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1. 引言评审是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电力优质工程评审的办法,以确保工程达到优质标准,并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评审标准2.1 质量标准:电力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向全体参与者明确传达。
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选择和运维等方面。
2.2 可靠性标准:电力工程的可靠性标准应考虑供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注重防止电力中断、故障和事故发生。
评审过程中,应检查工程的可靠性相关文件和措施是否完备。
3. 评审流程评审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3.1 提出评审申请:工程建设单位应向评审机构提出电力优质工程评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计划、关键设备选择方案等。
3.2 评审准备:评审机构应组织评审小组,制定评审计划和评审细则。
评审计划应包括评审的时间安排、评审人员分工等。
评审细则应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重点。
3.3 评审过程:评审人员应按照评审细则对工程文件进行逐项评审。
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评审人员可就相关问题与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沟通。
3.4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报告应详细记录评审过程、发现的问题、建议的改进措施等内容。
3.5 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机构应将评审报告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应认真对待评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并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改进措施。
4. 评审要求4.1 评审的时机: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应在工程建设前、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前进行。
评审时机应充分考虑评审结果对工程进展的可能影响。
4.2 评审人员的要求:评审人员应具备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或运维的相关经验和知识。
评审人员的专业背景应与工程建设的特点相匹配。
4.3 评审结果的跟踪和验证: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评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在后续工程建设中跟踪执行结果。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造就一支电力行业优秀经营管理者队伍,树立先进典型和标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电力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电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开展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活动。
为规范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是授予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电力企业、企业经营者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评选工作每年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结果,研究和解决评审工作的其它重大相关事宜。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中电联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专职副理事长、秘书长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中电联理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中电联党组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并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初审工作。
专家评审组成员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辅业集团公司、省级电力行协及中电联的有关部门和分会的专家组成。
分管该项工作的中电联领导担任组长。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中电联行业与企业文化部,负责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组织、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推荐第七条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申报对象为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辅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企业,以及省级电力行协及中电联的会员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企业”)。
第八条推荐单位为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辅业集团公司、省级电力行协及中电联分会。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申报企业及企业经营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本企业责任的人身、设备特、重大事故,没有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无重大污染事件发生,没有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力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形式审查、合规性核实、工程核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含光热)、垃圾焚烧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或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项未列入的,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年版)》
第二十五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 评审、审定及表彰等阶段。
第二十六条 申报材料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 首次会
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播放 DVD 光盘; 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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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 (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
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消防部门); 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 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 会); 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 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 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 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 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 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 见。 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首页、结论页、签章页); 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 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 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 版)
第一章 总 则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公司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作座谈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制定,将另行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的必备条件第三章优质工程的考核内容第四章优质工程的申报第五章优质工程的评审第六章奖励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创建优质工程,把我国电网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电网,满足电力生产需要,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电力供应,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投资或控股、由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建设的新建电源工程、新建直流输电工程和电压为220千伏及以上的新建交流输变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还需满足第六条(一)所规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是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审重点考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性能先进性、功能可靠性、建设质量优良性、投资经济性、建设管理规范性。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年版)
关于评选2006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通知中电建协工[2006]1号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争创优质工程,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决定开展2006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并需经所属上级主管单位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或省级电力行业协会),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版)预审后,统一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进行评选。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见附件或登录网站:。
二、申报条件:1、应是2002年7月30日至2005 年7月30日期间竣工并已正式投产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对于目前国内同期、同类建设规模最大、电压等级最高的大型电力工程,申报要求的竣工时间可适当放宽。
2、容量和规模: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装机容量为250MW及以上的水电工程;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50MVA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本地区无符合以上规模或电压等级的工程项目时,可申报目前本地区电压等级最高且规模最大的工程项目;节约型、环保型、再生能源、其他新(特)能源等大型电力工程,可适当放宽规模限制。
3、其他条件见《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版)。
三、同期工程超过2台机组的发电工程,同一公用系统的2台机组可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同期核准的变电站和线路工程,可作为一个输变电项目申报。
四、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应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版)的规定,填写申报表并报送申报材料。
五、申报单位应于2006年4月1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与电子版报送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六、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交纳申报费每项工程1000元。
