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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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资料
其次,医疗机构还需要提交经营资质的相关材料。

这包括医疗机构的
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这些资质证明了医疗机构具
备了进行医疗服务的合法资格和条件。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提供设备设施的相关材料。

这包括医疗机构的
空间布局图、设备清单、设备购置证明等。

这些材料能够帮助政府了解医
疗机构的设备设施状况,确保医疗机构具备提供安全、高质量医疗服务的
条件。

医疗机构还需要提交医务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这包括医生、护士等
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这些资质证明了医务人员具备了
从事医疗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

这包括医疗机构的章程、医疗质量管理手册、人员岗位职责等。

这些文件能够帮助政府对医疗机构
的管理和运营进行评估和监督。

除了以上基本的材料资料外,医疗机构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提
交其他相关的材料。

例如,一些地方对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医疗废物处
理等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医疗机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总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是一项繁琐的程序,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
资料。

这些材料能够帮助政府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管,确保医
疗机构能够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准备充分、遵守政府的要求是执业登记的前提和基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完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完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完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是指由相关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发放的,允许医疗机构合法开展医疗活动的许可证件。

为了保证医疗机构的合法经营和医疗质量的安全可靠,医疗机构在申请执业许可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

下面将介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的完整资料。

首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所需的资料包括基础领域和专业领域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比如,医疗机构需提交医疗机构设立的合法依据和法人资格证明,比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等。

其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还需提交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行政人员的任命和考核制度、医疗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能够确保医疗机构的运行有序、科学和规范。

此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还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医疗机构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商业保险证明等。

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力和实力开展医疗活动,并能够保证医疗质量的安全可靠。

另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还需提供医疗机构的各类执业许可证书。

比如,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疗器械购置和使用许可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执业证书等。

这些证书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在器械购置和使用、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能力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

最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还需提供医疗机构的环境安全和卫生保障情况的相关资料。

比如,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医疗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明、住院部和手术室的安全和卫生检查报告等。

这些资料能够证明医疗机构的环境安全和卫生保障情况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能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提高。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在申请执业许可时需提交的资料是非常完整且必要的。

这些资料能够全面地反映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管理规范、医疗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情况,保障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

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

村卫生所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所需资料
1、卫生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内部所有执业人员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信:格式为:(1)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必需的条件:(2)承担**村防疫、妇幼工作:(3)该村所用房是否为新建村所,若是,人员是否在新建村所内执业,若不是,写明原因。

(4)写清房屋的结构、产权、面积及区域划分情况。

(加盖村上及卫生院公章并由卫生院院长签字);
3、村所平面布局图(至少“三室”: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平面图门留开,标明长宽);
4、药品种类清单(按大类分如,中西医分开,每类写出具体数量*种,再列举该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药品名称。

中药还应分为中成药和饮片再分类);
5、诊疗设施设备清单;
6、管理制度(村卫生所医师工作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等);
7、执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村所二人以上人员的);
8、更换村所负责人的需提交人员更换协议书(须有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及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原负责人和新任负责人签字盖指纹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书;
9、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指医疗机构合法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的法律凭证,是监管机构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流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包括申请、审核、核准等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

首先,申请环节。

医疗机构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通常包括:1.基本情况表: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2.人员情况表:包括医师、护士、技师等各类人员的职称、从业经历等信息;3.设施设备表:包括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设备等情况;4.财务情况表:包括医疗机构的资金状况、经济状况等。

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医疗机构需要向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通常包括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的实物提交。

第二,审核环节。

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资质、建筑物的产权或使用权、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设施设备的齐全等。

在此过程中,卫生主管部门会对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材料进行反馈,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补充或者修改。

如果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没有问题,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入下一环节。

第三,现场核查环节。

卫生主管部门会派遣专业人员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安全管理等。

在现场核查中,专业人员会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许可决定环节。

根据审核和核查的结果,卫生主管部门会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申请做出决定。

如果医疗机构的申请符合相关要求,材料齐全,审核和核查无问题,卫生主管部门会给予执业许可证。

最后,在获得执业许可证后,医疗机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并将执业许可证上墙备查。

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如税务部门、公安部门等,以保证合法运营。

总结来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现场核查和许可决定等环节。

医疗机构许可材料

医疗机构许可材料

医疗机构许可材料医疗机构许可材料是医疗机构的审批和核准的必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将获得医疗机构许可证书,可以正式开展医疗工作。

