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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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第一章名词解释及行车人员的作业标准
第一节行车名词解释
1、车列:将若干车辆连挂在一起的编组;
2、列车;车列挂上机车,配备上乘务人员并在区间运行时;
3、调车:在车站内进行列车编组、解体、转线、车辆摘挂、转场;采排场专用线的取送;机车出入库作业等,使机车车辆有目的的移动(列车、单机、动力车在车站的到发、通过并在区间运行时,不属于调车)。
4、区间:为了安全有效地组织列车运行,铁路线路以车站和线路所为分界点划分为许多线段,分别叫站间区间和所间区间。
5、占用区间:区间已进入列车或办理闭塞,封锁区间、已溜入或停有车辆,区间岔线开通反位时。
6、闭塞:为防止列车在区间内发生冲突或追尾事故,在同一区间或双线区间的同一方向内,同时只允许有一列车运行时。
7、闭塞设备:为施行闭塞而采用的设备。
8、进路:列车或调车列在车站内,由一点运行到另一点的全部行程。
9、通过进路:为通过线两端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之间的一段线路。
10、接车进路:接入列车由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起至接车线末端(出站信号机或警冲标)为止的一段线路。
11、发车进路:发出列车由列车前端起,至相对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为止的一段线路。
12、调车进路:由调车信号机(手信号)至次一调车信号机(手信号)的一段线路。
13、冒进信号;机车车辆的任何一部分超过显示停车信号的位置。
14、越过警冲标:超过不准向线路交叉点方面的地点警冲标。
15、妨碍接发车的有关进路:直接妨碍接发车的调车作业活动或邻线调车时可能越过警冲标,侵入接发车限界。
第二节线路名词解释
1、站线:指站界内的线路。
有:到发线、通过线、翻车线、车库线、停车线等。
2、干线:指连接车站及通往各工作面或连接厂房专用线担负运量较大的重要线路。
3、岔线;指按作业用途而确定的专用线路。
如:安装线、电铲线等。
岔线分为站管岔线、区间岔线、干线岔线。
4、站管岔线:指与车站衔接的线路。
5、区间岔线:指与区间干线衔接的线路。
6、干线岔线:指与干线衔接的线路。
7、固定线:指担负运量多又不移动的线路。
8、移动干线:指担负运量多而移动较少的线路。
9、移动线(活道):指采排场工作面上的活动线路。
10、定位:道岔向某一线路经常保持开通的位置。
第三节行车人员的作业标准
1、行车用语:清楚明了,认真复诵;
2、程序动作:准确、熟练、不颠倒、不简化;
3、信号显示:位置适当、显示及时正确、横平竖直、灯正圈圆、角度准确;
4、立岗接车:不分天气好坏,提前出场,服装整齐,姿势端正;
5、调车速度:掌握环境运转,及时调整速度,作到旗闸一致;
6、上下车辆:看准、抓紧、站稳、不冒险;
第二章车站及道口管理
第一节车站管理
一、编号及站界划分
1、股道编号:从靠近站舍的线路起,向远离站舍方向顺序编号。
2、道岔编号:从列车到达方向起顺序编号,上行为双号,下行为单号,尽头线向线路终点方向顺序编号。
3、车站站界的划分:
⑴、有信号机的车站,为进站信号机处;
⑵、无信号机的车站,为车站所衔接各线最外方顺向道岔30米外;对向道侧警冲标外方30米。
二、道岔管理;
1、站管人工扳动道岔由扳道员负责;
2、站管电动道岔由信号工负责;
3、野岔由工务人员负责;
4、各种道岔必须经常进行清扫,范围是:自尖轨尖端至辙叉跟端为止。
5、清扫时必须是在没有作业的空闲时间内进行。
6、一切道岔必须保持定位(除进路式电气集中操纵的道岔),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方可变位:
⑴、接发列车或进行调车作业时;
⑵、机车车辆占用线路时,道岔应开通空闲线路时;
⑶、向有车线接车,必须将道岔置于空闲线路时;
⑷、清扫和修理道岔时。
(注:使用、清扫和修理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定位)
7、全矿所有手动道岔除由扳道员负责扳动的以外,其余均按野道岔办理,由使用人员自己扳动,列车牵引运行时,由司机扳动;推进运行时,由调车员扳动。
8、为了与站管道岔区别,野道岔编号时,号前冠以0字头,如:01#、02#等。
9、手动道岔的扳动,规定自来车方向的最后方开始,依次向前方扳动,然后确认进路开通正确。
10、电动集中道岔由值班员亲自操纵,禁止其他人员操纵。
排列进路必须准确及时,确保列车和调车作业的安全。
