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集贸市场存在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浅析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摘要】近年来,集贸市场遍布城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原有建筑和经营过程中忽视消防安全等原因,不少集贸市场消防火灾隐患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就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特点,及其建筑设计防火要求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集贸市场;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防火要求;防火管理0引言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集贸市场在突飞猛进地扩大、增多。
由于个别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差,消防安全措施在建设过程中未能得到落实,且管理薄弱,火灾隐患严重,重特大火灾频发。
例如,1995年5月27日,重庆市朝天门综合贸易市场因吸烟引发火灾,受灾户数300个,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999年1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华龙灯具批发市场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736万元;1999年6月3日,湖北省郴州市万达市场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37.8万元。
据统计仅1997年一年,全国集贸市场共发生火灾540起,死亡28人,伤55人,直接经济损失5076.9万元。
集贸市场往往存在防灭火条件差,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用火用电量大而乱,防火管理工作不落实等诸多问题,致使集贸市场的火灾原因多、调查难度大。
1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特点1.1建筑条件差,营业面积大从集贸市场的现状看,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场不同程度的存在,如顶棚市场、临街市场、地下市场和一些临时搭建市场,有的是在原有建筑上改造而成,有的利用街道、道路扩建。
这些市场存在着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
带状毗连市场,多为一、二层小型个体砖木结构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沿街巷连建。
大面积的连片市场,一般都是一、二层的砖木结构建筑的组合,间距小、密度大。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农贸市场是城市中重要的食品流通环节,对于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与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农贸市场经营形式多样,消防隐患也较为突出。
为了确保农贸市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为必要。
一、消防责任单位1. 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明确消防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并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应组建,明确职责,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市场消防工作的开展。
3.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担负起消防安全的具体执行责任,对市场内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并组织应急演练。
二、消防设施设备1. 农贸市场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水带、消防栓等。
不同市场根据规模和特殊情况可以有所调整。
2. 农贸市场应配备有效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农贸市场应建立有效的疏散逃生通道,保证市场内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三、消防安全管理1. 农贸市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分工经营的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农贸市场应制定详细的火灾防控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各项措施和责任分工,并进行演练和整改,不断完善。
3. 农贸市场应加强对市场内摊位、电线电缆、电器设备等的监督管理,确保无违规使用的情况存在。
四、消防巡查和检查1.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对市场进行消防巡查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时应立即进行整改。
并将巡查检查的记录进行保存。
2.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定期消防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1. 农贸市场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的处置职责和应急措施,建立有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2. 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农贸市场应当及时报警,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疏散、扑救以及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详细说明:大型活动可能带来额外的人流和火源,需要特别措施来确保消防安全。
实际问题及注意事项:
1.问题:商户对消防安全意识不足。
-解决办法:定期举办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商户的安全意识,并通过实际操作让商户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
-详细说明:餐饮业产生的油烟易引发火灾,因此需要特别规定以减少火灾风险。
3.特殊场合:集贸市场临近易燃易爆场所
-增加条款:集贸市场应与临近的易燃易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并建立联防机制。
-详细说明:临近易燃易爆场所的集贸市场火灾风险增加,建立安全距离和联防机制可以降低火灾蔓延的风险。
4.特殊场合:集贸市场举办大型活动
5.问题:法律法规更新不及时。
-解决办法:设立专人负责跟踪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及时修订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其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确保集贸市场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消防安全责任
1.集贸市场举办者为本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集贸市场内的商户为各自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集贸市场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制度
1.集贸市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等。
2.集贸市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和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3.集贸市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
农贸市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农贸市场内的全部商户、经营者、工作人员和消费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火、抢救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加强火灾防范措施。
第五条农贸市场应当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农贸市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凡进入农贸市场的人员和车辆,均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设备第九条农贸市场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条农贸市场应当设置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店铺和摊位应当按照消防规定进行布局和装修,确保火灾发生时及时疏散。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整个农贸市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便于人员和车辆快速找到各类消防设施。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巡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逃生和自救能力。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记录、员工培训情况等。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应当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及时获取消防安全信息并配合执法检查。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凡发现火灾隐患或火警,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和疏散。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12.25•【文号】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施行日期】1994.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陶驷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众孚1994年12月25日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五条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一)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三)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五)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六)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一)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二)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尊敬的市民朋友们:为了保障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确保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特制定了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希望广大商户和市民朋友们能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集贸市场环境。
一、消防设施建设1. 所有商户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包括灭火器、灭火栓、自动喷水系统等。
2. 商户要确保消防设施的使用年限未过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气设备安全1. 商户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中不能存在老化、损坏等不安全因素。
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
2. 商户应确保电线布线符合安全规范,不得乱拉乱接,严禁非法拉电,并做好电线的保护措施。
三、消防通道畅通1. 商户需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占用或堆放任何物品。
同时,商户要保持安全出口的良好状态,确保市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2. 商户不得在集贸市场的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以免阻碍消防车辆和人员的通行。
