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财政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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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引言中国是一个拥有广阔地域和多民族特征的国家,具有复杂而独特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中国的治理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

然而,在当代中国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下,中央与地方关系也在不断调整和演变。

本文将深入探讨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并分析其现状和特点。

1.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问题。

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中央政府拥有决策权、宏观管理权和监督权,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执行中央政策、管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

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增加,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逐渐复杂化。

一方面,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

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地方的资源、发展水平和民情民意作出一定的调整。

这种权力分散的体制有利于保障地方的利益和促进地方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民主和参与的实现。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为了保持国家统一和协调发展,也需要保持对地方政府的有效控制。

中央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来规范和监督地方政府的行为,确保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不偏离中央的指示和要求。

这种权力集中的体制有利于中央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的整体利益。

2.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财政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方面。

在中国的财政体制中,中央政府是财政资源的主要调配者,而地方政府则是财政资源的主要使用者。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既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支持和依赖,又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财政独立性和自主权。

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分税制度来向地方提供财政支持。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用于补偿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的成本和损失。

分税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合理划分税收收入的机制,让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和税收收入。

然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也存在一些问题。

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讨论(一)

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讨论(一)

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讨论(一)摘要: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很多弊端,不能起到调整地区间差距、均衡地区间基本公共产品和基本设施建设均等化的作用,这与统筹发展的目标背离。

因此,有必要对之进行改革,规范纵向转移、建立横向转移,并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纵向转移;横向转移一、财政转移支付的内涵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由四种转移支付的形式构成:一是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其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模式,该办法通过测算各地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决定财政资金分配。

二是税收返还,返还额以1993年的税收收入为基数逐年递增,具体测算方法是,以1993年为基期年,对按照分税制规定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总额(消费税+75%的增值税-中央下划收入),如数返还地方;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当年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30%确定。

三是专项补助,主要用于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以及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等。

四是原体制补助和上解,中央政府财政部对部分省、自治区实行定额补助,与此同时部分省市向中央按照一定的比例上解。

转移支付的实质是一种补助,具有矫正均衡功能。

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转移支付在平衡各级政府财政能力、弥补地方政府缺口、提供均等化公共产品、优化各地区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特别是对乡镇政府而言,要完全担负起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任务,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便如“雪中送炭”。

要达到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产品和基本设施建设均等化的基本目标,就要求对各地区的财政能力和财政需要之间的差距进行调整。

二、我国现行转移支付的弊端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

在当前的转移支付体系中,税收返还占据最大的份额,但我国税收返还计算方法不尽合理,税收返还额的确定明显是以承认各地区政府既得利益为特征的,采用的是基数法,这种基数法有利于调动高财政收入地区的积极性,但是却固化了财政包干制下所形成的财力不均问题,容易导致“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马太效应。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实考察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初步建立起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一)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补助)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一般性补助范畴:体制补助与体制上解。

这是从原分级包干制中保留下来的,即在实行分税制之后,中央对地方的补助继续按原体制规定执行,原体制地方上解按不同体制类型继续上解中央:实行递增上解的地区,继续按原规定递增上解;实行定额上解的地区,按原确定的上解额,继续定额上解;实行总额分成的地区和原分税制试点地区,暂按递增办法,即按1993年的实际上解数,核定一个递增率,每年递增上解。

从1995年开始,中央财政取消了对各地区体制上解(中央)的递增率,实行定额上解的办法。

2.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为了保护地方既得利益,中央把在1993年按新体制计算的净增加的收入全部返还给地方。

税收返还的办法是首先核算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基数,核算公式为:R=C+75%V-S其中:R 为1994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核定基数;C为消费税收入;V为增值税收入;S为1993年中央对地方的下划收入。

式中右边的两项之和(C+75%V)是新体制下分税种划分后把原来的共享收入份额转化为中央收入的数量;S是原体制地方已得的份额。

两者的差额R,就是按照新税制规定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这个数额全部返还给地方。

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在这个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O.3系数确定。

1994年后,如果中央净土划收入达不到1993年的基数,则相对应扣减税收返还数额。

1994年以后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额按下式计算:3.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专项拨款。

此类拨款是指在中央与地方预算中,不包含在地方财政体制规定的正常支出范围内,由中央财政根据特定用途及地方的特殊情况,由中央财政拨付给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一、本文概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一文旨在探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公共服务提供的影响。

转移支付作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界定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的相关概念,阐述了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基础。

