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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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确权发证政策界定第三条自留山长期稳定不变。

继续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

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林业生产用途。

自留山长期归农户使用,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自留山划定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应当退还农户或者划定新的自留山给农户,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收回的,不予退还;尚未收回的,维持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自留山统一组织造林的,不得改变自留山的使用权,所造林木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采伐时间,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营林费用后将所造林木归农户所有。

林业“三定”后,自留山、责任山合并,实行“两山并一山”管理,农户要求区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应当按照农户的要求分别确权发证;农户不要求区分的,可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

当时已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并及时发放林权证;未经造册登记,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确认为自留山。

自留山位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自留山使用权人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共同协商处理。

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等量置换;也可以由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与自留山使用权人签订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归属、利益分成、使用期限。

集体经济组织的山林全部纳入自然保护区或者森林公园的,应将生态公益林的补助、补偿落实给自留山使用权人。

自留山使用权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不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中国国家林业局在推进国有林区域内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

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省级林业局逐步完善实施方案。

下面本文就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并探讨这一改革的意义和影响。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基本介绍1.改革前状况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善,我国的林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国有的,林地利用权也都是由国家统一管理。

但是,由于林地的经营和管理比较困难,经常出现林地闲置和管理混乱的问题。

此外,由于国家对林地的经营和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被国有林场挖空的林地是比比皆是。

因此,针对这一情况,近年来中国国家林业局开始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改革的制度变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将林地的权力从国家转移到群众手中,实现林权的流转和流通,倡导民主管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

该制度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林权确权认定。

对于农民拥有的林地进行验收登记,确保各方面凭据和证明材料正确合法。

(2)林权流转。

林地流转是一项创新重要的改革,可最大限度地利用林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对于林地流转进行宣传,开展流转业务,制定流转规定。

(3)林权保护。

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和政策保障,确保林地权益的平等、公正、合法。

(4)林权纠纷解决。

设立林地纠纷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林权纠纷,维护林地权益。

以上四个方面的改革将使林权流通更加便捷,为农民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3.实施步骤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已经实施落地的步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化管理。

通过林权地图等方式建立林权信息库,为验权、确权等提供技术支持。

(2)完善机构。

加强对林地所有人员和集体组织的教育、培训,建立符合国家农村和现代化要求的林地运营机制。

(3)加强政策支持。

加大对林地的保护支持力度,整合林业产业的各种资源和资金,鼓励林业产业先进技术的推广。

乡镇林权制度改革活动方案

乡镇林权制度改革活动方案

乡镇林权制度改革活动方案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XX年,全镇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

同时,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到XX年底,初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逐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原则上按照四个阶段推进。

组织准备阶段1、成立组织机构。

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农委、管区书记任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各村要成立3-5人组成的林改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林改小组。

2、认真动员部署,搞好试点。

3月上旬召开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会后选择1-2个村为试点,积累经验后全面推开。

3、广泛宣传培训。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意义,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和支持林改。

层层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使参与改革工作的人员掌握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顺利开展工作,确保改革质量。

4、物资和技术资料准备。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备好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档案保存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技术软件、地图表格、合同文本、登记台帐、档案橱柜等物资和技术资料。

制定方案阶段深入调查摸底。

在县、镇林改办的指导下,以村组为单位,由村林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

1、对已承包的林木、林地的承包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收集所有涉及林权的表册、合同等权属证明材料,实地核实本村林地林木资源状况。

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xx〕83号)、《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xx〔xx〕39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xx办〔xx〕5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一)发展目标。

到xx年,全区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全区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股权量化到户改革,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与担保收储机制,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经济活力日益增强、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继续完善确权发证,加强林权权益保护。

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和林权融资市场体系,激发林业创新发展活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林产品。

开发利用森林多种功能,实现集体林业增绿、增质和增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关系(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

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权属证书要发放到户,由农户持有,不得留存在村组或其他单位、个人。

