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第十一章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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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中国的税收制度与政策》知识点导览

高考政治《中国的税收制度与政策》知识点导览

高考政治《中国的税收制度与政策》知识点导览中国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是指国家针对税收征收与管理的体系和相关政策的总称。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运行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为你提供关于中国税收制度与政策的知识点导览。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与特点1. 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指国家依法对公民和组织征收的财产和所得的一种强制性补偿性费用。

2. 税收的特点:普遍性、强制性、无偿性、间接性、综合性和有效性。

二、税收制度的基本组成1. 税种分类:包括直接税与间接税、中央税与地方税、国税与地税等。

2. 税收征管机构:包括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等。

3. 税收征收方式:包括按季征收、按月征收等。

三、主要税种介绍1.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营业税。

2.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在某一时期取得的各项所得按比例征收的税种。

3.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在某一时期取得的各项所得按比例征收的税种。

4. 资源税:是对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在本国领土、海域和专属经济区内开展勘探、开采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收取的一种税种。

5. 关税:是对进入或离开本国关境的物品或运输工具的货物和旅客依法征收的税种。

四、税收政策与效果1. 宏观调控:通过调整税率、改变税收政策等手段,实现经济增长、就业增加等宏观经济目标。

2. 产业引导:通过调整和运用税收政策,引导和扶持特定产业的发展。

3. 收入分配:通过税收制度和政策,实现社会公平和财富再分配。

4. 资源配置: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产业结构。

五、税收制度与政策的改革与展望1. 简税制度改革:简化税收制度,降低纳税负担,提高税制透明度。

2. 增值税改革:改革增值税制度,加强发票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 地方税体系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强地方财政收入保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 跨地区税收协调:加强税收政策协调,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实现税收资源的均衡配置。

综上所述,中国的税收制度与政策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演变历程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演变历程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演变历程一、建国初期税务体制及其机构的设立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到1957年是我国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在清理旧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多税种、多次征为特征的复合税制。

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共设14种税,即货物税、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两部分)、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所、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规定:“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

”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和财政部召开首届全国税务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席兼财政部部长薄一波在会上作了报告。

11月28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复函财政部,同意成立税务总局。

二、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30年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的演变及特点1、这一时期的主要大事建国初期: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到1957年是我国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在清理旧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多税种、多次征为特征的复合税制。

大跃进时期(1958 — 1965年):1958年,我国进行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共设9个税种,即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盐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娱乐税和牲畜交易税。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5 — 1977年):已经被简化的税制仍然继续简化,1973年,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其核心仍然是简化工商税制。

简化为7个税种,即工商税(包括盐税)、工商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工商统一税和集市交易税。

中国税收史_课程大纲

中国税收史_课程大纲

《中国税收史》教学大纲课程编号:090492B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基础课总学时:32 讲课学时:16 实验(上机)学时:16学分:2适用对象:(专业名称)税收学先修课程:无一、教学目标(黑体,小四号字)目标1:本课程以我国税收起源和发展沿革的历史脉络的讲解为主线,介绍我国说收从古代到近现代的重大税制改革事件、重要改革家及其税收思想,使得学生了解税收发展演进的历史,形成税收文化积淀,目标2:引导学生探索税收发展的规律,以史为鉴,展望未来。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黑体,小四号字)(一)教学内容本课程以税收的起源为起点,分朝代讲解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重大税制改革事件的前因后果、介绍著名改革人物的治税思想的历史影响,探索税制变革的经验和教训。