四、消防员及时保障1. 商户应定期进行集中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逃生和灭火等技能,确保消防安全重要岗位有人员巡查和驻守。
2. 如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商户应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并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疏散和灭火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五、防火措施加强1. 商户应严禁在集贸市场内使用明火,如燃烧纸张、用火炉煮食等操作。
2. 商户在摆放货物时,要注意货物堆放的稳定性,避免物品倒塌引发火灾等事故。
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1. 集贸市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商户和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商户和市民朋友应了解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方法和自救技巧,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七、消防安全检查1. 消防部门将定期对集贸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将要求商户立即整改。
2. 商户对消防安全工作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并执行消防部门的检查意见。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每个人都是责任人,只有大家齐心合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集贸市场环境,我们才能够杜绝火灾发生,保护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市场商户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市场商户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市场商户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市场商户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各类市场商户,包括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商业场所。
第三条市场商户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市场商户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五条市场商户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市场商户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隐患。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市场商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报警器等。
第八条市场商户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完好无损。
第九条市场商户应当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
第十条市场商户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一条市场商户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市场商户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相关资料,接受政府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市场商户应当加强对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消防隐患得到及时处理,杜绝火灾隐患。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市场商户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灾害情况下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市场商户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和居民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熟悉逃生路线和逃生技巧。
第十六条市场商户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警机制,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报警、疏散人员、救援受困人员。
农贸市场通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通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通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而制定的。
1. 规划与建设:在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消防设施的需要。
市场内应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栓,并确保其畅通无阻,以便于消防车辆进入市场。
此外,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还应设置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发现并扑灭火源,从而保障市场人员的安全。
2. 消防组织与管理:市场应当组建专门的消防组织,负责市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这个组织至少应由一名负责人和数名消防巡查员组成。
他们的职责是巡查市场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通风系统是否畅通,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同时,还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市场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反应能力。
3. 消防通道与设施管理:为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周围堆物、停车。
值班人员还需进行消防值班巡逻,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员工与经营户培训:管理人员应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应急预案与演练:市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进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的应急处理能力。
制度旨在确保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市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某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某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 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集贸市场是城市商业繁华、便利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市场的特殊性质,其消防安全管理也备受关注。
某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为确保市场的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城市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场内的所有商户和员工、管理人员以及市场其他相关人员。
3. 消防安全责任1.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市场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市场消防工作的最终决策权和领导责任。
2.市场内的每个商户都应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配合市场管理公司做好市场消防安全工作。
3.市场内所有员工也应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和规定。
4. 市场的消防设施1.市场必须按照消防监督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和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例如: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排烟设施、疏散指示牌等。
2.对于已经配备和安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市场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有效。
5. 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1.市场应当定期邀请消防监督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市场管理公司。
2.市场管理公司应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市场的消防安全无隐患。
6. 应急预案和演练1.市场应该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所有员工都应该知晓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正确的执行。
2.对于某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场合,如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场应该增强巡查力度,加强安全宣传,确保市场消防安全。
7. 处理方式1.在发生火灾等重大火险事故时,市场应该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市场内的人员,协调救援力量进行事故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对于不遵守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商户和员工,市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直至撤销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工作证明等。
8. 结束语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市场管理公司与经营者认真贯彻消防安全政策,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市场消防安全。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3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3为了构建**、安全的农贸市场防范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营,确保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周边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市场“突发性”事件,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xx农贸市场位于珠晖区东桥88号,始建于20xx年8月,占地面积2800*方米,属大型综合集贸市场,主要经营干货、鲜鱼、冰货、蔬菜、卤味、腊味、肉食、水产、禽类等。
其中固定摊位80个、铺面10个。
二、危险目标及类型农贸市场的危险目标是:菜市场类型:1、火灾、爆炸;2、冰冻、雪灾、地震;3、发生拥挤踩踏造**员伤亡事故;4、其他突发性事件。
三、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由于市场内商户大量使用煤、电、汽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容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威胁着市场内职工和市场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只要认真加以规范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都能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主要处置措施、对策1、市场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执行本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以便取得上级**的指示便于争取下一步行动。
