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商检
跨境电子商务教学课件第七章: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商检
(二) “宁波模式”创新原则与特点 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宁波模式”,坚持了三个创新原则,凸显了三个创新特点。 1.创新原则 一是坚持了“坚守底线”原则。“宁波模式”始终没有放弃检疫的底线,所有电商商品从境 外进入保税区均实施“进境全申报”,并对木质包装、集装箱和有关商品实施检疫;需要检疫审批、 特许审批的,要求电商必须提供审批证件。二是坚持了“有限突破”原则。“宁波模式”主要创 新了检验监管理念、职能和模式,通过“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八大类不予开展入境电子商务的 商品;并通过风险分析,明确了高风险商品目录清单。所有的创新不是“无限创新”。三是坚持了 “规范先行”原则。宁波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探索经历了两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宁 波检验检疫局都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如第一阶段制定了《宁波检验检疫局关于做好宁波口岸跨境 电子商务进口检验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甬检通〔2013〕331号);第二阶段制定了《入境电子商 务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试行)》(甬检通〔2014〕138号)和《入境电子商务电商能力认定工作 规范(试行)》(甬检通〔2014〕139号)。
(一) 出口通关流程 1.申报 2.查验 3.征税 4.放行
(二) 进口通关流程 1.申报 2.查验 3.征税 4.放行
(三) 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和进出区管理 (1)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物品在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辅助管理系统上备案商品料 号级账册,实施料号级管理。 (2)B2B模式下通过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的电子商务货物,按照《中国(杭州)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规定的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办理申报、查验、征税和放 行手续。 (3)B2C模式下电子商务进口物品,一线进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申报、查验和放行手 续按现有规定办理,二线出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按照《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 验区海关监管方案》规定的进口通关作业流程办理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手续。 (4)B2C模式下电子商务出口货物,二线进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申报、查验、征税和 放行手续按现有规定办理,一线出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按照《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规定的出口通关作业流程办理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
第7章 商检、报关、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7.1.5检验证书
7.1.5.1检验证书的种类
在实际业务中,常见的检验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2) 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3) 重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4) 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 (5) 产地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rigin) (6) 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7) 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8) 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9) 残损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Damaged Cargo) (10) 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Tank/Hold) (11) 温度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 (12) 价值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Value)
第十四章
商检、报关、索赔、不可抗力 和仲裁
本章要点
●约定商品检验条款的意义 ●检验条款的内容及其拟定 ●检验证书的作用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索赔条款的内容及其拟定 ●不可抗力的含义及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 ●仲裁的特点及仲裁条款的内容
7.1
商品检验
7.1.1商品检验的概念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商品检验( Commodity Inspection ), 简称商检,是指商品的产方、买方或者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 借助于某种手段和方法,按照合同、标准或国内外有关法律、 法规、惯例,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安 全及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出合格与否或通过验收与否 的判定或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避免或解决各种风险损 失和责任划分的争议,便于商品交接结算而出具各种有关证 书的业务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 习题答案赵慧娥第七章
第七章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商检【习题及答案】1. 一般出口模式的出口货物需要哪些条件?答:第一,对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在海关企业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第二,电商企业对预售产品进行备案并上架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第三,电商企业将零售出口商品交由物流企业运输和清关。
第四,电商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2.保税出口模式的优缺点是什么?答:优点:便利的"入区即退税"(保税区除外),有效缩短企业资金运转周期、减少退税时间成本;货物批量入区以及集货运输出口,有效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畅通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保障跨境商品”出得去,退得回",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但是跨境电商通过特殊区域集货出口应注意出口退税风险。
3.跨境电商海关监管面临的挑战有哪些?答:监管任务艰巨;海关税收征管体系不匹配;法律法规滞后,执法依据不足;知识产权问题;海关风睑防控体系面I缶挑战。
4.备货进口模式商检流程有哪些?答:1.入区申报。
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向检验检疫监管平台申报,提交合同、发票、箱单、进货凭证、相关证书(如原产地证、卫生证书)、质量安全承诺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申报资料,生成核准单。
相关企业凭检验检疫机构在相关单证上加盖的放行章提货入区。
2.入区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在监管场地实施检疫查验。
3.集中预检验。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电商相关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在产品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验证、采信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合格评定、抽批检验等检验监管工作。
5.如何做好跨境电商的检验检疫工作?答:首先,要树立以“风险管控”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检验检疫工作由"管产品"变为 "管风险"。