医疗机构许可材料包括医疗机构申请书、资质证书、建设条件和设备清单、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服务项目清单、医疗人员资格证明、财务资料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这些材料反映了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是医疗机构获得许可证书的关键性因素。

首先,医疗机构申请书是医疗机构与医疗主管部门之间的合同,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组织形式、资金来源、投资额、用地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应附上后续各项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书的完备性和准确性对于医疗机构获得许可证书非常重要。

其次,资质证书是医疗机构合法性的重要标志,证明医疗机构具备合法的注册条件和资质,包括执业许可证明、职称证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医疗器械购置证明等证书,这些证书反映了医疗机构的专业水平和合法经营。

建设条件和设备清单是医疗机构的基本设施和设备情况,需要提供有关设施和设备的资料,包括房产证明、安装通知书、供水供电合同、设备采购单等证明文件,这些资料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建设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定量的保证了医疗机构良好的发展和服务水平。

安全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规范和安全经营的重要保证,安全管理制度体现了医疗机构对于病人、医务人员,设备以及其他应急事件等方面的重视和计划性,往往需要包括防范和处理机构内部的灾害事件、紧急救援方案以及典型突发事件纪录等。

安全管理制度资料的全面性和可行性反映了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维护的标准和合法性。

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是医疗机构开展的治疗项目和接受的资质医疗服务的明细清单,往往需要包括诊疗科目、治疗方式、检查项目、手术项目、门诊和住院费用等方面,这些清单反映了医疗机构服务内容的专业性和合法性。

医疗人员资格证明是医务人员正规资质的反映,往往需要包括医生、护士、检验、药剂等专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反映了医疗机构人员的专业性和可靠性,是市场认可和消费者信任的重要标志。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共20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共20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 1;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附表 3;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5;4、《资信证明》附表 8;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表9(无法定代表人不用提交);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10(无法定代表人不用提交);7《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附表 16-1 ;8、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9、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10、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或存款复印件);1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卫技人员名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等;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诊疗科目执业人员的执业注册材料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材料一并上交(做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的条件之一),取得放射许可才能开展与放射相关诊疗科目(如医学影像科);1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处理验收合格证明或医疗废物处理合同书;14、消防验收合格证明;15、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事业或企业法人证书;16、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农村卫生站和军队编外医疗机构还必须提供从事本专业证书的工作年限和体格检查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公民合伙设置的医疗机构还应提交合同书,股份制医疗机构还应提交组织章程。

17、其他诊疗科目应对照相应《基本标准》另文报告相关人员、设施场地配备及拟开展项目等情况(指国家卫生部有制订基本标准的诊疗科目:如医疗美容科、血液透析室、重症医学科、健康体检项目等)。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向登记机关备案相关医疗美容项目。

18、下载填写《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

附表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被申请机关:⑶⑷⑸⑹⑺⑻设置单位(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 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 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b、集体c、私人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b、内部;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12.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所需的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所需的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所需的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证明(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4、验资报告(1份,出具单位: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验资机构)5、资产评估报告(1份,出具单位: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验资机构)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7、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1份,出具单位:环保部门)9、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10、有病员食堂的须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1份,出具单位:食药部门)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12、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1份,出具单位:消防部门)1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14、授权委托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15、承诺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申报资料目录;(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其中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室)、静脉用药配置中心平面图单列);(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资信证明(附件1)或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件2)另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任职务的免职文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件3);(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人员名录(附件4);(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建设项目(医疗用房)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环保、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验收证明;(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附件5);涉及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开展放射诊疗服务的,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按照《放射诊疗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前申请办理)。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医疗机构是指有执业资格并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等。

在申报成立医疗机构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的材料,以满足法律和监管要求。

以下是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申请表: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2.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需要申请相关的医疗许可证,比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3.机构章程:包括医疗机构的组织性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服务范围等内容。

4.资质证书:医疗机构需要提交负责人和医护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

5.工作规范与操作规程: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和落实一系列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药物管理制度等。

6.医疗设备购置证明: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疗设备的购置证明,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合法性。

7.经济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并执行经济管理规定,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收费标准等。

8.医疗行为规范:医疗机构需要明确医护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医疗纪律、保密规定等。

9.人员配备计划:医疗机构需要详细描述医护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岗位职责等。

10.建筑与环境安全评估报告: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建筑和环境安全评估报告,以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性。