接着,文章分析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公共服务提供的影响机制,包括资金分配、使用效率、服务均等化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文章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利用相关数据分析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之间的实际关系,揭示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文章提出了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地方公共服务提供水平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益参考。

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工具,旨在实现资源的再分配和地区间财政能力的均衡。

这一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主要源自公共财政理论和区域均衡发展理论。

公共财政理论认为,政府有责任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一种财政资源转移的手段,通过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这一理论强调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以及财政转移支付在均衡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区域均衡发展理论则强调,各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应保持相对平衡,避免出现过度差距。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一种调节手段,可以通过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其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进而缩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

这一理论的核心在于实现区域间的协调发展,提升整体社会福利水平。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公共财政理论和区域均衡发展理论的基础之上。

通过转移支付这一机制,中央政府能够有效地促进地方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加强地方财政收入能力。

该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1. 政权下放和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取消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收入的大部分调控权。

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税收政策,并不需要上交所有财政收入给中央政府。

这使得地方政府具备更大的财政自主权,可以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2. 资源税划归地方:分税制改革将原本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资源税划归地方政府征收和使用。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资源税的税率,并将收入用于地方经济建设。

这使得资源丰富的地方能够更好地利用资源优势,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 增加税种:在分税制改革中,增加了一些新的税种,如契税和土地增值税。

这些税种的增加使得地方政府有更多的税收来源,也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

4.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分税制改革重新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

中央政府将减少对地方的财政拨款,而地方政府需要加大自主财政收入的努力。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自主和自立。

5. 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还改革了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原来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而新的转移支付机制更加注重市场规则和竞争机制,注重地方政府财政自负盈亏能力的提高。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财政收支平衡,有效地利用财政资源。

6. 对不同区域的差别待遇:分税制改革充分考虑了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对不同地区给予不同的财政政策支持。

这使得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能够得到更多的财政支持,促进了地区间的经济平衡。

总的来说,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政权下放和权力下放,资源税划归地方,增加税种,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摊比例,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以及给予不同地区差别待遇。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提升了地方财政自主能力,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职责和管理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名词解释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名词解释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名词解释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通过各种渠道转移支付给地方政府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资源的再分配和调节,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具体来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这种转移支付可以是直接向地方政府拨款,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财政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等多种形式实现。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地方政府的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它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间财力不平衡、区域发展差异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中国的实施中,也有一些特点和原则。

例如,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进行支付;根据地方政府的财力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进行评估等。

这些原则和特点有助于保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总的来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重要的财政管理工具,能够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均衡增长。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正文:----------------------------------------------------------------------------------------------------------------------------------------------------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我着重就规范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社会结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非常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全国人大对此十分重视,积极给予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转移支付体系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不断加强,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但受一些因素制约,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规范。

一、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情况(一)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实施税收返还,将中央通过调整收入分享办法集中的地方收入存量部分返还地方,保证地方既得利益。

目前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

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按1:0.3增长比率计算,所得税基数返还为固定数额。

中央财政并不拥有税收返还的分配权、使用权,这部分收入实际上是地方财政可自主安排使用的收入,在预算执行中通过资金划解直接留给地方。

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3930.22亿元。

这部分收入作为中央财政收入计算,2006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2.8%;如果将其视同地方财政收入,则2006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2.6%。

第九章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第九章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第九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第九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第一节政府间财政转移的基本原理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通常,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协调是通过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两大系统相互配合、共同运作来实现的,从而形成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架,其中,前者是政府间的收入制度,后者是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制度是政府间的财力进行单方面转移的活动进行规范的制度体系。

目前,对政府间资金划转的称谓很多,包括转移支付、政府转移支付、政府间转移支付、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等,在现实表述上,人们往往将其混用,仔细鉴别,四者的概念不同,其相互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但其内涵和范围不尽一致。

1>.转移支付。

按照联合国《1990年国民账户修订案》的定义,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进行单方面的无偿性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

2>.政府转移支付。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写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转移支付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国际间的转移支付。

这种转移支付的对象是其他国家、国际组织或跨国组织,具体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国际组织或跨国组织交纳会费等。

二是一个国家内部的转移支付。

这种转移支付包括政府向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失业救济金、价格补贴、住房补贴等;政府向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如向城市运输、供水和污水处理等公共企业提供的一般补贴和基本建没投资等;各级政府上下级之间的资金转移,包括共享税的分配、上级政府拨给下级政府的各种补助、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提供的补助等。

