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要素导向的上海城市更新沟通工具构建及应用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规划引领,有序推进。
落实区域评估、整体更新的要求,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完善配套政策。
第四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规程,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城市更新的实施,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协调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定期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更新项目依法合规并按计划落实。
第二章城市更新区域评估第六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要求)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确定地区更新需求,进行地区公共要素评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明确适用更新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
城市更新背景下拆建型城中村文脉传承的路径初探——以上海市宝山区“城中村”改造规划为例
中图分类号 TU984.1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739X (2023)07-0112-06 收稿日期 2023-01-12摘 要 当今存量甚至减量发展政策导向下,城市更新成为重要的时代议题之一,而城中村已然成为城市更新时代存量与减量关注的重要战略空间。
为了避免大拆大建导致城市独特的文化魅力丧失而陷入“千城一面”的困局,诸多学者提出在城中村改造中要注重文脉的延续和传承。
但现有研究多偏重于以保留为主的“留改”型城中村文脉传承,却忽视了以拆除为主的拆建型城中村文脉留存。
笔者试图通过规划视角审视拆建型城中村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嬗变历程,结合上海宝山区的实践探索,对城市更新工作中从文化保护、载体传承、活化再生、共同缔造等四大关键领域对拆建型城中村文脉传承的多元路径进行了归纳总结,丰富了我国城中村改造文化保护与传承策略,以期为城市更新背景下的拆建型城中村改造规划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 城市更新 存量发展 拆建型城中村 城中村改造 文脉传承Abstract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stock and reduction development policy, urban renewal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issues of the era, and urban village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trategic space in the urban renewal era. In order to avoid the loss of the unique cultural charm and fall into the dilemma of "follow the same pattern", many scholars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tinuat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al context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urban villages. However, the existing research mainly focuses on the heritage of the "retention and reconstruction" urban village context, but ignores the heritage of the demolition urban village context. We attempt to examine the evolution process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demolition villages in cit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lanning,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al exploration of Baoshan District in Shanghai, we summarize the multiple paths of cultural heritage of demolition and construction villages in cities from four key areas of cultural protection, carrier inheritance, activation and regeneration, and joint creation, which enriches the cultural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strategies of urban village reconstruction in China. It is expecte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reconstruction planning of demolition urban villag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 renewal.Keywords Urban renewal, Stock development, Demolition type urban village, Reconstruction of urban village, Cultural heritage城市更新背景下拆建型城中村文脉传承的路径初探——以上海市宝山区“城中村”改造规划为例The Path of Cultural Inheritance of Demolition Type Urban Villag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 Renewal: Taking the Reconstruction of "Urban Village" in Baoshan District in Shanghai as an Example游小容 | You Xiaorong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的新时代背景下,“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转型已成为规划引领的“主旋律”,城中村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对象与存量空间载体,是城市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塑造等战略实施的关键抓手。
上海城市更新政策实施现状分析
March 202012上海城市更新政策实施现状分析[摘要]近些年,由于外部经济增速放缓,内部资源约束强化,上海市逐步进入了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
2014年,市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14号),首次明确提出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量“零增长”目标,确立了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的总体思路。
在此后的数年间,市规土局又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性政策,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盘活存量土地,探索适用于特大城市资源环境紧约束条件下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发展模式。
[关键词]城市更新;集约利用;资源配置城市更新文/杨剑敏坚持了以人为本和公共利益优先的理念,强化物业权利人、社区居民、规划设计师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互动沟通。
通过空间权益的调节做出增量,既保留了原权利人的一部分利益,又充分照顾社区、公众的利益诉求,初步摸索出一套市区两级政府、原权利人、周边社区群众等多方参与共建的利益协调机制。
其四,依法合规,形成了法治框架下的空间动态调整机制。
新政以不突破国家根本法律框架为前提,重点以土地合同管理为平台和抓手,实施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从而确保公共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
妥善处理了法律法规严肃性、稳定性维护与当前城市空间需求复杂多变间的内在矛盾。
二、 现象与问题(一)市场吸引力略显不足城市更新并非通过纸面上的规划调整即能实现,而是基于每个参与主体的利益进行计算与理性选择,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
从全市角度看,市场主体对于近年出台新政的整体反应依然较弱,真正实现转型的空间总量与存量相比占比较小,“量变”还不足以支撑“质变”。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形成了巨大的、潜在的土地增值收益。
在以往历史实践中,由于政策自身也时有变动,执行尺度不一,原权利人对于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抱有较高的期待,而政策条件与心理预期之间存在一定落差。
地方政府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的博弈关系普遍存在于实际案例中,种种因素作用下,各方博弈无法达成一致而陷于僵持的情况屡见不鲜。
