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举行联合博士培养签约仪式
人大法学院法学暑期研习班成功举行
人大法学院法学暑期研习班成功举行8月20日至31日,中国人民大学牛津法学暑期研习班在北京成功举行。
在去年英国宪法暑期研习班的基础上,今年中国人民大学牛津法学暑期研习班新增了私法课程,并将在公法班采纳了新的教学方式。
研习班共设英国公法研习班和英国合同法研习班两门课程。
英国公法研习班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举办;英国合同法研习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8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教授会见并宴请了本次暑期班三位授课教师Jeremias Prassl,Nick Barber和Jeff King,对他们专程前来授课表示感谢,并就深化合作事宜进行了探讨。
副院长王轶教授、时副教授陪同参加会见和宴请。
英国合同法暑期研习班本次英国合同法暑期研习班由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Jeremias Prassl博士授课。
Jeremias Prassl是哈佛大学法学硕士,牛津大学法学博士,目前除在牛津大学法学院任教外,还担任瑞银投资银行学术顾问、德国汉堡马普研究所国际与比较私法研究中心访问研究员。
本次授课的主要内容集中在合同的缔结与违约行为的弥补两个主题上,同时还探讨了侵权法上的一些关键问题(尤其是由过失引起的侵权责任)。
暑期班报名公告发布后,收到了来自全国多所高校的60余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部分青年教师的申请材料。
经选拔,最终录取了来自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计量学院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20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暑期班。
8月20日,英国合同法暑期研习班正式开课。
课前举行了开课仪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轶教授致欢迎词,他对Jeremias Prassl博士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对各位学员提出殷切期待和热切鼓励。
人大法学院法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一行来苏州校区看望“中欧欧洲法”项目学生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法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一行来苏州校区看望“中欧欧洲法”项目学生11月28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法学院副教授光来访苏州校区,亲切看望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学生并与学生进行座谈交流。
国际学院副院长、院长助理兼学生事务部主任、苏州校区国际事务部副主任等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石副院长主持。
石副院长首先对林书记一行表示欢迎,随后他介绍了“中欧欧洲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他指出,“中欧欧洲法”项目作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由法学院与苏州校区协作共建,体现了双方打造复合型国际人才的共同战略目标。
该项目实施一个月以来,各方反映良好。
苏州校区为项目提供优质的学习条件,学员认真努力、踏实进取,并获得教师肯定。
此外,苏州校区定期举办各类文艺活动,邀请学员积极参加,在紧张学业之余丰富了学员的课余生活。
该项目的全体学员纷纷表达了对苏州校区和法学院的感谢。
学员们表示,苏州校区为项目配备了优秀的法语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对此他们内心十分感激。
在未来,他们将更加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保质保量地达到该项目的法语语言要求。
同时,学员们对法学院领导与老师的亲切看望表示感谢,并立志在学习语言之余,积极阅读法学经典,不断夯实理论基础,提升自身学习与科研能力,努力向 “双语双法”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标准迈进。
随后,林书记首先代表法学院向苏州校区表示感谢,并对“中欧欧洲法”项目顺利运行的合作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她指出,苏州校区为该项目提供优质的资源,创造学习语言的良好环境,同学们需要更加努力学习,充分利用这些优质学习资源,进行高效率的语言学习。
同时,她也希望同学们劳逸结合,在刻苦学习的同时保持身体健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提升综合素质。
最后,林嘉书记嘱咐各位学员在学习之余,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培养坚定的理想信念,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以及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人大法学院与意大利罗马智慧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联合声明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发学院与意大利罗马智慧大学法学
院签订合作联合声明
11月6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意大利罗马智慧大学(即罗马一大)法学院在意方校长会议厅举行了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我院副院长王教授代表我院出席签字仪式,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教授及李助理教授出席签字仪式。
罗马智慧大学校长Frati 教授,副校长Biagini 教授,法学院院长Spangher 教授,法律科学系主任Passerelli 教授,资深罗马法学者Schipani 教授等作为意方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
Frati 校长首先对我院访问团的到访表示欢迎,并表达了他本人对于能和中国一流的法学院签订合作声明、建立合作关系的喜悦和祝贺。
同时他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这种合作能够扩展到两个高校之间,在所有学科领域内实现广大师生、教学和科研间的全方位合作。
王副院长首先表达了对罗马智慧大学和资深罗马法教授斯奇巴尼教授所发出合作邀请的感谢。
他表示深入开展罗马法研究对于建设学科全面发展的人大法学院具有重要意义,有益于加强学生对大陆法系法学原理的深入理解和研究,与罗马智慧大学之间开启的这一合作通道必然能促进人大法学院在此目标上的发展。