要求学生以史明鉴,从中领悟税收与政治、经济的关系,探索税制改革的条件以及税制变革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从而把握税收及其改革的历史观发展规律。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本课程着力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主动思考,在在课程讲授的基础上,适时给学生展示前几届学生拍摄的中国税收史的视频资料,以丰富的授课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且让学生以分组拍摄短片的方式,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方式平时考核采取提问、小论文等形式,运用分组查找资料拍摄短片的实践教学手段,期末采取开卷形式。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学习要求要求学生在《中国税收史》的课程学习中,多阅读、多思考,尤其要思考重大税制改革和改革人物对当今社会的现实影响,还要学会探究现实税种的历史渊源,学会思考和总结税收发展的规律,真正做到:以史为鉴、展望未来。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黑体,小四号字)教学课时分配四、教学内容(黑体,小四号字)第一章远古时期税收的雏形及夏、商、周时期的赋税第一节税收起源的政治、经济背景1、税收的萌芽2、税收起源的经济、社会、政治背景第二节夏商西周时期的赋税1、我国古代的田赋制度中的贡、助、彻2、徭役3、山泽之赋与关市之赋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是税收起源的税收起源的经济、社会、政治背景,难点是夏商西周时期的税收思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03.10•【文号】国税函[2003]267号•【施行日期】2003.03.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的通知(国税函[2003]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资助,委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实施的援助中国税制改革与征管改革项目的组成部分。

现将经过国内外专家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总局年度工作部署和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国家税务总局二00三年三月十日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目录1.战略目标1.1 指导思想1.2 基本职责1.3 管理理念1.4 价值观念1.5 社会形象2.规划背景2.1 国内经济发展2.2 税收收入不断增长2.3 新修订《税收征管法》2.4 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2.5 纳税人对税收征管的期望2.6 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2.7 信息技术的挑战2.8 WTO与电子商务的挑战2.9 面临的风险与主要问题3.预期指标3.1 税收收入3.2 组织结构3.3 纳税服务3.4 税源监管3.5 征管信息化3.6 干部素质4.征管机构4.1 机构现状4.2 征管机构调整的目的与方法5.征管法规5.1 税收征管法规体系5.2 完善税收征管法规体系的基本原则6.征管信息化6.1 征管信息化的现状6.2 统一征管软件6.3 建立数据处理中心6.4 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6.5 实现征管信息系统的全国联网运行7.征管业务重组7.1 “集约化”原理的导入7.2 征管业务流程与岗责体系7.3 征管质量的考核与评价7.4 关于简化问题7.5 重组以后的征管业务规范8.税源监管8.1 税收征管能力8.2 税源监管的主要内容8.3 税源监管的主要任务8.4 税源监管与税收计划9.纳税评估9.1 引入纳税评估机制9.2 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及其管理10.防范征管风险10.1 树立风险意识10.2 防范征管风险10.3 经济风险与税收征管11.征管成本11.1 树立税收征管成本观念11.2 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的基本途径11.3 建立税收征管成本监控、考核机制12.纳税服务12.1 征管观念的转变12.2 健全纳税服务体系12.3 关于税务代理12.4 纳税人的纳税成本13.法律救济13.1 法律救济的相关法律制度13.2 法律救济制度对税收征管工作质量的意义前言0.1.税收征管战略规划项目的提出0.1.1.税收征管战略规划项目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资助,委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实施的援助中国税制改革与征管改革项目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3.08.04•【文号】国务院令第123号•【施行日期】1993.08.04•【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02年9月7日实施日期:2002年10月15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3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3年8月4日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税务机关有权拒绝执行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第四条税收征管法第五条和本细则所称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纳税人,是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其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和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经济性质;(四)企业形式、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六)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帐号;(七)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八)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九)其他有关事项。

国家税收课件第11章 其他税种

国家税收课件第11章 其他税种
地资源、 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 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 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 为征税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 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将越来越重要, 因此,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逐步扩大。中国资 源税目前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2、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 我国现行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一方 面税收收入不受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变化的
8
土、高岭土、耐火粘土、云母、大理石、花岗 石、石灰石、菱镁石、天然碱、石膏、硅线石、 工业用金刚石、石棉、硫铁矿、自然硫、磷铁 矿等; 6、固体盐,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 矿盐; 7、液体盐,即卤水 三、税率 参11-1资源税税率表.doc 资源税收入2005年 142.6322亿元 2006年 207.2555亿元 2007年 261.2539亿元 2008年 301.76亿元
13
三、税率
级次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率
1 2 3 4
未超过50%的部分 超过50%—100%的部分 超过100%—200%的部分 超过200%的部分
30 40 50 60
0 5 1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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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 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方法计
例:某企业出售房地产收入5000万元,可 以扣除的各项成本400万元、费用2000万元、 有关税金等共600万元,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 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1)先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 7500-3000=4500(万元) (2)再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4500÷3000=150% (3)按速算扣除法计算 4500×50 %-3000 ×15%=1800 (万元) 应纳税额1800(万元)

