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审计报告准则自1月1日全面实施
审计报告新准则
审计报告新准则1. 概述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结论和意见的书面陈述。
审计准则的更新和修订一直是审计行业的热点话题。
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国际会计准则的逐步趋同,审计报告的新准则也随之出台。
这些新准则旨在提高审计报告的透明度、可读性和可理解性,进一步增强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
2. 主要内容2.1 信息披露要求审计报告新准则强调了对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披露要求。
审计师在编写审计报告时需确保被审计单位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向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充分和适时的信息。
新准则要求审计师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关键业务风险和重要财务信息进行详细披露,并提供相应分析和解释。
2.2 核心审计事项新准则明确了核心审计事项的要求,并要求审计师就这些核心审计事项给出明确的结论和意见。
核心审计事项可能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估计、重大不确定性、重要错报和违规行为等。
审计师应基于充分的审计证据进行审计,并根据相关审计准则和规定进行合理的职业判断。
2.3 内部控制评估审计报告新准则强调了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估。
审计师需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判断其有效性和合理性,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评估结果和意见。
这有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管理和治理水平。
2.4 强化审计报告的语言和结构新准则要求审计报告的语言和结构更加清晰简明。
审计师需要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进行编写,并通过合理的结构和段落分隔使审计报告更易于理解。
此外,新准则还鼓励审计师使用图表、表格和其他可视化方式来展示重要信息,提高审计报告的可读性。
2.5 异常事项和重要事项的披露新准则要求审计师对于异常事项和重要事项进行详细披露。
异常事项指的是与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财务状况或前景有关的重大事项,可能对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重要事项指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审计师应在审计报告中对这些事项进行全面披露,以增强审计报告的价值和有效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最新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最新
2024年6月1日,《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正式实施,这是自2000年以来的第三个版本。
新版准则总共有三个部分:总则、责任和行为准则、技术审计准则。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内容。
首先,总则部分主要包括审计的性质和目的、审计的法律和法规、审计的责任和程序等方面。
总则部分强调审计师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其次,责任和行为准则部分规范了审计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这包括审计师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保持独立性和保密性,不得从事不道德或违法行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最后,技术审计准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审计证据的获取与评估等。
这部分准则要求审计师应根据审计风险进行审计程序的确定,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和程序获取和评估审计证据。
除了上述三大部分,《准则》还对特定行业、特殊情况下的审计提供了指导。
例如,对金融机构、公共法人以及上市公司等特定行业和情况下的审计,提供了相应的准则和规定,以应对不同行业和情况下可能存在的特殊问题。
新版的《准则》相比之前的版本,进一步加强了对审计师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要求。
特别是对于金融机构、公共法人以及上市公司等特定行业和情况下的审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总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最新版本致力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
量和可靠性,强调审计师的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并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发展
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这些准则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审计报告准则修订内容及关键审计事项确定
新审计报告准则修订内容及关键审计事项确定张一恒【期刊名称】《《价值工程》》【年(卷),期】2019(038)022【总页数】2页(P122-123)【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新审计报告准则; 关键审计事项【作者】张一恒【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蚌埠23303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9.20 引言审计,其本质是一种独立的监督活动。
就民间审计层面而言,审计产生于现代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两权分立,作为所有者的股东为了监督管理层,便聘请注册会计师通过对其所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审计程序后,出具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给审计报告使用者作为投资决策依据的行为。
Schott(1997)的研究表明多数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判断主要取决于外部审计师的独立审计报告,而不是公司自身公开的财务报表信息。
回顾审计报告的发展史,最早期的审计报告由于市场经济不发达加上受众较少,导致注册会计师编制报表的格式较为随意,缺乏规定的范式,审计报告的格式及内容完全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主观判断。
为规范审计行业发展,1950年后,统一的审计报告格式及内容开始被逐渐采纳。
这种模式虽然具有内容简洁,意见明确的优点,但同时也导致了长久以来,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一直存在着信息含量不足,规范化过于严重的弊端,整份审计报告很大程度上只有标准审计意见部分有阅读的必要,对不同投资者的个性需求,例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信息需求,就很难给予满足。
在金融危机后,出于对这种报告模式低信息含量的反思,在福布斯杂志举办的“审计未来角色”高峰论坛上,有代表直言:“当人们阅读审计报告的时候,他们唯一需要阅读的一页就是审计结果页”。
因此,为了满足投资者的个性需求,逐步减少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差距,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速前行健康发展,2016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为核心的12项新审计准则,从而拉开了我国审计事业改革的帷幕。
最新审计报告准则
最新审计报告准则各位同学,这里转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报告准则规定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0年11月1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凡与审计报告相关的考试内容,以最新审计报告准则为准!中国注册会计师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0年版)2009年,在IAASB完成了国际审计准则明晰化项目后,为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全面趋同,中注协(CICPA)启动了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修改工作,在2010年11月正式完成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将原准则拆分为三个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分别规范注册会计师如何形成审计意见及标准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出具条件及其格式与措辞、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条件及其格式与措辞。
与2006年版审计报告准则比较,2010年版审计报告准则允许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履行其他报告责任,但其将单独作为一部分,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项”为标题;允许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提及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但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与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的事项。
