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费率及有关事宜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监会关于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费率及有关事宜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9.26
•【文号】保监许可〔2016〕967号
•【施行日期】2016.09.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关于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费率及有关事宜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967号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请示》(海峡保险发〔2016〕3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全国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二、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交强险业务,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交强险财务核算、费用分摊、准备金评估、单证及标志管理、系统管控和信息披露等各项制度,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保监会
2016年9月2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