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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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文(3篇)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文(3篇)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确保村民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是乡镇卫生管理中心直属卫生机构,负责本村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工作和医疗服务。

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宗旨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

第四条村卫生室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卫生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符合村民的健康需求,承担好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工作。

第五条村卫生室应加强与乡镇卫生管理中心的沟通与联系,参与乡镇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积极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村卫生室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乡镇卫生管理中心负责。

第二章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功能第七条村卫生室的位置、面积、设备和人员结构等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八条村卫生室应具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提供初级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应急处理。

第九条村卫生室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提供预防保健服务,组织居民参与卫生防疫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培训。

第十条村卫生室要配合上级卫生部门的工作,参与疫情防控、流行病监测和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村卫生室的管理和运营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卫生机构的管理、运作、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卫生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要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和总结,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要注重学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要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人事制度,选拔、培训和管理医务人员,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使用。

第四章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监督第十七条村卫生室要坚持服务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规范、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第1篇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第2篇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范本(4篇)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范本(4篇)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加强卫生工作,保障村民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是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的场所,依法履行卫生职能,提供卫生教育和预防保健服务。

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村卫生室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村卫生室应当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卫生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村卫生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卫生室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卫生室医务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医疗技术;(三)组织和协调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四)制定卫生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协助卫生室医务人员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八条村卫生室管理机构由村委会派出工作人员担任,负责人员任命应合格医务人员。

第九条村卫生室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医疗秘密,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村卫生室的服务内容包括:(一)诊断和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二)急救抢救和创伤处理;(三)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检测;(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五)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六)其他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服务。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免疫接种服务,保障儿童和妇女的健康。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证书,遵守医疗纪律和规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权利和隐私,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当保证医疗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当树立全科医生意识,提供全面、连续、协调的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工作。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篇一」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千方百计地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服务,按照省、市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我站公开社区卫生服务承诺如下:一、恪尽职守,敬业奉献。

认真履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与医院有关规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二、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搭车检查、开药。

三、在医疗活动中,不以任何理由、方式接受或暗示、索要病员及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宴请。

四、不以权谋私。

不私自购销药品或以开单费、统方费、处方费等形式损害病员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规范用药,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没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病人的医药费负担。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病人、刁难病人。

七、执行业务公开制度,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九、免费医疗保健咨询,测量血压,根据需要随时上门出诊,做到有问必答,帮助病人排忧解难。

十、严守承诺,优质服务。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篇二」1、遵守工作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篇三」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范本(6篇)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范本(6篇)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范本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

2、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在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

4、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

5、积极开展农村除害灭病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

6、协助村民委员会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热心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1、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3、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

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4、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

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5、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

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7、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

2、村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

4、发现____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____、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____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____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4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4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工作秩序,提高卫生室的服务质量,保障村民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村的卫生室,所有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卫生室作为村民健康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村民的健康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卫生室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行业的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卫生室必须遵守村民的工作纪律,不得私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六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记录的准确性。

第二章卫生室的日常工作第七条卫生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12:00至下午1:00为休息时间。

第八条卫生室必须每天做好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第九条卫生室必须每天按照医疗工作计划,完成当天的医疗服务工作。

第十条卫生室必须确保药品和医疗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挪用或浪费。

第十一条卫生室必须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不得敷衍患者,提供不合格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卫生室必须加强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十三条卫生室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科学性。

第三章卫生室的医疗服务第十四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制度,明确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第十五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和报表,确保患者的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准确。

第十六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七条卫生室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工作的伦理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

第十八条卫生室必须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疾病传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十九条卫生室必须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健康服务的发展。

第四章卫生室的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资金的安全和合理管理。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七篇)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七篇)

村卫生室各项制度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病历、门诊日志、处方,做到书写规范,用药合理,资料保管妥善。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医源性疾病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

出现医疗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医基本用药目录,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要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执行进货检查制度。

五、实行____小时门诊工作制,做好出诊、转诊及抢救工作,提供巡诊上门服务,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宣传健康教育知识。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一、村卫生室必须达到____部颁布的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