与ISA700(2009)、ISA705(2009)、ISA706(2009)所规范的国际标准审计报告实现了趋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2010年11月1日修订,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格式与措辞如下:审计报告西南振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对财务报表出具的财务报告1[1][1]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西南振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振华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解读新审计准则关于关键审计事项的几个问题
解读新审计准则关于关键审计事项的几个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唐建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万寿琼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
根据准则的要求,除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将增加“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与被审计项目相关的个性化信息,以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相关性、提高审计项目的透明度。
这是几十年来审计报告最大的变化,被誉为本轮审计报告改革中“皇冠上的钻石”。
本文结合英国、南非、新加坡等一些国家,我国A+H股公司,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实施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践,对如何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好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关于关键审计事项数量的把握关键审计事项是当期财务报表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
“最为重要的”并不是说只有一个。
固然,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受审计项目具体情况的影响,特别是受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复杂程度的影响。
通常而言,具体审计项目中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和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数量越多,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越多;财务报表中复杂的、主观的、具有挑战性的估计和判断越多,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越多;当期发生的重大交易和事项越多,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越多。
因此,审计准则没有也不可能明确规定一个数量标准,注册会计师需要结合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审计准则的框架下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
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要适度。
如果数量过多,就不符合“最重要的”的限定,无法突出重点。
但如果数量过少,提高审计报告信息含量和相关性、增加审计透明度的作用就会受到限制,就达不到审计报告改革预期的效果。
举例来说,如果某审计项目关键审计事项应当为3个,如果审计报告只披露了1个,披露得再好,也不能算到位。
当前关注的重点应是关键审计事项数量偏少,而不是过多的问题。
表1:部分先行先试国家和地区披露关键审计事项(KAM)的平均数量国家或地区KAM平均个数对样本公司的说明样本量英国 4.2(第一年,2014年)3.9(第二年,2015年)主板前350家上市公司153278新加坡 2.3 2017年新交所上市公司499南非 3.3 2017年提前实施新审计准则的上市公司9中国大陆 2.4 2017年A+H公司96家、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的H股公司20份及提前执行新审计报告准则的3家A股上市公司119中国香港 2.8 2017年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502.2 2017年主板423中国台湾 2.18 2017年上市公司1,627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关键审计事项中需要运用职业判断,但不可滥用职业判断。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201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01•【文号】财会[2010]2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财会[2010]21号财政部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以及作为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或者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时,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如何受到影响。
第三条本准则建立在注册会计师执行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基础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单一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的特殊考虑。
第四条本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审计报告的一致性。
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了审计工作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保持审计报告的一致性,将有助于使用者更容易识别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业务,从而增强审计报告的可信性,同时有助于使用者理解以及识别发生的异常情况。
第二章定义第五条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是指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包括相关附注。
相关附注通常包括重要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信息。
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决定了财务报表的形式和内容,以及整套财务报表的构成。
陈毓圭秘书长就中国证监会取消B股双重审计答记者问
陈毓圭秘书长就中国证监会取消B股双重审计答记者问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
【年(卷),期】2007(000)010
【摘要】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审计有关问题
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30号),通知指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B股上市公司)只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再要求同时实施境外审计,即B股上市公司不再进行双重审计。
对此,中注协陈
毓圭秘书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总页数】2页(P8-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
【相关文献】
1.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就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答记者问 [J],
2.取消补充审计彰显多重意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答记者问 [J],
3.取消补充审计彰显多重意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答记者问 [J],
4.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就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答记者问 [J],
5.陈毓圭秘书长就证监会取消"补充审计"答记者问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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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附新准则内容)
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附新准则内容)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新审计报告准则主要包括1项新制定的准则和6项涉及实质性修订的准则。
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新审计报告准则主要包括1项新制定的准则和6项涉及实质性修订的准则。
新制定的是“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作出实质性修订的是“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治理层的沟通”“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
