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防队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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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巡防队管理方案计划详细介绍

治安巡防队管理方案计划详细介绍

治安巡防队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治安巡防队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巡防队在维护社区治安、保持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依据区综治委关于《永定区治安巡防队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庸桥街道办事处社区治安巡防队(以下简称社区治安巡防队)是办事处组建,公安派出所具体管理与社区居委会监管下的群防群治组织,是维护大庸桥辖区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在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社区治安巡防队在办事处党工委、行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

办事处成立社区治安巡防中队和治安巡防中队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兼任,由公安派出所主管巡防工作的副所长任中队长。

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分配到各社区的治安巡防队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四条各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治安巡防他的监管直接领导,对社区治安巡防队的组织建设、教育管理、工作值勤等负监管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社区治安巡防队下设一名内勤和五个社区巡防分队,各社区治安巡防分队设分队长一名,设巡防组长若干名。

分队长由各社区居委会指命,巡防组长由各分队长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指派。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协助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治安巡防队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对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发放绩效工资,设立巡防分队办公室,提供值班休息场所及必要的巡逻工具和条件。

第三章队伍建设第七条社区治安巡防队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由于任务特殊,队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具体要求是: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思想作风正派,热心治安保卫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知法守法,遵章守纪,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4、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指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善于作群众工作。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6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6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小寺垸社区治安巡逻制度为巩固社区治安,加强社区治安巡逻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在街道综治和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巡逻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向社区治保主任和社区民警请假,原则上队员请假不能影响到社区治安值班和巡逻工作。

2、要妥善安排好警务室值班工作。

轮值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不准办私事,不准睡班、离岗、脱岗,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3、按时出勤巡逻,巡逻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佩戴袖章或胸卡,保持警容严整。

要加强每天上午8∶30—10∶30、中午12∶00—2∶30、两个时段的巡逻工作,巡逻过程中要积极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发现重大作案嫌疑人员应及时报警并通报派出所民警,由派出所民警带回处理。

社区巡逻队长负责对每天的巡逻过程进行记录。

4、街道综治办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对巡逻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全体队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巡逻队员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严禁非法打、骂____,严禁非法使用警械,非法扣人、扣物和罚款。

6、严禁上班喝酒、____、玩游戏;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严禁上班时间看电视;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电话聊天;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7、巡逻队员要保持手机____小时开机,有条件的社区,巡逻队员巡逻或执行任务时要携带对讲机,确保通信畅通。

8、社区民警要经常性对社区巡逻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召开一次巡逻队工作例会,了解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2)治安巡逻大队的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巡逻任务分配: 定期根据需要制定巡逻任务计划,将巡逻任务分配给不同的巡逻队员。

考虑到人员的技能和经验,合理安排任务。

2. 巡逻装备管理: 管理巡逻装备的购买、分配、维护和修理。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队是指由社区居民、保安人员等自发组织成立的巡逻队伍,旨在加强社区治安巡逻,提高社区安全防范能力。

第三条治安巡逻队的任务是开展巡逻、防范、制止社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第四条治安巡逻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履行巡逻任务,维护社区安宁,服务社区居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治安巡逻队由社区居民自发组织,任命队长、副队长及其他成员,实行自愿参加、自愿退出的原则。

第六条治安巡逻队队长、副队长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一届。

第七条治安巡逻队队长、副队长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巡逻队伍开展巡逻工作,保证巡逻队员的安全。

第八条治安巡逻队每月定期召开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工作任务。

第九条治安巡逻队应当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巡逻队在社区治安维护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章巡逻工作第十条治安巡逻队要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巡逻路线及巡逻时间,确保全覆盖、不遗漏。

第十一条巡逻队员要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绝不得私自更改巡逻路线或时间。

第十二条巡逻队员要按照巡逻计划出勤,不得擅自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队长请示,并安排替班。

第十三条巡逻队员在巡逻过程中要保持警觉,发现可疑情况需及时向队长报告,不能私自处置。

第十四条巡逻队员要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齐、行为得体,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喧哗或进行其他不文明行为。