七、联系方式:单位: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邮编:100761联系人:范幼林李婧电话:(010)63414323、(010)63414337传真:(010)63414335邮箱:djqxlijing@银行帐户: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开户行:工商行北京分行樱桃园支行帐号:818032714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版)二OO六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关于评选优质工程通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推动电力建设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决定在全国电力建设行业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活动。
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随着我国电力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电力工程技术的不断提高,电力优质工程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在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同时,也需要通过评选电力优质工程来推动整个电力行业的发展。
因此,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制定是必要且重要的。
一、评奖范围1.配电网建设:包括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配电网建设。
2.送变电工程:包括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地下电缆线路等送变电工程。
3.火电工程:包括煤电、核电、水电、风电等各种火电工程。
4.新能源发电: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新能源发电工程。
5.智能电网:包括电能计量、电子监控、通信技术等智能电网建设工程。
二、评奖标准1.技术标准:电力优质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性。
2.安全标准:电力优质工程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机制。
3.环保标准:电力优质工程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较高的环保标准和低碳发展理念。
4.经济效益:电力优质工程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较高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三、评奖程序1.报名及初审:参评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资料和所需材料。
参评单位资料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流程。
2.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决定最终入围单位。
3.实地考察:选出的入围单位需接受实地考察,旨在检查工程质量和参评单位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4.终审:评审委员会对考察结果和评审材料进行最终评审,评定电力优质工程奖等级,并授予奖项。
四、评奖等级和奖项评估结果将根据水平而被分层次或提名。
电力优质工程奖包括以下三个等级:1. 优秀奖:符合评选标准的优质工程可以获得优秀奖,鼓励并表彰优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 突出贡献奖:从优秀奖中优选出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项目,授予该项奖项。
3. 特别贡献奖:通过已获得突出贡献奖的项目或单位,从中优选出具有特别贡献的,授予该项奖项。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及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电力建设优质工程评选制度
电力建设优质工程评选制度一、评选目的本评选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电力建设企业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评选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电站、输电线路、变电站等各类电力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工程。
三、评选条件1. 参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工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
3. 工程在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有创新,且成效显著。
4. 工程在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表现突出。
5. 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四、评选程序1. 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愿申报,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2. 初审阶段: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下一阶段。
3. 现场评审:专家组对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全面评估工程质量和运行情况。
4. 综合评议:根据现场评审结果,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5.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6. 颁奖阶段: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奖励措施对于获得优质工程称号的项目,除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外,还应给予以下奖励:1. 在行业内进行广泛宣传,提升获奖单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和合作项目。
3. 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六、监督管理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均可向主办方举报。
主办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对结果负责。
七、附则本评选制度由电力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并实施。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而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不仅对电力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为了鼓励电力行业中小型企业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应运而生。
一、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的意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电力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评选活动,旨在表彰电力行业建设的优秀工程,提升电力企业的品牌形象,加强电力企业的竞争力。
而围绕中小型电力企业的评选,则更加突出了鼓励和推动这些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意义。
一方面,中小型企业在电力行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提高中小型企业的建设质量,对于整个电力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意义。
另一方面,中小型企业在技术和资金上相对较弱,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评选和支持,可以引导这些企业更好地面对市场压力,促进电力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的规则和程序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是经过认证的评选活动,其规则和程序比较严格。
具体来说,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客观”的原则,组织评选过程中规范评选程序,保障评选公正性和客观性。
具体规定如下:1.评选单位的确认。
评选企业必须是在国家认可的电力行业内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咨询、设备生产等方面的企业。
2.奖项设置。
评选设优秀设计奖、优秀施工奖、优秀监理奖、优秀研究咨询奖、优秀设备制造奖及优秀工程经理奖六个奖项。
评选的中小型电力企业可以选择自己参与其中的某个奖项,也可以参与多个奖项。
3.评选标准。
评选主要以该企业在建设电力工程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质量、工程管理、工期控制等方面的表现为标准,且以该企业自己最优秀的工程为主要评选依据。
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的支持措施除了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和标准,电力行业在中小型电力企业评选的支持上也下了不少努力。
具体措施如下:1.政策扶持。
政府对于中小型电力企业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如对中小型企业进行税收减免、优惠利息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给电力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市场环境。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 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 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随着中国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提升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
为了表彰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鼓励全行业推行更高质量的工程建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成立,并制定了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包括电力建设工程中的新建、改造、扩建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电力、输变电工程、电气设备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二、评选条件(一)项目建设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术实力,完成项目后能够正常运营。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工程标准,设计合理、施工精细、技术先进、质量可靠。
(三)项目建设对环境保护有积极贡献,符合环保要求,对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遵守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与施工单位、员工、配套供应商、生态环境等各方面建立良好关系。
三、评选时间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举办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在当年的4-6月份进行。
具体时间和程序由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决定。
四、评选程序(一)报名:项目建设单位先自愿报名,评选委员会按照报名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现场考察情况,决定哪些项目进入初评阶段。
(二)初评:根据报名材料以及项目建设、运营、运维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初评出10-20个优质工程。
(三)复评:对初评出来的优质工程进行现场复评,旨在准确了解工程建设全过程,深入了解工程建设的技术难点、施工难点等,以及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指标。
(四)公示:将复评的结果公示,对优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先进经验、优秀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等进行宣传,展现中国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实力和成果。
五、颁奖方式成功入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和个人将得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荣誉称号以及奖金等。
奖金数额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由电力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等进行发放。