此外,为了保持审计准则体系的一致性,还对其他5项审计准则作出相应文字调整。
新审计报告准则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
例如,新审计报告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审计项目的个性化信息,如被审计单位有哪些重大风险点、审计中针对这些风险点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等,显著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决策有用性。
二是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新审计报告准则通过修改审计报告的内容与表述方式,使报告使用者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审计的基本定位、核心概念以及注册会计师、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各自的职责,弥合“期望差距”。
比如,要求在审计报告中说明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对持续经营各自所负的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年度报告中包含的除已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再如,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对“合理保证”、“重要性”、“风险导向审计”等核心概念的阐释,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责任、与治理层沟通的责任等进行阐释。
又如,要求在上市实体的审计报告中披露项目合伙人的姓名,以明确对审计质量承担最终责任的人员。
三是强化注册会计师与审计相关的责任,回应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对持续经营、其他信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关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后。
第二章审计意见的形成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第七条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八条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一)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二)管理层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三)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四)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第九条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公允反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一)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二)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三)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第三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第十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一)标题;(二)收件人;(三)引言段;(四)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五)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六)审计意见段;(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九)报告日期。
第十一条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解读新审计报告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概览
解读新审计报告准则——新审计报告准则概览2008年金融危机波及全球,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均遭到重创。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利益相关者,除了分析金融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外也在反思金融危机中审计的不足,探讨如何改革现行审计制度,探讨如何改革现行审计制度,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时效性,以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中的作用,审计报告的改革应运而生。
2015年初,国际审计及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新制定和修订的审计报告系列准则,改革现行审计报告模式,增加审计报告要素,丰富审计报告内容。
我国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借鉴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最新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中注协对审计报告相关准则做出修订。
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24号)。
新审计报告准则一改现行审计报告模式在格式、要素和内容上的标准化,及与之相对应的信息含量低、相关性差,通过增加关键审计事项,修改审计报告的内容与措辞,强化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其他信息、独立性的关注,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了审计报告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并强化注册会计师与审计相关的责任。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重大变革预期一方面将弥合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期望差距”,降低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的审计执业带来极大的挑战。
新审计报告准则发布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即组织事务所人员学习、研究与探讨,现将部分学习研究成果整理为系列专题,供感兴趣的同仁参考。
本期首先推出致同研究之“新审计报告准则”系列(一):新审计报告准则概览,其他内容我们也将于近期陆续推出,敬请各位关注。
一、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修订背景为了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满足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以财会〔2016〕24号文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审计报告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新审计报告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发布 2016年12⽉23⽇,财政部印发《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新审计报告准则)。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报告,是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使⽤者沟通所审计事项的主要⼿段,对增强财务信息的可信性起着⾄关重要的作⽤。
现⾏审计报告具有格式统⼀、要素⼀致、内容简洁、意见明确等优点,但也存在着信息含量和决策相关性不⾼的缺陷,与财务报表使⽤者的期望存在⼀定差距。
2008年全球⾦融危机发⽣后,国际上对提⾼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报告信息含量的呼声⽇趋强烈。
2015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修订发布了新的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在改进审计报告模式、增加审计报告要素、丰富审计报告内容等⽅⾯作出了重⼤改进。
在我国,随着资本市场的改⾰与发展,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提出更⾼的要求,期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更⾼的信息含量和决策相关性,以降低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为顺应市场各⽅的需求,体现审计准则持续趋同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借鉴国际审计报告改⾰的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启动了审计报告准则的改⾰修订⼯作。
经过近两年的研究、起草、论证和⼴泛征求意见,新审计报告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议通过,财政部批准发布。
本次发布的12项审计准则,最为核⼼的1项是新制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该准则要求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审计⼯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审计项⽬的个性化信息。
其中,要求注册会计师说明某事项被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针对该事项是如何实施审计⼯作的。
该准则仅适⽤于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
