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店镇西苑学区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密切配合,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建立学生家长委员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由家长代表组成的机构,负责与学校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办好学校教育工作。
第三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家长,服务学生,服务社会。
第四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1.组织开展各类家校活动,提高家校合作水平;2.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并参与决策讨论;3.协助学校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推动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质量;5.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对接,共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学校家长代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
第六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学校家长代表由学校和各班级联合推举,每班级推选2名家长代表;2.学校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互选产生;3.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连续连任一次。
第七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若干名,并设秘书一名。
第八条学生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三章工作第九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学校审核。
第十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家长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学校工作安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学生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校长、教师、家长的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要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
第十三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要配合学校进行家长调查和问卷调查,收集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权限第十四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有以下权力:1.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和工作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2.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对学校工作提出监督意见;3.协助学校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组织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水平提高;5.联系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引言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促进家校合作,提升教育质量,共同关心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和相关利益相关者。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小学家长自愿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担任委员会成员。
2. 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等职务,由委员会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3.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家长委员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履行职责,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起草相关文件。
三、职责和权力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家校合作,为学校提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参预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2.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家长的关切和需求,并与学校商议解决问题。
3. 家长委员会有权代表家长参预学校决策,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讨论和制定。
4.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如家长会、亲子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四、运作方式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召集,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家长委员会成员。
2. 家长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依据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决策并监督执行。
4. 家长委员会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与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进行沟通和交流。
5.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通知和信息,并采集家长的反馈意见。
五、解散与修改1. 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解散决定需经过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多数允许。
2. 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多数允许,并在会议上进行表决。
六、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所有。
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声誉,不得利用家长委员会地位谋取私利。
4. 家长委员会应与学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力,并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2.2 小学家长委员会成员包括家长代表、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等,其中家长代表占多数。
2.3 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
三、职责与权力3.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协助学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与制定,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活动等。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的改进与发展。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提供家长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工作机制4.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2 家长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学校日常事务,并监督学校的工作执行情况。
4.3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家长关心的问题。
4.4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宣传学校的优秀教育理念和成果,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发展。
五、选举程序5.1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由学校组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5.2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应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代表家长利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3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向全体家长进行通报。
六、解散与改选6.1 家长委员会的解散应遵循法定程序,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决定。
6.2 家长委员会的改选应在任期届满后进行,确保新一届委员会的顺利组建。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加强家校合作,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二、组织形式2.1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选举产生的,由家长代表组成的家校合作组织。
2.2 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2.3 主席团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任一次。
三、职责和权利3.1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3.1.1 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3.1.2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评估,提出建议和意见;3.1.3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各项活动,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发展;3.1.4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的问题和困惑,提供支持和匡助。
3.2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权利是:3.2.1 参预学校决策过程,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3.2.2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出改进措施;3.2.3 参预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发展;3.2.4 向学校提出家长关心的问题和需求,争取学校的支持和配合。
四、选举程序4.1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在每一个学年的开学前进行。
4.2 学校将组织家长代表会议,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小学家长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4.3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主席团成员由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产生。
五、会议制度5.1 小学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5.2 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5.3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成员提出并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活动策划、问题解决等议题。
5.4 会议决议由主席团成员一致通过,如有分歧,可通过表决方式决定。
六、解散程序6.1 小学家长委员会可以自行解散,需经全体家长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
6.2 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解散小学家长委员会,但需提前通知家长代表会议,并说明解散的原因和理由。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全体家长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基本准则和工作规范,旨在明确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益,规范家长委员会的运作,确保家长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
