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优秀历史建筑改造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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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里院改造方案

青岛里院改造方案
第2篇
青岛里院改造方案
一、引言
青岛里院,作为城市历史文脉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和市民记忆。为促进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青岛里院改造方案,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城市发展的和谐共生。
二、改造目标
1.保护里院历史风貌,传承城市文脉;
2.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品质,满足现代生活需求;
5.验收评估: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改造质量;
6.持续优化:根据居民需求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改造内容。
六、保障措施
1.政策支持:争取政府相关政策支持,确保改造项目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改造资金充足;
3.技术支持:引进专业技术团队,提供技术指导;
4.社会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改造项目;
(3)完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排水、供暖等;
(4)提高建筑抗震性能,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居住环境改善
(1)优化空间布局,提高绿化覆盖率,增设休闲活动场地;
(2)改善卫生设施,增设垃圾分类பைடு நூலகம்集点;
(3)加强照明设施,提高夜间安全保障;
(4)提升道路品质,优化交通组织。
3.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1)增设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服务;
青岛里院改造方案
第1篇
青岛里院改造方案
一、项目背景
青岛里院作为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见证了青岛城市发展的历程,承载着丰富的地域文化特色。为保护和传承这一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满足现代居住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制定本改造方案。
二、改造目标
1.保护里院建筑风貌,传承历史文化;
2.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青岛优秀历史建筑的改造与修复

青岛优秀历史建筑的改造与修复

青岛优秀历史建筑的改造与修复张宁炜1车姗2徐峰21.青岛理工大学建筑学院2.青岛理工大学建筑学院2.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摘要:青岛素以“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而闻名于世,是我国近代建筑遗存最多的八个城市之一,青岛的历史建筑具有很好的观赏性和使用价值,以及很高的美学和史料价值,战争期间遗留下了不少于24个国家的建筑痕迹。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这些老建筑的去留就是建筑师的必修课。

本文通过对青岛优秀历史建筑改造及修复的经典范例分析(迎宾馆、东莱银行等),挖掘其形成的基本原因以及更深层次的社会人文原因,避免其他历史建筑的毁坏与拆除,保护更多的历史建筑,为青岛未来的城市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

关键词:青岛历史建筑、改造、修缮、建筑保护青岛,是一座坐落在中国土地上,却有着诸多异域风格特别是欧洲建筑风格的海滨城市,其中不乏那些与海天一色的自然风光相媲美的历史建筑,她们错落有致,疏密排列,远远望去片片红屋点缀在青山绿水之间构成了青岛最典型优美的画卷: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交织相融、美不胜收。

但是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美景却被破坏了。

由于重新规划的城市建设,其中一些不可多得的具有历史代表性的老建筑,却惨遭毁坏,甚至是拆除。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老建筑也有共同的遭遇。

直到后来通过舆论界,包括民间长期不懈的努力呼吁: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保护我们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老城墙,因为这些都是城市自身的文化底蕴,城市建筑的精华沉淀,城市发展的历史命脉,盲目的拆除以及违法搭建都是对城市的破坏。

于是全国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包括调查研究老建筑、修缮老建筑、保护老建筑,甚至开放老建筑。

将一批不完全具备全国重点文物单位却又具有典型性、历史性的老建筑,划分为优秀历史建筑。

在青岛这些异国风格的建筑中有不少经典作品,例如:德国设计师毕娄哈设计的基督教建筑——天主教堂,该教堂始建于1932年,位于市南区浙江路北端,采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装饰形式,是青岛地区最大的哥特式建筑,也是我国唯一的祝圣教堂。

