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doc17)(1)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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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因其规模庞大、周期长且涉及资金量大,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尤其严格。

为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依据当前财务管理的最佳实践,制定的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一、预算管理每个建设项目都应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计划,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成本。

预算计划需经过专业团队审核,并得到管理层的批准。

一旦项目启动,所有支出均需与预算相对应,非预期超支需特别审批程序。

二、资金调度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调度体系。

这包括了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每一笔资金流动都要有明确的记录和凭证,确保资金用途的透明化和可追溯性。

三、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财务管理的核心部分。

需要通过定期的成本分析来监控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并与预算进行比较。

任何超出预算的情况都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应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节约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四、账务处理所有的财务交易都应该实时记录,并按照国家会计标准进行账务处理。

发票、收据等财务凭证要妥善保存,作为审计和查账的依据。

同时,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内部审计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

内审工作有助于发现潜在的财务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性。

六、风险管理在财务管理中加入风险评估环节,识别可能影响项目财务稳定性的因素。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比如建立风险基金或购买保险产品,以减轻潜在损失。

七、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快速处理和准确传递。

系统应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保持资金周转的流畅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二、财务管理目标1. 合理实现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经济效益;2. 有效控制项目资金开支,保证项目财务安全;3. 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4. 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计划编制、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工作;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核对;3. 项目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和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监督委员会:由项目参与各方代表组成,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审查,协助解决项目中出现的财务问题。

四、财务管理流程1. 项目预算编制:根据项目规划和设计,制定项目资金预算计划,包括项目各项支出预算和资金来源计划;2. 资金拨付:建立严格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财务资金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拨付,避免资金挪用;3. 资金使用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4. 财务报表编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5. 审计审查: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查,确保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减少潜在财务风险;6. 项目完工结算:项目完工后,进行最终结算和总结,核对各项支出和收入,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五、财务管理原则1. 合理高效原则:强调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合理高效,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有效、经济性好;2. 安全可控原则:重视财务风险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项目的财务安全;3. 诚实守信原则:项目各方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有违法乱纪和损害项目利益的行为;4. 公开透明原则:项目财务管理要公开透明,保证各方参与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工程项目财务制度

工程项目财务制度

工程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二)效益原则:注重经济效益,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三)规范性原则: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预算控制原则:实行预算管理,控制成本支出,确保项目投资不超过预算。

第四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一)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规划、预算编制和执行。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核算和分析。

(四)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五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如下:(一)项目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

(二)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协助财务部进行成本控制和核算。

(三)审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确保财务行为的合规性。

三、预算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预算包括项目总投资预算、年度投资预算和单项工程预算。

第七条项目财务部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总投资预算。

第八条项目财务部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和投资需求,编制年度投资预算。

第九条项目财务部根据单项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单项工程预算。

第十条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四、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金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其他融资和政府补助等。

第十二条项目财务部负责筹集工程项目所需的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第十三条项目财务部对工程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凭证管理1. 财务凭证的种类包括收据、发票、账单等,应当交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挪用。

2. 财务凭证的填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 凭证的编号应当连续,不得有缺漏或重复,以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对于报销凭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对、备案,并及时归档。

三、资金管理1. 费用预算应当合理、科学,不得超支,一旦发生超支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提出解决方案。

2. 资金的使用应当合理、规范,不得私自挪用或借用,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和报销。

3. 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定期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对于资金存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四、成本控制1. 工程建筑项目的成本控制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应当重视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

2. 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办法和流程,包括费用预算、成本核算、实际成本分析和项目结算等环节。

3. 对于成本超支和变动情况,应当及时调整预算和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五、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

2. 财务监督应当独立于财务管理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执行,以保证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财务监督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防止损失和不法行为的发生。

六、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真实情况。

3. 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国家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七、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停职或解聘等处理措施。

基建维修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维修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维修工程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建维修工程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项目部负责基建维修工程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预算、管理资金、审核账目等。

2. 财务部负责协助项目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会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为项目部提供财务数据支持。

三、预算编制1. 项目部应按照管理层要求,编制基建维修工程的年度预算,包括各项费用的预算金额和具体用途。

2. 预算编制应合理、科学,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可能性。

3. 预算编制应遵循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四、资金管理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保管、使用、监督等方面。

2. 财务部应及时核对银行账户余额,保持资金充足,避免资金紧张。

3. 资金使用应严格遵守预算安排,不得私自挪用或违规支出。

五、费用管理1. 项目部应按照预算进行费用支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费用合理、有效。

