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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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面临的问题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面临的问题
科 目; 按月摊销该 项费用 时 , 记“ 借 管理费用 ” 贷记 “ 付账 , 预
先通 过“ 在建工程 ” 归集发生 的各 项改 良支 出 , 借记“ 在建 工
程 ”贷记 “ , 原材料 ” “ 、 应交税费 ”“ 、 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 目; 资
款——待摊报刊杂志费” 。
再如 , 企业预付下半年房屋租赁费 , 预付 办公用房租款 在
计” 的可辨认性。对合 同结果 的估计 , 依据建造合 同准则的规
定, 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 一是对为完成合 同尚需发生成本的
估计和 已经发生成本 的可靠确认 和计量 ;二是对合 同总收入
的预计 ; 三是对于合 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 的估计 。
包商没能履行合 同义务导致的罚 款 ,是作为收入的减少还是 作为费用的增加就不太明确 , 在实务中这两种方式都在使用。
期待摊费用 ” 。又如 , 企业将所租铺 面装修 , 发生 的改 良支 出,
用I 管理费用” , ’ 或“ 等成本 、 费用类科 目, 贷记“ 预付账款——待
摊 保 险 费 ” 。
又如 , 企业 预订下年度报刊杂志 , 在支付相关 款项时 , 借
记“ 预付账款——待摊报刊杂志费 , 贷记“ 行存 款” 银 等资金类
此外 , 我国对建设项 目的投资管理 比较严格 , 建造承包商 在与发包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 ,往往还要根据相关部门的
对 于一个管理规范的施工企业来说 ,做好第一方面 的估计难
度不大 , 在合同签订 比较规范 的情况下 , 做好第二方面的估计 也不 困难 , 但如果合同变更或索赔事项所 占比例过大 , 要想合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 了合 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 收入 和因 合 同变更 、 索赔 、 奖励等形式 的追加收入两部分 。只有在符合 规定的条件时,才能将合同追加收入纳入合 同总收入的范围。 但是 ,建造合 同准则没有规定 由于合同变更或索赔等原因导致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一、施工合同管理1.1 合同签订1.1.1 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1.1.2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1.2 合同履行1.2.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职责和权限。

1.2.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1.2.3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1.3 合同变更和解除1.3.1 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办理。

1.3.2 施工企业应妥善处理合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1.4 合同结算1.4.1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4.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5 合同风险管理1.5.1 施工企业应识别和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1.5.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合同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预算管理2.1 预算编制2.1.1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全面、准确、合理的预算。

2.1.2 施工企业预算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预算审批2.2.1 施工企业预算审批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预算审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2.2 施工企业预算审批后,应将预算指标下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预算执行的到位。

2.3 预算执行2.3.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明确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职责和权限。

2.3.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预算指标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3.3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一、合同主体的确认需要确认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应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

双方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二、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等。

这些信息应当准确无误,以免因描述不清而引起后续的误解和争议。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合同金额必须明确,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支付的具体数额和时间点。

支付方式也应详细说明,如银行转账、支票支付等。

同时,应当约定逾期支付的利息或违约金。

四、工期与交付工期的确定应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合同中应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

交付标准和验收程序也应详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是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保修期限和维修责任。

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有明确的解决机制和补救措施。

六、变更与索赔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合同应提前预见并约定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和计算方法。

这有助于在发生变更时,双方能够依据合同条款快速处理问题。

七、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各种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质量不合格、未按时支付款项等。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公正合理,既要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到违约方的实际情况。

八、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应预先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双方能够按照约定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进一步升级。