青岛市国省市区历史优秀建筑

青岛市国省市区历史优秀建筑

一、已公布的市南区辖区内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八大关近代建筑市南区太平山南麓汇泉角至太平角2、(1)青岛德国总督楼旧址市南区龙山路26号(2)青岛德国总督府旧址市南区沂水路11号3、万字会旧址市南区鱼山路37号4、青岛德国建筑群(21栋) 市南区、市北区(1)德国警察署旧址市南区湖北路29号(2)胶州帝国法院旧址市南区德县路2号(3)欧人监狱旧址市南区常州路25号(4)俾斯麦兵营旧址中国海洋大学院内(鱼山路5号)(5)伊尔蒂斯兵营旧址市南区香港西路2号(6)游内山灯塔市南区团岛西南角(7)小青岛灯塔青岛湾内小青岛上(8)观象台办公楼市南区观象二路15号(9)德国领事馆旧址市南区青岛路1号(10)德华银行旧址市南区广西路14号(11)山东路矿公司旧址市南区广西路14号(12)德华高等学堂旧址市南区朝城路4号(13)基督教堂市南区江苏路15号(14)天主教堂市南区浙江路15号(15)海滨旅馆旧址市南区南海路23号(16)德国第二海军营部大楼旧址市南区沂水路9号(17)青岛国际俱乐部旧址市南区中山路1号(18)侯爵饭店旧址市南区广西路37号(19)路德公寓旧址市南区德县路4号(20)医药商店旧址市南区广西路33号(21)水师饭店旧址市南区湖北路17号5、花石楼、涞氏故居市南区黄海路18号二、已公布的市南区辖区内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康有为故居市南区福山支路5号2、天后宫市南区太平路19号3、栈桥回澜阁市南区太平路10号4、水族馆市南区莱阳路4号5、中山路近代建筑(12栋)市南区中山路、河南路(1)德式建筑市南区中山路17号(2)中国银行青岛分行旧址市南区中山路62号(3)山左银行旧址市南区中山路64—66号(4)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旧址市南区中山路68号(5)大陆银行旧址市南区中山路70号(6)义聚合钱庄旧址市南区中山路82号(7)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旧址市南区中山路93号(8)山东大戏院旧址市南区中山路97号(9)中国实业银行旧址市南区河南路13号(10)青岛分行公会旧址市南区河南路15号(11)金城银行旧址市南区河南路17号(12)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旧址市南区中山路216号三、已公布的市南区辖区内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1、湛山寺市南区芝泉路2号2、观象山地磁房市南区观象二路21号观象山公园内3、团岛炮台旧址市南区团岛内4、汇泉炮台遗址市南区汇泉角5、台西镇炮台旧址市南区团岛公园6、太平山北炮台及东炮台旧址市南区太平山顶部7、湛山炮台旧址市南区盐城路某部营区内8、德国临时检疫所旧址市南区嘉祥路3号9、浸信会礼拜堂市南区济宁路31号10、青岛汽水厂办公楼旧址市南区香港西路25号11、老舍故居市南区黄县路12号12、王统照故居市南区观海二路49号13、沈从文故居市南区福山路3号14、洪深故居市南区福山路1号15、华岗故居市南区龙口路40号16、闻一多故居市南区鱼山路5号海洋大学东北角17、梁实秋故居市南区鱼山路33号18、萧红、萧军、舒群故居市南区观象一路1号19、王献唐故居及墓市南区观二路13号甲20、冯沅君、陆侃如故居市南区鱼山路36号21、朱树屏故居市南区金口二路13号22、束星北故居市南区鱼山路36号23、赫崇本故居市南区鱼山路9号甲24、童第周故居市南区鱼山路36号25、青岛市礼堂旧址市南区兰山路1号26、观象二路基督教堂市南区观象二路一号四、已公布的市南区辖区内历史优秀建筑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江路2号2、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江路2号甲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江路4号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江路7号5、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伏龙路2号6、伯尔根美利住宅旧址市南区江苏路10号7、总督府野战医院旧址市南区江苏路18号8、英商住宅旧址市南区江苏路1号9、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江苏路21号甲10、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江苏路27号11、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江苏路32号12、总督府童子学堂旧址市南区江苏路9号14、观象二路基督教堂市南区观象山路1号1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10号16、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15号17、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16号18、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1号1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26号2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28号2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2号22、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3号2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4号2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5号2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6号26、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齐东路7号27、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齐东路8号28、德国第一邮政代理处旧址市南区常州路9号2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黄县路17号3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黄县路21号3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黄县路23号32、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黄县路33号3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黄县路35号34、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黄县路37号35、汇丰银行经理住宅旧址市南区湖南路4号36、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中山公园内37、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文登路2号38、近代建筑(公共设施)市南区文登路8号39、亚细亚饭店(四海饭店)市南区汇泉路7号4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京山路4号41、近代建筑(休养所)市南区金口一路13号42、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金口一路15号43、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一路17号4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金口一路19号4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金口一路20号46、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一路21号47、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一路22号48、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一路26号49、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一路30号5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金口一路3号51、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一路42号52、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一路44号53、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一路48号5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金口一路7号5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金口一路9号56、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11号甲57、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12号58、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14号59、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16号60、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1号61、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3号62、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4号63、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5号64、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7号65、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二路8号66、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三路13号67、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三路17号68、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三路1号69、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三路1号甲70、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三路3号71、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金口三路5号72、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16号73、阿里文旧宅市南区鱼山路1号74、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21号甲75、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24号76、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25号77、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27号78、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29号79、副税务司住宅市南区鱼山路2号80、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31号81、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35号82、日本商校宿舍旧址市南区鱼山路36号83、海洋大学水族馆市南区鱼山路5号84、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鱼山路5号85、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7号86、近代建筑(住宅)市南区鱼山路9号87、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恒山路5号88、八大关小礼堂市南区荣成路44号8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11号甲9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13号91、近代建筑(黄海医院)市南区栖霞路16号92、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20号后楼9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2号9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3号9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4号96、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4号甲97、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5号98、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栖霞路5号甲99、近代建筑(宾馆)市南区栖霞路7号甲100、近代建筑(疗养院)市南区栖霞路9号10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栖霞路9号乙-1号102、海滨生物研究所市南区莱阳路2号103、早稻本善德宅第旧址市南区莱阳路3号104、宁文元宅第市南区莱阳路5号105、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莱阳路8号106、官邸马厩市南区福山支路8号107、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10号108、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12号10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15号11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17号11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19号112、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22号甲11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2号甲11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4号11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6号116、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7号117、刘氏旧宅市南区福山路8号118、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8号11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9号12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福山路9号甲121、私人住宅市南区嘉峪关路5号122、团岛灯塔市南区团岛西南角12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广西路 42、44、46号124、总督小学旧址市南区广西路1号125、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广西路1号126、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广西路21 号127、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广西路47号128、德国神甫姬宝璐旧宅市南区广西路5号129、德式住宅旧址市南区广西路9号13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中山路181、183甲13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中山路21号、25号132、青岛商会旧址市南区中山路72号133、亨利王子饭店旧址市南区太平路31号134、礼和商业大楼旧址市南区太平路41号135、车站饭店旧址市南区兰山路28号136、近代建筑(公共设施)市南区北京路27号、29号、137、谦祥益青岛分号市南区北京路9号138、福柏医院旧址市南区安徽路21号139、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安徽路7号140、德侨潘宅旧址市南区江苏路12号141、古西那辽瓦住宅旧址市南区江苏路8号142、英国领事馆旧址市南区沂水路14号143、美国领事馆旧址市南区沂水路1号144、德国GELPCKE亲王别墅旧址市南区沂水路3号145、斯提克否太宅第旧址市南区沂水路5号146、迪德瑞希宅第旧址市南区沂水路7号147、近代建筑(公共设施)市南区河北路43号148、近代建筑(公共设施)市南区河南路86号14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肥城路15号15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肥城路17号151、近代建筑(公共设施)市南区莒县路2号152、刘氏旧宅市南区浙江路26号153、圣心修道院旧址市南区浙江路28号15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浙江路2号15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浙江路3号乙156、教育学院市南区浙江路9号157、黑氏饭店旧址市南区湖南路11号158、开治酒店旧址市南区湖南路16号159、德国公寓旧址市南区湖南路22号16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湖南路23号、25号161、德式建筑市南区湖南路44号-46号162、新新公寓旧址市南区湖南路72号163、天主教会宿舍旧址市南区湖南路8号164、圣弥爱尔教堂附属建筑市南区德县路10号165、德式别墅旧址市南区德县路23号166、总督牧师宅第旧址市南区德县路3号167、近代建筑(公共设施)市南区莘县路101号168、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10号16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12号17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14号17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14号甲172、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18号17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20号17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22号甲17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24号176、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26号177、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28号178、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30号17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32号18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32号甲18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34号182、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36号18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38号甲184、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46号18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48号186、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50号187、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52号188、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大学路8号189、坂井贞一宅第旧址市南区太平路23号190、人民会堂市南区太平路9号19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口路11号192、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龙口路13号193、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口路1号丁194、近代建筑(办公楼)市南区龙口路5号195、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口路7号196、欧式住宅旧址市南区龙山路18号197、德式官邸旧址市南区龙山路26号198、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华路1号199、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华路3号200、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华路5号201、近代建筑(民宅)市南区龙江路21号五、已公布的市南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青岛春和楼市南区中山路146号2、东莱银行大楼旧址市南区湖南路37号3、青岛两湖会馆旧址市南区大学路54号4、劈柴院市南区中山路北端与北京路交界5、美口酒厂原址市南区湖南路34号乙6、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旧址市南区大沽路35号7、青岛三江会馆旧址市南区四方路10号8、宋春舫旧居市南区福山之路6号9、望火楼旧址市南区观象一路坡顶10、青岛广东会馆旧址市南区芝罘路与四方路口11、徐州路炮台遗址市南区徐州路28号12、中山公园石桥及石碑中山公园南门内东北方向13、总督府屠宰场旧址市南区观城路65号14、黄县路石桥市南区黄县路与黄县路交界处15、德国胶州邮政局旧址市南区安徽路5号(3号甲)六、已公布的未核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名称位置1.北京路五起楼市南区北京路25号2.东平路37号里院市南区东平路37号里院3.民宅市南区福山支路11号4.民宅市南区观海一路6号甲5.民宅市南区广西路11号民宅6.民宅市南区广西路15-177.民宅市南区广西路39、41、43号8.民宅市南区湖北路33号9.民宅市南区湖北路6号10.民宅市南区黄县路4号11、民宅市南区莒县路1号甲(1、1-1、1-2、1-3)12.民宅市南区莒县路4号丙13.日本楼市南区莱芜二路与齐东路交界14.民宅市南区龙江路24号甲-26号15.民宅市南区龙江路34号16.民宅市南区龙江路28号17.民宅市南区龙江路38、38号甲18.民宅市南区龙山路8号19.民宅市南区龙口路42号20.民宅市南区龙口路44号21.吉祥里民宅市南区宁阳路11号22.民宅市南区宁阳路26号23.民宅市南区齐东路18号24.民宅市南区齐东路21号25.民宅市南区齐东路22号26.民宅市南区齐东路33号27.民宅市南区齐东路39号甲28.民宅市南区齐东路39号29.民宅市南区齐东路39号乙30.民宅市南区太平路61号31.民宅市南区太平路63号32.民宅市南区天津路23号33.云南路里院市南区云南路里院181号34.享得利市南区中山路144号35.民宅市南区中山路84、88、98、110、112、118 36.民宅市南区华山路14号37.日本陆军医院旧址市南区海军四〇一医院内38.青岛湛山小学39.天主教会宿舍旧址以及1949年6月2日前的所有建筑。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90号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90号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9.12.20
施行日期
2019.12.20
文号
青建办字〔2019〕90号
主题类别
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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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编的《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试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0日
——结束——