对采取联户发证的集体林地,要从方便经营流转抵押和农民愿望要求出发,做好联户发证的拆分工作,并将权属证书发放到户;确实不易拆分的,要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鼓励建立股份合作经营机制。

(四)开展股份合作经营。

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扩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试点,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集体资产等收益。

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样本(2篇)

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样本(2篇)

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样本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标精神,按照《山西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古交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____》和《马兰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人口情况全村现有总户数户,总人数人。

(二)资源情况用地总面积亩。

其中。

有纯林地亩,灌木林地亩,经济林亩,人工造林未成林地亩。

其中。

包括退耕还林亩,宜林荒山荒地亩。

(三)改革范围本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集体经营的林业用地。

参与林改面积亩。

不参与林改面积亩。

二、组织机构村林改领导小组(有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组长:副组长:成员:三、改革遵循的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收益权。

2、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

3、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地改革形式。

四、改革形式1、非集体林地的处理方法(1)对于合同完善、群众没有异议的,依法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或授权的村林改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确权发证。

(2)对于合同不完善、群众单调不大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变,可以通过调整承包费缴纳比例的办法对合同进行完善。

(3)对暗箱操作,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群众意见较大的,有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进行纠正。

(4)对承包的宜林地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的,一是限期绿化,二是作为合同违约处理,按照程序收回,归集体所有,列入这次改革范围。

2、集体林地的改革方法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均股利方式落实产权,由农户承包同意经营管理,村民以均股利方式参与收益分配。

3、参加林改人口的确定不管人在与不在,凡是年月日前出生,户口在本村的农业人口,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都是参与改革均股利的对象。

4、合同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林改承包期为____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07•【字号】陕政办发[2007]91号•【施行日期】2007.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91号)各设区市、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林业厅制订的《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七月七日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省林业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07〕1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时间安排及目标任务(一)试点范围: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的要求,确定户县、太白县、彬县、耀州区、华阴市、西乡县、富县、榆阳区、宁陕县、山阳县等10个县(市、区)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

(二)时间安排:试点工作从2007年7月开始至2008年9月结束。

(三)目标任务:根据《意见》确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采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为辅的方式承包到户;对已经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

积极探索和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积极探索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为全省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摸索经验。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明晰产权。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范本(二篇)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范本(二篇)

202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标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和保护生态环境,2024年将启动集体林权承包方案的改革,旨在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和保护生态环境。

本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利用权市场化,加强对农民的保护,提高林地的综合利用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改革内容1. 确定承包期限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集体林权的承包期限确定为30年。

承包期满后,可以继续续期,但需根据土地利用情况和生态环境评估情况进行审查。

2. 推进林地流转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等方式,自愿将集体林权流转给专业的林业经营主体。

流转林地的价格由市场调节,保障农民流转林地的利益。

3. 引导多元化经营鼓励农民在承包期内进行多元化经营,组织开展林下经济、林上种植、生态旅游等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扶持政策,提高林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4. 建立健全保护机制设立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林地的生态环境状况,确保林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

对于滥砍滥伐、非法破坏林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5. 完善激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林地流转和生态经营的农民和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奖励和激励政策,鼓励他们更好地保护和经营林地,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改革计划各级政府应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制定改革的具体计划和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和责任分工。

2. 宣传动员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发布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解释方案的意义和目标,鼓励他们积极参与集体林权承包的改革,并解答他们可能存在的疑惑和问题。

3. 流转林地建立流转林地的登记和交易平台,促进农民与林业经营主体之间的有效对接,推动集体林权的有效流转。

4. 支持培训加强农民的培训与指导,提高他们的资金管理、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使其更好地参与林地经营活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结构的变化,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传统的国有林权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促进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改革目标1. 完善林权制度,建立健全的集体林权管理体系,提高集体林权的保护和管理水平。

2. 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林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改革内容1. 完善集体林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林业权属登记和证明制度,确保集体林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加大对林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3. 加强林地保护,加大对违法砍伐和滥用林地资源的打击力度,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4. 加强农民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改革措施1. 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的集体林权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

