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对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摘要分析了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以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供借鉴。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对策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林业行政机关或受其委托执法单位代表国家执行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是整个执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法律、法规、规章得以正确实施的保障,也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1]。
其基本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和国家政令畅通。
随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开展,加大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力度。
但是林业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正确处理和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能为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征程中减少直接侵犯行政相对人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形象。
1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1.1林业行政执法机关缺乏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力和手段目前,我国虽然不少法律、法规都有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但是还没有统一的行政执行法。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不可缺少的行政手段。
在实际工作中,林业行政机关常常遇到干扰和抗拒执法的事件,因缺乏必要的权力和手段,不能用或不敢用必要的强制手段,因而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
不仅如此,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被围攻殴打的事件也屡有发生,有的甚至触目惊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1.2行政立法责任不清,执行中操作不便当前,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有些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对相关行政执法的规定过于粗疏,缺乏可操作性,限制了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力度。
以罚款问题为例,有的只笼统地说“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至于何种行为分别给予何种经济制裁,没有具体标准;一些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缺乏规定,弹性强、幅度大,既不利于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又增加了违法者的违法空间,致使处罚不当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给某些执法人员违规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使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受到严重影响。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我国林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同时又发挥林业基础产业的作用,提高林业执法效能,是林业工作者尤其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当前存在的问题1.1 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规范。
为了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我国执法部门有林政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等,这些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受到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如果在行使管理权限时未受到委托则属于超出职权和职责范围,因此出现了各个部门因管理职能权限交叠而互相推诿、疏于管理等现象,造成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分散,另外也会因为受经济利益的趋势争相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林业管理体制的不明确,使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矛盾,同时这种矛盾还使林政执法部门缺少了对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合力。
另外,在林政执法的团队建设中,监督机构也尚不健全,一般的监督机构设立在办公室综合机构内部或资源林政机构内部,此种监督方式很难起到真正的效用。
1.2 制度不健全,管理操作较难实施。
我国已经制定了森林管理的诸多制度、条例等,但是制度体系内部存在相对制约、疏漏、不适宜操作的问题,同时,随着森林违法方式不断的增加,原来的森林法和制度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导致制度体系不健全,如《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对非法运输木材进行的规定。
《条例》规定“承运无证运输木材案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3倍的罚款”,而《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同时还有条款规定:“林业行政处罚主体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d内及时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d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对不按规定缴纳罚款或根本不缴纳罚款的处罚方式和强制措施并未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得基层林业执法工作者在处罚案件时较难操作。
关于林业执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 ) 五 改善执法环境 , 强化执法力度 。 要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 正地执法 ; 同时 , 执法和司法机关要加 强 自身建设 , 加强制度建 设, 加强执法监督 , 依法办好每
一
执法单位创收的制度设计 ,势必造成林业执法单位为追逐利益 而违法。 二是基层林业站力量分散 、 单薄 , 无法承担其法定职责。 就木材采伐而言 , 林业站要承担采 伐作业设计 、 中监督 、 伐 发后 检查验收职责 。 目前 , 只有 山区林业站机构 比较健全 , 但是力量
是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 , 也存在办案执法经费不足的问题 。 这种
( 加强 执法监督 , 四) 促进依法办案。 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
检查制度 , 加强对权力运行 的监督管理 , 规范行政许 可 、 政处 行
罚等行政 管理 程序 , 防止林业 工作人员 , 利用职权谋 取私利 , 促