2. 费用核算应完整、清晰,准确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3. 费用管理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六、审计监督1. 项目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财务部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支持。

3. 审计结果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七、会计核算1. 会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会计核算应及时、完整,确保账目清晰、真实。

3. 会计核算结果应定期向项目部和财务部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信息化建设1. 项目部应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

2. 财务信息系统应满足管理层的需求,便于决策和监督。

3. 财务信息系统应确保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九、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管理层审批后实施。

建设工程财务制度内容

建设工程财务制度内容

建设工程财务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流程的透明化,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明确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2. 实行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 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预算管理1. 编制科学合理的工程预算,作为资金使用的依据。

2. 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控制成本,非经批准不得超支。

3. 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以适应实际需要。

四、资金管理1. 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资金。

2. 实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所有支付必须经过严格审核。

3. 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五、成本控制1.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成本管理的规定,合理确定成本项目和标准。

2. 加强对材料、人工等成本要素的管理,防止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

3. 定期开展成本审计,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结算管理1. 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办理工程款项的结算。

2. 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所有结算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票据支持。

3. 建立结算档案,保存相关的结算资料和文件。

七、内部控制与审计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2.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重大财务决策,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估。

八、信息披露1. 定期向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对外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 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九、附则本财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建设维修财务制度内容

工程建设维修财务制度内容

工程建设维修财务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维修财务管理,保证资金使用合理有效,确保工程建设维修质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管理1. 工程建设维修经费应当依法合规使用,确保合法、合理、规范。

2. 经费来源:工程建设维修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单位拨款以及其他资金。

3. 经费预算:工程建设维修经费应当提前预算,按照程序编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4. 经费使用:工程建设维修经费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挪用或冒用。

5. 经费监督:经费使用应当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资金管理1. 资金归集:工程建设维修资金应当由专门的财务账户进行归集,不得与其他款项混合使用。

2. 资金划拨:工程建设维修资金划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经批准后进行。

3. 资金盘点:工程建设维修资金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准确性。

4. 资金监管:受托管理单位应当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四、支付管理1. 支付审批:所有工程建设维修支付都必须经过预算编制单位负责人审批才能进行。

2. 支付凭证:所有工程建设维修支付都必须有适当的凭证支持,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 支付查询:对工程建设维修支付应当及时进行核对和查询,确保支付的合理性。

5. 支付记录:对工程建设维修支付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便于日后查阅和审计。

五、报销管理1. 报销条件:工程建设维修费用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经过审核后方可报销。

2. 报销审批:所有工程建设维修费用报销都必须经过预算编制单位负责人审批才能进行。

3. 报销审核:对工程建设维修费用报销应当进行审计和审核,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报销流程:工程建设维修费用报销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越级报销。

六、审计监督1. 审计对象:工程建设维修财务活动应当接受内部审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2. 审计程序:对工程建设维修财务进行审计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审计的准确性。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范本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范本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维护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能,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2.坚持财务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资金管理3.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财务报告的规定。

四、项目审批4.行政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前,应经过充分的论证,提供相应的设计预算或工程方案,并报批相关部门的批准。

五、招标采购5.行政单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进行公开、公平竞争的招标采购过程。

六、合同管理6.行政单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与承建单位签订详细的合同,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造价、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等。

七、资金支付7.行政单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项目进展和工程效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八、财务监督8.行政单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实施财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在财务报告中。

九、财产管理9.行政单位基本建设工程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进行认定、估算和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财务报告10.行政单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及时、真实、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反映项目资金的运行和使用情况。

十一、违规处理11.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行政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附则12.本规定自(日期)起施行,行政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规定和制度补充。

以上是关于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内容范本,旨在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实现财务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等基本原则。

