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合集下载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所属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有效控制本项目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依据交通运输部、山西省交以下通运输厅及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全体参建单位.第三条本办法编制主要依据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设计变更,系指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增减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要坚持先审批后实施的基本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先变后报、肢解上报或瞒报、不报行为.第二章工程设计变更的分类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 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3。

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6.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7。

超出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的;8.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300万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

连续长度300米以上或累计长度1公里以上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3.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4。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5。

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6.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8.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9.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10。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100万元的.(三)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的范围和原则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1。

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制度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工程设计变更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常见的情况,其原因可能包括客户需求变化、设计不合理、施工难度超出预期等。

如果设计变更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工程质量下降、进度延误、成本增加等问题。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编制目的本制度的编制旨在规范和统一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明确设计变更的发起、审批、实施流程,保证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效率,确保项目工程设计和实施的质量和安全。

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主体1、工程项目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负责对设计变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工程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设计的编制和实施,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3、工程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工程施工,确保按照变更设计的要求完成工程。

四、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1、设计变更的发起设计变更的发起可以由任何参与工程项目的方进行,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发起设计变更的方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

2、设计变更的评审设计变更的评审由项目工程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小组由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评审小组进行细致的研究和探讨,判断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影响范围。

3、设计变更的批准如果设计变更得到评审小组的认可,会提出设计变更的批准申请,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批准。

批准后,设计单位需要对变更方案进行详细的编制和修改。

4、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经批准后,需要由施工单位根据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应认真遵守设计变更要求,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5、设计变更的记录和归档设计变更过程中的各阶段都需要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以备查证和追踪。

设计变更后,要对设计文件进行更新和整理,以保证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中的注意事项1、在设计变更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变更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影响,尽可能减少不良影响。

工程变更制度手则

工程变更制度手则

工程变更制度手则一、目的和原则制定工程变更制度手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变更流程,确保变更管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控制项目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执行工程变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所有变更必须基于合理的原因,确保变更是必要的。

2. 经济性原则:变更应考虑成本效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及时性原则:变更请求应及时提出,以便及时评估和处理。

4. 透明性原则:变更过程应公开透明,所有相关方都应了解变更的情况。

二、变更流程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应由项目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预计影响及建议的解决方案。

2. 变更评估收到变更申请后,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成本影响和时间影响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

3. 变更审批根据评估报告,项目决策层应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和相关利益方。

4. 变更实施一旦变更申请获批,应立即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计划,并分配必要的资源以执行变更。

5. 变更监控变更实施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变更执行情况,确保变更按照计划进行,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 变更记录所有变更活动都应详细记录,包括变更申请、评估报告、审批文件、实施计划和监控记录等。

三、责任与义务-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整个变更流程,确保变更管理的有效性。

- 设计单位负责根据变更要求调整设计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

- 施工单位负责执行变更工作,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 监理单位负责对变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

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定稿WORD版)

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定稿WORD版)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6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变更程序,控制项目建设投资,明确相关职责和分工,有效推进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依据《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2﹞21号)、《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长住建发更。

第四条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变更程序原则上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程序和“谁主张、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超权限审批,追究责任”的审批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未经审批的工程变更或未按工程变更组织施工的施工工程量,一律不予签证,并应承担相应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五条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变更申请依据必须附有变更原因、变更依据、变更内容和范围、变更工程量及投资费用。

对每项审批的工程变更要求做到“五要”,即工程变更理由要充分,方案要择优,技术要安全可靠,工程量要准确,文件资料要规范、齐全,同一分项工程的同类工程变更要一次到位,严禁拆分申报。

万设计变更。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设计变更:1、初步设计批复以后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前的土建工程单次设计变更增减投资额大于800万元(含800万元)且未超过1000万元,机电工程单次设计变更增减投资额应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且未超过800万元,且变更后累计工程费用未超过经批准的设计概算。

2、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后的土建工程单次工程变更增减投资额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且未超过800万元,机电工程单次工程变更增减投资额大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且未超过300万元,且变更后累计工程费用未超过经批准的设计概算。