3>.政府间转移支付。

在分级预算管理体制中,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各级各地政府之间的财力及其使用存在较大的差别,政府收支的划分不可能也难以使各级各地的收支完全对应均衡,从而出现政府收支的纵向不均衡和横向不均衡。

针对此,需要运用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实现财政体系内各级次和各地方预算收支的最终均衡。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我国分税制是指国家税收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照一定比例分成两部分,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它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划分、税收调剂、税收返还和税收协调等方面。

首先,税收划分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各自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和税收收入份额。

我国的税收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收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和税收收入份额。

其中,中央政府主要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地方政府主要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等。

通过税收划分,实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和使用上的分工和协作,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效益。

其次,税收调剂是指中央政府根据地方财力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方式和途径,将部分税收收入用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税收调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举债和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资等形式。

通过税收调剂,可以弥补地方财力不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国财政收支的均衡。

再次,税收返还是指中央政府根据地方财力实际情况,将部分税收收入返还给地方政府,用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税收返还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等形式。

通过税收返还,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地方财政自主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税收协调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和使用上进行协调和合作,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税收协调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税收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税收征管和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开展税收宣传等方面。

通过税收协调,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总之,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划分、税收调剂、税收返还和税收协调等方面,它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西财《财政与金融》教学资料包 课后习题答案 第六章

西财《财政与金融》教学资料包 课后习题答案 第六章

第六章政府预算与预算管理体制主要概念:政府预算国家预算决算单式预算复式预算零基预算预算外资金增量预算本级政府预算政府预算调整收入分类分成预算调节制度统一领导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分级管理总额分成政府总预算定额上缴政府预算管理体制预算管理职权分税制转移支付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课后习题答案(一)名词解释:1、政府预算:政府预算是一国政府在一财政年度内,为了实现其职能,筹集所需资金,以及如何利用这些资金的一个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筹集、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反映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和目标,体现了以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2、国家预算:国家预算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各级政府预算的总和,即剔除重复计算后各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总和。

3、决算:政府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整个预算工作程序的总结和终结,也是国家经济社会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

4、单式预算:也称单一预算,是传统的预算编制形式。

它是指政府财政收支计划通过一个统一的计划表格来反映,将政府全部预算收支汇集编入一个统一的预算表之中,而不区分各项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的预算形式。

5、复式预算:复式预算,是将同一预算年度内的全部预算收支按经济性质的对应关系,编织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平衡表。

6、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指政府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只以社会经济在预算年度的发展状况为依据,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状况,即是以零为起点而编制的预算。

7、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不纳入国家预算的一种财政性收入,即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的、允许地方财政部门和由预算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资金,它具有专用性、分散性、灵活性的特点。

需要注意的是,预算外资金属于国家财政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

8、增量预算:增量预算是指政府财政收支计划指标是在以前预算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新的预算年度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后确定的。

9、本级政府预算:本级政府预算是指本级政府可以使用的预算,它是本级政府部门和财政部门必须执行的行动计划。

分税制改革的内容

分税制改革的内容

分税制改革的内容分税制改革的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分税制改革也逐步深化。

分税制改革是指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分别归属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以实现财政权力的分权和责任的明确。

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分税制改革的内容。

一、历史背景1988年,我国开始实行了新的财政体制,即“中央统收、地方自负”财政体制。

这种财政体制下,所有税收都由中央政府统一征收,并由中央政府进行管理和支配。

但是,这种财政体制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地方政府缺乏自主权、财力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

二、改革内容1. 税种划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将税种划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其中,中央层面包括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地方层面包括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 费用划分:除了对各级政府的税收收入进行划分外,分税制改革还将各级政府的非税收入进行了划分。

其中,中央层面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地方层面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教育事业发展基金等。

3. 政府职责:分税制改革还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

其中,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国防和外交等方面;地方政府则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4. 财力保障:为了保障地方政府的财力,分税制改革还规定了一系列的转移支付机制。

其中,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了一定比例的财政转移支付,并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等因素进行差别化调整。

三、改革效果1. 地方财力增强:由于分税制改革将大部分税收归属于地方政府,因此大大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财力。

这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2. 政府职责明确:分税制改革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得政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更加专注和高效。

3. 转移支付机制:分税制改革规定了一系列的转移支付机制,使得财政资源能够更加公平地分配。

这也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财政差距,促进经济发展的均衡。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基本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基本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基本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在财政领域中,将税收收入的分配权和支出责任分给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并通过协商和合作的方式进行财政管理的体制安排。

