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场景高层建筑物覆盖难点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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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场景高层建筑物覆盖难点与探讨
第一篇:市区场景高层建筑物覆盖难点与探讨
市区场景高层建筑物覆盖难点与探讨
高层建筑物包含住宅小区与写字楼,酒店等场所从C网站点建设与网络优化的角度来看,面临的主要难题如何解决室外信号多且杂乱,即导频污染问题,主要现象比如语音通话出现接入困难、掉话等等,引入3G数据业务以后服务感知度对无线环境的信号纯净度更敏感,由于主分支导频C/I的下降的用户流速的降低是目前电信3G 业务遇到的难点。

如何作好高层的覆盖也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大体上基本有这么几种思路,首先是条件许可时大力推广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立足于C+W的多频分布系统广覆盖,信号平均的优点,为室内环境营建一个高质量的覆盖水平,采取这一思路一般来讲能比较好的克服导频污染带来的质量下降难题,但实践中可行性往往受客观条件限制,比如住宅楼、酒店等受布线方式局限,室内分布系统仍然还停留在解决深度覆盖的阶段;第二种思路也流行甚广即通过室内外协同优化,即针对性对室外站天线,功率等进行优化,此类思路从控制过覆盖,降低软切换比例的角度改善大楼窗边信号,也能起到很大作用,但属于这一类的思路大多还处在室内外协同优化阶段,在站点规划阶段提前为将来室内场景的优化统筹考虑的尝试还是不多,一旦站点建立后期的室内外协同优化没有太大开展余地,况且市区密集站点的天线普遍增大下倾角的今天,室外站点兼顾高层建筑覆盖必然要走向精细化,粗略的估计已经适应不了室内外站点规划一盘棋的复杂局面;第三种途径室外分布系统,目前在城中村已经运用的比较成熟,确实能有效解决底层深度覆盖难题,是否能将室外分布系统的成功经验移植用来解决住宅小区的高层覆盖(将住宅小区的室内分布与室外分布结合起来),例如上海已有专门基站室外天线覆盖住宅区的案例,但与真正室外分布还有一定距离;最后还有一种思路是室内外异频组网,在厦门城区也有一定应用,不同载频避开干扰信号品质确有显著提升,能比较好地解决高层导频污染,对3G业务的流速改善也起很大作用,缺点是室
内外之间硬切换代替同频网络的软切换,增加了硬切换性能的优化,异频组网效果与功率参数,硬切换参数的调节关系重大,目前我们在基本异频组网配置的基础上探索出两种改型,1)修改空闲的待机载频避免室内异频的严重外泄,2)硬切换前先用软切换作过渡,即可缓解硬切换的迟滞,也控制了边界区域软切换比例与导频污染程度。

今后的展望,将来一段时期特别在住宅楼分布系统建造方案没有取得重点突破情况下,高层住宅覆盖一定程度仍需依靠室外宏站,日常服务品质调查数据说明:高层住宅3G业务速率申告逐渐超过语音业务投诉,原因在于前者对信号品质的要求更高,对3G服务的优化可以从物理层,承载层,IP层,业务层组合优化措施,复杂性高于语音;语音服务方面可以关注新技术,新产品的进展,比如传输介质的革新(光作为信号递质)能带来室内覆盖工程上的变革,以电信光纤入户为契机,推进以光纤为介质,微功率射频放大单元为最终用户端的解决方案,解决高层导频污染不能仅仅依靠传统的设备与工程手段,应加快新技术的开发利用的速度。

第二篇:关于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关于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全覆盖
目标:到2011年年底,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

范围: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以及镇江新区的城市建成区。

对象:上述范围内各类住宅物业,包括以住宅为主、人口规模达1000人或户数达300户的居住生活聚集地,以及分散的居住楼、生活大院。

标准:按照“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服务”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等级服务;暂不具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条件的其他各类小区以及分散的居住楼、生活大院,实行“五个有”的基础性服务,即有治安防范、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
物业维修、有停车管理(以下简称“五个有”)。

具体标准由市住建局制定公布。

二、实行分类管理
1.新建(在建)商品房住宅小区。

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等级服务。

在建未交付前,或已建成交付但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市场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的,在所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续聘、新聘或业主自治管理的转换衔接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2.老旧住宅小区(2001年6月30日以前建成交付)。

结合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落实服务收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补充的“五个有”基础性服务。

整治后具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条件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指导,按照规定程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暂不具备条件的,以及分散的居住楼、生活大院,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先行接管。

3.保障性住宅小区(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等)。

在建未交付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管理。

建成交付后,仍可由原开发建设单位实施物业管理,或者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总建筑面积二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定补3年一次性补贴该小区的管理服务经费,移交所在街道办事处落实物业管理。

三、创新体制机制
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行属地管理。

辖区政府负责。

各辖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对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负总责。

具体负责:制定全覆盖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明确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落实人员和经费;组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查验交接;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管理,制订服务和收费标准;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组建物业服务中心,将物业管理纳入日常工作;承接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下放职权等。