2. 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
3. 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宜。
三、职责和权益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学校教育管理和决策,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建议。
2.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教学质量、学校环境、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活动策划和组织,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4.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学校的经费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2.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提前确定,并向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通知,家长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议题。
3. 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撰写,并在会后向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发送。
4.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五、选举与任期1.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2.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或者重新选举。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职,应及时向主席团请辞,由补选产生新的代表。
六、守则和纪律1.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代表全体家长利益,不得谋取私利。
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宗旨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旨在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组织结构1. 家委会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选举一名家长代表参加家委会。
2. 家委会设主席团和各个工作委员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各个工作委员会由家委会成员自愿组成。
三、权利和义务1. 家委会有权参与学校重要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代表家长的利益与学校进行沟通。
2. 家委会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家委会有义务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政策,促进家长的教育观念与学校的教育目标相一致。
四、主席团职责1. 主席团负责组织召开家委会会议,制定议程并主持会议。
2. 主席团负责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3. 主席团负责协调家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推动家委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委员会职责1. 家长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家长教育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
2. 学习辅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学习辅导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 课外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 安全保卫委员会:负责关注学校的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建议和措施。
5. 社会服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六、会议制度1. 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2. 家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确定,家委会成员可以提出议题建议。
3. 家委会会议的决议由家委会成员表决通过,主席团负责执行并向学校报告。
七、选举制度1. 家委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由全体家委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 各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由该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八、解散与修改1. 家委会可以根据需要解散,解散决议由全体家委会成员通过表决通过。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小学家长委员会是为了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一个家校合作的平台,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而设立的组织。
二、目的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目的是:1. 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2. 提供家长参预学校决策的机会,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3. 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互助,共同解决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问题;4. 加强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了解,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三、组织结构1. 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领导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召开会议,制定议程,协调各项事务。
2.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并由学校审核通过后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各个年级和班级的家长,共同参预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3. 分工小组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分工小组,如教育活动组、家庭教育组、卫生环境组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职责与权益1. 参预学校决策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决策过程,包括制定学校规章制度、课程设置、教育活动等方面的决策。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学校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案。
2. 组织家长活动家长委员会有责任组织各类家长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家庭教育培训等,以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互助,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3. 协助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可以协助学校管理,如参预学校的安全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4. 维护家长权益家长委员会有责任维护家长的权益,关注学校教育质量,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和福利。
五、工作原则1. 公开透明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应公开透明,委员会成员应向家长及学校报告工作发展情况,接受家长和学校的监督。
2. 共商共建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应以共商共建为原则,听取家长和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与学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教育和成长问题。
1.3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民主、商议。
二、组织结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教育、活动等职能部门组成。
2.2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家长委员会的会议,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沟通和协调。
2.3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
2.4 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记要,并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2.5 财务负责家长委员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6 教育部门负责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事务,包括教学改革、课程设置等。
2.7 活动部门负责组织和策划各类活动,如亲子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三、职责和权力3.1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与家庭的有效沟通。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参预学校重要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如学校活动的策划、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反馈等。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监督学校的工作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和参预各类家校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
3.5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家长的合理诉求和需求,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选举和任期4.1 家长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位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4.2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以多数票通过。
4.3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五、会议制度5.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
5.2 全体味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重要事务的讨论、家校合作的计划和评估、活动策划和总结等。
5.3 会议决议以多数票通过,主席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投票。
5.4 会议记要由秘书起草,经全体委员审核后正式发布。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制定。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共同关注学生的教育和成长,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1.3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二、组织机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选举产生,成员包括家长代表和学校代表。
2.2 家长代表由每个班级选举产生,每个班级选举一名家长代表,任期为一学年。
2.3 学校代表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教师代表由教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职责与权利3.1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3.1.1 参与学校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