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分配:分税制体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负责征收和管理一定范围内的税收。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与国家经济、贸易、金融等相关的税种,如消费税、关税等。

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与地方经济、资源、土地等相关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2. 财政转移支付:分税制体制中,为了保证地方政府的基本财政需求和公共服务提供能力,中央政府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支持。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划拨资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财政支持,用于补偿地方政府在税收收入上的不足或满足特定目标和政
策要求。

3. 财政责任划分:分税制体制明确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和支出方面的责任划分。

中央政府负责宏观经
济调控、国防、外交等国家层面的支出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地方层面的支出责任。

4. 财政协调机制:分税制体制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协调机制加强协商和合作,协调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关系,确保整个财政体系的平衡和稳定。

财政协调机制包括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协商、预算协调、财政政策协调等形式,以实现财政管理的统一性、协调性和稳定性。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旨在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与平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管理效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促进国家整体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财政分权、 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债务——基于关联视角分析

财政分权、 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债务——基于关联视角分析

财政分权、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债务——基于关联视角分析贺俊;张杰;唐述毅【摘要】在Greiner和Semmter(2000)的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分析财政分权、转移支付以及财政分权-转移支付交互作用对政府地方债务水平的影响.通过构造Hamilton函数的方法,得出地方政府债务水平与财政分权、转移支付以及交互项的显式,通过对显式的求导得出各变量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影响.然后利用1997—2015年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财政分权与转移支付交互项对地方政府债务水平具有正向影响,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债务具有负向影响,转移支付具有正向影响,且结论是稳健的.【期刊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8(020)005【总页数】10页(P106-115)【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财政分权;转移支付;关联视角【作者】贺俊;张杰;唐述毅【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安徽合肥23002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安徽合肥23002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安徽合肥23002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2一、引言债务融资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地方融资平台迅速发展,在促进经济复苏的同时也产生了地方政府债务急剧膨胀的问题。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过大不仅会影响公共财政的持续性,还会增加金融系统的风险,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政府债务危机,影响国家的金融市场与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与影响因素对我国政府的公共财政的持续性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现实意义。

关于地方政府债务成因比较流行的解释是1994年我国分税制改革不完善,财权重心上移,事权重心下移,超出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不断积累;同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着大量的转移支付,而获得转移支付的地方政府可能会提高政府支出,导致地方政府债务的增加。

因此,财政分权和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影响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

财政名词解释

财政名词解释

财政学名词解释1、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就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活动,它是社会公众的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与模式。

2、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不同级次的政府之间以及同一级次的政府之间通过财政资金的无偿拨付来调节各预算主体的收支水平的一项制度。

3、税收效应: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作出的反应,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说,是指国家课税对消费者的选择以至生产者决策的影响。

4、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

5、税负转嫁:指纳税人在名义上缴纳税款之后,通过改变价格的方式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一种经济现象。

6、经济归宿:是指课税后,经过各种经济调整或经过转嫁税收的最终归宿。

7、政府预算:是由财政收支一览表为主要内容所构成的政府财政资金的年度基本收支计划,是反映政府收支数量与结构的法律性文件。

8、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简称“税制”。

它是规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和征收管理制度的总称,是国家税收政策的具体化。

9、补偿性财政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运行状态的变化,有意识地进行逆向调节的财政政策。

10、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活动或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以公开招投标为主要方式,运用财政资金在国内外市场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11.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2分)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1分)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

(1分) 12.社会保障支出:是指政府通过财政向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生活面临临时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

(4分)13. 复式预算:是把预算年度内的全部财政收支,按收入来源和支出性质不同,分别编成两个或两上以上的预算,(2分)通常包括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8.28•【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2023年8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国务院委托,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相应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2014年修改的预算法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落实预算法要求,我国转移支付体系随着政策变化不断拓展和调整,逐步构建起“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的框架,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目的,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2019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中央财政支出责任,为与预算法规定衔接,编制预算时暂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目前,总体上形成了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有效组合、协调配合、结构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

近年来,中央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

从资金规模上看,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达到10.06万亿元。

从支出结构上看,为增强地方财政统筹能力,不断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

落实预算法要求,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单独编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草案,反映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分地区情况。

简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简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简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财政收入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明确划分的税种进行收入划分和管理的一种财政体制。