2. 加大对集体林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集体林权改革的认识和支持度。

3. 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4. 加大对林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的林地保护监测体系。

5. 加强农民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

五、改革效果1. 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得到有效保障,实现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农民的收入将得到提高,林业产业将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3. 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保护,林地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六、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参与,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希望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xx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工作的意见》(x政发x党发〔2011〕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长,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创新完善集体林业经营的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优化配置,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改革、有序进行。

严格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序进行,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林地资源状况和实际,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

3、坚持尊重农民、依靠群众。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到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4、坚持尊重历史、区别对待。

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并正常经营的集体林地,不重新调整,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林地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确认,妥善解决,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5、坚持综合配套、整体推进。

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健全林业管理服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三)总体目标从2012年1月开始,用3个月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各乡镇集体林地的勘界确权任务。

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配套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规范管理体制,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

二、改革范围全县各乡镇内所有的集体林地,包括集体所有的公益林地、荒山、荒沟造林地,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滩、荒沟。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6•【字号】白山政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发〔200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现将《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六日白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依法保护集体林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吉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白山集体林管理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逐步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依法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森林资源增量、农民增收和林业增效的原则。

2.坚持权益平等、让利于民的原则。

改革过程中要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和依法依规的原则。

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实行“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

5.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

从资源底数、林价评估、改革方式、疑难问题解决到方案制定、资源流转收入分配等重要事项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024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但在林业领域,由于集体林权制度不健全,林地流转难、林业经营权利不明确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进一步激发农村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____年,我国将全面推进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解决农村林地流转难、林业经营权利不明确等问题,并使农村集体林业更加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发展经济。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林业的管理和保护,推动林业经营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林业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繁荣。

2. 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平等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林地流转和经营权利的公平分配。

(2) 科学规划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林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3) 利益共享原则:将林业经营所得合理分配给村民,促进村民的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 完善林地流转机制(1)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制度,明确林权界线,确保林地所有权归集体。

(2) 简化林地流转手续,简化林权流转的手续和程序,降低流转成本,提高流转效率。

(3) 加强林地流转监管,建立健全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流转过程的监管和管理。

2. 健全林业经营权利制度(1) 确定林业经营权的期限和权益保护措施,明确林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

(2) 加大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力度,禁止恶意砍伐、滥用林地资源等行为。

(3) 推动林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鼓励村民合作社、林场等林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3. 加强林地生态环境保护(1) 加大对林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林地的巡视和监管,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2) 强化林地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村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提高村民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4. 提高农民林业收入(1) 加强林业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的林业经营技能,增加农民的林业收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1•【字号】绵府发[2007]39号•【施行日期】200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发[2007]39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7]2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有序推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一场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事关金市生态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

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彻底解决山林归属不清、责权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将林权落实到户、到人,还山、还林、还利于民,使广大林农耕者有山、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理顺林业生产关系,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

根据省政府《意见》和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2007年各县市区加快试点,2008年全面推开,2009年全面完成。

三、主要工作内容(一)成市机构,落实责任市、县、乡三级政府层层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农办、目标督查办、法制办,信访、林业、财政,税务、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民政、工商、监察、司法、档案、新闻宣传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操作步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操作步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操作步骤一、机构组建和制定工作方案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即林改领导小组:县(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党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林业、财政、调处、组织、宣传、编委、民政、监察、公安、司法、农业、国土、银监等党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其单位为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

2、组建林改办事机构即林改办:县(区)和乡(镇)林改领导小组下设林改办,工作人员由从林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和林业技术人员组成。

林改办主任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兼任,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技术指导组、资金保障组等。

县级林改办人员20人左右,乡级林改办10人左右。

3、制定林改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和培训方案:(1)将林改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方法步骤、工作机制、资金筹措等相关内容纳入林改工作方案之中,方案中要目标任务安排合理、工作机制有可操作性。

特别是以下几个事项应该写入林改工作方案之中:①林改工作经费筹措:按集体林地面积计,每亩中央财政补助1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元,市级财政补助1元,不足部分由县(区)乡(镇)自筹。