进依法行政。 特别要加强林业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检查 , 规范办
件, 笔者问办案人员毁林数量是怎么得来的 , 他说是估 的。再 比
指标作 为主要指标 的政绩评价体系 ,导致 地方政府 为政绩而政 绩, 重开发轻保护 , 导致生态环境 和资源受破坏 , 不利 于社会和
谐发展 。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改革政府政绩的评价体 系, 以人为 把 本、 社会和谐发展 , 把依法行政 、 科学执 政作为考核政府政绩 的 核心指标 。
( ) 二 推进综合执法 , 完善执 法保 障。一是按照 “ 一个机构执
作 出处罚决定 。②超越法律规定越权办理案件 。③以行代刑 , 违 反规定将刑事案件按行政案件处理 。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 政府违法 比较突出。 现在多数市 、 县政府把招商引资作 为考核政府 及其所有工作部 门的主要指标 。基层政府为了完成
对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体 分 析 ”失之 于宽 , , 失之 于软 , 惩处 较难 到 位 。
使 进 行 有效 地 制约 , 使 监 督权 威 被 弱 化 闭 从 行 政 执 法 机 致 。 关 的 内部 监督 来看 , 虽然 已 制定 颁 布了 《 业 行 政 执 法监 督 林 办 法 》 但 有 的林 业 法 制 机 构 并未 按 办 法 实 施 有 效 监 督 。 , 权 力 失去 监 督 是腐 败 的根 源 。 政 执法 权 力 监督 体 系 不 完善 , 行
林 业科 学
现代 农 业科技
2 1 第 8期 0 1年
对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的思考
肖红缨
( 西 省 赣 州 市 林 木 种 苗 站 , 西 赣 』13 10 ) 江 江 、 4 0 0 I '
摘 要 分 析 了 当前 林 业行 政执 法存 在 的 问题 , 出规 范林 业行政 执 法 工作 的对 策 , 提 以为进 一 步规 范林 业行 政执 法 行 为提供 借 鉴 。 关键 词 林 业行政 执 法 ; 问题 ; 策 对 中 图分类 号 F 2 . 文 献标 识码 A 36 0 2 文 章编 号 1 0 — 7 9 2 1 )8 0 0 一 1 0 7 5 3 (0 1 0 — 2 6 O
监 督 手段 虚化 、 化 , 造成 行 政 执法 中其他 问题 发生 的重 弱 是 要 原 因 之~ 。 从新 闻 舆论 的 监督 看 , 虽然 一 些新 闻 媒体 不 时 披 露 一 些 行政 执法 方 面 的违 法现 象 , 由于 许 多 行 政 执 法 但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改革也成为了一个大的话题。
林业行政执法是维护国家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但是,目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面临诸多问题,包括机制不健全、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效率不高等方面。
因此,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和思考。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机制是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而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1、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考虑到森林资源管理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我们应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机制。
这样能够把森林资源分为不同的管理级别,从而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比如,在国家级别上,应该建立统一的保护战略,围绕重点林区开展重点保护工作;在地方级别上,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计划和措施,以达到分类保护的目的。
在每一级管理机构中,应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执法流程。
具体来讲,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应该协作,相互支持,实现管理和执法的有机结合。
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该加强透明度,完善取证、处罚等机制,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与效率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与效率是实现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环节。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化和素质修养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强执法人员在森林资源、环保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
另一方面,还应该加强执法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传达正确的工作价值观和职业精神。
2、采用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无人机技术、信息化管理等,提升工作效率。
这可以减轻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三、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标准是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环节。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林业资源的日益减少,林业行政执法变得尤为重要。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果不明显、执法环境不够完善等。
为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建议及对策,努力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果。
建立健全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诸多不足,如执法主体不清晰、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手段不完善等。
应当建立健全一套合理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包括完善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手段等。
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林业资源的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应当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确保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这需要加强对违法砍伐、非法采伐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强对林木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保护和开发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一些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如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执纪不力等。
应当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不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质量。