11.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案,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3.人员合同: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护人员的劳动合同,以确保人员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14.培训文件: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护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证明文件,以确保人员的专业能力。

15.其他法定文件:根据不同地区和业务类型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法定文件,如执业许可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明等。

以上是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要求可参考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医疗机构在申报成立时,应仔细核对所需材料,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顺利取得相关的执照和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4.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会计事务所资质证件复印件;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表;8.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各科室人员名录,各科室人员的书、职称证书;9.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10.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11.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1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开业一个月上报环保部门出具的医疗废水处理终末质量报告;13.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14.《省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15.授权委托书;16.受委托人(复印件);17.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诊疗科目提交材料目录:(一)、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名称以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准。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名录包括人员、性别、年龄、、专业技术职称、医师书或护士书编号及执业证书编号);4.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5.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6.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7.拟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名称;8.受理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备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当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逐级报送至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带编号的上行文件(文件需要含有拟增设科目的二级科目及卫生局初审意见,并附现场审验评价意见原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详解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详解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详解1.申请表格:申请人需填写正式的申请表格,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2.法人资格证明: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法人资格证明,证明其具有法人资格。

3.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其合法注册的机构。

4.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其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

5.建筑或租赁合同:医疗机构需提供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建筑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其具备相应的场所。

6.医疗设备清单:医疗机构应提供医疗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证明其具备从事医疗服务所需的设备。

7.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包括废物分类、储存、处置等,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8.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需提供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等,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9.医疗人员执业资格证明: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证明其具备从事医疗服务的能力。

10.医疗服务项目清单:医疗机构应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清单,包括科室、诊疗项目、收费标准等,明确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11.医疗责任保险证明: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责任保险的证明,保障医疗机构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12.网站备案证明:医疗机构若有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备案证明,保证医疗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13.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医疗机构应提供自己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4.聘任协议: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人员的聘任协议,明确各医疗人员的职责和权益。

15.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医疗机构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料,如舆情处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总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要提交的资料相对繁杂,但这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和规范经营。

通过提交这些资料,相关部门可以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咨询,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相关办理事项,发给申请材料清单。

(二)县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查,并按照规定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并向市卫生局备案;不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卫生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四)办结,完成上述三项程序后申请人方可持申请材料向县卫生局提出办证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

所需材料:申请材料(均一式二份)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一)、新办: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房产证或已经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4、标明比例的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复印件);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原件);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一致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原件。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不一致的,另外须补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履历、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省卫生厅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校验:1、申请报告;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两份);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三)、变更:1、申请报告;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凡变更事项都需要提供理由及对应的变更证明文件。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提供的申报资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申请人的如下资信证明:(1)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3)离、退休医务人员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意见及离、退休证件;(4)业务用房产权证或租赁合约书、平面图等;(5)主要医疗设备和资信证明。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填表须知1、申请设置村卫生室,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村卫生室的法人是该村的法定代表人;3、营利性医疗机构如诊所、门诊部等,须有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名称核准通知书;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还须办理工商、税务登记;4、建筑平面图须注明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且每室独立,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5、填写本书一律用黑色钢笔和水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和其他颜色笔填写;6、各类证件复印件一律复在A4纸上,请勿裁剪。

1审批流程表受理申请日核准名称拟定科目申请地的医疗卫生单位意见申请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公章(公章分管所长复审意见审查科审核人员意见审核人承办人主管局长、局长审定意见签字审批流程的时限、审批中心受理人个工作日收件日期收件人、审查科审核人1个工作日收件日期收件人、分管所长复个工作日收件日期收件人、主管局长、局长审个工作日收件日期收件人、审批中心制作文书告个工作日收件日期收件人注:申请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医疗卫生单位意见不列入审批时限计算。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单位(人)(章)日年月3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单位:申请日期:4卫生室(所)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0-13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6医疗机构选址报告7医疗机构的建筑设计平面图8单位名称:9。