四、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严禁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用品。

五、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乡村医生工作职责1.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2.做好责任区域内新农合工作、基本医疗、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工作。

3.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农合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执行新农合的各项政策。

4.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

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等工作。

5.刻苦专研业务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村医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医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医卫生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的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加强对卫生室管理,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医卫生室是村民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严格执行医疗制度。

第三条村医卫生室坚持预防为主,慎重治疗的原则,不得违规行医,不得推销药品,不得随意开药。

第四条村医卫生室必须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和道德素质,做到熟练操作,耐心细致,悉心服务。

第五条村医卫生室要积极推动村民参与卫生管理的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六条村医卫生室的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保健、健康咨询、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孕妇保健等服务项目。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健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药品配备、住院病人的转诊和接收。

第八条健康咨询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防治、科学用药等方面的指导。

第九条预防接种包括:预防接种计划实施、接种疫苗存放和管理、接种后的记录和随访。

第十条慢性病管理包括:定期随访、用药指导、生活方式调整等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孕妇保健包括:孕期保健、产前检查、分娩服务、产后护理等服务内容。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二条就诊流程:患者到达卫生室后,排队候诊,医生根据病情顺序诊治,付费取药后离开。

第十三条服务记录:医生要及时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诊断、处理、药物使用等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卫生室要定期开展医疗器械和药品的检查、维护,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卫生环境:卫生室要保持整洁卫生,消毒隔离病源,定期换洗床单被套和物品。

第四章职工管理第十六条村医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药剂师等。

第十七条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规范履行职责,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学习进步,遵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循医疗制度。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不得相互攀比,不得谋取私利,要以病人的利益为先。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范例(三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范例(三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村民的身体健康,维护社区环境卫生,规范卫生室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村卫生室的职责第二条村卫生室是村民就医、健康咨询、疾病防控等服务的基础单位,承担以下职责:1.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疾病诊断、常见病治疗、伤口处理等;2.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3. 开展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报告疫情;4. 组织和开展健康体检、疫苗接种等公共卫生服务;5. 维护卫生室的环境卫生,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6. 开展其他与村民健康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村卫生室的管理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卫生室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村级卫生机构、村委会和卫生室医务人员共同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卫生室的运行。

第五条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规定、工作流程等。

第四章卫生室的服务第六条卫生室应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村民的健康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七条卫生室应定期组织健康宣教活动,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的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

第八条卫生室应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医疗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九条卫生室应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保障村民的就医需求,提高就医体验。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卫生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药品的管理使用、卫生场所的清洁消毒等。

第十一条卫生室应建立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医疗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六章诚信服务第十二条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诚信。

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收受贿赂。

第十三条卫生室应提供友好、热情的服务态度,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卫生室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村卫生室各种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各种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各种规章制度引言村卫生室是乡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医疗资源,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乡村人民的健康水平,村卫生室需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村卫生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制度、医疗卫生管理制度、医疗安全制度等。

一、工作时间制度为了确保村卫生室能够为乡村居民提供全天候的医疗服务,需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1.工作时间安排–村卫生室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时间为早上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每周工作6天,周六为半天工作制,下午1点下班。

2.值班制度–实行轮班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医务人员进行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需严格按时到岗,不得早退或迟到。

3.加班制度–村卫生室不主张频繁加班,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班工作的医务人员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加班时长应当记录,并进行适当的补偿。

二、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为了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村卫生室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1.患者就诊–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医保卡,确保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患者的病历记录应详实、准确,严禁随意篡改。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指导,配合检查和治疗,不得私自停药或更改治疗方案。

2.医疗费用管理–医疗费用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公正、合理的收取。

–医疗费用应当详细记录,并提供给患者核对。

–医疗费用的管理应做到透明,不得存在虚假收费等行为。

3.医疗器械和药品管理–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购进、使用、保管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医疗器械和药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医疗器械和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更新和更换,不得使用过期或已损坏的物品。