上海市设计院对城市更新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设计院对城市更新的意见建议【标题】上海市设计院:激发城市更新的创意与活力【引言】城市更新作为现代都市发展的必然过程,既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又能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然而,要实现城市更新的目标,需要充分发挥设计的力量,创造出富有创意与活力的城市环境。
作为上海市设计界的重要力量,上海市设计院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拥有独到的见解和建议,为全面推动上海城市更新的发展贡献力量。
【主体部分】一、闻新街区:创新发展的样板闻新街区作为上海市设计院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之一,成功打造出了一个创新发展的样板。
通过将闻新街区与高科技产业相结合,不仅为居民提供了现代化的居住环境,还为企业提供了便利的创新发展平台。
上海市设计院实施了全面的设计与规划,根据街区特点打造了独具魅力的风貌,使其成为城市更新的典范。
二、创意公共空间:传承与创新的结合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领域,公共空间的打造至关重要。
上海市设计院提出在公共空间设计中注重传承与创新的结合,通过保留历史文化特色,将城市记忆融入公共空间,同时引入现代元素,提升空间的功能和艺术价值。
这种创意公共空间的建设不仅增强了城市的人文氛围,也提供了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为居民带来更好的生活体验。
三、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城市更新中,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上海市设计院强调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绿色建筑、雨水利用和景观绿化的设计方案。
通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自然资源,打造生态友好型城市,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这种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设计理念,不仅能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社区参与:建设共享的城市在城市更新中,社区参与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海市设计院提倡社区参与城市更新,鼓励居民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与居民的积极互动,上海市设计院能更好地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期望,从而针对性地进行城市更新的设计与规划。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5〕2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5〕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15日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紧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存量土地,实现提升城市功能、激发都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的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本市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重点包括:(一)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活力,促进创新发展;(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三)加强历史风貌保护,彰显人文底蕴,提升城市魅力;(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建筑和生态街区建设;(五)完善慢行系统,方便市民生活和低碳出行;(六)增加公共开放空间,促进市民交往;(七)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安全,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八)市政府认定的其它城市更新情形。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中按照市政府规定程序认定的城市更新地区。
已经市政府认定的旧区改造、工业用地转型、城中村改造的地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工作,遵循“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注重品质、公共优先,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更新要求)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注重区域统筹,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地区功能发展和公共服务完善,实现协调、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2015
附件1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规划引领,有序推进。
落实区域评估、整体更新的要求,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完善配套政策。
第四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规程,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城市更新的实施,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协调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定期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更新项目依法合规并按计划落实。
第二章城市更新区域评估第六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要求)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确定地区更新需求,进行地区公共要素评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明确适用更新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紧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存量土地,实现提升城市功能、激发都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的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本市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重点包括:(一)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活力,促进创新发展;(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三)加强历史风貌保护,彰显人文底蕴,提升城市魅力;(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建筑和生态街区建设;(五)完善慢行系统,方便市民生活和低碳出行;(六)增加公共开放空间,促进市民交往;(七)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安全,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八)市政府认定的其它城市更新情形。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中按照市政府规定程序认定的城市更新地区。
已经市政府认定的旧区改造、工业用地转型、城中村改造的地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工作,遵循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注重品质、公共优先,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更新要求)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注重区域统筹,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地区功能发展和公共服务完善,实现协调、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第五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市相关管理部门组成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协调推进工作。
第六条(市级管理部门职责)市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市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编制相关技术和管理规范,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