九、其他相关条款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还可以包括保险、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有助于规范双方的行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签字盖章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是双方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表现。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额 超过 1 亿 元 。对 此 , 合建 设公 司 实 际 , 就 签 O 结 现 订建 设工 程施 工 合 同中 应 注意 的几 个 问题 介 绍 于
后:
要 有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合 同法 》 《 《 、中华 人 民共 国建
1 仔细 阅读 使 用 的合 同文本 , 握 有 关 建 掌 设工 程施 工合 同的法律 、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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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6卷第 3 期
2O O 6年 7月
安 徽 冶 金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h iV c t n lC l g fMealr y a d T c n l g o r a f An u o ai a ol e o tl g n e h oo y o 识 码 : 文章编 号 :6 2— 9 4 2 0 )3 0 1 3 T 73 1 B 17 9 9 (06 0 —0 4 一O
随着社 会经 济 的发展 和 建筑 科技 的进 步 , 现代
建筑施 工 过 程 已 成 为 一 项 十 分 复 杂 的生 产 活 动 。
业 主起 草 的合 同 文本 , 则更 应该 仔 细 研 读 , 对关 键
词 和关 键语 句含 义要 达 成共 识 , 避免 在理 解合 同条 款 的多义性 和随意性 。
12 掌握 建设 工程 施 工法律 与 法规 .
件一 般 由招投 标 文件及 其 补充 文件 、 同本 身及 其 合 补充 条款 等组 成 。 在 这些 合 同文 件 中如 果 前 后 出
根 据我 国法 律 规定 , 事 建 筑 工程 设 计 、 产 从 房 开 发 的企业或 从 事工程 监 理 、 筑施 工 的企 业都必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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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在合同签订前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有效防止纠纷发生。

热门城市:肇庆律师日照律师韶关律师黄冈律师白城律师中山律师扬州律师荆州律师赣州律师黄石律师建筑工程是重要的,同时建筑工程施工是复杂的,有很多的注意事项,其合同的制定有很多的规则,带有高风险。

为了让建筑工程顺利的进行,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的法律规定。

其中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内容都有些什么呢?让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和防范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双方纠纷的主要依据。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在合同签订前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有效防止纠纷发生。

1、承包人应当审查发包人的相关文件,比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特殊工程的批准手续等。

因为这些关系着合同的效力,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等。

2、履约能力的调查(1)调查的必要性。

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对于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工程能否顺利完工至关重要。

如果发包方资金不到位,则承包方难以收取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案件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承包方资质及技术能力如何,关系到工程质量能否合格、能否按期完工等,逾期完工、质量不合格也是经常发生的纠纷类型。

所以,在签订合同前,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对于防范合同风险是非常有效的。

(2)调查的方法。

在网络已经非常发达的今天,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对方的情况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同时,通过查询工商年检登记,到对方住所实地调查、向对方业务往来单位咨询等也是调查的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摘要: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法律风险是现代建筑公司在建设项目中提起诉讼或者是被诉讼的主要来源。

因此,系统分析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采取一些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对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阐明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各个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引言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加快,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促使建筑行业的法律制度得到有效优化。

施工企业建设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的法律保障.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条约和协议,对其行为进行法律限制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相对来说较高.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合理控制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的内涵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包括企业建设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以及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的责任分担和相应的监督管理。

建筑相关法律问题在无论是在施工的过程当中还是建筑工程的合同当中都较为常见。

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建立坚固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从而促使建筑项目的顺利完成。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应重视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建设,切实发现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各种隐形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

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促使企业提高行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并有效的避免各类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施工合同管理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分析1、合同签订阶段检查准备不足是组装合同签订中的常见问题。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承包商没有对合作伙伴进行充分审查和准备,这导致了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的不断递增。

另一方面,建筑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很容易忽视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因此,承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签订的施工合同具有相当大的风险。

浅析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浅析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摘 要:文章对作者在司法实践 中发现的有关合 同管理 的问题
进 行 了分析 ,并结合各种不同的合 同类别 阐述 了施工企业在合 同