部门下放职权。

涉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市级职权,一律下
放到各辖区、镇江新区。

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审核、物业管理行政执法、物业服务收费核准、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审批等。

下放的职权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区级管理网络。

创新运行机制。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形成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投入机制。

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单位职能,形成“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

四、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资金保障。

自2011年7月1日起5年内,市、区两级根据管理效能考核情况,对市区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实行补贴。

补贴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年2.4元;补贴费用由市、区分级承担,市与京口区、润州区的分担比例为6:4,与丹徒区、镇江新区的分担比例为2:8。

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作对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考核奖励。

考核奖励标准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共同制定。

2.加强政策支持。

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含街道组建的物业服务中心)新招聘的保洁、保安人员,参照市环卫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街道组建的物业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登记性质,应以“40、50”再就业人员为主体,兼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的,三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加强配套建设。

市区尚未改造的老旧小区,由各辖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改造,市财政补贴。

新建小区的公建配套,由市规划、住建部门负责审核把关、配建到位。

新建小区的物业交接,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派人参加。

4.加强舆论引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推进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惠民政策,引导广大市民强化物权意识和消费意识,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积极参与物业管
理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支持物业管理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一、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适用于征收市区集体土地时补偿,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时结合成新进行。

二、本补偿标准未包括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如在征地过程中遇到,可参照类似品种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政府大型专项工程征地已对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做出规定的,实施该专项工程征地时从其规定。

四、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费用标准为3000元/亩,建筑物拆迁工作费用标准为6000元/亩。

五、本补偿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以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发的涉及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文件同时废止。

六、市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
1.住宅类平房重置价标准
2.住宅类楼房重置价标准
3.工商业用房重置价标准
4.农作物类补偿标准
5.树木类补偿标准
6.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主题词:城乡建设土地补偿标准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50份)
第四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
物业管理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发布文号】洛政办〔2009〕49号【发布日期】2009-04-20 【生效日期】2009-04-20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洛阳市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
(洛政办〔2009〕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洛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洛阳实际,现就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搞好指标量化和综合整治
2009年,各城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要新培育一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经理、优秀管理人员。

优秀企业、优秀经理、优秀员工要分别达17个、21人、41人,力争占服务企业和管理人员总量的10%以上;二是新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示范住宅小区、优秀住宅小区,在2008年创先评优32个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的基础上力争2009年总量实现翻一番。

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促使物业管理趋向规范,提升水平;三是
各城市区、各有关单位机关后勤式管理的物业管理小区通过采取逐渐脱钩、制定优惠政策、下达责任目标等措施,加大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机关后勤管理的住宅小区服务的覆盖面。

特别是对条件具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后勤式管理的住宅小区,力争在2009年50%以上实行专业公司进驻服务。

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专业物业公司的覆盖面要达到66%以上,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公司覆盖面要达到100%;四是各城市区要从市政府利用再就业资金购买的公益岗位中,拿出一部分岗位充实到因破产关闭、业主委员会组建困难,收费暂由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代管的住宅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并由社区聘请物业公司进驻该住宅小区服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五是各城市区从2009年开始,以后每年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一些不能实施拆迁改造的旧住宅小区进行整合整治。

2009年每个城市区要有选择的安排1-2个旧住宅小区(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作为试点实施整合整治(整合整治的标准另定),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使旧居住小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给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六是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考核评议力度,使物业服务企业始终在社区居委会、办事处的监督下,在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指导下搞好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把《物业服务企业积分考核办法》、《资质动态考核办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调研,搞好政策制定和规范管理
市房管部门牵头,市民政、物价等部门参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我市物业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规则、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意见、各级各部门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职责等政策,从而使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更合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

三、加强培训,切实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需要有一支业务精、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队伍。

房管部门要组织选聘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教授对我市的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法人代表(经理)、项目
经理、管理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和轮训,分级培训、轮训的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为物业管理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使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四、加强督查力,切实抓好工作落
各城市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责任目标。

由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牵头,辖区有关部门参加,每月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办事处进行抽查督查,年终评比总结,奖优罚劣。

市物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城市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督查一次,年终要对各城市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认定,并根据业绩情况进行奖惩。

附件:1.城市区政府、区房管部门(物业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2.2009物业管理各项量化指标明细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五篇:城市管理难点与对策浅析
城市管理难点与对策浅析
程小平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提升,城区面积不断扩张,各种生活习惯的人们涌入城市。

而受政策、资金、传统等因素的影响,重建轻管的问题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城市管理的困难也越来越多。

如何破解这些难点,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课题。

因此,我们要转变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理念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城市管理的难点
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关系到千家万户,大到人们的生存环境,小到人民群众的衣、
食、住、行等。

城市管理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矛盾和问题无时不在,主要表现在:
(一)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屡禁不止。

一些违法者根据城管执法工作的规律,采取“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迂回游击战术,与执法人员打“时差战”。

