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一书四方案
22.6678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续一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文件
预审机关
批复文号
预审意见
项目批准
文件
批准机关
批
工程概算
功能分区名称
用地面积
续二
县(市)
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市(地、州)
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备注
二、土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类
转用面积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其中:耕地
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需调整规划
规划级别
国家级
规划级别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市级
√
市级
√
县级
县级
乡级
乡级
农用地转用计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其中:耕地
√
三、补充耕地方案
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挂钩的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补充面积
补充耕地方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缴纳金额
一书三方案,一书四方案,一书五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一审核人:填表人:二、农用地转用方案审核人:填表人:三、补充耕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续一审核人:填表人:四、征收土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续一注审核人:填表人:五、供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续一审核人:填表人: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书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
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1地类: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2转用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中栏内注明;需调整规划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3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与农用地转用面积一致。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四、征收土地方案(五)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五、供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里、个。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续二
填表人:刘剑锋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填表人:刘剑锋
补充耕地方案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
填表人:周婷
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续一
填表人:刘剑锋
征收土地方案(地块)之A区块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续一
填表人:刘剑锋
征收土地方案(地块)之B区块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填表人:刘剑锋
征收土地方案(地块)之C区块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续一
填表人:刘剑锋
供地方案
续一
填表人:刘剑锋。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年月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一续二二、农用地转用方案计量单位:公顷填表人:三、补充耕地方案单位:公顷、万元合;表中填报的质量等别均为国家利用等,平均等别取加权平均值。
四、土地征收方案(使用国有土地方案)续一填表人:五、供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元/平方米、年续一填表人:“一书四方案”填报说明“一书四方案”由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统一编号,涉及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应与规定的其他报批材料同时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栏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填写建设项目名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填写××市(县)××年度第××批城市建设用地。
2.“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是指申请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3.对分批次建设用地,“拟开发地块、项目名称或编号”栏中,填写地块名称、编号或项目名称,对单个项目用地,则填写项目名称。
“规划用途”一栏,须按照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其他用地(含特殊用地)等六大类填写,其中住宅用地须细分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改房、安置住房、现价商品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其他住房用地等类别。
同一地块包含多个规划用途的,须分开填写规划用途及面积。
二、补充耕地方案1.“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是指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县、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是指负责补充耕地的企事业单位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补充耕地方式”栏中“自行补充”是指建设单位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的方式;“易地补充”是指申请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由于没有条件自行补充耕地,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市州、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市州、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充耕地的方式。
“一书四方案”到底是哪一书?哪四方案?
Don't complain when you encounter difficulties. Since you can't change the past, try to change the futur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一书四方案”到底是哪一书?哪四方案?导读:一书是指用地呈报说明书。
而四方案则是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还有征用土地方案以及供地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一束四方案需要由县或者是市以上的资源行政部门根据有关的资料去编写,并且要逐级上报到有能够批准的政府,审批才可以。
一、“一书四方案”到底是哪一书?哪四方案?“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 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 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
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补充耕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土地现状
补充面积
1
K51G027083 63/013
旱田
1.6019
合 计
1.6019
填表人:牛宏图
四、 征 用 土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万元/公顷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灯塔镇
村
西孟村
权 属
状 况
范围、界址、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征
地
补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市(地、州)
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市(地、州)
人民政府审
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备 注
辽源市2016年第5批次
二、农 用 地 转 用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类
转用面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1.6019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2
征地前人均耕地(亩/人)
7.9030亩
征地后人均耕地(亩/人)
7.6270亩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
用地单位安置
农业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
留地安置
土地开发整理安置
回迁安置
备
注
填表人:牛宏图
10.4124
已 完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补充面积
合计
其 中
开 发
整 理
