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2024)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二)引言概述: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视频监控系统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对于现代社会来说,视频监控系统已经成为维护安全和保护财产的重要工具。
为了有效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其合法、规范运行,制定并执行一系列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一、制定和实施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政策1.明确视频监控系统的定位和目标,以确保其应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
2.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3.制定和执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策略和操作规程,包括数据的存储、备份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二、保护个人隐私权1.建立合法、公正、透明的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制度,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
2.制定隐私保护政策,明确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删除等方面的规定。
3.限制和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访问权限,避免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和使用系统。
三、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1.定期检查和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故障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系统故障和问题。
3.建立系统日志记录和审计机制,保障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四、加强视频监控数据的管理和使用1.明确视频监控数据的保管责任,建立数据保管责任人,监督数据的合法使用和保存。
2.制定数据使用规定,明确谁可以使用视频监控数据,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
3.建立视频监控数据的访问审批制度,并记录每一次数据的访问和使用情况。
五、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培训和监管1.组织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系统操作和数据使用规范的理解。
2.定期开展对系统使用的监管和评估,确保系统合法、规范运行,并及时纠正问题。
3.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社会安全。
总结: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规定是保障系统合法、规范运行,保护个人权益和隐私的关键。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定,可以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社会安全水平。
视频监控 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视频监控工作,维护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和秩序,树立全员参与、科学管理、标准运行、依法使用的视频监控管理制度,以保护公民的隐私和信息安全为前提,保障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秩序,明确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视频监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的公共场所、重要区域、通道、出入口等重要区域的安保摄像。
视音频监控摄像设备的设置应当尊重民事主体的合理秩序,不得侵犯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通信秘密等合法权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视频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监控显示器、录像机、传输设备、存储设备、视频分析设备等一系列设备。
第四条视频监控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领导、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操作人员等所有与视频监控相关的人员。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内的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安装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地点必须合理布局,符合监控要求,并保证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对于盲点区域需尽量避免或采取补光措施。
第七条所有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和角度应当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时,应当保护好设备及相关线路,确保设备完好,设备的线路要埋设好,不得暴露在外。
第三章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管理第九条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应当合法合理,对于监控的场所和区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都必须经过操作人员的授权后才能操作,未经授权个人不得私自操作视频监控设备。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除了与工作职责相关的人员,他人不得使用设备。
第十二条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记录必须完整保存,操作记录一般不得少于30天,以备必要时查阅。
第十三条对于因工作需求需要导出和保存视频监控数据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复核和审批,并在数据导出后立即报备领导。
视频监控使用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
二、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消防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向科室主任报告。
三、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工作人员、病人及其家属到监控室查询或调取监控时,先写出申请必须经医院保卫科长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五、公安、司法等外来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情况时,必须出具单位有效介绍信并填写申请表,经医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六、监控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
七、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2023年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2023年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通过摄像机、录像机、网络传输设备等构成的用于录制、传输、存储和管理视频图像的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学校、医疗机构、商业区等各类场所和领域。
第四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合理、便民原则。
第五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应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尊重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设置与使用第六条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设备须具备合法的权属和使用权。
第七条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需要合理布控,覆盖关键区域。
(二)设置应符合规划、建设和环境要求,不得影响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三)设置应明显标识,提醒监控范围。
第八条控制中心应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视频图像清晰度和完整性。
第九条视频监控数据应及时备份,并设置合适的存储时间,满足司法调查和安全管理需要。