应当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执法设施的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等,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对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生态安全至关重要。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执法力度不足等。
需要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视,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改进管理机制、提升执法水平等方面的努力,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和保护水平。
下面将就如何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要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的森林资源管理立法体系还不够完善,有些规定已经跟不上实际的需要。
需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实际需要。
在修订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使之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
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还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立起健全的立法程序,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改进管理机制除了完善法律法规,还需要改进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当前我国林业资源的管理体制存在着不少弊端,如监管不到位、管理职能不清晰等。
需要对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建立起科学、透明、高效的管理体制。
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管理的条块分明,避免出现管理职能交叉和责任不清的情况。
要建立起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行为的公正和合法。
还需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三、提升执法水平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改进管理机制,还需要提升执法水平,确保执法的严格、公正和效率。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执法力度不足等。
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还需要建立起健全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公正和合法。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思考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将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 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03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将更加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 的良好格局。
04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将更加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 理,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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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对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 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 行为。
落实责任追究
对违规违法的林业行政执 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维护公平正义 。
如何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人员素质
严格选拔任用
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选拔具备专业背景和实 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权限和工作程序。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林业 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
推进执法力量整合,加强执法 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队
伍整体素质。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林业 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行为 合法有效。
对未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展望
01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将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生态优先、保护优 先的执法理念。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改
03
革进程。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制度保障
1
对现有的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确 保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2
制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操作规 程,明确执法依据、程序和标准。
3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 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确保执法 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 林业行政执法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 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是我国林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之一。
在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背景下,进一步改革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和公正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建议和对策两个方面对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进行探讨。
一、建议1.加强执法部门的专业化建设。
针对林业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培养一支专业能力过硬、熟悉林业法律法规的执法队伍。
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2.加强执法监督机制的建设。