11、一切电气集中操纵的道岔,在机车车辆已接近道岔或驶入接近区段后,禁止强行扳动道岔和突然变更进路。
若必须变更时,必须与乘务人员联系彻底,,确认机车车辆停稳后,方可重新排列进路(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特殊情况例外)。
12、电动转辙机的手摇柄,由信号工负责保管,停电时,信号工可根据值班员的指示,将道岔摇向主要行车方向,单线开通。
对单线开通的进路,值班员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处理电动道岔需用手摇柄时,必须经过值班员的准许。
13、信号工在处理道岔、信号、闭塞设备的各种按钮故障后,试验或使用前,必须与值班员联系彻底,而值班员必须认真确认机车车辆的动态和区间空闲,作好记录,方可使用。
第二节道口管理
1、道口设置必须经矿生产、安全、保卫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无人看管的道口必须设置警示牌、道口标记等安全措施。
2、各种车辆、行人、牲畜穿越无人看管的道口时,必须严格执行道口管理规定,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禁止强越道口。
3、列车、机车等接近道口以前,应加强了望,掌握环境运转,并在接近道口150米时,明笛预告、减速。
驶过道口的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4、道口基本轨、护轮轨应保持45毫米的深度,并做好及时清扫和冬季除雪工作。
5、道口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道口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一节一般要求
1、所有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车调度或值班员的命令,必须服从指挥。
2、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车站值班员一人发布。
3、列车运行条件变更时,必须按行车调度发布的行车指挥命令运行。
4、值班员在接受命令时,必须逐字逐句核实复诵,确保无误,并认真做好记录。
5、值班员向调车员及司机传达或发布命令时,调车员及司机必须复诵。
6、列车运行方向原则上以开往东、主采场为上行;岩石站、工业场区的线路以开往中央站为上行;输出站以开路白云站为上行。
7、变更列车运行进时,值班员必须确认列车的运行情况,在列车已接近道岔或已开放信号机时,不准突然变更。
必须时,应与车上乘务人员联系彻底。
8、每一列车辆在出发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
⑴、车辆检查员必须检查车辆技术状态及制动缸作用是否良好;
⑵、司机应检查机车技术状态,并与调车员配合进行简略试验;
⑶、调车员应检查确认车长阀工作是否可靠;翻车把手在排风位置;车梯扶手牢固,站立处防滑可靠等。
第二节列车编组
1、列车编组长度应根据各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并留出至少15米的安全距离计算,并且最后一辆车必须制动良好。
2、工作机车应挂接于列车前部。
双机牵引时,本列机车的职务由第一位机车负责。
补机不准位于列车的中部。
救援机车挂有隔离车时,事故列车中的机车位于中部时,该机车应加入全列车制动系统。
3、下列车辆禁止编入列车:
⑴、车体状态不良(如车梯、扶手、车钩损坏等)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时;
⑵、发生重大脱轨或大事故未经检查可以运行的车辆;
⑶、燃轴的车辆。
4、车辆连挂和隔离的限制:
⑴、通勤列车必须全部制动良好,不准编入其它车辆;
⑵、汽吊禁止与火药、易燃、易爆等危险车辆及运矿列车或水车等车辆一起连挂;
⑶、机车挂平土犁时,禁止连挂其它车辆;
⑷、编组列车时,禁止连挂无制动车辆。
(运行中若发生制动梁脱落或制动机损坏,必须关闭截断塞门时,关门的车辆不准超过一辆,而且不得挂在尾部,挂好后应通知车上乘务人员)
⑸、机车与装有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连挂时,中间必须连挂一辆以上的隔离车。
⑹、禁止平板车、敞车装运火药;
⑺、检修车、平板车挂运时,必须制动良好,不准关闭截断塞门。
5、返送无制动车辆入库时:
⑶、下坡运行时,机车应位于车辆前端牵引。
特殊情况必须推进时,检车人员应确认车钩连挂良好,并限速在10公里/小时以下。
第三节列车运行
1、列车运行速度的限制:
⑴、固定线路: 25公里/小时;
⑵、移动干线: 15公里/小时;