第十五条巡逻队员在巡逻过程中要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不得发生内讧、恶性竞争等行为。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巡逻队员,可给予表扬、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巡逻队员,可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情节严重者可以暂停参与巡逻活动。

巡防队管理制度

巡防队管理制度

巡防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组建巡防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巡防队是指在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的专门队伍,履行巡逻执勤、治安维护、辅助处置险情等职责。

第三条巡防队的任务是贯彻公安机关的指挥、管理和指导,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巡防队的成立、解散、改组和活动,均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接受公安机关的指挥、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巡防队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规章制度,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管理,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巡防队的组织、领导、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人员、装备和经费的保障。

第七条巡防队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布置和需要,履行巡逻防控任务,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安全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巡防队的组织形式由公安机关根据需要确定,可以分为巡逻防控队、特巡警队等不同类型。

第九条巡防队应当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分工管理,设立队长、副队长、班长等职务,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巡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做好上下级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巡防队应当建立定期例会、专题讨论等制度,加强队员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

第十二条巡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队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及时肯定和奖励,对违规违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持队伍的正气和纪律。

第十三条巡防队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巡防队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维护治安秩序,加强巡逻巡控,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处置险情等工作。

巡防队员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巡防队员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巡防队员队伍建设,提高巡防工作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巡防队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巡防队员行为,提高巡防工作水平,确保巡防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战斗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巡防队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巡防队伍分为指挥中心、巡逻大队、警务督察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巡防工作任务。

第六条巡防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巡防工作所需的体能;(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愿意从事巡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巡防队员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辞退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巡防队员的主要职责是:(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公共安全;(三)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巡防队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履行职责:(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二)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树立良好形象;(三)严密观察,及时报告,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巡防工作要求第十条巡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四)注重实效,提高效率。

第十一条巡防队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巡防工作:(一)加强巡逻,提高见警率;(二)强化防控,提高防控能力;(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四)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巡防队员管理制度

巡防队员管理制度

巡防队员管理制度一、前言巡防队员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维护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对城市的安全和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巡防队员的管理,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巡防队员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巡防队员的职责和资格要求1. 巡防队员的职责:(1)负责巡逻市区,维护社会治安。

(2)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信号维护工作。

(3)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4)协助管理和维护相关设施和设备。

2. 巡防队员的资格要求:(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40岁之间。

(3)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且具有相关的执法经验和技能。

三、巡防队员的管理体系1. 巡防队员的组织结构:巡防队员管理制度将成立专门的巡防队员队伍,设立队长、副队长、组长和队员等职位。

队员队长负责整个队伍的工作协调和管理,副队长协助队长管理队伍,组长负责对所属小组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指导。

2. 巡防队员的考核制度:每个巡防队员都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并且定期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纪律守则、队伍协作等方面的评定,成绩合格才能继续从事巡防工作。

离职的队员将有必要进行交接,并填写离职报告,由相关负责部门统一处理。

3. 巡防队员的管理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巡防队员将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巡防队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等方面,将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确保巡防队员的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四、巡防队员的培训和奖惩制度1. 巡防队员的培训制度:巡防队员的培训将分为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两个阶段。

入职培训主要是针对新队员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培训等,岗位培训主要是对队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将由相关部门负责编制,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培训。

2. 巡防队员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队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对于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队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录、辞退等。

治安巡防对工作制度

治安巡防对工作制度

治安巡防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防队是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众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不属于政府序列。

第三条治安巡防队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义务劳动、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群众自治、依法管理。

第四条治安巡防队的工作目标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及时发现和处理治安问题,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治安巡防队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组建和管理,队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心社会治安工作,具有一定时间和能力从事巡防工作。

第六条治安巡防队队长由公安机关指定或者由队员民主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队员开展巡防工作。

第七条治安巡防队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制度、装备管理制度等。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治安巡防队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在规定的巡逻区域内进行徒步或骑车巡逻,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二)及时发现和处理治安问题,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三)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提供相关服务;(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五)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嫌疑人追捕、赃物追缴等工作;(六)参与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期间的治安维护工作;(七)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纪律第九条治安巡防队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职责;(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不泄露工作秘密;(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收受贿赂;(四)礼貌待人,文明执法,尊重群众,不滥用职权;(五)遵守队伍内部纪律,维护队伍形象,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五、工作保障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治安巡防队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三篇)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三篇)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巡逻队的职责、任务和纪律:1、负责所辖区域街道、重点部位和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严防盗窃、抢夺等街头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负责安全隐患检查和街面可疑人员盘查。