市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相关专业标准和配套政策,履行相应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七条(区县人民政府职责)区县政府是推进本行政区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紧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存量土地,实现提升城市功能、激发都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的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本市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重点包括:(一)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活力,促进创新发展;(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三)加强历史风貌保护,彰显人文底蕴,提升城市魅力;(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建筑和生态街区建设;(五)完善慢行系统,方便市民生活和低碳出行;(六)增加公共开放空间,促进市民交往;(七)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安全,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八)市政府认定的其它城市更新情形。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中按照市政府规定程序认定的城市更新地区。
已经市政府认定的旧区改造、工业用地转型、城中村改造的地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工作,遵循“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注重品质、公共优先,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更新要求)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注重区域统筹,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地区功能发展和公共服务完善,实现协调、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第五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市相关管理部门组成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协调推进工作。
第六条(市级管理部门职责)市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市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编制相关技术和管理规范,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
市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相关专业标准和配套政策,履行相应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七条(区县人民政府职责)区县政府是推进本行政区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16•【字号】沪府办〔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沪府办〔2023〕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16日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对标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着力强化城市功能,以区域更新为重点,分层、分类、分区域、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更好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
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有序开展,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有机更新理念深入人心,城市更新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一)规划引领,试点先行。
坚持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与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项目化推进,探索城市更新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
(二)区域统筹,整体推进。
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统筹建筑空间、滨水空间、街道空间、绿色空间和地下空间全要素管控,推动区域整体更新。
(三)民生为先,品质为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特殊群体需求,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更加注重职住平衡,提供更高品质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50206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实施办法
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目录第一条 (目的) (1)第二条 (定义和适用范围) (1)第三条 (工作制度) (1)第四条 (管理职责) (1)第五条 (组织实施机构) (2)第六条 (区域评估) (2)第七条 (实施方案) (2)第八条 (规划政策) (3)第九条 (土地政策) (4)第十条 (实施管理) (5)第十一条 (公众参与) (5)第十二条 (附则) (5)附: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目的)为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有效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资源,优化城市功能、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为优化城市功能、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等而进行的各类建设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中心城、新城、新市镇已基本建成区域中认定的城市更新地区,已纳入土地征收范围的旧城改造、工业转型、城中村改造地区,应当按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作制度)城市更新实行区域评估和实施方案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原则,依法合规地推进实施。
第四条(管理职责)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制定规划和土地政策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指导、管理、监督区、县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市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制定有关城市更新的配套政策和标准,依法履行相应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是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主体,应当在规定权限范围内,推进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
第五条(组织实施机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本区、县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县的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开展城市更新区域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等各项工作。
一体化设计方法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探讨——以上海奉贤十字水系景观工程为例
64一体化设计方法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探讨�����������������Application of Integrated Design Method in Urban Renewal—A Case Study of Cross River System Landscape Project in Fengxian, Shanghai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城市发展进入重要更新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1]。
城市更新理念较早运用于老城建筑个体更新,近年来,上海、深圳等城市积极展开“社区更新”计划与试点,开始涌现出如“行走上海2016”“趣城”计划等优秀案例。
新时代背景下,城市更新的步伐必然由“点”向“线”与“面”扩展,逐渐涵盖更多类型、更广层面。
这类项目在更新改造过程中往往聚集了交通体系完善、水工建筑修复、配套设施提升、生态坏境再造、管网设施搬迁等一系列综合问题,在传统的单一专业领域无法全面高效地提供解决策略的背景下,一体化设计应势而生。
���JI Liping季丽萍1982年生/女/浙江嘉兴人/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工程师/主要从事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上海 201108)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更新项目参与面越来越广,类型越来越多,体现出赋能文化和高品质的特色,要求设计方拥有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
