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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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
工作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涉警舆情处置与公安维稳工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快速发展,社会舆论环境发生了
天翻地覆的变化,各地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危机频频发生,对整个公
安队伍形象造成了无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积极研判、回应网络舆
情,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已经成为加强公安机关能力建设
的重要任务。
公安机关必须把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放在更加突出的位
置,加强涉警舆情处置的规律性、策略性研究,对于提升公安机关
应对和化解舆情危机能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意义重大。
一、当前涉警舆情的基本特点
(一)负面舆情性突出。
每一起涉警舆情无一例外的是,无论
起因如何,由于公安机关职能的特殊性,最终均是形成舆论对公安
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
特别是一些媒体,为了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生存与发展,打着“客观”的旗号,选择性报道,不断用公
安机关和民警的负面新闻刺激公众神经,致使公安负面舆情愈演愈
烈、愈发突出。
(二)社会关注性突出。
公安工作的广泛性、群众性、特殊
性,决定了其易成为媒体挖掘新闻资源的对象。
尤其是在当前公权
与私权博弈加剧的特定社会环境下,代表国家执行法律、行使公权
的公安机关,一举一动特别是涉及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
枉法、违法违纪等负面信息,更为公众所瞩目,哪怕是一件普普通
通的小事(案),也可能因为公安机关涉于其中而成为大众的看
点、新闻的卖点,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
“哈尔滨警察打人”事
件,由于参与其中一方是公安民警,全国各地,网上网下无不议论纷纷,一时间成为公众谈论的焦点。
(三)传播广快性突出。
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传统媒体格局,大众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更加快速便捷。
据相关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国仅互联网计算机就有亿台,各种网站130万个,论坛100万个,博客400万个,网民亿人。
网民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而且是信息的传播者,涉警信息一旦发出,经过转载转发,瞬间就能通过一点扩散开来,受众群体迅速膨胀。
(四)热点炒作性突出。
由于涉警信息社会和公众关注程度高,极易成为新闻爆料和炒作热点,引发“舆论风暴”。
特别是在网上,身份的匿名性、言论的自由性、传播的即时性、跟贴的盲目性,加剧了炒作的轰动性。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借机发难、借机发泄,恶炒热炒公安,负面舆情不断。
致使一些“个案”被泛化,负面效应无限放大,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社会舆论,进而引发警察公共关系危机事件,甚至转化为实际警民冲突。
这样的网上网下转化事例,近几年不在少数。
二、当前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重视程度不高。
深入分析近年来一些重大涉警舆情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同志没有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认为百姓茶余饭后的闲聊不足为奇,重视不够、反应
迟缓、应对失当;还有的领导自身信息化水平不高,又不主动学习,对互联网知之甚少,网上斗争意识淡薄,导致一些不起眼的事件被网络和别有用心的人加以炒作,引发事态扩散,造成不良影响,损坏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二)缺乏与媒体合作的意识。
公安机关在处理与媒体的关系上过于谨慎,在基层更是敬而远之,面对媒体的采访,既使是正面的,也是“不说或少说”,生怕落入记者的采访圈套,人为将媒体与公安关系对立;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对媒体负面报道的突发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存有麻痹、侥幸、推诿、无所谓等思想;执行公安新闻宣传纪律不够严格,不能及时掌握负面报道的相关信息,不能主动与媒体开展良好合作,丧失了处置的最佳时机;对负面报道缺乏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不善于与媒体和记者打交道,导致引导不够及时、控制不够有力,有的甚至因处置失当导致炒作升级,事态扩大。
(三)涉警舆情引导手段单一。
当前,面对网络负面信息公安机关往往采取删除、封堵等措施,信息公开发布不真实或避重就轻,结果适得其反,加剧公众的猜疑心理,甚至将公众推向对立面。
也有部分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热点、焦点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及时进行响应,或者官样文章、语焉不详,从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网上谣言满天飞,等到产生一定社会后果再去干预时,由于缺乏公信力,不仅费力大、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
(四)反应速度较慢。
公安机关对社会舆情反应时间与舆情传播速度极不相称。
在舆情的初期阶段,一些公安机关缺乏足够的敏感性,不愿、不敢、不会表态、处于犹豫观望状态,没有及时跟进,出让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主动权,丧失了处置先机。