3、符合《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附件工程变更增减投资额应小于200万元(含200万元),机电工程单次设计变更增减投资额应小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且变更后累计工程费用未超过经批准的设计概算。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变更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其中包括对设计、施工、材料、技术、费用等方面的变更进行审批、执行和控制的程序和规定。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变更能够得到正确、有效、及时地管理和执行,避免因变更而导致的工程延误、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同时,通过明确变更管理的流程和责任,提高工程变更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加强对变更工作的监控和控制。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变更管理责任:明确变更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

2. 变更管理流程:规定变更申请、审批、执行的流程和环节,包括变更申请的途径和要求、审批程序和标准、变更执行的措施和时间要求等。

同时,要明确变更管理与其他相关管理(如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衔接。

3. 变更管理的原则和标准:确定变更管理的原则,如合理性、紧急性、必要性等,并规定不同类型变更的审批标准和程序。

例如,对设计变更需要经过设计评审、对施工变更需要经过施工方审核等。

4. 变更管理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对每个变更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分析、审批流程等,并定期向相关领导和项目组成员报告工程变更的情况。

5. 变更管理的监控和控制:设立变更管理的监控机制,定期对变更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通过建立和执行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的数量和质量,减少变更造成的不可控因素,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1.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本办法。

2. 合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变更内容明确、程序合法、责任分明。

第二条变更原因
1. 工程设计变更:因规划调整、设计优化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

2. 施工条件变更:现场条件、材料供应、法律法规变化等影响施工的条件变更。

3. 其他变更:双方认为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变更程序
1. 提出变更:发现需要变更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2. 变更协商:双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协商,就变更的内容、造价、
工期等达成一致。

3. 签订变更协议: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

4. 履行变更:按照变更协议执行新的合同条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四条变更造价
1. 变更造价应根据变更内容的实质影响,由双方协商确定或依法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
构评估。

2. 变更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五条变更工期
1. 合同变更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新的工期。

2. 因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的,除非另有约定,一般不得作为违约责任追究的理由。

第六条争议解决
1. 合同变更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合同双方共同拥有。

3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3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3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的合理性、及时性和稳定性,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阶段的工程变更。

三、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和人员,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变更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第二章变更管理的定义和原则一、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或主观因素导致原有设计、施工方案需要进行调整或修改的情况。

二、变更管理的原则包括:1. 变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不受影响;2. 变更应经过合理的论证和审批程序,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 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保证变更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4. 变更应记录完整,保留变更过程的证据,以备后续查证和追溯。

第三章变更管理流程一、变更申请阶段:1.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接受变更申请,对变更需求进行评估和初步论证;2.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变更评审会议,对变更申请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3.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并形成变更通知书;4.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将变更通知书传达给相关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并进行变更协调。

二、变更实施阶段:1.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变更实施会议,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和要求;2. 施工单位按照变更要求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3. 监理单位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变更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变更验收阶段:1.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变更验收会议,对变更工作进行终验;2. 施工单位提交变更工作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3. 监理单位对变更工作进行验收,出具变更工作的结论和评价。

四、变更结算阶段:1. 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组织变更结算会议,对变更工作进行结算;2. 施工单位提交变更工作的结算单据和费用清单;3. 监理单位对变更工作进行费用核算和结算,出具变更工作的结算报告。

南京地铁线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定稿版

南京地铁线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定稿版

南京地铁线工程变更管理规定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 总则1.1 适用范围为确保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各项建设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变更控制,在强调效能优先的基础上使工程变更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并尽可能节约工程投资,南京绿地地铁五号线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特制定《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工程变更。

本办法不适用于材料(设备)品种、型号的替代。

合同执行阶段,材料(设备)品种、型号的替代参照《5号线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的相关规定(暂行)》相关条款执行。

1.2 项目公司总经理专题办公会涉及重大方案调整的工程变更内容,会议纪要可作为变更立项报审附件。

2 变更管理职责项目公司全面负责工程变更的管理,其主要职能为:(1)负责组织对设计、施工(含设备供货商)、监理、咨询、项目公司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进行审查;(2)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实施;(3)负责核定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对设备系统供货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各类工程变更立项、变更完成、变更指令的办理及统计。