②相关工作机制:县(区)级和乡(镇)级林改工作队(组)的人员抽调,林权纠纷调处机制、林改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林改风险抵押金制度、有关领导和部门分乡(镇)和村组责任包干制度、林改工作质量检查和技术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机制。

(2)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林改宣传方案和培训方案。

4、组建林改工作队(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从县(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林改工作队(组),并分为若干分队或小组,每分队或小组配备若干林业技术人员,分赴乡(镇),与乡(镇)林改工作队(组成方式与县级工作队相同)一起,分成若干工作组(经过林改业务培训后,分组进驻村组开展工作)。

5、购臵相关设备,印制和准备林改相关资料和宣传材料,编制林改乡(镇)村屯编码表等:购臵的设备主要有:林改工作用交通工具、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GPS、纸张笔墨、档案柜档案盒、勘界勾图外业工具等。

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二) 强化林权管理。 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要加强
基本 完成 了明晰产权 、承包 到户 的主体 改革任务 。 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 。 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承办 同 根据省委 、 省政府《 关 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 的 级人 民政 府交办 的林权登记造 册 、 核发证书 、 档案 意见 》 ( 晋发 [ 2 0 0 8 ] 2 4 号 )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 管理和林权流转 、 评估 、 抵押等工作 。 加强林权交易 神 ,现就全面深化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提 出如下意 市场监管 , 依法规范流转 , 保 障公平交易 , 防止农 民
帜, 以邓小平理论 和“ 三个代 表” 重要 思想 、 科 学发 见 》 ( 晋政办发[ 2 0 1 1 ] 7 1 号) 精神 , 加 大林 权争议调
展观为指导 , 全面贯彻 落实 党的十八 大精神 , 坚持 处工作力度 。 建立乡村调解 、 县市仲裁 、 司法保障的
“ 生态 受保 护 、 农 民得 实惠” 的林改 目标 , 创新林 业 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 经营管理体制机制 , 以明晰产权 、 承包到户为基础 ,
山西林 业
1 9 8 0年 创 刊
2 0 1 3年 第 2期
总第 2 2 3期
d o i : l O . 3 9 6 9 / i . i s s n. 1 0 0 5 —4 7 O 7 . 2 0 1 3 . 0 4 . 0 0 2
中共 山西省委 办公厅 山西省人 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要逐 步建立林 业贷款财政贴 息 展 以专业化、 区域化为主要特征的各类林业专业协
制度 , 尽力减轻农 民负担 。各地要探索加快公益林 会 , 发挥政策咨询 、 信息服务 、 科技推广和行业 自律 培育林业 社会化 中介机构 , 引入市场竞争 国家赎买和林地 收储机制, 进一步 降低林业信贷 风 等作用 ;

管理制度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管理制度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管理制度)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焦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灵丘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石家田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壹、基本情况(壹)人口情况全村总户数72户,总人口183人。

其中:农业人口67户,农业人口178人,非农业人口5户,非农业人口5人。

(二)资源情况1、林业用地总面积4016.11亩。

其中:有林地525.13亩;疏林地95.08亩;灌木林地1470.3亩。

2、已流转运营主体面积437亩。

未流转3579.11亩。

3、本次参和林改面积3358.11亩。

4、集体保留的面积221亩。

有争议面积0亩。

二、组织机构1、村林改领导小组组长:董跃副组长:李茂生成员:董纪芳、张兴权、贾文秀2、村林改资源评估小组组长:张兴权副组长:王治明成员:张兴发、董继芳、贾文秀三、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林农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和优先权;3、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连续性;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5、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既积极又稳妥,避免出现新的矛盾。

四、工作步骤1、组建班子、宣传发动于县、乡林改领导小组帮助下,成立本村林改领导小组和资源评估小组,且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权改革的目的意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改革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摸底调查、制定方案(1)对本村的森林资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于县、乡林改小组指导下,以村组为单位,收集所有涉及林权的表册、合同书、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组织林改工作人员和林农,对本村的林地林木资源情况以及宗地(小班)所有权、使用权界线以及面积进行逐壹踏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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辋川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集体林权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供各村、组及林改工作队组参照执行。