其次,充分考虑跨境电商物流需求,将检验检疫工作由"事中检验"变为"事前备案、事后追溯"。
最后,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将检验检疫工作由"部门监管"变为"联合监管”。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
第七章: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教学重点、难点】掌握商品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不可抗力条款的性质、范围与应用。
【教学方法】精讲、讨论与案例教学法【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过程】买卖双方交易的商品一般都要进行检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情况,受害方都有权提出索赔。
合同鉴定后,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可按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买卖双方对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难以和解,可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因此,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订立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
第一节: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的作用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
它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成为商品买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对此,有关国家法律或政府法令已有所肯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凡未经检验的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使用;凡未经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不准出口。
2、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案》规定:当货物交付买方时,除另有协议外,买方有权要求有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以便确定它们是否与合同的规定相符。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还规定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二、我国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商品。
(三)船舱和集装箱检验(四)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五)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局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三、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主要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依据与检验方法、商品复验等。
第七章 海关商检法律制度
第七章 海关商检法律制度
第一节 海关法律制度概述
论述海关的职权。
P208(重点论述题)
第二节 海关进出境监管
第三节 海关事务担保法律制度
一、海关事务担保概念及意义。
P216 (重点简答 ※) 1、定义:是指与进出境活动有
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向海关申请从事特定的经营业务或者办理特定的海关事
务时,以向海关提交现金、保证函等方式,保证其行为合法性,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其承诺的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商检机构的职责。
三、特别商品的检验。
P229
第四节违反海关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制度概述
第六节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与相关监督。
P231 第七节违反商检法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令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992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0月23日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令第5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国家商检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设立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商检机构),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商检机构的职责是: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商检局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进出口商品,制定、调整并公布《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以下简称《种类表》)。
第五条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局、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一)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二)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三)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四)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五)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六)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第六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出口药品的卫生质量检验、计量器具的量值检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验、船舶(包括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和集装箱的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的适航检验以及核承压设备的安全检验等项目,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
分析提示:
1> A公司应对B公司的无理要求不予理会.
因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买方必须 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如合 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根据贸易惯例,在CIF交货情况下,货物应当在到达新加坡后立 即进行检验,未能检验的过错在买方B公司,因此B公司的要求 属无理要求.
第七章 商检、索赔
第一节 商品检验( Commodity Inspection)
一、定义 :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对卖方 所交付货物的质量/数量
及包装进行检验和鉴定, 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有时也 对装载技术条件/卫生/疫情/运输途中的残损等方面进行检验和 鉴定.
二、商检的意义:
-- 体现国家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 -- 促进商品质量, 提高竞争力 -- 严守进口质量关, 保障国/民利益. -- 为交接货物/结算/通关计税提供依据
六、 检验时间及地点
(一)在出口国检验
(二)在进口国检验
1、在产地检验
1、在目的港或目的地 卸货后检验,也就是
2、装运前或装运时在
以到岸质量重量
装运港或装运地检验, (Landed Quality
即以离岸质量重量
and Landed
(Shipping Quality Weight)为准。
and Shipping Weight)为准.
案例分析(二)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啤酒花.合同规 定:“买方凭卖方提供的装运单据支付现 金”, “货物在出口国检验,到进口国目的 港后允许买方复验”. 但是, 当卖方向买 方提供单据要求其付款时,买方坚持要在 货物检验后才付款“.
