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江苏]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一、概况二、工程结构第二章编制依据及质量目标一、编制依据二、组织措施三、质量目标第三章施工准备一、劳动准备二、技术准备三、材料准备四、现场准备五、管线施工准备六、施工进度计划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第四章主要分部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一、道路二、排水三、桥梁四、板涵第五章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一、质量目标二、管理网络三、保证措施第六章工程工期保证措施和雨季施工措施一、工期保证措施二、缩短工期措施三、雨季施工措施第七章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一、文明施工措施二、安全生产措施三、管线综合穿插施工措施四、社会矛盾方面影响施工的措施五、成品保护措施第八章工程成本降低措施第九章加强多边合作与协调附表1:项目部具体人员配置附表2:劳动力组合表附表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具表附表4:本项目材料试验仪器和质检设备配备表附表5:施工进度计划表附图1:施工组织机构网络图附图2:石灰土施工工艺流程图附图3:二灰碎石施工工艺流程图附图4:沥青下封层工艺流程图附图5:沥青路面工艺流程图附图6:排水管道工艺流程图附图7:质量保证体系图附图8:文明施工网络图附图9:安全管理网络图附图10: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第一章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XX路工程起点为XX,终点XX,总长988M,为新建道路。
道路总宽40M:5M绿化带(含人行道)+5.5M慢车道+2.5M绿化分隔带+14M快车道+2.5M绿化分隔带+5.5M慢车道+5M绿化带(含人行道)。
注:本次人行道不施工。
二、工程结构1、道路部分结构(1)机动车道结构4CM厚AC-13C沥青砼路面8CM厚AC-25C沥青砼路面0.6CM厚细浆封层4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10%石灰土基层+,40CM厚6%灰土路基、3%原槽处理加固、路床压实处理(2)非机动车道结构4CM厚AC-13C沥青砼路面6CM厚AC-2.C沥青砼路面0.6CM厚细浆封层32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10%石灰土基层+,40CM厚6%灰土路基、3%原槽处理加固、路床压实处理2、排水部分结构(1)雨水管道工程雨水管道位于道路非机动车道下,距道路中心线13米。
【精品完整版】常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地连墙施工方案
常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TJ-15标森林公园站地下连续墙施工方案编制:复核:审核:目录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1.1编制依据 (1)1.2编制原则 (1)二、工程概述 (2)2.1工程概况 (2)2.2周边环境条件 (2)2.3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 (2)2.4工程数量 (4)三、施工总体部署 (6)3.1前期准备 (6)3.2进度计划 (6)3.3劳动力计划 (6)3.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7)四、地连墙施工方案 (9)4.1施工方案 (9)4.2施工工艺流程 (9)4.3施工方法 (10)4.4.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23)五、连续墙施工常遇问题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24)5.1槽孔偏斜的预防措施 (24)5.2槽段坍塌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24)5.3槽段严重漏浆情况的处理 (25)5.4钢筋笼下放困难的处理措施 (25)5.5地下连续墙混凝土夹层 (26)5.6水下混凝土灌注导管发生意外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26)六、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27)6.1质量目标 (27)6.2质量保证体系 (27)6.3质量保证措施 (27)七、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31)7.1安全目标 (31)7.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31)7.3安全保证体系 (31)7.4安全措施 (32)7.5安全技术交底 (33)八、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35)8.1文明施工目标 (35)8.2文明施工措施 (35)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36)9.1环境保护目标及保证体系 (36)9.2环境保护措施 (36)十、雨季施工措施 (38)10.1组织安排 (38)10.2物资储备情况 (38)10.3雨季施工措施 (38)10.4雨季安全措施 (38)I一、编制依据及原则1.1编制依据(1)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TJ15标森林公园站围护结构施工图;(2)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TJ15标森林公园站勘察报告;(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4)《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5)《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GJ32-TJ142-201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7)《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9)《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指导手册》(2015,20号文);(10)现行国家和常州市其它相关标准、规范与规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常政发〔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3〕2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2023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17日2023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依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的实施意见》、《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大专项行动方案》以及省下达的《常州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2023年,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更多具有常州特色的“绿色示范”,全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全市PM2.5浓度不超过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0.0%,臭氧污染得到初步遏制;地表水国考、省考、市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达80%、92.2%和92.4%,国考、省考断面优Ⅱ比例分别达35%和47.1%,市考以上断面消除劣V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高质量实现太湖治理“两保两提”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重点工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减排量5207吨、4856吨、3993吨、225吨。
生态质量指数持续提升,林木覆盖率达26.8%,湿地保护率达31.8%。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201938
2、生活区管理-宿舍:现场生活区域内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 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降温等性能,并与作业区、办公区 隔离。每间屋内居住人数不超过10人,实行单人床或上下铺。按 安全用电要求统一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 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集体宿舍