一体化设计正是从多专业整合、全系统协调的角度切入,来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城市更新发展需求。
通过对上海奉贤十字水系滨水更新项目的实践,探索以景观为主导,水利、建筑、道路、桥梁、结构、给排水、测量等多专业参与的一体化设计方法,提出一体化设计是精简环节、追求效益、整合资源的有效方式。
关键词一体化设计;城市更新;应用AbstractIn recent years, China’s urban renewal projects are more and more widely involved, with more and more types, refl ect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nabling culture and high quality, which requires designers to have the ability to solve comprehensive problems. The integrated design 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ulti-disciplinary integration and system wide coordination to meet the increasingly diversifi ed needs of urban renewal and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practice of Fengxian cross water system waterfront renewal proje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landscape oriented integrated design research of water conservancy, architecture, road, bridge, structur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urveying and other professional whole process, and puts forward that integrated design is an effective way to simplify links, pursue benefi ts and integrate resources.Key wordsintegrated design; urban renewal; application文章编号:1000-0283�2021�04-0064-06DOI :10. 12193 / j. laing. 2021. 04. 0064. 011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20-12-07修回日期:2021-02-0465园林/2021年/第38卷/第4期1 一体化设计方法一体化设计是跨专业、多领域、全过程协同设计方法,创立跨领域团队,针对项目进行统筹考虑、有效整合,从而得到最优方案的一种形式[2]。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嘉定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嘉定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7.17•【字号】嘉府发〔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嘉定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府发〔2023〕20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嘉定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 1.嘉定区旧区改造操作流程图.2.嘉定区旧住房成套改造操作流程图.3.嘉定区“城中村”改造操作流程图.4.嘉定区区域更新操作流程图.5.嘉定区零星更新操作流程图.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7月17日关于推进嘉定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加强本区城市更新工作科学管理,指导城市更新活动有序开展,推动城市更新项目高效实施,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城市更新工作指引》《上海市城市更新操作规程》及其配套制度,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和《上海市嘉定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为引领,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统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和打造上海新城样板。
二、基本原则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遵循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数字赋能、绿色低碳,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本区建成区内开展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活动,具体包括:(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超大城市服务水平;(二)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塑造城市空间新格局;(三)提升整体居住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五)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上海城市更新政策与案例
上海城市更新政策与案例上海作为长三角区龙头城市,其城市更新进程也走在区域各城市前列。
本篇对上海的城市更新政策与案例进行分析解读。
上海城市更新相关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1、2015年5月,上海出台《上海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明确区县政府是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城市更新区域评估并形成区域评估报告;城市更新规划政策内容;城市更新土地政策内容等。
(有效期5年,目前已过期)。
2、2016年4月出台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方法》,对存量工业用地将主要采取区域整体转型、土地收储后出让和有条件零星开发等实施路径,并为此制定一系列引导鼓励政策。
3、2017年8月推出《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如何保护历史建筑做了规定,有效期5年。
4、2017年12月推出《上海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对城市更新项目主体、公共要素的要求、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土地管理、用地性质改变、建筑容量调整等做了详细规定。
5、2020年3月出台的《上海市旧住房改造综合管理办法》,对城镇旧住房综合改造及其管理做了规定。
上海的城市更新法规呈现两主带多副的特征,即:以《上海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作为开展城市更新项目的重要政策支持,对基础的土地政策、规划政策进行了明确规范,对工业用地、旧区改造、历史建筑、城中村等细类出具细则办法进行规范。
总体看城市更新法规比较全面,体系已经比较完善。
但是也因为法规多,其中存在重合交叉,以及存在实施路径、组织机构不同,缺少系统整合的等问题。
实际操作中,政府与开发主体间就城市更新项目的奖励补偿标准不清晰,补偿对象、补偿依据、补偿范围不够明确;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开发模式,区一级难以实现资金平衡,市场化参与存在较大制约等等问题,这些都是上海城市更新法规需要予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
上海城市更新历史悠久,从上世纪80年代旧改开始,到90年代地产导向的再开发与注重历史建筑保护;新世纪开始对旧工业地产的再开发,到城中村大改造。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汇编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汇编附件1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规划引领,有序推进。
落实区域评估、整体更新的要求,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
1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完善配套政策。
第四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规程,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城市更新的实施,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协调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定期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更新项目依法合规并按计划落实。
第二章城市更新区域评估第六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要求)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确定地区更新需求,进行地区公共要素评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明确适用更新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2报审稿。
上海城市更新面临的难点与对策
拆 除 重 建 、整 体 复 新 和 保 存 维 护 , 英 闺 吏 多 地 使
用 IJrban Regeneration—词 ',.英 国 的 城 市 直 新 手 .
