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使用单位公章)来自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数量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使用地点
单位固定电话
使用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情况
安全管理员
移动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_D5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D5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注册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注册汇总表编号:使用单位:地址:主管部门:行业:联系电话: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工程(装置)名称:登记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登记注册人员:登记机构(盖章)年月日附件B编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登记注册汇总表编号: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构:(盖章)年月日本证的有效期至: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附件C《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注册汇总表》填写说明所有填写的数据应当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头盖公章。
1.汇总表编号:在右上角盖“准予登记发证”章的汇总表编号为“使用登记证编号-1”;右上角盖“准予登记注册”章的汇总表编号为“使用登记证编号-2”;右上角盖“不予使用登记”章的汇总表编号为“使用登记证编号-3”;(使用登记证编号见本规则附件E)。
2.使用单位:填写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名称或压力管道业主姓名。
3.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地址,区(县)后,可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等。
4.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系统下属单位的,分别填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航;按隶属关系为其他部门的填其他。
5.行业:按照其所属行业填写,如:填写石化、石油、冶金、化工、机械、电力、燃气、轻工、纺织,其他行业填其他行业。
6.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内部机构,如动力处(科)。
7.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负责压力管道管理的单位人员姓名。
8.经办人:指使用单位填写使用注册登记表的人员。
9.工程(装置)名称:填写管道工程或固定式装置名称。
10.登记日期:填写登记的日期。
11.审核日期:填写发证机构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的日期,由发证机构填写。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_D5001-200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围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 年。
第四条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 的GC1 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 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 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 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 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臵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臵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臵、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2003年7月17日,国质检锅[2003]2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二、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四、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五、巡线检查制度六、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七、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八、压力管道的定期检查制度九、安全附件检查制度十、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3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4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5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6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3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4压力管道单线图;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6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的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理的技术档案包括: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5.使用资料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维修和改造记录;4安全附件校验,维修和变更记录;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6其他技术资料和记录;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职责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2.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3.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4.参与压力管道的验收及试车工作;5.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6.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8.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9.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巡线检查制度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1.各项工艺指标操作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露;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4.管道振动情况;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9.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10.是否存在其它缺陷;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为使蒸汽管道、阀门、法兰等都受到均匀缓慢的加热病房去管内的凝结水,以防止管道内产生水击而发生渗漏等,需要暖管;暖管需要时间,根据蒸汽温度、季节气温、管道长度、直径等情况而定;暖管操作: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全部凝结水;2.缓慢开启主汽阀和主气阀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如管道发生震动或水击,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加强疏水,待震动消除后,再慢慢开启主汽阀,继续进行暖管;3.慢慢开启分气缸进汽阀,使管道汽压与分汽缸汽压相等,同时注意排除凝结水;4.排出干燥蒸汽后关闭所有疏水阀,全开主汽阀;各汽阀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住;5.有旁通管道的,应关闭旁通阀;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1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3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5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6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7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8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9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10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在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11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件和其他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12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13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荷载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14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2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3压力管道发生冻堵;4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7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2.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连接的管段;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4.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5.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土、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阅宝检、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吉林、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事故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验项目和内容如下:1漏检查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2热层、防腐层检查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3振动检查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4位置与变形检查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5支吊架检查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3衡力弹簧艾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陷;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6吊架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6阀门检查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2阀门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7法兰检查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2法兰是否发生易翘曲、变形;8膨胀节检查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2波纹管间距是否正常、有无失稳现象;3绞链型膨胀节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9阴极保护装置检查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10管道标识检查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7.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后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Ω;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10.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附近二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11.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1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1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2以下情况的管道,应当缩短检验周期: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3长期承受明显变交载荷的管道;4材料生产劣化的管道;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6焊缝中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7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8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13.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工作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取得在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本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管道,下同进行;从事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检验证书具备全面检验人员资格即具备在线检验人员资格;14.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15.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16.