7、消防管理
➢ 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明确各区域消防 责任人。
文明施工
一、检查标准: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建筑施工现 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 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的规 定。
二、文明施工内容
现场围档 封闭管理 施工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工程标牌 施工场地(道路硬化) 冲洗设备 办公区、生活区标准 消防管理 烟尘管理 扬尘管理“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 扬尘在线监控(现场视频监控) 喷淋系统
与围挡相适应,宽度一般不超过5米(符合消防及大型车辆进出要 求),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
3、施工现场工程标牌:
施工现场工地大门左右侧的外墙上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即工
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 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消防平面 布置图、扬尘防治控制图、建筑效果图
➢ 禁止施工现场随意动火,建立动火审批制度。
8、烟尘控制
➢ 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 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 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水泥库和砂浆搅拌站
二OO八年下半年度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名单
装饰 框剪3层 框架8层 框剪29层 框剪18层 框架17层 框架16层 框架11层 框剪26层 框架18层 排架1层 框剪18层
框架24、26层
框架5、6层 框架11层 框架11层 一层、3层 框架2层
46 常州市天宁恒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车间一 47 港宏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厂房 二、新北区
序号 48 世府·邻里中心Ⅰ区 49 凤凰名城 一批 50 一期 二批
项目经理 沈小平 孙埝 耿勤新 金一峰 刘燕星 陈新敖 徐鹏 谢听金 邵春明 郭维铁 于加龙 于加龙 赵阳 韩明祥 邵春明 陆刚 袁康 黄留法 蒋国华 任文凯 黄建芳 丁岳清
结构层次 框剪26层
框剪8、15层
建筑面积 32171 105508 35673 51067 1008万元 18288 31930 220000 17263 25625 11742 14286 15109 12840 9210 209万元 6488 1700万元 3448 27673 13294 35934
附件
二OO八年下半年度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名单
序号 一、市区 1 2 3 4 5 6 7 8 9 土建工程 常州市城 装饰三标段 市应急中 装饰四标段 心 装饰六标段 土建 三井河路 安装 北侧D地块 A区商务楼 装饰六标段 装饰七标段 彩虹城一期4#、6#、7#、8#房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机关房产服务公司 常州市机关房产服务公司 常州市机关房产服务公司 常州市机关房产服务公司 常州钱江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华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车间 常州交通技师学院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常州市总工会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 常州长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市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市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州市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环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华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常州市华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环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常嘉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武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市久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金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金土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明华 石亚明 张惊涛 王磊 赵建耀 王远峰 钟志平 徐孟林 蒋林俊 王则龙 孙建伟 于小定 季小强 李然民 张明华 周景伟 袁康 魏宪花 赵宪国 赵宪国 曹星海 霍慧云 王树章 框架20层 装饰 装饰 装饰 框剪20层 安装 装饰 装饰 框剪28层 框架6层 框架5层 框架6层 框架5层 框架13层 框架18层 框架11层 框剪28层 框架18层 框架26层 框剪30层 框架5层 钢结构一层 框架2层 52214 513万元 362万元 218万元 49344 2487万元 389万元 350万元 87740 4326 8519 5872 6985 18035 37288 30170 72160 14230 23097 19380 2314 51025 8045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 结构层次 建筑面积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8〕1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8〕1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4日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及其监督管理,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与城市道路一并纳入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建设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道路的主管部门。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管理、规划、房管、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道路管理的相关工作。
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附属设施的管理要求负责监督管理。
第五条天宁区、钟楼区范围内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其附属桥梁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城市道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具体道路清单定期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及更新。
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城市道路管理机构管理范围以外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城市道路管理机构实施。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新北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和监督管理工作,养护维修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城市道路管理机构实施。
文明施工承诺书四篇