同时他还向意方介绍了人大法学院与外国院校之间的多种合作模式,并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罗马智慧大学之间的学术联系,开展多种渠道的合作交流。
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双向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双向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第一篇: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双向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双向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5月18日,我院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双向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本次签约仪式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吴院长首先致辞,他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北京市四中院的情况,四中院作为全国首批的跨行政区划法院和北京市的首个试点单位,成立以来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了运行平稳,开局良好。
他表示人民大学法学院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法学研究、法律人才的培养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双方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司法改革,提升法院审判质量的具体措施。
希望双方在未来的双向合作过程中取得实质性的合作成果。
韩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通过参观四中院,可以直观的感受到其信息化建设、法官的专业化程度非常高。
双方建立合作,是进一步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需要,更是在人才培养方面探索新的机制,人大法学院经过65年的发展,我们深深感到作为一个法学院的社会责任,双方的合作与双向教育有助于学生了解中国法制现状,增强对中国法治的自信。
人大法学院期待通过与四中院的合作,共同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和法治发展。
签约仪式上,我院院长韩教授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
林书记在讲话中表示,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是我院拓展实务教学的有益举措,进一步拓展了学生实习实训渠道,将促进我院教学科研工作与司法实践更加紧密的结合,迈上新台阶。
签约仪式后,双方共同召开了“食品安全治理与司法救济”学术研讨会。
今后,双方将在双向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在人才资源、学术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第二篇: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举行交流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举行交流合作协议签约仪式11月24日,我院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合作交流协议签约仪式在明德法学楼205贵宾室隆重举行。
人大法学院第三届全国法学博士后学术论坛成功举办
人大法学院第三届全国法学博士后学术论坛成功举办10月24日,由我院博士后发起组织的“中国人民大学第三届全国法学博士后学术论坛”在明法601报告厅举行。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法律适用中的形式理性与实质正义”。
来自国内外数十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共70余名博士后共同参加了论坛。
在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教授首先代表学校致辞。
王教授祝贺第三届全国法学博士后学术治论坛成功举办。
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高度重视博士后学术科研活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也对博士后学术交流高度重视,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法学博士后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在法学博士后学术交流领域已形成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学术论坛。
他鼓励博士后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指出通过举办论坛的交流形式,适时发现优秀法学人才,并殷切希望法学博士后论坛长期传承下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在致辞中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欢迎全国各地的法学博士后出席本届法学博士后论坛,并简要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的基本情况。
她指出,本届博士后论坛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博士后论坛的选题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前沿性,是一个法学各部门学科研究和实践中都会面临的问题;二是论文质量高,很多论文的研究都具有重大学术价值。
林嘉教授期待法学博士后论坛坚持举办下去,成为博士后交流法学思想的学术平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出站博士后刘保玉教授作为博士后的优秀代表致辞,在致辞中,刘保玉教授针对学术研究对在站博士后提出两点建议:一是用世界的眼光解决中国问题,既要具有国际视野,又要注重国外理论在中国的适用。
二是既要视野高远,又要脚踏实地、具有问题意识,法学博士后要在理论深度上和法律现实问题两方面进行努力。
他鼓励广大博士后继续努力,为博士后流动站增光添彩。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耶鲁大学J.S.D.候选人丁晓东主持。
丁晓东博士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站博士后欢迎大家的到来,并介绍了论坛的筹备情况。
2023年中外联合博士项目招生简章!