3、抓获现行____员并及时送交派出所处理,缴获的赃款赃物要移交派出所登记处理。

4、开展“禁毒”、“反扒”行动,抓获街面吸、____人员、现行扒窃分子。

5、开展法制宣传,协助综治部门开展群防群治。

6、严禁擅自进入居民住宅等进行检查,严禁参与查处____、____等治安案件和审讯____等警务活动。

7、禁止巡逻队员参与执法活动和从事计划生育、催粮催款等中心工作。

8、严禁参与____、____、吸、____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获,作开除处理,同时依法追究责任。

9、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10、严禁私放违法____和私吞赃款财物,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11、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值勤。

12、严禁工作期间脱岗或请非巡逻人员代岗。

13、巡逻时间。

每天均应开展巡逻,夏季执勤时间为晚上____时至次日凌晨____时;冬季执勤时间为晚上____点至次日凌晨____时。

巡逻队员的管理及工作要求:1、服从丫山村委会领导及主管领导的管理。

2、思想纯洁,忠于职守,秉公办事,遵纪守法。

3、佩证上岗,着装整洁,文明执勤。

4、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每月政治业务学习和体能训练不少于____天。

5、努力掌握本责任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和社情民情,开展调查走访,加强与责任区域内各单位、各村民组的联系,加强与驻村民警联系。

认真听取单位、村民组及责任区群众的意见、批评及建议。

6、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

10、及时做好会议记录、考勤登记、报案登记及重大事件处理登记;每周一由队长向村委会汇报上周执勤情况及辖区治安状况。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二)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打击力度,确保“平安虎威”的顺利创建,经镇综治委研究决定,成立治安巡逻队,并制定如下制度。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治安巡逻大队的管理工作,提高巡逻工作效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大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队伍,属于公安机关的一部分,依法行使巡逻勤务职权。

第三条治安巡逻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宁。

第四条治安巡逻大队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公正、效率、规范、人性化。

第五条治安巡逻大队的管理职责由大队领导负责,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巡逻工作、分配任务、督促检查等。

第六条治安巡逻大队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联合巡逻、联合执法等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七条治安巡逻大队应当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队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开展巡逻工作的效果。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第八条治安巡逻大队设有队长、副队长、指导员、干事等职位,具体职责如下:(一)队长: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管理巡逻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负责队伍的训练和考核等。

(二)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巡逻任务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等。

(三)指导员:负责指导队员开展巡逻工作,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技能和素质。

(四)干事:负责执行队长和副队长的指令,协助完成巡逻任务,负责队伍的装备和车辆的维护等。

第九条治安巡逻大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多个巡逻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指导员带领,负责巡逻工作。

第三章巡逻工作要求第十条治安巡逻大队的巡逻工作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巡逻职责,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二)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巡逻工作涉及的信息。

(三)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巡逻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四)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工具,保证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认真记录巡逻情况,准确填写巡逻日志和报告,在遇到重大警情和突发事件时及时上报。

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范文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治安巡逻队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树立正面形象,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治安巡逻队成员,对于巡逻队成员的职责、权力、义务、纪律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三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共安全规范和工作纪律,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巡逻队成员的职责和权力第五条治安巡逻队成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巡逻防控:按照上级安排,完成巡逻任务,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

2.治安维稳: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维稳行动,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3.服务引导: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积极引导公众遵守法律法规,传播正能量。

第六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具有以下权力:1.制止违法行为: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移交给公安机关。

2.检查证件:对可疑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检查,保障社会安全。

3.调查取证: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获取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

第三章治安巡逻队的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治安巡逻队的组织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需要设立,设立地点、人数和职责由公安机关确定。

第八条治安巡逻队实行统一的指挥管理,配备统一的通信设备和标志。

第九条治安巡逻队应当建立巡逻队员的档案,记录队员的个人信息、培训情况、考评结果等。

第十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当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不定期进行演练和考核。