除该准则外,“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治理层的沟通”、“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等6项准则属于作出实质性修订的准则,另外5项准则属于为保持审计准则体系的内在⼀致性⽽作出相应⽂字调整的`准则,这11项准则中,有的条款是仅对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规定,有的条款是对所有被审计单位(包括上市实体和⾮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等3个准则的通知-财会[2003]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等3个准则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等3个准则的通知(财会[2003]1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拟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经我部审批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3年4月14日附件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2003年4月14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格式和类型,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与评价由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后附已审计的会计报表。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报告径送收件人,无需经其他单位审定。
国家审计准则解读(1)
小组机关有区分(120)
报告要求五方面(121)
要素内容七八项(122、123)
跟踪专项有不同(124--126)
处理问题作决定(126、127)
职权之外应移送(128、129)
外资报告按规完整版定课件(ppt 130)
19
第二节 审计报告的编审
报前讨论七件事(131)
确认底稿评证据(132)
证据充分才评价(133)
新版准则八号令 全部条目二百整 所有规范成一本 廿八规定变废品
完整版课件ppt
5
新准则概括之二(从新审计准则地位、特征角度概 括):
承接法规更细化(合法性、操作性) 理论实践溶一体(科学性、实用性) 所有规范全包括(全面性、系统性) 各种业务均适用(综合性、通用性) 中外经验相贯通(特殊性、国际性)
完整版课件ppt
23
第五节 审计整改检查
检查整改建机制(163) 主要了解四件事(164) 检查方式多样性 整改必须有证明( 165、 166) 检查报告含三项(167、168、170) 后续措施应跟进(169)
完整版课件ppt
新准则八号令 二百条一本通
完整版课件ppt
8
新准则概括之五(从最起码要求、最便于记忆角度概 括):
新准则一本通
完整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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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依据法规订准则(1) 规范行为保质量(1、2) 约束程度有区别(3) 执行不了须说明(11) 内外人员都执行(4) 四种业务全适用(7) 区分责任是前提(5) 审计目标重三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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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一节 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组长负责制(54、79)
按照规定发通知(55、56)
了解判断编方案(57--67)
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8号令公布
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8号令公布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8号令公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新网9月8日电)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日前签署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据悉,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于今年7月8日经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
新的审计准则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附则,共七章。
审计准则对执行审计业务基本程序作了系统规范,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适用于审计机关开展的各项审计业务。
审计准则的修订和颁布,是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中国审计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是完善中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审计计划第四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实施方案第二节审计证据第三节审计记录第四节重大违法行为检查第五章审计报告第一节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二节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三节专题报告与综合报告第四节审计结果公布第五节审计整改检查第六章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2-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作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作废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一则消息,宣布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废除当前实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这一决定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作用和意义。
它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所遵循的准则和规范,是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但实际操作中,审计准则的执行方式存在一些问题,如标准执行不够一致、过于死板等,导致审计过程中的效率和准确性受到影响。
因此,废除现行的审计准则,重新制定审计规范显得尤为必要。
据了解,新版审计准则将更加紧密地关注企业的核心业务,着力提升审计侧重点,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新版审计准则也将更加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减轻企业和审计师的操作负担。
然而,新版审计准则的实施还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一方面,审计的范围逐渐扩大,反腐败和反洗钱的心理制约逐渐增强,这些都将对审计的效率和深度提出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发展,审计方法和技术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创新,以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
总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作废是一个带有挑战又有机遇的过程。
它标志着中国审计行业的改革和进步,也必将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内部和外部的沟通和合作,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和执行能力,为中国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更为优质的审计服务。
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于2023年11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张工2023年11月28日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法属于本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本市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应审计尽审计、应发现尽发现、应整改尽整改、应完善尽完善、应协同尽协同。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有效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
第五条市、区审计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教育、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管理或者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部署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内部审计整改,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力量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相关探讨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相关探讨V V 赵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对于保障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的安全及规范使用具有重要意义,是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