文明施工承诺书四篇文明施工承诺书篇1本人有幸承建工程施工,为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改善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现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1、该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均按标准、规范及创建“文明工地”实施方案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灰色砖柱、白色涂料刷面,灰色琉璃瓦压顶,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
2、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宽度不小于5米,用料及制作必须坚固、美观。
大门口要设立门卫并建立值班制度,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佩戴“工作卡”。
3、工程施工现场主要进出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加工场要搞砼硬地坪,实行硬化处理,人行道可铺煤渣或级配石土,整个施工现场要保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4、施工围墙外不堆放砂石等材料,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
5、运输工地材料的车辆尽量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
6、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安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及时更换。
7、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干净整洁,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总平面图的布局堆放、设置。
砂石散料要砌体围档,杆料要用立架存放,各种块料要堆放整齐,并分别悬挂材料、机具的名称、规格等标牌。
8、在工地的醒目位置,集中悬挂“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施工人员概况牌、安全十大纪律牌、十项安全措施牌、卫生须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牌图规格,一般应不小于120×80㎝。
9、施工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10、本人若未按上述承诺要求实施工程施工,自愿接受市建筑管理处取消投标资格,停业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承诺人:__x文明施工承诺书篇2常州市建设局: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
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诺: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
14费用定额说明
0.08 0.2 0.09 0.1
1 0.1
0.08 0.3 0.09 0.05 1.2 0.1
0.1 —— 0.25 0.02 1.8 ——
0.08 0.2 (0.3)
0.18
0.08 0.3 0.18
0.1 —— 0.08
0.05 1.8 (1.2) ——
0.1 2.2 (0.6) ——
0.02 0.05 105 1.2 0.1
0.1 —— 0.25 0.02 1.8 ——
0.08 0.2 (0.3)
0.18
0.08 0.3 0.18
0.1 —— 0.08
0.05 1.8 (1.2) ——
0.1 2.2 (0.6) ——
0.02 0.05 1.2 ——
大型土石方工程的“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用”按上表中对应专业工程费率的 1/2计取。
十、招标控制价管理,继续执行《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招标控制价管理暂行办法》 (常建〔2009〕133号),但取消调整系数,备查方式执行《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招标 控制价实行网络备查的通知》(常工价〔2013〕12号)。 鉴于工程材料的品牌、采购渠道、运输方式及批量、付款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在编制招标控 制价时,材料价格的取定可在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基础上,在下浮 10% 至上浮 5%的区 间内,根据实际合理确定。
省级优质工程
计算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
费率标准 3% 2%
3
市级优质工程
4
市级优质结构工程
-工程设备费
1.5% 0.5%
四、为减少争议,增加可操作性,对 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部分总价措施项目 费费率,确定统一标准,形成通常情况下的部分措施项目费费率。
常州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印发《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印发《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7•【字号】常政发[2012]133号•【施行日期】2012.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印发《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12〕133号)武进、新北、天宁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现将《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27日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京沪高铁江苏段沿线环境整治的精神,进一步维护京沪高铁运营安全,改善沿线城乡环境面貌,美化城乡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全面提升沿线整体形象,以更加整洁、优美、有序的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现就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高标准、可操作、低成本”的指导思想,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营造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一流的高铁,一流的绿化、一流的环境”为目标,高标准、快节奏地实施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将京沪高铁常州段建设成体现常州现代化建设形象和城市文化特色的景观廊道、绿色通道。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一)整治范围包括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一定的纵深范围,具体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铁路用地红线内;第二个层次为铁路红线外侧至少100米范围以内,沿线重要地段、节点区域可适当放大;第三个层次为铁路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500米-1000米范围以内(以下简称为可视范围)。
(二)整治要求1.铁路用地红线内。
拆除违章和破旧建(构)筑物、既有建(构)筑物及围墙出新、垃圾污水清理、物料堆放整齐、绿化亮化美化等。
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出台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一: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二。
我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进行调整.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序号工程名称基本费率(%) 现场考评费率(%)奖励费(获市级文明工地/获省级文明工地)(%)一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2.0 1。
1 0。
4/0。
7二构件吊装 0.8 0.5三桩基工程 1.0 0.6 0。
2/0.4四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1.0 0.6五单独装饰工程 0。
8 0.5 0。
2/0。
4六安装工程 0。
7 0.4 0。
2/0.4七古建工程 1.4 0。