2.1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是土建、安装及装修工程变更实施的主体部门,负责对施工图下发后各相关参建方及运营公司、资源公司因建设需求(与本部门相关)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并组织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变更立项审查会,参加相关的总经理变更立项审查会。

在变更(含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获得批准后工程管理部组织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实施,并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工程量。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下载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下载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的合理性、科学性和专业性,提高工程设计变更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中心,遵循规范、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变更内容应基于实际情况,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专业原则,变更内容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计变更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内容应考虑工程建设的成本和效益,确保设计变更的经济可行性。

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程序规范原则,变更流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设计变更的程序合法性和透明性。

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主体及职责第八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保证设计变更符合设计要求和建设需要。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方案,确保设计变更满足项目需求。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程序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一)设计变更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二)设计变更评审:由专业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确定变更方案。

(三)设计变更审批:由项目建设单位领导批准设计变更。

(四)设计变更实施:设计单位按照变更方案进行设计。

(五)设计变更验收:完成设计变更后,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六)设计变更总结:对设计变更进行总结,形成设计变更文件。

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一、变更管理流程
1. 变更提出:当发现需要变更时,由项目经理或相关方提出变更申请,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效果。

2. 变更评估:收到变更申请后,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并预估变更对工期、成本的影响。

3. 变更审批:根据评估结果,项目管理团队应将变更申请提交给有权决策的管理层或业主方进行审批。

4. 变更实施:一旦变更得到批准,项目管理团队应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5. 变更监控:在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团队应持续监控变更的执行情况,确保变更按照计划进行。

6. 变更记录:所有变更的细节,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以及实施过程等,都应详细记录在案,以备后续参考。

二、变更管理原则
1. 公正客观:在进行变更管理时,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所有决策都是基于项目的最佳利益。

2. 透明沟通:变更管理过程中,应及时与所有相关方进行沟通,确保信息的透明性和及时性。

3. 文档记录:所有的变更决策和管理活动都应有详细的文档记录,以便于追溯和审计。

4. 风险管理:在变更管理中,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三、变更管理注意事项
1. 任何变更都不应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实施。

2. 变更管理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条款,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3. 变更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因此在实施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

4. 变更管理应注重细节,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

总结:。

工程结算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变更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和管理工程结算过程中的变更,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避免纠纷发生,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结算变更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所有工程结算变更。

三、版本控制:本工程结算变更管理制度的版本号为1.0,制定部门为工程管理部,负责进行版本的更新和修订,并通知相关部门。

四、变更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工程结算变更的申请,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影响和必要性。

2. 变更评审:工程管理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包括审核变更的合理性、影响范围和变更金额。

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3. 变更通知:工程管理部将批准的变更通知相关部门,并向合同方及时报备。

4. 变更执行:相关部门根据变更通知执行变更内容,并及时更新工程结算。

5. 变更评估:工程管理部对变更执行的结果进行评估,包括变更的实施情况、效果和成本。

如有必要,可进行事后评估和总结。

五、变更审核与批准:1. 变更申请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审核,并将变更申请报送给工程管理部进行评审。

2. 工程管理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包括评估变更的合理性、影响范围和变更金额,并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3. 已批准的变更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并向合同方报备,确保变更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六、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1. 在变更申请阶段,要充分评估变更的风险和影响,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在变更执行阶段,要严格执行变更通知的内容,确保变更过程的规范和有效。

3. 在变更评估阶段,要及时总结和提炼变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程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七、监督与评估:1. 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工程结算变更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变更申请、审核、执行和评估。

2. 相关部门应按要求,积极配合工程管理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变更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3. 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工程结算变更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工程管理的需要。

建设管理工程变更制度

建设管理工程变更制度

建设管理工程变更制度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序进行,规范工程变更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变更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

二、变更的范围和条件1. 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材料替换、工期调整等。

2. 任何变更必须基于以下条件之一:- 法律法规或政策有新的要求;- 原设计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影响工程质量或安全;-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或降低成本;- 其他经认定的合理变更理由。