但是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推进的过程中,还存在审计覆盖不全面、审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预算执行审计效果。
要强化审计职能,实现审计全覆盖,还需要从问题入手,对解决路径进行深入探究。
本文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具体要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现状分析两方面入手,对推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具体策略进行探究。
一、引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合规使用以及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我国自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至今,对审计法不断进行研究,2022年1月,修订后的审计法全面实施,在对以往审计法内容进行修订与补充的内容中,明确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新目标,强调了扩展审计监督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优化审计监督手段的重要性,而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是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新要求的有效路径。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具体要求预算执行审计以年度财政预算为依据,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能够有效保障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确保充分发挥预算的指导功能,并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是近年来提出的预算执行审计新目标,通过对全单位、全部门的全面覆盖,避免审计对象、审计信息遗漏,是保障审计范围全面、审计结果精准的一种审计发展目标。
全面覆盖对预算执行审计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财务数据采集全覆盖财务数据采集全覆盖是指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需要保障数据采集的全面性,这种数据全面性包括采集部门的全面性,以及部门关联数据的全面性。
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部门需要明确审计对象,覆盖全单位、全部门。
并且在信息采集方面,需要充分采集业务涉及的数据,保障数据的完整性。
另外,为提升审计效率,在开展审计工作中,需要采用同步满足多方面审计需求的方式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减少重复审计,提升审计效率。
新审计准则审计执法时限规定
新审计准则审计执法时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审计执法工作中的时刻界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其中有些规定与随后颁发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的规定有冲突。
为此,今年审计署以第1号、第2号令公布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差不多准那么»及九个通用审计准那么和规定,新的准那么和规定对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复核、审计决定执行、审计复议、审计听证、审计行政诉讼等的时限作了变更、补充。
本文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涉及基层审计执法时限的条款及变更前后的规定一并整理如下,以便大伙儿把握和运用。
一、审计一样程序1、送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法»第三十七条、«国家审计差不多准那么»第二十条〕。
审计文书直截了当送达的,以被审计单位在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那个地点指的审计文书包括审计通知书,也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审计复议决定书等〕。
2、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审计法»第三十九条、«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家审计差不多准那么»第三十一条〕。
3、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组实施审计终止后,应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刻一样不得超过六十日〔«国家审计差不多准那么»第三十二条,旧准那么规定时刻是十五天,专门情形下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4、审计复核复核机构或专职复核人员应当自收到复核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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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计报告准则自1月1日全面实施
作者:任冬雪
来源:《财会信报》2018年第03期
2018年1月1日起,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就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提高审计报告信息含量和透明度
问:请介绍新审计报告准则制定实施的有关背景。
答: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发表的书面意见,对增强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传统审计报告是标准模板式的,重在发表审计总体结论,因而具有格式统一、要素一致、内容简洁、意见明确等优点,但也存在着披露信息含量不足、反映审计工作透明度不高等缺陷,与报告使用者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利益相关者开始探讨如何改进审计报告模式,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有用性,以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中的作用。
顺应这一形势,2015年初,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新审计报告准则,改革了审计报告模式,丰富了审计报告的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自2006年起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期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更高的信息含量和决策相关性,以降低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顺应资本市场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借鉴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成果,中注协制订了新审计报告准则。
问: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新审计报告准则主要包括1项新制定的准则和6项涉及实质性修订的准则。
新制定的是“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作出实质性修订的是“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治理层的沟通”、“持续经营”和“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
此外,为了保持审计准则体系的一致性,还对其他5项审计准则作出相应文字调整。
新审计报告准则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是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
例如,新审计报告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审计项目的个性化信息,如被审计单位有哪些重大风险点、审计中针对这些风险点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等,显著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决策有用性。
二是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新审计报告准则通过修改审计报告的内容与表述方式,使报告使用者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审计的基本定位、核心概念以及注册会计师、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各自的职责,弥合“期望差距”。
比如,要求在审计报告中说明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对持续经营各自所负的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年度报告中包含的除已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再如,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对“合理保证”、“重要性”、“风险导向审计”等核心概念的阐释,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责任、与治理层沟通的责任等进行阐释。
又如,要求在上市实体的审计报告中披露项目合伙人的姓名,以明确对审计质量承担最终责任的人员。