希望能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和完善,以提高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基建会计科目表共1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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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会计科目表类型级次科目编码科目名称账页格式余额方向占用 1 10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金额式借占用 1 102 设备投资金额式借占用 1 103 待摊投资金额式借占用 2 10301 建设单位管理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02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03 勘察设计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04 研究实验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05 可行性研究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06 临时设施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07 设备检验费金额占用 2 10308 延期付款费用金额式借占用 2 10309 负荷联合试车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0 包干结余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1 坏账损失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2 借款利息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3 财政贴息资金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4 存款利息收入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5 合同公证费及质量监测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6 企业债券利息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7 土地使用税金额式借占用 2 10318 汇兑损益金额占用 2 10319 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0 施工机构转移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1 报废工程损失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2 耕地占用税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3 土地复垦及补偿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4 投资方向调节税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5 固定资产损失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6 器材处理损失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7 设备盘亏及毁损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8 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金额式借占用 2 10329 企业债券发行费金额式借占用 2 10330 其它待摊投资金额式借占用 1 104 其他投资金额式借占用 1 111 交付使用资产金额式借占用 2 11101 固定资产金额式借占用 2 11102 流动资产金额式借占用 2 11103 无形资产金额式借占用 2 11104 递延资产金额式借占用 1 112 待核销基建支出金额式借占用 1 113 转出投资金额式借占用 1 121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01 固定资产金额式借占用 1 202 累计折旧金额式贷占用 1 203 固定资产清理金额式借占用 1 211 器材采购金额式借占用 1 212 采购保管费金额式借占用 1 213 库存设备金额式借占用 1 214 库存材料金额式借占用 1 218 材料成本差异金额式借占用 1 219 委托加工器材金额式借占用 1 231 限额存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32 银行存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33 现金金额式借占用 1 241 预付备料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42 预付工程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51 应收有偿调出器材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52 其他应收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53 应收票据金额式借占用 1 261 拨付所属投资借款金额式借占用 1 271 待处理财产损失金额式借占用 1 281 有价证券金额式借来源 1 301 基建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1 以前年度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2 本年预算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3 本年基建基金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4 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5 本年器材转账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6 本年煤代油专用基金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7 本年自筹资金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8 本年国债专用资金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09 本年专项建设基金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10 本年维护费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11 本年其他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12 待转自筹资金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13 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114 本年交回结余资金金额式贷来源 1 302 项目资本金额式贷来源 2 30201 国家资本金额式贷来源 2 30202 法人资本金额式贷来源 2 30203 个人资本金额式贷来源 1 303 企业债券资金金额式贷来源 1 304 基建投资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1 拨改贷投资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2 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3 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4 部门统借基建基金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5 部门基建基金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6 国债专项资金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7 特种拨改贷投资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8 建设银行投资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09 煤代油投资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10 停缓建维护费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11 国外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2 30412 其他投资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1 305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1 306 其他借款金额式贷来源 1 308 项目资本公积金额式贷来源 1 311 待冲基建支出金额式贷来源 1 321 上级拨入资金金额式贷来源 1 331 应付器材款金额式贷来源 1 332 应付工程款金额式贷来源 1 341 应付工资金额式贷来源 1 342 应付福利费金额式贷来源 1 351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款金额式贷来源 1 352 其他应付款金额式贷来源 1 353 应付票据金额式贷来源 1 361 应交税金金额式贷来源 1 362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金额式贷来源 1 363 应交基建收入金额式贷来源 1 364 其他应交款金额式贷来源 1 401 留成收入金额式贷(一)调整建设单位有关会计科目余额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与“待冲基建支出”、“基建拨款”、“联营拨款”、“企业债券资金”等科目余额分析对冲。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试题及答案

【1】【判断】【2分】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政府会计主体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方法。

|正确|错误解析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政府会计主体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方法。

【2】【判断】【2分】当期发生的重大投资净损益,根据全面性要求,可以不单独披露。

|正确|错误解析当期发生的投资净损益,其中重大的投资净损益项目应当单独披露。

【3】【判断】【2分】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正确|错误解析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4】【判断】【2分】折耗及摊销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一定标准提取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费用。

|正确|错误解析安全生产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一定标准提取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费用。

【5】【判断】【2分】管理会计是“报账型会计”,财务会计是“经营型会计”()。

|正确|错误解析管理会计是“经营型会计”,财务会计是“报账型会计”。

【6】【判断】【2分】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将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确认为应收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正确|错误解析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将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确认为应收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7】【判断】【2分】资信好的施工单位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正确|错误解析资信好的施工单位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8】【判断】【2分】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销售额即可。

|正确|错误解析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销售额和税额。

建设工程基本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基本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基本财务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活动,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承包商、监理公司、材料供应商等。

3. 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二、财务组织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和控制预算,管理账目和资金,进行财务分析和报告等。

3. 财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预算管理1. 建设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预算,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预期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

2. 预算一经批准,即成为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和依据,任何超出预算的支出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或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资金管理1. 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机制,对所有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资金滥用或挪用。

3. 对于大额资金的支付,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由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共同审核签字。

五、账务处理1. 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目的真实、准确。

2. 所有财务凭证必须齐全、有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收据等。

3. 定期对账务进行审计,由内部或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独立评估,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六、财务报告1.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全面反映项目的财务状况。

