了整体创新水平。

同时,公开期也提供了对专利有效性的评估和争议的解决路径。

二、专利申请的保密期限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在专利申请期间保持其发明的机密性。

这是为了避免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泄露发明成果,造成不必要的争议或竞争。

对于这样的情况,专利法规定了保密期限的规定。

在中国,申请人可以通过向专利局申请保密处理来保护其发明的机密性。

经专利局批准,申请的内容将在申请日起保持保密状态,并不进行公开。

保密期为18个月,与专利申请的公开期相同。

保密申请需要受理费用,并需在申请时提供详细的保密理由及相关证明文件。

这样的保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申请人的创新成果和商业利益。

三、公开与保密期限的关系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公开期与保密期限是相互关联的。

按照规定,专利申请被公开后,即使在保密期限内,既有的技术信息也不再享有保密权,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引用和利用这些公开的信息。

因此,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专利之前,根据自身需求和创新成果的保密性,综合考虑是否需要申请保密处理。

保密期限结束后,专利申请会进入公开程序,相关申请材料将面向公众。

申请人需在公开期内,妥善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

四、公开与保密期限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公开与保密期限的设定,在保护发明人的权益和促进科技创新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及延期方式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及延期方式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及延期方式专利权是创新者的重要财产,它可以保护发明人的创新成果,并为其提供一定的经济利益。

然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一旦期限届满,他人就可以自由使用该发明。

因此,延长专利权保护期限成为了创新者的重要课题。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而有所不同。

在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分别为10年和15年。

这些保护期限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的。

在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享有独占该项发明的权利,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生产、销售或使用该项发明。

这种独占权可以有效地鼓励创新,激励发明人不断推出新的技术和产品。

二、专利权延期的必要性然而,有时20年的保护期限并不足以保护发明人的创新成果。

特别是在某些领域,如医药、生物技术等,研发周期长,投入巨大,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回收成本并获得利润。

因此,延长专利权保护期限成为创新者的迫切需求。

三、专利权延期的方式1. 专利权延期的国际协定国际上,一些协定允许专利权人延长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例如,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发展中国家可以延长药物专利的保护期限,以保护本国药企的利益。

2. 专利权延期的特殊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国家法律也可以允许专利权的延期。

例如,当专利权人无法合理利用专利时,可以申请专利权的延期。

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延期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3. 专利权延期的技术改进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来延长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例如,在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对该发明进行改进并重新申请专利。

这样,专利权人就可以继续享有对改进后的发明的独占权。

四、专利权延期的利弊专利权延期的利弊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延长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可以激励创新,保护发明人的利益,但同时也可能导致专利垄断,阻碍了其他创新者的发展。

因此,各国在制定专利法律时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寻找一个平衡点。

专利法中的专利保护

专利法中的专利保护

专利法中的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是指根据专利法的规定,那些符合专利法的保护条件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专利权,并享有在专利权的保护下的一定的权益和权利。

专利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利权的排他性: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独自使用、授权或转让该专利,排除他人未经许可的利用。

这个排他性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在市场上获取经济利益的机会和权利。

2.专利权的防御性:专利权人可以对他人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维护其专利权的合法性和独占性。

在诉讼中,专利权人有权要求法院禁止侵权行为并索赔损失。

3.专利保护的期限: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保护期限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在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享有专利保护的权益。

4.专利权的转让和授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合同等形式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其专利。

通过转让和授权,专利权人可以获取经济利益并推动技术的转移和应用。

总的来说,专利保护为创造者提供了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的保护,激励了创新活动,并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同时,专利保护也为市场经济提供了竞争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专利申请的专利权期限与维持费缴纳

专利申请的专利权期限与维持费缴纳

专利申请的专利权期限与维持费缴纳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保护,它可以为发明人提供一定的权益,并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

在专利的申请和管理过程中,专利权期限和维持费缴纳是两个重要的方面。

本文将就专利申请的专利权期限和维持费缴纳进行探讨。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的有效期限,也就是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专利权期限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15年。