册 中 ,定 义 城 市 更 新 ,是 通 过 综 合 性 和 整 体 性 的 目
基 金 项 目 :上 海 市 政 府 决 策 咨 询 研 究 重 点 课 题 编 号 2016 - A — Ql,2_)_:, 作 者 简 介 :匡 晓 明 ,教.授,注 册 规 划 师 ,同 济 大 学 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綠 究 ,儒 .截 谠 长 J 城 市 中 国 》杂.志 总 编 辑 。
寶 金 帮 助 地 .方 政 府 在 衰 败 的 城 审 中 心 拆 旧
E 建 新 , 1 9 5 4 年 后 ,美 国 :在 《1 9 5 4 年 住 宅 法 》中 2 式
使 甩 Urban Renewal,更 多 地 强 调 在 :社 .区 邻 顯 H
面 的 住 宅 更 新 ,主 要 是 对 贫 民 窟 • 其 更 新 手 段 采 取
(―)广义的城市更新 1 9 8 0 年 代 ,陈 占 祥 把 城 市 更 新 定 义 为 城 市
K f 陈代谢”过 程 。在这一过程中,更新途径涉及
多 方 面 ,.既有推倒重建,也有对历史街区猶保护和 对旧建筑的修复等》中 _经 历 了 1980年代的快 速发展后 >很多城市问题开始显现,如历史街区特 色与地方文化在城市改造中快速消失6 1990年 代 ,,吴良镛从城市“保护与发展-”角度提出了城市 “有机更新”的概念。2 0 0 0 年以 来 ,学者们开始注 重 城 市 建 设 的 综 合 性 与 整 体 性 ,给出了 "城市更 新 ”新的理解,如张平宇的“城市再生〃、吴晨的“±成 市复兴”,予今的“城市更新”等 (张 平 宇 3004;张 更 立 ,2〇〇4 ;李 伦 亮 ,20〇4 ;吳 作 出 长 远 的 、持 续 的 改 善 和 提
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 案例
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案例摘要:一、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简介二、城市更新案例介绍1.案例一:上海张杨路旧区改造项目2.案例二:上海世博园区更新项目3.案例三:上海老西门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项目三、案例成果与影响四、对我国城市更新的启示正文: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是一所致力于城市更新研究、规划与设计的专业机构。
在城市更新的浪潮中,研究院积极参与实践,为我国城市更新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文将介绍研究院的三个典型案例,并探讨其对我国城市更新的启示。
一、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简介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成立于2000 年,是国内最早专注于城市更新领域的专业机构。
研究院秉承创新、务实、高效的理念,整合规划、建筑、景观、文化等多学科资源,为客户提供城市更新领域的全方位服务。
二、城市更新案例介绍1.案例一:上海张杨路旧区改造项目张杨路旧区改造项目是研究院在城市更新领域的首个尝试。
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占地面积约20 公顷。
研究院在该项目中,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新颖的设计手法,成功将原本破旧的住宅区转变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新社区,为当地居民提供了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2.案例二:上海世博园区更新项目世博园区更新项目是研究院在城市更新领域的又一里程碑。
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占地面积约5.28 平方公里。
研究院在该项目中,以“世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为核心,成功将世博园区转型为一个集文化、旅游、创意产业于一体的城市公共空间,为上海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案例三:上海老西门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项目老西门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项目是研究院在城市更新领域的又一力作。
项目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占地面积约1.3 平方公里。
研究院在该项目中,充分挖掘历史街区的文化内涵,采用修旧如旧、有机更新的手法,既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又为当地居民提供了现代化的生活设施,实现了历史与现代的和谐共生。
三、案例成果与影响上海现代城市更新研究院的这三个案例,不仅为当地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还为我国城市更新领域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谋划、协调、统筹上海城市更新“三师”负责制
谋划、协调、统筹上海城市更新“三师”负责制作者:来源:《科学大观园》2024年第12期“三师”负责制就是为了打通规划师、建筑师、评估师的专业技术壁垒,形成合力,围绕更新目标单元,组建多专业集成的“三师”联创团队,在策略上突出规划统领、资源统筹,组织上突出集成联动、设计赋能,流程上全程贯通、提速增效。
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二十大明确的重大任务。
上海担负着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的重要使命,但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紧约束的实际情况。
面对存量更新新形势、新难题,上海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努力走出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新路。