⑶、挂运汽吊、平土犁: 15公里/小时;
⑷、返送故障车辆: 15公里/小时;
⑸、进出车站: 15公里/小时;
⑹、引导进站: 5公里/小时;
2、列车推进运行时,由调车员负责检查确认进路;牵引运行时,由司机负责检查确认进路。
3、汽吊、平土犁禁止从中央站3、
4、5道通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
4、区间一次只准许有一列车运行,向区间开出或折回救援列车时,必须取得邻站同意。
救援列车进入封闭区间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第四节接发列车
1、接发列车时注意事项:
⑴、车站的接发车工作,必须由一人指挥,有两人在一起工作时,必须以其中一人为主办理闭塞、准备和布置进路、开闭信号等工作,办理时不准轮换。
⑵、所有行车人员在站内联系工作时,必须与坐台值班员进行联系。
⑶、非坐台值班员必须在坐台值班员的指挥、准许下,方可进行迎送列车、向有关人员传达命令工作,交接坐台时,应将重要事项交待清楚。
⑷、交接班时,已经开始的接发车手续尚未全部办理完毕之前,禁止值班员、扳道员交班,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完毕:
①、接车时,值班员自接到邻站关于列车出发的通知时起,直到列车全部进站为止;
②、发车时,值班员在邻站承认闭塞时起,直到列车全部出站为止。
2、进站信号机故障时,可用引导信号或手信号引导列车进站。
使用手信号进行引导时,显示信号的地点应在区间或装卸线方向驶来的列车能够了望到的地点。
3、出站信号机故障时,向区间发车,由车站值班员填写行车命令卷,交给车上的乘务人员;向站管岔线发车时,用扩大器或口头通知车上的乘务人员,司机在明确后应明笛起动,并确认进路开通正确后发车。
4、超长列车到站停车后,前部需要越过警冲标或信号机时,按调车作业办法办理,尾部在进站信号机外方时,不得与邻站办理开通手续。
5、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或同方向同时接发车的车站,在“站细”中规定,遇有这种情况时,应先接后面有续行列车的列车;停车后起动困难的列车;不适于站外停车的列车。
当两列车不能同时接发时,应先接后发。
6、车站值班员接车作业程序:
⑴、承认闭塞:应确认区间空闲,有接车线路,办理闭塞手续,填写行车日志。
⑵、准备进路开放信号:亲自操纵按钮,排列接车进路,检查各种表示正常。
⑶、接车:迎接列车,监视列车通过时的装载状态;注视操纵台光带状态变化,确认列车已全部进入站内。
⑷、开通区间:通知邻站到达时间,填写行车日志,报点。
7、发车作业程序:
⑴、请求闭塞:确认区间空闲,向接车请求闭塞,通知注意事项;办理闭塞手续,填写行车日志。
⑵、准备进路开放信号:亲自操纵按钮,排列发车进路,并通过光带检查排列正确。
⑶、发车:
①、信号机故障时,显示手信号指示发车;
②、监视列车运行及装载状态;
③、通知邻站发车时间,填写行车日志;
④、注视操纵台光带状态变化,确认列车已全部出站。
⑷、开通区间:接到邻站通知到达时间,填写行车日志,
8、向有车线接车:
⑴、进站信号机外200米至接车线股道为平道或上坡时,准许直接向有车线接车。
接车前,必须确认股道内有容纳一组车的位置;同时通知股道上已停留的机车或列车不准移动。
但通勤车禁止直接进入有车线内。
⑵、进站信号机外200米至接车线股道有下坡时,不准许直接向有车线接车。
可将道岔开通空线,将机车车辆接入空线后,用调车作业办法将机车车辆调入有车线。
⑶、向有车线接车前,应确认机车车辆在站外停稳后,开放引导信号或用手信号(显示连接、股道、道岔开通信号),将车接入有车线内。
机车车辆引导进站时,速度样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随时准备停车。
⑷、接入单机、救援列车等必须压岔作业时,应事先通知车上乘务人员,未通知时,应先接入空线再转线。
⑸、上述规定以外的向有车线接车办法,由“站管细则”明确规定。
第四章调车管理
第一节一般要求
1、调车工作时,必须按值班员下达的计划或命令卷执行,由调车员、机车乘务人员共同完成。
2、岔线取送调车,岔线上的手动道岔由调车员或司机负责扳动。
3、区间岔线取送车时,两邻站应办理闭塞手续。
调车列于岔线前一度停车,待扳动道岔并确认密贴后方可驶入,驶入后将道岔扳到定位;确认密贴后,通知岔线管理车站:“区间已空闲”。
4、作业完毕,调车列驶出前,应于岔线管理车站联系,经准许(两邻站闭塞,确认区间空闲)调车列方准驶出岔线,将道岔定位并确认密贴后,返回站内。
5、准许往返岔线的调车列不联系时,不准办理区间开通手续。
6、站管岔线区段、干线岔线区段及装卸线,一次只限于一组车作业。
装卸线已有车作业如必须再进车时,按命令卷办理。
第二节速度限制