在专利申请获批之后,即可获得专利权,并开始计算专利权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权的期限并不是自动延续的,维持专利权期限的有效性必须缴纳相应的维持费。

维持费是维护专利权的费用,也是对专利权期限进行维持的一种措施。

如果未按时缴纳维持费,专利权将失效。

维持费的缴纳是根据专利局的规定进行的。

一般来说,维持费的缴纳周期为3年或4年,缴纳费用也会随着维持年限的增加而递增。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要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准时缴纳维持费,以确保专利权的持续有效。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及时缴纳维持费不仅可以保持专利权的有效性,还可以在专利权期限届满之前继续享有专利权所带来的利益。

不少企业或个人会根据专利申请的技术和市场需求,制定专利战略,合理选择缴纳维持费的专利,以确保其在市场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

此外,在需要终止专利权的情况下,缴纳维持费的责任也会有所不同。

当专利权人不再愿意继续维持专利权时,可以选择不再缴纳维持费,从而使专利权自然失效。

而专利局也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未及时缴纳维持费的专利权进行失效处理。

维护专利权期限和缴纳维持费对于保护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需要了解和遵守专利局的相关规定,根据制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缴纳维持费。

同时,专利权人也要权衡专利的商业价值和维持费的成本,制定合理的专利维权策略。

总之,专利申请的专利权期限与维持费缴纳密不可分。

掌握专利权期限和维持费缴纳的规定,能够帮助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更好地保护和维护其专利权益,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有效期与维持费缴纳要点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有效期与维持费缴纳要点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有效期与维持费缴纳要点在专利领域,专利权的有效期是指专利持有人对于其专利所享有的权益期限。

然而,获得专利并不意味着永久性的权益,专利权有效期有其自身的限制。

同时,专利持有人还需按照规定缴纳维持费,确保专利的持续有效。

本文将针对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有效期和维持费缴纳要点进行讨论。

一、专利权有效期专利权的有效期因不同类型的专利而异。

下面将分别针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介绍。

1.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于任何新颖、有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的保护。

在多数国家,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

有效期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即自专利申请日起算,持续20年。

在有效期内,专利持有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利,可以排他性地制造、使用、销售和授权他人使用发明。

2. 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组合,提出的较非明显改进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通常为10年,计算方法与发明专利相同。

持有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持有人具备与发明专利类似的专有权利,可以在有效期内享有其技术方案的专属权益。

3.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于产品外形、图案的保护。

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为10年。

与前两者不同的是,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计算方式略有差异。

在大部分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因此,申请人需要尽早递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最大程度地延长专利权的有效期。

二、维持费缴纳要点维持费是指专利持有人需要按照规定定期缴纳的费用,用于延长专利权的有效期。

维持费的缴纳是确保专利持续有效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维持费缴纳的要点:1. 缴纳期限维持费的缴纳期限是指专利持有人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维持费的缴纳。

不同国家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专利持有人应严格遵守缴费期限,避免因逾期缴费而导致专利权的丧失。

2. 缴费金额维持费的金额根据专利类型和维持年限而有所不同。

通常来说,随着专利年限的增加,维持费的金额会逐渐增加。

专利中有关各种期限的整理

专利中有关各种期限的整理

---------------------------------------------------------------最新资料推荐------------------------------------------------------专利中有关各种期限的整理有关《专利法》规定的各种期限 1、不丧失新颖性: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2、优先权期限: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本国优先权只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十二个月,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3、要求优先权的期限: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逾期未提交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4、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随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实质审查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复审请求: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1 / 7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与优先权日无关)。

7、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情形之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的。

8、专利权人对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9、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侵权处理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专利各种期限及要点