三、变更的申请与审批流程1. 变更发起人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预期效果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2. 变更申请应先经过项目管理团队初步评审,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重大变更须提交至项目业主及相关管理部门审议,并取得书面同意。

4. 变更批准后,应及时更新工程计划、预算等相关文件,并进行变更实施。

四、变更的实施与监督1. 变更实施前,相关参与方应对变更内容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底。

2. 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团队应加强现场监管,确保变更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

3. 变更完成后,应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五、变更的成本控制1. 任何工程变更都应进行成本估算,明确变更对项目总成本的影响。

2. 变更引起的成本增加应由责任方承担,除非另有约定。

3. 对于节约成本的变更,应合理分配节约部分的利益。

六、信息记录与文档管理1. 所有变更申请、审批文件、实施记录等均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资料。

2. 变更文档应分类编号,便于查询和追溯。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工程变更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及变更工作程序,控制工程变更费用,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变更过程中的廉政建设,依据《建设中心项目管理手册》,结合我市交通公用设施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建设中心)和在建设中心管理的项目中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涉及的范围包括: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建设中心总工室(以下简称总工室)负责工程变更项目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路网部(项目管理组)负责变更工程量的审核,计划合约部负责变更单价的审核。

第二章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则和分类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分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

优化设计是指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后,通过现场勘察、核对、分析、论证和比选,在保证使用安全和不降低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对原设计进行优化的变更行为,其目的是保证质量、减少病害、方便施工、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减少运营费用等。

对设计工程取消实施、或分期修建等变更行为不属优化设计。

完善设计是指工程正式开工之后,发现因测量勘察深度不足、调查预测失当,导致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错漏,或因项目实施过程中新颁布生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原因,必须对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变更行为。

新增工程是指工程正式开工之后,至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之前,因社会经济发展或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需要,对原批准设计规模新增内容并予以实施的变更行为。

第五条管理原则(一)鼓励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

(二)实行审批制,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行为。

工程 设计 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 设计 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变更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设计变更合理、可行、及时、完整及有效控制设计变更的范围和影响。

本制度依据《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可行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1.设计变更提出1.1 当设计单位或业主方对工程设计提出变更时,应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包括设计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分析等相关资料。

1.2 设计单位应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形成初步意见。

2.设计变更评审2.1 设计单位将初步意见提交给业主方,并进行沟通和确认。

2.2 设计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变更评审,包括对变更内容的技术可行性、影响分析等进行评估。

2.3 设计单位将评审结果提交给业主方,业主方审查并决定是否通过变更。

3.设计变更实施3.1 设计单位经过业主方确认变更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并确保相关设计人员理解和遵守变更内容。

3.2 设计单位应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确保设计变更的顺利实施。

3.3 设计单位应及时更新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并将变更后的文件提交给相关单位备案和存档。

4.设计变更追踪4.1 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台账,记录设计变更的整个过程,包括申请、评审、实施等环节的情况。

4.2 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分析设计变更的原因和后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程设计提供参考。

四、设计变更管理的注意事项1.设计变更应尽量避免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确保工程设计整体的合理性和系统性。

2.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变更管理流程操作,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设计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设计单位应加强与业主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变更的顺利实施。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定稿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及变更工作程序,控制工程变更费用,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变更过程中的廉政建设,依据《建设中心项目管理手册》,结合我市交通公用设施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建设中心)和在建设中心管理的项目中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涉及的范围包括: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建设中心总工室(以下简称总工室)负责工程变更项目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路网部(项目管理组)负责变更工程量的审核,计划合约部负责变更单价的审核。

第二章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则和分类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施工图设对批准计文件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分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

优化设计是指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后,通过现场勘察、核对、分析、论证和比选,在保证使用安全和不降低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对原设计进行优化的变更行为,其目的是保证质量、减少病害、方便施工、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减少运营费用等。

对设计工程取消实施、或分期修建等变更行为不属优化设计。

完善设计是指工程正式开工之后,发现因测量勘察深度不足、调查预测失当,导致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错漏,或因项目实施过程中新颁布生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原因,必须对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变更行为。