青岛建筑

青岛建筑

栈桥是青岛的标志,它始建于清光绪十六年(1891年),修建的是供海军码头使用的木桥。

1931年改建,栈桥全部使用巨大的花岗石砌成,全长440米,宽10米。

栈桥两边有铁链护栏和莲花路灯,尽头建有三角形防波堤,呈“个”形,以减弱风浪的冲击。

最南端处筑有一座钢筋混凝土双层双檐琉璃瓦覆顶的八角亭——回澜阁,装饰华丽,可登临远眺。

桥身从海岸探入弯月般的青岛湾深处,桥尽头具有中国民族风格的翘角重檐建筑端庄地安坐于碧波之上,在海岸周边众多欧式建筑衬托下,尤显别致。

1984年、1998年,在保持栈桥原有风格的基础上,青岛市政府对栈桥进行了两次全面整修。

如今,整修后由花岗岩砌造的桥体更加坚固美观,桥面宽敞,12对桥灯亭亭而立,整个桥体焕然一新。

1号:青岛市人民会堂5号青岛市行政中心广场建筑群6号海尔集团——海尔中心大楼7号青岛广播电视塔9号青岛香格里拉大饭店11号青岛市博物馆14号山东国际会展中心(青岛)16号青岛市图书馆17号青岛国际金融中心20号青岛国际机场航站楼21号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办公楼22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23号青岛极地海洋世界26号第29届奥运会青岛国际帆船中心28号青岛火车站30号卓亭广场关于青岛的建筑堪与青岛自然风光并提的青岛建筑,特别是一些年代久远的老房子,今天已经成了这座城市的旅游新宠。

十九世纪末开埠的青岛,其建筑先后受到欧美、日本等多国文化的影响。

建筑界人士介绍,青岛的建筑有24个国家的艺术风格,青岛对那些有保留价值的老房子都努力地保留了下来并进行着精心的呵护。

青岛小鱼山一带历史上就是有名的文化区,这个区域里的建筑多是小巧的两层建筑,近来,这里的一些路口上挂出了介绍20处文化名人故居现址的牌子,并标有清晰的导示图。

这些文化名人包括老舍、沈从文、闻一多、康有为、梁实秋和童第周、赫崇本、毛汉礼等科学家。

这些大都有百年历史的老房子,除部分修复向游人开放外,不少依然是在使用中的民居。

修旧如初-人大议案重修天后宫新建青岛民俗博物馆

修旧如初-人大议案重修天后宫新建青岛民俗博物馆

修旧如初人大议案重修天后宫新建青岛民俗博物馆“文革”期间,天后宫遭到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以后,各地庙宇建筑及民俗庙会活动都纷纷开始恢复,并与旅游结合,带动了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特别作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之一民俗庙会活动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也日益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个阶层人士的极大关注。

天后宫是青岛市区内唯一的一座庙宇建筑,同时也是一座极具代表性的民族建筑,作为这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遗产,天后宫今后将如何保护,以及今后它如何在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等问题,引起了青岛部分人大代表的关注。

1996年3月26日,“关于尽快维修并合理利用天后宫”的人大议案通过以后,遵照文物“修旧如初”的原则,青岛市政府拨巨款重新修复天后宫,并辟为青岛市民俗博物馆。

天后宫的重修建筑工程于1997年1月正式开始,1997年12月,天后宫修复工程土建竣工。

”现任青岛市民俗博物馆馆长的姜锋在1998年4月,从青岛市博物馆调入青岛市民俗博物馆工作。

至此,姜锋已在民俗博物馆工作了十年之久,亲眼目睹了青岛市民俗博物馆的发展历程。

“1998年12月26日,青岛市民俗博物馆经过3年的筹建,正式对社会开放。

展览共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复原陈列(重塑神像),如正殿供奉的“天后”、督财府供奉的“文武财神”以及龙王殿供奉的“东海龙王”等展览,以塑像及壁画形式突出再现其文化内涵。

二是民俗文化陈列,如“天后文化陈列”、“周戈庄祭海风俗展”、“中国民间工艺品展”、“民间玩具展”、“民间生活用具展”、“民俗摄影展”等展览,主要以实物、图片、文字等资料,图文并茂再现青岛地区的民风民俗。