税法全最全面的税法教程

税法全最全面的税法教程

立法机关
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
全国人大或常委 会授权立法
国务院、 地方人大
财政部、税务总 局、海关总署、 地方税务局
形式
举例
法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具有法律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
效力
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暂行条例
行政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地方法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
小规模纳税人
⑴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管理方法 ⑵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⑶计税方法是购进扣除 法,即当期销项税额扣 减当期进项税额
⑴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 务,纳税人自己只能开具 普通发票
⑵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 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⑶计算方法实行简易办法, 即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 税额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或无偿赠送他人(外)
思考方式 分为两部分 (销【交税】、购【不扣】)
等同于先销售得到收入后再 进行三种行为,或理解为销 售与三种行为的合并 只有一部分(购),达到了 消费的最终环节
等同于先销售得到收入后再 进行三种行为,或理解为销 售与三种行为的合并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购进 货物用途
对外使用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正文:----------------------------------------------------------------------------------------------------------------------------------------------------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

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税法[1]

税法[1]

第六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例1-5】多选题 下列企业中,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 有( ) A.2002年1月在工商局办理设立登记的私营企业 B.2002年1月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的集体企业 C.2001年12月31日进行工商登记,2002年1月 进行税务登记的新设合伙企业 D.2002年某中央企业与某地方企业合并新设重 新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
(七)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九)减税免税 (十)罚则 (十一)附则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四、税法的分类(了解)
五、税法的作用(了解)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 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税法能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 靠保证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案例演示:
销售彩电
消费 者
长百 大楼
统一征 增值税
送货上门 服务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照相 业务
不分别核算 交增值税
蓝梦婚纱摄影
销售 相框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行政、事业、企业) 个人(个体经营者、其他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1994年1月1日起) 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 扣缴义务人(境内未设立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
流转 税类
资源 税类
所得 税类
特定 目的 税类
财产和 行为 税类
二、税收制度沿革(了解)
第六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 税权的制度。可以简单地将税收管理权 限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中国税收现状及税收征管制度的几点革新

中国税收现状及税收征管制度的几点革新

中国税收现状及税收征管制度的几点革新概述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支撑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的税收现状和税收征管制度也发生了一系列改革和革新。

本文将对中国税收现状进行简要概述,并重点探讨税收征管制度的几点革新。

中国税收现状税收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中国税收收入规模自改革开放以来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财政税收收入达到18.3万亿元,同比增长3.8%。

税收收入规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从间接税为主向综合税体系转变中国税收体系经历了由以间接税为主向综合税体系转变的过程。

在税制改革中,逐渐取消了一些间接税,如营业税和增值税,引入了综合税,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一改革使税收体系更加公平和透明,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税收征管水平逐步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的提升是中国税收现状的重要特点之一。

通过应用新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加大执法力度,税收征管部门能够更加高效地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

例如,推行电子发票系统、增加税务征管执法人员的数量以及加强跨部门合作等举措,使税收征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税收征管制度的几点革新强化税收法治建设税收法治建设是税收征管制度革新的重要方向之一。

通过加强税收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使税收征管更加依法进行。

此外,还加强了税收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提升了税收执法的效果和公正性。

税收法治建设的加强,有助于构建公平、透明的税收征管环境。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推行电子发票、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系统,实现了税收征管的全程电子化和数据共享。

这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还减少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促进了纳税人的便利。

深化税收征纳一体化改革税收征纳一体化改革是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重要改革方向之一。