第七章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与检疫-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内容模块一合同的条款第七章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理论教学环节)摘要:本章主要讲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需要规定的检验、索赔第一节进出口商品检验与检疫的重要性第二节检验机构第三节检验时间与地点第四节检验证书第五节检验标准第一节进出口商品检验与检疫的重要性(Inspection of the Goods)一、商检的含义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简称商检,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商检的作用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分处两国,难以当面交接和验收货物,同时货物经过长途运输难免发生残损、短缺等情况。
这些问题可能涉及运输、保险、装卸等部门的责任。
为了避免发生争议或发生争议后,能分清责任归属,就需要一个有资格的、与买卖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检验检疫机构作为第三者,对成交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和包装以及运载工具等进行检验检疫、鉴定和证明,并出具检验检疫证明书。
检验检疫是国际货物买卖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检验检疫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检验检疫体现了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实施的质量管制,能有效地维护出口商品的信誉。
(二)检验检疫能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提高,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检验检疫能严格把守进口商品的质量关,有效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四)检验检疫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通关计税和索赔理赔提供了依据。
第二节检验机构一、国际上的商品检验机构(一)官方检验机构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对出入境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机构。
例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二)半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是指一些有一定权威的、由国家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行使某项商品检验或管理工作的民间机构。
第七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练习题
第七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填空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基本任务主要有:对重要商品实施;对所有进出口商品实施和办理对外贸易。
2.在我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各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3. 是指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检验的做法,包括抽样的数量及方法;是指检验机构从事检验工作中所遵循的尺度和准则。
4. 是指买卖双方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英国货物买卖法》将违约的形式划分为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两种。
美国法把违约划分为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两类。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将违约划分为_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_。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是根据违约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判断。
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纵观各国法律,国际货物买卖中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守约方的救济方法主要有:、和三种。
7. 是指合同中规定如一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以补偿对方损失。
从性质上讲,违约金具有和双重性质。
我国《合同法》认为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解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8. 是合同中的一项免责条款。
合同中对其范围的规定通常采取、和。
9.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可能是,也可能是,应由双方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结合具体形势商定。
10.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和。
是指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交由各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和裁决,一求争议的最终解决。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7——商品的检验索赔概要
4
二、商品检验条款
(一) 检验时间和地点 在出口国工厂检验 装运港 (地) 检验 (“离岸品质、离岸数量”) 目的港 (地) 检验 (“到岸品质、到岸数量”)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装运港 (地) 检验重量、目的港 (地) 检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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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索赔依据
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两个方面; 法律依据是指贸易合同中有关法律的规定; 事实依据是指违约的事实及其证据。 如索赔依据不全、不清或出证机构不符合规定, 则可能遭到对方拒赔。所以在规定此项时,应与 检验条款的规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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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索赔期限
索赔方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有效期限,逾期索赔 时,对方可以不予受理。 ① 对于食品、农产品等不易保存的商品,索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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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规定:违反合同中的带实质性的主要条 款,即作为“违反要件”,如品质、数量、交期 的 违约。对此受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 赔偿损失。 如违反的是合同中的次要条件,称为“违反担保” 则受害的一方不能解除合同,仍须承担履行合同 的义务,但有权请求违约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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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 当 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 害,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 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此时受害方就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同时有权向违 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如违约的情况尚未达 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则受害方只能要求损害 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一般应规定得短些; ② 对于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商品,合同中应加订保
证期。可规定为一年或一年以上; ③ 对于必须在安装运转后一定时问内才发现是否
有缺陷的商品,在合同中则要规定索赔期限。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无删减范文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国际贸易实务:商检、索赔一、商检1. 商检的定义和作用商检(Inspection of Goods)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规格、包装等进行检测和鉴定的活动。
商检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商品符合国际贸易法规和国际质量标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2. 商检的程序和要求商检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提交商检申请:进出口货物经营者需要提前向商检机构提交商检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 商检现场检查:商检机构将对货物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对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进行检测和鉴定。
