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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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食药监[2017]8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05.03【实施日期】2017.05.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沪食药监〔2017〕87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3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要点2017年一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全面贯彻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推进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具体如下:一、一季度主要工作情况2017年一季度,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共计5万余户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54起,罚没款1262.24万元;主要食品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6.47%;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本市公安部门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人;本市“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咨询2.9万件,同比增长40.5%;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1起,中毒病例46人(无死亡病例),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是3月20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3.7万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85万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90起。

市质监局2015上海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

市质监局2015上海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
监督电话:64333772 24022538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5年4月24日
李咏进

20103171219
山东警察学院
市质量技监局
路亚琪

20103171321
上海政法学院
市质量技监局
钱晓峰

10604151205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规划和环境服务中心
市质量技监局
乔剑

10104101817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房屋管理办事处
闵行区就业促进中心
市质量技监局
戎黎明

10104091030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市质量技监局
张程程

10104102511
上海生大股份有限公司
市质量技监局
秦天

10604150322
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市质量技监局
王书颖

10104010310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市质量技监局
周吉皓

10103481912
市质量技监局
彭昕

10104080605
西刻标识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市质量技监局
李杰

10104020903
虹桥街道
市质量技监局
周丽颖

10104021414
彭浦新村街道
市质量技监局
周琼

10104091009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市质量技监局
贺翰翀

10104091315
宝山人力资源公司
市质量技监局
市质监局2015上海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

最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 精品

最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 精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___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___________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第1○200 ○○○○号第一联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场所、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罚款人民币元整大写□餐、饮具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罚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个人卫生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罚款人民币元整大写□违反健康管理罚款人民币元整大写□违反食品食品添加剂标识规定罚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以上____项合并,罚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公民五十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千元以下现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本市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逾期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沪食药监[2017]8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02
【实施日期】201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
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食药监〔2017〕86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检验工作,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抽检质量和效率,局办公室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并经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以下简称抽检)工作,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食品药品抽检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食品安全
法》《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原则)
检验机构的遴选和抽检任务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管、科学规范、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1.04•【文号】国食药监办[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国食药监办[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09年7月以来,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两年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以维护公众用药安全为己任,真抓实干,勤奋工作,出色完成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为表扬先进,激励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62个集体和66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为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名单2.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二年一月四日附件1: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名单(62个)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办公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津南分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大队河北省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山西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辽宁省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吉林省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黑龙江省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江苏省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安徽省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管理处江西省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山东省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河南省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湖南省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广东省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处海南省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四川省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贵州省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云南省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陕西省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青海省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件2: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66个)郝同战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副局长王铁松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员罗菁菁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办公室副主任赵霞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分局副局长孙玉江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清分局稽查执法科科长王维华河北省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毕世杰河北省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陆欣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副主任科员薄继宝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副处长刘慧君山西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于宝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张玉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赵永杰辽宁省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祝志远辽宁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处副调研员曾向东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杨文萍吉林省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谭国林黑龙江省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庆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孙龙黑龙江省绥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黄干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调研员陈晋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助理卜军江苏省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于洋江苏省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陈月华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柳静波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张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曹平安徽省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林家昌福建省福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臧永煌福建省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徐幸飞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邱茂根江西省萍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王新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常立照山东省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科长郭辉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副主任药师裴广战河南省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郭威威河南省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科员汤正宏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调研员付文全湖北省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贵赋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曾永平湖南省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邓浩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林勇胜广东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恒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副处长朱晓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队长贺澜起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符策森海南省文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松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州区分局监管一科科长邹靖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监管二科科长何晓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处长雷小林四川省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英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杨蕤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吴炬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调研员钟士超云南省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毅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副队长白玛次仁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巴桑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队长霍慧玲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玉川陕西省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薛怀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监督处处长周应睿甘肃省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耿生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夏玺玉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白军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唐银虎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副处长尼加提·沙吾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调研员李雪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副处长。

奉贤食品药品监管

奉贤食品药品监管

奉贤食品药品监管2010年第13期(总第204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 2010年3月30日* * * 本期导读* * * ★世博专栏迎接世博融入世博——奉贤分局召开“百家药店迎世博融世博活动”动员大会奉贤分局举办“抓世博契机规范服务提升业绩”药学服务专题培训★食品监管动态奉贤分局完成食用油脂监督检查★药品监管动态奉贤分局取缔一无证经营苗药材窝点★援建专栏奉贤分局乔磊同志奔赴都江堰参加第八批援建工作★基层动态海湾旅游区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金汇镇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强化职能部门责任世博专栏迎接世博融入世博——奉贤分局召开“百家药店迎世博融世博活动”动员大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办在即,为进一步发挥药品零售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的社会窗口作用,更好服务世博八方来客,有效保障上海世博年公众用药安全,奉贤分局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辖区“百家药店迎世博融世博活动”动员大会。