一、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宣传发动
①成立乡、村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从乡抽调人员组成驻村工作组;
②每个村民小组推举3-5名办事公道、有一定威信的同志组成林改小组,专管林改工作;
③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林改政策;
④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
⑤制定村林改工作方案。

2、摸底造册。

①收集林业“三定”以来的有关表册、林权证、合同书等资料。

对提交了山林权属来源证明(原件)的权利人,村林改工作组应出具《林权证明材料收据》,收据要注明姓名、编号、小地名、面积等(附件一);
②了解农户人口状况及林地使用权现状,填写《蓝田县林地现状及勘界登记表》(附表一)。

3、组织临山踏界。

村、组林改小组组织林农对原“三定”时的宗地使用权界限,所有权界限,临山逐宗核实登记,做到有草图,有估算面积,有明显四界(附件二:临山踏界规范要求)。

4、了解林农意愿
摸清林农对林改形式的反映,了解林农对集体山林的林改意见。

5、第一榜公示
在调查摸底和临山踏界无异议的基础上,在村务公开栏和人口集居地点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权现状,《林地使用权现状公示表》(附表二)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应当存档备查。

注意与相邻村组做到不重不漏。

6、对一榜公示有异议的山林进行核查和纠纷调处
对林权争议和承包经营权或林权流转等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责、依法调处”的原则,林改小组积极予以调处解决;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7、制定和通过村(组)林改方案
①为保障每个林农的合法权益,对在外打工的林农要求先期告知,寄发林改工作告知书(附件三);对不能及时返乡参加林改的,要寄回委托书,以留案备查(附件四)
②根据人口和林地现状,按照林改政策和原则,在工作组的指导下,村、组林改工作小组结合村组实际,起草村、组林改实施方
案。

林改方案要包括人口现状,林权现状,明确林改形式,林权落实原则等(符件五);
③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对林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完善后进行票决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附件六)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对林改方案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必须有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才能通过。

要严格执行“四签两不准”制度,即:通知开会时要书面通知村民签收(附件七),开会时要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附件八),方案票决时(附件九),村民在表决票上要签字;方案通过后村民在相关事项后面要签名。

不准他人或无委托书的人代签;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
④将票决通过的村(组)林改方案逐级以村委会文件上报乡政府,乡政府将村组的林改方案审核批准后并上报县林改办备案,批准后的林改方案可组织实施,县、乡政府备案时附村组林改实施方案。

二、林权勘界
8、外业勘界勾图
根据村(组)林改实施方案,由驻村工作组和村组干部及时通知林权权利人及其相邻权利人(附件十),勾图技术员,填表人到实地确定四至界线,对经勘查无异议的,由勾图技术员当场勾出宗地界线,指明地形图上的东、西、南、北四界及四至,填写〈林权勘界登记申请表〉(附表三)由四至接界人、勾图技术人员及
其他参与踏界人员当场在表上签名或盖章。

①林地林木共有的,由林地林木共有者推荐一名代表负责申请,并在〈林权勘界登记申请表〉的“林权共有权利人权利说明”一栏中填写共有者姓名,属于按份额共有的还应注明分配比例。

②联户发证的,参照“林地林木共有”形式,由联户推荐一名代表申请,并在〈林权勘界登记申请表〉的“林权共有权利人说明”一栏中填写其他联户姓名、面积,注明属“联户发证”,所联农户还应签订〈联户发证委托书〉(附件十一)
③在接到正式指界通知后,宗地相邻双方如有一方无故缺席指界的,根据别一方所指界线或双方提供的权属图件定界;双方指界人对所指的界限认可,但拒绝在表上签字或盖章的,视同缺席指界;双方指界人对权属界线有争议的,由乡村林改工作组调解,调解不成的,按权属争议处理。