3.1.2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3.1.3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3.1.4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学生权益。
3.2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3.2.1 参与学校决策,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2.2 参与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提供支持和协助。
3.2.3 向学校提出家长的合理诉求和需求。
3.2.4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运作机制4.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召集,会议决议以过半数通过。
4.2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任提出,也可由委员提出,会议前需提前通知委员。
4.3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具有指导性和推荐性,学校应予以重视和执行。
4.4 家长委员会可设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研究和推进。
4.5 家长委员会应与学校领导和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五、选举与任期5.1 家长代表的选举由班级家长会组织,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5.2 家长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一届。
5.3 学校代表的选举由教师代表大会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校共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依法依规设立的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家委会的宗旨是:积极参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推动学校与家庭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家委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预,公开透明,独立自主,商议一致,服务全体家长和学校。
第五条家委会的任务是: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开展家长学习活动,参预学校决策,提供家长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和家庭的密切联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家委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工作组。
第七条主席团由家委会成员推选产生,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成员任期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兼任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九条各工作组由家委会成员自愿报名,经家委会主席团批准设立。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代表,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0人。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十一条家委会主席团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家委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代表家委会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与学校共同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
第十二条家委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协调家委会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家长学习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定期与学校领导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十三条各工作组的职责是:根据家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开展相应的工作,如家庭教育指导、文化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等。
第十四条家委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家长关心的问题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回应并采用合理建议。
第十五条家委会有权参预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和表决,对学校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六条家委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
第十七条家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提出,也可以由家委会成员提议。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学生教育质量,搭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特制定本章程。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学家长自愿组成的组织,旨在共同关注学生教育发展,参预学校决策和活动,并提供支持和建议。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代表,代表由班级家长共同推选。
2.2 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全体委员共同推选产生,副主席和秘书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委员通过选举产生。
2.3 主席团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主持召开会议,协调各项事务。
三、职责和权力3.1 参预学校决策: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重要决策,包括教学计划、活动安排、课程设置等,并提供建议和意见。
3.2 组织家长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家长会、亲子活动、讲座等,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3 提供支持和匡助:委员会成员可以提供志愿服务,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如校园环境整治、学生活动组织等。
3.4 反馈和沟通:委员会作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负责向家长反馈学校的相关信息,并采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四、会议制度4.1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
4.2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提前确定,并通知所有委员。
4.3 会议记录由秘书书写,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及时向全体委员发放。
4.4 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多数允许方可生效。
五、选举和任期5.1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预,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进行。
5.2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或者重新选举。
六、解散和修改6.1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章程,并经全体委员通过。
6.2 如委员会工作浮现严重问题,经全体委员多数允许,可以解散委员会。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任何委员会成员都有义务遵守。
7.2 对于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委员会有权进行警告、劝退或者开除等处理。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更好地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共同探讨学生教育问题,提供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专项工作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席和秘书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决策和协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由家长代表自愿报名参加,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责和权益第九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讨论与决策,提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2. 协助学校开展家校共育活动,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3.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4. 维护学校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矛盾和问题;5. 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发展。
第十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权益包括: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决策和讨论;2. 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3. 参预学校各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4.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5. 获得学校相关信息的及时通报。
第四章选举和产生第十一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推选产生。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家长的意愿和参预程度,确定家长代表的候选人名单。
第十三条家长代表的候选人名单由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家长代表大会由学校组织召开,会议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
第十五条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家长委员会成员,经学校确认后正式任命。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立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由主席主持。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与目的1.1 本章程旨在明确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原则、职责与权利、运作机制等,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1.2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重要桥梁,通过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成员2.1 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长自愿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及委员若干名。
2.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通过家长推选或自荐的方式产生,并经过学校审核确认。
2.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热心公益、善于沟通、能代表广大家长利益的素质。
第三章工作宗旨与原则3.1 家长委员会工作宗旨:促进家校合作,维护学生权益,推动学校发展。
3.2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公正公开、民主集中、积极参与、合作共赢。
第四章工作职责与权利4.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2)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3)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4)协调家校矛盾,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5)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长教育水平。