会议由分局副局长唐玲琳主持,各药品连锁总部质量负责人、各门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共230余人参加大会。

会议首先就奉贤区“百家药店迎世博融世博活动”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各门店统一认识,积极参与,规范经营,确保安全,并进一步明确了“亮证经营环境美,药师指导服务优,规范销售处方药,销售凭证主动给,真品真牌守诚信,严把质量保安全”的活动目标。

此次世博会的举办,各门店热情高涨,上海复美益星药品零售连锁公司和上海九州通奉邬药店就如何做好迎世博各项药品销售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的计划及进展进行了交流。

会上,药店代表宣读了“药学服务便市民,规范经营保世博”的责任承诺书后,进行了郑重的承诺书签约仪式,各门店纷纷表示:为确保世博期间不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将和监管部门一起竭尽全力履行职责。

最后,分局局长吴沛萍向与会代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迎世博融世博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国家意识;二是要积极参与世博,主动融入世博,各门店要做到六个优:环境优、服务优、管理优、执行优、履职优、卫生优;三是要当好东道主,把好药品安全质量关,做到不发生药品安全事件、不发生药品投诉事件。

奉贤区政府部门电话一览表

奉贤区政府部门电话一览表
奉贤现代农业园区金海公路5885号
201400
37195000 37195002
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
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海杰路1568号
201413
57143198 57546713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
201400
55296103
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
201400
37596066
奉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47号
201400
67184555
奉贤区民防办公室
奉贤区南桥镇新建西路142号
201400
57422990-202
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
201400
67189220
奉贤区水务局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8号
201400
奉贤区柘林镇人民政府
奉贤区柘林镇新柘中路28号
201424
57446101
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奉贤区庄行镇庄良路80号
201415
57466101
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
奉贤区金汇镇中街85号
201404
57481101
奉贤区青村镇人民政府
奉贤区青村镇南奉公路2815号
201414
57567099
奉贤区海湾镇人民政府
201400
33611922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9501号1号楼
201400
67199616
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333号
201400
6718581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9.03•【字号】2018年第69号•【施行日期】201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正文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公告2018年第69号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大对食品药品严重违法失信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的重点监管力度,推进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季希蓉等10人列入本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3日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严重违法生产经营相关责任人员(10人):附:案情简介1、季希蓉、王汝曦销售假药案2017年10月起,季希蓉、王汝曦共同出资,在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4965号1811室无证经营名为“RX艾颜治愈系皮肤管理中心”的美容店,对外提供“瘦脸针”、“水光针”等“美容”针剂的销售及注射服务。

2018年2月28日,公安机关在该店当场查获“Botulax100”针剂2支、“BOTOX”针剂1支、“关节机能改善剂”7支、“AURAR”针剂2支。

同日,公安机关在季希蓉的暂住处查获“AscorbicAcid”针剂39支。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上述5种针剂应按假药论处。

2018年6月14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编号:(2018)沪7101刑初169号],判决季希蓉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王汝曦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禁止季希蓉、王汝曦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药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七批、第八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七批、第八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七批、第八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7.24
•【文号】
•【施行日期】2012.07.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七批、第八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药品GMP检查员的管理,规范检查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局开展药品GMP检查员重新聘任工作计划,经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荐,国家局综合考评,杨丽等110人为第七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恭庆华等62人为第八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两批共计172人,现予公布并核发《国家药品GMP检查员证》。

附件:1.第七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
2.第八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7月24日附件1
第七批重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
附件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市、分局受理中心联系方式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市、分局受理中心联系方式

宝山分局 崇明分局 长宁分局 虹口分局 黄浦分局 静安分局 嘉定分局
上海市淞滨路28号二楼13号窗口 上海市崇明城桥镇东门路298号1号楼106室 上海市长宁区安西路8号 上海市三河路338号大厅24-25窗口 上海市梦花街234号八楼 上海市康定路314号一楼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 楼6号窗口
施文汇
68542222*88261
王志闻
52564588*8213,8122
马菊琴
69714405(食品)、69715499 (药品) 67736469
马卫萍
戴晓明
64683207、64870011*255
闵惟
65195729*1017 63805390*5236,63173412 33611835
54659809(食品受理)、 54650082(药品受理) 34120848
马抒琦
丁敏华
68004220
周一至周五(中午有值 班)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30 下午: 13:30-17:00 周一至周四8:3011:30 13:00-16: 30周五13:00-16: 30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30下午1: 30-5:00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15下午:13: 00-16:00 周一至周四8:30- 11:30 13:30-16: 30 周五上午8:30- 11:30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30下午:1: 30-4:30 周一至周五8:30~ 16:30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30下午1: 30-5:30
66、11、929 公交23,24,112,935 沪嘉、沪钱、新嘉线,高速公路出口嘉定区行政服务中 心下 A:莲花路地铁南广场乘莲石线---石化卫零路(瑞鑫百 货下),向南100米左右B:西南汽车站(锦江乐园)乘 石梅线---石化卫零路(瑞鑫百货下),向南100米左右 公交43路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奉贤区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奉贤区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奉贤区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12.19•【字号】沪奉府[2004]117号•【施行日期】2004.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奉贤区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的实施意见(沪奉府[2004]117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沪府发[2004]51号、沪府办[2004]67号、沪编[2004]197号等文件,以及市财政局《关于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后有关财务经费管理问题的几点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就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调整原则和目标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确定预期目标,制订阶段方案,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从本区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出发,调整现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在“采取分段监管为主”的工作基础上,逐步实现由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模式。