六、总结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办法结合电力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科学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质量、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的要求,以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方式表彰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一、概述为了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一些省市出台了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此办法旨在明确电力工程建设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已竣工的电力工程进行评估,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二、评审主体和范围1. 评审主体:由政府指定的专业电力工程评审机构负责电力工程的评审。
2. 评审范围:该评审办法适用于各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电力工程。
三、评审程序1. 申请评审: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提出评审申请,并附上完整项目资料。
2. 评审准备阶段:评审机构对评审申请进行初步评估,以确定评审的工作范围和评审标准。
3. 现场评审:评审机构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程背景、设计方案、施工等情况。
期间,评审机构应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进行沟通。
4. 报告编写: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作出评审结论和意见。
5. 评审结论提交:评审机构向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提交评审报告,并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后续支持和监督。
四、评审标准电力工程项目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工程设施的性能,如设备传动性能、能效等。
2. 工程可靠性和稳定性,如设备寿命、冗余性等。
3. 工程的安全性,如防热、防火、防爆等。
4. 工程的环保性,如废水、废气的处理方案等。
5. 工程成本,如工程建设费用、维护费用等。
五、评审结论和意见评审机构将根据评审标准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制定评审报告,并作出评审结论和意见。
评审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通过评审,证明项目建设合格,可以移交运营部门。
2. 通过评审,但需改进一些不足之处,建议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改进,并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后续支持和监督。
3. 不通过评审,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整改。
4. 在特殊情况下,评审机构可以对电力工程建设成果给予奖励,以鼓励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建设。
六、后续支持和监督评审机构应对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后续支持和监督,确保电力工程建设达到预期质量目标。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篇: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规范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四条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第五条申报企业应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
(二)生产经营作风端正,重合同,守信誉。
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高,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业绩突出。
(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四)近三年内获得过省、部级及行业以上优秀企业或工程质量管理奖。
(五)在三年内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社会影响事故。
无违法行为。
工程合格率100%。
第三章申报材料要求第七条申报企业要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要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八条申报企业要填写《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并签署企业注册地税务部门确认意见(无税务部门意见的企业可附申报当年审计报告扫描件)和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确认意见。
第九条申报企业要填写《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由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的企业可附申报当年审计报告扫描件)。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十条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交由各地方、行业协会,各协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所分配名额进行审核后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办公室推荐。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 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 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及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
第六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七条 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 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 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 容量和规模: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奖罚制度)2020年最新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含中小型及境外工程)
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评审方法(含中小型、境外工程,2017 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使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照现行国家法律、法例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每年展开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本着公司自发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判定赞同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切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取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的项目中,介绍拥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良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惯例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余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出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1—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公司或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公司能够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赞同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点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要环境污染事故和重要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 500kV 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 100 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 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 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 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 600MW及以上的核电惯例岛工程;7.单机容量 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 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以上种类未含,工程造价 5 亿元及以上的其余电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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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提升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激励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应在施工管理、经营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技创新、信用建设等方面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活动由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考虑地区差异和平衡。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第五条评选范围:
水电、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中的中电建协的会员单位。
第六条评选条件: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重合同、守信誉、无不良纪录、无违法行为。
二、具有施工资质等级,近三年内获得过电力集团公司、地(市)级或同等级别以上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奖励。
三、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现代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四、企业在三年内没发生国务院令第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含)及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工程合格率100%。
第三章申报要求
第七条申报“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的单位,要如实撰写2000字以上的业绩材料,填写“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申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第八条“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要有企业注册地税务部门意见和上级质量确认部门意见,“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申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须经上级财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表格须经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电力行协)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中电建协。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九条中电建协组织评委会按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中电建协批准后公布。
第五章评选纪律
第十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
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取消获选资格。
第十一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取消评审资格。
第六章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全国电力建设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单位,由中电建协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在有关会议上表彰。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中电建协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