其主要内容包括:
1.税收划分:根据宪法赋予的税收权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负责不同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2.收入划分:根据税收来源和分配原则,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税收收入。

划分比例的确定通常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主要考虑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力需求和权责平衡的原则。

3.财政管理:中央政府负责全国的财政规划、预算安排、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监督和管理。

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财政规划、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对本地区财务状况的监督和管理。

4.财政转移支付: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以满足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财政转移支付通常根据地方政府的财力情况、人口负担、发展水平等指标进行衡量和确定,以达到促进地方平衡发展的目的。

5.财政监督:中央政府通过财政审计、财政监察等方式对地方
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财政管理。

地方政府也需要对本地区的财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接受中央政府的财政监督。

总体来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权力划分和协调,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合理划分和使用,促进了地方财政的平衡发展,有利于实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财政法的财政合作

财政法的财政合作

财政法的财政合作财政法是一门非常重要的法律学科,它包括国家财政收支的组织和管理、国家财产的管理和监督、税收法律等方面的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财政合作也是财政法的一部分,它可以协调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帮助地方政府协同完成任务、提高财政效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政法的财政合作进行探讨。

一、财政合作的内容财政合作主要包括政府间的财政互助、区域税收分配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合作。

政府间的财政互助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协调和互助,主要有中央财政发放财政补助,地方政府给予补贴、以及一些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协调等。

区域税收分配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其中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统一征收的税和地方政府自主征收的税之间的分配。

社会发展领域的合作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保等领域的财政合作,主要是通过财政资金来促进各项社会发展事业的发展。

二、财政合作的目的财政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协作,协调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财政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通过财政合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共同解决财政难题,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水平。

此外,财政合作还可以落实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政策,推动地方政府积极实施财政和税收政策,为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财政合作的原则财政合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国家统一的财政管理原则,即必须遵循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管理制度和规定以及财政法规。

二是按照事情的性质采取不同的财政协作方式,即在不同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财政协作方式,这样才能确保财政合作的效果。

三是注重财政合作决策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合理性,即必须公开谈判和信息公开,要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尽可能的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财政合作过程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利益。

四、推进财政合作的措施要推进财政合作,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一是完善财政法律和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财政法律和法规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权利和义务,规范各方责任。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简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分税制的核心内容是在明确界定事权和支出的基础上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我国的分税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1)事权与支出的界定。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2)收入划分。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

(3)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

在合理确定地方财政收支基础上,科学地核定地方上解和补助地方的数额,形成体制补助、专项补助、结算补助、体制上解、专项上解、税收返还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调节地区结构和分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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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项 目《 管县财政体制背景下省 以下财政分权、 省 转移 支付 对县域政府行 为影响 实证研 究》 项 目编 号 :2 J 70 2 , , 1 Y C 9 15 主
持人 :, 5 小勇; 1 国家 自科基金 青年项 目《 国城市社 区转型及其治理研 究——基 于公共产品供给 的政 治经济学分析》 我 资助 , 项 目编号 :10 10 主持人 : 4 1 14 , 周锐波 ; 育部人 文社会科 学研 究青年 基金 项 目《 教 财政转 移 支付 对地方政 府土地 出让行 为的 影响研 究》, 目批准号 :1 J 7 03 , 项 1 Y C 9 0 9 主持人 : 范子英 ; 武汉 市社会科 学基金一般 项 目《 财政转 移 支付 与武汉城 乡公共服 务均等化研 究》, 目批准号 :14 , 项 10 9 主持人 : 范子英。作者感谢 匿名审稿人 和编辑提 出的宝贵 意见和修 改建议 , 当然, 文责
自负 。