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安全附件检验制度1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检验1次;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性能不符合要求;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位两种: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近的检查;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1压力表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灵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装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2安全阀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校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校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3爆破片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b爆破片单独作卸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2款进行检查;7安全阀附件的停机检查压力表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刻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安全阀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爆破片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紧急切断装置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1.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奥博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3事故设备名称;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5.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6.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7.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D5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含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含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办事程序一、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含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二、法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三、申请条件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二)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三)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四)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五)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六)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七)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相关的使用管理等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跨省长输管道使用登记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跨地(市)长输管道、大型电站锅炉、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客运索道的使用登记可以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其他特种设备由设备所在地区县质监局负责实施。
五、提供材料目录1.出示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2.出示特种设备出厂资料、安装资料、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3.提交有关规章制度;4.出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5.提交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
六、办理程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1、特种设备使用者填写特种设备登记表、登记卡(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向设备所在地登记机关接办件大厅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程序和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和要求(压力管道)
一、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
1、在管理辖区区域内使用的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压力管道;
2、管理辖区内,新安装的经安装监检合格的压力管道;
3管理辖区内,本次全面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4、管理辖区内,有安装监检合格报告且报告在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
5、济宁管理辖区内,在2003年6月以后已进行全面检验且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三、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应向发证机构(市局)或市局授权的所在行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逐台提供有关资料(见附件1),并附提供注册设备材料清单二份;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重要压力管道还应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在登记表首页左上角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并提供登记表电子版。
(二)受理及审核
发证机构(市局)或市局授权的所在行政区质量技术监督。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系统规则TSG_D5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及填表说明20140814
压力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W《压力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填表说明:标注红字的项目是必填项,每条必须填写内容。
一、以下内容由质监部门登记人员填写,使用单位不填写。
登记表编号、汇总表编号、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使用证编号、更新日期、注册登记人员。
二、以下内容由使用单位填写:注册登记机构:义马市质监局。
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单线图号:填写单线图号。
使用单位:填使用单位全称,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姓名为准。
使用单位代码:填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所属区域:义马市。
邮政编码:472300(义马市)。
设备代码:按《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代码填写(可不填)。
详细地址:填使用单位所在路、街道。
安全管理部门:填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名称。
安全管理人员:填管理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填办公电话。
产权单位:填该设备产权所有者。
产权单位代码:填产权所有者组织机构代码。
管道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的品种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制冷管道填写。
管道类别:按《特种设备目录》的类别公用管道、工业管道等填写。
管道级别: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填写城镇燃气管道GB1、城镇热力管道GB2、工业管道GC1级GC2级GC3级、动力管道GD1级GD2级等。
设计单位:填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安装单位:填单位名称。
安装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监检单位:填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称(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三门峡分院)。
监检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Y124)。
建设单位:填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监理单位:填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检测单位:填无损检测单位名称。
检测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修理改造单位:填单位名称。
修理改造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安装竣工日期:填安装竣工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7.17•【文号】国质检锅[2003]213号•【施行日期】2003.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压力管道事故,提高压力管道使用管理水平,总局制定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二00三年七月十七日附件: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_D5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 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 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 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_D5001-200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围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TSG-D5001-202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 D5001-202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那么•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2003]213号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那么?〔试行〕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废止•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TSG 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标准 TSG D5001-202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那么?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规那么是在213号令根底上的修订,经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多年在使用管理方面的经历,同时针对使用登记过程全面检验工作遇到的技术处理及检验工作推进所遇到的问题,简化了使用登记的要求。
〕总那么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使用登记程序监视管理附那么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了标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答应的决定?,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本规那么适用于?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个人业主〔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那么的规定办理管道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统一格式,见附件A,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视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视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和动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使用单位根据压力管道的类别,即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动力管道,按照管辖部门或者工程〔装置〕等分别办理使用登记。
第六条使用单位根据压力管道的类别,按照以下原那么,分别填写1个或者假设干个?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一〕长输〔油气〕管道按照管辖部门;〔二〕公用管道按照区域;〔三〕工业管道、动力管道按照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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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登记类别:共页,第页
填写说明:使用单位所有填写的数据应当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其中楷体字项目由登记机关填写。
1、工程(装置)名称,填写管道工程或者固定式装置名称。
2、管道名称(登记单元),有设计资料的,可以按照设计的管道名称填写,使用单位已经编制名称的,可以按照编制的名称填写。
3、管道编号,按照使用单位规定的管道编号填写。
4、管道长度,是管道折合成一条直线管道的长度。
5、设计/工作条件,填写设计和工作的条件。
如设计压力为10MPa,实际使用最高工作压力为4 MPa,则填10/4;设计温度为400℃,实际使用最高工作温度300℃,则填400/300。
6、检验结论,按照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者基于风险检验的结论填写,如允许使用、监控使用、停止使用等。
7、所列栏目,没有的填写“无此项”,暂时无法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
注:此表一式两份,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和登记机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