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应当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及时发现和纠正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做好相应处罚和警示工作。

第四章巡逻队成员的纪律第十二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规范,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服从组织和上级指挥,不违反命令,不私自行动。

3.保守秘密,不泄露公安工作内部信息和涉密信息。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5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5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巡逻队伍的管理,规范队员工作行为,确保巡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大队是依法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和财产安全的专业队伍。

本制度适用于治安巡逻大队及其队员。

第三条治安巡逻大队依法履行巡逻任务,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上级指挥,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条治安巡逻大队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客观、公正、务实。

第二章巡逻任务和职责第五条治安巡逻大队的主要任务包括:巡逻防范、应急处置、维权维稳、协助其他执法部门等。

巡逻大队队员要全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治安巡逻大队的职责包括:治安巡逻、巡逻纪律监督、案件处置等。

第七条治安巡逻大队要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八条治安巡逻大队要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第九条治安巡逻大队要加强队员培训和考核,提高队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巡逻行为规范第十条治安巡逻队员在巡逻行动中,应保持规范动作、严禁随意开枪、不得泄露巡逻任务等行为。

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员在执行巡逻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工作证件、警棍等执法工具,严禁携带违法物品。

第十二条治安巡逻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与当事人保持文明礼貌,严禁滥用职权、打骂当事人。

第十三条治安巡逻队员应当保护巡逻工具和装备,注意巡逻队伍的形象和卫生。

第十四条治安巡逻队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积极配合上级下达的指令。

第四章巡逻纪律监督第十五条治安巡逻大队设立纪律监督岗位,负责对队员巡逻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治安巡逻纪律的队员,纪律监督岗位有权进行批评教育、通报表扬和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纪律监督岗位要保密处理巡逻队员的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治安巡逻纪律的队员,将视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社区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五篇

社区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五篇

社区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五篇第一篇:社区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一、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1、巡防队员巡逻执勤时,每班不少于二人,必须身着巡防队员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巡防执勤标志。

2、巡防队员以徒步巡防为主,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巡逻,不得减少巡逻时间和巡逻路线。

3、巡防队员要在巡逻中了解掌握镇区人口的基本情况,收集各种影响镇区治安秩序的信息和动态。

4、巡防队员在巡逻时对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到达镇区巡访重点区域时,对周围情况应仔细巡视并作详细记录。

5、巡访中发现可疑人员、遇到突发事件(事故),巡防队员应及时报告民警或者110,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留臵可疑人员直至民警赶到现场,积极配合民警盘查和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6、巡防队员在制止现行犯罪活动时,有权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

7、巡防队员对当班巡逻情况做好记录,向下班巡防队员进行交接。

8、巡防队员下岗后应着便装,有巡防器械的应妥善保管或按规定交接。

二、巡防队员学习培训制度1、巡防队员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派出所民警组织。

主要学习党的各种方针政策,学习与巡防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巡防的工作方法、原则、职责等。

2、每月由派出所民警负责组织巡防队员进行队列训练、实战技巧、对敌经验等业务培训。

3、巡防队员应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做好学习笔记,练好业务技能。

4、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经常迟到、早退的,要按考勤制度进行处罚。

5、镇综治办每季度对巡防队员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一次考查,发现学习不认真、业务技能差、体能明显下降、不适应巡防工作的,要给予严重警告;连续两次考查不合格的要劝退或辞退。

三、巡防队员工作纪律“六不准”规定1、不准参与派出所的执法活动。

2、不准刁难辱骂群众、欺压群众。

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不准违法乱纪、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5、不准脱岗、串岗,不着统一制式服装上岗。

6、不准脱离本社区进行职责以外的活动。

四、辞退巡防队员条件1、不符合录用条件,未按规定程序选聘的。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治安巡逻大队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提高队伍的快速应对能力和处置能力,提升治安巡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治安巡逻大队的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工作职责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治安巡逻大队设立一个队长、副队长、教导员、指挥长和若干巡逻人员组成。