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

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

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申请人应提交资料目录一、申办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需提交材料(一)设置申请书(二)申请人资质条件:医疗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1、身份证或户口薄2、工作简历3、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4、相关单位证明材料(①个体:a、社会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b、下岗人员:下岗证,c、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d、辞职人员:卫生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材料;②社会团体:a、社会团体证明材料,b、社会团体设置医疗机构的文件及任命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文件)(三)设置协议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五)选址报告(六)资信证明(七)建筑设计平面图(八)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或经营场所证明(见格式文本) (九)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需资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四)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五)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六)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七)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八)消毒、供应室的卫生监督检测、验收合格报告(九)放射科(X光室)的卫生监督检测、验收合格报告、放射诊疗许可证(十)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或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十一)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程序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程序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程序一、许可受理范围市管权限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行政许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4〕149号)第九、十、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三、办证条件1、符合《阳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阳江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2、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3、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有相应的规章制度;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以下资料(一)设置申请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首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

这是医疗机构向相关部门提出执业许可申请的第一步,申请表需要填写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如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机构类型等。

第三,医疗机构的设立证明文件。

这是证明医疗机构合法设立的重要文件,一般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设立批准文件、核准文件等。

这些文件通常需要经过国家或者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认可。

第四,医疗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规模证明文件。

这是用来证明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的具体范围和规模的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医疗项目、医生数量等。

通常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章程、业务规划等文件。

第五,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这是医疗机构证明其具备医疗质量管理能力的文件,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质量管理人员情况等。

这些文件通常需要包括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监督等内容。

第六,医疗机构的设备和设施文件。

这是用来证明医疗机构具备合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开展医疗服务的文件。

医疗机构需要提供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合同等文件。

第七,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文件。

这是用来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生和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的文件,包括医生的执业许可证书、学历证明、培训证书等。

第八,医疗机构的安全和应急管理文件。

这是用来证明医疗机构具备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的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第九,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这是用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稳定和透明的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的财务报告、纳税证明等。

以上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所需提交的一些主要资料,当然还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要求有所不同。

医疗机构需要认真准备这些资料,确保其真实、全面和符合相关规定,以提高执业许可的申请成功率。

综合门诊部审批条件

综合门诊部审批条件

综合门诊部审批条件申办综合门诊部的条件: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审批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所需资料: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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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首次注册):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会计事务所资质证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8.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各科室人员名录,各科室人员的资格
证书、职称证书;
9.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
10.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
11.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
1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开业一个月内上报环保部门出具的医疗废水处理终末质量报告;
13.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
14.《山西省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
15.授权委托书;
1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7.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申请):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诊疗科目提交材料目录:
(一)、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名称以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准。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名录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
编号及执业证书编号);
4.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
5.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
6.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
技术操作规程;
7.拟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8.受理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备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当
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
门初审同意后,逐级报送至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
部门出具带编号的上行文件(文件需要含有拟增设科目的二
级科目及卫生局初审意见,并附现场审验评价意见原件。


受理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资料或现场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审查意见和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二)、医疗机构已持有省卫生计生委同意准入通知的诊疗科目的变更登记注册需递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省卫生计生委同意人体器官移植、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等项目准入的通知;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已经持有省卫生计生委准许变更名称的批复;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执业地址提交材料目录:
(一)、因门牌号码变化需变更执业地址的: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有关部门证明。

(二)、医疗机构申请迁址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迁址申请;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5、选址报告的内容: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7、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8、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
9、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
10、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床位数量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已持有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准许增加或核减床位的批复;
4、企业举办或民营医疗机构已持有省卫生计生委准许增加
或核减床位的批复;
5、医疗机构增加床位后,充实人员、增加设施、房屋,完善管理制度的情况。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注册资金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立医疗机构持有本单位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有关报告,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会计事务所有关报告,能体现出本
单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变化情况;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立医疗机构持有有关部门的任免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需递交法人签字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5、变更主要负责人需提供主要负责人医疗专业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复印件。

医疗机构申请增加健康体检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平面图;
3、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科目目录;
4、体检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医、护、技)花名册及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开展健康体检的设备清单;
6、体检机构急救设施、设备、药品、相关人员情况;
7、体检(中心)相关管理制度;
8、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9、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申请):
医疗机构校验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传染病防治法》执行情况、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变更情况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7、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
质量检测报告;
8、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9、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10、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11、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变更情况;
12、医院评审合格文件(参加等级医院评审的医疗机构提供
上述1-2项材料及评审合格文件,3-9项材料不需要提供。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续展申请):
医疗机构续展申请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续展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信息复印完整);
3、如诊疗科目需要具体到二级科目的医疗机构请提交《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及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带编号的上行文件(文件需要含有具体的二级科目及卫
生局意见,并附现场审验评价意见。

);
4、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申请):
医疗机构注销申请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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