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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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在实践中,我们计算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中的误工费时,除了要了解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还要了解误工人是否有固定收入。

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此外,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又是怎么算的?马上随小编来了解下吧。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
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延伸补充: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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