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对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的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公正行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的共享和流转,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借助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违法行为的预测和预防,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4.注重执法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加强对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的解释和说明,提高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度。
二、对策1.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训。
制定并实施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提升计划,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注重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的培养,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执法流程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规范,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加强执法文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执法效果和管理效能。
3.加强执法装备的更新。
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更新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安全性。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技装备,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4.加强执法与科研的合作。
建立与林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机制,加强执法与科研的衔接,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山区国有林区林业行政执法的思考
林业的性 质 、 点和任 务决定 了林 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 特 我
们深信 , 十一五” 在“ 期间, 通过强化依法治林 , 彻底改变林业行 政执法的形象 , 认真做到积极执法、 坚决执法、 严格执法, 树立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积极 引进 竞争 激励机制 , 以竞聘 上岗 、 效考核 、 绩 定期培训 、 法者权威, 开阔执法视野 , 高度重视林业建设者、 经营者的合法 末位调整 等不同激励模式和激励措 施 ,增强激励主体 与客体 的 权益 , 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 就一定能够有力促进我国林 相互作 用效果 。 通过对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实现动态管理 , 底打 业的可持续发展 。 彻 破林政稽查队伍工作 的“ 终身制” 。把执 法任 务和责任认真 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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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林 业 2 0 ・ 065
游 与执法 规
一3 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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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鲁木齐南山林场 王淑萍 韩凤崎
多年 以来 ,林 区执法机构运 用法律 l 当前 山区国有林 区林业行政执法面 临 森林公安、 林政执法 、 木材检查站等多个
等方面使 山区 国有 林区林 业行政执 法得 这 种多头 管理 首先 造成 了在 林业行 政执 执法成 本增加 , 工作效 率降低 。
以完善和 优化 。
法过程 中执法主体的责、 、 权 利不清 。 由于 1 林业 行政执 法整体 实力不强 ,装备 . 2
指导,确立严肃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 ,努力实现依法行 落实到个人, 以严明的纪律和完善的工作制度 , 规范林政执法人
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立足于严肃执法和文明执法, 确立清晰 、 3 加强 宣传教 育,对破坏森林和野 生动植物 资源的现 象进行 . 缜密的执法思路 , 从执法队伍培训、 规章制度建设、 案件查处、 处 有 力 治 理 罚听证等方面 , 分项做 好年度工作计划 , 除工作中 的薄弱环 消 节, 推动林 政执法 工作 有效 开展。 3 以 内强素质 、 . 2 外树形象为 目 , 强行政执 法队伍 建设 标 加 组 织林 政执法队伍 , 积极开 展“ 依法保护 森林和野生动植 物
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摘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卷宗完善。
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和建议。
强化管理,优化执法队伍;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建议1.引言南涧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大理州南端,地处无量山、哀牢山结合部,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
全县辖8个乡镇,全县幅员面积173971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13555.04公顷,占总面积的65.27%;其中乔木林地99513.18公顷,占87.63%;竹林地56.75公顷,占0.05%;灌木林地8991.65公顷,占7.92%;其他林地4993.46公顷,占4.40%。
活立木总蓄积量721.8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6.67%。
作为南涧县人民政府专门负责林草工作的职能部门,南涧县林业和草原局既承担着培育、经营森林资源的责任,又要履行保护森林资源、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的职能。
2.南涧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目前全县林草系统118名职工中,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共73人,是一支人员数量较多、工作范围较广、涉案数量较集中、社会影响较敏感的行政执法队伍。
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乱砍滥伐、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
执法过程中,能严格履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同时严格执行卷宗管理制度,一案一卷,规范制作,逐级审批,妥善保管,为日后调阅查询提供了可靠依据。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06起结案率达到95%以上,罚款金额203万元,全部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缴存,案卷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
关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1