按缺席指界办法确定的界线,驻乡工作组应当将划界结果书面通知缺席方,缺席方如有异议,必须在15日内申请重新划界。

④现场勘查前,乡林业工作站应组织勾图技术员用彩笔初步绘出县、乡、村界,然后逐宗核实林地使用权四至界线,使用权核实完后,林地所有权界线就出来了。

涉及相邻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单位的,相邻单位代表一起参加审核,避免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或与国有单位之间林权地界线重叠。

⑤对于集体林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村组应制定集体山林股权协议(附件十二),印发股权证(附件十三)。

⑥勘界勾图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图面转绘,并与接界的乡、村之间进行拼图,解决重勾漏勾问题。

9、第二榜公示
外业技术人员根据外业勘界勾图和面积计算的结果,由林改小组按〈林地使用权登记公示表〉(附表四)造册后并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公示表底册是重要的林权档案,必须存档。

10、签订(完善)合同
二榜公示期间,个别农户有异议的,有关组织应积极进行纠纷调处。

对二榜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林改实施方案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与林农,或者林农与林农之间签订或完善林地承包合同,包括(流转)合同(附件十四、十五、十六)。

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签字,不得请人代签。

三、发证建档
11、林权权利人申请发证
权属落实后,由林改工作组协助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造册登记,以户为单位填写〈林权登记勘界申请表〉封面,由林权权利人对宗地号及面积进行确认。

村组、村委会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山林权证、自留山证、林地承包合同,包括(流转)合同等申请办证的所有材料,一并装入〈林权登记档案袋〉,报乡政府审核。

申请人属单位的,身份证明应当为单位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属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或者个人户籍证明;委
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2、乡林改办审核
林权申请登记材料经村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乡林改办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受理或暂缓登记受理;
①申请的林权登记不属该行政区域管辖的;
②申请登记的林权不属本次发证范围的,如非林地上的林木;
③申请登记的林权存在争议的;
④申请登记林地使用权,便林地所有权界线尚未确定的;
⑤应当提交的权属证明资料不齐全或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
⑥当事人提供合同不规范的,如未载明林权归属、林地使用权限等;
⑦《林权登记申请表》内容、宗地图、实际因子三者不一致的;
⑧因其他原因不予审核或暂缓登记的。

13、输机
林改办交审核无误的《林权登记勘界申请表》内容及附图输入计算机,校对无误后,打印两份宗地附图,然后将一份粘贴在《林权登记勘界申请表》的附图位置,另一份留作林权证附图用。

14、发证前公示。

(第三榜公示)
①林权证发放前,由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填写《林地所有权登记公
示表》(附五)和《林地使用权登记公示表》(附表六)一式两份,一份线贴公示,一份存档。

同时公示村(组)为单位的林地使用权的所有权示意图。

②公示期限30天。

公示地点:个人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林木使用权的,在林地所在的村或村小组公示;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林地所有权、国有单位或其他单位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林木使用权的,应当在相关的村、组公示。

③在公示的同时,属于个人的,要求申请人校对签章,属于集体的要求组、村、乡签字盖章。

④公示应包括反映问题的渠道、限定的时间,以及反映问题的地点和联系电话,接到书面异议报告的各村林改组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15、颁证
①对公示无异议的,乡林改办应当及时将林权登记申请材料报县林改办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在批准林权登记申请材料时,同时变更或注销原林权证明。

②领证人必须凭身份证领取,并在《林权证发放登记表》(表七)上签字盖章,代领证的,同时还要出示代领人和林权申请人的身份证。

16、建档
林权证发放工作结束后,乡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将确权发证相关材料归档管理,建立林权档案,其中包括计算机建立的林权管理数
据库。

山林纠纷调处协议,必须作为权源依据随林权档案存档。

四、总结验收
17、自查总结
林改工作完成后,各村、组对各自进行林改自查,并写出工作总结和请求阶段验收报告。

18、验收
乡林改办对各村林改工作组织验收。

完成全乡林改工作总结,做好迎接省市县林改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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