新增工程是指工程正式开工之后,至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之前,因社会经济发展或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需要,对原批准设计规模新增内容并予以实施的变更行为。

第五条管理原则(一)鼓励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

(二)实行审批制,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行为。

工程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审批管理制度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工程计划、施工方案或合同范围等进行调整的情况。

工程变更的出现可能会对工程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必须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审批过程,提高变更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了本工程变更审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审批、执行和控制流程,确保工程变更符合项目的整体利益,最大程度地降低变更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工程变更的提出1. 工程变更的提出必须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证明,提出方应提供详细的变更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变更费用等信息。

2. 工程变更应当在发生变更需求之后的第一时间提出,以便及时进行评估和处理。

3. 工程变更的提出应当由项目经理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提交,同时应征得相关部门的意见和支持。

4. 工程变更的提出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得越权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程序流程。

三、工程变更的评估1. 工程变更提出后,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变更评审委员会,对工程变更提出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估。

2. 变更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承包商代表等相关人员,确保评审的客观、公正和全面。

3. 变更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工程变更的影响、费用、进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评审意见。

4. 工程变更的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做出后续决策。

四、工程变更的审批1. 工程变更的审批应当由项目经理或授权人员具体负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

2. 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应当包括变更提出、评审、审批、执行和控制等环节,确保每个步骤都能够严格执行。

3. 工程变更的审批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不得越权操作,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4. 工程变更的审批应当形成书面文件,包括审批意见、审批人员签署、审批日期等信息,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控性,防止因变更导致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不利影响。

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

二、变更原则1.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变更后的工程安全、适用。

2. 变更应基于充分论证,确保变更的必要性和经济性。

3. 变更应最小化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

4. 变更应经过相关方的共同协商一致。

三、变更分类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图纸或设计文件的修改而引起的变更。

2. 施工变更:由于施工条件、工艺或材料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变更。

3. 用户需求变更:由于用户要求的功能、性能或其他需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四、变更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由变更发起方填写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预期效果。

2. 变更评审:项目管理团队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影响。

3. 变更批准:根据评审结果,由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批准变更。

4. 变更实施: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调整设计、施工计划或用户需求。

5. 变更记录:详细记录变更过程和结果,包括变更的内容、实施时间、涉及人员等。

6. 变更监督: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变更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

五、责任分配1. 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变更的评审、批准和监督。

2. 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变更的实施和修改。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变更的实施和调整。

4. 用户代表负责确认用户需求变更的内容和效果。

六、文档管理所有与工程变更相关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表、评审记录、批准文件、实施记录等,都应当妥善保存,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七、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变更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总结:。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工程项目在规模和复杂程度上不断提高。

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变更需求,这可能是由于技术要求的更改、设计缺陷的修正或者是业主的需求改变等原因造成的。

如果没有有效的变更管理制度,将会对工程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变更管理原则2.1 主动性原则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应主动采取主动性原则,即通过前期规划和设计,尽量避免变更的发生,从根本上降低项目变更的频率和程度。

2.2 一致性原则变更管理的决策应与工程项目目标和战略一致,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对项目整体进展产生不利影响。

2.3 公正性原则变更管理的决策应公正、客观、公平,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维护项目各方的权益。

2.4 可追溯性原则变更管理过程中的决策和执行应有明确的依据和记录,方便追溯和查找,以确保变更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5 可控性原则变更管理应具有明确的阶段和程序,便于管理者和相关人员实施,以及对变更过程进行监控和控制。

第三章变更管理流程3.1 变更申请阶段变更申请是指相关人员提出变更需求的阶段,包括变更需求的提出、需求分析和评估等环节。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保变更需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避免无效变更的发生。

3.2 变更评审阶段变更评审是指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和决策的阶段,包括变更方案的制定、风险评估和效益分析等环节。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保变更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避免对项目整体进展产生不利影响。