第四条队长是治安巡逻大队的领导人,负责全队的工作组织、协调、督导和决策。

第五条副队长是队长的助手,负责协助队长处理队内事务,并在队长不在时代行职责。

第六条教导员是治安巡逻大队的培训和教育负责人,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和开展教育工作。

第七条指挥长是治安巡逻大队的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和协调巡逻行动,对指挥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八条巡逻人员是治安巡逻大队的基层工作力量,负责巡逻任务的执行和治安问题的处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队长的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治安巡逻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队伍的管理和指导,做好队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三)负责巡逻行动的指挥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四)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保障治安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十条治安巡逻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巡逻工作纪律的;(二)以权谋私,搞权色交易或接受贿赂的;(三)泄露治安巡逻工作秘密的;(四)违反队伍纪律和职责规定的。

第五章巡逻行动规范第十一条巡逻行动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计划、有序进行,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安全性;(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执法程序和操作规范;(三)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做到公正公平,不得滥用权力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四)及时报告和协调配合,保障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性。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治安巡逻大队队员的工作成绩和操守表现进行奖励和处罚,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具体奖惩办法由队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巡防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巡防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巡防队伍管理制度范文巡防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巡防队伍的管理,提高巡防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障社区安全和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巡防队员,包括社区巡防队员、企业巡防队员等。

第三条巡防队伍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维护社区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参与防控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章巡防队员招募和培训第四条巡防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巡逻勤务;(四)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巡逻工作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巡防队员的招募应包括面试、体格测试、政治审查、保密审查等环节,确保招募合格的人员。

第六条巡防队员入队后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基础巡逻知识、法律法规、协作配合、应急处置等内容。

培训可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部分,以提高巡防队员的工作技能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巡防队员考核和激励机制第七条巡防队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巡逻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纪律的遵守程度、工作态度等。

考核结果作为巡防队员绩效考核和工资激励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巡防队员,应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如物质奖励、荣誉称号等。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巡防队员,应采取相应措施,如警告、降职、开除等。

第四章巡防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巡防队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合法的工资待遇;(二)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三)接受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四)参与巡防队伍规划和决策的权益;(五)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巡防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巡逻勤务,保障社区安全;(二)服从队长和上级的指挥和安排;(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四)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作内容和相关信息;(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章巡防队伍管理和督导第十一条巡防队伍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范围,确保巡防队伍工作的高效运行。

巡逻队伍管理规定(3篇)

巡逻队伍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巡逻队伍的管理,提高巡逻效率,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巡逻队伍,包括公安、城管、社区保安等。

第三条巡逻队伍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二)预防为主,打击结合;(三)科学管理,高效运作;(四)群众路线,服务人民。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巡逻队伍应当设立专门的指挥机构,负责巡逻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指挥调度。

第五条巡逻队伍指挥机构的职责:(一)制定巡逻计划,组织实施巡逻任务;(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确保巡逻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对巡逻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四)收集、整理、分析巡逻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巡逻队伍应当设立巡逻分队,负责具体的巡逻工作。

第七条巡逻分队的职责:(一)按照巡逻计划,开展巡逻工作;(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犯罪行为;(三)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接受群众投诉,为群众提供服务。

第三章巡逻任务与要求第八条巡逻任务包括:(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二)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三)协助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维护城市秩序;(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五)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提供帮助。

第九条巡逻要求:(一)巡逻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佩戴警徽、警衔等标志;(二)巡逻人员应当熟悉巡逻区域,掌握巡逻路线;(三)巡逻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四)巡逻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五)巡逻人员应当注意观察,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六)巡逻人员应当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维护良好形象。

第四章巡逻纪律与奖惩第十条巡逻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二)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得擅自改变巡逻路线;(三)不得接受群众贿赂,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四)不得酗酒、赌博,不得参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五)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范文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范文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队是由公民自愿组成,负责社会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的组织。

第三条治安巡逻队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治安巡逻队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组织安排,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依法维权,维护正义。

第五条治安巡逻队在履行任务时,应当与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社区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治安巡逻队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

第七条治安巡逻队应设立队长、副队长等职务,由成员直接选举产生,并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八条队长是治安巡逻队的核心管理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治安巡逻工作。