市规划资源局提出坚持总规统领一条主线,坚持“三师”联创一张图,强化资源保障一盘棋,坚持高质量贯通一条路,探索高质量、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传统的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工作方式经常聚焦于项目地块本身,缺乏区域层面的系统谋划和整体策划。
面对城市更新的复杂问题,长期以来,规划师、建筑师、评估师立足于自身专业领域,在横向上缺少衔接、纵向上较难贯通。
“三师”负责制就是为了打通规划师、建筑师、评估师的专业技术壁垒,形成合力,围绕更新目标单元,组建多专业集成的“三师”联创团队,在策略上突出规划统领、资源统筹,组织上突出集成联动、设计赋能,流程上全程贯通、提速增效。
“三师”团队各展所长、相互促进,责任规划师重点发挥城市更新谋划、协调、统筹的重要作用,责任建筑师重点发挥设计赋能、破解技术瓶颈的主导作用,责任评估师重点发挥城市更新“强资信、明期权、可持续”模式中的支撑作用,以期实现“1+1+1>3”的成效。
城市更新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
责任规划师的工作应适应新时代城市的发展需求,充分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努力提升城市空间环境的品质和温度。
责任规划师作为“三师”联创中的“谋划、协调、统筹”角色,审视地区问题、破解更新难题,统筹协调各方意见,引导并协同建筑师确保合理价值导向和底线要求完成设计方案,引导并协同评估师确保经济可行,促使城市更新方案落地。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7号《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弘扬城市精神品格,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能级,创造高品质生活,传承历史文脉,提高城市竞争力、增强城市软实力,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本市建成区内开展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活动,具体包括:(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超大城市服务水平;(二)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塑造城市空间新格局;(三)提升整体居住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五)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第三条本市城市更新,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遵循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数字赋能、绿色低碳,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城市更新工作的领导。
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更新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并研究、审议城市更新相关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规划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指引,按照职责推进产业、商业商办、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并承担城市更新有关规划、土地管理职责。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17•【字号】沪府办〔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202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17日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政府转职能、提效能,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任务实施、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1.持续精简优化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编制完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加强行政许可效能监督。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建立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的行政备案管理制度。
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管理,集中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制定公开服务指南。
扩大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对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举措,建立健全基于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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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运用沟通工具,分析了两个上海城市更新案例,在应用中发现沟通矩阵具有过程公正、达成共识、
推进实施的价值。