第三章视频监控数据管理第十条视频监控数据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存储和管理。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数据的获取、使用、共享和保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控制中心应建立视频监控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使用和权限,并记录相关操作。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数据的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第四章监控责任与监督第十四条视频监控系统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和录像是否完好。
第十五条视频监控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监控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保证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警方、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安全稳定运营,保护员工及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资产和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司内外环境的监控,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条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并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公司将通过预先在公共区域及重要部位设置摄像头,监控公司内部情况,并根据需要存档和管理视频资料。
第四条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关闭、损坏监控设备,不得擅自篡改视频资料,不得私自泄露监控数据。
第五条公司禁止员工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越权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获取他人隐私信息。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第六条公司通过专业的设备供应商选购视频监控设备,保证设备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七条公司设备运行维护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公司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型号、采购日期、安装地点、使用者等信息,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第九条公司建立视频监控设备备份制度,定期备份视频资料至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在必要时可随时调阅。
第十条公司加强视频监控设备的信息安全保护,严格控制设备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设备。
第三章视频监控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制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明确视频监控的范围、目的和管理权限,并告知员工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视频监控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监控。
第十三条公司规定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时间和存储周期,并及时清理过期录像数据。
第十四条公司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视频监控数据存档管理制度,明确存档的要求和期限,保护视频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规定视频监控数据的查阅和使用权限,严格控制员工的操作权限,避免滥用视频监控数据。
第四章视频监控隐私保护第十七条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权,禁止使用视频监控设备侵犯员工的隐私。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使其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对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相关的平台、摄像头、硬盘录像机、显示大屏、电脑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软件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信息中心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统筹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二)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三)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处理视频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四)负责对预算达到5万元及以上视频监控项目(包括其他项目中的视频监控子项,下同)进行技术审核并参与竣工验收;(五)负责对视频监控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六)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监控管理员)提供日常维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七)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性应用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和建设给予指导;(二)负责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 质量管理部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和建设给予指导;(二)负责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 各单位是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和使用的主体。
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指定本单位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及考核;明确专(兼)职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及监控操作人员培训。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其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安全防范、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通过摄像头、传输线路、存储设备、显示设备等组成的,用于对特定区域进行实时图像采集、传输、存储和显示的系统。
二、职责分工(一)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技术维护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包括设备的巡检、故障排除、软件升级等,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监控操作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
(四)使用部门合理使用视频监控资源,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调整摄像头角度、删除录像等。
三、系统建设(一)规划设计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设计,确保系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二)设备选型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监控设备,包括摄像头、录像机、存储设备等。
(三)安装调试由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图像清晰稳定。
四、运行管理(一)日常巡检技术维护人员每天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巡检,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图像质量、存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故障处理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技术维护人员应迅速响应,在规定时间内排除故障。
对于重大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三)定期维护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设备清洁、线路整理、软件优化等,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系统性能。
(四)存储管理合理设置录像存储时间,定期清理过期录像,确保存储空间充足。
同时,要保证录像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五、监控操作(一)监控人员要求监控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系统操作流程,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监控时间安排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监控时间,确保重点区域和时间段得到有效监控。