通过整合税收征纳职能,实现税收征收和纳税服务的无缝对接,提供了更加便利和高效的纳税服务。

税收征管法

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信息分类:文件编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生成日期:2018-07-05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B00270-0602-2018-295105责任部门:(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4版年度中国税制课件完整版

2024版年度中国税制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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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汇报结束 感谢聆听
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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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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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种介绍
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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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பைடு நூலகம்理及征收管理
增值税原理
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增值部分 征税的一种流转税,其基本原理 是避免重复征税,确保税收公平。
2024/2/2
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 货物等。
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 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年销售额和 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划分。
税制概念
税制特点
中国税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公平性、效率性等特点。其中,强制性是税收的根本 特征,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固定性是税收的基本要求。
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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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发展历程
2024/2/2
古代税制
中国古代税制经历了从夏商周的贡赋制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初税亩,再 到秦汉时期的田租、口赋、徭役等制度的演变。
申报方式
所得项目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包括自行申报和扣缴义 务人申报,纳税人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 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等九项。
税率与计算
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 种形式,根据所得项目和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免税、减税、税收 抵免等,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节能减排税收优惠
02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应税
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等,鼓励企业节能减排。

《中国税收》教学大纲

《中国税收》教学大纲

《中国税收》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中国税收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学时:60
学分:3
考核方式:考试
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1.课程的性质
本课程是高职高专经管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

2.课程的教学目的及任务
本课程主要讲述税收的基本原理。

主要内容包括我国目前开征主要税种的税收要素、税额的核算、税收的征收管理。

具体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类税、财产和行为类税及税收征收管理。

本课程以我国最新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全面介绍税收的理论知识为目的,要求学生掌握各税种应纳税额的正确计算,熟悉各税种的纳税申报,了解税收的征收与管理。

同时,本课程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本课程在注重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的同时,结合税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运用和实践情况,运用案例分析等手段,给学生做出理性的分析,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涉税问题的能力。

税务管理概论.pptx

税务管理概论.pptx
六、参考书目 1.古建芹.《税务管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12 2.吴旭东.《税收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008.; 3.曾国祥.《税收管理学》.中国财经出版社.2003 4.俞文钊.《管理心理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5.钱晟.《税收管理》.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6.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税务代理实务》.中国税务出版
2010年秋
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税务教研室刘献灿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一、税务管理的概念
◆管理的概念: 在特定的环境下,管理者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对其所能支配的各种资 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过程。
◆管理要素: 1. 主体 2. 客体 3. 依据 4. 职能 5. 目标
2010年秋
税务管理;资本主义国家的税务管理;新中国税务管理的演变。 结论:税务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税收的存在决定了税务管理的存
在,有税收就必然有税务管理,税务管理随税收的产生而产生,随 税收分配活动内容的不断变化而逐渐丰富和完善,并随社会经济的 发展国家政治经济制度而不断改变其性质。
2010年秋
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税务教研室刘献灿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3税务管理的依据
根本依据是国民收入分配活动的特点及其客观经济规 律
具体依据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2010年秋
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税务教研室刘献灿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4税务管理的五大职能
对税收分配进行决策的职能 对税收分配进行计划的职能 对税收分配进行组织的职能 对税收分配进行协调的职能 对税收分配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能
《税收管理》教学课件
税务管理的职能(5)
监督控制职能: 指税务管理所固有的对税收分配全过程及其结果的正确性、合法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那修订后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给大家分享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一次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国税收(第七版)第十一章 房屋税

中国税收(第七版)第十一章 房屋税

• 1.公共事业优惠
• (1)教育、卫生及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 • (2)文化事业的优惠。
• 2.居民生活优惠
• 3.救助事务优惠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房产税
• 四、税收优惠
(二)政治性优惠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 房产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 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上述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 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征房产税范围。
(10)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整机设计制造企 业房产;
(11)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 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
(12)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
(13)高校学生公寓。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房产税
• 五、税额计算
(一)基本公式
• 纳税人自用房产房产税税额计算基本公式为: •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税率 • 纳税人出租房产房产税税额计算基本公式为: •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房产税
• 五、税额计算
(二)例题 • 【例11—1】 • 【例11—2】 • 【例11—3】 • 【例11—4】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房产税
• 六、税款的缴纳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 纳税人,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 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学习与思考3
• 下列房产是否应当征收房产税?
(6)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 (7)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