4.2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1)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3)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相关活动;(4)获取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义务与责任5.1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或滥用职权。
5.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学校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5.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楷模。
第六章会议与决议6.1 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事项,形成决议。
6.2 家长委员会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6.3 家长委员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应具有约束力,全体成员应共同遵守。
第七章章程修订与终止7.1 家长委员会章程如需修订,应经过家长委员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报学校审核确认。
7.2 家长委员会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解散:(1)家长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提出解散申请;(2)学校认为家长委员会无法履行职责,经与委员会协商同意解散。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和决策的能力,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用于小学家长委员会,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职责。
1.3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共同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和家长共同组成,其中学校代表为校长或其指定的代表,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选举产生。
2.2 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由家长委员选举产生。
2.3 家长委员会设立若干工作组,包括教育教学工作组、校园环境工作组、安全卫生工作组等,工作组由家长委员自愿组成。
2.4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工作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组会议。
三、职责和权力3.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制定和完善家校合作机制,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进。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包括学校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学校活动等方面的决策。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与学校共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促进家校互动和交流。
四、选举和任期4.1 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由家长自愿报名,并由全体家长投票选举产生。
4.2 家长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任一次。
4.3 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组成员由家长委员自愿报名,并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五、会议程序5.1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决议以多数票通过。
5.2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应提前至少一周通知全体家长委员,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5.3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记录会议纪要,纪要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议题和决议等内容,并由主席团签署。
5.4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邀请学校教职员工、教育专家等人员参加,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宗旨
小学家长委员会旨在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服务。
第二条组织形式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年,由家长自行选举产生。
第三条职责
1.协助学校开展家长教育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教育意识。
2.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协助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协助学校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条权利
1.有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2.有权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
3.有权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义务
1.积极参与家长委员会的活动和会议。
2.认真履行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3.维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形象,不损害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利益。
第六条解散
家长委员会如因故需要解散,应由全体家长代表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解散。
第七条修订
本章程如有需要修改,应由全体家长代表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修改。
第八条生效
本章程自家长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提升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是指由小学家长代表组成的组织,旨在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心和支持学生的成长。
第三条小学家长委员会遵循教育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透明,注重学生利益,尊重家长意见,与学校密切合作。
第二章组成与职责第五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各班级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第六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家校合作;2. 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建议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3.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会、座谈会和其他相关活动;4.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 协助学校管理家长志愿者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组织与运作第七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第八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 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制定议程并主持会议;2. 协调家长委员会工作,分配任务和责任;3. 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商议;4. 汇总和反映家长意见和需求;5. 组织家长委员会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九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并通知全体家长代表。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和家长意见确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汇报;2. 家校合作的建议和意见;3. 家长参预学校活动的安排和组织;4. 学生发展和成长的问题讨论;5. 其他与家庭教育和家长关切相关的议题。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会议的决议由全体家长代表投票表决,决议结果由主席团负责执行和跟进。
第四章责任与权益第十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有权: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2. 参预学校决策和规划,代表家长利益;3.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育质量提升;4. 参预学生活动和家长会,促进家校交流;5. 接受学校委派的任务和职责,履行相应义务。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旨在明确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方式,规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推动家长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和合作。
二、组织架构1. 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制定会议议程,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沟通。
2. 委员会成员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代表,代表家长与学校沟通交流,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和权利1.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
- 采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发展。
-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志愿者,参预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活动。
- 协调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家长和学校的良好关系。
2.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参预学校决策过程,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事务进行监督。
- 向学校提供家长的需求和期望,促进学校的改进和发展。
- 参预制定学校的家长参预计划和政策,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开展。
四、运作方式1.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并制定议程。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
2.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学校工作汇报:学校领导或者相关教职员工向家长委员会汇报学校的工作发展和计划。
- 家长意见交流:家长委员会成员分享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和交流。
- 学校需求反馈:学校提出对家长委员会的需求,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解决问题。
- 活动策划和组织:家长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家长参预的活动计划,并协助学校组织实施。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参预会议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并说明原因。
4. 家长委员会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学校共同解决问题,促进家校合作的顺利进行。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更好地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设立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益,明确委员会的运作方式,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行。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与协调。
