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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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

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

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七年四月

目录

一、草原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1

(一)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环境友

好型社会的战略举措 1

(二)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是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2

(三)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是加快草原地区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3

二、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成就及主要问题. 3

三、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9

(三)目标与任务. 9

四、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区域布局. 11

(一)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区. 11

(二)青藏高寒草原区. 13

(三)东北华北湿润半湿润草原区. 15

(四)南方草地区. 16

五、草原保护建设利用重点工程. 17

六、保障措施. 22

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实现草原合理永续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草原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

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制定本规划。

一、草原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草原与耕地、森林、海洋等自然资源一样,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是一个草原大国,拥有包括荒草地在内的各类天然草原近4亿公顷,居世界第二位,占国土面积的41.7%,大约是耕地面积的3.2倍。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绿色生态屏障,与森林一起构成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草原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牧区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

生产资料。严格保护、科学利用、合理开发草原资源,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食物安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举措

草原作为地球的“皮肤”,在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等自然因素影响,加之人为开垦草原、超载过牧、破坏草原植被的现象十分严重,草原不断退化,生态持续恶化。我国天然草原大多位于黄河、长江、雅鲁藏布江、辽河和黑龙江等各大水系的源头和上中游地区,面积大,分布广,有着极其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对减少地表水土流失和江河泥沙淤积,降低水灾隐患具有不

可替代的作用。退化草原是我国主要的沙尘源地,也是荒漠化的主要发生地。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是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畜牧业发达程度是一个国家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草原保护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可以有效增加畜产品供给,保障国家食物安全。草原是牧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草原畜牧业是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加强草原保护建设,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可以有效扩大农牧民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繁荣牧区经济。在合理利用天然草原的同时,积极发展草地农业,实行草田轮作,可以优化农业结构,有效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草原也是食品、纺织、制革、制药等产业的重要原料基地,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

(三)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是加快草原地区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我国的草原大多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这些地区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农牧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是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

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和难点。草原畜牧业是草原地区的优势产业,加快地区发展必须发挥产业优势,做大做强草原畜牧业。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对于促进扶贫开发、巩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二、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成就及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大力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法治草,科技兴草,我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草原法规政策不断完善。1985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月12月全国人大修订后的草原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草原法的实施和完善,使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步入法制化轨道,逐步扭转“草原无法、破坏无罪”的局面。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有力地促进了草原法制建设。2002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保障政策。二是草原家庭承包制稳步推进。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牧区逐步实行了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实行草原公有、分户承包、家畜户有户养,明确了草原保护、建设与利用的责、权、利,初步解决了草原“大锅饭”的问题,充分调动了广

大农牧民发展牧业生产、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目前,全国草原承包面积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0%。

三是草原保护建设步伐加快。近年来,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加,2000~2005年,中央投资各类草原保护建设资金90多亿元,先后实施了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牧草种子基地、草原围栏、天然草原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牧区人畜饮水、饲草料基地等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大为改善。截止2005年底,人工种草840多万公顷,改良草原1600多万公顷,草原围栏3800多万公顷,累计治理“三化”草地5800多万公顷。草种田面积40多万公顷,生产草种10多万吨,有20%的可利用草原实施了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生产加工草捆、草块等干草产品200多万吨。通过保护建设,项目区草原植被得到初步恢复,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牧民种草养畜热情高涨,以草定畜、科学养畜的意识得到增强。

四是草原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近年来,草原科研、教学、技术推广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尤其在牧草新品种选育、草原资源监测、病虫鼠害防治、人工种草、草原改良以及草产品生产加工、家畜饲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科学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日益完善,在生产中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广泛开展了国际科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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