( ) 六 合理限制三方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 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 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 , 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 同并由发包人直接 支付 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在此情况下 ,虽然通过合 同约 定甚至通过签订相关 的三方协议而免除了总承包人履行分包工程
期违约、质量验收不合格等的赔偿, 则很难找到相应的合同依据。
( ) 五 重视黑 白合同
的情况下 , 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需要其他相关
施工企业还应规范相关文件的签字 、签收手续 ,洽商记录、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 证据进行证据补强。
另行订立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 内容
施工企业合 同管理现状 和 自身的司法实践经验 ,对上述合同的签
二 、 同履 行过程 中应注 意的 问题 合
( ) 商 变更 应 重视 价 款 请 求权 一 洽
妁 沲工合I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 条 “ l 确定变更价款”内 订和履行过程所应注意的问题做 出以下的分析 ,供业 内同行及专 对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变更价款报告做 业单位借鉴 。 出了明确 的时限规定 ( 均为 1天) 4 ,其 中的第3 . 1 条规定 了若承 2


合 同签订 过程中应注意的 问题
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 天 内不 向工程 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 4 告 ,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故施工企业办理洽
( ) 视经 济 索 赔 的 管理 二 重

工程合同注意的事项

工程合同注意的事项

工程合同注意的事项一、合同当事人资料的准确性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这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迅速确定责任主体。

二、工程项目的具体描述合同中应清晰描述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后续工程的实施和验收。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明确工程的总价款、计价方式、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条件以及最终结算方法。

同时,应注明价格是否包含税费、材料涨价的风险承担等细节。

四、工期的合理安排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如不可抗力、变更指令等。

还应规定延期的责任归属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详细说明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包括质量检测的方法、时间和标准。

同时,应约定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和返修责任。

六、变更与索赔的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材料替换等原因导致合同内容的变化。

合同中应明确变更的程序、审批权限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处理方式。

七、安全生产与环保要求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责任。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后果也应在合同中予以说明。

八、争议解决机制合同应预先设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有助于在出现问题时,双方能够高效地解决争议,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九、保险与担保条款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风险,合同中应规定必要的保险种类和金额,以及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担保措施。

十、附加条款的灵活性考虑到不同工程的特殊性,合同中应有适当的附加条款空间,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特殊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的风险提示(3篇)

建设工程施工的风险提示(3篇)

第1篇一、合同签订风险1. 合同文本不完善:部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文本不完善,存在漏洞,可能导致争议。

建议采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合同条款全面、规范。

2. 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否则,合同可能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3. 违反招投标规定: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或违反建设工程法定程序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合同。

二、工程质量风险1. 设计不合理: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材料不合格:使用不合格材料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的采购和检验,确保材料质量。

三、安全管理风险1. 安全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设施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如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明显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

3.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如现场秩序混乱、材料堆放不规范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

四、工期延误风险1.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2.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可能导致施工方案调整,进而影响工期。

3. 施工单位管理水平:施工单位管理水平低下,可能导致工期延误。

1. 不可抗力费用索赔: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2. 设计变更费用索赔: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3. 工程质量问题费用索赔: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维修等,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为防范和降低建设工程施工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完善、合法。

2.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签订时的风险防范

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签订时的风险防范

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签订时的风险防范【摘要】本文列举了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在签订时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阐述了相应的风险预防措施,以期有效预防风险,从而保证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有关的合同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几种类型。

施工企业合同订立的特殊性决定了承包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中将面临很大的风险,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合同中其可能遇到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进行风险预防。

1、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共性问题1)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

a.审查合同对方是否有经营资格。

b.审查合同对方的真实性。

c.除审查上述事项外,对工程发包人及劳务分包人的主体还要增加审查范围。

2)合同中应约定履约代表或负责人及其权限。

3)合同中应约定款项的领取程序及支付手续。

4)合同中应约定禁止债权转让条款。

5)合同中应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

6)合同中应约定发生争议时具体的法院管辖地。

7)合同中应包括通知送达条款。

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签订时的主要风险预防2.1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的主要问题1)工程承包范围要明确具体。

工程承包范围不能简单的约定“详见图纸”或约定“包括土方、土建、防水、安装等工程内容”,一定要明确具体,签约前要由工程师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甲方分包等情况审查确定,以防止出现纠纷无法界定。