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在建项U工程的管理,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实时掌握项目最新动态,全面发挥视频监控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U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操作与质量保证,建立良好、安全的办公、生产环境,维护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视频监控安装区域第二条在以下区域、场地、重要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施工现场塔吊上;2、现场重要区域,如大门、办公区、重要生产区域等;第三章视频监控安装流程第三条视频监控安装方式1、项目部自行安装首先需项H部向工程管理中心提交视频安装计划,待审核通过后,由项忖部直接联系当地视频监控工程安装商安装,通过这种方式安装必须满足集团公司接入总部海康视频监控系统平台(iWS-5000 V5. 2. 3)的条件,必须采用海康威视的监控产品,能够与集团的视频监控平台接入,网络需采用带有固定IP地址的联网光纤,运营商最好选择电信或者联通的互联网光纤。
在安装全过程必须有技处专业人员实时跟踪监督,以确保所安装系统的质量问题。
2、集团统一安装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U开工情况,每季度首月□日前把需要安装视频监控的项U清单给集团科技处,科技处根据项U清单安排视频监控安装人员到项U 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项U部的实际情况,整理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的内容包括安装摄像头的点数和具体位置),供应商根据调研报告列出安装所需的设备清单,科技处反馈给工程管理中心确认后,然后进行下单安装实施。
第四条视频监控安装条件视频监控的安装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网络必须要带有固定IP地址的互联网光纤,在安装视频监控前,山科技处根据需要安装视频监控的项LI进行网络调研,并向项LI提出网络整改要求,各分公司及项I」部必须积极落实网络整改。
第四章视频监控的日常管理第四条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有专人管理,其中集团层面山视频监控中心负责管理, 项LI层面山项LI安全员负责管理。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规范视频监控项目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安全防范、服务管理和应急指挥等方面的保障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分为学校系统和各单位自建系统。
学校投资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学校统一管理;校内各单位自筹经费建设的监控系统由各单位进行管理,但纳入学校监管。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三条保卫办公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工作职责(一)负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项目编制和运行保障等工作;(二)参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论证、监管和验收等;(三)负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四)为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五)负责学校视频监控中心的值班及视频监控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第五条学校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完好有效和平稳运行。
第六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校园建设办公室负责建设。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交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申请,保卫办公室会同校园建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总体规划进行审批并统筹安排建设。
第七条学校各单位自筹经费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自建系统),必须经保卫办公室和校园建设办公室论证,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军工涉密单位、学校反恐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单位、各级重点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不允许自建视频监控系统。
第九条保卫办公室和校园建设办公室对各单位自建系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各自建系统原则上不安装视频资料存储设备,视频资料统一存储在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中。
第十一条与系统建设相关的主要技术文档资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需求分析报告、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等)应一式四份,由使用单位、校园建设办公室、保卫办公室及档案馆存档备案。
视频监视中心管理制度
视频监视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视频监视中心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视频监视中心的职责视频监视中心是公安机关用于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一种技术手段,其主要职责包括:1. 监控和管理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2. 提供视频监控资料给公安机关,协助破案和维护治安;3. 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加强对视频监控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视频监视中心的组织结构视频监视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监控员若干名。
1. 主任负责视频监视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2.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3. 监控员负责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协助处理异常情况。
第四章视频监视中心的工作流程1. 每天早上,视频监视中心主任要对前一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制定当天的工作计划;2. 监控员要对视频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每小时对视频监控画面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4. 对视频监控资料的存储和备份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数据安全;5. 每周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稳定。
第五章视频监视中心的培训和考核1. 每年对视频监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2. 对视频监控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技术水平和工作态度;3. 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警告、处罚或者辞退处理。
第六章视频监视中心的安全保障1. 视频监视中心的入口要严格控制,不得随意进出;2. 对视频监控资料的存储要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安全;3. 对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要合法合规,不得违法使用。
第七章视频监视中心的监督1. 视频监视中心要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2. 对视频监控资料的使用要接受法律监督,不得违法使用。
第八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管理办法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加强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安防应变能力。
加强对重点生产区域的监控,保障安全生产和财产安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范围2、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监控设备及治安监控设备定点、定编号、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
全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统一挂牌管理,使用单位需完善各自辖区内监控设备的设备台账。
负责局域内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
3、视频监控使用单位需指定一名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联络员(以下统称联络员),配合公司视频监控日常管理工作和视频监控维保工作。
