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经济法制现代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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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原因及发展出路研究综述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原因及发展出路研究综述

District economy | 区域经济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88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原因及发展出路研究综述斯日吉莫德格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1517一、少数民族经济理论研究一个学科的成立必须有个自己的核心概念、概念体系及其理论意义。

例如,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这个学科核心概念是少数民族经济,还有围绕这个概念的概念体系是民族自治地方中的民族地区经济和少数民族直接相关经济(包玉山,2010)。

这表明,以上这个概念的的提出,能有效地促进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的研究。

包玉山(2012)教授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学科归属问题上认为,民族经济学分为国家层面的和个体层面的民族经济学。

个体层面的民族经济学指的是一个民族独有的经济学。

比如,蒙古族特有经济(包玉山,2010),杨思远(2013)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一文中认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少数民族生产方式的进步所造成的经济关系的变革。

二、影响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研究国内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非经济因素研究的文献很多,在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研究当中文化因素是第一个重要的非经济因素。

很多学者们从经济与文化的关系来分析一个民族各自的文化对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

吕俊彪(2003)在《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文化调适问题》论文中指出,民族经济的发展受文化调适的影响。

文化不适是少数民族经济缺乏发达的重要原因,一个民族文化的发展都是有优势文化的模仿,所以实力弱势文化的创新不足而且缺乏继后力。

此外民族文化自身还缺乏竞争意识,对本民族的经济发展起阻碍的作用。

因此,民族文化必须适应民族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也保持民族文化自身的发展的规律。

因此,有理由相信,非经济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民族经济的发展。

例如,西部大开发的时候提出的“建设文化大州”战略有重要的意义(周书刚,2007)。

并且朱宏伟所研究述评的文化因素、人口素质与教育因素、思想观念等对经济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作用。

浅析西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浅析西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部 民族 地 区 市 场经 济 发 展 差
滞后 、 场 主 体 缺 乏 活力 、 模 较小 等 原 因 , 部 民族 地 区法 制 市 规 西 现代 化 进 程缓 慢 。
3西部 民族 地 区 区域 自治 立 法滞 后 . 我国《 民族 区域 自治 法 》 颁 布 , 保 护 各 少 数 民 族 社 会 成 的 为 员 的 各项 合 法 权 益 提 供 了充 分 的 法律 依 据 ,但 该 法 律 体 系 的 缺
、 、 史文
聱 幢
民族 研 究,0 9() 20, . 1
J 族地区的法制建 设要建立和发展平等互 助 、 团结合作 、 同繁荣 共
主 的社会主义 民族关系 ; 从对象 上看 , 西部民族地 区的法制建设要 崮调整民族与民族之间、 国家与民族地区之间, 治机关与少数民 自
肓 族 之 间 的政 治 、 济 、 化 关 系 ; 背 景 上 看 , 部 民族 地 区 的 法 经 文 从 西
之 相 配套 的法 律 和法 规 。 二、 西部 民族 地 区 法制 建 设 的 特点
目 ( ) 族性 一 民
加 大 西部 民族 地 区 法 制宣 传 力 度 。因 此 , 今后 的普 法 工作 在 中 , 注 意 公众 学 法 的专 业 化 , 要 例如 , 向农 民宣 传 《 业 法》 向工 农 , 人 宣传 《 动 法》 向城 市 居 民宣 传 《 法 》 《 境 法 》 。 外 , 劳 , 税 、环 等 此 要 有计 划 地 向西 部 地 区输 送 法 律 人 才 。 最 主 要 的途 径 是 普 及 基 础
法 责 任 制 和 评 议 考 核 制 。其 次 , 好 领 导班 子建 设 , 抓 有效 地 提 高
领 导 班 子 解 决 新 问题 的 能 力 , 加 强 对 现 有 干 部 的 法 律 培 训 ; 再

我国西部民族区域法治现状

我国西部民族区域法治现状

我国西部民族区域法治现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

然而,在这一进程中,西部民族区域的法治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西部民族区域法治现状,并分析其中的问题和原因,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西部民族区域法治的进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动和加强西部地区的法治建设,西部民族区域的法治程度逐渐提高。

一方面,政府加大了法治宣传力度,提高了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积极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不断加强对法律的执行力度。

西部地区也积极参与全国的法治体系建设,加强与中央政府间的合作与沟通。

二、西部民族区域法治存在的问题尽管西部地区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西部民族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法治程度也存在差异。

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法规的执行也相对滞后。

其次,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意识和素质相对较低,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执行存在困难。

此外,由于西部地区的地理环境和民族多样性,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实施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西部民族区域法治存在问题的原因西部民族区域法治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法治水平的差异,一些经济相对薄弱的地区难以为高水平的法治建设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支持。

