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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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制度(汇编15篇)
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进步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于公司同类制度。

第七条当本制度修订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第二章物资管理
第八条物资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管理的重
点,合理的物资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资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和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九条供应部门是物资控制的核心部门。

1、供应部下设材料仓库,工具仓库,辅助品仓库。

2、材料仓库是公司原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原材料的收发,储存。

3、工具仓库是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储存收发机构。

工具、夹具、模具的维护和保养由维护保养机构负责。

4、辅助品仓库是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发,储存。

第十条外协工厂有物品入库应先由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的物品,方可接收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即超出允收标准的物料,应予退回。

第十一条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

仓库的物资要账目相符,要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库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

领取生产材料、工具、夹具、模具,车间主任开单后不需部门经理审核,领取劳保用品、办公用
品等均需部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库员在接到车间或其他人员开具的《领料单》核实无误后,应立即查找库存,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给领料单位并做好《物资出库帐》。

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给领料单位,并立即出具《采购任务单》通知采购部门采购物资。

《领料单》领料数量栏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仓库员负责督促采购部门采购情况。

物资采购到位后立即通知领料单位前来领料。

第十四条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写好《工序交接单》,无《工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

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

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十六条产品入库后,成品仓库要按销售部门开据的有关销售单及时安排产品出货。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

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
生产人员,保证及时出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都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要求,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一条生产管理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供应部准备生产资料(包括材料﹑工具﹑夹具﹑模具等),待所有生产资料备齐后方可编排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共三份:供应部,生产科室,生产部各一份。

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出货的也可以先安排生产的工序先生产,待物料备齐后再组织统一生产。

第二十二条物料备齐后供应部要及时通知相应生产部门前来领料。

生产部门接到供应部通知后,应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料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

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供应部领料,并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计划编排好后立即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按照
计划生产。

生产进度管理员必须随时跟踪,保证生产在计划状态下进行。

对跟不上生产计划的工序,生产进度管理员须分析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弥补。

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耽误工期的,要及时向生产部汇报,调整计划。

第二十四条车间管理员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工序日报表》,二十四小时内送交生产部,便于部门经理掌握车间生产状况。

第二十五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销售部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六条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夹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进度状况和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

第二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货期的都要及时向生产部经理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生产车间管理员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车间管理员
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第三十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确实对节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按照公司《奖励处罚细则》给予奖励。

第四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力。

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

第三十二条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产品质量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

第三十三条产品质量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产品质量变异预防,防止偶发性产品质量变异,逐步改善常发性质量变异。

生产管理员要经常不断地开展质量意识教育,每月质量意识教育不少于五次。

第三十四条生产管理员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1、产品生产之前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质检部,根据质检部意见决定该材料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不合格的物料及时退回物资仓库。

2、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产品质量巡查,排除员工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如机器功能调试不当),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产品质量变异。

3、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产品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质检部相关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货期的,要及时通知生产部经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员工要做好“产品质量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

时时刻刻注意,兢兢业业工作,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产品质量缺陷。

第三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相关机器,模具,夹具的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质检部有其它质量要求的,生产车间生产也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质检部要求。

生产过程中质检部发现有任何产品异常必须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质检部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

第三十八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质检部成品检验员出具的《产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办理,无《产品入
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

第五章生产资源管理
第三十九条生产资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产资源的必要保证,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

第四十条生产资源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养,谁损坏谁赔偿的基本原则,生产管理员要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使公司资源产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一条生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源的分配,包括工具,机器,夹具,人员,时间等。

第四十二条生产资源利用情况由生产部定期考察,对于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予以及时纠正。

第四十三条在使用的资源属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寿命周期的,使用人员可以向车间管理员申请自然报废或自然报损,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四条在使用的资源属非自然消耗的或人为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责任人员应予以赔偿,然后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五条在使用资源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养。

机器,夹具,模具的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第四十六条机器,夹具,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生产
部要建立台账。

设备台账应包括机器,夹具,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的制造商,设备功率,精度等级,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设备状态,设备保养资料等基本内容。

第四十七条暂不使用的生产资源由车间管理员组织负责退回仓库,由仓库统一管理维护,退回仓库的资源要开具《退料单》,不能使用的资源也要及时退回仓库。

第四十八条使用过程中报废的资源由质检部出具报废单经生产部部长同意签字后,作报废处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所有人员均要爱护公司资源,非公事不得使用公司资源,对于滥用公司资源的,公司按照《公司奖惩细则》予以处罚。

公司员工保护公司资源做出重大贡献的公司按照《公司奖惩细则》予以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本制度不再适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提请,会同原制度制定人员和相关生产管理人员共同拟订修改,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生产管理制度2
第一条、本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认真执行。

第二条、工伤事故分类。

1、一般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坑长及矿长等有关领导。

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以上,矿长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劳动、工会、检察等有关部门。

第四条、发生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条、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坑口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安全生产科。

发生重伤事故后,事故调查组对
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生产安全科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矿长负责组织。