”姜锋介绍说。

每到旅游旺季,很多来青岛旅游的中国台湾同胞还会到天后宫敬香,充分地反映台湾文化同大陆同根同源,一脉相承。

青岛天后宫历经五百余年风雨淘洗而幸存至今,弥足珍贵,堪称青岛历史变迁的一个生动缩影。

当站在青岛建置120年的节点上,再度审视青岛天后宫,除了古楼与古木和关于妈祖信仰的历史传说,完全有必要把它放在一个更开阔的文化背景上去看待。

青岛近代历史建筑保护导则研究——以芝罘路71_号为例

青岛近代历史建筑保护导则研究——以芝罘路71_号为例

则》),旨在科学引导青岛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

导则一方面贯彻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另一方面又能提供更详细完善的说明导引,无论在记录建筑风貌特色,还是在为建筑保护和方案设计提供依据方面,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文章以四方路历史街区实际落地修缮项目——芝罘路71号为例,依据建筑保护技术导则,提出近代历史建筑保护更新的建议与修缮设计要求。

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是由各级政府颁布的非文物保护建筑。

不同之处在于,历史建筑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而传统风貌建筑仅对历史地段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

前者在价值和特色方面更胜一筹。

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和平面布局是历史建筑的三项重要价值要素,对于建筑的价值评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导则解读1.1保护原则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以下简称“历史与风貌建筑”)强调在保护其价值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持续利用,以及其对城市历史风貌的延续作用。

因此,结合青岛近代历史与风貌建筑的保护现状及价值,导则遵循了两项保护原则:分类保护原则与价值要素保护原则。

1.1.1分类保护原则分类保护原则是指根据历史与风貌建筑的价值及现状的完好程度,将建筑分为四类保护等级,分类实施修缮、改善、更新或改造的保护与利用措施,有效控制体现不同历史时期特色的建筑立面、结构技术、空间布局、特色的装饰部位,以及重要历史人文事件场所的保护。

不同的保护等级对应着不同的保护与控制要求。

摘要 目前,我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文章通过总结青岛近代历史建筑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引出对《青岛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技术导则》的具体解读,并以芝罘路71号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设计为案例,对青岛近代建筑保护利用问题的思路与方法进行探讨,为青岛近代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导则;主要立面;主要结构;平面布局;芝罘路71号中图分类号 TU201.1文献标识码 A基金项目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ZR2020ME216);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SDYKC21113)DOI 10.19892/ki.csjz.2023.05.38Abstract At present, 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in China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in 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ies and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problems arising from the protection of modern historical buildings in Qingdao, and draws forth the interpretation on “the Guidelines for the Protection Technology of Historical Buildings and Traditional Style Buildings in Qingdao”. Taking the protection and repair design for the historic building on No. 71 Zhifu Road as an example,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ideas and methods for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modern historic buildings in Qingdao, and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Qingdao modern historic buildings.Key words historic buildings; traditional style buildings; protection guidelines; main facade; main structure; plane layout; No.71 Zhifu Road青岛是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滨海旅游城市,城市风貌独具特色。

老院改造经典案例

老院改造经典案例

老院改造经典案例
老院改造旨在将老旧建筑物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提升其功能性和美观度,让建筑物适应现代需求。

下面介绍几个老院改造的经典案例。

1. 青岛世博园老院改造
青岛世博园老院改造项目将一个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老院改造成为一个集创意园、休闲场所、时尚餐饮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空间。

改造后,老院保留了原有的古朴风格,增加了现代元素,营造了舒适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2. 上海法租界老院改造
上海法租界老院改造项目是将一处建于20世纪初的老院改造成为一处豪华别墅。

改造后的别墅保留了原有的复古风格,同时增加了现代化的设施和装修,使之成为一处时尚、高端的住所。

3. 北京798艺术区老院改造
北京798艺术区老院改造项目将原本的老式工厂和仓库改造成
为一处集艺术、文化、娱乐和商业于一体的现代化文化中心。

改造后,老厂房保留了原有的工业风格,同时引入了现代化的设计理念,创造出一个独特的文化空间。

以上三个老院改造案例充分展示了老院改造的魅力和潜力,通过合理的设计和改造,老旧建筑物可以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成为城市中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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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街坊整体修缮更新中的活化策略

历史街坊整体修缮更新中的活化策略

452024.01 / Traditional Houses and Local Buildings 传统民居与乡土建筑1 “活化”的理论背景“活化”,或者说历史建筑的“死与生”是当代建筑学学术领域较新话题的关注焦点[1]。

如阿尔多·罗西(Aldo Rossi)就将历史建筑区分为具有活力的和“死的”两类,典型的是遗迹废墟,而一些缺少功能和活力、与城市周边环境脱离的历史建筑,即便外形完好,但名存实亡,也在此列[2]。

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则进一步将城市的“死性”视为崭新的时代命题。

她将城市中的旧建筑所经历的一长串的功能变化视为生机和活力的象征,“旧建筑开发了一种用途,如果没有它,这种用途就不会产生”[3]。

2 胶州路项目中的“活化”策略和实践青岛历史城区共包含约0.43 km 2的完整成片的里院建筑肌理。

胶州路街坊所在的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其中较核心的地段(见图1),也是青岛2019年开启历史城区保护修缮后较早启动的项目。

街坊内规整排布了6栋形态各异的合院式建筑。

大部分建于德占时期后期,局部在民国时期更新,建筑层数以二层为主,局部三层。

沿街地层为商业店铺,上层居住。

项目围绕历史建筑的遗产保护和修缮、功能植入,以及对接现代生活需求等核心问题,历经超过30次方案施工图及现场施工图纸的修改磨合变更,目前已初步完工。

并将重新接纳亨得利等传统商铺的回归。

梳理历次设计中变更调整,这里归纳出对建筑活化较重要的三个策略,分别是业态功能活化、街坊和建筑空间形态活化、建筑细部和实施技术活化。

2.1 业态功能活化策略引入能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的新业态、新功能是“两办文件”的主要精神。

为此,胶州路街坊项目聘请了专业业态策划公司的高水平专家与建筑师同步对接设计,本着“业态适应(现有)形态”的原则,完成了多轮次业态设计。

其中主要有以下业态设计经验:①餐饮等是主体功能,也支持了街坊的消费运营;艺术展示、咖啡、美发等是重要摘要 文章简要介绍青岛胶州路历史街坊及其包含的6栋历史建筑的更新设计工程。