其次,文化差异和传统观念也是影响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

一些地区的传统习惯和文化观念可能与现代法治理念相矛盾,造成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执行困难。

此外,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和基础设施的不完善,西部地区的人员流动性较大,这也给法治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提升西部民族区域法治的建议和措施为了提升西部民族区域的法治水平,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举措。

首先,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其次,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力度和效率。

要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意识和素质,加强对民众的法律教育和培训。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理论体系,它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历史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趋势。

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中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问题,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特殊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范围内的少数民族问题研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尤其是在当代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巩固统一与长治久安,更是关系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

一、少数民族问题的背景少数民族问题是由于地域、语言、文化和宗教等多种因素而引起的,它是各种人种、民族、国家在社会发展中的交相作用的产物。

中国国土辽阔,境内存在56个少数民族,分布在西部和边疆地区。

这些少数民族拥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需要在现代化建设和全球化的浪潮中兼顾保护与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与少数民族问题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关注社会发展中的阶级矛盾和经济基础问题,但也强调了国家、民族和文化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奠定了少数民族问题研究的基础,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目标。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相互交融,相互影响。

首先,马克思主义为少数民族问题研究提供了理论指导。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未来的历史发展规律。

“为实现少数民族幸福而奋斗”是中国共产党的明确要求和重要承诺。

其次,马克思主义倡导国家均等对待和保护少数民族。

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始终坚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条件、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等政策,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进步。

此外,马克思主义也关注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中国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三、当代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现状与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发展的深入,当代中国少数民族问题表现出新的特点和挑战。

首先,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落后。

由于历史原因和区域差异,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口贫困率较高,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纳税Taxpaying经济纵横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的现状及完善措施孙婧(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桂林541004)摘要: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现状问题,不仅能够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制定的理性逻辑,还可以让我们正确认识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实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地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从而为促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指导。

关键词:少数民族经济;现状;完善;发展政策一、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演进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把解决少数民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民族问题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制定的这些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和演变不仅受到了不同时期国际环境背景的影响,也受到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影响。

我们国家除坚持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外,还不断地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切合实际的少数民族经济政策,为少数民族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经济文化创造条件。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演变过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初期形成阶段(1949~1957年)、曲折发展阶段(1958~1965年)、停滞阶段(1966~1976年)和恢复发展阶段(1977~至今)。

通过实施一系列有效的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已由传统的农业和畜牧业逐步发展成了食品加工业、旅游业等多元化的产业结构,民族地区的经济实力也大大增强,少数民族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以往少数民族的经济政策大多侧重于经济扶贫,却没有能够注意到少数民族地区一些的特点和少数民族人民的更加全面的发展。

这是不利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设,因此,这一系列问题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存在问题(一)政策制定方面(1)制定方式不够灵活。

在制定少数民族经济政策时,往往很难克服自上而下决策的弊端。

中国传统社会历来是一种权威的治理权力模式,社会各方面的治理都是以“控制”为特征的。

大数据时代贵州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大数据时代贵州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大数据时代贵州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引言随着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的迅速发展,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贵州省作为我国少数民族聚居比较集中的省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是一个关键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贵州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将详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数据不全面在贵州省民族事务治理中,存在着数据不全面的问题。

传统数据采集方式依靠人工采集和录入,存在漏洞和错误的可能,导致数据的不准确性和不全面性。

这给民族事务治理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2. 数据孤岛在民族事务治理中,不同部门和单位所拥有的数据往往是信息孤岛,缺乏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和平台。

这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和资源的重复浪费,影响了民族事务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3. 数据安全问题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数据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在贵州省民族事务治理中,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得数据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变得更加突出,这对民族事务治理的合法性和效果产生了严重的威胁。

4. 数据处理能力不足贵州省在大数据技术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导致了在数据处理技术和能力方面的滞后。

在民族事务治理中,数据处理能力的不足使得大数据的应用受到了限制,影响了民族事务治理的效果。

二、对策研究1. 完善数据采集和录入机制针对数据不全面的问题,贵州省可以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和完善数据采集和录入机制。

可以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和自动化设备,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录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为了解决数据孤岛问题,贵州省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将各部门、单位和地方的数据整合在一起,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和资源的重复浪费,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为了解决数据安全问题,贵州省可以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的工作。

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制定严格的数据安全政策和规定,加强对大数据应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和安全保护。

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研究

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研究

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研究摘要: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由于具有多元文化背景,面临错综复杂的民族关系现状,想要建立完善的民族法律体系,不仅任务艰巨,而且也面临各方面的挑战。

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研究,不仅可以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而且也可以为多民族国家的法制建设提供一定的经验。

关键词:民族地区;法制建设;重要性及意义一、研究背景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施行,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逐步开展,不断加强民族地区的发展史建设已经成为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在当下的大环境下,加强各个民族地方民族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维护民族之间的团结关系、保障社会稳定的稳定发展、稳步推进建设谐社会的和小康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图通过对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现状进行研究,结合我国独特的民族关系,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民族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政策咨询意见。