4.环境卫生管理–村卫生室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室内整洁、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

–垃圾和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村卫生室应做好废弃物的分类和收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4篇)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4篇)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4篇)一、乡村卫生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1、管理机构和职责:规定乡村卫生室的工作组织机构、各管理岗位、职责和任务,确保卫生室的规范运行。

2、卫生室设备和物资管理:规定卫生室设备和物资的配备标准,及时更新和保养卫生室设备,合理使用和管理物资。

3、医药品管理:规定医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报废、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及措施,保障用药安全。

4、医疗服务管理:规定医疗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管理方法等,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

5、医务人员管理:规定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考核制度等,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6、收费管理:规定卫生室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关收费管理措施,推进医疗费用公示和医保报销工作。

7、医疗纠纷处理: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责任分工、处理方式等,有效维护医患关系和卫生室形象。

8、应急管理:规定卫生室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措施,保障卫生室在紧急时刻的安全和有效运转。

9、卫生室安全管理:规定卫生室内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卫生室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10、信息化管理:规定卫生室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目标和任务,推进信息化办公和服务。

11、业务宣传管理:规定卫生室的宣传策略和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12、日常工作管理:规定日常工作的流程和标准,推进卫生室日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13、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卫生室的合法经营、医疗服务等各方面须遵循的法律法规,保障卫生室合法经营。

14、考核和评估管理:规定考核和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加强对卫生室的内部监督和管理。

以上就是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卫生室的稳健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乡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乡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乡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一、卫生室的基本建设1.乡村卫生室应当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建筑面积不得低于XX平方米,具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

2.卫生室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定期做好消毒、除虫、清洁工作。

3.卫生室应当配备专业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确保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4.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来访患者进行健康档案记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医疗服务规范1.卫生室应当严格按照医学规范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医师合法执业,医疗行为符合医学伦理,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2.对于患者的隐私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他人。

3.医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诊疗记录,确保医疗过程可追溯,不得随意修改病历。

4.医疗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听取患者的意见,给予患者充分的沟通和解释。

5.卫生室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改进医疗工作不足之处。

三、药品管理制度1.卫生室应当合法购进药品,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确保所购药品质量安全,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2.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管理台账,对进货、使用、销售等环节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3.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嘱和处方规定用药,不得滥用药品,防止药物滥用。

4.卫生室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和检查,避免药品过期、受潮等现象。

四、医疗设备管理1.卫生室应当定期维护和检修医疗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2.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医疗设备。

3.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4.卫生室应当建立医疗设备台账,对购进、维护、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五、急救措施1.卫生室应当建立急救预案,明确医务人员分工,并定期进行急救演练,提升急救技能。

2.医务人员应当熟悉急救知识,能够迅速有效进行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行,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是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医疗卫生制度开展工作。

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层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权益,规范医疗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村卫生室应当注重宣传保健知识,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第五条村卫生室应当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章村卫生室的管理第六条村卫生室的管理岗位设置包括院长、副院长、医生、护士等,各岗位均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背景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八条村卫生室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与考核,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明确的值班制度,保证医护人员的轮岗换班,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做好患者的病历记录和隐私保护工作。

第三章村卫生室的服务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按照规定的医疗标准和程序,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健康咨询等。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应当加强对患者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应当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杜绝虚假宣传和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应当配备符合医疗需要的设备设施,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应当定期组织各类健康服务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四章村卫生室的卫生安全第十六条村卫生室应当加强职业卫生保护,定期检测医务人员的健康状况,预防职业病发生。

第十七条村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及时清理和处理医疗废物,保障环境卫生和公共健康。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应当加强感染控制,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疾病传播。

村卫生室考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考勤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考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性,提高村卫生室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卫生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三条村卫生室实行每日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班,不能迟到早退,不能旷工请假,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考勤时间按照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的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照常排班上班。

第五条新进人员需在入职之日起到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科室报道。

第六条工作人员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如有突发情况请假,需在事后立即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情况。