8 0.3/0.5八园林绿化工程 0.7 0。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风险管控交底材料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风险管控交底根据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规定,结合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
常州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管理遵循“参建企业负责、专家评估、业主履约、政府程序监督”的监管原则,实行“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行为监管”和“实体监管”双管齐下的模式,落实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阐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和风险管控等提出要求。
一安全质量处职责安全质量处由安全监察部、质量监督部、风险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组成,现有人员11名,其主要职责有:(一)安全监察部1.牵头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接受政府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
2.检查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析会,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季度公司安委会检查;专项检查;年度考评。
与市总工会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6.监督、督促参建单位做好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工作。
7.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线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8.每季度组织对各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考核;(二)质量监督部1.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2.抽查监理、施工等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3.对原材供应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主要包括混凝土、钢材、防水材料、管片、机电设备等)。
4.对第三方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
5.对监理、施工(包括土建、机电安装、装饰装修、三权移交前等)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
6.监督、督促参建单位做好省、市质量创优申报工作。
(三)风险管理部1.组织制订《风险管控关键节点验收》办法、风险管理体系、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9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0日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以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技术引领、产业支撑,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市场培育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1.到2015年末,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完成1个住建部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2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县、区)、4个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2.2015年起,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常)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关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建〔2003〕126号各辖市(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建设(开发)、施工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条件,维护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水平,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1)300号、301号和常州市建设局常建[2002]346号文件精神,现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在常州市区范围内(不含武进区)施工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计费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现场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计算基数按房屋建筑工程定额直接费的0.5-1.5%计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定额直接费的0.5-0.8%计取。
凡招投标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按定额直接费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定额直接费0.6%的标准,在投标报价中作为暂定金列入标价,直接发包的工程也按上述标准在直接发包审批单(施工合同)中作为暂定金列入工程造价。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作让利、竞争的费用。
三、计取办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工地所在位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评定等级等予以核定,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房屋建筑工程工地位置的划分,按照常建(2002)27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的通知》所规定的使用范围,按以下标准计取。
1、凡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的,按1.4%-1.5%标准计取。
2、凡被评为"市级文明工地"的,按1.2%-1.3%标准计取。
3、凡被评为"文明工地"的,按1-1.1%标准计取。
4、凡被评为"合格工地"的,按0.8%标准计取。
5、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取消文明施工措施费。
在此范围以外的工地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投标编著说明
编制阐明一、编制根据1.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甲方提供旳景观工程文献、国家有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规定, 常州市园林绿化有关规范规定进行编制。
2.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甲方提供旳景观工程施工图根据进行编制。
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现行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原则进行编制。
二、编制原则1.本施工方案所安排旳施工工期、施工措施、设备、劳力配置, 是为了保证甲方对该工程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旳规定。
2.本施工方案是按实事求是旳原则进行编制旳, 所定工期, 施工措施, 采用旳设备等有关措施,都是现场施工旳根据和基础。
3、本工程必须按甲方旳规定、设计文献、国家现行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原则等有关文献、规范进行组织施工,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科学管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保证本工程安全、优质、准期完毕。