二、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现状及不足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各项事业和人民的生产生活基本上已经实现有法可依。

1984年召开了第六届全国人大,在这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迄今为止,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共出台自治条例134个,单行条例418个,对相关法律的变通和补充规定74件,可以说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初步形成了体系[1]。

总的来看,民族地区法制建设似乎已经初具规模,但相对于复杂的民族关系而言,相对于民族地区人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而言,还存在许多需要我们努力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对民族法学的研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民族法学研究可以有效的促进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以及完善民族地区法律法规体系,众所周知,法学研究和和立法不仅相辅相成,而且缺一不可,立法是法学研究的外延和体现,没有对民族法学进行细致科学的研究,想要建立起适应民族地区人民生产生活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将会变得十分困难。

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问题研究

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问题研究

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问题研究[摘要]完善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是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构建和谐广西和推进广西少数民族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广西的少数民族经济立法存在着立法体系不完善、自主性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经济立法应突出地方民族特点,完善广西的少数民族经济立法体系。

[关键词]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经济权利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沿海少数民族自治区,世居民族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另有满、蒙古、朝鲜、白、藏、黎、土家等40多个其他民族成分。

少数民族人口1711.05万(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其中壮族人口1444.85万,分别占自治区总人口的37.18%和31.39%。

广西具有经济发展要求迫切、经济发展潜力显著、经济发展压力较大等特点。

近年广西民族地区加快以市场为导向的各项改革,不断发展民族经济,贫困人口下降,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但由于地理、人文、历史等多种因素制约,广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产力水平依然较低,在全国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的情况下,广西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差距有拉大趋势。

广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稳步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分析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现状,探究完善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的必要性及实现路径,以地方民族经济立法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基本含义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是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的总称,是我国经济立法在民族地区的特殊表现,即它是带着“民族”印记的经济立法。

因此,根据我国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将少数民族经济法定义为由国家机关制定和批准、规范和调整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权益,调整少数民族经济关系的特殊法律规范的总称。

①对少数民族经济法概念的理解,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少数民族经济法的立法主体是有权的国家机关。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在我国的广袤土地上,少数民族的分布区域占地极广,呈现出各民族“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这种情况意味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如果存在问题和障碍,则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

且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上来看,由于区域性、文化因素等影响,多个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资源和技术上都存在受到限制的问题。

在同步发展经济、促进经济发展进程加快的要求下,需要对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状态进行明确,并提出优化和改善的对策。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状态;对策研究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区域性差异,各地的经济发展状态和主要经济发展动力都是有所差别的,但总的来说目前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阻力和问题,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全面稳定发展,需要针对现阶段的具体问题提出有效的策略。

一、少数民族经济的内涵分析所谓少数民族经济,从性质上来讲属于一个宏观的概念。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来说,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理论上分为少数民族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两方面的内容。

在实际中,这部分理论分属于民族地区化研究的范畴。

这实际上也就是实现了民族地区经济研究向少数民族经济研究的转变[1]。

但从本质上来说,这两种概念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

这种差异使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出现的落后和贫困现象被掩盖和忽视,这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和区域发展来讲属于不利影响。

例如,我国内蒙古地区,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包括了蒙古族人民的经济发展和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发展两个部分,如果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发展获得了更好的效果,而蒙古族人民的经济发展出现落后或相对薄弱的现象,则容易被忽视和掩盖。

且从两者的关系上来讲,内蒙古地区的范围要比按照民族人口的分布所划定的范围更广。

但如果换作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由于这个民族的藏族人口占比已经达到了总地区人口的90%以上,因此,地区经济发展和民族经济发展可以参照单一的人口指标或者地区指标进行判断。

法制现代化视域中少数民族习惯法存在的合理性分析

法制现代化视域中少数民族习惯法存在的合理性分析

当代中国农 村法 治
李小苹
法制现代化视域 中少数民族 习惯 法存在 的合理性分析
承载着该地 区民众 的信仰和价值理性 、对该 民族地 少数 民族 习惯 法 的主要 目的就 是关 注 国家 制定 法 之 区社 会 秩 序控 制有 效 的少 数 民族 习惯做 法 ,其 具 有 外 的 、少数 民族 习惯 法对 少数 民族 地 区秩 序建 构 的
文 章 编号 :0 5 1 0 2 1 0 - 0 5 0 2 9 — 1 ( 0 2 0 0 - 5 4 2)