关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引言林业行政执法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它是指依照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活动,并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理。
我国《森林法》第13条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林业行政执法是国家在实行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林业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林业行政法律规范,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障生态平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来说是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的组织或者个人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执行法律、依法行政的过程1。
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来实施,主要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股室站之间行使相关的行政执法权。
由于我国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存在诸多方面的弊端,如执法机构多、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到位、职能交叉重叠、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官僚主义严重等,从2003年底开始,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执法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在27个省(区、直辖市)的142个县级单位开展了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在我国林业行政执法领域中开始尝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此作为对传统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目前,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试点地方探索出不同的改革模式,但所有模式都还存在着一些共同的悬而未决的问题。
本研究聚焦于此,试图在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向和出路。
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推行1任大军,李名列.关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思考[J].重庆绿化,2003,(3).我国现行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和政府职能运作模式发端于计划经济时期,而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是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法制建设不断推进过程中形成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林业行业的发展,传统林业执法体制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完整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一是林业行政立法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需要。
尽管林业立法已经基本涵盖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但是,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现实有有空白,对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也不十分完善,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规定较多,而对其义务规定较少;对当事人违法自理规定得比较笼统。
林业立法的伐较为缓慢,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急需的法律、法规、规章尚未制定出来,如《刑法》第410条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罪,对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占用多少面积才构成此罪,至今没有司法解释,以至于无法具体操作。
新的法律公布以后,对现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进行清理,从而使林业行政执法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矛盾从而造成林业行政执法不统一的状况,如对于青蛙的保护管理、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各根据自己的部门法规,都有权利予的保护处罚,一旦发生管辖纠纷,凭什么来解决问题。
二是林业行政执法趋利化。
由于林业行政管理正在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揽一切”,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些体制问题并没有完全清除,当前突出的问题是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过多,经费严重不足,全市只有城步县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余县市都是靠自己想法解决经费缺口,有的甚至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工资,幅利等自身利益相挂钩,还有的个别地方甚至向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如木材检查站,作为林业行政的执法的一个窗口,其执法人员的工资等并未纳入财政预算,其各项、待遇就直接与其罚没整归入挂钩,这就难不造成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要求相背离,从而成为林业行政执法不公、不合法及至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合理,执法权过于分散。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木种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
浅谈基层林业行政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浅谈基层林业行政执法的现状与对策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同时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对于推动林业生态建设、优化林政资源配置有积极作用。
虽然我国加大了林业执法的力度,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目前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
鉴于此,本文分析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探讨解决措施,力求为林业执法做数据参考。
标签: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对策目前,全球很多资源面临着枯竭的危险,林业生态建设对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非常重要。
林业在生态建设中非常重要,林业行政执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林业资源,对林业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林政管理关乎人们生存,可以保证地区的生态稳定。