2)合同价款要明确调整范围及方法。

a.对固定总价合同。

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固定总价的风险范围,如果是以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报价,要约定该固定总价是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载明的工程量为准,如果是以预算定额的方式报价,要约定该固定总价以工程预算书中载明的工程量为准。

同时约定如果存在漏项、漏量、设计变更等情况应以洽商的形式确认工程量,并可以具体约定增加的工程量超出多少金额幅度以及物价上涨多少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

b.对固定单价合同。

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具体风险范围,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出现哪些具体情况以及物价上涨多少幅度应调整综合单价,如果在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固定单价是不能调整的。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规范企业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

1.3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修订完善本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同时,负责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的解答,以及对重大、重要合同的评审和审查。

第二条合同签订2.1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2 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3 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流程进行,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4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归档并进行登记,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三条合同履行3.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2 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3.3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应及时沟通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4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条合同管理4.1 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台账,记录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情况,便于跟踪管理和查阅。

4.2 公司应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3 公司应加强对合同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应对措施,防范合同纠纷。

4.4 公司应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违反本制度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3 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如有证据证明一方故意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最新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最新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评审的目的在于防范发生争议,尽量使合同约定完善、准确。

应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主要争议入手,以此为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评审。

一、法律评审内容1、严格审查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及履约信用2、尽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好地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规定的内容也较为详尽,为合同的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日后的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施工企业应当重视使用,对专用条款的填写约定应完整、清晰、合理。

并且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不仅引导我们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

3、签订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

如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周边扰民问题导致的工期拖延与费用增加应予以充分考虑,并在条款内详细约定;如交通不便的工程应充分考虑临时用水、用电等措施费的增加。

在合同签订时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要写清楚,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

例如合同条款约定“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此“暂时”有可能遥遥无期,给合同履行带来极大隐患。

4、重点审查工程款支付条款,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5、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经常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在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双方造成损失。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施工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也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还要把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一起来管理,同时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企业1 施工合同问题综述1.1签订阶段的问题(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

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这两点都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就是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

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

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等同无效合同。

(6)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但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

施工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

施工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

标题:施工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和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施工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

一、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涉及到项目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位员工。

施工企业应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

从企业领导到项目经理,再到普通员工,都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施工企业应认真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信誉和能力,确保合同对方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同时,企业法务部门应积极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

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严格合同履行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成本等方面的指标,要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同时,项目经理部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为合同的结算和纠纷处理提供有力依据。

五、加强合同变更和解除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情形,项目经理部应及时与业主或监理单位沟通,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变更手续。

对于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提高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施工企业应提高合同风险防范能力,及时识别和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针对风险因素,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对策略,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施工企业合同签订中注意涉税事项

施工企业合同签订中注意涉税事项

施工企业合同操作对合同范本的修订及合同的履行应注意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基本信息的约定(一)纳税人种类信息风险提示:未明确纳税人身份带来的税收损失风险。

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计算增值税时,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例如,房地产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或者出租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等)。

由于两者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税率(征收率)上存在差别,其增值税税负也有所不同,纳税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身份。

对于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应按照规定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种类不同,适用的计税方法、税率、开票方式等均会有所区别,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应当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定行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应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6-19条)。

因此首先应识别纳税人的身份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操作指引:增加纳税人身份条款。

如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可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建议结合项目成本、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信息风险提示:因信息不全或信息错误造成的发票风险操作指引:可在合同中增加双方详细信息栏,要求填写企业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地址、电话等详细信息,避免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出现错误。