第7讲_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法制

第7讲_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法制

Part13.税收征收管理法1.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单选】下列税费的征收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是()。

(2018年)A.房产税B.地方教育附加C.关税D.海关代征消费税【答案】A【解析】《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是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

由海关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属于《征管法》的适用范围;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政府收费,如地方教育附加,不适用《征管法》。

2.税务登记管理【单选1】企业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是()。

(2016年)A.改变生产经营方式B.改变行政隶属关系C.减少注册资本D.住所迁移涉及主管税务机关的变动【答案】D【解析】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计算问答题2】外国甲公司2018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约定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5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典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典正式发布,为中国税收领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税务法典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税收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对于规范纳税人行为、优化税收制度、推进税收体制改革、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下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典”分享的一些思考。

第一步:分类介绍税务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典”是我国税收领域的一部全面性法律,主要由总则、税收管理、税收征收、税收征收程序、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诉讼、税收协议等七个部分组成。

税务法典共计124章,与现行税收法律相比,集纳了我国税收法律领域几乎全部的规定和条款,涵盖了税收政策和管理、税收征收和缴纳、税收管理和监督等多个方面。

同时,税务法典还设立了一些新目录,如“特许经营税收管理”、“税收信用等级管理”等重要板块,旨在加强对税收管理、征收和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二步:突出税收纳入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性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关乎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稳定。

税收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政府公共服务、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等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

由于税收领域的复杂性和权力分散,为了落实税制改革,有必要建立统一、权威的税收法律体系和法规规范体系,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典”发布的原因之一。

第三步:注重纳税人权益保护税收法典强调要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人民中心的思想,增强了开展税务工作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税务法典还增强了税收管理和纳税环节的透明度,扩大了纳税人的参与度和知情权,充分体现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

第四步: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法典在加强税收征管方面作出了许多强有力的规定,如增加税收风险评估、推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创新税收征管方式、完善稽查和银行信息协作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增强税收管理的效能和精度,标本兼治,出台相关措施和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实现对税收征管过程的全程管控。

第五步:强化税收征收及管理税务法典强化了对税收征收及管理的监督和调查力度,加强了“双随机、一公开”等税务检查方式,实现了税收监管的精细化。

《中国税收》马国强读后感

《中国税收》马国强读后感

《中国税收》马国强读后感
读了《中国税收》后,我了解了税收。

我们努力将科学研究的成果恰当地体现在教材之中。

比较明显的地方是:在税收本质分析中,我们将税收概括为强制征收,将税收依据归结为政府职能,用一般报偿性替代了以往的无偿性。

在税收职能分析中,我们将税收职能定义为税收具有的满足政府执行职能需要的能动性,并从政府执行职能需要和税收的相对优越性两个方面来分析税收的职能。

在税收原则分析中,我们将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划分为税收的和经济的两个方面。

在税收水平分析方面,我们提出了税收水平的演变轨迹和现实税收水平与理想税收水平的差异问题;在税收体系分析方面,我们对税收体系的决定因素进行了新的总结与概括,并将税收体系的演进历程分为要素税、产业税、流程税三个阶段。