2. 委员会设主席一位,由委员会成员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 委员会设副主席一位,由主席推选产生,协助主席履行职责。
4.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家委会纪律,积极参预委员会的各项活动预会议。
三、职责与权益1. 委员会代表家长与学校沟通,反映家长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良好关系。
2. 委员会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
3. 委员会协助学校进行家庭访问,了解家庭情况,为学校提供有关学生的信息与建议。
4. 委员会协助学校组织家长志愿者,参预学校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5. 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与决策过程,提出家长的意见与建议。
6. 委员会享有与学校进行平等、公正、及时的沟通与交流的权益。
7. 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合理的资源需求,为学校的发展与改进提供支持。
四、运作方式1. 委员会每学年召开常规会议,讨论与决策有关家校合作的事项。
2.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前准备并发表意见,共同推动会议的顺利进行。
3. 委员会成员应及时传达会议决议与学校相关人员,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4. 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讨论的机密性,不得将会议内容泄露给外部人员。
5. 委员会成员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动态与需求。
五、任期与选举1. 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2. 家长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3. 家长代表的选举由班级家委会组织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 家长代表的选举结果由班级家委会发布,报学校备案。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旨在代表家长的利益,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
2.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经学校审核后产生,任期为两年。
3. 家长委员会设主席一位,副主席若干名,由委员会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三、职责与权利1. 参预学校决策: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重要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课程设置、教学改革等。
2. 提出建议: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建议,以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改进。
3. 沟通家校关系:家长委员会负责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组织家长活动:家长委员会可以组织家长参预的各类活动,如亲子活动、家长讲座等,以促进家庭教育。
5. 监督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程序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学校重要事项并做出决策。
2. 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3. 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以多数通过为原则。
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
五、家长委员会的管理1.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 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向家长汇报工作,接受家长的监督。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学校和家长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
六、解散与修改1. 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但需提前通知家长,并经过家长的允许。
2. 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家长委员会的讨论和表决,并经过学校的批准。
七、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
2. 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细则由家长委员会自行制定。
以上为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的内容,旨在明确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职责与权利、工作程序、管理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定,以促进家校合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促进家校合作,增强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参预度和决策权,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特设立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1.2 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自愿组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家长组织,旨在为家长提供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的平台。
二、组织机构2.1 委员会由全体家长组成,每学年选举产生一届,届满后进行重新选举。
2.2 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务,由全体委员共同选举产生。
2.3 主席负责组织和召集委员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记要,财务负责管理委员会经费。
三、职责和权力3.1 委员会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
3.2 委员会有权利提出和讨论与学校教育相关的议题,对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3.3 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和开展家长教育活动,提供家长教育支持和服务。
3.4 委员会有义务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成果,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
四、工作机制4.1 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召集,会议形式可以是线上或者线下。
4.2 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共同确定,会议记要由秘书书写并分发给全体委员。
4.3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前向主席提出议题,主席将其列入会议讨论的议程中。
4.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议决策后积极配合学校的落实工作。
五、选举程序5.1 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务由全体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5.2 选举程序由主席负责组织和监督,包括提名候选人、投票、计票等环节。
5.3 候选人应为家长委员会成员,提名需得到其他委员的支持。
5.4 选举结果以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若得票相同,则由抽签决定当选人。
六、经费管理6.1 委员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和学校的拨款。
6.2 委员会财务负责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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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店镇西苑学区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宗旨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育人体制,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特此成立家长委员会,使之成为沟通学校与社会、家长的桥梁,让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直接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是学生家长监督和协助合学校、班级做好育人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3、家长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从各班推举1到5名家长委员会候选人中产生。
4、家长委员会成员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最终确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职责
1、听取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汇报。
2、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3、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
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4、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5、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6、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7、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规定,履行对学校的社会监督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任期
应邀参加学生家长委员会的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但随其子女毕业离校而自然终止;亦可根据本人意向,决定去留。
学校则在每年入学新生中,邀请有关家长参与本会工作,以补充辞退的人数。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领导机构组成
1、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由学校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2、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校校长室。
第七条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①知晓、了解学校政务公开有关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规定、政策。
②到校听课事先须与学校联系,落实具体时间)。
③对学校、班主任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口头、书面形式均可)。
④监督学校收费情况。
⑤监督、评价、考核、反馈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
2、义务
①按时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②主动、及时反馈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③热情帮助解决班级、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出现的困难。
④密切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班主任做好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教水平。
⑤为学生参加劳动实践,社会调查提供基地,支持协助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第八条管理与评价
1、家长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职责中表现突出、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者,学校将给与奖励。
2、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通过报请学校校长批准认定。
第九条其他
1、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2、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辛店镇西苑学区小学学校。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