二、分清界面,明确职责将现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包括餐饮业、食堂等)以及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责,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现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除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划归质量技监部门。

调整、交接的日期为2005年1月1日。

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的职能调整后,卫生部门不再承担包括《卫生许可证》发放、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职责。

《食品卫生法》授予卫生部门对食品流通、消费环节、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市场经营主体及经营活动的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食品卫生法》授予卫生部门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生产活动的监管职责由质量技监部门承担。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发文字号】沪市药监法[2012]16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3.07【实施日期】2012.05.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市药监法〔2012〕167号)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稽查大队: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餐饮服务、食品摊贩、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经2012年3月5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餐饮服务、食品摊贩、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食药监奉贤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企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食药监奉贤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企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食药监奉贤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沪奉府办[2007]94号
【发布部门】80903G002
【发布日期】2007.08.28
【实施日期】2007.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食药监奉贤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
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奉府办[2007]94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食药监奉贤分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是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的重点行业。

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健全监管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年内,全区就餐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食药监办[2011]36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1.05.12【实施日期】2011.05.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办〔2011〕363号)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局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推动局网站建设,确保局网站安全、平稳地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局网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推动局网站建设,确保局网站安全、平稳地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食药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政策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网上办事等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局网站建设管理贯彻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及时科学的原则,坚持电子政务和宣传教育并重,突出便民、利民服务功能,扩大食药监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展示食药监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设立局网站编委会负责领导局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局系统门户网站群整体规范、决策、协调和管理。

局网站编委会由局长担任编委会主任,分管信息化副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

各区(县)分局、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网站编委会成员。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局网站的发展规划和管理监督,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局网站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二)监测局网站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局网站各版块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三)组织开展局系统各单位的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四)负责局网站的保密管理与审查;(五)协调局网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用责任筑起食品药品安全堡垒——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奉贤分局

用责任筑起食品药品安全堡垒——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奉贤分局

用责任筑起食品药品安全堡垒——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奉贤分局
袁因;吴沛萍
【期刊名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年(卷),期】2012()7
【摘要】近年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奉贤分局在奉贤区委、区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充分发扬奉贤食药监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在工作中取得了累累硕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2008年,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

【总页数】4页(P22-25)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海市;药品安全;责任;2008年;食品安全;区政府;示范区
【作者】袁因;吴沛萍
【作者单位】《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编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24.73
【相关文献】
1.为民办实事敢坐“火山口”——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杨浦分局局长曹中柱[J], 吴财兴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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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6.02.14
•【字号】沪食药监办[2006]080号
•【施行日期】2006.02.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通知
(沪食药监办〔2006〕080号)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定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班子。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龙兴局长、党组书记
成员:葛美君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衣承东副局长、党组成员
谢敏强副局长、党组成员
唐民皓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黎华助理巡视员、监察室主任
二、工作班子
组长:郑春元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陈以桢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
冯宇监察室副主任
组员:王炜、陶志华、陈晋华、柴雄、黄伟俊、金雯雅、杜艺文、吉莉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奉贤食品药品监管

奉贤食品药品监管

奉贤食品药品监管2020年第5期〔总第152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奉贤分局 2020年2月20日* * * 本期导读* * *★落实工作措施细化监管工作措施确保食药安全落实到位奉贤分局党组开展集体谈心活动★食品监管动态奉贤分局召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奉贤分局对食品添加剂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药品监管动态交流沟通促规范齐抓共管保长效——奉贤分局召开09年村卫生室药品安全治理专题会议★业务培训奉贤分局邀请市局法规处进行监督执法培训★迎世博600天奉贤分局开展〝人人动手清洁环境〞活动落实工作措施细化监管工作措施确保食药安全落实到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2020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细化各项任务,近日,食药监奉贤分局党组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食监所、局机关办公室、药品监管科、稽查科、食品科分别对比2020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科室工作实际,对各项重点工作以及时刻节点安排等进行了交流。