也有一些违法者针对城管执法中的薄弱环节,钻执法空子,采取“打擦边球”的战术,在商店门前摆放的三轮车上卖物品等,城管来了就暂停经营,“老鼠躲猫”的“拉锯战”屡见不鲜。

(二)对违法事实拒不承认。

在具体的工作中,城管执法人员往往不是违法者实施违法行为的第一见证人,这给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

现场的群众由于是熟人或是害怕报复或是同情违法当事人(大都为弱势群体)或是仇视城管等感情色彩原因,往往不愿意作证甚至还为违法者帮腔。

执法人员虽然知道违章者在狡辩,但就是拿他没办法。

(三)“虚心接受,坚决不改”者大有人在。

这种情况在日常劝导教育管理过程中较为常见。

一些小商贩或商店经营业主在违法事实真相面前,摆出一副可怜相,道出要养家糊口等各种充分理由,并虚心接受执法人员的教育,给人唯一的感觉就是认识错误的态度非常好,但换个地点又“重操旧业”。

(四)违法建设现象难绝。

《城乡规划法》修订实施后,法律赋予了城建监察部门更大执法权,目前沿街的违章搭盖基本得到控制。

但一些小区或城乡结合部的居民私自占地或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拆的违法建筑“步步为营”扩大建设规模,在屋顶上违法建设搭盖现象依然严重,影响了建筑物整体景观和空中美景。

(五)监管力度不够。

缺乏大城管意识,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大局意识、协作意识不够,对职能交叉的问题无人“抱养”,相互推诿,削弱了城市管理力度。

二、城市管理难点的主要成因
(一)既得利益驱动。

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是市场规律的产物,流动商贩占道摆摊设点逃避各种税费,以低成本赢得经营成果。

商店经营业主店外经营,以获得经营场地和烘托浓厚的商业气氛,赢得额外
利润。

部分市民的私利心态重,“只顾小家不顾大家”,在房前屋后擅自违章搭盖饲养家禽家畜或出租收取租金,污染环境卫生和破坏市容环境,周边居民怨声载道。

(二)市民素质良莠不齐。

随着我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人口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农民进城定居,外来农民工、下岗工人及残疾人等城市底层的弱势人群占相当大比例。

客观上使这类人群通过违法乱搭乱建,改善居住条件,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靠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维持生计。

部分市民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差,乱扔垃圾、乱倒垃圾和随意乱停放车辆的行为习惯成自然,始终保持着对自己的行为犯不了大法观念,法律意识淡薄。

(三)部门配合不力。

由于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又因我国法律体系复杂,职责分工存在交叉和划分不明确,从而制约、弱化了城市管理的职能,由此而使相关部门你推我、我推你,其结果是大家都不管,或是在利益的驱动下,有利益的事,大家都争着管,没有利益的事,大家都不管。

三、城市管理的几点对策
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县城市管理需要科学、创新、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一)实施人性化管理。

一方面要根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张贴现象,严管,规范次干道,加强城区主次干道、社区、居住小区小市场建设和管理,如利用好天晟市场。

另一方面又要照顾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力解决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协调民政、残联、社区居委会帮助他们拓宽就业渠道,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资开办福利厂吸收弱势群体就业,切实解决其生活出路,使其不再从事违法违章经营等。

(二)强化集中整治。

营造严管重罚声势,形成高压管理态势,震慑违法当事人,遏制违法行为蔓延势头。

随着我县建成区的扩大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部分人为在拆迁改造中获取政府的巨额补偿,乱搭乱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郊村,执法人员在强制拆除时易遇
到围攻和暴力抗法。

为打击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应组织国土、房管、建设、公安等部门集中拆除违法建筑和违法搭盖,展示出行政执法队伍的声威。

县城管局立足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执法部门力量,拧成一股绳,重点治理反弹严重的“顽症”,将整治与日常化管理纳入双轨管理机制,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三)强化城管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队伍素质教育,提高执法技巧,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实施量化考核,明确路段、明确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目标;三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管好、用好城管干部,要逐步建立起城管人员优胜劣汰、能进能出、交流轮岗等制度;四是政策倾斜,充实执法力量,城管人员参照公安民警提高福利待遇和完善执法设备,提高执法科技含量。

(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要依靠社区、学校和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引导从自身做起、从娃娃抓起,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浓厚的城管氛围,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宣传部门要开辟专题栏目,进行全方位报道,对破坏环境和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曝光,提高广大市民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市民关心、支持、理解、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环境。

(五)树立大城管理念。

因城市管理工作的广泛性、经常性、长期性、动态性、复杂性等特点,城市管理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所以城市管理工作必须从现实和科学的角度出发,坚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理解、齐心协力、多管齐下。

城管局要着眼调动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协作能力,推行违法违章行为“抄告”、“责成整改”制,当好“转换器”,将掌握的问题及时下达给有关职责部门处理,建立良好的城管运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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