少 数 民族 习惯 法 ,是 广 泛存 在 于我 国各少 数 民

问题 的 提 出— — 传统 法 学 理论 对 于 习惯 法
族地 区 的一 种 社会 存 在 。 少 数 民族 地 区 , 在 习惯 法 以 的界 定
其强大的生命力 、独特的形式填补了国家制定法 的
我们对于习惯法的最初认识 ,来源于传统法学
“ 缺位。但是 , 随着 国家政权的渗透 , 国家制定法这种 理论 。传统法学理论认为 ,习惯法反映国家认可和 完 全 异 于少 数 民族 习惯法 的强 势文 化 的进 入 ,打乱 由国家强 制力 保 证实 施 的 习惯 … …在 国家 产生 以前
成员或统治者的认可 , 成为习惯法 , 便具有了法律 的

习惯法 与制 定法 不 同 ,把 它 与 习惯进 行 区分 也
约束力 ,因而便具有了法的效力 ,成为法的渊源之 是必要 的。根据上述传统法学理论对于习惯法的定 似乎 “ 得社 会 成 员 的认 可 ” 成 了区 分 习 惯 与 获 就 ”】 认 为 , 【 4 此说 习惯 法 能否 成 为 习惯 , 么 获得 社 义 , 要 由于 重 会 成员 的认 可 , 么 获得 统治 者 的认 可 , 中有 一点 习惯 法 的标 准 。习惯 在辞海 中是 这样 定 义 的 , 要 其 与 传统 的法 理学 教科 书 有本 质 区别 ,即肯 定 了虽 不 复 或 多 次练 习而 巩 固下 来 并 变 成 需 要 的行 动 方 式 ;

保山少数民族新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保山少数民族新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保山少数民族新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而又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也日益得到重视和加强。

但是少数民族法治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和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新农村法治建设;少数民族;对策;民族习惯法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086-02自2006年云南全面启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至今。

通过10多年的努力,保山市少数民族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100元增加到2010年的2225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但少数民族法治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严重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和目标的实现。

一、保山市少数民族的分布和社会发展特点保山市是一个汉族和彝族、白族、傣族、回族、苗族、傈僳族等36种少数民族杂散居住的多民族边疆地区。

2010年底,全市少数民族人口26、2万人,占总人口的10.37%。

保山市少数民族的分布和社会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呈“大杂居、小聚居”状况分布。

保山市有3个10万人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即布朗族、阿昌族、德昂族,总人口15813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04%。

主要分布在五县区的木老元、摆榔等8个乡镇的18个村委会,还有25200多人零星分布在更嘎、蒲川等9个乡镇的11个村。

其中:布朗族10396人,主要分布在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的木老元村、哈寨村和龙潭村,摆榔彝族布朗族乡的大中村,酒房乡垭口村,姚关乡陡坡村,昌宁县卡斯镇卡斯村和新谷村:阿昌族有4185人,主要分布在腾冲县新华乡的梅子坪村、新山村、中心村和龙陵县龙山镇的芒麦村:德昂族有1232人,主要分布在隆阳区潞江镇的芒颜村和石梯村。

关于当前我国民族法制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当前我国民族法制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民族论坛我们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民族法制方面的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宪法关于民族问题的规定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有关民族问题法律法规等内容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为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民族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民族法规体系尚未健全,一些急需的、重要的法律法规尚待制定,如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五大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少数民族公民殡葬管理条例、民族教育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都酝酿了多年,但仍未出台;二是立法质量不高,许多民族法规,如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内容缺乏特点,这说明对本地方民族特点研究不够,另外,一些法规操作性也不强;三是一些民族法律法规执行得不够好;四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民族法律意识淡薄,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五是民族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在建设民族法制方面的任务还很艰巨,作为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者,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第一,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1996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提出“实行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观点。

此后,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根据党中央的建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个基本方针,明确地载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党的十五大更是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确定下来,这在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

这说明,党和国家把法制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所谓“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我国各项事业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顺利发展。

边疆治理视域下云南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发展问题研究

边疆治理视域下云南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发展问题研究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6期边疆治理视域下云南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发展问题研究张洁(云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云南昆明,650500)摘要:立足云南边境民族地区独特的区位特点,结合边疆治理现代化背景,促进边境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目前云南边境民族地区呈现边防稳固、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但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安全形势复杂等问题。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总结云南民族工作历史经验,针对当前面临的新风险、新挑战,提出法治促稳定、产业兴发展、文化筑认同、社会安民生、党建领团结五大举措,持续推动云南边境民族地区稳定发展。

关键词:边境;民族地区;稳定发展;路径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681(2020)06-048-007作者简介:张洁,云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医药文化。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云南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云南“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云南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云南提出的新要求,是云南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行动指南訛。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缅甸、越南、老挝接壤,是我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窗口和门户,也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

云南边境线长达4060公里,在这条漫长的国境线上世居着25个少数民族,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相互交织,而这一区域也是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聚集区,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