- 检验报告和证书:商检机构将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和证书,证明商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法规要求。
- 出口货物放行:经过商检合格的货物,商检机构将出具放行通知,允许货物进行出口。
- 进口货物入境申报:进口货物到达目的国后,需要向当地的商检机构进行入境申报,并提供商检证书等相关文件。
商检的要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货物质量要求:商检机构将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测,确保货物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 货物数量要求:商检机构将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实,确保货物的数量与报关单一致。
- 货物规格要求:商检机构将对货物的规格进行检测和鉴定,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 货物包装要求:商检机构将对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包装符合运输和保护货物的要求。
3. 商检的意义和重要性商检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保证商品质量:商检确保商品符合质量标准,提高商品质量和竞争力,增加消费者信心。
- 保护消费者权益:商检机构对商品进行检测和鉴定,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
- 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声誉:商检可以防止不合格商品的出口,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声誉。
-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商检措施的引入和执行,有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二、索赔1. 索赔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索赔(Clm)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出卖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货物,或交付了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货物时,买方可以向出卖人提出索赔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教案第七章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商检
《跨境电子商务》教案第七章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商检跨境电子商务教案第七章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商检一、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而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时,通关和商检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本章将重点探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商检的相关问题。
二、通关的重要性及流程1. 通关的重要性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是指商品从进口国家的海关出口,进入目标国家的海关,确保商品合法进出的过程。
通关的顺利进行,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规的通关可以保证商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有效防范贸易风险。
2. 通关流程(1)签订合同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时,双方需签订合同,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发票、装箱单等。
(2)申报海关:进口国家的卖家或物流公司需在进口国家的海关申报商品并提供相应的申报资料。
(3)支付关税和税款:买家或收货方需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支付相应的关税和税款。
(4)海关放行:经过海关审核和检查后,卖家或物流公司可以将商品发往目标国家,海关会给予放行。
三、商检的重要性及流程1. 商检的重要性商检是指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工作。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商检的工作同样不可或缺。
商检可以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国际贸易的信任度。
2. 商检流程(1)申请商检:卖家或物流公司在将商品发往目标国家之前,需向目标国家的商检机构申请商检,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商检检验:商检机构对商品进行检验、检疫和抽检,包括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标签等方面进行检查。
(3)发布合格证书:商检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如商品合格,将会发布合格证书。
(4)商品入境:持有合格证书的商品可以进入目标国家,进行销售和分销。
四、解决通关和商检中的问题1. 加强沟通协作:卖家、买家、物流公司和海关、商检机构之间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通关和商检的顺利进行。
第7章 商检、索赔条款
第7章商检、索赔条款商检条款一,商检的含义及重要性 P111-P112商检即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是指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及包装等实施检验,对某些商品通过检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对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病虫害检疫,对进口商品的残损状况和装运某些商品的运输工具等进行检验。
我国规定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口商品种类表》的商品,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规定的商品,凡装运出口易腐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凡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等,都必须进行法定检疫,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均不允许进出口。
二,商检条款商品检验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
1,商检机构国际贸易涉及的商品检验机构,由综合性的,专业性之分的;也有官方经营,行业工会经营,私人经营之分。
目前国际上较著名的商检机构有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美国粮谷检验署,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等官方检验机构,英国劳合公证厅,美国保险人实验室,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别公司,日本海事鉴别协会,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等民间检验机构。
目前,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主管出入境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2,商检地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外贸实践,选择检验地点有以下几种做法:①,在出口国生产地检验按国际惯例,大型成套设备贸易中,买方委托检验机构在货物离开工厂发运前进行检验,货物离开产地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离开产地后,由买方负责。
②,在装运港(或地)检验货物于装运港(或地)装运前或装运时,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验货,以其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商品品质和数量的最后依据,也成离岸品质和离岸中来那个(),货物到达目的港(或地)后,即使买方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与合同不符,也无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或拒收货物,买方一般不愿采用此种做法。
③,目的港(或地)检验目的港(或地)卸货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验货并出具检验证书,作为确定货物品质,数量的最后依据,也称为到岸品质和到岸重量(),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与合同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买方可以提出索赔,即卖方对运输途中的货物承担风险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一、商检商检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必须按照国际标准经过检验、检疫和审批程序的过程。
商检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1\1 商检机构商检机构是负责执行商检工作的组织,一般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相关部门设立。
商检机构对货物进行抽样检验、文件审查、现场检查等工作,确保货物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
