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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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工艺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工艺技术规程
1.总则
1.1为使企业生产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以下简称排水管)产品质量达到GB/T11836《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及JC/T640《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要求,不断提高全行业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工艺技术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GB/T11836及JC/T640中规定的产品种类和产品规格,并采用离心、悬辊、立式震动工艺制作排水管,以及采用立式挤压和芯模振动加压工艺制作排水管的企业,采用其他工艺制作同类产品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1.3本规程对排水管生产过程提出的各项工艺技术要求,是企业生产的技术依据。各企业应结合生产条件和产品特点等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工艺操作规程。
2.原材料
2.1水泥
2.1.1生产排水管可采用不低于强度等级32.5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其性能符合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99《快硬硅酸盐水泥》、GB748《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1344《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JC714《快硬硫铝酸盐水泥》的规定。离心工艺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2.1.2进厂水泥应有水泥厂提供的标注有生产许可证标记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袋装水泥包装袋上应有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名和出厂日期及生产许可证标记。水泥厂要提供水泥检验报告,根据需要应提供碱含量指标。
2.1.3袋装水泥应按生产厂名、品种、强度等级分别码放,不得混垛,并有防雨、防潮措施;散装水泥也按上述要求分仓储存,不得混仓。储存中的水泥不应有风化、结块现象。2.1.4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复验其强度等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2.2砂子应符合GB/T14684《建筑用砂》的规定。宜采用细度模数为
3.0~2.3的中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当采用海砂制作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时,其氯盐含量(以NaCl计)不得大于0.1%。
2.3石子
2.3.1石子应符合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的规定,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得大于15%,含泥量不得大于1%,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2.3.2石子最大粒径,对于混凝土管不得大于管壁厚的1/2,对于钢筋混凝土管不得大于管壁厚的1/3,并不得大于环向钢筋净距的3/4。采用悬辊和挤压工艺时,宜选用粒径稍小的石子。
2.4进厂的砂、石应分开堆放在坚硬的地坪上,其中不得混有杂草、树叶等。冬季结冰地区搅拌混凝土用砂不得混有冻块。进厂的砂、石材料根据需要应有碱活性试验报告单。
2.5水水应符合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规定。
2.6混凝土外加剂及粉煤灰
2.6.1根据需要可选用减水剂、早强剂、促凝剂、缓凝剂、膨胀剂等。其性能应符合GB807
6《混凝土外加剂》的规定。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中不得掺有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的混凝土外加剂。采用蒸汽养护的不得掺引气型混凝土外加剂。
2.6.2对所用的混凝土外加剂需先经过混凝土试验,取得预期效果后再掺用,并根据试验结果适当调整制管工艺参数。
2.6.3混凝土外加剂宜采用水剂,并应准确计量,在混凝土搅拌时加入。当直接采用粉状混凝土外加剂时,应延长搅拌时间1min。2.6.4外掺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规定。
2.7进厂的水泥、砂、石、钢筋、外加剂、粉煤灰等原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1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或冷轧带肋钢筋,直径不得小于