2023年中外联合博士项目招生简章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中外合作交流越来越频繁,培养高层次人才也成为了国际合作的一大重要领域。
为了促进中外教育资源的交流和互通,我国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其中不乏博士教育领域的合作项目。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外博士教育的合作交流,促进我国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特制定了2023年中外联合博士项目的招生简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项目背景1. 中外联合博士项目是指我国高校与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举办的博士生培养项目。
该项目旨在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术导师,为我国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
2. 参与该项目的中外合作高校和研究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声誉,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博士生导师,并且有稳定的科研资源和实验条件。
二、申请条件1. 申请人应具有国内外认可的硕士学位,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交流能力,有志于从事学术科研或高端技术创新工作。
3. 申请人须遵守中外联合博士项目的相关规定,服从导师和项目管理的安排,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三、申请流程1.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学术成果、推荐信等。
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邀请进行面试和学术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3. 录取名单将于规定时间内在项目冠方全球信息站上公布,被录取的学生须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四、培养模式1. 中外联合博士项目采取“1+1”、“2+2”等多种培养模式,即在国内学习一定的课程后,到国外学习并完成科研工作,最终取得我国和国外合作高校双学位。
2. 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将由中外双方派驻的导师共同指导,学生须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法学非全日制博士高校名单
法学非全日制博士高校名单
在现代社会中,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修法学非全日制博士学位,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几所国内知名的法学非全日制博士高校。
首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
作为我国最顶尖的高等学府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以其卓越的学术实力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而闻名于世。
该院设有法学非全日制博士专业,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研究空间和丰富的学术资源。
其次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我国最早设立法学专业的学院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学术底蕴。
该院设有法学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学人才,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也是非常值得推荐的法学非全日制博士高校之一。
该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完善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学生在这里不仅可以接受系统的法学教育,还可以参与到各种学术研究项目中,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水平。
除了上述高校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学非全日制博士高校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它们都
以其优质的教学质量和卓越的学术实力而受到广大学子的青睐。
法学非全日制博士高校名单中有许多值得选择的学府。
无论是追求学术卓越还是提升职业素养,都可以在这些高校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希望各位学子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一所适合自己的法学非全日制博士高校,为自己的未来铺就一条光明的道路。
人大法学院召开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座谈会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召开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座谈会
10月14日上午,我院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会议报告厅举行了2013年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座谈会。
我院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博士后合作导师及主管领导。
我院韩院长对2013年新进站博士后表示欢迎,并指出,召开新进站博士后座谈会是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的惯例,通过此种形式有利于博士后加深对学院的了解。
韩大元院长希望博士后研究人员能够利用在站期间学院提供的科研环境和学术平台,实现自身的学术规划和目标。
我院林教授介绍了参与此次座谈会的合作导师,并对我院2013年博士后流动站有关招录情况及管理规定进行了简要介绍。
2013年我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共同合作,共招录联合培养博士后6名,培养继续实行“双导师制”。