三是强化注册会计师与审计相关的责任,回应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对持续经营、其他信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关注。
比如,强化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的审计投入,当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单设段落予以突出强调。
再如,提高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其他信息的工作投入,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单设段落报告工作的结果。
又如,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声明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首年实施效果情况总体良好
问:2017年,新审计报告准则已率先在A+H股公司以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的H股公司中实施,请介绍一下新审计报告准则首年的实施情况。
答:为了稳步推进审计报告改革工作,新审计报告准则采取分步骤实施的方案,其中,自2017年1月1日起,率先在A+H股公司以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的H股公司中实施。
2017年是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的第一年,中注协高度重视,跟踪研究了1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119家上市公司按照新审计报告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其中,96份为A+H股公司供内地使用的审计报告,20份为H股公司的审计报告,3份为自愿提前采用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在119份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各1份,其余117份审计报告均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在119份审计报告中,除1份审计报告因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按规定无需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外,其余118份审计报告均披露了关键审计事项,共计281项,平均每份审计报告披露关键审计事项2.4项。
在所披露的281项关键审计事项中,涉及最多的10个主题依次为: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长期资产的减值,收入确认,商誉减值,合并范围,公允价值估值,存货跌价,合并、收购、处置、重组事项,税收有关事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这10个主题出现的频次占比达82.55%。
问:从新审计报告准则首年的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如何?
答:总体来看,首年实施情况平稳有序,新审计报告准则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报告信息含量的作用初步显现。
首批按新审计报告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基本体现了新准则要求,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涉及的主题,反映了当前经济形势下相关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固有风险,揭示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针对性得到有效加强。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提高了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使用价值。
与以往的审计报告相比,新审计报告披露的信息更具个性化和针对性。
比如,在金融业,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最多的主题分别是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范围、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金融工具的估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在制造业,披露最多的主题分别是长期资产的减值、收入确认、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商誉减值、存货跌价。
注册会计师在披露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时,除明确指出具体风险点外,还进一步披露了注册会计师针对这些风险点是如何审计的,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本身的透明度。
这些事项的披露,有助于增进投资者、债权人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风险状况的深入了解,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有了较大提升。
二是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高。
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把审计过程透明化,接受公众审视,从而“倒逼”审计质量的提升。
从中注协对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情况的调研来看,为了落实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更加重视对上市公司风险点的识别和评估,更加强化在审计过程中的职业怀疑,并对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审计程序和结论加强质量控制复核,这些措施都有力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高。
三是促进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注册会计师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也促使上市公司必须重新审视其财务报表的披露质量,进而对披露内容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加以完善,使得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
四是增进了上市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对审计工作内容及价值的了解与支持。
以往,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治理层通常只关心审计报告的结论,而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发现的风险往往不够重视。
实施新审计报告准则后,由于注册会计师必须就审计中的重要事项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沟通并予以披露,从而使其不仅关注最终的审计结论,还更加关注注册会计师指出了哪些风险,以及针对这些风险是如何审计的,既促进了管理层和治理层对上市公司风险的掌控,也增加了其对审计工作价值的了解和认同。
新审计报告准则首年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着一定不足,主要是部分审计报告中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和针对性还有改进空间。
比如,有些审计报告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偏少,有些审计报告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过于笼统,个性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注会行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积极沟通
问:新审计报告准则在2018年开始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如何做好相关工作?
答: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全面实施,是关系审计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一次重大改革。
广大会计师事务所要从化解防范重大风险的高度看待审计报告改革的重大意义,以为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决策有用的审计信息为已任;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和技术指导,重视对事务所内部操作规程的修改完善,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特别是对关键审计事项的内容及支持性工作底稿要进行认真复核。
同时,也要积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沟通,获得其理解与配合。
中注协将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帮助注册会计师深入理解和掌握新审计报告准则的精髓;将持续跟踪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实施工作的技术指导,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问题解答、专业技术咨询等方式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到位,离不开被审计单位的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
审计单位应充分认识新审计报告准则在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增强财务报告风险防控能力、提高投资者信心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并尊重注册会计师的专业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