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
社会团体换届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社会团体换届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社会团体名称〔盖章〕:联系人及: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一〕换届要求社团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依据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社团到届时须组织换届。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社会团体换届前应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职的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确需兼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的,必须在换届大会召开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二〕办理程序1、社团换届应提前10日将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拟修改的章程草案及修订说明〔如无修改,则不需要〕、会员名册〔注明负责人等变动情况〕及会议议程等材料报市民政局;〔如社团名称拟变更,应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名称预核〕;2、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按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
3、备齐材料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材料;4、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颁发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三〕办理时限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新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四〕申办材料〔一式三份。
办结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各存档一份〕1、《社会团体换届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会议议程、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上届理事会财务报告、选举方法、会议决议。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届财务审计报告;4、新一届会员名册:按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的顺序排列。
单位会员应注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个人会员应注明、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社团内职务及联系;5、新一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登记表》;6、社团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7、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批准文件。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8.06.12•【文号】民办发〔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办发〔201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名称管理是社会组织登记的重要环节,是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确保社会组织的名称与其组织性质、业务范围、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等相一致,对于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目前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社会组织名称未冠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有的地方社会组织名称擅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甚至“亚洲”、“世界”等字样;有的名称应当包含字号的,缺乏字号;有的名称中的组织形式与组织类型不一致,如将社会团体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将社会服务机构登记为基金会;有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等。
上述情形虽然是少数现象,但损害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误导了社会公众,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严格依法依规审核社会组织名称。
各地民政部门审核社会组织名称,要严格遵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令第26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名实一致性审查,不得超越本部门的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审核社会组织名称,不得登记或者变相登记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全国性社会团体或者国际性社会团体。
省级民政机关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申请书,需载明变更事由,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团印章。
2、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形成会议纪要,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成员签字,附参会人员签到表,加盖社团印章。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批复文件。
4、《章程》,原章程需到社会组织管理局核对确认,新章程需经会议审议通过,加盖骑缝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另附新旧章程修改说明,加盖社团印章。
流程(项目)名称
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3Biblioteka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程序
1、社会团体到自治区政务大厅民政厅审批办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2、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变更登记的,出具批复文件,换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7、收回社会团体印章。
注:名称变更登记应当关注变更前后的延续性,并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相对应。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一、业务类型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二、设立依据(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二)《龙华新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三、实施机关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为龙华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四、申请(一)系统申报办理社会组织登记,需先在民政电子政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系统初审。
(二)资料提交系统初审通过后,打印预审表格,整理纸质资料提交到龙华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号国鸿大厦座,)。
(三)系统录入及材料咨询龙华区社会组织登记咨询等相关事项,由各街道委托社会组织促进会协助申请人办理。
.业务咨询。
各街道促进会受理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咨询,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查询。
.系统申报。
各街道促进会协助申请人进行系统申报,初审退回时协助查因,修改完善资料确保初审完成。
.纸质资料辅导。
各街道促进会事先审核社会组织登记纸质资料,指导申请人按流程备齐资料、签字盖章、报送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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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促进会联系方式观湖促进会,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行政服务大厅栋;民治促进会,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万科金域华府栋二层民治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龙华促进会,龙华区龙华街道青年城邦蓝莓座栋楼;大浪促进会,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容路号行政服务大厅室;福城促进会,龙华区福城街道福城劳动办楼室;观澜促进会,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办事处综合楼室。
(四)申请材料目录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材料目录(一)法定代表人变更(二)名称变更(三)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四)住所变更(五)开办资金变更(六)业务范围变更(七)章程变更。
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须知
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须知变更登记须知一、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须知(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条件1、会员、业务范围等发生轻微变化带来名称变化;2、名称须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三)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变更的意见(原件);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6、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修改的章程草案;7.、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
注: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表格的须在本网站“网上办事”一栏中填写并打印。
(四)程序、期限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颁发登记证书(自做出准予变更登记之日10日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须知(一)依据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条件1、业务范围须符合社团宗旨的要求,在章程规定的范围之内;2、与社会团体的会员构成、活动资金等综合实力相符合;3、业务范围不得有经营性质。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
全县(区)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登记(社团变更登记许可)实施办法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
办理条件:
1、法人变更;
2、住址变更7、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3、章程修改;
4、资金变更
5、名称变更;
6、业务范围变更
申请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书3份;
2、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员变更事项的决议3份;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变更资金)须提交验资报告;
4、章程修改须提交修改后的章程;
5、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批文;
6、(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为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须提交组织部门同意其兼任社团职务的文件;
7、登记证正、副本(修改章程不需提交)。
办理程序:
1、受理
按受理标准查验变更登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条件的,给予申办人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并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2、审查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变更登记标准进行审查,对变更登记材料签章、印件齐
备、证件真实,符合标准的在变更登记栏签字, 不同意的提出审定意见理由并返回。
3、制证及文书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工作标准进行制作。
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审批表》
4、发证并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办人,并将相关权利、义务及表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当事人。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文件》。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操作规范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操作规范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操作规范一、事项名称和性质(一)名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二)性质:行政许可二、法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规定,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具体承办股室龙胜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四、共同审批部门无五、审批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行政审批条件是:(一)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二)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六、审批对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龙胜县区域内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实施对象为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龙胜县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
七、申请材料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会团体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为:(一)《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1份);(二)加盖社团公章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1份);(三)登记证书正、副本;(四)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还需提交如下材料(1份):1.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或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金的);2. 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3. 加盖社团公章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书面同意的变更名称申请书(变更名称的);4. 章程修改核准表和新章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业务主管单位的);5.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业务主管单位的);6.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变更住所的)。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办事指引2018版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办事指南(2018版)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四、受理机构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1)社团新章程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格式草拟;(2)新章程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新章程履行了本会内部审议程序;(4)新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八、禁止性要求不符合变更、章程核准、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批准相关申请。