1、取送调车作业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遇有闯坡地点(12‰以上坡道)速度可提高到25公里/小时。
2、接近连挂车辆及装车对窝时,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3、接近装、翻车地点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捣挂出厂车、站内捣调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配合平土犁、汽吊作业、过秤、喷洒车辆时,不得超过公里/小时;
6、对裂帮、错位、超限的车辆以及由于运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限速时,由有关人员临时确定。
第三节作业要求
一、翻卸线作业时:
1、破碎场翻车时,应根据翻车工指挥及铃声并看信号灯显示进行;
2、电铲线翻车时,应根据翻车工或电铲挖空货位位置进行;
3、人工排土线翻车时,应根据翻车工的指挥进行。
二、汽吊取送作业时:
1、汽吊出库牵引挂出作业时,汽吊应停于警冲标内方,单机牵引挂出。
2、汽吊出库推进挂出作业时,单机应停于106#线警冲标内方,汽吊驶出汽吊线,单机推进挂出。
3、汽吊入库,可于新27#线区间摘开。
4、挂取汽吊机车由两台以上时,必须连挂,驶往汽吊线。
挂好汽吊后,不准连挂运行,准许同方向续行,间隔不得少于30米,续行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禁止跟踪进站。
先行的汽吊不准退行。
停车时,必须告知续行汽吊。
5、于长大下坡地点独头处作业时,电机车司机应确认机车制动良好,并由指挥人员作好防溜车准备,没有防溜车措施,车上乘务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汽吊在工作面作业完后。
应停于一定的地点于调度联系彻底,有调度指示单机挂取。
调度应详细告知司机挂取地点,无明确地点时,乘务人员有权拒绝挂取。
三、其它作业
1、推进棚车时,禁止调车员站在或爬在棚车顶上以及随意打开车门引导。
2、推进作业无调车员站立位置时,应请示调度加挂车辆,加挂有困难时,必须取得总调度的批准。
3、在独头处停留车辆时,必须与独头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但线路末端为装卸站台装卸货物时除外。
其它情况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第五章行车闭塞
第一节一般要求
1、我矿现有的闭塞设备分为“半自动”、“站间电路联系”、“电话闭塞”三种,这三种闭塞占用区间的凭证为车站信号机或发车手信号的显示。
2、列车时刻的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⑴、闭塞开始时刻:为办完区间闭塞手续时分;
⑵、闭塞解除时刻:为列车到达后区间开通时分;
⑶、发车时刻:为机车明笛后列车开始起动时分;
⑷、到达时刻:为列车到达车站后停于适当位置时分;
⑸、通过时刻:为列车的机车通过站舍时分;
3、取消闭塞时机的规定:接车站承认接车后,发车站如超过15分钟后不开车,接车站有权取消闭塞。
第二节接车进路准备办法
(非电气集中联锁车站)
车站值班员在停止影响接车进路的调车作业后,程序如下:
1、车站值班员用电话同时呼唤接车进路上的所有扳道房的扳道员。
2、各扳道房立即回答:“×号”。
3、待所呼唤的扳道员都回答后,车站值班员即发出准备接车进路的命令:“××站闭塞进×道”。
4、各扳道房应该依次逐字复诵:“××站闭塞进×道”。
5、车站值班员确认其命令被正确接受,回答:“好了”。
6、扳道员按“一看、二扳、三确认”的操作顺序准备好接车进路后,应立即向值班员报告:“××站闭塞进×道,好了”。
7、值班员接到报告后,亲自检查确认接车进路开通正确,无接车障碍时,开放进站信号机。
8、接到邻站发车通知后,再次通知扳道员(指值班员):“××站开来了进×道”。
9、扳道员复诵后及时开放进站信号机或显示代用接车手信号接车。
第三节发车进路准备办法
车站值班员请求闭塞被邻站承认后,即下达准备发车进路命令,程序如下:
1、车站值班员用电话同时呼唤发车进路上的所有扳道房的扳道员。
2、各扳道房立即回答各扳道房号:“×号”。
3、待所呼唤的扳道员都回答后,车站值班员即下达准备发车进路的命令:“×道,开×
×站”。
4、各扳道房应该依次逐字复诵:“×道,开××站”。
5、车站值班员确认其命令被正确接受,回答:“好了”。
6、扳道员在确认发车进路已正确准备好后,应立即向值班员报告:“×道,开××站,好了”。
7、车站值班员显示手信号指示发车,扳道员代发时,列车出发后,需想值班员报告:“×××开了”,值班员回答:“好了”。