基于这样的区位特点和民族分布状况,促进云南边境民族地区稳定发展,使边境地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国发展大局,奋力开创边疆治理新局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边疆治理与云南边境民族地区稳定发展“边疆治理”作为一个政治学概念,主要指“以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为实现边疆地区安全、稳定与发展,依法对边疆区域内的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活动及过程”②。

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问题与对策研究

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问题与对策研究

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介绍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和对当地实际情况的观察,本文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字:少数民族、地方、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对策引言:介绍中国多少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法律服务难题,比如基础设施不完善、法律意识淡薄等。

同时,阐明为什么必须要加强这些地区的法律服务,并说明本文目的和意义一、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非常重要和必要。

首先,少数民族地区是我国的重点发展区域之一,而法律服务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

其次,法律服务本质上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为实现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最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能够促进当地各族人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的提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综上所述,开展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1.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意识落后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许多居民的法律意识还相对较弱,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

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当地各族人民的社会生产、生活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

例如,在处理民事纠纷时,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当事人可能会采取不合法、不公正的方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而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意识,一些少数民族居民可能会无意中触犯法律,最终导致其本人或者家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2.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审判能力不足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审判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人才短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相对发达地区人才资源匮乏,导致当地法官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较低,难以胜任复杂的案件审理。

司法设施落后: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诉讼环境较为拮据,审判设备和技术条件有限,缺乏完善的司法信息管理系统,影响了司法效率和质量。

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路径选择研究

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路径选择研究

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路径选择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边疆民族地区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和资源,但由于历史原因等多种因素,边疆地区的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对滞后,存在许多困境和问题。

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主要表现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滞后,基层自治体制不完善,民族团结和谐发展不平衡,信息化和智慧化程度较低等方面。

对于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和探讨,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边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

本文将从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基层自治体制改革、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发展、推进信息化和智慧化社会治理等路径选择出发,探讨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路径选择,旨在为边疆地区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可行性建议和借鉴经验。

1.2 研究意义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研究意义在于深入探讨当前这一领域面临的困境以及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对于加强和改善边疆地区的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边疆民族地区是我国的重要战略地区,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发展稳定,如何实现该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边疆地区的多民族特点使得社会治理面临更多的挑战,需要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措施,推动民族团结和谐发展。

随着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如何应用这些技术提升边疆地区的社会治理水平成为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这不仅可以提高治理效率,还可以促进公民参与和监督。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促进边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稳定。

2. 正文2.1 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困境分析边疆民族地区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治理现代化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地理位置偏远,边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导致信息传递和资源调配不畅,社会治理效率低下。

民族地区的特殊文化和习俗也给现代社会治理带来一定困难,传统的治理模式和现代化社会治理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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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论文题目一、最新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论文选题参考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未来发展的目标与走势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学科归属问题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学科建设与展望5、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权利法律保障研究6、民族文化对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导引——以古丈县断龙山乡田家洞村土家族为例7、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理论专题研讨会述要8、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自然资源困境9、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适应时代需要而形成发展10、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对出版业的要求1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方式与民族文化关系研究12、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入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3、基于制度角度分析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14、关于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探讨15、从制度角度看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16、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评估(1949—2001)17、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学的研究路径18、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权利法律保障问题研究19、目标始终如一——记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开发公司总裁苏尼特20、关于建立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刍议二、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论文题目大全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概论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问题研究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概论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新论5、加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研究——有关研究的回顾的展望6、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7、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8、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三大主要原则9、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词典10、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论纲1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述评1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导论13、几年来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述评14、民族经济研究的视角与焦点──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述评15、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的深化及其理论架构”完成结项16、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及其研究17、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概论18、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史概论19、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开发概论20、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三、热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论文题目推荐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评介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2005年年会研讨综述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学术讨论会综述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举行民族地区商品经济研讨会5、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成立6、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和民族经济学7、交流与探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成立大会和首届年会侧记8、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第三届年会侧记9、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年会简述10、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研究11、《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问题研究》课题评估会简述12、萨阿米人经济的腾飞对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启示13、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14、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及解决方法15、《21世纪初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项目启动16、一部深入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农村经济的创新之作——读《民族地区农产品市场创新建设与民族贸易发展研究》17、创新性成果与更高的起点──《中国经济大辞库(少数民族经济卷)》评价18、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省级经济分区及其发展对策19、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概论20、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研讨会综述四、关于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毕业论文题目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稳定性评估(1949--2002年)(上)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50年5、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概论6、当代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研究——兼论西部大开发战略对民族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7、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核心概念、概念体系及理论意义8、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9、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演变与启示10、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教程1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难题二则1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特质——兼论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1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研究1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研究15、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建设再思考16、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战略17、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18、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的概念关系19、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与学理价值——以壮民族早期发展史为例20、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旅游的变异对西部民族地区旅游业的消极影响五、比较好写的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论文题目1、《21世纪初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循化县撒拉族调研2、《21世纪初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四川省阿坝州茂县调查3、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研究4、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5、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6、论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制度作用分析7、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8、中国少数民族村寨经济的结构转型与社会约束9、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10、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问题11、科技化时代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路径12、中国少数民族村寨经济的结构转型与社会约束13、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14、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研讨会述要15、行走在'97风景线上——学者访谈:'97中国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预测16、《起飞前的战略构想——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长期发展研究》出版17、关于建立中国少数民族区域经济管理学的初步构想18、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图书馆与文化转型——图书馆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切入点19、空间经济现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分析框架及对策——《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一书评介20、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与民族文化互动发展机制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数民族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数民族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数民族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旨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而中国的多民族国家地位使得少数民族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的重要议题。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具有独特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一、马克思主义中的民族问题理论马克思主义是用来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和推动社会变革的理论体系,它也对民族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革命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同时也认识到民族解放问题同时存在于各国、各地区。