跟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博士后有利于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是人才培养模式的进一步深化。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郭教授在发言中强调联合培养博士后这一举措促进了检察人才的培养,为检察理论研究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希望博士后能够充分利用学校与学院的学科平台,加强合作交流,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科研进展。
随后,进入博士后合作导师与博士后交流环节。
2012级博士后丁晓东就2013年10月24日全国博士后论坛的筹备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2013年新进站博士后就自身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并针对进站后的教学研究情况、课时考核制度、生活待遇等问题进行了了解,相关导师针对博士后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人大法学院“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举行
人大法学院“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举行6月21日下午,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结业典礼在苏州校区隆重举行。
瑞士驻上海总领事馆运营主管(Isabel Götz),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副院长,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处长、法学院院长、国际交流处副处长,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兼国际学院院长、中法学院院长,中法学院法语教研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校,立泰律师事务所、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明仁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本次典礼,与项目的全体教师和同学们共同见证了这一喜悦而庄重的时刻。
结业典礼由国际学院副院长主持。
结业典礼在同学们制作的汇报视频中拉开帷幕。
学生们通过生动的视频向领导、老师们汇报了他们7个多月以来的学习经历,包括法语学习、法律专业课学习、读书会、文化体验等丰富多彩的环节。
石佳友以项目主任的身份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的有关情况。
他表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瑞士日内瓦大学等多方的大力支持下,苏州校区老师和同学们共同努力,为项目谱写了新的篇章。
在经过七个多月的刻苦学习后,该项目十名法语零起点的学生全部通过了TEF/TCF法语水平考试,其中八名学生考得法语B2等级,两名获得C1等级。
在七个多月的学习后取得这样的成绩,是相当不容易的。
石佳友也转达了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院长Chappuis教授和项目负责人Bovet教授对同学们的热烈祝贺。
学生代表沈逸在发言中首先代表班级表达了对人民大学法学院、苏州校区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感谢。
作为项目学员,他对于能够获得多方的支持和帮助深感幸运。
他也回顾了学习过程中挑战和收获,并表示会再接再厉,争取在未来取得更好的成绩。
教师代表刘希在发言中表达了对同学们获得优异成绩的祝贺,也赞扬了同学们在这一年的勤奋努力。
她表示同学们的拼搏精神和毅力很让她感动,并鼓励同学们在新的一年中继续接受挑战,争取再获佳绩。
人大法学院与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院签署双硕士学位联合培养协议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与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院签署双硕士学位联合培养协议近日,我院正式与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院签署双硕士学位联合培养协议,并根据协议正式启动2016-2017学年参加双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学生的选派工作。
去年六月,同志社大学法学院的新教授、高教授和金教授在访问我院时,与我院副院长时教授、杨教授正式提出了双硕士合作的建议,双方在会谈中初步对双方政策和合作的可行性做了深入探讨。
经过半年多的沟通、论证,两院在充分研究培养方案衔接、日文与英文硕士项目衔接、论文要求等基础上,设计了双硕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并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两院的在读硕士生通过个人申请、学院选拔,将有机会在在读期间,赴对方院校学习,完成双方的硕士学位要求,进而在毕业时获得两个硕士学位。
这为希望学习中日两国法律的学生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同志社大学(Doshisha University) ,由日本著名思想家新岛襄创立于1875年,是一所位于日本京都府的著名私立大学,校属基督教,战前与日本私学双雄庆应义塾大学、早稻田大学并称“私立三大校”,是西日本地区最顶尖的私立大学,关西四大名校“关关同立”之首(分别为关西大学,关西学院大学,同志社大学和立命馆大学),日本文部科学省国际化据点整备事业的13所重点大学之一,在日本国内享有极高的声誉。
同志社作为得到高度评价的日本教育机构之一,对学生进行广泛的修养(文科)教育的同时,在商贸及科学领域也展开研究。
同志社设置了神学、文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商学、政策学、文化信息学、工学等各个学院。
位于京都中心的同志社大学拥有两个校园、超过24,000人的学生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学习。
作为同志社大学诞生地的今出川校园,位于京都御所正对面的位置,拥有历史上及建筑学上重要的众多知名建筑物。
京田边校园的学生享受到在人口密度高的日本难得的优美的教育环境。
宽阔的校园处于美丽的大自然之中,环境清静最适宜学习。
人大法学院参加“中美法学院院长论坛——纪念CLEEC项目三十周年”