青岛德式老建筑保护现状

青岛德式老建筑保护现状

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05
未来展望与建议
未来保护工作的挑战与机遇
挑战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德式老建筑 面临着被拆除或改造的风险,同时保 护资金的缺乏和技术手段的不足也制 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
机遇
随着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 护意识的提高,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德 式老建筑保护的关注和支持也在不断 加强,这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机 遇和条件。
社区自治
通过社区自治的形式,发动居民参 与德式老建筑的保护工作,共同维 护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
专家学者的研究和建议
学术研究
专家学者对德式老建筑的历史背景、 建筑风格、文化价值等方面进行深入 研究,为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 践指导。
提出建议
交流合作
加强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交流合作,引 进先进的保护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 德式老建筑保护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
THANKS
感谢观看
提供资金支持
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为德式老建筑的修缮和 保护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护 工作。
社会组织的参与
成立保护协会
社会组织成立德式老建筑保护协 会,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活动、 筹集资金等工作,推动建筑保护
事业的发展。
志愿者参与
鼓励志愿者参与德式老建筑的日常 巡查、修缮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 对建筑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自然因素
如风雨侵蚀、墙体开裂、屋顶漏水等。
人为因素
如不当改建、非法占用、商业开发等。
管理问题
如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和资金支持,管理责任不明确等。
保护工作的进展
政府层面
青岛市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 护政策,加强对德式老建筑的保 护和修缮工作。同时,也加强了 对违法改建和占用行为的监管。

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

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

青岛市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施工导则(试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目录一、总则 (1)二、术语 (3)三、基本规定 (8)四、修缮施工 (17)1一般规定 (17)2屋面 (19)2.1一般规定 (19)2.2卷材屋面 (20)2.3瓦屋面 (27)2.4屋架 (36)2.5细部节点 (45)3外墙装饰面 (56)3.1一般规定 (56)3.2面砖、石材面层 (57)3.3清水砖墙 (59)3.4抹灰面层 (61)3.5粉饰面层 (66)3.6外墙清洗 (67)4内墙 (69)4.1一般规定 (69)4.2砖墙 (70)4.3轻质隔墙 (71)5顶棚 (74)5.1一般规定 (74)5.2抹灰顶 (74)5.3吊顶 (75)6门窗 (82)6.1一般规定 (82)6.2窗 (82)6.3门 (86)6.4五金、合页 (89)6.5玻璃 (90)7楼地面 (91)7.1一般规定 (91)7.2水磨石地面 (91)7.3天然板材及面砖板材 (95)7.4木地板 (97)7.5新材料地面 (100)8设备 (102)8.1一般规定 (102)8.2电气线路 (103)8.3给排水 (106)8.4采暖设备 (107)8.5消防系统 (110)8.6避雷系统 (112)9细部构件 (113)9.1砖木石雕 (113)9.2装饰构件 (114)9.3石材、木楼梯 (115)10道路 (117)第一章总则1.为保护、利用、传承青岛近现代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规范本市近现代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活动或行为,维护建筑本体安全性能,提升可持续利用的水平,发挥近现代历史建筑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国内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的先进理论实践经验,同时结合本市近现代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导则。

结合文化传承谈历史建筑的修复与再利用--以青岛水兵俱乐部更新为例

结合文化传承谈历史建筑的修复与再利用--以青岛水兵俱乐部更新为例

104结合文化传承谈历史建筑的修复与再利用——以青岛水兵俱乐部更新为例高 伟1,王 腾2,王灵芝1(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山东 青岛 266580;2. 山东国际海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520)摘 要: 文章首先介绍青岛原水兵俱乐部修复和再利用项目,并以此为案例展开,从历史建筑初衷出发探索真正属于城市生活、文化与新型产业相互结合的相关问题。

对于历史建筑还原其本源特点,其更新过程如何传承历史文化与适应当下时代发展充满了矛盾。

青岛水兵俱乐部作为中国现存最早的电影院,对其进行保护与更新的过程开辟了更多新旧对话的途径,使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在空间环境与行为体验中得以表达与传承。

文章强调历史建筑的修复再生与创意更新,以“旧”的面貌、“新”的模式面向公众,使其重新成为一个城市文化延续与演变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对历史真正的尊重以及对当代社会发展的良好诠释。

关键词:青岛水兵俱乐部;电影文化综合体;修复与再利用;本源与更新中图分类号:TU274+.8 文献标志码:ARestoration and Reuse of Historical Building with Cultural Inheritance——Taking Qingdao Sailor Club as an ExempleGAO Wei 1, WANG Teng 2, WANG Lingzhi 1(1. College of Pipeline and Civil Engineering,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Qingdao Shandong 266580, China; 2. Shandong International Coastal Cultural Industry Limited Company, Qingdao Shandong 266520, China)Abstract: By introducing the restoration and adaptive reuse of the former Qingdao Sailor Club, this paper opens discusses the combination of urban life, culture and new industries from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building the architecture. In the process of updating, it is full of conflicts in inheriting the history culture and adapt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esent times for historical buildings to restore their original characteristics. As the earliest movie theater in China, the protection and renewal of the former Qingdao Sailor Club has brought about mor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new and the old, so that the cultural value of historical buildings can be expressed and transmitted in space environment and behavior experience. This paper also points out the historical building is regenerated and updated to the public in a "new" style of "old" appearance. To make it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tinuation and evolution of a city's culture is a real respect for history and a good interpret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society.Keywords: Qingdao Sailor Club; film culture complex; restoration and reuse; origin and update作者简介:高伟(1980-),女,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理论及其设计。

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

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

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2022年10月28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第三章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第四章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利用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历史建筑,是指经依法认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青岛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且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历史建筑分为省级历史建筑、市级历史建筑和县级历史建筑。

本条例所称传统风貌建筑,是指经依法认定公布的具有一定建成历史,对历史地段整体风貌特征的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且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未认定为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分类管理、合理利用、以利用促进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市保护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并具体负责省级、市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区(市)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园林和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库,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调整、撤销以及保护利用等提供咨询意见。

专家库由规划、建筑、园林、文物、历史、社会、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保护意识。

青岛老建筑“复活记”

青岛老建筑“复活记”

WALKING38漫步者说青岛建筑,历经了1949年以前殖民地时期的“万国建筑博览会”,历经了上世纪50、60、70年代的国家物质极度缺乏阶段的“节约”建筑阶段,历经了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全盘西化的“玻璃幕墙”时期,也历经了90年代房地产开发狂飙突进时期的建筑垃圾与建筑精品并存的时期,在21世纪,自信、开放的青岛具有了广阔的视野,不但看到世界建筑的最新设计理念,也对城市文脉的延续和复兴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在城市化进程逐渐走向饱和的过程中,有眼光的建筑师和开发商、城市规划者,逐渐把眼光投向城市中心的存量老建筑,他们吸取世界老城区复兴、振兴、重生研究中的先进理念,融汇了青岛城市的本土特色,进行了根植于青岛城市特色的建筑、规划创新;他们融合了经济、政治、文化、本土特色、产业基础,以独特的建筑设计符号和元素,通过建筑的功能转换、空撰文/贺中 摄影/杨光 于风亮O l d B u i l d i n g sRe s u r r e c t i o n 青岛老建筑 “复活记”建筑不但是凝固的音乐,也是一座城市凝固的历史,是文化、文脉延续的最直接、直观的体现。