4、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对联络员进行培训。
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5、公司网络管理员分配具有相应权限的视频监控系统登录账号给联络员,联络员需掌握辖区内所有监控的运行状态,在监控画面不显示或出故障时第一时间报告设备与检修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设备部负责联系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联络员禁止未经设备部允许直接联系维保单位。
使用单位在监控设备维修过程中需参与监护、监督和确认工作,并认真填写监控设备维护记录表。
6、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公司机房监控系统核心设备的维护,在接到监控所属单位报修报告后,联系视频监控维保单位,督促其到我公司对监控异常情况进行检查,排除故障。
网络管理员负责制定监控设备维护记录表,发放到监控设备所属单位,并对监控所属单位的监控设备维护记录表进行定期检查。
建立公司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台账。
第三章监控管理7、治安监控系统由视频监控人员负责监控,在出现偷盗等治安事故时,如需调阅录像,需向武装保卫部发出申请。
8、联络员负责做好辖区监控范围内工作,并作好工作记录,发现异常必须及时上报。
9、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10、监控所使用计算机要及时设置密码,严禁将密码告之无关人员。
11、参与视频监控实时画面监控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案件、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出入口、道路、公共区域、办公、教学场所、学生公寓,生活、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将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学校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应当遵循总体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学校各有关单位应当会同安全保卫部(处)根据各自使用区域公共安全的需要,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规划,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一)办公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中心;(二)图书馆、档案馆、陈列馆;(三)教学、实验用枪、炮、弹药试验、储存场所;(四)财务报账大厅及货币、票据、账簿集中存放的场所;(五)会场、公园、医院、附属学校(包括幼儿园)、住宅区;(六)教室、试验室、公寓、广场、体育场(馆)、食堂、公共活动场所;(七)出入口、道路、路口、停车场,地下通道;(八)物资储备库、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第九条校园出入口、道路、路口等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建设。
建设和管理费用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其他办公区域和场所由使用或归口管理单位组织建设。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1]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本规定旨在加强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的合理运用与管理,保护员工和企业利益,维护企业安全与秩序。
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管理、运行、使用和维护,并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性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规定原则•视频监控设备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超出合理范围的使用和滥用。
•视频监控系统必须保证信息的私密性和安全性,未经授权人员不能随意访问。
•任何违反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和布局第四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安装位置应该合理选择,以保证全方位的监控覆盖,并且不能遗漏重要区域。
第五条员工工作区域的监控设备布局•在员工工作区域内安装的监控设备,应该满足合理布局,避免侵犯员工的隐私。
•监控设备的摄像头不能直接对准员工的个人办公区域和私人生活区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监控设备的摄像头安装位置应遵循合理性、公平性和必要性的原则。
第六条保密措施•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画面和相关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随意查看、保存、复制和传播。
•视频监控设备相关操作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并定期进行保密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第七条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原则•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只能在保护企业利益、员工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未经允许,严禁以个人目的或滥用职权的方式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第八条视频监控设备操作权限管理•对视频监控设备的操作权限应进行严格管理,并按职责分级设定权限。
•操作权限必须得到直接上级批准,并建立相应的操作记录与审批流程。
第九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视频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由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图像清晰度和存储容量等,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视频监控管理办法2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创造良好的办公、生产环境,结合公司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操作,建立良好、安全的办公、生产环境,维护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条在以下区域、场地、重要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保留影像资料:1、安装的重要设施、重要设施的场地、设备及设备的重要部位,如重要的生产车间、生产线主机操作台、一些重要的操作岗位等;2、人员流动大的地方,如楼道、楼梯口、门口;3、放置重要材料的房间,如财务室、库房等;4、场区内部分重要区域,如场区大门、装车卸货区等;5、场区围墙必须安装防护栏、电子围栏、感应器或摄像头等相关安全设施,确保场区的安全。
第三条系统建设程序(一)各子(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装监控系统的区域,应做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上报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由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再具体实施;(二)集团公司要求各子(分)公司必须安装监控系统的位置,各子(分)公司应根据要求上报具体实施方案,由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监督落实。
第四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一)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二)熟悉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及公司其它安全设备的操作技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处置报警及异常情况。
(三)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基本工作职责:(一)按时上岗,坚守岗位。
在岗期间,随时查看监控辖区内前端监控主机是否在线,若有主机掉线或视频丢失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尽快恢复正常。
随时检查所有摄像头及操作台操作运行情况,以保证其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二)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的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应当每周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线路及前端设备、信号传输、网络传输线路和存储设备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有效运行。
视频监控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视频监控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和运行,保障单位内部安全和信息资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视频监控设备及相关管理人员,涉及视频监控设备的规范操作、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视频监控设备是指用于监控和录像的设备,包括摄像头、监控主机及相关软件。