人大法学院参加“中美法学院院长论坛——纪念CLEEC项目三十周年”6月23日至6月2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2中美法学院院长论坛——纪念CLEEC项目三十周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圆满召开。
来自中美两国近六十所知名法学院校的院长、学者共聚一堂,回顾、分享了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历史与成果,探索新环境、新形势下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新方式、新方法,为两国法科学生与教师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推动法学教育的发展。
本次论坛恰逢中美法学教育界第一个正式交流项目CLEEC(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Committee for Legal Education Exchange with China)创立实施三十周年。
该项目先后资助了两百余位中国法学界和法学教育界的学者赴美交流和深造。
本次研讨会也邀请了中美两国参与过两国交流项目的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与会,全面、系统地总结两国法学教育交流合作的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
在6月23日上午的开幕式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贵国教授,美方嘉宾代表杜克大学法学院院长David F. Levi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先后致辞。
几位致辞嘉宾认为,在中美法学教育交流计划启动三十周年之际,中美两国法学院院长共聚一堂,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本次论坛将是我们回顾和分享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两国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并将进一步深入地推进中美两国法学教育的交流、法治建设的交流和其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推进中国法学教育、中国法律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随后,研讨会分五个单元进行,分别是:“回顾与共享(一):中美法学教育”、“回顾与共享(二):CLEEC与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全球化与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学生参与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和“国际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与中美法学教育交流”五个话题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
博士联合培养合同7篇
博士联合培养合同7篇篇1甲方(国内合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外合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共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合作内容、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权利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
本合同条款严谨、完整,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一、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共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共同提供培养资源,包括导师资源、课程设置、科研实践、学术交流等方面。
2. 甲方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乙方负责接收并协助培养。
3. 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将在甲方和乙方进行交流学习,共同完成学业。
二、合作模式1. 双方共同制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确保培养质量。
2. 甲方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学籍管理、部分课程教学及科研实践安排。
3. 乙方负责接收博士研究生进行交流学习,提供课程、科研实践、导师指导等方面的支持。
4. 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需满足甲乙双方的要求,遵守双方的管理规定。
三、合作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联合培养高水平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法学
联合培养高水平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法学
为了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我校法学院拟联合其他知名高校共同开展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
现就该项目招生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1. 招生专业:法学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史学、法经济学、国
际法、公法、民商法、刑事法等)。
2. 招生对象:全国具备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同等学力的优秀应届
毕业生,乃至已经工作一定时间,想继续深造的法学研究人员等。
3. 合作高校:我们法学院将联合多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美国斯
坦福大学、英国牛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进行合作研究生教育项目。
4. 培养目标:该项目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多种形式(国内外学术