二、应税行为的约定风险提示:应税行为未明确或不完全列举造成的适用风险操作指引:增加应税行为类别条款。

例如:施工总承包合同:建筑服务工程总承包合同(EPC):建筑服务及现代服务(勘察设计)施工分包合同:建筑服务设计合同:现代服务(勘察设计)采购合同:货物销售租赁合同:现代服务三、税率或征收率的约定《办法》15、16条1.一般计税方法:建筑服务10%、现代服务6%、货物销售16%2.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风险提示:混合销售、兼营项目中的从高适用税率风险操作指引:1.增加适用税率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案件(3篇)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企业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典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案件,探讨企业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件背景某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期为两年,合同总价为1亿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但被告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三、案件经过1. 原告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取得了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2. 项目完工后,被告组织验收,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原告整改。

3. 原告对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再次通过了验收。

4. 被告仍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5.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

四、案件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以及被告是否构成违约。

2. 工程质量认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本案中,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取得了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证明其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被告违约:被告在项目完工后,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原告施工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拒绝支付工程款,已构成违约。

五、案件启示1. 施工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降低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原则1. 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3. 合同管理应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的全过程管理。

4. 合同管理应强化合同风险防范,确保企业利益。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2. 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等工作。

3. 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协调等工作。

4. 合同审查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查、风险评估、合同风险防范等工作。

5. 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负责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四、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项目背景、业主需求、合同条款等。

2.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3.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与合同审查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权责明确。

4. 合同签订后,签订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五、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履行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履行部门应及时与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审查部门沟通,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合同争议解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争议。

4. 合同履行结束后,履行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验收,确保合同履行完毕。

六、合同变更管理1.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原则。

2. 合同变更前,变更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

工程施工相关法务

工程施工相关法务

工程施工相关法务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数量逐渐增多,为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权益,法律问题逐渐受到关注。

工程施工相关法务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因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支付方式、质量监督等问题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和解决过程。

本文就工程施工相关法务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施工企业和参与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施工合同法务1.合同签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签订是建设项目进展的基础。

双方应该明确合同的内容、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防止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

同时,应该注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权利和义务。

2.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一般包括迟延履行、部分违约、重大违约等不同形式。

在解决违约问题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信用性。

3.支付方式在工程施工中,支付方式是一项重要的合同条款。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项,确保施工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

同时,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确保施工款项的合理分配。

三、质量监督法务1.合格验收在工程施工中,质量问题是一个关键环节。

受到质量监督规定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另一方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工程质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工程保修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保修工作。

保修期内,如果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无法解决,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责任追究在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发生时,需要确定责任追究的对象和方式。

双方应当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确保受益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施工安全法务1.施工许可施工开始前,必须获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明。

有关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有关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有关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要:本文通过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了改良和完善建筑合同管理的建议,对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推动行业的诚信建设、提升行业形象,营造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都是很好的对策思路。

中国论文网/2/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解决对策中图分类号: TL372+.3一、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的发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为的建设是尚未标准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合同不规范,不详细,不真实的,达标率不高等,没有充分发挥约束签约双方行为的作用,是造成当前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签订中的问题我国目前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的地位难以对等。

业主(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居主导地位,是强势一方;施工单位处于被动地位,是弱势群体。

不少发包方不顾施工现场的客观实际,主观臆断地决定合同条件。

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接受条件苛刻的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有失公平。

“不平等契约”和“霸王条款”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隐患。

另外,部分地区的施工企业,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低价抢标或者与发包方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合同履约中的问题1、合同流于形式。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

比如,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再后补合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将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麻烦。

2、承包方转包工程,出借资质一些承包商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小企业和劳务队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转卖工程,从中牟利。

有的承包商甚至将工程层层转包,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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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引言
什么是合同?《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与协议有区别吗?合同是联系市场主体的纽带,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是围绕合同而展开的,因为施工企业必须充分重视合同管理和保障其实质性的工作质量。

施工企业涉及的常见合同,类别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等,现在我结合所认知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和自身的司法实践经验,对上述合同的在签订和履行过程所应当注意的问题做出以下的分析,供各位领导、同事参考。

1.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判断一个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应当核查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这些工商登记信息我们可以通过红盾网来查询或者直接到当地工商局去查询),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真实与合法,来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对于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关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并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确定联合体投标单位的牵
头人。