马克思主义主张,民族问题应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得到解决,并强调各民族应该平等协调地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少数民族问题研究1. 中国少数民族的特点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但也有55个少数民族。

这些少数民族在语言、宗教、传统文化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为,少数民族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针对不同民族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2. 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

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投入,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同时,政府还大力推行民族团结教育,以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3. 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保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

通过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特别是对濒危语言和文化的保护,提高了少数民族的文化自信和认同感。

4. 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安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视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安全。

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同时,加强治安维稳工作,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确保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安全。

《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引用

《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引用

《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引用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境内共有56个民族。

在这个民族众多的国家中,如何处理好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因此,各级政府和学者们对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是一本系统性、全面性较强的学术专著,涵盖了文化、历史、政治、宗教、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可以为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

以下是本人从《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中摘取的一些观点:一、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与历史研究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和历史的保护十分重要。

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和历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因此,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与历史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少数民族的语言、服饰、音乐等文化元素的研究和推广可以增进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

二、少数民族政治体制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体制在历史上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如藏族的“土司制度”等。

本书提出了应当尊重和优化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管理,鼓励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与建设,以维护各民族利益的平衡和社会稳定。

三、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中国各民族有着不同的信仰习惯,如藏族的佛教信仰,回族的伊斯兰教信仰等。

这些信仰在民族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原则上不能干涉少数民族的宗教自由,并且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少数民族的宗教权利。

总之,《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研究》是一本值得借鉴的学术专著,对于深入研究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认真贯彻书中的理念和思路,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保护与建设工作,促进民族交流与友谊。

调研报告: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调研报告边疆的和谐稳定关系着边疆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着国家长治久安,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今天,法治边疆、和谐边疆的创建具有重要意义。

XX州地处边疆,XX市一直是XX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傣族、哈尼族、布朗族、基诺族等12种世居少数民族。

XX市的法治建设对建设法治XX,示范带动周边边疆少数民族县市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为全面了解XX市法治建设情况,调研组对XX市嘎洒镇、景哈乡搭亥村委会、达西利村小组等进行走访调查。

本调研报告以调查为基础,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特殊性出发,探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XX市法治建设基本情况XX市于2009年4月在全省率先出台《XX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市、法制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法治XX”创建工作。

近年来,XX 市紧密结合地处边疆、世居少数民族多、外来人口多、各民族文化差异大、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群众多、传统民俗多等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不断建立健全组织机制、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全市综治基层基础夯实、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政治大局稳定,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呈现出不少亮点。

(一)发挥社会力量优势,抓治安防控促平安XX建设紧紧围绕各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依托,创建适应新形势的群防群治格局。