3、一般伤亡事故以上,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第六条、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因官僚主义、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5、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的事故重负发生的,由主管矿长负责。

6、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7、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8、对于已发现的事故隐患,坑口能解决但未及时解决或上报,而造成事故,由坑口主管坑长负责;坑口无力解决且已呈报矿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主管矿长负责。

第九条、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首先追究主管矿长的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2、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5、劳动组织不合理,擅自加班加点作业,职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亡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7、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不按规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严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中毒的。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当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拟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该起事故应予结案,事故结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1、轻伤事故由安全生产科审批。

2、重伤事故由矿长审批,矿安全生产科备案。

3、死亡一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审批。

第十一条、事故统计及数据处理。

1、及时准确报送伤亡事故统计月、季、年报表,按报表所列内容如实逐项填写。

2、对本矿的大量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利用数据统计科学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统工程管理方法,预测控制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及预防方法指导安全生产。

生产管理制度3
1生产人员工作制度
1.1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自行换班;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1.2生产人员应服从领导,在发生事故或异常情景时,应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

若认为领导的命令有错误,应提出自我的意见,若领导仍坚持应立即执行,但确认执行命令会造成人身或设备的严重危险,应拒绝执行,同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1.3生产人员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严守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经班长的批准,不应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对跟随自我工作的实习人员,应教育他们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和劳动纪律,纠正他们的错误,并对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负责。

1.4工作人员在理解每一项任务时,受令人应明确工作的资料和注意事项,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

1.5工作人员用电话联系工作时,应互通姓名,工作资料应明确,并复诵核实,双方认为无误时方可执行。

1.6工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应向班长汇报,班长应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找分管专工签字后通知检修处理。

若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班长应立即汇报公司有关领导或直接与检修联系处理,但先行处理的缺陷事后必须汇报有关领导。

1.7工作人员发现检修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景,应向检修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

必要时暂时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1.8工作人员接到越级领导的命令时,应先报告直接领导,然后执行;但如果情景紧急为了解除人身和设备的严重威胁,发令人要求立即执行时,可先执行,后报告。

1.9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把自我的去向告诉班长或组长;组长离开岗位时必须把自我的去向告诉班长;班长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公司有关领导请假;工作人员若短时间离开岗位时也必须把去向告诉组长或班长。

1.10工作人员应发扬风格,紧密配合,搞好团结,要异常注意和各工序之间的互通和配合,确保安全经济生产。

1.11工作人员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应经过跟班熟悉情景后,方可恢复原岗位。

跟班实习时间由公司领导根据具体情景决定,不熟悉现场情景的人不应独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员守则
1-12.1控制室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合理地调整设备出力和配比,监视并调整设备的各项运行参数在规定范围内,保证浇注、切割、蒸压质量,及时发现设备及系统发生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并且能正确确定、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做到安全经济生产。

1.1
2.2控制室人员要做到精力集中,认真监视各表计及信号的变化情景,根据要求细心进行调整,要做到准、稳、勤,保证设备运行、出力贴合要求。

1.1
2.3控制室人员要衣着整齐、坚守岗位、不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
2.4表盘及控制盘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
2.5严格控制室人员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须将生产运行方式、注意事项、设备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现的问题及上级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若工艺和配合比及参数等有重大变化时应记录准确并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问要及时提出,交班者必须给予说明。

1.1
2.6控制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未经考试合格者实习操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2生产人员的岗位职责制
2.1班长的职责
2.1.1班长在行政上受公司经理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1.2班长应熟知生产工艺、生产线的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掌握设备结构、特性、操作与维护。

2.1.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领导本班全体人员完成生产任务和安全、经济指标,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1.
3.1领导全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1.
3.2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并检查全班人员的执行情景;
2.1.
3.3领导全班人员对设备的事故及异常情景进行正确的处理,并对事故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
2.1.
3.4完成本班计划指标,保证产品质量,随时分析生产情景,督促指导各岗位人员精心操作和调整,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情景并提出必要的意见和要求;
2.1.
3.5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1.
3.6按时认真、详细地查阅、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2-1.3.7负责审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
3.8担任工作票和停电操作票的许可人;
2.1.
3.9批准、审查停送电操作并担任监护人;
2.1.
3.10理解公司领导下达的停送汽、电操作命令;
2.1.
3.11发布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命令;
2.1.
3.12抓好班内安全工作;
2.1.
3.13督促、检查各岗位搞好车间清洁卫生工作;
2.1.
3.14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分析会,负责贯彻分析会上研究决定的事项;
2.1.
3.15班长应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组长的职责
2.2.1各组长在行政上受班长的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2.2组长应熟知生产工艺、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掌握本组所辖设备结构、特性、操作与维护。

2.2.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领导本组人员完成生产任务和安全、经济指标,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2.
3.1领导本组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2.
3.2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并检查全组人员的执行情景;
2.2.
3.3领导全组人员对设备的事故及异常情景进行正确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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