复 垦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_一书四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合称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 年月日“一书四方案”填报说明“一书四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统一编号,涉及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可以手工填写,也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应与规定的其他报批材料同时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建设用地项目采取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行文请示的形式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中“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栏和“市(地、州)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栏可不填写内容。
2、“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栏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填写建设项目名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填写**市**年度第*批城市建设用地。
3、“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是指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1、建设用地项目在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上均已作了安排,且选址不需要调整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按照本通知精神可以对规划作调整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2、建设用地项目应先申请使用申报用地当年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在当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够用的情况下,可申请使用上年度结转的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1、“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是指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县、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是指负责补充耕地的企事业单位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补充耕地方式”栏中“自行补充”是指建设单位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的方式;“委托补充”是指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县、市人民政府由于没有条件自行补充耕地,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充耕地的方式。
采取委托补充方式补充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由建设用地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附件8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计量单位:公顷二、农用地转用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三、补充耕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四、征收土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五、供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公里、个“一书四方案”填报说明“一书四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用部电子报盘软件填报,并打印签字盖章;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栏填写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2.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栏填写申请用地中需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之和。
3. “使用集体土地”栏填写申请用地中不涉及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面积。
4. 县(市)和市(地、州)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审查意见栏须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1. “质量等别”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平均质量等别”填写占用的耕地各质量等别与面积加权平均值,保留整数位。
2. “符合规划”栏填写符合规划或不符合规划,“需调整规划”栏填写需要调整或不需要调整,“规划级别”栏填写国家、省、市、县、乡级,可填写一级或多级。
3. 建设用地项目应先使用申报用地当年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对于未使用当年用地计划指标的,应予以说明。
三、补充耕地方案1. “25度以上坡耕地”栏仅适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填写。
2. “可调整地类”栏填写占用的此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由耕地改为非耕农地并记入耕地保护任务的面积。
3. “挂钩确认信息编号”栏填写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的信息编号。
4. “平均质量等别”栏填写挂钩的补充耕地各质量等别与面积加权平均值,保留整数位。
5. “补充水田”栏填写挂钩的补充耕地中水田面积。
四、征收土地方案1.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乡(镇)”、“村”栏填写征地涉及的乡(镇)和村名称。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填表人:二、农用地转用方案填表人:三、补充耕地方案三、补充耕地方案(续一)填表人:四、征用土地方案填表人:五、供地方案填表人:“一书四方案”填报说明“一书四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统一编号,涉及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可以手工填写,也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应与规定的其它报批材料同时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建设用地项目采取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请示的形式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中“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栏和“市(地、州)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栏可不填写内容。
2、“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栏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填写建设项目名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填写 * *市 * *年度第 * 批城市建设用地。
3、“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是指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1、建设用地项目在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上均已经作了安排,且选址不需要调整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按照本通知精神可以对规划作调整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2、建设用地项目应先申请使用申报用地当年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在当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够的情况下,可申请使用上年度结转的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1、“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是指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县、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是指负责补充耕地的企事业单位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补充耕地方式”栏中“自行补充”是指建设单位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的方式;“委托补充”是指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县、市人民政府由于没有条件自行补充耕地,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充耕地的方式。
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 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一审核人: 填表人:二、农用地转用方案审核人: 填表人:三、补 充 耕 地 方 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审核人: 填表人:四、征 收 土 地 方 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续一注审核人: 填表人:五、供 地 方 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续一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及有关情况说明审核人: 填表人: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书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 位小数。
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 ] 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