创意100产业园内的艺术墙39漫步者说间重塑、产业置换等创新手段,在大量建筑形态和类型上进行创新,推出了大量可供展示的建筑项目。

创意100产业园、中联U谷·2.5产业园、中联创意广场、1919产业园、“红锦坊”19壹9艺术工坊等等,提供了一个又一个青岛工业遗产传承复兴的经典案例,同时,建筑创新的幕后设计者们,也成为整个城市老工业建筑复兴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探索者和集大成者。

带着大烟囱的创意地标当我们开始追逐后工业时代的梦想时,那曾经鼎盛的工业文明和它的象征符号——工业建筑群——已经逐渐地从城市的天际线和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然而创意产业却让老厂房以另一种前卫的姿态重新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地标,而屋顶上面高高耸立的大烟囱在新的语境下也拥有了一种全新的解读。

青岛百年建筑-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旧址改造研究

青岛百年建筑-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旧址改造研究

青岛百年建筑-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旧址改造研究2.山东建元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山东青岛 266000)摘要:山东省目前公布了近300处优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中,青岛独占1/3之多。

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旧址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作为青岛百年建筑中改造较早的建筑,从前期论证、到后期方案落地,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本文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从鉴定到设计再到施工,将大致的过程进行了阐述、分析。

为后续该类项目的鉴定和加固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关键词:历史保护建筑鉴定加固1 建筑物概况青岛,旧称“胶澳”,青岛市文物资源丰富,特别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型较多,分布广泛。

青岛中山路近代百年建筑——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旧址(以下简称电汽事务所旧址),电汽事务所旧址建成初期为一座古堡式塔楼,建成初期的双层圆尖屋顶的古堡式塔楼特征使其成为以商业为主体的山东路商业街(今中山路)最北端的重要地标性建筑。

后因使用需求多次扩建,形成了现在的规模。

建筑整体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南端的城堡式塔楼,第二部分为塔楼西北侧三层办公建筑,第三部分为北端单层裙房。

下一步,拟将电汽事务所旧址改造为青岛电力博物馆。

现存与建筑相关的设计图纸有两套,一套为完成于20世纪20年代左右完成的蓝图定稿,另一套为20世纪40年代的勘测手绘图纸,均有边建设边修改的痕迹。

其中蓝图推测为扩建三层办公楼时用的设计图纸,图纸包括办公楼的平面、立面、剖面以及部分大样图;测绘图仅存平面部分,平面布局与现存情况较为接近。

依据《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WW/T 0048—2014)有关规定,外立面重点保护部位的完损等级为严重损坏,急需加固修缮处理。

屋面重点保护部位完损等级为一般损坏,需要进行修缮处理。

室内重点保护部位的内墙面、木装修、地面、天花吊顶、楼梯完损等级为严重损坏,急需加固修缮处理。

2 安全性状况根据现场的检测数据,利用盈建科软件进行建模计算。

古村落改造优秀案例

古村落改造优秀案例

古村落改造优秀案例古村落改造是当下城乡发展中备受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

在城市化进程中,许多古村落因为人口外流、资源荒废等问题而面临着衰败和消失的命运。

然而,通过合理规划和改造,许多古村落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成为了旅游景点和文化遗产。

下面就介绍几个古村落改造的优秀案例,希望能够为更多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首先,浙江乌镇的改造案例堪称是古村落改造的典范。

乌镇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在乌镇的改造过程中,保留了古建筑的原始风貌,同时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引入了现代化的设计理念和设施设备,打造了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古村落景区。

乌镇的改造成功案例,不仅提升了古村落的整体形象,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注入了新的活力。

其次,湖南凤凰古城的改造也是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典范之一。

凤凰古城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中国传统民居建筑的代表之一。

在凤凰古城的改造过程中,保留了古建筑的原始风貌和历史文化,同时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了城市更新和旅游设施的完善。

通过加大对古城文化的挖掘和宣传,凤凰古城吸引了大量游客和投资,成为了湖南省乃至全国的知名旅游目的地。

最后,山东青岛崂山古村的改造也是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成功案例之一。

崂山古村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的古村落。

在崂山古村的改造过程中,注重保护传统文化和历史遗迹,同时进行了古建筑修缮和景区设施的提升。

通过举办文化节庆活动、开展民俗体验和推广特色产品,崂山古村吸引了大量游客的同时也带动了当地农民的增收致富,实现了古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双赢局面。

综上所述,古村落改造是一项既具有挑战性又具有前景的工作。

通过上述案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古村落改造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也是对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的有力推动。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有更多的古村落得到改造和保护,为中国乡村振兴和文化传承做出更大的贡献。

青岛建筑修缮方案公示名单

青岛建筑修缮方案公示名单

青岛建筑修缮方案公示名单青岛建筑修缮方案公示名单为了保护和维护青岛市的历史建筑,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市建筑管理部门特此公示近期将进行的青岛建筑修缮方案。

一、辽阳路老街区文化遗产修缮方案青岛建筑管理部门计划对辽阳路老街区的文化遗产进行修缮,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修缮方案包括修复老建筑的外墙、屋顶和门窗,修复街道石板和路灯,修建文化广场等。

修缮期间,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八大关建筑群修缮方案八大关是青岛市的著名景点,也是历史建筑群。

为保护和复原建筑的历史风貌,市建筑管理部门将进行八大关建筑群的修缮工作。

修缮方案包括修复建筑群的外墙、木结构和装饰,修建历史解说牌和指示标识,改善周边环境。

修缮期间,将采取临时游览路线和游客限流措施,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文物的保护。

三、青岛海洋大学图书馆修缮方案青岛海洋大学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建筑之一,也是学生学习和研究的场所。

为提升图书馆的使用体验和功能性,校方计划对图书馆进行修缮。

修缮方案包括增加自习室和阅览室的座位,更新照明设施和电器设备,改善空调和采光等。

修缮期间,将采取分期施工和部分封闭措施,确保施工和学生学习的正常进行。

四、青岛市博物馆馆舍修缮方案青岛市博物馆是收藏和展示城市文物的重要场所,为保护文物和提升展示效果,博物馆计划对馆舍进行修缮。

修缮方案包括修复建筑外墙、屋顶和立面装饰,更新展厅照明和展览设备,改善空调和环境控制等。

修缮期间,将临时关闭部分展览厅和游客通道,确保施工安全和文物的保护。

五、崂山古建筑修缮方案崂山是青岛著名的旅游胜地,也有许多古建筑需要修缮。

为保护和修复这些古建筑,提升古村落的整体形象,相关部门计划进行修缮工作。

修缮方案包括修复古建筑的结构和外观,修整古道和石阶,修建游客服务设施和标识牌,改善交通和停车设施等。

修缮期间,将采取临时游览路线和游客引导措施,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文物的保护。

