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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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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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素有“宜林山国”、“杉木之乡”称誉,是全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州内群峰叠嶂,林木葱茏,被誉为“贵州高原上的翡翠”,是贵州省野生动植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06年12月,黔东南州县作为贵州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林权改革,2007年11月,县集体林权主体改革顺利通过验收。试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丰富的经验,为全州林改工作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全面铺开、稳步推进。我们县集体林权改革虽已通过验收,但在现有的改

革上,我们不断发现不足,试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中做出新的尝试,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改善百姓生活问题中切实发挥作用。下面是我们对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作用中的调研报告。一、集体林权改革的内容、目标和重要意义集体林权改革的任务和目标主要有四条:一是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使农民真正成为集体山林的主人。二是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及时对权属明晰的林木、林地发换全国统一的林权证书,用法律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林权流转,完善流转机制。通过制定和完善林权流转制度,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四是实施配套改革,不断消除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非比寻常的作用。林权改革,就是要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实现“产权归属清

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条件、有利于促进集体林业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使每个林区百姓能感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好处,感受到改革春风带来的幸福。我们希望,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林权制度能为改善民生做出应有的贡献,切实实现百姓利益。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目前县完成林改确权面积11.57万hm2,占纳入林改面积的99.2%,勾绘宗地13.4万宗。在勾绘的宗地中,自留山4.1万宗,面积1.07万hm2;责任山6.9万宗,面积6.67万hm2;集体经营的山林(含各级乡村林场)2.4万宗,面积3.83万hm2,分别占确权面积11.57万hm2的9.2%、57.7%、33.1%。在集体经营的山林中,没有均股均利到农户的面积仅0.047万hm2,这部分山林多是渡船山、桥梁山、祠堂山和风景林。主要取得成就总

结如下:一是规范涉林税费的征管。将涉林税费进行全面清理,林木产品收费项目由原来的13项裁减为9项,制定出台了《县林木产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了应征的税目和费目及其标准。二是对林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探索性改革。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订出台了《县林业局机关开展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调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林业局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三是盘活现有林业资产,强化林业经济优势。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设“一办六中心”、建立“一站式”服务和“一证通”窗口。实现产销见面,降低销售成本,起到既方便林农,又让林农得实惠的双重作用。此项工作已上报省厅待批。四是构建林业专业合作协会。为帮助林农进入市场,拓展林产品销售渠道,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五是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我县积极引导森林经营单位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目

前,已编制完成了县县级森林经营方案、县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启蒙镇玉泉村村级森林经营方案以及15个乡村林场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六是规范木材采伐指标分配。按照“一乡选一村”的模式,在全县15个乡镇中选择15个村作为采伐管理试点村,试点村指标根据全县可采资源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村;选择村干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作为木材采伐备案村。虽然县的林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1、林地权属争议大。纠纷调处有一定的难度因“三定”时期工作粗糙,改革不彻底,普遍存在证山不符、一山多证、一证多山、界线不明等现象。这次林改,按照的林改方案,将明晰林权170万亩以上,涉及群众占总人口90%以上,难度之大不言而喻。为妥善处理权属问题,在尊重历史前提下,采取“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镇内纠纷不出乡镇”的调节机制,充分发挥老村干、老林农、老党员的模范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

基层,大大减轻政府和自身的负担,有利于加快改革的步伐。2、农民改革意识淡薄。参与积极性不高:工作粗糙和程序不规范,导致林地权属不明晰和经营主体不确定等问题,使农民经营林业的信心不强。在政府主导型改革背景下,农民参与的主动性不高,对此要抓好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群众知道为什么要林改、改什么、怎么改等,确保广大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多渠道、多层面广泛进行宣传,使广大林农踊跃参与,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3、盲目套用,过于“僵硬”地执行国家政策:县是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江西四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而开展的。“三定”时由于工作粗糙和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解决“林区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因此林区各级部门和社会力量要完全行动起来。当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

果,但还不完善,因此还要加大深化力度,为更好的保障农民权益做贡献。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中取得的成绩“天地之间,莫贵于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出的林改口号,县政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活动,通过调研报告、社情民意、提案等方式,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关乎林区的发展、改革和民生问题。如何认识和把握县正在试行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价值,关键在于它怎么利用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横向来说,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如何让全体人民包括县的所有职工群众都能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县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做了很好的回答。在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上,职工群众最关心的有五个问题:①林权证的问题;②经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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