通过交流,大伙儿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09年工作的努力方向。

2020年是上海迎世博的关键一年,也是分局全面巩固和提高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效的一年,食品药品的监管任务将更加繁重,分局紧紧抓住09年开局工作不放松,加强谋划,统筹部署,有序推进,确保食药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奉贤分局党组开展集体谈心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分局中层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推进09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日,分局党组召开中心组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吴沛萍同志以集体谈心方式,对局、所中层干部进行了思想务虚。

吴局长第一通报了08年政风行风测评情形,逐条分析了分局在测评中所发觉的问题、存在问题的缘故并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强化首问责任制;要主动联系基层、联系企业;要加强日常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提升敬业精神、提升政风作风。

最后,吴局长语重心长地鼓舞大伙儿:一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工作精神;二是要坚持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三是要坚持时不我待、只争天天的奋斗精神;四是要平心做人、激情做事。

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奉贤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奉贤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

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奉贤区食品安全联席
会议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6.04.03
•【字号】沪奉府办〔2006〕29号
•【施行日期】2006.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奉贤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成
员的通知
沪奉府办〔2006〕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确保食品安全,经区政府研究,现对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成员作如下调整:
召集人:徐剑萍奉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吴沛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局长
顾佾区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成员:张琪区经委主任
陈纪荣区监察委主任
李伯才区农委主任
金关明工商奉贤分局局长
冯冬春区质监局局长
施新官区财政局局长
王森龙区教育局局长
吴保国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
宋志红区卫生局局长
王文飞区环保局局长
江春林奉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朱良奉贤海关关长
唐益仁公安奉贤分局副局长
唐玲琳食品药品监管局奉贤分局副局长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
局奉贤分局,吴沛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二ΟΟ六年四月三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陈颖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陈颖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陈颖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1.04
•【字号】沪奉府任〔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陈颖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奉府任〔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奉委〔2023〕21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陈颖婕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免去其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徐晓峰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高振标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奉贤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曹小薇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奉贤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朱卫同志任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奉贤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邹连平同志任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王秋萍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周斌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唐玲琳同志的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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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
沪奉食药监(2008)6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
关于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奉贤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奉府办[2008]52号)精神,结合分局的工作职责和创建任务,制订关于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监管,注重长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奉贤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分局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任组长,食监所所长任副组长,食品监察科科长、食监所副所长、办公室主任、食监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分设协调组、宣传组和监督组,落实有关创建任务,完成工作目标。

三、工作目标及任务措施
1、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区、镇(开发区)、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区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镇、开发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进一步加强协调,督促各镇、开发区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健全监管网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牵头制定各镇、开发区食品安全考核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考核。

责任部门:食品监察科
配合部门:食监所、办公室
2、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

100%的镇、90%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进一步提高对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督促集贸市场落实食品快速检测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全面推进百村“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建设,建立覆盖全区的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实行“六个统一”管理。

责任部门:食监所、食品监察科
3、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的监管,通过划分监管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发挥专管员作用、运用宣传培训等手段,使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管理有明显的改观,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创建20家餐饮单位“六T 实务”管理示范店。

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监管与指导,全面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等级管理,创建20家集体食堂用餐管理示范店。

加强对农村家庭自办酒席的指导管理,农村家庭自办酒席户、办酒厨师培训率为90%以上,5桌以上办酒户申报和备案率为100%,对农村家庭办酒户上门宣传指导率为100%。

责任部门:食监所
配合部门:食品监察科、办公室
4、食品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督促其建立完整的产品信息可追溯制度,实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

创建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20家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店。

责任部门:食监所
5、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

进一步发挥检测资源的作用,收集农产品源头监测和食品生产、经营检测、食品安全保障快速检测信息,实行统一发布。

责任部门:食品监察科
配合单位:食监所、办公室
6、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个行业4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进一步推进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食品超市卖场和大中型餐饮单位2个行业中分别选择2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责任部门:食监所
7、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网络和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食品监察科、食监所
8、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部队、进机关”的“六走进”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知识竞赛、宣传巡回展、文
艺演出、问卷调查、各类咨询服务活动等,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食品监察科、食监所
四、实施步骤
1、准备启动阶段(2008年4月-2008年5月)
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启动创建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6月-2008年11月)
各部门根据任务要求,认真实施组织,结合日常工作狠抓落实,按时间节点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3、迎接验收阶段:(2008年12月)
分局组织自检自查,全面完成迎检各项资料,迎接国家的验收。

4、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月)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新农村、构建平安和谐奉贤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促进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与目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注重工作措施、工作经验、工作成效的归纳、总结与提炼,加大报道与宣传,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部门在创建过程中要对照工作目标加强自查,寻找不足、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尽快整改、积极推进,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奉贤分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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