同时加大督促指导,“平安乡镇”、“平安农场”以及行业平安创建工作,全力助推平安XX建设。

2014年11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播出了“云南XX一城中村暗藏数十家赌博场所:XX市区赌博场所众多”为题的节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公安等部门对全市此类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先后开展了“法治文化上墙、法治理念入心”行动、“平安XX建设”行动,“以曼各社区为例,在流动人口较多区域建设法治文化宣传墙,邀请市“两禁办”、市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开展禁毒流动课堂,安排到社区报到的机关党员普法,成效非常明显,社会治安有了很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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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 2003 NO 6 Gener al 160
甘 肃 理 论 学 刊 Gansu T heory Research
2003 年 11 月 第 6 期 总第 160 期
当代法学
少数民族经济法制现代化问题研究*
岳海
( 甘肃省委党校 政治学教研 部 , 甘肃 兰州 730070)
[摘Leabharlann 要]我国实 施西部大开 发和可持 续发展战略 , 必须 加强少数 民族地区 , 特别是 西部少数民 族地区的 经济法制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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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断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发达地区的差距。 少数民族经济法制现代化既不是西方化, 也不 同于中国发达地区的法制建设 , 而是结合民族经济 特点的经济法制现代化。这一经济特点就在于 : 一 是少数民族经济生活方式的特色 ; 二是少数民族地 区经济特殊性, 如有的地方是以林业为主, 有的地方 是以牧业、 农业为主 , 或是兼而有之等等。这些经济 只有 慢性 特点 , 与沿海工业、 高科技、 出口贸易等 产业的 快性 特点不同。因而在调整对象、 调整方 法、 内容结构配套措施、 法律责任以及监督机构和监 督机制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特别是从经济法核心内 容的权利来说, 更显得具有民族性。 虽然新中国的民族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 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经济权益, 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 民族地区相对于发达地区, 贫 富悬殊 , 两极分化加剧。其主要原因除了经济基础 薄弱、 人才匮乏、 观念落后之外 ,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即是民族经济法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关系的 发展很不适应, 存在着诸多明显的制度上的缺陷。 从内容上看 , 现有的民族法律、 法规, 包括新修 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 , 大都比较原则、 抽象, 定性的 多, 定量的和程序方面的少 , 因此可操作性不强 , 调 整的手段和方法也比较单一, 多为指导性、 示范性的 规范 , 约束性、 惩罚性、 侵权救济性的内容薄弱 ; 从调 整对象上看, 较多注重少数民族政治上的平等权利 , 注重政治上的自治 , 而涉及经济社会保障方面的规 范还比较少, 且很不完备 ; 从数量和结构上看, 缺乏 系统性 , 许多实践急需的法律、 法规及其配套法规、 规章还没有制定出来 ; 从保障机制上看 , 缺乏一个强 有力的监督保障机制 , 如没有明确的罚则, 致使现有 [ 1] 的监督机构形同虚设 , 等等。 因此 , 建立健全民族经济法体系和监督机制, 更 新观念 , 实现民族经济法制现代化也就是我国新时 期民族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民族经济法体系 民族经济法制建设首先是解决立法问题, 做到 有法可依。它的任务是明确的 , 即在调整民族经济 关系经济行为, 推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 济文化发展 , 保障各少数民族的经济合法权利和利 益, 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现代经济发展表明, 良好的制度是经济快速、 持 续、 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 制度建设与创新 , 既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 也是体现经济发展 的重要表征。其中,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 处理好国家 法与少数民族地区固有法的关系 , 对于实施西部大 98
[ 收稿日期 ] 2003- 09- 20 * 本文是作者承担的甘肃省社科学术活动 基金会 2001 年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一部分 。
就根本谈不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民族地区的逐步建立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 将引起西部少 数民族地区社会各方面 发生深刻变 革。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西部少数民族经济发 展的过程中, 必将进一步引发经济利益方面的种种 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市场经济的法制 现代化建设, 始终关注和解决社会公正或社会正义 问题, 以求加快发展, 消除贫困。只有通过完善民族 法制, 才能解决民族问题; 只有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 用 , 才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健康、 超常的发展 , 也才
The Study of Problem In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Economical Legal System Of The Minority Nationality