3.3 变更执行阶段变更执行是指对变更方案进行实施和跟踪的阶段,包括变更过程的监控、实施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等环节。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保变更实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及避免对项目的正常进展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3.4 变更评估阶段变更评估是指对变更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的阶段,包括变更效果的评估、问题的发现和修正等环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滨海公路曹妃甸新城至汉沽段改建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滨海公路曹妃甸新城至汉沽段改建工程变更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工作的程序,明确职责,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河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2条本办法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对工程建设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包括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等。

第3条指挥部工程部负责工程变更方案审核、工程量的确认及变更图纸的技术审核工作,确保变更设计符合规范、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合同部负责变更单价和费用增减审核工作。

第4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滨海公路曹妃甸新城至汉沽段改建工程从事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条件及原则第5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考虑工程变更。

1、因自然条件包括水文、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出入较大的;因施工条件所限,材料规格、品种、质量难以达到设计要求的;2、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而能节省原材料,或者可少占用耕地,并便利施工,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的;3、能提高技术标准,减少工程病害,便于采用新技术,提高工程使用年限或者提高服务等级,而不增加投资或者增加较小数量投资的;4、由于铁路、水利、农田、矿工、环保、文物以及地方工作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变更设计的;5、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提出新要求的;6、其它特殊情况。

第6条工程变更的原则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

只有当工程变更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2、所有工程变更应经过事先调查、充分酝酿、沟通并经指挥部初步同意后,可以向指挥部提出变更申请。

3、工程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4、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谨的科学态度,以优化、完善设计,并结合当地经济近期整体发展为前提,达到提高设计质量、节约建设资金、确保符合设计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的目的,并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对建设项目科学管理。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不得再次变更第三章工程变更的分类第7条工程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1、连续长度10公里(包括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3、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4、收费方式及站点位臵、规模发生变化的;5、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工程变更:1、路线起讫点和主要控制点发生变化的;2、连续长度2公里(包括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3、局部技术标准:包括技术等级、路基宽度、设计荷载等级发生变化的;4、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5、连续长度1000米(包括1000米)以上或累计长度2000米(包括2000米)以上,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臵方案发生变化的;6、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7、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8、互通式立交的位臵或方案发生变化的;9、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10、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11、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12、任何单项工程规模或技术方案发生变化,变更费用增减总额超过500万元(包括500万元)以上的;或需要调增已批准施工图预算的。

(三)一般工程变更是指除重大工程变更和较大工程变更以外并且单项变更费用增减总额在500万元以内的工程变更行为。

包括:1、连续长度2公里以内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在不影响路基稳定的情况下,连续长度1000米以内或累计长度在2000米以内的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臵方案发生变化的;3、小桥、涵洞、通道位臵、座数的调整和增减,以及结构形式、孔径、地基处理方式的改变;4、排水工程位臵、断面形式、材料的变化;5、防护工程、调治构造物位臵、结构、数量的变化;6、大、中桥非主要结构、基础埋深的改变;7、对使用功能和运营安全影响不大的其它工程技术方案变化;8、其它一般性对施工图设计的完善、调整等行为。

第8条本办法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变更要求的部门,将工程设计变更分为三大类:1、指挥部提出的变更(A类)(包含上级部门变更、指挥部变更、设计单位变更)①上级部门提出的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②指挥部提出的变更: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③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2、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B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

3、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C类):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第四章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第9条所有工程变更项目都要执行工程变更申请和工程变更令审批制度。

设计变更按权限分级管理,实行省交通厅、曹妃甸区交通局、滨海公路有限公司、指挥部、总监办五级管理。

1、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变更:重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上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曹妃甸区交通局审核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以上两类变更方案在上报省厅之前,指挥部将工程变更方案、变更估算费用以及各级批复意见上报曹妃甸区交通局提出审核意见,指挥部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由曹妃甸区交通局将变更方案上报省交通厅。

2、一般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根据权限由指挥部或滨海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审查管理,并负责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进行管理。

具体审批权限如下:(1) 单项变更费用≤5万元的工程变更项目由总监办在争得指挥部的同意下审批并组织实施。

具体过程由驻地办审核、总监办审批,工程部、合同部长签认,指挥部核备(类别代码:M);(2) 单项变更费用>5万元,但≤50万元的工程变更项目由驻地办、总监办审核,指挥部审批,滨海公路有限公司备案(类别代码:D)。