3、**小组立即召开简单的紧急会议,商量处置办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小组的**指挥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4、立即**经营者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即向上级****及消防队报告灾情。
5、市场消防员立即切掉灾区电源,带上***材进行灭火,抢救财产,尽可能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小组人员对市场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地**,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市场全体工作人员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向**小组报告火灾隐患,迅速查明起火原因,使用正确方法扑灭着火点,拨打119电话求助,*时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会正确使用***材,以及正确的逃生方法。
8、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市场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灾要全面保护经营者,及时报告火情。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五条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一)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三)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五)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六)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一)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二)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
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
第八条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
一时难于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应急措施。
(一)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二)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2023修正版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和完善集贸市场管理,促进集贸市场的健康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和乡镇集贸市场的管理。
三、市场管理机构1. 市场管理机构由市政府或乡镇政府成立,并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
2. 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维护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以确保市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市场准入管理1. 凡是从事集贸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市场准入手续。
2.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对市场准入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指定位置公示。
五、市场秩序管理1.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2. 所有从事集贸市场经营的主体,必须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市场秩序。
3. 市场管理机构有权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措施。
六、环境卫生管理1.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2. 市场经营主体应当自觉保持市场的卫生清洁,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七、食品安全管理1. 市场经营主体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 食品销售摊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卫生防护设施,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八、消防安全管理1. 集贸市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确保消防安全。
2.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市场经营主体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市场经营主体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
九、市场信息公开1.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市场管理规定、市场准入标准等信息,让市场经营主体清楚了解相关政策。
2.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提高市场的诚信度。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场市场是指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公司等。
第三条商场市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第四条商场市场的经营者应当负有消防安全的法定义务,确保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状态,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
第五条商场市场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遵守消防安全规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商场市场应当按照管理区域、建筑物功能、消防设施设备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消防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第七条商场市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和维护合格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商场市场应当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快速疏散。
第九条商场市场的建筑物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和示警设备,保证人员能够迅速了解火灾情况,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
第十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按照规定进行储备和维护,并设置消防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
第十一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专职消防人员或者与消防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商场市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进行。
第十三条商场市场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掌握灭火和疏散的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商场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各项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商场市场应当管理好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措施,确保火灾风险的降低。
第十六条商场市场应当与周边单位和居民建立消防安全合作机制,加强对消防安全风险的共同防控。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标题】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日期】1994/12/25【实施日期】1994/12/25【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消防管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题注】【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五条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一)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三)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五)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六)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一)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二)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
关于集货交易市场消防管理
关于集货交易市场消防管理的探讨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集货交易市场增多,这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隐患,本文实际对市场消防通道,三合一商户等消防隐患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集货交易;三合一;建筑审核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集货市场的发展已经成了必然趋势,商品交易市场的数量近几年来呈现上升趋势,普通的市场划分成若干摊位,各个摊位内存放货物的数量不多。
而集货市场大部分是仓储式集贸市场,即进门是店面,店面后是仓库区,商家的货物全部储存在库区内,储存销售一体,在日常工作中,该如何进行仓储式集货市场的消防管理呢?我们先来分析集货市场常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
一、建筑审核方面1.建筑耐火等级低。
有些集货市场建在城乡结合部,主要客户在农村,大部分集货市场采用租赁的方式,管理者定期收取商户租金,产权所有者只注重收益,在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有的借用旧式房屋,大部分是三级建筑,且年久失修。
2.生活区、办公区与仓库区三合一。
有些商家直接将办公区放在仓库区内,同时在仓库区内住宿生活,办公仓储混在一起没有任何分隔,由于办公区、生活区可以吸烟、使用电器设备,这就有可能给没有防火分隔好的仓库区带来火苗,并且影响其中的人员疏散。
3.人流、物流流动性大,储存物品品种多样。
长期以来,由于疏于监管,导致部分集货交易市场成了销赃黑市,家用电器、木材、小商品、小型锅炉、甚至废旧的油罐各种货物都有,有的同时对货物进行二次加工、翻新,火灾荷载大。
人员拥挤,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惨重。
这就要求市场留有足够的公共面积,同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电气线路设备敷设不规范。
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未分开,仓库区内电线路未穿非燃管保护,开关、插座设在仓内等等。
二、消防管理方面1.市场内有生活居住现象。
作为商家的办公场所,商家每天有不少时间停留在市场内,很自然就要求在市场内有临时休息地方甚至是固定居住,吸烟烧水做饭较随意,使用空调、冰箱等电器。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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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卖场消防管理制度
服装卖场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服装卖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1. 店长是本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领域的工作。
2. 各部门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3. 每月至少一次的消防安全例行检查,由专门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5.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和员工的消防培训情况。
三、消防设施管理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及时处理故障。