第四条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内部安全和信息资产安全,禁止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操作。
第七条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范围仅限于公共区域和对外开放区域,禁止安装在私人区域或监控他人隐私。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第八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位置、角度和范围需合理规划。
第九条视频监控设备的调试需要经过专门人员的确认,确保画面清晰稳定。
第十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存储设备需保证录像的保存安全可靠,防止意外破坏或丢失。
第十一条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应合理规划,保证能够全面监控目标区域,视野不受遮挡。
第三章视频监控设备的运行和管理第十二条视频监控设备的运行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操作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存储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备份,防止录像的丢失。
第十五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开机和关机操作必须安全可靠,避免因错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第十六条视频监控设备的远程监控需要进行安全认证,避免被他人非法侵入。
第四章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七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定期维护需要由专业维护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长期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清洁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周期进行,避免因脏污导致设备故障。
第十九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故障需要及时处理,严禁出现长时间不能运行的情况。
第二十条视频监控设备的配件和零部件需要保证及时更新和更换,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三水”和《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佛发改资〔2010〕1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强市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质〔2011〕8号)的要求,以信息化为手段强化施工监管,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打造优质平安工程。
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决定对三水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视频监控,并制定了《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是我区创新工程监督管理模式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建筑施工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它整合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施工许可审批系统,借助现代通信科技和远程视频技术,建设综合实用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新平台。
通过该系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建设工程进行远程监控,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状况,对违章作业人员以威摄作用,有效促进施工现场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因此,加强远程监控的建设,对提高各责任单位的管理水平,加快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工程建设各方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贯彻和落实好有关工作。
各单位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联系人:范宝文,电话:87780221)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三水”及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指示精神,落实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佛发改资〔2010〕1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强市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质〔2011〕8号)和《关于建设“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请示的答复》(三府办报字10-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为加强本矿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工业视频监控实时监视的作用,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行业标准;保障设备及人员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当地煤炭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本矿系统使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工业视频管理的范围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包含井上和井下、调度监控室、联建楼、工业广场、生活区安防监控系统等。
三、工业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监控室和监网队协同负责,并配备满足工业视频系统使用需要的操作、维护人员。
操作、维护人员应了解系统的基本原理,并能熟练地操作使用系统,有现场实践经验。
(一)、监控室须 24 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得少于 60天。
(二)、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三)、做好调度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调度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四)、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允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拔操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设施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五)、严禁盗窃、损毁视频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如故意遮挡摄像镜头等。
(六)、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人员加强所辖区域内的安全巡检,事后做好纪录。
深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
深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以下简称“视频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提升视频资源的应用水平,加强视频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视频资源安全共享与使用,充分发挥视频资源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支撑作用,根据《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深圳市“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方案(2017年-2010年)》的有关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视频资源是指接入“智慧城市视频联网整合应用服务平台”的各类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资源,包括一类、二类和三类视频监控点资源。
各部门利用视频资源进行城市运行监测、态势预测、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智能交通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等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视频资源的共享和管理遵循“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综治部门、公安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视频资源共享管理工作。