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 )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 )工程设计批准文件 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 )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地类: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 ] 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转用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 位小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中栏内注明;需调整规划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一书四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最新格式)
其中:耕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其它费用
名称
金额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征地费用
综合标准
需要安置的
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
劳动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用地单位安置
农业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留地安置
土地开发整理安置
备
注
1、土地补偿费总额:万元;
2、安置补助费总额:万元;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年月日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申请用地总面积
新增建设
用地面积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类
合计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其中:
基本农田
林地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补偿标准符合《土地管理法》和我省有关规定。
填表人:
五、供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
建设用地
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
单位名称
申
请
用
地
面
积
总面积
公顷
分期
建设项目
申请用地
第一期:公顷
第二期:公顷
第三期:公顷
本
期
拟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填报机关(公章):辽源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填报时间: 201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计量单位:公顷、万元申请用地单位辽源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辽源市2015年第8批次申请用地总面积 4.0807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9881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地类合计其中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总计 4.0807 4.0807 (一)农用地 3.9881 3.9881其中耕地 3.9881 3.9881 其中:基本农田0.0000 0.0000 0.0000 园地林地灌木林坑塘水面农村道路(二)建设用地0.0926 0.0926 (三)未利用地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拟开发区、块(项目)名称或编号用地面积开发用途宗地1 4.0807 工矿仓储用地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单独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预审机关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文号预审意见:项目批准批准机关址建设项目用地文件批准文号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批准文件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工程概算功能分区名称用地面积县(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市(地、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市(地、州)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备注辽源市2015年第8批次二、农用地转用方案计量单位:公顷其中地类转用面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3.9881 3.9881农用地其中:耕地 3.9881 3.988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规划需调整规划规划级别国家级规划级别国家级省级省级市级√市级县级县级乡级乡级农用地转用计划拟使用计划指标的年度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本年度计划指标结转计划指标农用地其中:耕地3.9881 3.9881若使用结转计划指标,请予以说明:填表人:牛宏图三、补充耕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辽源市人民政府补充耕地承担单位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对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名称辽源市寿山镇、工农乡土地整理项目补充面积 3.9881补充耕地方式委托补充√自行补充缴纳耕地开垦费情况收费标准3.9881×1.30元/㎡×5倍=25.9227万元缴纳金额25.9227已完成补充耕地情况补充面积合计其中开发整理复垦3.9881 3.9881验收单位及文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开发[2010]82号22040220100001 计划补充耕地情况计划补充面积合计其中开发整理复垦实施年度完成面积资金安排补充耕地实施计划补充耕地地块情况序号补充耕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土地现状补充面积1 K51G027085 199/013 旱田0.602 K51G027085 24/013 旱田 1.203 K51G027085 119/013 旱田0.814 K51G027085 135/013 旱田0.13815 K51G027085 10/013 旱田0.146 K51G027085 14/013 旱田 1.10合计 3.9881填表人:牛宏图四、征用土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万元/公顷被征用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乡(镇)灯塔镇村富强村权属状况范围、界址、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8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五、供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里、个
“一书四方案”填报说明
“一书四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用部电子报盘软件填报,并打印签字盖章;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1.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栏填写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2.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栏填写申请用地中需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之和。
3. “使用集体土地”栏填写申请用地中不涉及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面积。
4. 县(市)和市(地、州)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审查意见栏须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1. “质量等别”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平均质量等别”填写占用的耕地各质量等别与面积加权平均值,保留整数位。
2. “符合规划”栏填写符合规划或不符合规划,“需调整规划”栏填写需要调整或不需要调整,“规划级别”栏填
写国家、省、市、县、乡级,可填写一级或多级。
3. 建设用地项目应先使用申报用地当年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对于未使用当年用地计划指标的,应予以说明。
三、补充耕地方案
1. “25度以上坡耕地”栏仅适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填写。
2. “可调整地类”栏填写占用的此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由耕地改为非耕农地并记入耕地保护任务的面积。
3. “挂钩确认信息编号”栏填写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的信息编号。
4. “平均质量等别”栏填写挂钩的补充耕地各质量等别与面积加权平均值,保留整数位。
5. “补充水田”栏填写挂钩的补充耕地中水田面积。
四、征收土地方案
1.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乡(镇)”、“村”栏填写征地涉及的乡(镇)和村名称。
2. 征地补偿情况中,“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指单位面积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
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填写征地区片价;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还须填写产值标准和倍数。
3. 征地安置情况中,“安置途径”栏各项安置方式填写人数。
五、供地方案
1. “功能分区”栏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名称和内容填写。
2. 申请供地情况中,根据各功能分区相应填写供地方式和面积;适用相同建设用地指标值的同类功能分区、采取同一供地方式的,可以合并填写,“供地面积”栏填写供地面积之和。
3. 指标适用情况中,“数量”栏填写功能分区的个数,公路路基等线状工程填写各有关工程段长度之和。
4. 改扩建项目如原有项目用地不在申请用地范围内,应在“原有用地”栏填写原有各功能分区的用地面积。
5. “指标控制面积”栏填写按建设用地指标值计算的用地面积;“指标对应条件”栏填写选用该建设用地指标所依据的条件。
6. “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指申请用地超过土地使用标准的建设项目或尚未出台土地使用标准的有关行业建设项目,须填写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