以上是青岛建筑修缮方案公示名单,市建筑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和方案进行施工,确保修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文物的保护。

发现青岛:圣心修道院旧址:百年老建筑掀开新篇章

发现青岛:圣心修道院旧址:百年老建筑掀开新篇章

088The Old Site of Holy Ghost Convent圣心修道院旧址:百年老建筑 掀开新篇章◎撰文/贺中 摄影/刘泽川089圣心修道院旧址内院,1992年摄。

建成之初的圣心修道院东立面 王学纲/供图来苏水的味道、裸露的红砖、粘稠紧张的气氛、一扇又一扇未知的大门、在爆闪灯中定格的一个个瞬间……建筑为剧场,空间为舞台,观众作为剧中世界的窥探者可以自由穿梭、探索、发现。

9月27日,来自上海的沉浸式演艺头部IP——浸入式戏剧《不眠之夜》特展《窥梦》在圣心修道院旧址亮相,给人以新鲜、先锋的艺术体验,这也是这栋百年德式老建筑修葺后的首秀。

圣心修道院旧址位于浙江路28号,天主教堂广场西北角。

据记载,天主教圣方济教会1886年开始到中国传教,1901年,德籍神甫白明德在当时青岛的不来梅路(今肥城路)购地46.2亩,修建了一座圣神院,英文为Holy Ghost Convent,中文有不同译法,如圣心修道院、圣神院。

修道院由慕尼黑建筑工程师贝尔纳茨设计,1902年建成。

初时建筑为二层,砖石木结构,平面呈马蹄形,内侧为封闭长廊,大拱形窗。

花岗岩墙基,斜坡屋面。

室内木板地,高3.8米,门窗皆为初建时期所遗。

屋面为红牛舌瓦,梁柱均采用美国红松制作,具有典型的德国南部建筑风格。

最初建筑为二层,东南转角处为青岛早期建筑中常见的阶形山花装饰墙,左右是对称的巴洛克式塔楼,使得这个转角的立面变得丰富多彩。

到了本世纪二十年代,在原有的二层建筑基小厅堂、餐厅、厨房,还有二层楼那条开有20扇窗户的走廊,既宽敞又明亮。

这里毫不缺少空间和光线的感觉。

优质的壁炉将温暖送向每个角落……楼上是我们的住房,而城市在我们的脚下。

从这里,可以望到一幅秀丽的海景……”。

修道院除了兴办教育以外,主要宗旨任务是传教并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如诊疗所、孤儿院等。

该院直接受上海的方济玛利亚修会领导和津贴供给。

荷兰籍的戴寿长和华籍张清如、熊炎历任院长。

青岛历史建筑——栈桥回澜阁

青岛历史建筑——栈桥回澜阁

青岛历史建筑——栈桥回澜阁青岛栈桥始建于1892年,是青岛最早的人工码头建筑。

原长200米、宽10米,石基灰面,为清军专用码头。

德国侵占青岛后,改为货运码头,1901车5月扩建,桥身延长至350米,为利运输,桥面增铺轻便铁轨。

1931年9月时政当局扩修,桥身延至440米,桥面提高0.5米。

在南端增建半圆形防波堤,堤内筑具民族风格的双层飞檐八角亭阁,定名回澜阁。

自此栈桥成为青岛的重要标志性建筑物和著名风景游览点。

解放后,人民政府多次拨款养护维修,1984年11月,栈桥南端桥体部分拆除重建,并新建眺望台和入口砌石台阶,1998年10月再次改造大修,桥体按风浪50年一遇、回澜阁基础按风浪百年一遇加固,北段拆除重建,侧墙镶蘑菇石,桥面铺花岗岩板。

大修后的栈桥保持了原有风貌,更加雄伟壮观。

青岛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23修正)

青岛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23修正)

青岛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23修正)第一章总则本条例旨在保护青岛市境内的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维护城市文脉和历史遗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历史风貌区是指具有特定历史时期或历史事件价值,反映区域历史风貌的区域范围。

优秀历史建筑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及艺术价值,对研究历史、文化,反映建筑艺术和设计风格等具有重要价值的建筑物。

第二章保护范围和内容青岛市内的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物在本条例下得到保护。

有关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保护等级的划定和评定由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物范围内从事没有得到批准的工程建设、改建、拆除及其他破坏性活动。

改建和修缮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物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并取得批准。

第三章保护措施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提出保护措施、发展利用方案和保护效果评估等。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监管和维护,及时处理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遭受的环境污染、破坏等问题,保障其安全稳定。

第四章条例违法行为和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1.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物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改建、拆除及其他破坏性活动的;2. 未经批准改建或者修缮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物,或者规划控制区内建筑,建筑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3. 在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物外墙进行招牌广告、涂鸦等破坏性活动的。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五章附则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同时,2005年5月13日发布的《青岛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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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优秀历史建筑的改造与修复
摘要:青岛素以“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而闻名于世,是我国近代建筑遗存最多的八个城市之一,青岛的历史建筑具有很好的观赏性和使用价值,以及很高的美学和史料价值,战争期间遗留下了不少于24个国家的建筑痕迹。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这些老建筑的去留就是建筑师的必修课。

本文通过对青岛优秀历史建筑改造及修复的经典范例分析(迎宾馆、东莱银行等),挖掘其形成的基本原因以及更深层次的社会人文原因,避免其他历史建筑的毁坏与拆除,保护更多的历史建筑,为青岛未来的城市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

关键词:青岛历史建筑、改造、修缮、建筑保护
青岛,是一座坐落在中国土地上,却有着诸多异域风格特别是欧洲建筑风格的海滨城市,其中不乏那些与海天一色的自然风光相媲美的历史建筑,她们错落有致,疏密排列,远远望去片片红屋点缀在青山绿水之间构成了青岛最典型优美的画卷: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交织相融、美不胜收。

但是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美景却被破坏了。

由于重新规划的城市建设,其中一些不可多得的具有历史代表性的老建筑,却惨遭毁坏,甚至是拆除。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老建筑也有共同的遭遇。

直到后来通过舆论界,包括民间长期不懈的努力呼吁: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保护我们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老城墙,因为这些都是城市自身的文化底蕴,城市建筑的精华沉淀,城市发展的历史命脉,
盲目的拆除以及违法搭建都是对城市的破坏。

于是全国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包括调查研究老建筑、修缮老建筑、保护老建筑,甚至开放老建筑。