在税收结构分析方面,我们对税收结构的决定因素进行了新的总结和概括;在税收制度分析方面,我们对一些税种的类型进行了新的划分。

在税收优惠分析方面,我们将其划分为财政性优惠、政策性优惠、管理性优惠、外交税收豁免四种基本类型。

在税收征收管理分析方面,我们将其确定为税籍管理制度、税源监控制度、税款征收制度、税务稽查和税收奖励与处罚五个系列。


这些研究成果体现在教材中,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中国的实际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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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 代扣代缴、
•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收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代扣、 税款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税款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除按《税收征管法》 除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处 罚外, 罚外,税务机关还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 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 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 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 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不及时向主管税务 机关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 机关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应收 未收税款的责任。 未收税款的责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税款征收制度
• 税款征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税款征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纳主体制度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除税务机关、 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 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 的单位和个人外, 的单位和个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 收活动。 收活动。” 纳税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 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 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 代收税款义务。 扣、代收税款义务。
二、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 (一)账簿、凭证的设置 账簿、 账簿、 (二)账簿、凭证的保管 (三)财务会计制度管理 (四)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
发票的概念 发票的种类 发票的印制 发票的领购 发票的开具 发票的保管
第三节 税款征收
• 税款征收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法向国家组 织税款入库的一系列制度、工作的总称。 织税款入库的一系列制度、工作的总称。税款征收 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环节, 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 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在整个税收工作中占据着极 其重要的地位。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 其重要的地位。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 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开征、停征、多征、少征、 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 税款或者摊派税款。 税款或者摊派税款。
二、税款征收的方式
• 税款征收的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的不 同特点、 同特点、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确定的计算征 收税款的方法和形式。 收税款的方法和形式。税款征收的方式主要有 以下几种: 以下几种:
(一)开业税务登记
需要进行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
(二)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三)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
二、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
• 账簿是纳税人 、 扣缴义务人连续记录其各种经济 账簿是纳税人、 业务的账册或簿籍。 业务的账册或簿籍 。 凭证是纳税人用来记录经济 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业务 , 明确经济责任 , 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 账簿、 明 。 账簿 、 凭证管理是继税务登记之后税收征收 管理的又一重要环节, 管理的又一重要环节 , 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占有十 分重要的地位。广义的账簿、凭证管理包括账簿、 分重要的地位 。 广义的账簿 、 凭证管理包括账簿 、 凭证的设置、保管, 凭证的设置 、 保管 , 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及发票管 理。
•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 纳税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 缴税款, 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 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 扣缴税款。 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 扣押、查封、 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 所得抵缴税款。 所得抵缴税款。
(四)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 缴纳、解缴税款。 缴纳、解缴税款。但考虑到纳税人在履行纳税 义务的过程中, 义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特殊困难的客观情 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况,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征管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 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 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 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 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八)欠税清缴制度
• 欠税是指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 欠税是指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行为。 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行为。《税收征管 法》在欠税清缴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在欠税清缴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严格控制欠缴税款的审批权限 限期缴税时限 建立欠税清缴制度, 建立欠税清缴制度,防止税款流失
(九)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 在税收征收活动中,可能出现多征、少征、错 在税收征收活动中,可能出现多征、少征、 征等情形, 征等情形,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是对这些情 形的补救制度。 形的补救制度。 税款的退还 税款的追征
(十)税款入库制度
•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 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 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 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 对审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 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 依法将应收的税款、 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 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 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 免税的纳税人, 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 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纳税人应当自期 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待遇期间, 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待遇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 申报。 申报。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 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 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 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 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 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 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 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 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 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 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 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 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五)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 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 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 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 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 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税收减免制度
•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 免税。根据税法的规定,办理减税、 税、免税。根据税法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应注 意下列事项: 意下列事项: 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 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 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 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 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 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 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 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 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第十一章 税收征收管理
(一)知识目标 • 熟悉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熟悉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 了解税款征收制度及征收方式; 了解税款征收制度及征收方式; • 熟悉税务检查制度、形式及方法; 熟悉税务检查制度、形式及方法; • 了解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关法 律责任; 律责任; • 熟悉税务代理的概念、原则、业务范围及具体实 熟悉税务代理的概念、原则、 施过程; 施过程; • 了解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受案 了解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范围、管辖及程序。 范围、管辖及程序。
(二)技能目标
能够遵照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 能够遵照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合理实施税务代理 业务; 业务; 正确区分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区分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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