林政执法是林政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规范林业活动,减少林地资源流失,促进林业资源的和谐发展。
一、我国林业行政执法的现状林业资源能够推动市场的经济发展,对于保护环境也非常重要,所以,我国对于林业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非常重视,同时制定了很多扶持政策,但是我国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有很多的不足与弊端,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一)商品采伐零指标我国实行天保工程以来,商品采伐一直零指标,但是很多开发厂、矿产等行业需要使用坑木、箱条等,改革后很多合法厂、矿的日常作业会需要木材,所以非法收购林木的情况时有发生[1]。
例如:地区高压线路施工、铁路运输网修建等,虽然国家批准建设,但是并没有将采伐木材纳入建设计划之内,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很多木材只能通过市场渠道进行购买。
这种现象导致重点工程的施工和林政执法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矛盾,给林政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二)森林资源管理不力我国目前多数地区的森林资源非常紧张,严重影响了林业的绿色平衡发展,是林业未来发展必须要面对的首要问题,虽然我国国土面积中森林面积所占比重较大,但是森林的覆盖率却非常低。
森林资源的紧张无法为林业的长足发展提供动力,影响了生态效益的有效发挥。
在我国很多山区农村,始终存在以开发项目为由,进行乱砍滥伐,甚至还有农民进山随意侵占林地,牵涉面非常广,查处难度非常大[2]。
基层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难点及对策
2017 年第 11 期(下半月)农民致富之友 Nong Min Zhi Fu Zhi You94科研◎林业科学基层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难点及对策白志明森林资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工业经济的影响之下,我国的森林资源也出现了大面积退化。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去保护森林资源,共建和谐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
鉴于此,文章将针对基层林业部门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难点与针对性对策进行分析,通过提升林业依法行政的有效性去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
1 基层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难点分析1.1 执法主体过多,力量相对分散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被分散到各个分支机构,也就造成法律职能的无法统一,依法行政则无法高效完成。
林业执法管理部门权责交叉也就造成执法主体过多。
如基层地区一般会设有林业派出所,却又分属于不同部门管辖,难以保证林业依法行政的有效性与协调性。
此外,在基层林业部门依法行政中还存在执法力量相对分散且任务繁重的难点,主要是由于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任务安排单纯依据业务管辖范围,所以导致林业执法力量分散,而实际林业行政案件的执法主体为既有授权也有委托的森林公安,除了要处理林业行政案件之外,还需要做好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任务非常繁重。
1.2 公众监督机制与法律制度不完善在实际的林业保护工作中,大部分的人都无法意识到林业保护的重要性,对这项工作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认识不足,而即便是有少部分人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仅仅认为林业保护工作只需要政府机关部门做好便可,普通民众无需过多干涉,久而久之也就导致基层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缺乏群众基础,在某些执法工作的开展中既得不到群众的支持,也没有接受有效地监督。
1.3 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随着现如今林业部门实行考试进入之后,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逐步淡化,考试内容也更多注重于公共基础知识,导致目前基层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林业专业知识不够完善,再加上部门内部学习风气不佳,众多进修沦为培训,许多林业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乡镇林业执法人员,基本都是林场人员抽选的,文化水平有限,整体素质偏低。
新时期如何做好林业执法工作的思考
新时期如何做好林业执法工作的思考本文在研究中以林业执法工作为核心,明确新时期林业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分析林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对策,加强林业执法力度,提高林业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标签:林业执法;林业案件;评价标准;执法主体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治国方针,而林业执法正是依照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执法主体遵照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破坏或是影響林业资源的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是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过程的一种监督行为。
我国也不断对林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为林业执法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与坚实基础。
尽管我国林业执法已经获得很大的发展效益,但相比于具体要求与目标而言,林业执法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这些不足和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业执法工作效率,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对此,在新时期背景下,要加大对林业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林业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分析当前林业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促进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探究新时期如何做好林业执法工作的思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林业执法工作现状分析一般情况下,林业执法工作对象基本为当地农民、待业青年等低收入人群,基本为个人犯罪,发现难,犯罪类型无法引发公愤,这就增加了林专业执法难度。
同时,当前社会标准和法律法规上,对林业犯罪案件的危害程度、犯罪性质等缺少统一评价标准,这就增加了林业犯罪案件的定罪难度。
除此之外,一些政府工程没有遵守规定程序进行林地使用,林业执法部门没有按照《森林法》的要求处理林地征用行为案件,林业执法工作混乱。
二、林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执法主体不明确在进行林业执法过程中,常常存在林业执法主体缺失或是不明确的情况,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林业行政处罚权会分散至林业主管部门的分支中,这就造成林业执法主体过多,无法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权。