第九条治安巡逻队应进行培训,提高成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十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定期参加组织的集体活动,加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第三章巡逻工作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应定期组织巡逻,密切关注社区内的治安情况。

第十二条巡逻时,治安巡逻队应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勤、守法执勤、公正执勤。

第十三条巡逻时,治安巡逻队应做到及时、准确地掌握社区内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巡逻时,治安巡逻队应与居民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居民的意见和需求,为居民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五条巡逻队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第十六条治安巡逻队在巡逻过程中,不得擅自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章社区服务第十七条治安巡逻队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治安巡逻队应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居民安全教育活动,提供安全防范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治安巡逻队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条治安巡逻队应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进与居民的交流与合作,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巡逻队规章制度

巡逻队规章制度

巡逻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巡逻队工作的管理,提高队员的工作效率和队伍的战斗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巡逻队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队员必须严守本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第三条巡逻队的主要任务是巡逻防控,保障辖区治安秩序稳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巡逻队的工作范围包括辖区内的道路、公共场所、商业区、居民区等地,队员必须熟悉辖区的地理情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

第五条巡逻队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修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相关法规和纪律要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巡逻队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多个巡逻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队长负责指挥和组织工作。

第七条巡逻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工作,不得私自更改巡逻路线。

第八条巡逻小组的队长负责巡逻队的日常工作,必须落实好巡逻任务,做好例行巡逻、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第九条巡逻队的工作内容和任务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安排,在特殊时期或突发事件处理时,巡逻队必须响应并参与相关工作。

第十条巡逻队队员必须定期接受公安机关的培训和检查,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巡逻队队员必须遵循“执法有责、公正廉洁、文明执勤、规范操作”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行动。

第十二条巡逻队队员必须佩戴制服,严禁擅自脱离队伍或私自离开巡逻区域。

第十三条巡逻队队员必须熟悉巡逻路线,掌握日常巡逻任务,保持警觉,遇到可疑人员或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巡逻队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应与辖区居民保持良好关系,做到礼貌待人,及时回应居民的需求。

第十五条巡逻队队员在工作中不得挪用或私自使用巡逻装备,如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报案和登记。

第十六条巡逻队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上级指挥部和其他巡逻小组保持联系。

第十七条巡逻队队员要加强自身体能和技能训练,提高应急处理和自卫能力。

治安巡防队管理细则

治安巡防队管理细则

治安巡防队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治安巡防队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巡防队在维护社区治安、保持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依据区综治委关于《永定区治安巡防队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庸桥街道办事处社区治安巡防队(以下简称社区治安巡防队)是办事处组建,公安派出所具体管理与社区居委会监管下的群防群治组织,是维护大庸桥辖区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在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社区治安巡防队在办事处党工委、行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

办事处成立社区治安巡防中队和治安巡防中队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兼任,由公安派出所主管巡防工作的副所长任中队长。

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分配到各社区的治安巡防队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四条各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治安巡防他的监管直接领导,对社区治安巡防队的组织建设、教育管理、工作值勤等负监管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社区治安巡防队下设一名内勤和五个社区巡防分队,各社区治安巡防分队设分队长一名,设巡防组长若干名。

分队长由各社区居委会指命,巡防组长由各分队长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指派。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协助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治安巡防队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对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发放绩效工资,设立巡防分队办公室,提供值班休息场所及必要的巡逻工具和条件。

第三章队伍建设第七条社区治安巡防队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由于任务特殊,队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具体要求是: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思想作风正派,热心治安保卫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知法守法,遵章守纪,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4、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指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善于作群众工作。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巡逻大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治安巡逻大队的工作,提高治安巡逻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大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维护治安、预防犯罪、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第三条治安巡逻大队的组织形式为队伍制,在本制度中简称为“大队”。

第四条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巡逻范围包括城市主要街道、居民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

第五条大队的管理原则是科学、民主、公开、权责统一。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治安巡逻大队设大队长、副大队长、指导员等组成的领导班子,大队长为大队的最高责任人。