(3)变更金额>50万元且<500万元的工程变更项目由驻地办、总监办、指挥部逐级审核后,滨海公路有限公司审批,曹妃甸区交通局备案(类别代码:E)。

第五章工程变更单价及工程量确定原则第10条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原则1、合同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合同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作为变更单价。

2、合同清单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以参照合同清单中与其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的细目单价进行拆分或折算来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照现行的预算办法、预算定额及合同文件的规定编制确定,承包方按照以上方法通过单价分析计算后上报变更单价,按照规定报驻地办、总监办、指挥部、滨海公路有限公司,按审批权限批准。

4、工程量清单中有计价依据的,必须注明套用子目、套用修正方法及其合理性的说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计价依据的,单价申报必须附《单价分析表》、《分项工程预算表》、《工料机单价表》、《费率计算表》和《原始数据表》及相关说明5、工程变更单价最终以审计单位核定的为准。

第11条工程变更工程量的确定原则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根据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必须附计算过程),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核实、总监办负责审核之后报指挥部工程部、合同部核定。

对于不确定的工程量,必须经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及指挥部四方现场测量核实。

第六章工程变更的程序第12条工程变更管理实行工程变更方案申请审批和工程变更费用申请审批制度。

两种审批制度均采用书面形式审批。

第13条各类变更正式申报和审批前,有关各方应充分沟通,达成初步意向和方案。

必要时可由总监办主持召集各方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变更提出单位要提供真实、详细的数据和资料。

相关审核部门应认真研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勘察现场,必要时指挥部组织会审会或专家论证会进行审核。

第14条根据对工程变更种类的划分,分别对三类工程变更程序规定如下:设计变更由指挥部工程部负责组织,分工程变更方案审查和工程变更设计审批两阶段实施。

A类变更程序首先由工程部将《工程变更通知单》下发总监办,总监办通知驻地办、施工单位组织变更工程实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变更工程实际情况尽快组织材料形成工程变更文件《工程变更申请单》附《工程变更单价和费用计算表》一式六份,逐级审核后上报指挥部,经审核确认后由总监办下发《工程变更令》方可进入计量。

B类变更程序(1)总监办提出的变更BM1类:估算工程费用≤5万元的变更,总监办在与指挥部和设计等相关单位充分结合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并负责组织变更工程的实施。

3日内抄报指挥部一式三份核备。

BD1类:估算工程费用>5万元的变更总监办填写《工程变更方案申请单》一式六份,上报指挥部工程部,按照权限经逐级审核确认后下发《工程变更通知单》,即可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应根据变更工程实际情况尽快组织材料形成工程变更文件《工程变更申请单》附《工程变更单价和费用计算表》一式六份,上报指挥部,经审核确认后由总监办下发《工程变更令》方可进入计量。

(2)驻地办提出的变更BM2类:估算工程费用≤5万元的变更,由驻地办填写《工程变更方案申请单》,并附详实的变更材料一式六份报总监办,由总监办与指挥部结合后审核批复并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3日内抄报指挥部工程部及合同部两份核备。

BD2类:估算工程费用>5万元的变更,驻地办填写《工程变更方案申请单》一式六份,经逐级审核后上报指挥部工程部,按照权限经审核确认后下发《工程变更通知单》,即可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应根据变更工程实际情况尽快组织材料形成工程变更文件《工程变更申请单》附《工程变更单价和费用计算表》一式六份,上报指挥部,经审核确认后由总监办下发《工程变更令》方可进入计量。

C类变更程序CM类:估算工程费用≤5万元的变更,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方案申请单》,并附详实的变更材料一式六份经驻地办审核后报总监办,由总监办与指挥部结合审核批复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3日内抄报指挥部一式三份备案。

CD类:估算工程费用>5万元的变更,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方案申请单》一式六份,经逐级审核后上报指挥部工程部,按照权限经审核确认后下发《工程变更通知单》,即可组织施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