1\2 商检流程商检流程包括申报、检验检疫、放行和审批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2\1 申报进口商或出口商在货物进出口前,向商检机构递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
申请文件包括货物清单、合格证、检验报告、包装标志等。
1\2\2 检验检疫商检机构对货物进行抽样检验、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
检验检疫内容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化验分析等。
1\2\3 放行商检机构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允许货物出/进口。
1\2\4 审批商检机构根据规定,对一些特定货物进行审批,包括受限制货物、危险品等。
二、索赔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商品质量、数量、价格或其他原因等产生纠纷时,买卖双方可以提出索赔请求。
索赔的目的是维护合同的履行,保护自身权益,并通过合法手段解决纠纷。
2\1 索赔类型索赔类型包括质量索赔、数量索赔、价格索赔和迟延索赔等。
具体解释如下:2\1\1 质量索赔当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买方可以提出质量索赔要求,要求卖方承担损失或提供合适的赔偿。
2\1\2 数量索赔当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提出数量索赔要求,要求卖方履行合同约定或进行赔偿。
2\1\3 价格索赔当货物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提出价格索赔要求,要求卖方退还差价或进行赔偿。
2\1\4 迟延索赔当货物交付迟延造成损失时,买方可以提出迟延索赔要求,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2\2 索赔流程索赔流程包括通知、证据收集、申请和处理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2\2\1 通知当发生索赔情况时,买卖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索赔原因和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目录:1.商检1.1 商检概述1.2 商检流程1.3 商检证书1.4 商检报告2.索赔2.1 索赔概述2.2 索赔流程2.3 索赔准备工作2.4 索赔文件及证据2.5 索赔协商与解决2.6 索赔支付与赔偿1.商检1.1 商检概述商检是指根据国际贸易准则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管的过程。
商检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不合格、有害及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1.2 商检流程商检流程主要包括预审、查验、检验、检疫、鉴定、发证等环节。
预审阶段是对商品及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审核、资料收集;查验环节是对商品进行实物检查;检验环节是对商品进行实验室检测;检疫环节是对商品进行卫生防疫检查;鉴定环节是对商品质量、原产地等进行评定;发证环节是对符合条件的商品发放商检证书。
1.3 商检证书商检证书是商检机构出具的文件,用于证明商品符合国家的质量、安全、标准等要求。
商检证书通常包括进口商检证书和出口商检证书,具体内容包括商品的基本信息、商检结果、检验项目等。
1.4 商检报告商检报告是商检机构对进行商检的商品出具的文件,用于详细描述商品的质量状况、安全性以及符合标准等情况。
商检报告包括商品的检验结果、商检机构的认证信息、检验过程等。
2.索赔2.1 索赔概述索赔是指当进口商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通过合法手段向供应商追求赔偿的行为。
索赔主要涉及商品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方面的问题。
2.2 索赔流程索赔流程包括索赔准备、索赔申请、索赔协商与解决、索赔支付与赔偿等环节。
索赔准备阶段是对索赔事项进行调查和准备索赔文件;索赔申请阶段是将索赔文件提交给供应商;索赔协商与解决阶段是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解决索赔纠纷;索赔支付与赔偿阶段是供应商根据协议或者法律进行赔付。
2.3 索赔准备工作在进行索赔前,进口商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对商品质量问题的调查、获取相关证据、分析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等。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7商检、索赔国际贸易实务7. 商检、索赔7.1 商检商检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质量、数量、规格等方面的检验和鉴定,以确保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法规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
在国际贸易中,商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商检的目的是保障商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有不合格或有问题的商品流入市场,从而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
商检可以分为进口商检和出口商检两种类型。
进口商检是指对从国外进口的商品进行检验,以确保商品符合国内的质量标准和法规。
出口商检是指对从国内出口的商品进行检验,以确保商品符合国际质量标准和法规。
商检的具体程序包括申报、受理、检验、鉴定、出具商检证书等环节。
在申报环节,进出口商需要向商检部门提交商品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
商检部门在受理环节对商品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进行检验。
如果需要检验,商检部门会组织检验人员对商品进行实地检验和取样。
检验完成后,商检部门会进行鉴定,确定商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商检部门会出具商检证书,标明商品的质量状况和合格性。
商检的结果对于商品的进出口有着重要的影响。
如果商品经过商检被鉴定为不合格,进口商需要对商品进行退运或销毁;出口商需要对商品进行整改,使其符合质量标准。
只有获得商检证书,商品才能被允许进入或离开国家。
7.2 索赔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出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损害或纠纷时,一方要求对方赔偿的权利和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可能发生合同履行不完全或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这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索赔的要求通常需要根据国际贸易条款和合同的规定进行。
受损害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索赔要求,包括合同文件、交货证明、检验证明等。
索赔的金额通常包括合同的损失、运输费用、检验费用、仲裁费用等。
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国际贸易中的检验与索赔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验标准
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标准。
与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性执行的法 规标准
国际权威性标准
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It is mutually agreed that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weight) issued by ╳at the port of shipment shall be part of the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under the relevant L/C. The re-inspec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Buyers. Should the quality and/or quantity (weight) be found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at of the contract, the Buyers are entitled to lodge with the Sellers a claim which should be supported by survey reports issued by a recognized surveyor approved by the Sellers. The claim, if any ,shall be lodged within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cargo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 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 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 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 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 求对方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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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案例3 • 合同中的检验条款规定:“以装运地检 合同中的检验条款规定: 验报告为准” 但货到目的地后, 验报告为准”。但货到目的地后,买方发 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 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经当地商品检验 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后, 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后,买方可否向卖方索 为什么? 赔?为什么?