4、根据对本项目现场实际调查状况和当地气候环境条件, 结合本企业施工实际状况及我们通过类似工程施工中积累旳施工经验、技术总结及先进工艺等科技成果、我司施工力量和机械设备状况,认真进行本施工方案旳编制。
目录第一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施工段划分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第二章重要施工方案及保证技术先进性、设备旳合用性旳措施第三章质量保证措施, 保证苗木成活所采用旳合理措施和措施以及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防措施第四章合理加紧进度, 缩短工期旳措施第五章项目管理班子旳人员配置、素质及管理经验以及劳动力、机械设备、管理网络和材料投入计划第六章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施工旳重点、难点和处理方案第一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施工段划分以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溧阳市东西大街提高沿街立面整改工程项目溧阳市东西大街景观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 溧阳东西大街(3)、质量规定: 合格(4)、工期规定: 60日历天二、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及方案针对性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1)以“高效、优质、安全、文明”为施工指导思想, 严格管理, 优化资源配置, 发挥科技领先。
312国道常州段改扩建工程B2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doc77.doc
312国道常州段改扩建工程B2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第一节编制依据1、312国道常州段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施工合同等资料。
2、312国道常州段改扩建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3、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设计、施工的规范、规则及验标。
4、施工前现场调查所获取的有关资料。
5、我单位同类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
第二节编制原则1、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要求,实质性响应业主的指令和要求。
2、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坚持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实用的原则。
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围绕工程重点,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4、实施项目法管理,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对生产资源及生产诸要素进行优化配置,确保实现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及社会信誉的预期目标。
5、坚持工程施工全过程严密监控,以科学的方法实行动态管理,灵活实施“动静结合”的管理原则。
6、做好环境保护,减少因施工对当地带来的一切干扰。
第二章工程概况第一节工程简介本标段全部为桥梁工程,桥梁全长873.08m,其中:老武宜运河大桥全长459.40m,跨越老武宜运河(Ⅵ级通航),上部结构主桥采用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左右幅错墩布置(左幅39.3+55+32.7m,右幅32.7+55+39.3m),引桥采用25m先简支后连续的装配式部分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
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台和桩基础;新武宜运河大桥全长360.20m,跨越规划新武宜运河(Ⅵ级通航),上部结构主桥采用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左右幅错墩布置(左幅42.4+75+59.6m,右幅59.6+75+42.4m),下部采用薄壁墩,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采用25m先简支后连续的装配式部分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下部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桩柱式;东厚恕河中桥全长53.48m,上部结构为3-16m预应力砼空心板,简支结构,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和桩基础。
第二节水文地质一、地形、地貌本项目区域属长江三角洲太湖冲击平原,位于苏南地区中部,地处长江三角洲城镇密集带,南靠宜兴市和浙江省,东临太湖,北枕长江,西毗茅山丘陵,东连苏杭平原,中贯京杭大运河。
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
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01•【字号】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1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6年12月1日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市容,是指城市外观的结合反映,主要是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街景、建(构)筑物与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户外广告、景观照明、施工现场、城市绿化等构成的城市局部或者整体景观。
第三条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应当以人为本,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四条市、辖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辖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市、辖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负责城市市容的行政执法工作。
实行综合执法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市、辖市(区)经信、公安、财政、国土、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城乡规划、房管、园林、工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市容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城市市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06
•【字号】常政规[2012]7号
•【施行日期】2012.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
(常政规〔2012〕7号)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本市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市区下列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外,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一)西绕城高速公路南接湖滨大道以东、338省道以南、232省道以西、武进大道以北的区域;
(二)镇(街道)的建成区;
(三)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
二、本市市区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外,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本通告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2月16日颁发的《常州市人
民政府关于限期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告》(常政发〔2003〕278号)同时废止。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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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交通局文件