YUE Hai- yong ( G ansu Pr ovi nci al Comm init tee Par ty School of CPC , G ansu, Lanz hou, 730070, China ) Abstract: It is necessary in t he progr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w est ern and the fulf ilment of the sust ainable devel opment f or t he w estern region of m inorit y nat ionalit y t o st rengt 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 he econom ical legal sys t em , climbed at its benign promot ion betw een t he inherent law and the nat ional law and it s realizat ion of modern ization of t he ecomomical leg al system, in order t o def end the unit of t he legal syst em, behave t he specialit y of t he minorit y, safeguard the national interest and promote t he economical development of the minorit y. Keywords: minority nat ionalit y; inherent low ; nat ional low modernizat ion of the econom ical legal system. 民族法制现代化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 部分。从民族法制在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 来看, 没有民族的法制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法制现 代化。而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法制现代化是其重 要的一环 , 起着基础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民主和法制的一项重要使命即 促进民族经济 的发 展, 实现共同富裕。就我国的贫困地区人口中最困 难的人口而言, 有 80% 分布在我国的西部民族地区 和边疆地区。历史告诉我们, 贫困和落后是引发民 族矛盾冲突和产生不稳定的主要根源, 而没有稳定 ,
济秩序提供制度保障, 创造实现预期经济目标的社 会条件, 进而保证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 三、 提高民族法律意识, 促进民族法制观念现代 化 民族法制观念的现代化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从 公职人员到普遍公民的意识中 , 应该确立以现代法 制为内容的法律意识和观念, 培养出尊重法律、 遵守 法律、 执行法律、 运用法律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 必究的良好意识 , 逐渐剔除与现代法制不相吻合的 旧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价值观。因此 , 法律意识的现 代化还意味着法律得到广泛的普及。可以说, 没有 民族经济法制观念的现代化, 就不可能有民族经济 法制的现代化。 西部大开发是现代化建设向少数民族地区的深 层次推进。可持续发展观和现代文化对传统观念的 冲击会愈加剧烈 , 因此, 民族法制观念现代化要适应 市场经济、 民主政治、 人权意识、 世界主流法制意识 的大趋势, 自觉地、 积极地、 主动地进行经济、 文化、 观念 的转型。固有法和国家法、 国际法的冲突、 融 合, 也在所难免 , 这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 入关 需 要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接轨成为一种不可回 避的趋势。这种过程对民族法制来说具有风险也有 机遇。但机遇大于风险, 只要积极互动 , 就可以在向 现代化法制观念转型的同时, 又使自己的民族经济 法获得更大发展的双重机遇。 法制现代化建设根本上是人的现代化建设, 西 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的出发点与归宿必须坚持以 人为本 , 也即以满足少数民族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 神文化的需求为本。所以, 西部大开发从本质上说 是对人的开发, 也即对人的思想观念更新是实施西 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 前提条件和精 神动 力。西部大开发不是简单的社会文化转型, 也非简 单的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迈进。西部少数民族 地区在向工业化和信息化进军的过程中, 要同时抛 弃和超越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某些负面影响。这就必 须树立可持续发展观 , 要将之体现于立法、 执法、 司 [ 3] 法和守法、 法制监督等过程中。 从总体上看, 各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的嬗变和发 展基本上都是与其物质文明的发展同步的。对于西 部少数民族而言 , 在过去 , 经济的贫困不仅湮没了他 们进行法律文化创新的冲动, 而且也削弱了其经济 法律更新的物质条件。在新的条件下, 西部新的经 济生活和政治生活 , 面对各种外来法律文化的冲击 和挑战, 只有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从物质上摧毁旧思
开发, 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 义。因为民族法制建设同国家的整个法制体系是紧 密衔接的, 它们互为依存, 相互作用, 相互促进, 国家 法制建设进程决定着民族法制的发展进程和方向。 在我国, 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建设方面的法律是很 不健全的 , 自治法难以贯彻落实。在西部大开发中 必须首先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经济建设一定要通过法制来进行。目前 , 民族地区 自治机关要尽快根据修改的 !宪法∀ 和 !民族区域自 治法∀ ,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制 定自治州、 自治县自治条例, 进一步加强经济变通、 补充法规的制定工作, 特别要充实具体内容和程序, 以保证经济自治权的全面落实。同时要加快制定一 系列单行法律、 法规, 如!民族经济法∀ 、 !少数民族经 济权益保护法∀ 、 !民族诉讼法∀ 等, 使民族经济法律 规范显现一个门类齐全、 结构严密、 层次分明、 前后 照应、 互相连贯、 和谐一致的严密体系。此外 , 加强 法制组织机构和现代化建设 , 使法律组织机构精细 化、 专门化 , 履行法律职能的有效化, 工作程序的规 范化、 制度化 , 以及法律设施的现代化。特别是现代 化科学技术成果和设施如网络技术在法律活动中的 运用 , 对于完善法律创制的机制, 提高立法的质量, 提高法律操作水平 , 提高法律运转的质量和效益 , 都 会有很大帮助。总之 , 民族经济法制现代化建设要 提高立法质量 , 改变长期以来地方立法中自我创造 少 , 模仿程度高 , 不能充分发扬民主, 反映各民族自 [ 2] 治地方民族特点、 区域特点的状况。 二、 建立和健全民族法制监督机制, 促进民族执 法和司法现代化 因为 徒法不能自行 , 所以就需加强法律实施 监督和执法、 司法 , 做到有法必依 , 执法必严, 违法必 究。法制现代 化的一个最基本要求, 是在司法、 执 法、 守法、 法律监督过程中贯彻法治精神 , 要用法律 来治理、 管理、 组织民族自治地方的一切经济、 社会 事务。在建立市场经济、 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可持续 发展战略的条件下, 少数民族地方要正确认识和处 理地方和国家利益的关系 , 自觉地将国家利益放在 重要位置 , 维护法制的统一, 保证统一市场的建立。 因此, 有权利就有义务 , 少数民族地方机关承担着保 证国家法律的实施、 贯彻义务, 要以国家法为主, 辅 之以固有法 , 这就要求自治机关坚 决贯彻 依法治 国 的方略, 采用执法、 司法、 法律监督等手段 , 祛除 执法、 司法上的地方割剧和 地方保护 主义 , 使执 法、 司法机关独立依法履行自己的职权, 只对法律负 责 , 也即对人民负责 , 从而为本地方的经济发展、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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