2. 财务报告应向项目相关的管理层和投资者公开,保持高度的透明度。

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任何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都需建立在明确的组织结构基础之上。

在基建工程财务管理中,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整个项目的资金调度、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等工作。

该部门直接对项目负责人或者公司高层负责,以确保财务决策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是具体制度的构建。

一个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算管理:项目启动前,必须制定详尽的预算计划,包含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预算一旦确定,任何超支都需要经过严格审批。

2. 资金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出都有明确的用途和相应的凭证。

对于大额支出,需要多级审核,避免出现贪污腐败现象。

同时,要定期进行资金状况分析,预测未来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延期。

3. 成本控制:通过市场调研和历史数据分析,建立成本数据库,为项目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监控成本变化,及时调整策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成本波动。

4. 会计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行业规定,准确记录每一笔财务事项。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5. 内部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6. 风险管理: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汇率变动、利率变化、政策调整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7. 信息披露:对外定期发布项目财务报告,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众及投资者信心。

一个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还需配套相应的考核机制。

通过设定一系列财务指标,如成本偏差率、资金周转率等,对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以此激励团队成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促进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

本财务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时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建设单位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下设会计组和财务组,分别负责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三、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2.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3.会计报表应定期进行编制和公布,确保相关利益相关方了解建设单位的财务状况。

四、资金管理1.建设单位应制定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

2.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需要和公司经济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合理的预算方案。

3.资金审批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规划和公司财务战略。

4.资金执行应实行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成本管理1.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预测等方面。

2.成本核算应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核算相关费用。

3.成本控制应根据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比对,及时调整项目经费的支出方向。

4.成本预测应根据项目进度和未来发展情况进行合理估算,为项目经费的合理规划提供依据。

六、审计监督1.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2.内部审计应由独立审核组织进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管理绩效进行全面审计。

3.外部审计应委托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监督。

七、违规处理1.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对于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3.建设单位应保证对违规处理行为的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单位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单位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单位财务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运作,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组织领导建设工程单位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依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必须配备有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专业人员。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建设工程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到账、支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1)资金到账:所有单位到账资金,须凭来款单据、银行对账单等资金证明填制、盖章,由财务部门核对确认后入账。

(2)资金支付:任何支付均需提供支付凭证及相关资金支出申请。

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并核对后,支付资金。

(3)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财务预算计划合理支用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挪用。

2. 费用管理:建设工程单位要严格管理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有明确的合规程序和凭证。

(1)差旅费用: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申请,报批后可发放差旅费用。

报销时需提供差旅费用报销单及相关票据。

(2)劳务费用:外聘人员工资须按合同约定发放,并有相关支付凭证。

(3)办公费用:办公用品采购需经财务部门审批,严禁虚假报销。

3. 资产管理:建设工程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登记、盘点,做到实物和账面相符。

(1)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均需有相应的制度规范,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2)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软件等无形资产应进行评估登记,并定期检查更新。

4. 财务报表:建设工程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高财务透明度和监督管理水平。

(1)财务年度:单位每年底需编制年度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管理机构。

(2)财务审计: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性和财务管理规范性。

5. 税收管理:建设工程单位应遵守税收法规,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杜绝逃税行为。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财务制度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设置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

2.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负责具体会计核算、征管工作。

三、会计核算制度1.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如中国会计准则。

2.会计核算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现金工作流程和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预算管理制度1.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相关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2.资金预算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挪用、挪威、夸大支出。

3.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不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

五、资金管理制度1.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资金管理应当实行封闭式,专人专账,避免发生资金错乱。

3.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支付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避免发生财务风险。

六、财务审计1.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每年应当接受内部审计或者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2.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和实力,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3.审计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领导层,并对审计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七、违纪违法处罚1.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发现财务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

2.对于发现的财务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制度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财务工作的稳健可靠,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院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

院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

院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完善院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和职责1.院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由院财务处统一负责,具体负责人为院财务处处长。

2.院财务处负责编制项目预算,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告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

3.院基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执行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按照项目预算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4.院基建项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配合财务处的工作。

三、资金管理1.院基建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院的财政拨款、捐赠、借款等,必须用于项目建设的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院财务处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编制详细的预算,包括项目建设费、设备购置费、人员费用等,确保项目整体资金的掌控。

3.项目经理应根据预算规定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效率。

4.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有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必须按规定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5.项目经理应每月及时向院财务处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收支情况、结余情况等,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及时性。