由于网络等传播速度极快,短短一两天时间舆情就会爆炸扩散,引发舆情危机,因时再仓促应战,往往错过了最佳时机,丧失了工作主动权。
三、提高涉警舆情处置能力对策
面对日益错综复杂的网上舆情,要坚持“及时、主动、准确、统筹”的总原则,统筹谋划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做到案件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工作同步进行,努力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一)牢固确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
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民警认为与媒体打交道是公安宣传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由此也造成了许多基层民警在应对涉警舆情等突发事件时反应迟缓、危机公关意识缺位。
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确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在思想观念上充分认识到舆情与警情同样关系到社会稳定,在工作摆布上切实做到把舆情应对与警情处置同样对待,在组织领导上真正实现把舆论引导与其他警务工作同样重视。
(二)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
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强大舆论力量和聚合放大效应,加强与知名网站的合作,根据事件性质和发展态势,迅速制订应对之策,用事实真相回应网民
关注,用权威信息稳定群众情绪。
同时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联系沟通,定期走访,积极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提供宣传信息和采访线索,热情主动地为媒体和记者提供服务,建立起与新闻媒体互信、互助、互动的和谐关系。
当舆情危机事件发生时,主动向媒体介绍公安工作情况,尽可能地为其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满足其对公安新闻素材的需要,同时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媒体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减少流言和谣言的传播及其负面影响的扩大,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
(三)健全涉警舆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舆情处置贵在“快”字。
公安机关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抓好引导和控制涉及稳定、涉及公安、涉及形象的敏感舆情和负面报道工作,必须坚持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预防在先、控制有力,力争把工作做在前面,把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对可能出现的重大舆情、已经出现的负面苗头和炒作动向,应及时向当地党政、宣传部门报告,根据客观需要,制订舆论引导对策,迅速采取有效的封堵、删除和正面引导等干预措施,把炒作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已经存在的负面舆论,应端正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负面报道形成后,要直面问题和失误,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处理结果和后续整改措施,主动引导舆论朝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发展,防止蓄意炒作。
发现负面报道与事实不符,则要迅速查清原因,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把真
相公之于众,以正视听,避免激化矛盾。
同时,启动维权机制,严惩刻意炒作、歪曲事实制造轰动效应的新闻媒体,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网络评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增强自身对网络舆论的敏锐性,对网上涉警信息进行甄别,及时发现、查封、堵截、屏蔽、过滤和清除有害信息,引导广大网民,确保网络舆论的正确导向。
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深入推进涉警舆情处置常态化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负责、定期听取舆情汇报、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等制度,将舆情处置工作与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挂钩。
对组织指挥不力,导致涉警舆情处置出现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一票否决”,督促各级领导真正把涉警舆情处置摆上重要位置。
建立健全专门的舆情处置工作目标考评管理体系,不仅要考核发布信息审查把关是否严格,涉警舆情信息分析是否准确、上下反馈是否及时,制度机制建设是否到位等日常基础性业务情况,还要考核负面涉警舆情特别是舆情危机的实际发生率、控制率、消除率,以严格的考评督促各单位把舆情引导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推进常态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现实斗争。
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社会、面对群众,既是公安机关了解和掌握社会舆情动态的最前沿阵地,又是社会和公众发掘涉警舆论信息的主要对象。
对基层单位进行涉警舆情引导工作考评,要以“最大限度减少负面涉警舆论信息产生”为目标,突出
“负面涉警信息少、收集上报及时、实时监测到位、前期处置得体”四项工作,将负面涉警舆情控制在基层、消除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