新时期关于基层林业执法思考
新时期关于基层林业执法思考摘要:基层林业执法在磐安县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正是林业执法工作的推进,才使得磐安县的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生态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使更多的林木能茁壮成长,林业和林业经济都得到有效发展,所以磐安县最终能成为生态示范区、全力打造“江南生态养生源”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品质山城、秀美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虽然磐安县在基层林业执法上已经形成良好的管理体系,但在新时期,这种管理体系不是很适应磐安县的生态建设,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相关人员应该找到有效的策略来改善这种状况,使磐安县的林业发展更好。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林业执法;问题;对策;磐安县基层林业执法工作中的问题有很多,比如执法主体多,执法力量分散或执法工作不深入等,相关人员在搞好当地林业发展时,一定要将这些问题作为切入点,使执法现状得到改善。
本文主要针对新时期基层林业执法进行思考。
一.新时期基层林业执法中的问题1、林业执法主体多新时期基层林业经济发展形式或其他方面可能会出现变动,那么相应的执法工作也要作出改变,且新时期对执法要求增高,以往的过度分散执法权的模式就不太适应现在的磐安县林业执法工作。
这种执法主体过多的机构组成形式,会使一项执法工作经历很多流程才获得完全的执法落实权,在此过程中,可能就会出现时滞性,导致执法工作措施落实效果不好。
在对于某项执法措施上,每个分支机构都有决定权和建议权,如果各分支机构不能很好联系和沟通,该措施就无法执行下去[1]。
在实际中,磐安县关于林业方面的管辖部门就有好几个,其管辖的森林公安局、木材巡查大队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也是不同的。
这种形式虽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对于实际林业发展确实不利的,所以还需要将行政处罚权等权利集中到一起,高度统一起来。
2、林业执法力量不集中在磐安县林业发展中,有很多类型的林业事务,本着事物所属管理范围职责不同,来对执法组织机构进行构建,对组织好的执法部门布置执法任务,这种执法机构与执法事务一对一的形式,会使执法机构整体变得很冗杂,不利于执法力量和相关权利的集中,也不利于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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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森林是可再生性资源, 了又会长 , 砍 取之不尽 的错误思
想 。 有 就是 一旦 发 生林 业 案件 就 有领 导 干部 出 面协 调说 还 情 , 终 不 了 了之 , 至 有 些 县 、 最 甚 乡级 干 部 直 接 参 与 , 一 在 定 程度 上 阻碍 了从 严执 法 。
21 领导意识淡薄 , 法难严 . 执
人 们 常说 :靠 山 吃 山 , “ 靠水 吃水 ” 目前我 区 的山 区 多 , 为 贫 困地 区 , 以牧 业 为 主 , 认 为森 林 多 得很 , 几 棵 没有 总 砍
破坏森林 的人 , 又不怕别人报复 , 有正义感的人进行举报 ,
这 样 的人 毕 竟 太少 ; 仇 报 , 违 法行 为人 与举 报人 有 矛 二是 指 盾 而 进行 的举 报 , 易激 发 群众 内部矛 盾 ; 是假 报 , 虚 假 三 是 举 报 , 执 法 人员 实 施声 东击 西 的举 报 。这 些无 形 中增 加 对 林 业 案 件 的 侦 破难 度 ,保 密 工作 关 系着 人 民生 活 安定 团 结 , 不 加强 会造 成 一 些流 血 事件 。 若 3 山 区林 业行政 执 法 对策 思 考
新 疆 林 业 2 0 ・ 093
法规与执法
山 区基 层 赫 业行 政 抽 法 晌 思 考
沙湾 林 场
新 疆 是 一个 多 山 、 多沙 漠 、 戈壁 地 区 , 态 环 境 极 其 多 生 脆 弱 , 林 资 源 匮 乏 , 林 分 布 分 散 , 形 复 杂 险峻 , 区 森 森 地 山
不见人 影 , 这样的案件一般就是不 了了之 , 发生 的费用 但
得 自己开支 。 外 , 有 限 的人力 情 况下 , 另 在 面对 山区基 层错 综 复杂 的林 业 工 作 , 特别 是 林 牧 矛 盾 非 常 严 重 , 执 法 实 在 践工作 中 , 当 事人 多是 当地 比较 贫 穷 的农 牧 民 , 庭 非 因 家
赵 四新
行 政 , 没 收 的 变罚款 ( 费) 该 收
在 林 业 行政 执 法 过程 中 ,国 家没 有 给 办案 工 作 经 费 ,
交通条件差 , 经济状况差 , 生活 条件恶劣 , 普法 、 执法难度
大 。国家 对 天 然林 实 施保 护 后 , 护 现 有森 林 资 源 的艰 巨 保 任 务摆 在 了我 们面 前 。 随着 国 家实 施 西部 大 开 发 战 略 , 新 疆 的经 济 有 了快 速发 展 , 别 是 森 林 旅 游 、 产 开发 等 资 特 矿
常贫 困, 进行处罚 , 当事人没有能力 , 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是
执行 不 下去 , 案件 程 序不 合格 , 终不 了了之 。 最 25 执 法人 员素 质低 , 密工作 差 . 保
时有发生 ,有些开发商对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淡薄 ,
有些 当地 政 府 横 加 干 预 , 占林 地 现 象也 有 发 生 , 林 业 乱 给 行政 执法 工作 增 加 了很 大压 力 。 2 山区林 业行 政 执法 存在 的 问题
山区林 业 违 法行 为 主 要是 以盗 ( ) 滥 伐林 木和 滥捕 乱 猎 野 生动 物 、 滥采 乱 挖 野生 植 物 、 占林地 为 主 , 区周 围群 乱 林 众 对保 护 森林 资 源 、改 善 生态 环 境 的社 会 法 律 意识 淡 薄 。 尤 其是 天 然林 保 护工 程 的实施 ,商 品采 伐 指 标 连续 下调 , 特 别 是 20 0 5年 自治 区 全 面停 止 了对 山 区 天 然 林 的 采 伐 , 当 地农 牧 民建 房 、 打棚 圈 所 用木 材 就 成为 问题 。加上 现 在 人们 生 活水 平 提 高 了 , 野 味成 为 一种 时 尚 , 吃 价格 很 高 , 利 益 驱使 不 法分 子 铤而 走 险 , 盗伐 林 木 和偷 猎 野 生 动物 案 件
全靠企业资金进行垫付 , 目前企业 没有 了主营业 务 , 企业 性质也发生了改变 , 从经营型变成 了保护 型 , 以保 护森林
资 源 为 主 , 靠 国家 拨 款 , 案 经 费 就 更 加 紧 张 , 成 了 全 办 形 “ 案不 理 , 案破 不 了 , 小 大 只要 罚 到款 就 行 ” 不 良形 象 , 的 执
性执法工程 , 包括检疫 、 盗伐 、 滥伐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占 征 用林地 、 木材运输等 。 山区林业违法 以盗( 伐林木和滥捕 滥)
乱 猎野 生 动 物 、 采 乱挖 野 生植 物 、 占林 地 为 主 , 滥 乱 电是破 坏 森林 资 源 最严 重 的 违法 行 为 , 执 法 过程 中面 临 着 许 多 在
山区面宽 , 交通 条件不好 , 案件 的来源 主要是靠管护
员 和群 众 举 报 , 由于 保 密 1 作 欠 佳 , 法 分 子 很 快 就 能 知 二 违 道 举 报 者 , 会 以不 同方 式 进 行 报 复 , 常 发 生 一 些 矛 盾 总 时 纠纷 。山 区通 常有 举 报形 式 三种 : 一是 正 义举 报 , 见不 惯 是
困难 和问题 。 1 山 区林业 违 法行 为 的根 源
执法主体林业主管部 门( 林业厅) 一般委托山区森林管 理局进行执法 , 而基层林场从事林业行政执法的人员只有
8 1 , 负 着森 林 资源 管理 、 占用 林 地 、 调涉 林 纠纷 ~0人 肩 征 协 等 众 多 林 业综 合 服务 工作 , 没有 专 门交 通 工 具 , 往 是 又 往 接 到举 报 后 , 区林 场林 业 行 政 执法 部 门需 3 4 时 才能 山 ~ 小 赶 到现 场 ,到 了现 场不 是 伐 根 就是 稀 稀 拉拉 的几 根 原木 ,
源性产业发展很 快 , 这些产业 开发都是在 山区 , 山区林 给
业 行 政执 法 带来 了很 大 困难 。林 业 行政 执 法 , 一 个 系统 是
法方式简单 、 粗糙 , 导致林业 盗( ) 滥 伐林木 等违法 行为屡
禁不 止 。 24 执 法人 员机 动性 差 , 制不 足 , 法 不严 . 编 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