会议、教学讲座、集中研修等)培养学生深入了解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掌握深厚的学术理论和研究方法,开展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能力,形成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培养学术领域、政法实践领域中的优秀
学术型、政法型研究人才。
5. 招生计划:本项目计划每年招生50名左右的研究生,报名人
数较多的情况下,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进行筛选。
6. 入学考试:本项目采用统一全国范围内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学基础、外语、综合素质等。
7. 学习周期和毕业要求:该项目学习周期为3年,毕业要求为
完成8门必修课和2门选修课程、满足主要课程学习的前提下完成至
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
本项目实行注册制管理,经过严格筛选的研究生将会获得国内外
知名学者的指导,得到充分的照顾和资源支持,成为学术研究、实践
应用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人才力量。
欢迎广大法学专业人士积极报名。
人大法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表彰大会暨第六届明德法学博士生论坛召开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表彰大会
暨第六届明德法学博士生论坛召开 11月10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表彰大会暨第六届明德法学博士生论坛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
法学院副院长龙教授主持表彰大会。
2011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奖者及指导教授、法学院院长韩教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朱教授、法学分会主席刘教授、博士生主文献工作小组组长张教授、部分博士生导师以及博士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邵明老师、教务科科长郝晓明老师、各专业博士研究生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龙教授首先宣读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及2011年9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奖名单,法学院领导向获奖博士及导师颁发了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一起合影留念。
现在北京理工大学任教的孟强博士代表获奖者发言,他代表获奖学生向学校、学院和老师表示诚挚的感谢。
他说自己毕业后,深感人民大学法学院具有三大优势:各学科均衡发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传承与创新并举。
他认为在母校求学,堪称“一次求学,终身受益”。
我校国际友好合作院校关系签署备忘录
我校国际友好合作院校关系签署备忘录我们学校最近与几所国际友好合作院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这个消息一传出,大家可都兴奋坏了!要知道,签这个备忘录可不是随便就能签的,背后可是费了不少功夫,尤其是咱们学校和国外院校之间的那点“心照不宣”的默契,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说起来,国际合作关系可不仅仅是纸上谈兵,签个协议拿个文件就算了事,那可是实打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磨合、去搭建,最终才能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
大家可能会觉得“合作备忘录”这种东西听起来有点儿高大上,实际上就是为了明确未来在教学、科研、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框架。
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和这些国际院校的合作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们有机会去海外留学、交流,更多的是希望能够让大家站在全球的视野上去看问题,去解决问题。
这就像是咱们平时打游戏,单打独斗有时候总觉得差点儿什么,但如果能组个强力队伍,互相配合、互相学习,那肯定事半功倍。
嗯,大家也都知道,咱学校一直都强调“跨文化交流”这个词,其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次合作备忘录签署的消息,真的是让人不禁感叹:我们学校的影响力真是越来越大了!就拿这几所院校来说,都是在国际教育圈子里有着极高声誉的机构。
他们的学科设置、科研领域都跟咱们学校有不少的交集,所以我们这次的合作,可以说是有着天然的契合度。
尤其是在一些高新技术、医学、艺术等领域,大家都有不少可以共同探讨和合作的地方。
合作备忘录里明确了未来的合作方向:互派师生交流、联合研究、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甚至还计划一起开展一些跨国的线上课程,想想都觉得酷。
通过这些合作,既能让我们这些学子们有机会接触到更多元的学术视角,又能让学校的科研力量与国际接轨。
未来几年,咱们学校的学术气氛将会更上一层楼,简直是看得到的变化!说到这个合作,大家肯定都好奇,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不难理解,随着时代的发展,全球化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趋势。
像我们学校这样注重学术、注重培养综合素质的院校,绝不能局限于本土的教学模式和视野。
人大在职法学博士
人大在职法学博士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国家立法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法学博士的重要性也受到更多的关注。
作为国家宪法的最高研究人员,法学博士能够在国家立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人大是国家立法机关,人大法学博士是其中特殊的研究人员。
相比于普通法学博士,人大法学博士在国家法律改革和立法方面拥有更大的实际意义和影响力。
因此,人大法学博士在国家立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首先,人大法学博士可以参与国家立法制定法律,立法制定过程中给出有说服力的依据。
他们可以从历史、国际法等多种方面对相关的规定进行细致的研究,并能够以科学的角度和逻辑思维对国家立法提出质疑和反驳,让立法更加完善。