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十、申请接收1.窗口接收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2.网上接收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icity/public/index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或不予许可批复。
十二、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日承诺办结时限:20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十六、结果送达窗口直接送达。
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
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手册
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手册玉溪市民政局2017年12月10日发布目录前言 (4)一、适用范围 (5)二、审批基础 (5)(一)事项名称与代码 (5)(二)受理范围 (5)(三)办理依据 (5)(四)实施机关 (11)(五)审批人员 (11)(六)审批条件 (11)1.通则 (11)2.申请成立一般性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11)3.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4.申请成立异地商会应当具备的条件 (12)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条件 (12)6.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条件 (12)(七)申请材料 (12)1.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清单 (12)2.申请成立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提交材料清单 (13)3.申领登记证书提交材料清单 (15)4.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17)5.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注销提交材料清单 (19)(八)审批时限 (19)(九)审批收费 (19)(十)审批证件 (19)三、审批咨询 (19)(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9)(二)咨询途径 (19)四、审批办理 (20)五、审批服务 (20)六、年检 (21)七、投诉举报 (21)(一)投诉举报依据 (21)(二)投诉举报投诉途径 (21)(三)投诉举报范围 (21)附件一审批流程图 (22)图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 (22)图二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图 (23)图三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流程图 (24)附件二表单及文书 (25)附件2-1-1社会团体申请表 (25)附件2-1-2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29)附件2-1-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31)附件2-1-4 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 (32)附件2-1-5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4)附件2-1-6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35)附件2-1-7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37)附件2-1-8 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审批(备案)表 (38)附件2-1-9 云南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39)附件2-2-1行业协会法人登记申请表 (44)附件2-2-2行业协会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表 (48)附件2-2-3行业协会拟任负责人情况表 (49)附件2-2-4 行业协会登记证书申领表 (51)附件2-2-5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3)附件2-2-6行业协会负责人备案表 (54)附件2-2-7行业协会监事备案表 (56)附件2-2-8行业协会章程核准表 (58)附件2-2-9行业协会变更登记申请表 (59)附件2-2-10行业协会法人注销申请表 (60)附件2-2-11 云南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62)附件2-通—1云南省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69)附件2-通—2出资承诺书 (71)附件2-通—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72)附件2-通—4 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73)前言玉溪市市级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高效廉洁、便民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闽民管[2018]119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8.07.12
【实施日期】2018.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民管〔2018〕119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民办发〔2018〕11号)要求,现就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依法依规审核社会组织名称。
各地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成立、变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中关于名称管理的规定进行审批,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名实一致性审查,不得超越本部门的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审核社会组织名称,不得登记或者变相登记跨本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上级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或者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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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办事
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办事指南(2018版)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四、受理机构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八、禁止性要求如果社会团体名称变更后,其业务范围和章程与名称变更前基本不存在联系,则不能视为名称变更登记,应当注销该社会团体,另行申请设立新的社会团体。
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十、申请接收1.窗口接收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2.网上接收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icity/public/index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同意更名批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
十二、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日承诺办结时限:20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同意更名批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十六、结果送达窗口直接送达。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范本)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范本)
社团名称舟山市××协会(学会) 登记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包括:1名称 2.住所××× ××× 3.宗旨
4(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 5.法定代表人 6.活动资金
7业务主管单位. ××× ××× 8章程修改.
变理根据不同的变更事项填写相应的变更理由。
更由
社履变更1?7事项的,均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团行修改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内程议,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部序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业
务××× ××× 主
管单
位社团盖章单位盖章: 意
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社处团
登理 (此栏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记
管意 (公章) 理
机见承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关
备注
定海区民政局监制
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指引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指引一、政策法规依据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
2.〘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3号公告)。
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粤民民〔2013〕286号)。
4.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民民〔2013〕111号)5.〘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校友会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3〕164号)。
6.广东省社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社委〔2012〕22号)。
7.〘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二、变更登记指引(一)变更程序。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召开理事会或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并在履行完内部程序之后30日内通过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指派工作人员进行预审,合格的通知正式提交,不合格的通知补正,补正合格的再通知正式提交。
自正式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申报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会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参照示范文本之六)2.按章程规定的内部程序审议通过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加盖会章,并由会长签名)。
(参照示范文本之五)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社团变更表C1)(变更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提交)。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5.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原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表〙(社团变更表C4,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7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兼任的,须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穗组通〔2005〕64号)规定,提交相关审批或备案文件。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领导机构组成人员情况表
注:1.社团职务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社团领导机构组织人员有变动,均需将变动后的领导机构组织人员填此表备案。
2.工作单位需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单位性质在以下项目中选择填写: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其他企业、其他单位。
吉林省民政厅制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2.工作单位需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吉林省民政厅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吉林省民政厅制。
社会团体章程(民政部2018版)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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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办事指南(2018版)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
四、受理机构
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
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八、禁止性要求
如果社会团体名称变更后,其业务范围和章程与名称变更前基本不存在联系,则不能视为名称变更登记,应当注销该社会团体,另行申请设立新的社会团体。
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十、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
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2.网上接收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icity/public/index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同意更名批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日
承诺办结时限:20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同意更名批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十六、结果送达
窗口直接送达。
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
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
2.重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咨询。
3.网上咨询: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icity/public/index)。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1.投诉电话:89188111(局长公开电话)。
2.网上投诉: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icity/public/index)。
二十、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1.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icity/public/index
2.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