常交质〔2006〕9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文明
施工标准(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暂行)》已经讨论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暂行)》
二ΟΟ六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交通工程管理制度通知
常州市交通局办公室2006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
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暂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文
明施工,实现交通建设工程科学、规范、安全和文明的管理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公路、水运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必须按本标准组织实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交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监管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和完善与工程实际相适应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职责,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驻地选址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相关要求,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应分开设置,布局合理,并保持安全距离。
驻地建设应做到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工地试验室、停车场、院区绿化以及消防器材、卫生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优美。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办公室、会议室、试验室均应有相应的铭牌,室内整洁卫生,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程建设图表必须上墙,上墙图表清晰、齐全,并做到及时更新。
院内应设置必要的指示牌、宣传牌,简洁明了,美观大方,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应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做到雨后场内不积水。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下属各分经理部(施工队)驻地建设可参照标准执行。
职工宿舍应结构安全,环境整洁卫生,电路排设合理,消防设
施齐全,职工食堂、浴室、厕所等应布局合理,清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公告牌按要求设置,同时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和质量警示牌。
第九条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牌,在开放交通或半封闭的施工路段进行施工时,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着安全标志服,夜间施工或停放作业车辆、机械的现场应当设置反光警示标志。
第十条施工便道、便桥应保证施工车辆安全交会,路面结构、便桥承载能力应满足施工需要,便桥护栏必须安全、可靠;桥面平整牢固无空洞,并设置防滑条。
应对便道、便桥进行日常养护,确保便道、便桥晴雨天通车、无扬尘。
第十一条在主线、便道便桥、预制场、拌和场(料场)、泥浆池、取土坑、基坑、挖孔桩等施工区域应按规定设立醒目的警示、警告标志牌,内容应包括限制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上述区域,车辆减速、前方施工提示注意安全等,在取土坑周围还应设立禁止戏水、游泳等警告标志,施工期间取土坑积水不应超过0.5米,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安全宣传。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规范有序,施工机械设备应保持状态良好、停放整齐,要对预制场、料场和拌和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保持场内道路平整,排水畅通。
第十三条各种材料、机具堆放区域划分要合理、清晰,材料要分仓
堆放、标识清楚,构件、机具等堆放整齐、有序。
第十四条工程车辆应性能良好,装运货物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抛冒滴漏。
第十五条水泥、石灰和粉煤灰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水泥、钢筋、细集料等存放应采取有效的防潮措施。
第十六条拌和设备要设置标牌,清楚标明当日施工配合比和各岗位负责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环境保护。
第十七条主线与其它公路、航道和铁路等相交时,有关单位应到公路、航道、海事、公安交通管理和铁路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应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立安全标志和施工标志。
第十八条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桥下有船只、车辆和行人通行时,须设置密目式防落网,防落网要安装牢固,宽度不低于桥下航道或道路的通行宽度,高度不低于1.2米,临边高处作业,须设置操作平台和必要的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供人上下的扶梯或通道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两侧须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为1.0~1.2米,踏步应有足够的强度和有效的防滑措施,不得采用单根钢管。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0.5米,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踏棍上下间距以0.3米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米高的扶手,梯高超过2米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米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第二十条尽量不利用现有乡(镇)、村道路作便道,若必须使用的,
应在使用前检查其通行能力,与所在乡(镇)、村做好沟通工作,增设必要的标志,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养护,使用完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路基施工现场边沟要贯通、排水良好,应定期对涵洞进行检查,清除淤物,保证涵洞排水通畅,对原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确保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要保护好电力、电讯、自来水、煤气、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和地下管线,禁止野蛮施工。
第二十三条在开放交通或半封闭的施工路段进行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报有关管理机构审批,现场管理方案未经批准的不得施工,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组织实施。
在居民点、城镇段和与其它干线公路相交处施工时,应设置隔离、围护设施,围护设施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或砖、砼砌块等墙体材料,高度不小于1.8米,围护设施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并抓紧办理交验手续,未通过验收和正式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现场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特点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标准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