四、采购管理1.院基建项目的采购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院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严禁违规采购。

2.院财务处应负责起草项目的采购计划和招标文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3.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采购评审工作,选取合适的供应商和服务商,确保采购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4.项目采购过程中必须有相关的文件和凭证,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等,必须按规定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五、报销管理1.项目参与人员的报销必须按照院的报销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报销。

2.报销单据必须真实准确,包括费用清单、发票、收据等,必须按规定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3.院财务处应定期审核项目的报销情况,确保整个报销过程的合规和准确。

4.项目经理应及时向院财务处报告项目参与人员的报销情况,包括报销金额、用途等,确保报销工作的透明和及时性。

工程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机构1.本单位设立财务管理机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职能,负责整体财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财务管理机构由财务主管负责,直接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其他部门协助完成相关财务工作。

同时,财务主管应定期对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条预算管理1.本单位应每年制定工程项目预算,明确各项费用的数额和用途,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

2.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预算合理、科学,并严格执行,如有需求变更,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预算的执行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审核、报销、结算,并建立相关档案和统计资料,以备财务审核和监督。

第四条财务管理1.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核对、调整,防止财务风险。

2.财务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执行,不得违规操纵、挪用、盗窃或浪费财务资金,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财务审计应定期进行,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财务账目的清晰、规范。

第五条资金管理1.本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和分配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2.资金管理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要求,确定用途和用途范围,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3.资金使用应保持透明,建立资金收支的记录和账目,及时核对、结算,确保账目的准确性。

第六条会计核算1.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2.会计核算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执行,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会计报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编制和报送,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七条监督检查1.本单位应设立财务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建设工程账务管理制度最新

建设工程账务管理制度最新

建设工程账务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账务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资金往来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账务管理机构建设工程账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账务管理制度,进行具体的账务管理工作。

四、资金管理1. 资金划拨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划拨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划拨资金。

2. 资金监管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并经过财务部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3. 资金监督财务部门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费用报销1. 报销方式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费用报销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进行,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报销。

2. 报销范围费用报销范围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报销无关费用。

3. 报销方式建设工程费用报销应当采用电子化管理方式,减少人员操作失误的可能性。

六、税收管理1. 税收缴纳建设工程项目的税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收。

2. 税收监管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税务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审计管理1. 审计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建立健全审计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 审计监督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八、违规处理对于建设工程账务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九、附则本制度经财务部门审定后自即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财务部门审定并公布后实施。

总结:建设工程账务管理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健全的账务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遵守本制度,确保账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文号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文号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文号基本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国家长期发展的基础。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是指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所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其目的是规范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意义1.规范资金管理。

基本建设需要庞大的资金投入,只有建立科学的财务制度,才能保证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保障财务安全。

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可以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避免资金被挪用、浪费或损失。

3.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通过明确资金使用的规定和流程,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推动基本建设项目的快速推进。

4.保障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财务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监督和检查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工、保质保量。

5.增强项目可持续性。

通过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可以使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营有序进行,保障项目的可持续性。

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1.资金支出管理。

包括资金支出的程序、权限、审批机制、付款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资金募集管理。

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募集方式和程序,明确募集资金的用途,保证募集的资金合法合规。

3.资金监督管理。

建立资金监督机制,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财务报告管理。

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编制标准和程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5.成本管理。

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指标和标准,监督和管理项目的成本开支,确保项目的成本可控。

6.风险管理。

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机制,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减少投资风险,保障项目的安全。

7.信息化管理。

推进基本建设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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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

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第 1 页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 2 页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

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

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

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 3 页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儿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建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帐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 4 页第二十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一(略)。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发生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

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计入待摊投资。

第 5 页第二十四条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

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五条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冲销相应的资金。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明确界定投资来源和产权关系。

由本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无形资产处理;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主要包括各项投资来源、已交付使用的资产、在建工程、结余资金、各项债权和债务等,由划转双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

第二十七条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包括:煤炭建设中的工程煤收入,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汽)回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汽)收入和森工建设中的路影材收入等。

第 6 页(二)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包括:水利、电力建设移交生产前的水、电、热费收入,原材料、机电轻纺、农林建设移交生产前的产品收入,铁路、交通临时运营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包括:1、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等;2、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各类副产品和负荷试车产品基建收入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

负荷试车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试运行期间基建收入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及其他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确定。

第二十九条试运行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期限执行。

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

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

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第 7 页第三十一条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基建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收入按以下规定处理: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

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三条试生产期间一律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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