2. 设置明显的消防指示标志,指示避难通道、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存放杂物或阻碍消防设施的使用。
4. 明确消防设施的使用范围和操作人员,确保设施正确使用。
5. 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让员工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逃生路线。
6. 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施运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消防安全检查1. 每天对店内消防设施进行例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潜在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3. 负责消防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熟悉相关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火灾防范能力。
4.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电源、消防器材等方面。
五、火灾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逃生和自救措施。
2. 组织定期进行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熟悉火灾应急预案的执行程序。
3. 火灾发生时,应当及时报警并进行安全疏散,协助客户有序撤离。
4. 应急预案的执行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应急处理的能力。
六、消防意外处理1. 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意外,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同时报警并请消防队及时赶到。
2. 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疏散,并进行人员清点,及时控制火势扩大。
某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某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某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为保障市场内商户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市场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营,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2. 责任主体本市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为市场管理方,市场管理方需设立相应岗位,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方案,加强对人员和物品进出市场的监管和管控,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市场消防安全有序运行。
3. 岗位设置本市场根据市场内情况,设立消防安全岗位,由市场管理方委派工作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如下:•消防安全岗位负责人:全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消防安全监测员:负责市场日常消防设施检查和监控、隐患排查,联络消防队伍,密切协作,及时解决问题;•消防安全宣传员:负责市场内消防知识宣传,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查看、指导和演练等。
4. 消防设施本市场对消防设施实行智能化管理,由消防安全监测员定期巡查、检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作,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必要时,可委托消防安全维护专业公司进行维护。
5. 消防培训市场管理方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参加消防培训,学习消防知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突发事件处置本市场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同时,应及时报警,联络消防队伍,共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安全。
7. 上述事项的执法为推动本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市场管理方可以依据当地转化出的《火灾预防条例》、《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加强对商户的监管,严格实施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结束语本文档是某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是本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规范。
市场管理方要落实相应的管理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和设施管理,形成全体工作人员共同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运行。
农贸市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农贸市场是城市中重要的农产品和生活用品的集散地,也是居民日常购物的重要场所。
然而,由于农贸市场通常人流密集、货物堆放杂乱以及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与消防问题时常存在,给市场经营者和顾客带来了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农贸市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市场运行秩序和顾客安全至关重要。
二、治安管理制度2.1 市场入口安全检查•每个市场入口应设立安全检查岗,进行人员和物品的安全检查。
•对进出市场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记录相关信息。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市场。
2.2 监控系统建设•在农贸市场内外设置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市场的整体情况。
•监控系统应涵盖市场主要区域,包括入口、货摊、通道等。
•视频监控资料应储存备份,以备查证或调查使用。
2.3 治安巡逻和安保人员•设立专门的市场治安巡逻队伍,定期巡视市场各个区域,维护市场治安秩序。
•增派安保人员,加强对市场内部安全的监控和管理。
•根据市场的特点和规模,合理配置治安巡逻和安保人员数量。
2.4 安全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市场内商户和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市场内商户和工作人员进行火灾、事故等应急演练。
三、消防管理制度3.1 消防设施建设•农贸市场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
•消防设施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2 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确保农贸市场内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货物或设置障碍物。
•设置清晰明确的疏散指示标识,以便顾客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3.3 防火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市场内商户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对商户使用明火的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消防规定。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4.1 监督责任•市场管理方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市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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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
法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标题】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1994/12/25
【实施日期】1994/12/25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消防管理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
【题注】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
(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五条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一)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三)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
(五)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六)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
(一)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
(二)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
(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
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
第八条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
一时难于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应急措施。
(一)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第九条集贸市场内应当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
第十条集贸市场内的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
第三章建筑防火管理
第十一条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应当事先将其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防火审核。
第十三条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第十四条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十五条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五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第十六条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第四章用火用电防火管理
第十七条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
第十八条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第十九条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
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第二十条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第二十一条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第二十二条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当按照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机具。
第二十四条集贸市场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十五条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配备。
第二十六条各摊位应当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掌握使用方法。
第二十七条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
第二十八条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及时报警。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