3 — 8
南方 经济
21 0 2年第 5期
收收入 的足额 征 收 , 避免 地方政 府 隐匿财 政 收入 , 设 国税 和地 税 两套 税 务机 构 , 分 国税 局 负责 中央 税种 和 共 享税 种 的征 收 , 税局 负责地 方税 种 的征 收。 地 分税 制财 政体 制改革 毫无 疑 问提高 了中 央财 政 收 入 比重 和 财 政 收入 占 G P的 比重 , 革 的 两个 主 D 改 要 目标 基本 实现 , 是 , 但 分税制 改革 是否 完全解 决 了包 干制 财 政体 制 的弊 端 , 分 税制 改革 是 否加 快 了地 如
称 之 为分税 制 , 主要 内容是 在 中央和省 级政府 之 间进行 税种 的划分 , 税种 分 为 中央税 种 、 方税 种 和 中 将 地
央地方共享税种 。为了解决地区间财力差距 , 19 年建立 了过渡时期转移支付制度 , 于 95 为了确保 中央税
刘小 勇, 华南理 工大学经 济与 贸易学院,ma :xsh 2 . o , E i l h @16 cr 通讯地址 : 东省广州 市广 州大学城华南理工 大学 l y n 广 B O经济与 贸易学院, I 邮政 编码 :10 6 5 00 。本文受华南理工大学 9 5高校基金项 目《 以下财政分权 、 8 省 转移 支付 效应 实证检 验和分解—— 基 于空间面板模型的 实证研 究》 资助 , 目编号 :0 1M0 5 主持人 :, 项 2 1S 0 , 5 小勇; 育部人 文社会科 学研 究青年 1 教
南方经 济
21 0 2年第 5期
分 税 制 、 移 支付 与 地 方政 府 财 政 努 力 转
刘 小勇
摘要 : 文 实证检验 了分税制 和转 移 支付 对地 方政 府财政 努 力的影 响 , 本 通过 引入 空 间效 应 , 总效 应 分解 将
Hale Waihona Puke 为直接 效应和 间接 效应 。我们 发现 , 方 财政 收入 分 成 比例 的提 高会 提 高地 方政 府 财 政 努 力程 度 , 地 财政
关键 词 : 财政 努 力 分 成 比例 模仿
/ L分 类号 : 7 H 2, 8 E H 5, 7 I 1 文献标 识码 : A
中图分类 号 :0 2 6 F 6 .
文章编 号 :10 6 4 (0 2 0 o 3 0 0— 2 9 2 1 )5一 o 8—0 6 1


引言
18 98年 以后 , 国先后 实行 了收 入递增 包干 、 我 上解 额递增 包 干 、 定额 上解 、 额分 成 、 总 总额 分成 加 增 长 分成 、 定额 补助 等多种 形式 的 以“ 大包 干” 为基 本特 征 的财政管 理体 制 。这一体 制 在调 动地 方 政 府增 收 节 支 , 展地 方经 济 的积 极性 的 同时 , 带来 了诸多 问题 。由于 按企 业隶 属关 系划分 收 入 , 发 地方 政 府 投 发 也 诱 资于 税高 利大 的企业 , 加剧 了盲 目投 资 和重 复 建设 ; 目投 资和 重 复建 设 与 地方 利 益 结 合 在一 起 又 加 剧 盲 了地 区 间市场 分割 , 导致诸 侯经 济 的存 在 , 阻碍 了统一 市 场 的形 成 ; 政包 干 形 式 多样 化 , 财 导致 了地 区 间 财力 差距 的扩 大 ; 为严 重 的两 个 问题 是 :1 中央 和地 方政 府 财政 分 配 格局 陷 入僵 化 , 更 () 中央 财政 收 入 比 重急 剧下 降 , 中央财 政陷 入 困难 , 不得 不 向地方政 府借 钱渡 过难关 ;2 包干 体制 下 , () 中央与 地方 之 间 的利 益边 界不 够 明确 , 互挤 占收入 和 收人流 失现象 严重 , 相 出现 了鞭 打快 牛 的现 象 , 而 导致 部 分地 区政 府 藏 从 富 于 民 , 匿财政 收入 。 隐 19 邓小平 南巡 讲话 以及 19 党的 十 四大 正式 提 出了改革 的 目标 是建 立 社会 主 义 市场 经济 体 92年 94年 制 , 了适应 市场 经济体 制 的要求 , 为 并解决 包 干制财 政体 制带来 的上 述 问题 ,92年在 天津 、 宁 、 19 辽 江苏 等 九个 地 区进行 分税 制试 点改革 ,94年 在全 国全 面推行 分税制 财政 体制 改革 。分税 制 改革 并 没有 对 中央 19 和省级 政府 的支 出划分 做较 大调 整 , 革 的 重点 和 核心 是 税 收收 入 在 中央 和 省 级政 府 之 间 的 划分 , 改 因此
转 移 支付依 赖越 高则地 方政 府财政 努 力程 度越低 , 并且地 方政 府会 依据 过 去 的分成 比例 和 财政 转移 支付
来决 定其财政 努 力水平 。利 用空 间计量模 型 , 我们 还发 现 , 方政府 之 间存 在横 向模 仿 行 为 , 向政 府 间 地 横 财政 策略存在 空间外 溢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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