专利各种期限及要点

21
强制许可的条件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起诉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 起诉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侵权决定 请求责令停止侵权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请求恢复权利期限 延长指定期限 保密审查期限 保密审查决定 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期限 发明主动修改的时机 实用新型主动修改的时机 外观设计主动修改的时机
名称
第 4 页,共 8 页
序号 59
名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0
专利代理中的保密责任
61
对违规专利代理人的惩戒
期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到专利代理机构兼职,从事 专利代理工作 1、在专利代理事务中,专利代理机构才是民法意义 上的代理人 2、因专利代理人的责任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由专利代理机构首先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之后可按 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代理人追偿 1、警告 2、通报批评 3、收回专利代理人职业证书 4、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
68
实用性
69 70 71 72 73 74
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 发明名称 联系人 数值范围 方法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基因、载体、重组载体、转化体、 75 多肽或蛋白质、融合细胞、单克隆 产品的确认、产品的制备、产品的用途和/或效果 抗体 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 76 背景技术 公开日 当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在原始 77 补入说明书 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已经记载而在说明书中没有记 载,允许申请人将其补入说明书 1、删除附图中不必要的词语和注释,可将其补入说 明书文字部分中 78 修改附图 2、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期 间,允许增加局部放大图 3、可以增补背景技术的附图 79 外文提出专利申请 外文提出专利申请,国知局不受理 在申请日或者申请日之前,将生物材料提交国务院 80 生物材料保藏 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 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 81 出具保藏证明 存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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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期限、缴纳年费是从申请日起计算,不是从优先权日!同一天申请的专利不影响新颖性;自己在前申请的专利会影响在后的新颖性。

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

现有技术无地域限制新法旧法区别:一是他人(旧法),改成所有人,同样的发明创造判断;二是新颖性判断是国内公开(旧法)改成国内外公开。

对实质审查和无效案件,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的,按照旧法;之后的,按照新法。

对于侵权诉讼和假冒专利等,是看行为发生的时间,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行为,不论申请日是否在2009年10月1日前后,均按照新法,而行为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的,则按照旧法。

2009.10.1以前适用原法,原细则2009.10.1 --2010.2.1适用新法,原细则 2010.2.1以后适用新法,新细则2009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实用新型适用检索报告,之后的适用专利权评价报告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优先权要求费以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项数(指的是件数,不是权利要求项数)计算。

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序列表)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书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数额以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每件发明的公布印刷费是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50元,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100元,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元 提前公布声明只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只有当专利申请已被驳回,即驳回已经生效时,才不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不丧失新颖性期限、优先权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超过规定期限不可请求恢复权利在中止过程中,办理地址变更、交费等事务还是可以进行的 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外观设计专利权中不包括禁止他人使用 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自申请日2个月内,或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须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延长期限请求费以月计算。

延长的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算。

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对同一通知或者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300每月,再次申请2000每月)。

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

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分案申请的适用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应当从原申请日起算。

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办各种手续。

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犯行为之日起计算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年内 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查询缴纳时效为1年,自汇出费用之日起算。

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1个月内提出。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自公告之日起满1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通过邮寄、直接递交和电子方式送达的通知和决定,自发文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通知和决定之日。

对于通过邮寄的通知和决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收到日在推定收到日之后的,以实际收到日为送达日。

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以中文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该申请已由国际局以中文公布的、自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并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

申请人自其短期专利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第一次提出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其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第一次提出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撤回优先权的请求是在原最早优先权日起15个月之后到达专利局的,则在后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仍按照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

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初步审查尚未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将延迟公布。

确信申请人已获得外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可以填写提交资料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2个月内提交有关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2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自请求中止之日起1年内,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

期满未请求延长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对于同一法院对同一案件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保全裁定,专利局中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审判程序中作出的保全裁定,专利局中止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请求人请求启动请求人认为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需要更正的错误的,可以在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后2个月内提出更正请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不服复议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15天 前置审查应当在收到案卷后1个月内完成复审请求在收到驳回决定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并缴费,不要求同时缴费 针对合议组发出的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书面答复复审请求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并在回执中明确表示是否参加口头审理;逾期未提交视为不参加。

复审请求人应当在参加口头审理或者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书面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 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转送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的不予考虑,有例外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没有具体说明的无效宣告理由以及没有用于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证据,且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也未补充具体说明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变更决定7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变更/合同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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