将一批不完全具备全国重点文物单位却又具有典型性、历史性的老建筑,划分为优秀历史建筑。

在青岛这些异国风格的建筑中有不少经典作品,例如:德国设计师毕娄哈设计的基督教建筑——天主教堂,该教堂始建于1932年,位于市南区浙江路北端,采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装饰形式,是青岛地区最大的哥特式建筑,也是我国唯一的祝圣教堂。

虽然现在国家有了较明确的保护方针,但也不可避免我们的历史建筑在保护中被破坏。

其实保护历史建筑最好的方法就是有人居住或使用,因为只要有人房子才会有生气。

我国历史建筑保护中也有较好的例子:平遥古城里的所有居民至今还保留着原有的住址,若出现年久失修等问题,居民只需上报相关部门,就会得到免费修复。

在青岛历史建筑的保护中也存在改造修缮良好的案例,目前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大体分为三种模式:
一、政府修缮。

政府投资历史建筑是根据重视程度区分,一些有商业价值的老建筑往往得到的投入多,而一些已经衰败或者没有太大利用价值的老建筑投入就少。

例如百年劈柴院。

青岛政府通过居民置换和特色产业植入等方法,在2007年,最大限度地恢复了劈柴院的原貌,使它又充满了生机,并挖掘出新的旅游商机,使老建筑在现代建筑中发挥了出色作用。

老舍故居的二楼设置茶馆也是如此。

还有一个较成功保护的案例,信号山南麓具有欧洲皇家风范的德国古堡式建筑迎宾馆的改造。

迎宾馆分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4000余平方米,砖石钢木结构,屋顶设计丰富多变,墙身用大量石材料装饰,石雕刻花,券柱式外廊,石砌墙角和檐口,半透明木构墙,使建筑造型独特,气势雄伟,成为青岛近代建筑的奇葩。

在这之前它经历过多重身份的更迭:1908年“总督官邸”、1930年“市长官舍”、1934年“迎宾馆”。

这种称谓的变迁,不仅是一座建筑延伸的痕迹,也是一个城市发展的轨迹。

这个“外来的”建筑物在青岛开启了她独特的使命。

九十年代初期,昔日的总督官邸正式对外开放了。

1999年,迎宾馆的功能开始定位于历史建筑博物馆,这对于历史舞台上的她是一个转变。

对于迎宾馆这样的优秀历史建筑来说,居住功能是起初设计的主动因,现在却附带了标本建筑的意味,正是因为居住功能的逐步退化,博物馆功能的启用。

经过时间的流逝与洗礼,我们开始用理性的眼光看待这座沧桑的建筑,使当初的舶来品——酒吧、宴会、发廊、咖啡厅等成为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元素,她的建筑结构、布局以及优质的建筑材料并不能完全满足我们的视线,更让人深思的是她与青岛这座城市本身建立的一种微妙关系。

二、隶属企业产权的老建筑,经过规划审批后由企业出资修缮。

例如原胶澳邮局(现青岛安徽路5号),由其产权人出钱修缮,建成山东省内首座邮电博物馆,为其换上了新身份。

近几年在国内逐渐出现了一种新颖的保护优秀历史建筑的模
式:在限制条件下对部分优秀历史建筑进行拍卖,有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拍下老建筑,再对其进行修缮和恢复使用。

例如,湖南路39号的东莱银行旧址,始建于1914年,同迎宾馆一样她也经历了不同的身份:1923年起为东莱银行,1963年为青岛市档案馆,1993年平安保险公司入住,2002年平安保险公司搬走后一直空置。

该楼为石砖木钢筋结构,坐北向南,三面呈“山”字形,西面呈“凹”形,有地下室。

直到今年8月,97岁的东莱银行旧址不仅拍出9000万元,新主人还要花5000万元维修费,意味着荒废多年的历史建筑要“复活”了。

相比一些正在慢慢衰老而无人问津的老建筑,它无疑是幸运的。

东莱银行旧址拍卖或将成为一个保护的“范本”。

类似的优秀历史建筑青岛还有200多个,有的闲置,有的被改变原貌,命途多舛,与已经通过国家或省市认定的文保单位不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在法律上还存在空白。

三、属于私人产权,由个人出资修缮保护。

经调查青岛市优秀历史建筑产权大部分属于个人,然而这些居民当中有很大一部分不具备很强的经济实力,根本无力应对高额的老建筑修缮费。

这三种保护方式需要完善,是片面的。

事实上由于资金少、维修限制多、保护意识不强等综合原因,青岛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并不乐观。

政府经费少,无法均衡投入也是主因,被合理保护和重新利用的只是少数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绝大多数的老建筑没有那么幸运,它们还是屹立在水深火热中,随时面临倒塌的危险,或者在重新装修过程中面目全非。

近几年引起争议较大的老建筑拆
除案例也是历历在目,例如2005年,有着70多年历史的省级优秀历史建筑新新公寓(华侨饭店)一夜之间被拆除。

2007年同样是省级优秀历史建筑位于浙江路7号的张勋公馆旧址,在一次“装修”中遭到严重破坏,虽然相关部门已经叫停,但是现在从外观上看这座老楼已经失去原来面貌,面目全非了。

2009年,位于观象一路上有百年历史的望火楼在修缮时遭到建设性破坏,经过媒体大量曝光后才被保护了起来。

青岛市这几年推行了“7号议案”,将各个历史建筑聚集区进行“圈地”保护,这也是苦于没有保护立法和细则之举措。

城市里的老建筑保护起来仍比较困难,当务之急是进行立法,其次政府要提供专项资金,合理利用文物并探索营利模式。

此外,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个人对老建筑的加建改建,也应该存留原貌的痕迹,尊重建筑本身,以体现时光的延续性,历史建筑不仅是个人财富,也是青岛市的财富。

结束语:
历经百年,青岛历史建筑已成为这座城市中最响亮的名片,更成为身在他乡的青岛人怀旧追忆的精神寄托。

青岛市规划部门通过对岛城保护要素普查发现,青岛市目前共有372处建筑遗产需要进行保护,包括137处文保单位和235处近现代优秀历史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使用,而优秀历史建筑由于没有单独立法,只能参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和使用,保护力度大大削弱。

正是因为这些历史建筑,才使青岛市的魅力显得璀璨而绚丽,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和保护这些老建筑,保持青岛城市
建筑的可持续性。

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建筑语言,都在特定的地方起着自己独特的作用,充分利用时代留下的文化遗产对我们现代建筑设计有着不可估量的潜在影响。

参考文献:
[1] 徐天羽.历史建筑的改造和再利用.中外建筑.2004年第02期.
[2] 窦世强、李明.画说青岛老建筑.青岛出版社.2004.
[3] 王怡、许圣泽.透视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中的青岛中山路.四川建筑.2011年第01期.
[4] 宋连威.青岛-城市老建筑.青岛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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