第七条大队下设若干巡逻组,每个巡逻组由组长、副组长和若干巡逻人员组成。

第八条大队领导班子对下属巡逻组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评估,确保巡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已获得相关资质的大队人员可参与组织义务巡逻组,并由大队领导班子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巡逻工作第十条巡逻工作根据治安形势、任务安排进行,可采取日常巡逻、重点巡逻、联合巡逻等形式。

第十一条巡逻人员应遵守纪律,着正装上岗,携带巡逻装备,确保形象整齐、装备齐全。

第十二条巡逻人员应随时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巡逻人员应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法规,协助解决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问题。

第十四条巡逻人员发现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制止或抓捕,并及时通知相关执法部门。

第十五条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提出并报告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履职尽责、勇敢执法、取得显著业绩的巡逻人员,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巡逻纪律、不履行职责、懈怠工作的巡逻人员,需要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的处分。

第十八条巡逻人员的奖惩记录应及时更新,作为评选考核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第二十条对于本管理制度未涉及的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

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

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

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一、必要性和意义治安巡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措施,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巡防队员作为基层治安维护的重要力量,负有巡逻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建立完善的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对于规范巡防工作,提高巡防队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1.制定巡防任务计划(1)每季度制定巡防任务计划,确定巡防区域和时间,确保全面覆盖。

(2)根据治安形势和群众需求,灵活调整巡防任务计划,确保巡防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2.捕捉巡防信息(1)巡防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巡逻情况、发现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等信息。

(2)巡防队员要掌握巡逻路线的详细情况,包括道路状况、人员密集区、安全隐患等,以便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3.合理配备装备(1)巡防队员应配备必要的巡逻装备,包括巡逻车辆、警棍、手电筒等,以提高巡逻效率和安全性。

(2)巡防队员要保持装备的完好性,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巡防装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4.加强协调与合作(1)巡防队员应与相关部门、社区居民、商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力合作,共同维护治安秩序。

(2)巡防队员要与其他巡防队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交流巡防情况和心得体会,提高工作的协同效应。

5.提高巡逻技能(1)巡防队员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巡逻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突发事件。

(2)巡防队员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更新,了解最新的治安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6.加强巡逻记录(1)巡防队员要认真填写巡逻记录表,详细记录巡逻的时间、地点、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

(2)巡防记录应及时上报给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以提供参考和分析,为进一步改善巡逻工作提供依据。

7.加强督导和考核(1)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巡防队员的督导和考核工作,检查巡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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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巡防队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治安巡防队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巡防队在维护社区治安、保持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依据区综治委关于《永定区治安巡防队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庸桥街道办事处社区治安巡防队(以下简称社区治安巡防队)是办事处组建,公安派出所具体管理与社区居委会监管下的群防群治组织,是维护大庸桥辖区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在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社区治安巡防队在办事处党工委、行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

办事处成立社区治安巡防中队和治安巡防中队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兼任,由公安派出所主管巡防工作的副所长任中队长。

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分配到各社区的治安巡防队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四条各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治安巡防他的监管直接领导,对社区治安巡防队的组织建设、教育管理、
工作值勤等负监管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社区治安巡防队下设一名内勤和五个社区巡防分队,各社区治安巡防分队设分队长一名,设巡防组长若干名。

分队长由各社区居委会指命,巡防组长由各分队长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指派。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协助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治安巡防队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并对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发放绩效工资,设立巡防分队办公室,提供值班休息场所及必要的巡逻工具和条件。

第三章队伍建设
第七条社区治安巡防队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区治安的重要力量,由于任务特殊,队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具体要求是: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思想作风正派,热心治安保卫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知法守法,遵章守纪,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4、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指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善于作群众工作。

5、社区治安巡防队员为聘用制,凡是身体健康,具有
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40岁之间,具有本辖区常住居民户口的、退伍战士和待就业下岗职工、零就业家庭的男性青壮年均有资格应聘治安巡防队员。

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优先录用。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八条治安巡防队员职责:
1、向社区居民及外来暂住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和遵守公共秩序的教育。

2、在社区治安会巡防队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值勤巡逻。

值勤巡逻中如发现确有犯罪或犯罪嫌疑者,及时送交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3、发现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和公安机关。