第七条工作人员因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病假条或医生证明,并在恢复工作后向人事部门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考勤管理由村卫生室的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考勤表格和考勤记录,每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核实和统计。

第九条考勤记录将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依据,对于出勤良好、工作出色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出勤不良、工作不力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对于经常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工作人员,将按照迟到、早退、旷工的次数进行相应的扣减工资或停止奖金发放等处罚。

第十一条对于不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不顺利或对患者造成影响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村卫生室如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所有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有异议或问题,可向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提出,将及时进行解决。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村卫生室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为村卫生室考勤规章制度,望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做出更大的贡献和努力。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模板范文(3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模板范文(3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是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承担本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工作必须依法、公正、高效,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方便、满意。

第二章村卫生室的职责和义务第四条村卫生室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传染病、开展健康教育、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第五条村卫生室的义务包括:对居民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基本的疾病防控工作、保障居民的健康权益、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村卫生室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村卫生室的管理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管理委员会、村卫生室主任。

第七条村卫生室管理委员会是村卫生室的决策机构,由村委会主任、卫生室主任及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八条村卫生室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卫生室的发展规划、制定卫生室的运行制度、协调解决卫生室的管理问题。

第九条村卫生室主任是村卫生室的管理者,负责卫生室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村卫生室主任的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卫生室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医疗卫生服务、进行日常卫生室管理、监督卫生室医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章村卫生室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第十一条村卫生室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门诊医疗、急诊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等。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的服务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保证服务的安全、高效、方便。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要保证卫生环境的整洁、卫生,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五章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村卫生室的工作计划每年由卫生室管理委员会制定,卫生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和账册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准确、规范和透明。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人员考核、人员培训和人员评价等。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村卫生室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篇1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篇2一、传染病管理制度1、根据“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模版(5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模版(5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保证卫生室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卫生室是为了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提供预防性、基本治疗性和保健性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勤勉、务实的原则,致力于为村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村卫生室设立卫生委员会,由卫生室主任担任主任委员,卫生室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第五条卫生委员会负责决策卫生室的重大事项,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卫生室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村卫生室设立相关部门,包括门诊部、药房、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等。

第七条卫生室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卫生室的工作,组织卫生室的各项工作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卫生室设立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岗位,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卫生室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

第十条卫生室开展卫生检查、体检等活动,为村民提供工作、生活和学习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第十一条卫生室积极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参与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卫生室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卫生室要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康医疗转诊机制,确保村民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第十五条卫生室要加强与村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五章职责和权利第十六条卫生室医生和护士要忠诚履行医疗职业的职责,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保守患者的隐私,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有权拒绝提供与其设备、能力和条件不相符的医疗卫生服务,但要积极引导和转诊患者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就医。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范本(四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范本(四篇)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村卫生室是为了保障村民健康、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设立的医疗机构。

第二条村卫生室的任务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卫生监督服务,为村民提供合理、经济、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村卫生室的管理与运行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医疗行为安全、规范,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村卫生室的工作原则是人民群众至上、预防为主、中西医结合、科学合理、便民利民。

第五条村卫生室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小康生活、预防为主导、健康为目标、群众满意。

第六条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村卫生室的管理机构第七条村卫生室设立卫生事务管理人员,负责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卫生保健、医疗服务、药品采购等。

第八条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卫生委员会,由卫生事务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村民代表等组成,共同管理卫生室工作。

第九条卫生事务管理人员应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背景,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卫生管理执业资格。

第十条卫生事务管理人员应制定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不断提高卫生室的管理水平。

第三章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第十一条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对象为村民,不能拒收任何需要医疗服务的村民。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应提供常见的内、外科医疗服务,并具备基本的急救能力和设备。

第十三条村卫生室应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和治疗,开展疾病筛查和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应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及时报告疫情,进行传染病监测和控制。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应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供妇女产前、产后保健和儿童免疫接种服务。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应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自身的健康素养。

第四章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第十七条村卫生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循药品的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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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执业规则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臵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臵。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臵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臵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臵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

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

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

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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