市综治部门、公安部门具备统一的权限分配权利,保证市委市政府、市应急部门在重要时段和突发应急事件状态下对视频资源的调用需求。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视频资源共享需求的具体授权工作。
第五条“视频共享管理平台”为全市各部门及各区视频资源共享及权限审批管理平台,负责流转运行各类使用或对外共享视频资源申请。
第六条视频资源的共享和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视频资源使用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划与使用第七条市“雪亮工程”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和发布全市视频资源目录。
内容包括视频资源类别、位置名称、摄像头类型、设备状态、建设单位、维护单位等。
第八条市综治部门负责“视频共享管理平台”的管理。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智慧城市视频联网整合应用服务平台”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受市综治部门委托负责“视频共享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维。
第九条接入“智慧城市视频联网整合应用服务平台”的视频资源应按照《深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共享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标准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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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在建项目工程的管理,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实时掌握项目最新动态,全面发挥视频监控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操作与质量保证,建立良好、安全的办公、生产环境,维护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视频监控安装区域
第二条在以下区域、场地、重要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1、施工现场塔吊上;
2、现场重要区域,如大门、办公区、重要生产区域等;
第三章视频监控安装流程
第三条视频监控安装方式
1、项目部自行安装
首先需项目部向工程管理中心提交视频安装计划,待审核通过后,由项目部直接联系当地视频监控工程安装商安装,通过这种方式安装必须满足集团公司接
入总部海康视频监控系统平台(iVMS-5000 V5.2.3)的条件,必须采用海康威视
的监控产品,能够与集团的视频监控平台接入,网络需采用带有固定IP地址的互
联网光纤,运营商最好选择电信或者联通的互联网光纤。
在安装全过程必须有科
技处专业人员实时跟踪监督,以确保所安装系统的质量问题。
2、集团统一安装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开工情况,每季度首月5日前把需要安装视频监控的项目清单给集团科技处,科技处根据项目清单安排视频监控安装人员到项目
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整理出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的内容包括
安装摄像头的点数和具体位置),供应商根据调研报告列出安装所需的设备清单,
科技处反馈给工程管理中心确认后,然后进行下单安装实施。
第四条视频监控安装条件
视频监控的安装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网络必须要带有固定IP地址的互联网光纤,在安装视频监控前,由科技处根据需要安装视频监控的项目进行网络调研,
并向项目提出网络整改要求,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必须积极落实网络整改。
第四章视频监控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有专人管理,其中集团层面由视频监控中心负责管理,项目层面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
第五条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安装区域的监控摄
像头进行检查、维护,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监控系统设置以免影响视
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清晰及图像的连续性,对重
要的录像资料必须单独长期保存,不得擅自删除、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
据记录,监控录像资料保留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天,重要部位录像资料的保存期
限应延长。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处和视频监控中心负责集团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各重点部位及整个系统前端设备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护;视频监控点分布在各项目部的,由项
目部自行负责管理维护;安装在粉尘较大区域内的摄像头,项目部安全人员应
定期擦拭以保证视频图像的清晰;集团公司视频监控中心负责对集团各重点部
位及各项目部日常的督促检查,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七条建立对所存储的图像信息资料的管理登记制度,外单位或其他人对资料的复制时间、复制人员、内容、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制定视频
监控操作记录,并详细填写、长期保存以备查阅。
第八条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期间不得随意搬动、拆除设备,不得将带强磁性物体、水杯、等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物体置于设备上,以免发生意外而损坏视频监控设
备。
第九条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有专人管理,负责操作使用。
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与科技处联系,协调解决尽快恢复正常。
第五章视频监控故障维修流程
第十条视频监控维修
1、由项目部自行安装的项目视频监控维修事宜,由项目部自行通知安排相关工程
安装商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支付。
2、集团统一安装的视频监控项目视频监控发生故障,首先由项目的安全人员检查
故障原因,如设备断电,无网络,网线电源线被弄断等物理故障及时排除,若项目
安全人员不能处理的故障,通知工程管理中心视频监控相关人员,联系科技处,由
科技处联系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视频监控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按照集团签
订的视频监控合同维修费用执行。
第六章视频监控处罚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每日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
严禁夜间关闭监控画面,严禁任何人随意关机,拔掉电源,若随意关机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严禁利用室内设
备进行其它无关的活动,违者处以200元。
任何人员无权删除、销毁在有效期内
的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如有违规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
济处罚。
第十二条因管理人员操作不当或疏于管理而造成视频监控设施损坏,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在2000-5000元的责任人赔偿80%,部门领导赔偿20%;
损失在5000-10000元的责任人赔偿60%,部门领导赔偿20%,主管领导赔偿20%。
对随意拨动监控摄像探头的责任人每次处罚200元;人为故意损坏监控硬件和软
件设施的相关人员全额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违章违规处理流程
第十三条项目违规违章处理
1、当集团视频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发现项目存在违章、违规操作时,应立即拍照或
录像取证。
对于事发突然或者情况严重时,可直接致电项目部,要求立即整改或
处理。
2、集团视频监控中心管理人员立即将所发现的问题整理后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通
知所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分公司监督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
改情况及时反馈给视频监控中心。
3、对未及时整改的项目部和所属分公司做以下惩罚:
(1)现场取证后按集团工程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2)对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临电隐患、现场文明施工等未按要求在限
期内完成整改的,则翻倍罚款,其中分公司承担20%,项目部承担80%。
4、对不配合整改或不整改的项目处1000~2000不等罚款,其中分公司承担30%,
项目部承担70%。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由集团公司视频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视频监控记录表
附件2:整改通知及整改回复表
附件3:处罚通知单
附件4: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