3.0mm,其性能应符合GB/T70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2.7.2进厂钢筋应有质量合格证,并按规格、按批量抽检;同规格热轧圆盘条每批不大于60t,冷拔低碳钢丝不大于5t,其检验项目为屈服强度、极限抗拉强度、180°冷弯次数及伸长率。
2.7.3钢筋应按规格存放,保持标牌完整,并有防雨、防潮设施。钢筋表面不应有伤痕、锈蚀(凹坑、麻面或氧化皮)和油污。用于滚焊成型骨架的钢筋应保持表面光洁。
3.混凝土
3.1管体混凝土设计强度不得低于30MPa,用于制作顶管的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40MPa。出厂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80%。
3.2混凝土原材料必须经过称重计量,计量允许偏差:水泥、水、外加剂、粉煤灰,±2%;砂子、石子,±3%。宜采用电子称重装置计量,不得使用磅秤、拉杆秤计量。
3.3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自全部材料装入至混凝土卸出止)按表1规定:
表1
混凝土塌落度
(cm) 搅拌机类型搅拌机容积(L)
400~1000 1000以上
≤3 自落式120s 150s
强制式90s 120s
>3 自落式90s 120s
强制式60s 90s
3.4搅拌后的混凝土拌合物按生产班次抽样测定坍落度或稠度。离心工艺坍落度宜采用40mm~70mm;立式震动工艺坍落度宜采用20mm~50mm;悬辊工艺、立式挤压工艺和芯模振动加压工艺维勃稠度宜采用20s~60s。
3.5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制作试块,三个试件为一组。每天拌制的同配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制作3组试块。其中一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28d,检验设计强度;另外两组与产品同条件养护,检验脱模强度和出厂强度。
3.6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及评定方法按GB11837《混凝土管用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及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
3.7混凝土混合物卸出搅拌机至喂料结束的间隔时间:环境温度高于25℃时,不超过60min;环境温度低于25℃时,不超过90min。
3.8北方地区日平均温度低于5℃时,应对砂石料预热(不超过60℃),并使用热水(不超过80℃)进行搅拌,并延长搅拌时间1min。
3.9第一次搅拌混凝土时,搅拌机应先充分湿润,并按配合比增加水泥用量10%。
4.钢筋骨架
4.1钢筋骨架可用手工绑扎或焊接成型。对于悬辊工艺应采用焊接成型的骨架。
4.2公称内径小于等于1000mm的管子,宜采用单层配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配筋位置至管内壁的距离为壁厚的2/5;公称内径大于1000mm的管子,宜采用双层配筋。
4.3钢筋骨架的环向钢筋间距不得大于150mm,并不得大于管壁厚的3倍;纵向钢筋根数不得少于6根,手工绑扎架骨的纵向钢筋间距不得大于300mm,焊接骨架的纵向钢筋间距不得大于400mm。
4.4环向钢筋搭接处理应符合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两端部环向钢筋应各密缠1~2环。
4.5钢筋骨架一般应加保护层定位卡,并宜采用塑料定位卡。双层钢筋骨架的层间要用架立筋连接牢固。
4.6钢筋骨架要有足够的刚度,接点牢固,不松散、不塌、倾斜,无明显的扭曲变形和大小头现象,在运输骨架、装模及成型管子过程中,能保持其整体性。
4.7钢筋骨架各部尺寸允许偏差:直径±5mm;长度+0-10mm;环数+10环;螺距±5mm(连续10环平均值)。
4.8手工绑扎钢筋骨架
4.8.1绑扎应在专用成型机架上进行。纵向钢筋应预先调直,定长切断;环向钢筋不应有扭曲,并应配制一定环数的斜向钢筋。
4.8.2采用20号~22号镀锌铁丝或火烧丝绑扎,所有环向钢筋与纵向钢筋交叉点均应绑扎固定,漏绑率不应大于2%,沿纵向钢筋长度排列的绑扣应呈正反向交叉形式。
4.8.3∮1000mm以上规格或Ⅱ级以上管子,手工绑扎钢筋骨架的端部环向钢筋与纵向钢筋交叉点宜采用手工电弧焊加固。
4.9焊接钢筋骨架
4.9.1所有交叉点均应焊接牢固,邻近接点不应有两个以上的交叉点漏焊或脱焊。整个钢筋骨架漏、脱焊点数量不大于总交叉点的3%,且全部采用手工绑扎补齐。
4.9.2焊后钢筋极限抗拉强度降低值应不大于原始强度的10%,接点侧向拉开力不应小于1kN。
4.9.3焊接钢筋骨架不应有明显的纵向钢筋倾斜或环向钢筋在接点处出现折角的现象。纵向钢筋端头露出环向钢筋长度不应大于15mm。
5.模具组装
5.1组装后的管模尺寸误差应小于GB/T11836《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规定的该规格管子各部尺寸允许偏差要求。两端口及合缝应无明显间隙,各部分之间连接的紧固件应牢固可靠。
5.2立式震动和芯模振动成型管模的底板应平整,内外模与底板、合缝之间要有密封措施,内外模垂直于底板并准确定位。
5.3管模内壁应清理干净,剔除残存的水泥浆渣。管模内壁及挡圈、底板均应涂上隔离剂。
5.4隔离剂可选用油脂、乳化油脂、松香皂类等。其基本要求为不粘接和污染管壁,成膜性好,易涂刷,与钢模附着力强。
5.5蜡脱模
5.5.1管模内壁的蜡层应以离心方式成型,要求蜡层厚度均匀,表面光滑。蜡层内径符合管外径尺寸要求。
5.5.2根据地区、季节气温不同选用不同熔点的石蜡,一般用熔点54℃以上的纯净石蜡。蜡液温度不低于90℃,夏季高温应对石蜡层冷却降温以保证其有一定的硬度,冬季低温时应先预热管模以防止蜡层脆裂。
5.6钢筋骨架装入管模前应保证其规格尺寸正确,保护层间隙均匀准确,在组装后的管模内钢筋骨架一般应不松动。采用蜡脱模时,钢筋骨架装入管模时应有防止划蜡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