【关键词】公共要素; 沟通工具;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物业权利人; 沟通规划; 协作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经过改革开放 40 年,我国完成了从一个 8 亿农 民国家向一个 8 亿城市人国家的转变,急需由体力 城镇化道路转变为智力城镇化[1][2],我国城市发展 方式从增量发展为主逐渐转变为以城市更新为主。 在供给侧改 革、补 短 板、双 增 双 减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背 景下,2015 年上海推出了《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 法》和《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 后文 简称《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并在 2015 年进行 了 17 项城市更新试点,在 2016 年发布城市更新四 大行动计划和 12 + X 更新项目。《实施办法》提出 “公共优先,共建共享”原则,以“公共要素”为核心 进行了总体的制度设计。
对于本文有很大启发的内容主要有: Forester 对 规划 师 工 作 的 界 定、Innes 的 沟 通 模 式 矩 阵、以 及 Healey 提 出 的 协 作 规 划 的 四 个 推 动 力。在 北 美, Forester 指出规划师的基本工作就是沟通,在沟通规 划中规划师的主要活动为: 关注交谈和倾听,以一 种诠释性的模式工作,寻求对独特的、背景性( 并非 普遍性的) 规则与实践的理解。Innes[9]曾通过“主 体多样性”和“利益依赖性”程度高低,构建了一个 有关规划与政策制定的模式矩阵,来分析 4 种模式 的重要特征: ( 1) 技术官僚模式,( 2) 政治影响模式, ( 3) 社会运动模式,( 4) 协作模式。这个沟通模式矩 阵与产业规划 咨 询 领 域 的 波 士 顿 矩 阵[10] 都 给 了 本
2 上海城市更新沟通矩阵的构建
2. 1 制度设计: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与狭
义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是一种城市发展的路径,上海当下城
市更新的总体趋势是有机更新,这是一个广义的城 市更新,按 照 用 地 性 质 不 同,城 市 更 新 的 主 要 形 式 有: 经营性 用 地 的 更 新、工 业 用 地 转 型、风 貌 区 保 护、老旧住 区 的 微 更 新、公 共 休 闲 网 络、街 道 更 新, 也包括原有的旧改、城中村改造。2015 年上海推出 了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是区域 整体更新,一类是街坊的更新。2016 年又推出了城 市更新四大 行 动 计 划,即 共 享 社 区 计 划、创 新 园 区 计划、美丽风貌计划、休闲网络计划,包含 12 +X 个 更新项目。对此,可以称为广义城市更新( 图 1) 。
作沟通方式,在此背景下出现的《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是以提供“公共要素”为核心的制度设计。在这个制度下,急需一
个工具来破解当前上海城市更新所遇到的沟通难点,本研究构建了上海城市更新沟通矩阵,沟通矩阵包括更新主体和利益焦
点两个维度: 更新主体维度代表更新中的多元主体之间的伙伴关系,利益焦点维度代表更新项目能够提供的公共要素,以及
图 1 上海广义城市更新政策体系 资料来源: 作者自绘
本文中的“城市更新”是《实施办法》所特指的 更新模式,也 可 以 称 为“狭 义 城 市 更 新 ”,也 被 称 为 经营 性 用 地 的 更 新,就 是 图 1 中 的 第 五 个 扇 面。 “狭义城市 更 新 ”的 模 式 是 政 府 与 物 业 权 利 人 形 成 伙伴关系,由政府协调、组织和监督,并作为组织实
本文希望能够在上海城市更新制度的下一个 层次为“协 作 交 往 范 式 ”提 供 一 些 工 具。 在 一 个 处 处都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中( Stakeholder Society) , 城市规划学科范式正在从综合理性规划转化为“协 作交往范式”[3]。在进行了上海城市更新试点的大 量调研和上 海 城 市 更 新 规 划 实 践 之 后,发 现《实 施
细则》基本上完成了以“公共要素”为核心的制度设 计,还缺少与这个制度配套的工具与方法。
1 来自沟通规划协作规划的启示
沟通规划与协作规划是在 1970 年中期西方主要 发达国家进入社会经济剧烈调整时期出现的,传统的 综合理性规划难以应付社会复杂多变,空间规划学科 开始反思学科如何应对这种变化。随着沟通规划、协 作规划理论的系统化,西方国家城市规划完成从“理 性综合范式”向“协作交往范式”的转变。这方面,国 内学者有6 卷 2019 年 5 期 Urban Development Studies Vol.26 No.5 2019
邓雪湲等: 公共要素导向的上海城市更新沟通工具构建及应用
城市更新
文很大的启发。同期的西欧,Healey 提出了“协同 规划”理论,用 来 描 述 参 与 者 在 表 达 其 相 互 利 益 并 达成共识的过程,“协同规划”包括四个推动力[11]: ( 1) 规划是一个管制活动,重视制度能力。( 2) 规划 是一个交互的过程。( 3) 规划维护和提高场所和空 间品质。( 4) 规划关注社会公正的道义责任。在本 文的语境中,《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就是上海城 市更新的制 度 建 设,本 文 是 在 该 制 度 框 架 内,提 出 一个有助于推动交互过程的沟通工具。
基金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城市新区规划设计优化技 术”( 2018YFC0704600) ; 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上海 城市更新面临的难点及对策研究”( 编号: 2016-A-012)
* 通讯作者: 黄林琳( 1976-) ,女,博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 划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空间与城市设计,Email: Kozmicaray@ 163.com
城市更新
【文章编号】1006-3862( 2019) 05-0056-07
公共要素导向的上海城市更新沟通工具构建及应用
邓雪湲1 黄林琳2,*
学院,上海,200092)
( 1.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200092; 2.同济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
【摘要】我国城市发展方式从增量发展逐渐转变为以城市更新为主,城市规划范式也相应地从综合理性的宏大叙事转化为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