注:1、会车时,值班员听取扳道员复诵节车进路命令后,即可下达在列车进站后准备另一列车发车进路的命令,扳道员逐字复诵;
2、当准备连续发出数个方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可在听取发车进路准备好了的报告后,即命令于前一列车尾部越过出发进路的道岔后,准备下一列车的发车进路。
第四节电话闭塞法
一、一般要求
1、邻站间办理电话闭塞,必须由车站值班员亲自用设在行车室内的行车电话办理,并填写行车日志。
2、在单线或复线区间,列车占用区间的许可为出站信号或车站值班员向调车员显示的发车指示信号。
3、车站值班员在显示发车指示信号前,必须取得邻站对发车的同意。
4、司机在接到车站值班员的发车指示信号后,还须确认调车员的发车信号,方可从车站出发。
5、在区间已被列车占用时,车站值班员不准再请示发车。
二、单线区间电话闭塞法的办理:
1、请求发车时:
发车站:“×××(机车号或移道机等)闭塞”。
如待发列车是单机或挂有水车、火药车、汽吊、平土犁等以及有其它特殊情况时,发车站应再要求发车时说明。
接车站:“承认×××,×点×分”。
发车站:“×点×分,承认了”。
接车站:“好了”。
双方确认后,将车次和时分记入行车日志内。
2、列车出发时:
发车站:“×××,×点×分开了”。
接车站确认并复诵:“×××,×点×分开了”。
发车站:“好了”。
双方确认后,将时分记入行车日志内
3、列车到达接车站后:
接车站:“×××,×点×分到了”。
发车站:“好了,×点×分到了”。
双方呼应“好了”后,将此时分记入行车日志内。
4、因某种原因不能出发时:
发车站:“×××不开了,×点×分取消”。
接车站:“×点×分取消”。
发车站:“好了”。
并在行车日志内注明“×点×分取消”。
5、接车站不能接车时:
接车站:“因……原因不承认”。
在接车障碍排除后,接车站不必再等发车站的请求,应立即主动提出承认。
6、当待发列车必须再区间停车作业时,闭塞手续按第1条办理,但应补充:在区间……
(做什么),双方应在行车日志内注明:“区间折返”。
三、复线区间电话闭塞的办法:
1、复线正方向线路运行的列车闭塞办法与单线区间电话闭塞相同。
2、向复线反方向线路运行的列车,办理时应说明:“反方向开的,×××”,填写行车日志应注明:“反方向开的”。
第五节单线半自动闭塞法
使用64D型单线半自动闭塞设备时的列车运行办法:
1、发车站请求发车时的联系,按单线区间电话闭塞法办理。
接车站同意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发车站(甲站):
按下闭塞按钮(BSA),发车表示灯(FBD)亮黄灯,铃响;
⑵、接车站(乙站):
电铃鸣响,JBD亮黄灯,铃响;
⑶、接车站(乙站):
同意甲站发车,按下BSA,接车表示灯由黄灯变绿灯;
⑷、发车站(甲站):
电铃鸣响,发车表示灯FBD黄灯变绿灯,铃响。
⑸、发车站(甲站):
办理发车进路,开放出站信号机。
⑹、接车站(乙站):
办理接车进路,开放进站信号机
⑺、发车站(甲站):
当列车开出后,压上出站轨道电路时,FBD亮红灯。
⑻、接车站(乙站):
当列车由甲站出发压上出站方向轨道电路后,电铃鸣响,JSD亮红灯,表示列车进入区间。
⑼、接车站(乙站):列车到达后,通知甲站,将到达复原按钮JSD,红灯熄灭,表示区间空闲。
⑽、发车站(甲站):
列车到达乙站,电铃鸣响,发车表示灯灭,表示区间空闲。
2、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同意,由发车站按下“取消复原按钮”办理正常取消:
⑴、接车站收到发车站表示灯亮黄灯以后。
⑵、发车站收到发车表示灯亮绿灯,在列车尚未出发前,此时如已开放出站信号机。
应先办理取消进路,关闭信号后,才能办理取消复原。
3、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同意,由发生故障一方先打开铅封,然后按下“事故复原按钮”办理故障复原:
⑴、由于轨道电路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起闭塞机不能正常复原时;办理故障复原时,两站值班员必须充分确认区间内没有列车。
⑵、闭塞断电,需重新恢复时。
4、出站调车(单线或复线反方向)应停止使用半自动闭塞而改用电话闭塞法与邻站办理闭塞。
5、闭塞机故障不能正常显示时,改用电话闭塞法,并用命令卷通知调车原员,指示列车出发。
第六节复线半自动闭塞法
使用64F型复线半自动闭塞设备时的列车运行办法:
1、发车站请求发车时的联系,按复线区间电话闭塞法办理。
接车站同意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发车站(甲站):
办理发车进路,开放出站信号FSD,亮黄灯,列车出站进入轨道电路区段,FSD亮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