其次,人大法学博士要求他们在立法过程中拥有更强的批判性思维。
他们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特别是从实际应用和实践角度上对立法和法规进行审查,以找出潜在的弊端和改进措施。
最后,人大法学博士可以支持和协调立法工作,他们可以帮助立法机关更有效地提出建议和解决问题。
他们还可以参与到国家的政策和改革讨论中,尽自己的职责,促进国家法律的改革和发展。
总之,人大法学博士在国家立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们可以从科学和实践角度,参与到法律制定和审查中,从而促进国家法律的建设。
因此,专业的法学博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普遍重视,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人大、北大、清华法学院青年学者沙龙启动仪式暨第一期主题沙龙成功举行
人大、北大、清华法学院青年学者沙龙启动仪式暨第一期主题沙龙成功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青年学者沙龙启动仪式暨第一期主题沙龙9月28日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成功举行。
作为三个法学院签署的战略合作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北大、清华法学院青年学者沙龙酝酿已久,在三个法学院共同努力与各学科青年教师积极参与下,启动仪式和首期主题沙龙成功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在讲话指出,这是三所法学院战略合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学术交流,分享学术成果。
不是一般性的学术交流。
三所法学院各自的学术传统与学术特点也需要通过这种学术碰撞与学术交流而成为一种可供互相借鉴、共同发展的公共资源。
韩院长最后对主题沙龙的学术性、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要求和具体建议。
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书记对人大法学院精心组织,并开启了沙龙合作计划的序幕表示感谢,也特别提到这样一种年轻学者的学术沙龙对于提升法学院的学术实力,展现研究水平具有特殊的意义。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振民院长首先肯定了青年学者沙龙对于青年学者成长的重要意义,并尤其提出了思考中国法治的重大、疑难问题应该是沙龙的价值导向,以此实现三所法学院的社会责任。
朱景文教授则回顾了三所法学院悠久的学术互动与交流的传统,并指出正是这种学术传统的积淀成就了很多学者学术创造力和思考力的提升。
院长们和前辈学者的致辞体现出对青年学者的殷切期待与关爱,也都对于三所法学院通过以学术为平台,以当下中国政法秩序中的深层次问题为焦点,深度进行学术合作并在此基础上贡献有学术解释力的智识方案,实现精英法学院“以知识投入社会”的责任。
启动仪式最后,三所法学与院长共同为主题沙龙定制的主题标牌揭幕,正式了拉开了主题沙龙的序幕。
首期主题沙龙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学理论教研室副主任尤陈俊老师主讲。
尤老师报告的主题是《“案多人少”的应对之道:清代、民国与当代的比较研究》。
人大法学在职博士
人大法学在职博士
人大法学在职博士项目是指由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承办的专业
学位课程,旨在培养能够提供制定或执行法律政策的有能力的法律人才。
该课程采取职业(以及教育)性质的设计,为企业,政府等机构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参加人大法学在职博士课程的考生主要来自法学、行政法、交通法、商法、宪法、社会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等法学专业。
该课程为期三年,其中前一年共修54学分,第二年共修54 学分,第三年写论文申请学位,考生可以按个人能力和学习情况,灵活掌握
学习进程。
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中国人大法学院颁发的法学博士学位,根据学校规定,学习期间的毕业生在参加学习的同时,可以继续从事
自己的职业,保持职业性质的同时,平衡职业和学习的两者之间的关系,熟悉国内外的法律理论知识,使他们能够以最科学的态度服务社
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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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举行联
合博士培养签约仪式
8月20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签约仪式在明法205会议室举行。
韩大元院长首先对Schuenemann 教授表示欢迎,回顾了从确定合作意向到确定协议条款的过程,Schuenemann 教授对协议的达成起了非常重要的协调和推动作用,感谢他对两院交流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努力。
人大法学院将本着学术责任和学术追求,制定落实协议的细则,以更好地实施双方的合作协议。
Schuenemann 教授表示,这是慕尼黑大学法学院第一次与非欧洲院校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协议,表明人大法学院的学术水平得到了慕尼黑大学的充分承认,两院学术交流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未来德国法科学生与学者学习中国法律的兴趣一定会进一步增强,两院的协议如何具体落实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施细则,相信在两院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顺利推动协议的实施。
随后,龙副院长就协议中有关学分与学制的条款与Schuenemann 教授交换了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学生选拔的资质要求。
王副院长就补充协议的制定、解释规则的落实等问题交换了看法。
双方代表还就中欧法学教育交流情况、法学教育的使命与社会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后,双方代表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程序的协议》,该协议的签订将为我院对德国法感兴趣的学生提供更多的交流学习机会,并为与国外一流法学院共同合作培养博士做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