4、对有扰乱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服教育或情节严重需要处理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流浪露宿、乞讨要饭、精神病、呆傻人员。

6、协助街道、社区做好重大节庆、重要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7、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社会、群众安全的工作,接受群众求助,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8、协助做好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协助治保会对“两劳”
释解人员进行帮教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对被政法机关裁决的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管制等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定期考察、谈话教育工作。

第九条治安巡防队员在值勤巡逻中负责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盘查那些身带凶器、可疑物品,露宿或流窜街头,三五成群行为不轨等可疑人员。

如发现需进一步拘留审查的人员,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治安巡防队员不能行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察权、治安管理处罚权,不能处理涉外事件。

第十一条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原则上在办事处辖区本社区范围内执勤巡逻,但晚上8点至晚上12点为中队集中统一安排巡逻时间,其它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越界时(追捕犯罪嫌疑人时除外),应及时请示报告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队伍管理
第十二条治安巡防队要加强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政策纪律教育,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第十三条各社区居委会巡逻队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的思想、组织、纪律教育整顿,认真考核,填写《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年度考评表》。

第十四条派出所每年对社区治安巡防队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培训,上好政治教育课、业务知识课、技能训练课。

第十五条巡防中队要建立健全治安巡防队政治学习、业务训练、巡逻值勤、工作汇报、交接班、民主评议等项制度,健全和规范治安巡防队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社区治安巡防队队员的基本工资由区政府负责,表彰奖励经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承担,绩效工资由各社区居委会负责。

第六章纪律奖惩
第十七条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工作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泄露工作机密。

2、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不准打人、骂人、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准侮辱人格,不准刁难群众。

3、要立场坚定,不准包庇坏人,不准为非法活动充当保护伞。

4、要廉洁自律,不准假公济私,不准以执行公务之便,敲诈勒索。

5、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执勤,说话和气,礼貌待人。

6、不准酗酒后上班,严禁在值班和执勤巡逻时喝酒,不得与社会劣迹人员来往密切。

7、值班和执勤巡逻时要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接受群众监督。

8、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保持值勤岗亭、点的室内卫生和周围环境整洁,严格遵守社区治保会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社区治安巡防队员的奖惩:
1、在执行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以及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在执行任务中,街道办事处对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实行奖励,按抓获一名刑拘人员奖励100元;一名治安拘留人员奖50元;在辖区内抓获一名辖区吸毒人员奖100元,辖区外吸毒人员奖50元;抓获两抢一盗人员执行区奖金的五分之一;但办事处内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

在执行任务中,负伤、牺牲的队员,由有关部门给予褒奖、抚恤、追授荣誉称号。

2、巡逻、执勤期间不按规定着装,按照每人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3、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按照每人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每月累计达三次以上的(含三次)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4、酗酒后上班和执勤巡逻时喝酒、参与赌博的,将按照每人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3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并记警告处分一次。

5、未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或对突发紧急事件没有进行先期处理并及时报告,贻误时机的,将按照每人每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4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

6、参加色情娱乐活动,与社会劣迹人员来往密切,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直接予以除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7、利用工作之便,对服务单位或者个人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的,将直接予以除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8、凡不执行赃款、赃物等上交管理制度的,将直接予以除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

9、有其他违犯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社区居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除名,对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凡有违反以上条款以及治保会其它规章制度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一经查实奖按照责任划分给予相关人员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凡有违反以上条款的,将记录在案件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因身体和年龄原因不适合在治安巡防队员岗位上继续工作的,社区居委会可对其进行辞退,解除或不再续签劳动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被除名或个人主动提出辞职的社区治安巡防队员,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章工资待遇
第二十三条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
基本工资500元;绩效工资每人每月最低200元,原来社区发的补助高于200元的,同样执行原来标准,原则是对巡防队的待遇只能增不能减;职务工资50元。

绩效工资经社区和治安巡防中队考核并报办事处综治办审批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凡被聘用为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后,将严格按照永定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

第二十五条凡遇重大节日或重大突发事件须加班的,将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其它奖励和补贴,按照街道办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运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大庸桥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解释。

第十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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