• (二)检验证书的作用 •
• 1、货物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和依据 • 2、海关稽征关税的凭证 • 3、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卫生等符合合 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 同规定的依据 • 4、买方对品质等条件提出异议,拒绝货物, 买方对品质等条件提出异议,拒绝货物, 要求理赔, 要求理赔,解决争议的凭证和依据 • 5、卖方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和依据 • 6、证明货物在装卸、运输中的实际状况, 证明货物在装卸、运输中的实际状况, 明确责任归属的依据
五、检验证书
• 检验证书是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 鉴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验、鉴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 (一)种类: 种类: • 1、品质检验证书 2、重量检验证书 • 3、数量检验证书 4、兽医检验证书 • 5、卫生检验证书 6、消毒检验证书 • 7、产地检验证书 8、价值检验证书 • 9、验残检验证书
1、官方机构 2、半官方机构 非官方机构。如工厂企业、 3、非官方机构。如工厂企业、用货单位设立的化验 检测室等。 室、检测室等。 • 关于我国的商检机构 在我国,从事商检的机构,根据《商检法》 在我国,从事商检的机构,根据《商检法》的 规定是国家设立的商检部门和设在全国各地的商 检局。 检局。 商检机构的职责包括:法定检验、鉴定业务、 商检机构的职责包括:法定检验、鉴定业务、监督 管理。 管理。
二、商品检验的范围
• (一)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 现行《 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 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规定的商品 • (三)船舱和集装箱检验 • (四)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 (五)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的由商检局实施 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 案例 案例2 • 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 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 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进口商在收到货物 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商品净重检验证书” 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 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买 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 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 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 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 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 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问: )、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 (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 )、 )、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 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 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
• • • • • • •
三、商检的时间与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在出口国检验。 (1)工厂检验 ) (2)装船时或装船时在装运港检验 ) 2、在进口国检验。 、在进口国检验。 3、出口国装运港检验,进口国目的港复验 、出口国装运港检验, 4、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复验 、装运港检验重量,
四、商检机构
• 案例 案例1 • 上海某造纸厂以CIF条件向非洲出口一批 上海某造纸厂以 条件向非洲出口一批 纸张,因上海与非洲的湿度不同, 纸张,因上海与非洲的湿度不同,货到目 的地后因水分过分蒸发而使纸张无法使用, 的地后因水分过分蒸发而使纸张无法使用, 买方能否向卖方索赔?为什么? 买方能否向卖方索赔?为什么?
第七章 商品的检验
第七章 商品的检验
• 一、商检的意义和作用 • 1、明确数量,质量,提高企业信用、保证 、明确数量,质量,提高企业信用、 买利益 • 2、对于出现的不足,或改进生产工艺,或 、对于出现的不足,或改进生产工艺, 建立与建全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与建全质量保证体系。 • 3、防止国外商人以次充好,促进贸易发展。 、防止国外商人以次充好,促进贸易发展。
六、检验标准
(一)、国际上对检验标准的分类 )、国际上对检验标准的分类 • 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 • 与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 法规标准 • 国际权威性标准 )、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 (二)、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 施检验的标准
• 七、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主要内容 •
•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 检验机构 • 检验标准 • 检验方法 • 复验的时间、地点、机构 复验的时间、地点、 • 检验的内容 • 检验证书的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