对于代为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应当要求其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核查其是否处于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

第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合同内容应当合法,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

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3)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注意:在这里特别强调有关非法转包的问题,因为法律是禁止建设工程转包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大量存在,那么如何进行规避呢?我们可以将建设工程肢解后分包,签订若干份分包合同。

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对于分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期、质量和文明安全施工等义务,施工企业经常使用“罚款”作为此类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但“罚款”一词主要使用于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的制裁,对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则不宜适用,而应使用赔偿金、违约金等合同用辞。

第三、合同用辞是否规范
合同用辞应当规范,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例如不能将劳务分包合同中的“月进度款”写成“预借生活费”,应明确约定验收合格后付款是指“单项工程验收合格”还是“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应明确质量标准是达到“结构长城杯标准”还是“获得结构长城杯,并以获取证书为准”,是“两年保修期满后付款”还是“保修期满两年后付款”,这些内容都是合同签订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需要予以严格的避免和消除。

第四、区分“黑白合同”
什么是“黑白合同”?“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经过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简言之,“白合同”的效力高于“黑合同”,凡是“黑合同”中对“白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的,变更的内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施工企业在目前无力改变“两套合同”的现状下,应当以超过发包人的热情而追求“白合同”的签订,而不能简单认知为“白合同”仅是用于合同备案而无所谓。

当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后,施工企业应积极的敦促发包人适时办理相关的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2.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应重视价款请求权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对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变更价款报告做出了明确的时限规定(均为14天),其中第31.2条规定了若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施工企业在办理价款变更时应充分重视前面所述的14天时限限制,并在14天内报送《费用变更报审表》,同时请监理工程师或者甲方代表在《费用变更报审表》上履行文件接收的签署手续。

否则,逾期不提交获得确认的《费用变更报审表》,可能构成承包人对合同赋予的价款变更请求权的放弃,从而导致合同价款变更,但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价款变更而得不到相关法律的支持。

第二、应重视工程签证
什么是工程签证?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设计变更、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

由于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来确定承包方,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建设工程评标方法,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到工程,不得不得采取极力压价的办法。

低价中标带来的后果往往使施工企业面临亏损的处境,因此我们必须作到“低中标,勤签证”。

200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对工程签证的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工程签证有了法律的依据。

该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
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三、重视经济索赔的管理
当出现如材料延迟供货、指定分包合同工期延误、重大设计变更、付款延迟和发包人违约等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延长和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在此等情况下,施工企业须注意遵循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限,一定要在该约定时限内提出索赔。

根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索赔”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四、掌握结算的主动权
项目实践中常常存在由于建设单位的推诿而迟迟不能顺利进行工程结算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为此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的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该司法解释确立了“过期视为认可”的原则,其立法用意即有效制约发包人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从而鼓励合同双方对结算期限的法律后果做出了明确约定。

我们应善于利用此条款的规定,在备案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相关结算资料移交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后x xx天内审核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乙方提交的结算文件已获得甲方的认可”。

那么这样的结算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五、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
施工过程会形成各种类型的工程资料,其中对诉讼工作具有较高价值的资料主要有:招投标文件、合同、洽商记录、认(限)价单、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竣工验收单、图纸等。

我们在合同履行中一定要做好此等资料原件的收集和保管。

否则,一旦发生诉讼纠纷就很有可能因为工程资料原件丢失而导致败诉。

第六、要恰当的运用诉讼技巧
建设工程诉讼纠纷是比较普遍的,当我们迫不得已而提请诉讼或者仲裁后,我们应恰当地运用诉讼技巧。

例如通过使用录音公证而证明施工中签字人的身份及相关的施工决议事项等;适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房产、冻结账号等措施而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运用《合同法》第286条款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而向法院申请确认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恰当的运用公证,邮寄送达等手段而对《催款函》等进行证据保全以防止丧失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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